在国内证券市场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资源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投资比例: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