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股票|评论|外汇|债券|基金|期货|黄金|银行|保险|数据|行情|信托|理财|收藏|读书|汽车|房产|科技|视频|博客|微博|股吧|论坛
 
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新基金  基金筛选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基金对比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录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大成精选增值(090004)

大成精选增值(090004)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大成精选增值基金代码090004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1336450798.33最新基金规模858500806.62
成立日期2004-12-15基金经理李博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投资于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长期增值潜力的行业和企业,为投资者寻求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原则及比例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40%-95%,为了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基金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55%。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6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7、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期已实现净收益的50%。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