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则: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2)投资组合原则 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本基金在考虑投资组合及基金运作模式时积极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与模式,投资组合中体现成长和效率的原则,着重将具有成长力的证券品种选入投资组合,同时尽可能分散风险,以期追求基金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