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3、本基金投资基金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值的60%。 4、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5、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 其他基金中基金; (2) 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 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6、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限制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