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申万菱信沪深300增强 | 基金代码 | 310318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690462261.09 | 最新基金规模 | 379836234.37 |
成立日期 | 2004-11-29 | 基金经理 | 刘敦 刘忠勋 古平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争取绝对收益概念的基金产品,其投资管理禀承本基金管理人的主动型投资管理模式。本基金管理人以积极主动和深入的研究为基础结合先进的投资组合模型,通过灵活的动态资产配置和组合保险策略,尽最大努力规避证券市场投资的系统性和波动性风险以尽可能保护投资本金安全,并分享股市上涨带来的回报,实现最优化的风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为目标,但本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投资本金进行保本承诺。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和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对象将根据公司研究成果以及流动性分析,以优质债券与央行票据和具有优秀成长性和投资价值并具良好流动性的上市公司股票为主。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单次分红不低于此次基金可分配收益的50%;每基金年度累计分配的收益不得低于该基金年度基金可分配收益的8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则以现金红利方式分配收益; 3、当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时,每基金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至多分红四次; 4、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