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全球(486001)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本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3)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4)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本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中国公司组合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50%,全球公司组合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70%;
(7)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8)本基金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时,除按照基金资产投资所在市场的正常市场惯例外,还应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9)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11)基金资产投资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