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国联安安心成长 | 基金代码 | 253010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09055615.48 | 最新基金规模 | 37361449.74 |
成立日期 | 2005-07-13 | 基金经理 | 薛琳 杨子江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全程风险预算,分享经济成长,追求绝对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类资产5%-65%,债券类资产(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收益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4、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同一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