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 | 基金代码 | 100018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294660372.47 | 最新基金规模 | 15326695934.32 |
成立日期 | 2003-12-02 | 基金经理 | 黄纪亮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基金,投资目标是在充分重视本金长期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持有各类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3、本基金所持有单一股票不超过基金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因通过发行市场申购以及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基金净值的20%。 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因基金规模、市场变化、有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调整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8、本基金不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因第5条所述原因持有的股票自允许交易日起,在60个交易日内卖出。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年度净收益100%分配给持有人;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