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鹏扬淳优一年定开债券 | 基金代码 | 005398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150029025.63 | 最新基金规模 | 1150029025.63 |
成立日期 | 2018-01-19 | 基金经理 | 王莹莹 陈钟闻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力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在开放期,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在开放期,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内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