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利息收益A(519999)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的比重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本基金于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达到符合规定的比例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投资组合处于调整过程中,造成基金在某一时间无法达到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积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上述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