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投 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 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原则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本着分散性、安全性、收益性的原则,综合宏观经济、行业、企业和证券市场的因素,确定投资组合,达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长期稳定收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