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黄金ETF联接C(002611)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2)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3)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4)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将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