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融鑫:扩募配售提示
一、本基金的扩募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扩募价格按权益登记日前一日(9月10日)基金收市价格、 基金单位面值与基金单位净值三者孰低加0.01元发行费用的原则确定;
三、本次扩募以现有基金总份额436,107,000份基金单位为基数, 按10:8.137751的比例配售。
四、权益登记日:2002年9月11日 除权基准日:2002年9月12日。
一、本基金的扩募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扩募价格按权益登记日前一日(9月10日)基金收市价格、 基金单位面值与基金单位净值三者孰低加0.01元发行费用的原则确定;
三、本次扩募以现有基金总份额436,107,000份基金单位为基数, 按10:8.137751的比例配售。
四、权益登记日:2002年9月11日 除权基准日:200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