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鸿阳:2002年中期分配公告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2002年中期分配公告
本公司所管理的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鸿阳 2002年中期报告已由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鸿阳2002年中
期分配方案。经基金鸿阳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鸿阳2002年6月30日单位资产净值1.0512元,2002年中期实现收益40,40
3,664.44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收益796,358.73元,合计可供分配收益41,200,
023.17元。2002
年中期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2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
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共计派发现金收
益40,000,000元,占可分配收益的97%。剩余的未分配收益1,200,023.17元结转下
半年度,保留在基金持有人权益中。
二、权益登记日、除息日权益登记日:2002年9月5日除息日:2002年9月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2002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基金鸿阳的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分派方法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派发的收益于2002年9月6日直
接划入基金持有人的资金
帐户。2、基金鸿阳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
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