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鸿阳:半年度分配方案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2002年中期分配公告
本公司所管理的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阳)2002年中期报告已由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鸿阳2002年中
期分配方案。经基金鸿阳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鸿阳2002年6月30日单位资产净值1.0512元,2002年中期实现收益
40,403,664.44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收益796,358.73元,合计可供分配收益
41,200,023.17元。2002年中期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0份基金单
位派发现金收益2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共计派发现金收益40,000,000 元,占可分配收益的97%。剩余的未分配收益
1,200,023.17 元结转下半年度,保留在基金持有人权益中。
二、权益登记日、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2年9月5 日
除息日:2002年 9 月 6 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2年 9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基金鸿阳的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分派方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派发的收益于2002年 9 月 6 日直接划入基金持有人
的资金帐户。
2、基金鸿阳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
人发放。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