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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家盈A(690012)

民生家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 银家 盈 理财 月度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摘要 
 
2014 年第1 号 
 
 
 
 
 
基金 管理 人: 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二零一 四 年 六月 5-1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 年3 月13 日 中 国 证监 会 证监许可
【2013】246 号文 核准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 生效 。 
投 资有风 险,投资 人申购基 金时应 认真阅读 招募说明 书;基 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 未
来表现 。 
本摘要根 据基 金合同 和基 金招募说 明书 编写, 并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基 金合 同是约定 基
金当 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 金
份额 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 认
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
金投资 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查 阅基 金合 同。 
本 基金管 理人保证 本 招募说 明书的 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招募说 明书经中 国证监 会
审核 同意,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做出 的任何决定,均 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 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投 资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除 非另有 说明 ,本招 募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日 为2014 年4 月25 日 ,有关 财务数 据和净 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4年3月31 日 。 (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5-2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目 录
 
重要提 示 ............................................................................................................................................... 1 
一 、基金 管理人 ................................................................................................................................... 3 
二 、 基 金托 管人 ................................................................................................................................... 6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 9 
四 、基金 的名称 ................................................................................................................................. 15 
五 、 基 金的 类型 ................................................................................................................................. 16 
六、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 16 
七、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 16 
八、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 16 
九、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 20 
十、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21 
十一、 基金 投资 组合 报告 ................................................................................................................. 21 
十 二、基 金的业 绩 ............................................................................................................................. 24 
十 三 、 基金 的费用与 税收 ................................................................................................................. 26 
十 四、对 招募说 明书更 新部 分的说 明 ............................................................................................ 27 
 5-3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 、基金 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青 元 
成立时 间:2008 年 11 月 3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许可[2008]1187 号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外 合资 )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叁 亿元 
存续期 间: 永续 经营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和 中国 证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3.33 %) 、加拿大皇家银行
( 持股 30% )、 三峡 财务 有限责任 公司 (持股 6.67% )。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 :李良 翼 
民 生加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设有股 东会、董 事会、监 事会; 董事会下 设专门委 员会: 审
计委 员会、合 规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薪 酬与提名委员会 ;经营管 理层下设专门委 员会:投 资
决策 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以及设 立常设部门。投 资决策委 员会下设公募投 资决策委 员
会和 专户投资 决策委员会;常 设部门包 括:深圳管理总 部、工会 办公室、监察稽 核部、投 资
部、 研究部、 专户理财一部、 专户理财 二部、固定收益 部、产品 部、渠道管理部 、市场策 划
中心、直销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运营管理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
部、国 际业 务部 、渠 道部 华东、 华南 、华 北区 。 
基金管 理情 况: 截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民生 加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管理 20 只开 放 式基
金: 民生加银 品牌蓝筹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 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 民生加银 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稳健 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
内需 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 银景气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 银中证内 地
资源 主题指数 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信用 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红利 回报灵活 配
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平稳 增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现金 增
利货币市场基 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加盈理 财 7 天债
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 转债优选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 生加银家盈理财 月度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策略 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岁岁 增利定期 开5-4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现金 宝
货币市 场基 金、 民生 加银 城镇化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1. 基金 管理 人董 事会 成员 
万 青元先 生:董事 长,硕士 ,高级 编辑。历 任中国人 民银行 金融时报 社记者部 副主任 ,
中国 民生银行 总行办公室公关 策划处处 长,主任助理、 副主任, 企业文化部副总 经理(主 持
工作 )。现任 中国民生银行董 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党
委书记 、董 事长 、民 生加 银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俞 岱曦先 生:总经 理、董事 ,硕士 。历任鹏 华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行业 分析师, 嘉实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经理,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 
Frank Lippa先生:董 事,学士, 特许会计师, 董事协会 专业职称, 青 年慈善机构 主席。 
曾在 普华永道 会计事务所从事 审计、税 务监督方面的工 作,历任 加拿大皇家银行 高级顾问 、
加拿 大皇家银 行投资管理公司 副总裁、 首席会计师和首 席财务官 。现任加拿大皇 家银行资 产
管理公 司首 席运 营官 和首 席财务 官、 民生 加银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王 维绛先 生:董事 ,学士。 历任外 汇管理局 储备管理 司副司 长及首席 投资官、 汇丰集 团
伦敦 总部及香 港分行全球市场 部董事总 经理、加拿大皇 家银行香 港分行资本市场 部董事总 经
理。现 任加 拿大 皇家 银行 中国区 董事 总经 理、 北京 分行行 长。 
李 镇光先 生:董事 ,博士, 高级经 济师。历 任海口丰 信公司 总经理、 香港景邦 经济咨 询
公司 总经理、 三峡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综 合管理部副经理 、投资银 行部副经理、经 理。现任 三
峡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党委 书记、 副总 经理 。 
朱 晓光先 生:董事 ,硕士, 高级经 济师。历 任中国银 行北京 分行财会 部副科长 ,中国 民
生银 行总行财 会部会计处处长 ,中国民 生银行福州分行 副行长, 中国民生银行中 小企业金 融
部副 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民生 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现 任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纪委 书记 、副 总经 理、 党委委 员。 
张 亦春先 生:独立 董事,厦 门大学 教授、博 士生导师 。历任 厦门大学 经济系讲 师、经 济
学院 财金系副 教授、教授、系 副主任、 系主任、厦门大 学经济学 院院长。现任厦 门大学金 融
研究所 所长 。


王 波明先 生:独立 董事,硕 士。历 任美国BK 国际商务 公司副 总裁,美 国纽约股 票交易 所 经济 师,北京 证券交易所研究 设计联合 办公室副总干事 。现任中 国证券市场研究 设计中心 总 干事、 财讯 传媒 集团 董事 局主席 。 于 学会先 生:独立 董事,学 士。从 事过10 年 企业经营 管理工 作。历任 北京市汉 华律师 事 务所 律师、北 京市必浩得律师 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现 任北京市 众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律5-5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师。 2. 基金 管理 人监 事会 成员 袁 美珍女 士:监事 会主席, 学士。 历任湖北 大冶市劳 动人事 局副股长 、中央组 织部老 干 部局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民生银行纪检监察室主 任、纪 委副 书记 。现 任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党委副 书记 、监 事会 主席 。 徐 敬文先 生:监事 ,硕士, 美国伊 利诺州注 册会计师 ,美国 注册管理 会计师, 特许金 融 分析 师。曾在 加拿大皇家银行 从事战略 发展与财务分析 工作,其 中包括加拿大皇 家银行资 产 管理公 司的 业务 发展 。现 任加皇 投资 管理 (亚 洲) 有限公 司亚 洲股 票市 场研 究分析 员。 李 君波先 生:监事 ,硕士。 历任三 峡财务有 限责任公 司投资 银行部研 究员,三 峡财务 有 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副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部副经 理。 于 善辉先 生:监事 ,硕士。 曾任职 于天相投 资顾问有 限公司 ,任分析 师、金融 创新部 经 理、总裁 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 工程与 产品 部总监, 现任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兼专户 理财二部总监、 研究部负 责 人。 董 文艳女 士:监事 ,学士。 曾就职 于河南叶 县教育局 办公室 从事统计 工作,中 国人民 银 行 外管局从 事稽核检 查工作 。2008 年加盟民 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现任民 生加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深圳 管理 总部 负责人 兼工 会办 公室 主任 。 申 晓辉先 生:监事 ,学士。 历任长 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市场 部机构经 理,摩根 士丹利 华 鑫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市场部总 监助理、 北京中心总经理 ,光大保 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 京 分 公司总经 理助理, 益民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机 构业务 部总经理 。2012 年加入民 生加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现 任民 生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 部(原 机构 一部 )总 监。 3.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 理人员 万青元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见上 。 俞岱曦 先生 :总 经理 ,简 历见上 。 朱晓光 先生 :副 总经 理, 简历见 上。 张 力女士 :副总经 理,硕士 。历任 招商银行 北京分行 支行行 长助理; 中国民生 银行北 京 管 理部紫竹 支行副行 长、北 京管理部 投资银行 处处长 、北京管 理部公司 部总经 理;2008 年10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一部总 监,2012 年1 月 至2014 年4月担 任民 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督察长,2013 年起 担任民 生加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党委 委员 ,2014年4月起 担任 民生加 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 总经理 。 吴 剑飞先 生:副总 经理,硕 士,14 年证券从 业经历。 历任长 盛基金管 理公司研 究员; 泰 达宏 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助理 和基金经理;建 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投 资 决 策委员 会委员及 投资部副 总监;2009年至2011 年, 任职于 平安资产 管理公司 ,担任 股票投5-6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资部总经理 ;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公 募投资 决策 委员 会主 席。 林 海先 生:督 察长 ,硕 士。1995 年至1999 年 历任 中国 民生 银行办 公室 秘书 、宣 传处 副处 长;1999年至2000 年, 任中 国民 生银行 北京 管理 部阜 成门 支行副 行长 ;2000 年至2012 年 ,历 任中 国民生银 行金融同业部处 长、公司 银行部处长、董 事会战略 发展与投资管理 委员会办 公 室处长;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5月至2014年4 月担任民生 加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现任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督察 长、 党委 委员 。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陈薇薇女士,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与金融学硕士,12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2 年7 月至2004 年6 月于国海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 部担任证券分析员;2004 年6 月至2012 年2 月任 职于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 任金融工程部研 究员、集 中交易室交易员 、集中交 易 室交易主管,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2012 年3 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 收 益投资负责人,现任专户理财一部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自2012 年7 月25 日至2014 年 4 月8 日任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 年11 月15日至2014 年4 月8 日任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2012 年12 月18 日至2014 年4 月8 日任民生加银现金增利 货币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13 年2 月7 日至2014 年4 月8日任 民生加银 家盈理财7 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 年4 月25 日至今任民生 加银家盈 理财月 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3 年8 月1 日至 今任民生加银岁岁增利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 年8 月12 日至 今任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投资决策 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 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 员会,由7名成 员组成。由 俞 岱曦 先生,担 任投资决策委员 会主席, 简历见上;吴剑 飞先生, 担任公募投资决 策委员会 主 席, 简历见上 ;于善辉先生, 担任专户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简 历见上;乐瑞祺 先生,投 资 决策 委员会委 员,现任公司投 资部副总 监;杨林耘女士 ,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司 固 定收 益部负责 人;牛洪振先生 ,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现任公司 交易部总监;陈 薇薇女士 ,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现 任专户 理财 一部 副总 监。 6. 上述 人员 之间 不存 在亲属 关 系。 二 、 基 金托 管 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 称: 中国 建设银 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1 号院1号楼 5-7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年09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 国建设银 行拥有悠 久的经 营历史, 其前身“ 中国人 民建设银 行”于1954 年成 立,1996 年易名为“中 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 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 年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 相 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 设银行( 股票代码:939) 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主板上 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9 月11 日,中 国建设银行又作 为第一 家H 股 公司 晋身 恒生 指数。2007年9 月25 日 中国建 设 银行A股在 上海 证 券交易 所 上市 并开 始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 股 ( 包括 240,417,319,880 股H股及9,593,657,606 股A股) 。 截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中国 建设 银行资 产总 额153,632.10 亿元 ,较上 年增 长9.95% ;客户 贷款和垫款 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 ; 客户 存款总额122,230.37 亿元, 增 长7.76% 。营 业收入5,086.08亿 元,较上 年增长10.39% ,其中,利 息净收入增长10.29% ,净 利息收益率(NIM) 为2.74%;手续费 及佣金 净收入1,042.83 亿 元 ,增长11.52% , 占营业收 入比 重为20.50% 。 成本 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 。实现利润总额2,798.06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28% ; 净利润2,151.22亿元, 增长11.12% 。 资产 质量保 持稳定 ,不良 贷款 率0.99% ,拨 备覆 盖率268.22% ;资 本充 足率 与核心 一级 资本 充足 率分 别为13.34% 和10.75% ,保 持同业 领先 。 中国建 设银行 在中国 内地 设有分 支机构14,650 个, 服务于306.54万公司 客户 、2.91亿个人 客户 ,与中国 经济战略性行业 的主导企 业和大量高端客 户保持密 切合作关系;在 香港、新 加 坡、 法兰克福 、约翰内斯堡、 东京、大 阪、首尔、纽约 、胡志明 市、悉尼、墨尔 本、台北 、 卢森 堡设有海 外分行,拥有建 行亚洲、 建银国际、建行 伦敦、建 行俄罗斯、建行 迪拜、建 行 欧洲、 建信 基金 、建 信租 赁、建 信信 托、 建信 人寿 等多家 子公 司。





2013 年 ,本集 团的 出色 业绩与 良好表 现受 到市场 与业界 的充分 认可 ,先后 荣获国 内外 102 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 强排名”中位 列第5 ,较上年上升2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 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 名”中,位列第2 ,较上年上升13 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 司 治理 、中小企 业服务、私人银 行、现金 管理、托管、投 行、养老 金、国际业务、 电子商务 和 企业社 会责 任等 领域 的多 个专项 奖。 5-8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 监督稽核处等9 个 职能处室,在上海设 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 中心,共有员工220 余人。自2007 年起,托管 部 连续 聘请外部 会计师事务所对 托管业务 进行内部控制审 计,并已 经成为常规化的 内控工作 手 段。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杨 新丰, 投资托管 业务部总 经理, 曾就职于 中国建设 银行江 苏省分行 、广东省 分行、 中 国建 设银行总 行会计部、营运 管理部, 长期从事计划财 务、会计 结算、营运管理 等工作, 具 有丰富 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经 验。 纪 伟,投 资托管业 务部副总 经理, 曾就职于 中国建设 银行南 通分行、 中国建设 银行总 行 计划 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公 司业务部 ,长期从事大客 户的客户 管理及服务工作 ,具有丰 富 的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张 军红, 投资托管 业务部副 总经理 ,曾就职 于中国建 设银行 青岛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 总 行零 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 部、行长 办公室,长期从 事零售业 务和个人存款业 务管理等 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务 管理 经验 。 郑 绍平, 投资托管 业务部副 总经理 ,曾就职 于中国建 设银行 总行投资 部、委托 代理部 , 长期从 事客 户服 务、 信贷 业务管 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黄 秀莲, 投资托管 业务部副 总经理 ,曾就职 于中国建 设银行 总行会计 部,长期 从事托 管 业务管 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 为国内 首批开办 证券投资 基金托 管业务的 商业银行 ,中国 建设银行 一直秉持 “以客 户 为中 心”的经 营理念,不断加 强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 责,切实 维 护资 产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为 资产委托 人提供高质量的 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 发展,中 国 建设 银行托管 资产规模不断扩 大,托管 业务品种不断增 加,已形 成包括证券投资 基金、社 保 基金、保险资金 、基本养 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 年 金等产品在内的 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 国 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 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中国建设银 行已托管349 只证 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 业高效的 托管服务能力和 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 高度认同 。 中国 建设银行自2009 年至2012 年连续 四年被国际 权威杂 志《全球托 管人》评为“ 中国最佳 托 管银行 ” ;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 管银行”奖; 境内权威经 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的 “最佳 基金 托管 银行 ”奖 ;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的 “优 秀托 管机 构”奖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作 为基金 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严 格遵守国 家有关托 管业务 的法律法 规、行业 监管规 章 和本 行内有关 管理规定,守法 经营、规 范运作、严格监 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 金5-9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财产 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 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 及时,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权 益。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 国建设 银行设有 风险与内 控管理 委员会, 负责全行 风险管 理与内部 控制工作 ,对托 管 业务 风险控制 工作进行检查指 导。投资 托管业务部专门 设置了监 督稽核处,配备 了专职内 控 监督人 员负 责托 管业 务的 内控监 督工 作, 具有 独立 行使监 督稽 核工 作职 权和 能力。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投 资托管 业务部具 备系统、 完善的 制度控制 体系,建 立了管 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 职 责、 业务操作 流程,可以保证 托管业务 的规范操作和顺 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 业资格; 业 务管 理严格实 行复核、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 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 程保管、 存 放、 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 制严格有效;业 务操作区 专门设置,封闭 管理,实 施 音像 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 息披露人 负责,防止泄密 ;业务实 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 事 故的发 生, 技术 系统 完整 、独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一) 监督 方法 依 照《基 金法》及 其配套法 规和基 金合同的 约定,监 督所托 管基金的 投资运作 。利用 自 行开发的“托 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 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 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 定, 对基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的 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 情况进行监督, 并定期编 写 基金 投资运作 监督报告,报送 中国证监 会。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 清算和核 算 服务 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 指令、基金管理 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 开支情况 进 行检查 监督 。 (二) 监督 流程 1. 每 工作 日按时 通过 基金 监督子 系统 ,对 各基 金投 资运作 比例 控制 指标 进行 例行监 控, 发 现投 资比例超 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 理人发出书面通 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 况核实, 督 促其纠 正, 并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 2. 收 到基 金管理 人的 划款 指令后 ,对 涉及 各基 金的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及交 易对手 等内 容 进行合 法合 规性 监督 。 3. 根 据基 金投资 运作 监督 情况, 定期 编写 基金 投资 运作监 督报 告, 对各 基金 投资运 作的 合 法合规 性、 投资 独立 性和 风格显 著性 等方 面进 行评 价,报 送中 国证 监会 。 4. 通 过技 术或非 技术 手段 发现基 金涉 嫌违 规交 易, 电话或 书面 要求 基金 管理 人进行 解释 或 举证, 并及 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三 、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 联 系人 5-10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直 销机 构 名称: 民生 加 银 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客服电 话:400-8888-388 联系人 :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建 设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 西 城 区 金融大 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 西 城 区 闹市口大 街1 号 院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 :张 静 客服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 民 生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 西 城 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 西 城 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客服电 话:95568 联系人 :杨 成茜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 渤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201-205 号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客服电 话:400-888-8811 5-11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联系人 :王 宏 网址:www.cbhb.com.cn (4)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5047号发 展银 行大 厦25 楼I 、J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5047号发 展银 行大 厦25 楼I 、J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联系人 :童彩 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0 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表 人: 其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联系人 :高 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 站:www.1234567.com.cn (6)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路685 弄37 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厦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阚迪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7)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3588 号恒 生大厦12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5-12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联系人 :张 裕 电话: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 站:www.fund123.cn (8)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 上海 银行 大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9)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楼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0)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国 际企 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国 际企 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有安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98 号 办 公 地址 :上 海市 广东路689 号 5-13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或 拨打 各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2)申 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 册 地址 :上 海市 常熟路171 号 办 公 地址 :上 海市 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3)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7088 号招商 银 行大 厦第 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48 号中 信证 券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4)中 信万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222 号 青岛 国际 金融 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注册时 间: 2004 年4 月29 日 注册资 本: 8 亿 元人 民币 营业期 限: 永久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5-14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5)中 信证 券( 浙江 )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 江省 杭州 市滨 江 区江 南大道 588 号 恒鑫 大 厦主楼 19 、20 层 办公地 址: 浙 江省 杭州 市滨 江 区江 南大道 588 号 恒鑫 大 厦主楼 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服电 话:0571-95548 联系人 :王霈 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16)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郑 舒丽 业务咨 询电 话:95511 转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17)中 国中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 心A 栋第 18 层—21 层及 第 04 层01 、02 、03 、05 、11、12、13、15、16、18、19 、20 、21 、22 、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6003 号荣 超商 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客服电 话:400-600-8008 ,95532 联系人 :刘 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8)和讯信 息科 技 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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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人: 吴阿 婷








电话 :0755-82721106





网站 :http://licaike.hexun.com/ 邮编:100102 (二) 基金注 册登记 机构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 :蔡 海峰 (三) 出具 法律 意 见 书 的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 律 师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经办律 师: 吕红 、孙 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 睿 (四) 审计 基金 财 产 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和经 办 注 册 会 计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17 层01-1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 港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张 小东 、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李 妍明 四 、基金 的 名称 民生加 银家 盈理 财月 度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5-16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五 、 基 金的 类型 短期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 资目标 在 综合考 虑基金资 产收益性 、安全 性和流动 性的基础 上,通 过积极主 动的投资 管理, 力 争实现 超过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资 收益 。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 基金的 投资范围 为具有良 好流动 性的金融 工具,包 括现金 、通知存 款、一年 以内( 含 一 年)的 银行定期 存款和大 额存单 、剩余期 限(或回 售期限 )在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的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中期票 据;期限 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 债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以 内 (含 一年)的 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融资 券,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本基金 投资的其 他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本 基金不 直接在二 级市场上 买入股 票、权证 等权益类 资产, 也不参与 一级市场 新股申 购 和新股 增发 。 如 法律法 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 允许基 金投资其 他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 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八、基金的投资 策 略 (一)投资 策略 本 基金的 投资将以 保证资产 的安全 性和流动 性为基本 原则, 在对国内 外宏观经 济走势 、 财政 政策、货 币政策变动等因 素充分评 估的基础上,判 断金融市 场利率的走势, 择优筛选 并 优化 配置投资 范围内的各种金 融工具, 进行积极的投资 组合管理 ,将组合的平均 剩余期限 控 制在合 理的 水平 ,提 高基 金的收 益。 1、 利率 策略 通 过对各 种宏观经 济指标、 资金市 场供求状 况等因素 的分析 ,判断政 府宏观经 济政策 取 向和 资金市场 供求变化趋势, 以此为依 据判断金融市场 利率变化 趋势。在对利率 变动趋势 做 出充 分评估的 基础上,结合历 史及经验 数据,确定资金 的时间价 值、流动性溢价 等要素, 动 态调整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2、 信用 策略 本 基金将 适时跟踪 发债主体 的经营 能力、偿 债能力、 盈利能 力等,运 用定性与 定量相 结 合的 内部信用 评级方法,对发 债主体的 信用风险进行全 面有效的 分析,从而降低 因信用风 险5-17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所带 来的投资 损失。内部的信 用评级将 结合行业所处的 生命周期 、公司的发展状 况以及未 来 的发 展战略等 ,从公司的短期 偿债能力 、长期偿债能力 、营运能 力、盈利能力四 个方面进 行 定量 分析,并 对公司的发展战 略、内部 控制、外部支持 等方面进 行定性分析,对 定量分析 进 行补 充,从而 提高内部信用评 级的有效 性,挑选出信用 风险低、 具有超额收益的 投资品种 。 同时 ,本基金 将结合宏观经济 环境、行 业发展来适时跟 踪发债主 体的发展状况, 对发债主 体 的信用 风险 进行 适时 评价 ,从而 有效 的抓 住市 场的 交易机 会。 3、 个券 选择 策略 选 择个券 时,本基 金将首先 考虑安 全性,优 先配置央 票、短 期国债等 高信用等 级的债 券 品种 。此外,本基 金也将配置 外部信用评级 等级较高( 符合法规规 定的级别) 的企 业债、短 期 融资 券等信用 类债券。除安全 性因素之 外,在具体的券 种选择上 ,本基金将正确 拟合收益 率 曲线 ,从而找 出收益率出现明 显偏高的 券种,并客观分 析收益率 出现偏高的原因 。若出现 因 市场 原因所导 致的收益率高于 公允水平 ,则该券种价格 出现低估 ,本基金将对此 类低估品 种 进行重 点关 注。 4、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本 基金作 为现金管 理工具, 必须具 备较高的 流动性。 基金管 理人将在 遵循流动 性优先 的 原则 下,综合 平衡基金资产在 流动性资 产和收益性资产 之间的配 置比例,通过现 金留存、 持 有高 流动性债 券种、正向回购 、降低组 合久期等方式提 高基金资 产整体的流动性 。同时, 基 金管 理人将密 切关注投资者大 额申购和 赎回的需求变化 ,根据投 资者的流动性需 求提前做 好 资金准 备。 (二) 投资 限制 1. 本基 金不 得投 资于 以下金 融 工具 :


(1)股 票、 权证 ;


(2)可 转换 债券;


(3)剩 余期 限( 或回 售期限 ) 超过397 天的 债券 、资产 支 持证 券、 中期 票据 ;


(4)信 用等 级在AAA 级以 下的企 业债 券;


(5 )以定期存款利率为 基准利率的 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 , 从其规 定;


(6) 非在 全国 银行 间债 券 交易市 场或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7)中 国证 监会 禁止 投资的 其 他金 融工 具。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后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规 定的 限制 。 2.组合 限制 本 基金在 投资策略 上兼顾投 资原则 以及开放 式基金的 固有特 点,通过 分散投资 降低基 金 财产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保 持基金 组合 良好 的流 动性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将 遵循 以下限 制: (1)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得 超过150 天; 5-18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 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 证券 ,不 超过 该证 券的10% ; (3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市 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 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 ;债 券回 购最 长期 限为1年,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不得 展 期; (4 )存款银行仅限于有 基金托管资 格、基金代销资格以及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 资 格的 商业银行 。存放在具有基 金托管资 格的同一商业银 行的存款 ,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30%;存 放在 不具 有基金 托 管资格 的同 一商 业银 行的 存款,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的5%;


(5)本基金持有的 剩余期限不超 过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 成 本总计 不得 超过 当日 基金 资产净 值的20% ;


(6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 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 券规 模的10 % ;本基金投资于 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 资 产净 值的10 % ;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 支持证券,其市 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20 %, 但 中国 证监会规 定的特殊品种除 外;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 全部基金 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 各 类资 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 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合计规 模的10 % ;本基金应投资 于信用级 别 评级为AAA 以上( 含AAA)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 降、不 再符 合投 资标 准, 应在评 级报 告发 布之 日起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7)本 基金 投资 的短 期融资 券 的信 用评 级, 应不 低于 以 下标 准:


1) 国内 信用 评级 机构 评定的A-1 级 或相 当于A-1 级的 短期信 用级 别;


2) 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 免信用评级 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 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 踪 评级具 备下 列条 件之 一:


i) 国内 信用 评级 机构 评定的AAA 级 或相 当于AAA 级的 长期信 用级 别;


ii )国际 信用评级 机构评定 的低于 中国主权 评级一个 级别的 信用级别 (例如, 若中国 主 权评级 为A- 级, 则低 于中 国主权 评级 一个 级别 的为BBB+级) ;


3)同 一发 行人 同时 具有 国 内信用 评级 和国 际信 用评 级的, 以国 内信 用级 别为 准;


4)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 券期间,如 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 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 告发布 之日 起20 个交 易日 内予以 全部 减持 。


(8 )投资于同一公司发 行的短期企 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 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 净值的10% ; (9)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的其他 比 例限 制。 如 果法律 法规对基 金合同约 定投资 组合比例 限制进行 变更的 ,以变更 后的规定 为准。 法 律法 规或监管 部门变更或取消 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 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 则本基 金投 资不 再受 相关 限制。 因 证券市 场波动、 证券发行 人合并 、基金规 模变动等 基金管 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 使基金 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定 投 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调 整。 基金管理 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6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5-19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关约 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 投资的监 督与检查自基金 合同生效 之日起开始。法 律法规另 有 规定的 除外 。 3.禁止 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承销 证券 ; (2)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担保 ; (3)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投资 ; (4)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但是 国 务院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向其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 者债券 ; (6)买卖与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 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 人有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公司发 行的 证券 或者 承销 期内承 销的 证券 ; (7)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证券 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 券交 易活 动; (8)依 照法 律法 规有 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禁止 的其他 活动 ; (三)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计算 方法 1.平均 剩余 期限(天) 的计 算公式 如下 : 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Σ投资于 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 余期限-Σ投资于金融工 具 产生的负债 ×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 ×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 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 金融 工具产 生的 负债 +债 券正 回购) 其中:投 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 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 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 证 金、证券清算款 、买断式回购履约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 余 期限 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 、剩余期限 在397 天 以内( 含397 天) 的 资产支 持证券、 期限 在一年 以内( 含一年) 的逆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 票据、买断 式回购产生 的待回 购债 券、 中国 证监 会及中 国人 民银 行认 可的 其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 币市场 工具 。 投 资于金融 工具产生 的负债 包括期限 在一年以 内( 含 一年) 正回购、 买断式回 购产生的 待 返售债 券等 。 采 用“摊 余成本法 ”计算的 附息债 券成本包 括债券的 面值和 折溢价; 贴现式债 券成本 包 括债券 投资 成本 和内 在应 收利息 。 2.各类 资产 和负 债剩 余期 限的确 定 (1) 银 行存款 、清算 备付金 、交易 保证金的 剩余期限 为0 天 ;证券 清算款 的剩 余期限 以计 算日 至交收日 的剩余交易日天 数计算; 买断式回购履约 金的剩余 期限以计算日至 协议到期 日 的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 行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 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 际 剩余天 数计 算。 5-20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 组合中债 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 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 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 外: 允许投 资的 浮动 利率 债券 的剩余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下 一个利 率调 整日 的实 际剩 余天数 计算 。 (4) 回购( 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 日至回购协 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 计 算。 (5)中央银行 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 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 券到 期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 (6)买 断式 回购 产生 的待 回 购债券 的剩 余期 限为 该基 础债券 的剩 余期 限。 (7) 买断式回 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 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 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 天数 计算。 (8) 组合 中回 售期 限在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的债 券的 剩余 期限 是指 计算日 至债 券回 售日为 止所 剩余 的天 数; (9)短 期融 资券 的剩 余期 限 以计算 日至 短期 融资 券到 期日所 剩余 的天 数计 算; (10) 对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管 理人将基于审慎 原则,根 据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的规 定、或 参照 行业 公认 的方 法计算 其剩 余期 限。 平均剩 余期 限的 计算 结果 保留至 整数 位, 小数 点后 四舍五 入。 如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对剩余 期限 计算 方法 另有 规定的 ,从 其规 定。 (四)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债权 人权 利的 处理 原则及 方法 1. 基金管 理人按照 国家有关 规定代 表基金独 立行使债 权人权 利,保护 基金份额 持有人 的 利益; 2.有利 于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增值 ; 3. 不通过 关联交易 为自身、 雇员、 授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的 第三人牟 取任何 不 当利益 。 (五) 基 金的 融资 、融 券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资 、 融券 。 九、基金的业绩 比 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人民 币七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如 果今后 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 ,或证 券市场中 有其他代 表性更 强或者更 科学客观 的业绩 比 较基 准适用于 本基金时,本基 金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基 金份额持 有人合法权益的 原则,根 据 实际 情况对业 绩比较基准进行 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应经 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 国 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 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 有 人大会 审议 。 5-21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十、基金的风险 收 益特征 本 基金为 短期理财 债券型基 金,属 于证券投 资基金中 的较低 风险品种 ,其预期 收益和 预 期风险 水平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股 票型 基金 和普 通债 券型基 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 组 合报告 基 金管理 人的董事 会及董事 保证本 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 容,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基 金管理 人承诺以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 定 盈利。 基 金的过 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 未来表 现。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 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说 明书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截至 时间 为2014 年3 月31 日, 本报 告 中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报 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41,552,297.45 28.25 其中: 债券 41,552,297.45 28.2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105,040,598.87 71.41 4 其他资 产 504,915.93 0.34 5 合计 147,097,812.25 100.00


2 、 报 告 期债 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4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1,979,649.01 17.6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为 报告 期内 每日 融资 余额占 资产 净值 比例的 简单 平均 值。 5-22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的说 明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3、基 金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7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 180 天 情况 说明 本 基 金合 同约 定: “本 基金投 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在 每 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过150 天 ”,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超 过150 天的 情况 。 3.2 、报告 期末 投资 组合 平均剩余 期限 分布 比例


序 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以 内 36.06


17.6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41.6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8.00 - 3 60 天( 含)-9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39.6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117.37 17.60


4、报 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1,556,375.54 25.2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1,556,375.54 25.2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995,921.91 8.00 6 中期票 据 - - 5-23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7 其他 - - 8 合计 41,552,297.45 33.27 9 剩 余 存续 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券 9,995,735.77 8.00


5 、 报告期 末按 摊余 成本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090306 09 进出 06 100,000 10,046,316.28 8.04 2 090411 09 农发 11 100,000 10,018,396.00 8.02 3 011471002 14 皖高 速 SCP002 100,000 9,995,921.91 8.00 4 130211 13 国开 11 100,000 9,995,735.77 8.00 5 130414 13 农发 14 15,000 1,495,927.49 1.20 6 、“ 影子 定价” 与“ 摊 余成 本法”确定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含)-0.5%间的 次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6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28%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132% 7 、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8.1 、 基金 计价 方法 说明 本基金 估值 采用 “摊 余成 本法” ,即 估值 对象 以买 入 成本列 示, 按票 面利 率或 协议利 率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与折 价,在 剩余 存续 期内 平均 摊销, 每日 计提 损益 。本 基金不 采用 市场 利率和 上市 交易 的债 券和 票据的 市价 计算 基金 资产 净值。 为了避 免采 用“ 摊余 成本 法”计 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与按市 场利 率和 交易 市价 计算的 基金 资产净 值发 生重 大偏 离, 从而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利益产 生稀 释和 不公 平的 结果, 基金 管理 人于每 一估 值日 ,采 用估 值技术 ,对 基金 持有 的估 值对象 进行 重新 评估 ,即 “影子 定价 ” 。 当 “摊余 成本 法” 计算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与“ 影子 定价 ”确定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偏 离达到 或超 过 0.25% 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根 据风险 控制 的需 要调 整组 合,其 中, 对于 偏离 程度 达到或 超 过0.5% 的情形 ,基 金管 理人 应与 基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后, 参考成 交价 、市 场利 率等 信息对 投资 组合 进行价 值重 估, 使基 金资 产净值 更能 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产 价值 。 如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述 规定不 能客 观反 映基 金资 产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理 人可根 据具 体情况 ,在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议后 ,按 最能 反映 基金 资产公 允价 值的 方法 估值 。 5-24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8.2、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持有 剩 余期 限小于 397 天 但剩 余 存续 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持 有的 剩余期 限小 于397 天但 剩余 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券 未发生 其摊余 成本 超过 当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20 %的情 况 。 8.3、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8.4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495,215.93 4 应收申 购款 9,700.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04,915.93 8.5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 他 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十 二 、基 金的 业绩 基 金管理 人依照恪 尽职守、 诚实信 用、谨慎 勤勉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财产, 但不保 证 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值 收益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A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4 月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3.1145% 0.0025% 0.9284% 0.0000% 2.1861% 0.0025%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3 月31 日 1.3522% 0.0025% 0.3329% 0.0000% 1.0193% 0.0025% 5-25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B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1)- ③ ②-④ 2013 年4 月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3.2859% 0.0025% 0.9284% 0.0000% 2.3575% 0.0025%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3 月31 日 1.3643% 0.0040% 0.3329% 0.0000% 1.0314% 0.0040 % 注:本 基金 按日 结转 份额 。5-26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十 三、 基金的 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2.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3.基金 财产 拨划 支付 的银 行费用 ; 4.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金 信息披 露费 用; 5.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 用; 6.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 有关的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 7.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8.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 9.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 10.依法 可以 在基 金财 产中列 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 规 另有规 定时 从其 规定 。 (三)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在通常 情况 下,基 金管 理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27%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 如下 : H=E×年 管理 费率 ÷当 年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 初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 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 时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 决。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0.08%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 如下 : H=E×年 托管 费率 ÷当 年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 初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 核5-27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 时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 决。 3. 本 基金A 类基金份 额的销 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25% ,对于 由B 类 降级为A 类的 基金份额 持 有人, 年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率应自 其降 级后 的下 一个 工作日 起适 用A 类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的费 率。 B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 基 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 率。各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 下: H=E×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 销售服务费 每日计提,按 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 日、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4.除管理费、托管 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 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 的规 定, 按费 用支 出金额 支付 ,列 入或 摊入 当期基 金费 用。 (四)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 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 息 披露费 、律 师费 和会 计师 费以及 其他 费用 不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 销 售服务 费率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2日前 在指 定媒 体上 刊登公 告 。 (六)基金 税收 基金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根 据国家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履行纳 税义 务。 十 四 、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新部 分的 说明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 法》、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理 办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 法 规 的要 求,对 2013 年11 月29 日 公布 的《 民生 加 银家盈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更新 招募 说 明书 2013 年第 1 号》 进 行了更 新, 本更 新招 募说 明书所 载内 容 截止 日为 2014 年4 月 25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4 年 3 月 31 日 ,主 要修 改内 容如下 : 1、在 “重 要提 示” 中, 对 招募书 明书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期以 及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表 现截 止日期 进行 了更 新。 2、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中的 相关 信息 。 3、对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更新 了相 关信 息。 5-28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 新了 代销 机构 信息。 5、在 “十 、基 金的 投资 ” 中,对 “( 十) 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6、在 “十 一、 基金 的业 绩 ”中, 对基 金业 绩进 行了 更新。 7、在 “二 十三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中 ,更 新了 本次 更新内 容期 间的 历次 公告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