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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双月薪(000277)

博时双月薪: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 
博时 双月薪 定期支 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 明书摘 要 
2014 年第 1 号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关于核 准博时 双 月薪定期 支付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 (证监 许可[2013]761
号) 和 2013 年 8 月 21 日 《关于博 时 双月薪 定期支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募集时间 安排的确
认函》 (基金 部函[ 2013 ] 730 号)的核准,进行募 集 。本基金 的基金合 同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 正式生效。本基 金为 契约 型 、定 期 开放式 基金。 
 
【重 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 (以下简 称 “本基 金管理人 ” 或 “管理人” ) 保证招募 说明书的 内
容真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募 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 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 准,
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 险。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基金封闭期内 不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
期为5 至20 个工作日,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在自由开 放期 可自由申购、 赎 回基金份 额; 但本基 金的
每个受限开 放期仅为1 个工 作日, 且在受限 开放期, 本基金仅有 限度地确 认申购、 赎回申请。
因而,基金 份额持有 人可能面 临因不能 全部赎回 基金 份额而产生 的流动性 风险。 
基金管理人力争向基金持有人定期支付稳 定的现金流 ,但定期支付的现金流不等同于基
金的分红;每次支付的现金流数量也可能因投资标的 变动、 信用违约 的发生、融资成本变动
等因素 发生 变化。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申购基金 时应认真 阅读本招 募说 明书。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 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 如对本招 募说明书 有任何疑 问, 应寻求独 立 及专业的财 务意 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 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每6 个月 更新 一次,并于每6 个月结束 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 截至每6 个月 的最后1 日。 
本招募说明 书更新所 载内容截 止日为 2014 年 04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 截
止日为 2014 年 0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 一 、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 省深圳市 福田区深 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 杨鶤 成立时间: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 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沈 康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批准设 立。目前公 司股东为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持 有股 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 持有 股份 25% ; 天津港 (集 团) 有限公 司, 持有 股份 6 %; 璟安股权投 资有限公 司, 持有股 份 6 %;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6 %;广厦建 设集团有 限责任公 司,持有 股份 2% 。注册资本 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 员会负责指 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 资组合的 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二个直属部门,分 别是:权益 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以及 宏观策略 部、 交易部 、 产品规 划部、 互 联 网金融部、 董 事长办公 室、 总裁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信息技 术部、基 金运作部 、风 险管理部和 监察法律 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 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 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 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 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 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 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 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总部负责 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 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 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 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 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 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 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 部、 机构- 上海 、 机构- 南方三 大区域和 养老金部 、 券商 业务部两 个 部门。 战 略客户部 负责北 方 地区由国资 委和财政 部直接管 辖企业以 及该区域 机构 客户的销售 与服务工 作。 机构- 上海 和机 构- 南方分 别主要负 责华东 地区、 华 南地区以 及其他指 定区域的机 构客户销 售与服务 工作。 养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3 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 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 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 北京、零售- 上海、零 售-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务中心。 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 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 售客户的服 务和咨询 工作。营 销服务部 负责营销 策划 、总行渠道 维护和销 售支持等 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 划提供宏观 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 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 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 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 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 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 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 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 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 公司治理及发 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 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 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 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 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 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 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 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 成本控制、 财务分析 等工作。 信息技术 部负责信 息系 统开发、网 络运行及 维护、IT 系统安全 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 注册登记等业务。风 险管理部负责建立 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 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 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 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 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 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 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 司 、郑州分 公司 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 、 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 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 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人数为 391 人,其中研究员 和基金经 理超过 94% 拥 有硕士及以 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 制制度、内 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 制度和员 工行为准 则等公司 管理 制度体系。 (二)主要 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成员 杨鶤女士 , 硕士 , 董事 长, 深 圳市五届 人大代表 , 中 国红十字会 第九届理 事会常务 理事。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4 1983 年起历任中国银行国际 金融研究 所助理研 究员; 香港中银集 团经济研 究部副研 究员; 招 商银行证券部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公 司副总经理; 中信基金管 理公司总 经理; 招 商银行独 立董事 ; 招商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 总裁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博时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 席、 博时资本管 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 桑自国先生 , 博士后 , 副董事 长。1993 年起历任山东 证券投资银 行部副总 经理、 副 总经 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 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 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 2011 年 5 月进入中 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 司, 历任 投资投行事 业部副总 经理 、 总经理 。 2011 年 7 月起, 任 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 事会董事 。2013 年 8 月起, 任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会副董 事长。 吴姚东先生 , 博士, 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 学院 EMBA , 董事。2002 年进入招商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 部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公司总经 理兼国际业 务部董事、 总裁办公 室总经理、 董 事总经 理、 公司总裁助 理。2013 年 5 月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 总裁、博时 资本 管理 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 。 姚钢先生, 独 立董事。1985 年起历任中国 人民大学 财 政金融讲师、 中国经济 体制改革 研 究所微观研究室主任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 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任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汇通深圳证券业务部 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 中心副主任 。2001 年 4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 何迪先生, 硕士, 独立董事。1971 年起, 先后在 北京 西城区半导 体器件厂、 北 京东城 区 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 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 会、 标准国 际投 资管理公 司工作。 1997 年 9 月至今任 瑞士银行投 资银行部 副主席。 2008 年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 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 益组织“博 源基金会” ,并担任 该基金会 总干事 。2012 年 7 月起, 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 董事。 李南峰先生 , 学士, 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 人民解放军 酒泉卫星 基地、 四 川大 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 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 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 经理、 总 经理 、 董事长 、 党委 书记 ; 华润深 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总 经理、 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5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长。2010 年退休。2013 年 8 月起, 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 事会独立 董事。 郭健先生, 学士, 董 事。1987 年起曾就职于 蛇口中华 会计师事务 所、 香港 招商局集 团财 务部、 蛇口多利 时装公司、 深 圳立诚 会计师事 务所和 深圳中大投 资管理公 司。2004 年 3 月进 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招商 证券董事会秘书、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等职,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 兼董事会 秘书、 招商 证券 ( 香港) 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3 年 8 月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 ,硕士, 董事。1988 年起在上海同济 大 学数学系工 作,任教 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澳门路营业 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证 券投资部 总经理、 投资部总 经理兼 固定 收益部总经 理、股票 销售交易 部总经理 。 现任招商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机 构业务董 事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 任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 。 杨林峰先生 ,硕士, 董事。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 纺织工业部 ,1992 年起历任华源集 团控股之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 司战略投资 部副总经 理。 现任上 海盛业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执行董 事、 总经理 。 2013 年 8 月起, 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会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 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 硕 士, 监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 航空工 业管理学院 助教、 讲师、 珠 海证券 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董事 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 监 事。 彭毛字先生, 学 士, 监事。1982 年 8 月起历任中国农 业银行总行 农贷部国 营农业信 贷处 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 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部 扶贫贷款管 理处处长, 中国农业 银行总行 项目评估 部 副总经理、 金桥 金融咨 询公司副 总经理。 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工作,先 后任评估 咨询部副 总经理, 债权管理部 (法 律事务部) 副 总经理, 南 宁办事处 副 总经理 (党委委 员) , 监察审 计部 (纪委 办公室)总 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兼任新 疆长城金 融租赁有限 公司监事 会主席。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 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 司控股子 公司专职 监事 (总 经理级) 。2011 年 7 月起,任 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 事会监事 。 赵兴利先生 , 硕士 , 监 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 计财处 。 1995 年至 2012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6 年 5 月先后任天 津港贸易 公司财务 科科长、 天津港货 运公司会计 主管、华 夏人寿保 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 部总经理 、天津港 财务有限 公司常务 副总 经理。2012 年 5 月筹备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金 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 津港 ( 集团) 有限公司 金融事业 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监事。 郑波先生, 博士, 监 事。2001 年起先后在中 国平安保 险公司总公 司、 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工作。 现任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 资源部总 经理。2008 年 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 事。 林琦先生, 硕士, 监 事。1998 年起历任南天 信息系统 集成公司任 软件工程 师、 北京 万豪 力霸电子科 技公司任 技术经理 、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 MIS 系统分析 员、东方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 总经理。2010 年 4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监事。 赵卫平先生, 硕 士, 监事。1996 年起先后在山 东国际 信托投资公 司、 大鹏证券 公司、 北 京证券公 司、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部总经 理。2013 年 8 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 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杨鶤女士, 简历同上 。 吴姚东先生 ,简历同 上。 王德英先生 , 硕士, 副总经理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 清华计算机 公司任开 发部经理 、 清 华紫光股份 公司 CAD 与信 息事业部 任总工程 师。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历 任 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 (国际)有 限公司董 事、博时 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 。 董良泓先生,CFA ,MBA , 副总 经理。1993 年起先后 在中国技术 进出口总 公司、 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 、融通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长城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从 事投资管 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 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邵凯先生, 经济学硕 士,副总 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 经济开发 投资公司 从事 投资管理工 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债券 组合经理 助理、 债券 组合 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7 总经理、 固定收益 投资总监 。 现 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 社 保组合投资 经理、 兼任博时 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董 事、博时 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董事。 孙麒清女士 , 商法学 硕士, 督 察长。 曾供职于 广东深 港律师事务 所。2002 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 任监察法 律部法律 顾问、监 察法 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 司督察长 。 4 、本基金基金经 理 陈凯杨先生,硕士 。2003 年 起先后在深圳 发展银行 、博时基金、长城 基金工作。2009 年 1 月再次加入 博时基金 ,历任固 定收益研 究员、特 定资产投资 经理。现 任博时安 心收益定 期开放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 12 月 6 日- 至今) 、 博时理财 30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2013 年 1 月 28 日- 至今) 、博时岁 岁增利一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2013 年 6 月 26 日- 至今) 、 博时 双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25 日至今) 。 魏桢女士,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吉林大学财 政学专业学 习, 获学士学 位。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厦门市商业银行工 作,任资 金营运部债 券 交易员 。2008 年 7 月 17 日入职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博 时理财 30 天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3 年 1 月 28 日- 至 今) 、博 时岁岁增 利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2013 年 6 月 26 日- 至今) 、 博 时 双月薪 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25 日至今) 。 5 、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 委员:吴姚 东、董良 泓、邵凯 、邓晓峰 、黄健斌 、魏 凤春、聂挺 进。


吴姚东先生 ,简历同 上。 董良泓先生 , 简历同 上 。 邵凯先生, 简历同上 。 邓晓峰先生, 工商管理 硕士。1996 年起先后在深圳 市 银业工贸有 限公司 、 国 泰君安证 券 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历 任基 金经理助理 、特定资 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 、 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副总监。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 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股票投 资部价值组 投资总监 、博时主 题行业股 票(LOF) 基金 基金经理、 社保组合 投资经理 。 黄健斌先生, 工商管理 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 证 券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 责 任公司投资 管理部、 中银国际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基金 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 公司, 历任 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 理、 博 时平衡配 置混合 型基金基金 经理、 固 定收益部 副总经理 、 社保组合 投 资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 。现任固 定收 益总部董事 总经理兼 高级投资 经理。 魏凤春先生, 经 济学博士。1993 年起先后在 山东经 济学院、 江南证 券、 清华大 学、 江南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8 证券、 中信建投 证券公司 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 现任宏观 策略部 总经理 兼投资经理 。 聂挺进先生 ,硕士。2004 年起在招商局 国际有限 公 司工作。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研究部研究员兼基金 经理助理、研究部资本品组主管兼基金 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裕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股 票投资部 GARP 组投 资总监 、博时卓 越品牌 股票基金 、博时价值 增长混合 基金基金 经理。 6 、上述人员之 间均不存 在近亲属 关系。 二 、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 情况 名称: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简称:中 国建设银 行) 住所:北京 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 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 亿壹仟零 玖拾柒万 柒仟肆佰 捌拾 陆元整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 格批文及 文号: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 行拥有悠 久的经营 历史, 其前身 “中国人 民建设银行 ” 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 “ 中国建设 银行” 。 中国建设 银行是 中国四大 商业银行之 一。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由原中 国建设银 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 承 继了原中国 建设银行 的商业银 行业务及 相关的资产 和负债。 中国建设 银行(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 主板上市, 是中国四 大商业银 行中首家 在海外公 开上 市的银行。2006 年 9 月 11 日,中 国建 设银行又作 为第一家 H 股公 司晋身恒 生指数。 2007 年 9 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 行 A 股在上 海证 券交易所上 市并开始 交易。A 股 发行后中 国建设银 行 的已发行股 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 股( 包括 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 9,593,657,606 股 A 股) 。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建设银行 资产总额 153,632.10 亿元, 较上年增长 9.95% ; 客户贷款和 垫款总 额 85,900.57 亿元,增长 14.35% ;客户存款 总额 122,230.37 亿元,增长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9 7.76% 。 营业收入 5,086.08 亿元, 较上年增长 10.39% , 其中, 利 息净收入 增长 10.29%,净 利息收益率(NIM) 为 2.74% ; 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 入 1,042.83 亿元, 增长 11.52% , 占营业收入 比重为 20.50% 。 成本费用开支得到 有效控制, 成本收 入比为 29.65% 。 实现利润总额 2,798.06 亿元, 较上 年增长 11.28% ; 净利润 2,151.22 亿元, 增长 11.12% 。 资产质量保持 稳定, 不良 贷款率 0.99% ,拨备覆盖率 268.22% ;资本充足率 与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 率分别为 13.34% 和 10.75% ,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 行在中国 内地设有 分支机构14,650 个,服务于306.54 万公司客户 、2.91 亿个 人客户,与 中国经济 战略性行 业的主导 企业和大 量高 端客户保持 密切合作 关系;在 香港、新 加坡、 法兰克 福、 约翰 内斯堡、 东京、 大 阪、 首尔 、 纽约、 胡志明 市、 悉尼 、 墨尔本 、 台北、 卢森堡设有 海外分行 ,拥有建 行亚洲、 建银国际 、建 行伦敦、建 行俄罗斯 、建行迪 拜、建行 欧洲、建信 基金、建 信租赁、 建信信托 、建信人 寿等 多家子公司 。





2013 年, 本集团的出 色业绩与 良好表现 受到市场 与业界的充 分认可 , 先后荣 获国内外102 项奖项,多 项综合排 名进一步 提高,在 英国《银 行家 》杂志“全 球银行1000 强排名”中位 列 第5 ,较上年上升2 位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发 布的 “2013 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名” 中, 位列第2 , 较上年 上升13 位。 此外, 本集 团还荣获 了国内外重 要机构授 予的包括 公司治理、 中小企业服 务、私人 银行、现 金管理、 托管、投 行、 养老金、国 际业务、 电子商务 和企业社 会责任等领 域的多个 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设 投资托管 业务部, 下设综合 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 险资产市 场处、 理财信托股 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 养老金托 管处、 清算处、 核算 处、 监督 稽核处等9 个 职能 处室,在上海设 有投资托管 服务上海 备份中心, 共有 员工220 余人。 自2007 年起,托管 部 连 续聘请外部 会计师事 务所对托 管业务进 行内部控 制审 计, 并已 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 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 于中国建设 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 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 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 业务管理 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 于中国建设 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 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 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 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0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 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 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 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长期从事客 户服务、 信贷业务 管理等工 作,具有 丰富 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 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 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 工作,具 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 理经 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的商业 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 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 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QFII 、企业年 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 务品种最 齐全的商 业银行之 一。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 管 34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 管 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 了业内的高 度认同。 中国 建设银行 自 2009 年至 2012 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 杂志 《全球 托管人》 评 为 “中 国最佳托管 银行” ; 获 和讯网的 中国 “最 佳资产托 管 银行” 奖; 境 内权威经 济媒体 《每 日经济 观察》 的“ 最佳基金 托管银行 ” 奖; 中央国债 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 “优秀 托管机构” 奖 。 三 、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北京 分公司及 北京直销 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北京分 公司及北 京直销中 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 门内大街 18 号恒 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010-65187592 联系人: 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上海 分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上海分 公司 地址:








上海市黄浦 区中山南 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层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1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周明远 (3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总公 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陈晓君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 大街 1 号 办公 地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 大街 1 号 法定 代表 人: 田国 立 联系 人: 高越 电话 : 010-66594973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66 网址 : http://www.boc.cn/ (2) 中国建设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 地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 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 代表 人: 王洪 章 联系 人: 张静 传真 : 010 -66275654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33 网址 : http://www.ccb.com/ (3) 交通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上海 市银 城中路 188 号 办公 地址 : 上海 市银 城中路 188 号 法定 代表 人: 牛锡 明


联系 人: 曹榕 电话 : 021-58781234 传真 : 021-58408483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2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59 网址 : http://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办公 地址 :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法定 代表 人: 傅育 宁 联系 人: 邓炯 鹏 电话 : 0755 -83198888 传真 : 0755 -83195049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55 网址 : http://www.cmbchina.com/ (5)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 门北 大街 8 号 富华 大厦 C 座 办公 地址 :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 门北 大街 8 号 富华 大厦 C 座 法定 代表 人: 孔丹 联系 人: 丰靖 传真 : 010 -65550828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58 网址 : http://bank.ecitic.com/ (6) 上海浦东 发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办公 地址 : 上海 市北 京东路 689 号 法定 代表 人: 吉晓 辉 联系 人: 于慧 电话 : 021 -61618888 传真 : 021 -63602431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28 网址 : http://www.spdb.com.cn (7) 平安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深圳 市深 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 地址 : 深圳 市深 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 代表 人: 孙建 一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3 联系 人: 张莉 电话 : 021-38637673 传真 : 021-50979507 客户 服务 电话 : 95511-3 网址 : http://bank.pingan.com (8) 上海农村 商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 地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 代表 人: 胡平 西 联系 人: 吴海 平 电话 : 021 -38576666 传真 : 021 -50105124 客户 服务 电话 :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 http://www.srcb.com/ (9) 北京农村 商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 门内 大街 410 号 办公 地址 :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9 号 金融 街中心 B 座 法定 代表 人: 乔瑞 联系 人: 王薇 娜 电话 : 010-63229475 传真 : 010-63229478 客户 服务 电话 : 96198 网址 : http://www.bjrcb.com (10) 汉口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 地址 : 武汉 市江 汉区 建设 大道 933 号汉 口银 行大 厦 办公 地址 : 武汉 市江 汉区 建设 大道 933 号汉 口银 行大 厦 法定 代表 人: 陈新 民 联系 人: 王磊 电话 : 027-82656867 传真 : 027-82656236 客户 服务 电话 : 027-96558 ( 武汉 );4006096558 ( 全国 ) 网址 : http://www.hkbchina.com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4 (11) 东莞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广东 省东 莞市 东城 区鸿 福东路 2 号 办公 地址 : 广 东 省东 莞市 东城 区鸿 福东路 2 号东 莞农 商银 行大 厦 法定 代表 人: 何沛 良 联系 人: 何茂 才 电话 : 0769-22866255 传真 : 0769-22320896 客户 服务 电话 : 961122 网址 : http://www.drcbank.com/ (12) 万银财 富( 北京)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 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办公 地址 :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 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法定 代表 人: 李招 弟 联系 人: 刘媛 电话 : 010-59393923 传真 : 010-59393074 客户 服务 电话 : 4008080069 网址 : http://www.wy-fund.com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 门内大街 18 号恒 基中心 1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杨鶤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 通力律 师 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 中路 68 号时代金 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 中路 68 号时代金 融中心 19 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5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普华永 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 区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 道中心 11 楼 法人代表: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 计师:薛 竞、陈熹 四、 基金名称 博时双月薪 定期支付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 金 五、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六、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开 放期分为自 动赎回期、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 期,其它时 间为封闭 期。 七、 基金的投资目 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为投资 人提供稳定 的现金流收入,争取实现超过业绩 比较基准的 投资回报 。 八、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国 家 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私 募 债 券 、 短 期 融 资 券 及 超 级 短 期 融 资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回 购 和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 。 其 中 , 私 募 债 券 指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或 其 他 相 关 主 体 非 公 开 或 定 向 发 行 的 债 券 。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6 本 基 金 不 直 接 从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股 票 、 权 证 等 权 益 类 证 券 , 不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的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新 股 以 及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部 分 除 外 ) , 也 不 投 资 可 转换债券。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债 券 资 产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 债 券 比 例 合 计 不 高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30%,其中,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本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但在每次自由 开 放 期 前 三 个 月 、 自由开放期及 自由 开 放 期 结 束 后 三 个 月 的 期 间 内 , 基 金 投 资 不 受 上 述 比 例 限 制 。 自由 开 放 期 内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在 封闭期、自动赎回 期 和受限开放 期内 , 本 基 金 不 受 上 述 5%的限制。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商 业 票 据 或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九、 基金的投资策 略 1 、 运 作 周 期 的 投 资 策 略 (1 )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国 家 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私 募 债 券 、 短 期 融 资 券 及 超 级 短 期 融 资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回 购 和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 直 接 从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股 票 等 权 益 类 资 产 和 权 证 , 不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的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新 股 以 及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部 分 除 外 ) , 也 不 投 资 可 转换债券。 在 以 上 战 略 性 资 产 配 置 的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通 过 自 上 而 下 和 自 下 而 上 相 结 合 、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相 补 充 的 方 法 , 确 定 资 产 在 非 信 用 类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国 家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等 ) 和 信 用 类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之 间 的 配 置 比 例 。 (2 )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的 主 要 投 资 策 略 是 买 入 与 封 闭 期 相 匹 配 的 债 券 , 并 持 有 到 期 , 或 者 是 持 有 回 售 期 与 封 闭 期 相 匹 配 的 债 券 , 获 得 本 金 和 票 息 收 入 ; 同 时 , 根 据 所 持 债 券 信 用 状 况 变 化 , 进 行 必 要 的 动 态 调 整 ; 对 于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主 要 从 四 个 层 次 进 行 独 立 、 客 观 、 综 合 的 考 量 , 以 筛 选 出 合 适 的 投 资 标 的 。 第 一 , 基 于 全 部 公 开 信 息 对 已 经 上 市 或 待 上 市 债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研 究 , 内 容 主 要 涉 及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背 景 、 行 业 地 位 及 发 展 趋 势 、 担 保 方 式 及 担 保 资 产 、 外 部 增 信 质 量 、 自 由 现 金 流 量 动 态 、 债 务 压 力 、 再 融 资 能 力 等 , 并 从 以 上 角 度 对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精 细 化 分 析 和 归 类 , 规 避 同 一 信 用 等 级 中 外 部 评 级 偏 高 以 及 信 用 风 险 偏 高 的 个 券 , 甄 选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7 同 一 信 用 评 级 中 内 生 资 质 及 外 部 增 信 好 的 个 券 , 纳 入 债 券 池 。 第 二 , 使 用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的 信 用 评 估 体 系 对 备 选 个 券 进 行 评 分 , 着 重 考 察 发 行 人 的 偿 债 能 力 、 现 金 管 理 能 力 、 盈 利 能 力 三 个 核 心 要 素 。 第 三 , 对 市 场 同 类 可 比 债 券 、 信 用 收 益 率 曲 线 、 市 场 交 易 活 跃 度 、 机 构 需 求 进 行 偏 好 分 析 , 对 个 券 进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的 综 合 定 价 , 判 断 其 合 理 估 值 水 平 。 第 四 , 根 据 市 场 结 构 与 需 求 特 征 , 在 前 三 个 层 次 的 分 析 基 础 上 , 对 个 券 进 行 深 入 的 跟 踪 分 析 , 发 掘 其 中 被 市 场 低 估 的 品 种 , 在 控 制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对 低 估 品 种 进 行 择 机 配 置 和 交 易 (3 )杠杆投资策 略 本基金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债券,通过 杠杆作用, 力争为投资者实现更高的投资收益 和现金流收入。本基金将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运用融 资杠杆,严格控制融资杠杆的风险,本 基金基金总 资产和基 金净资产 的比例不 超过 200% 。 (4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的 投资策略 针 对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本 基 金 以 持 有 到 期 , 获 得 本 金 和 票 息 收 入 为 主 要 投 资 策 略 , 同 时 , 密 切 关 注 债 券 的 信 用 风 险 变 化 , 力 争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获 得 较 高 收 益 。 2 、 自由开 放 期 投 资 策 略 自由 开 放 期 内 , 本 基 金 为 保 持 较 高 的 组 合 流 动 性 , 方 便 投 资 人 安 排 投 资 , 在 遵 守 本 基 金 有 关 投 资 限 制 与 投 资 比 例 的 前 提 下 , 将 主 要 投 资 于 高 流 动 性 的 投 资 品 种 。 十、 业绩比较基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每个运作周期首日,3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根 据 当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利 率 水 平 调 整 。 本基金选择3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 作 为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主 要 考 虑 如 下 : 1 、 本 基 金 是 债 券 型 基 金 , 主 要 以 持 有 到 期 策 略 投 资 于 各 类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以3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 作 为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符 合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2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中 的 “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与本基金运作周期的时间一致。 3 、本 基 金 以 实 现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入 和 资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为 投 资 目 标 ,采 用 与 运 作 周 期 时间长度相同的定期存款利率的一定倍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一 致。 综 上 所 述 , 选 择3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 作 为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能 比 较 贴 切 体 现 和 衡 量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周 期 、 投 资 目 标 、 投 资 策 略 以 及 投 资 业 绩 。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基 准 的 指 数 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8 人 在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后 调 整 或 变 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并 及 时 公 告 , 而 无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十一 、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 基 金 ,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股 票 型 基 金 , 属 于 中 低 风 险/收益的产品。 十二 、基金投资组 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 载资料不存 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 实性、准 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责任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 遗漏。 本投资组合 报告所载 数据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本 报告财务数 据未经审 计师审计 。 1 报告期末基 金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 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 资 297,918,452.40 76.63 其中:债券 297,918,452.40 76.63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82,959,335.59 21.34 7 其他资产 7,917,302.27 2.04 8 合计 388,795,090.26 100.00 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 3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资明细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19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 4 报告期末按 债 券 品 种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 品种 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4,960,000.00 26.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4,960,000.00 26.80 4 企业债券 172,560,452.40 71.1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398,000.00 24.91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97,918,452.40 122.89 5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018001 国开 1301 640,000 64,960,000.00 26.80 2 041361021 13 霍煤集 CP001 200,000 20,136,000.00 8.31 3 041353032 13 中信大锰CP001 200,000 20,134,000.00 8.31 4 041361027 13 浙商集 CP001 200,000 20,128,000.00 8.30 5 1080139 10 开磷集团 债 200,000 19,756,000.00 8.1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贵 金 属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权 证 。 9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指 期 货 。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0 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仓 国 债 期 货 。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 11.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 没 有 投 资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外的股票。 11.3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147.74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910,154.5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917,302.27 11.4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可 转 债 。 11.5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股 票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因 ,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项 之 间 可 能 存 在 尾 差 。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谨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 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投资 人 在做出投资 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 历史各时间 段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1 十四 、 基金的费用 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 5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6 、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 7 、 基 金 的 银 行 汇 划 费 用 ; 8 、 基 金 的 开 户 费 用 和 账 户 维 护 费 ; 9 、按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70%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 =E ×0.70 %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管 理 人 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期 间 ① 份 额 净 值增长率 ② 份 额 净 值 增 长率标准差 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④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3 年10 月22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0.60% 0.05% 0.83% 0.01% -0.23% 0.04%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31 日 2.10% 0.09% 1.05% 0.01% 1.05% 0.08% 2013 年10 月22 日至 2014 年 3 月31 日 2.71% 0.07% 1.87% 0.01% 0.84% 0.06%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2 自动在月初5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费 用 自 动 扣 划 后 , 管 理 人 应 进 行 核 对 , 如 发 现 数 据 不 符 , 及 时 联 系 托 管 人 协 商 解 决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 使 无 法 按 时 支 付 的 , 顺 延 至 最 近 可 支 付 日 支付。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20%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下: H =E ×0.20%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托 管 人 根 据 与 管 理 人 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动在月初5 个 工 作 日 内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费 用 自 动 扣 划 后 , 管 理 人 应 进 行 核 对 , 如 发 现 数 据 不 符 , 及 时 联 系 托 管 人 协 商 解 决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 使 无 法 按 时 支 付 的 , 顺 延 至 最 近 可 支 付 日 支付。 上 述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3-8 项 费 用 ”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 的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费 率 最 高 不 超 过5 % , 投 资 者 可 以 多 次 申 购 本 基 金 , 申 购 费 率 按 每 笔 申 购 申 请 单 独 计 算 。 本基金的 基 金 份 额 采 用 前 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 投资者的申 购费 用如 下: 表格:投资 者申购本 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 率 金额(M ) 前端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90% 100 万元 ≤M <300 万元 0.60% 300 万元 ≤M <5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1000 元/ 笔 来源:博时 基金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用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登 记 等 各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3 项 费 用 ,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 2 、 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 、 自 由 开 放 期 不 收 取 赎 回 费 ; 在 受限开放期,本基金 的 基 金 份 额 赎 回 费 率 最 高 不 超 过5% , 所 收 取 的 赎 回 费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赎回费总额的75% 计 入基金财产, 具体赎回费率见 下 表 : 表格:投资 者开放期 内赎回费 率 赎回期间 赎回费率


自由开放期 0.00%


自动赎回期 0.00%


受限开放期 1.00%


来源:博时 基金 本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率 由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3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范 围 内 调 整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 费 率 如 发 生 变 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在 调 整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下 列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的损失;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处 理 与 基 金 运 作 无 关 的 事 项 发 生 的 费 用 ;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 四 、 基 金 税 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 行 。 十五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 于2013 年8月29 日刊登的本基 金原招募说明书 ( 《博时 双月薪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并根 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 营活动进行 了内容补 充和更新, 主要补充 和 更新 的内 容如下: 1. 在“第 三部分 基金管 理人”中 ,对基金 管理人 的基 本情况进行 了更新;


博时 双月 薪定 期支 付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4 2. 在“第 四部分 基金托 管人”中 ,对基金 托管人 的基 本情况进行 了更新; 3. 在“ 第 五 部分 相 关服务机 构” 中 , 更 新了相关 服务机 构的内容 ; 各新增 代销机构 均 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列 示; 4. 对“第六部 分


基金 的募集” 和“ 第七 部分 基 金合 同的生效 ” 进行了合 并更新; 5. 在“第 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 增加了“十 基金投 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 容截止时间 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6. 增加了 “第 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 绩 ” ,数 据内容截 止时 间为 2014 年3 月31 日; 7. 对“第十 五 部分


基金 的费用 与税收 ” 进行了调 整更 新; 8. 增加了“ 第 二十三部分 其它应 披露的事 项” , 根 据本 基金的披露 事项进行 了更新 :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