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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转债A(000067)

民生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 一 四 年 五 月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3 年2月6日证 监许可[2013]129号文核准 募集,基 金合同 于2013年4月18 日正式 生 效。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人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招 募说 明书;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 不预示 其未 来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 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义务的 法 律文 件。 基 金投 资人自 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 法 》 、 《运 作办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 利 、承担义务 。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 书的 内容 真实、 准确、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 证监 会 审核同 意,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基 金做 出的 任何 决定 , 均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和 收益 做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4年4月18日,有关 财务数 据和净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4年3月31 日。 (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目


录 一、基金管理人............................................................................................................ 4 二、基金托管人............................................................................................................ 8 三、相关服务机构...................................................................................................... 11 四、基金的名称.......................................................................................................... 18 五、基金的类型.......................................................................................................... 18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18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18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9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6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7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27 十二、基金的业绩...................................................................................................... 31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32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34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4 一、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青 元 成立时 间:2008 年 11 月 3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证监 许可[2008]1187 号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外 合资 )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叁 亿元 存续期 间: 永续 经营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和 中国 证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股 权 结构: 公司 股东 为中 国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持 股 63.33 %) 、 加拿 大皇 家 银行(持股 30% )、 三峡 财务有限 责任 公司 (持股 6.67% )。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 :李良 翼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设有 股东 会 、 董 事会 、 监事会 ; 董事 会下 设专 门 委员 会: 审计 委员 会、 合 规与 风险管 理委 员会、 薪酬 与 提名委 员会 ; 经营 管理 层 下设专 门 委员会: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 风险控 制委 员会, 以及 设立常 设部 门 。 投 资决 策 委员会 下 设公募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和 专户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 常 设部门 包括 : 深圳 管理 总 部、 工会 办公室 、 监 察稽 核部 、 投 资部、 研究 部、 专户 理财 一部、 专户 理财 二部 、 固 定收益 部、 产品部 、 渠 道管 理部、 市 场策划 中心 、 直 销部、 客 户服务 部、 电子 商务 部、 运营管 理 部、交 易部 、信 息技 术部 、综合 管理 部、 国际 业务 部、渠 道部 华东 、华 南、 华北 区 。 基金管 理情 况: 截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 民生 加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管理 20 只 开放式 基金 : 民 生加 银品 牌蓝筹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 银增 强收益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稳健 成长 股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 银内 需增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 生加 银景 气行 业股 票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中证 内地资 源主 题指 数投 资基 金、 民 生加 银信 用双 利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红利 回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平稳 增利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 加银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民生 加银 积极 成长混 合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5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加 银加 盈理 财 7 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转 债 优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 加银 家盈 理财 月度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 加 银策 略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 银岁 岁增利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民 生加 银平 稳添 利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民生加 银现 金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民生加 银城 镇化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1. 基金 管理 人董 事会 成员 万青元 先生: 董事 长, 硕 士, 高级 编辑 。 历任 中国 人民银 行金 融时 报社 记者 部副 主任, 中 国民 生银 行总 行 办公室 公关 策划 处处 长, 主任助 理、 副 主任 , 企业 文化部 副 总经理 (主 持工 作) 。 现 任中国 民生 银行 董事 会秘 书、 董 事会 办公 室主 任、 民生加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书 记、董 事长 、民 生加 银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俞岱曦 先生 : 总 经理 、 董 事, 硕 士。 历任 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行 业分 析师 , 嘉 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经 理,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2011 年9 月加 入民 生 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任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党委 副书 记、 总经 理、 公 司投资 决策 委员 会主 席。 Frank Lippa先 生: 董 事,学 士, 特许 会计 师, 董事 协会专业 职称, 青 年慈 善机 构 主席 。 曾在 普华 永道 会计 事务 所从 事审 计、税 务监 督方 面的 工作 ,历任 加拿 大皇 家银行 高级 顾问 、加 拿大 皇家银 行投 资管 理公 司副 总裁、 首席 会计 师和 首席 财务官 。 现任加 拿大 皇家 银行 资产 管理公 司首 席运 营官 和首 席财务 官、 民生 加银 资产 管理有 限 公司董 事。 王维绛 先生: 董事, 学士 。 历任外 汇管 理局 储备 管 理司副 司长 及首 席投 资官 、汇 丰集团 伦敦 总部 及香 港分 行全球 市场 部董 事总 经理 、 加拿 大皇 家银 行香 港分 行资本 市 场部董 事总 经理 。现 任加 拿大皇 家银 行中 国区 董事 总经理 、北 京分 行行 长。 李镇光 先生 : 董 事, 博士 , 高级 经济 师。 历任 海口 丰信公 司总 经理 、 香 港景 邦经 济咨询 公司 总经 理、 三峡 财务有 限责 任公 司综 合管 理部副 经理 、投 资银 行部 副经理 、 经理。 现任 三峡 财务 有限 责任公 司党 委书 记、 副总 经理。 朱晓光 先生 :董 事, 硕士 ,高级 经济 师。 历任 中国 银行北 京分 行财 会部 副科 长, 中国民 生银 行总 行财 会部 会计处 处长 , 中 国民 生银 行福州 分行 副行 长, 中国 民生银 行 中小企 业金 融部 副总 经理 兼财务 总监 , 民 生加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现任民 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纪 委书记 、副 总经 理、 党委 委员。 张亦春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厦 门大学 教授 、 博士 生导 师 。 历任厦 门大 学经 济系 讲师 、 经济学 院财 金系 副教 授、 教授、 系副 主任 、 系 主任 、 厦门 大学 经济 学院 院长 。 现任 厦 门大学 金融 研究 所所 长。


王波明 先生: 独立 董事, 硕士。 历 任美 国BK 国 际商务 公 司副 总裁, 美国 纽约股 票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6 交易所 经济 师, 北京 证券 交易所 研究 设计 联合 办公 室副总 干事 。 现 任中 国证 券市场 研 究设计 中心 总干 事、 财讯 传媒集 团董 事局 主席 。 于学会 先生: 独立 董事, 学士。 从 事过10年企 业经营 管 理工 作。 历 任北 京市汉 华 律 师 事务 所律 师、 北 京市必 浩 得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律师。 现任 北京 市众 天律 师 事务 所合伙 人、 律师 。 2. 基金 管理 人监 事会 成员 袁美珍 女士: 监事 会主 席 , 学士。 历 任湖 北大 冶市 劳动人 事局 副股 长 、 中 央 组织 部 老 干部 局副 主任、 中国民 生 银行 北京 管理 部党 委委 员、 纪委 书记; 中国 民生 银 行纪 检 监 察室 主任、 纪委 副书记 。 现 任民 生加 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 司党 委副 书记、 监 事 会主 席。 徐敬文 先生 : 监 事, 硕士 , 美国 伊利 诺州 注册 会计 师, 美 国注 册管 理会 计师 , 特 许金融 分析 师。 曾在 加拿 大皇家 银行 从事 战略 发展 与财务 分析 工作 , 其 中包 括加拿 大 皇家银行 资产 管理 公司 的业 务 发展。 现任 加皇 投资管 理 ( 亚洲) 有限 公司 亚洲 股 票市 场研究 分析 员。 李君波 先生: 监事, 硕士 。 历任三 峡财 务有 限责 任 公司投 资银 行部 研究 员 , 三峡 财务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发 展部研 究员 、 副 经理 , 现 任三峡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股权投 资 管理部 副经 理。 于善辉 先生 : 监 事, 硕士 。 曾任 职于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任分 析师 、 金 融创 新 部经 理、 总裁 助理 、副总 经理 等职 。2012 年 加入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曾 兼任金 融工 程与 产品 部总 监, 现 任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兼 专户理 财 二部总 监、 研究 部负 责人 。 董文艳 女士: 监事, 学士 。 曾就职 于河 南叶 县教 育 局办公 室从 事统 计工 作 , 中国 人民银 行外 管局 从事 稽核 检查工 作。2008 年加 盟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任 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深圳管 理总 部负 责人 兼工 会办公 室主 任。 申晓辉 先生: 监事, 学士 。 历任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市 场部 机构 经理 , 摩 根士 丹利华 鑫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市场 部总 监助 理、 北京 中心总 经理 , 光 大保 德信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 总经 理助理 , 益 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机构 业务 部总 经理 。2012 年 加入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现 任民 生加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 部 ( 原机构 一 部)总 监。 3.基 金管 理人 高 级管 理人员 万青元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见上 。 俞岱曦 先生 :总 经理 ,简 历见上 。 朱晓光 先生 :副 总经 理, 简历见 上。 张力女 士: 督 察长, 硕士 。 历任招 商银 行北 京分 行 支行行 长助 理 ; 中 国民 生 银行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7 北京管 理部 紫竹 支行 副行 长、 北 京管 理部 投资 银行 处 处长、 北京 管理 部公 司部 总 经理; 2008年10月 加入 民生 加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兼渠 道一 部总 监,2012 年1月 起任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督 察长 ,2013 年 起担任 党委委 员。 吴剑飞 先生: 副总 经理, 硕士,14 年 证券 从业 经历。 历任 长盛 基金 管理 公司研 究 员 ;泰 达 宏 利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 经理 助理 和基 金经理 ; 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经理 、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委员及 投资 部副 总监 ;2009年至2011 年, 任职 于平 安资 产 管 理 公司 ,担 任股 票投 资部总 经理 ;2011年9 月加入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党委 委员 、公募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主 席。 林海先 生: 副 总经 理, 硕 士。1995 年至1999 年 历任中 国 民生 银行 办公 室秘 书、 宣 传处副 处长 ;1999 年至2000年, 任中 国民 生银 行北 京管 理 部阜 成门 支行 副行 长;2000 年至2012年, 历 任中 国民生 银 行金 融同 业部 处长、 公 司 银行 部处 长、 董 事会战略 发展 与 投资 管理 委员 会办 公室处 长;2012 年2月 加入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现 任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党委 委员 。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乐瑞祺先生: 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10 年证券从业经历。 自2002年起任衡泰软 件定量研究部定量分析师, 从事固定收益产品定价及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工作。2004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从事固定收益投资及研究业务。 2009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投资部副总监。 自2009年7 月起至2009年9 月任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自2009年9月起至 今任民生 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1 年11月起至今担任民生加银景气行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2年4月至今 担任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 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自2013年6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3年10月至今任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5.投 资 决 策委 员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下设 公募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和专 户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由7名 成员组 成。 由 俞岱 曦先 生, 担任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 简 历见上 ; 吴 剑飞 先生 , 担 任公募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主 席, 简 历 见上; 于 善辉 先生, 担任 专户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 简 历见 上; 乐 瑞祺 先生 , 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现任 公司 投资部 副总 监; 杨林 耘女 士, 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委员 ,现 任公 司固定 收益 部负 责人 ;牛 洪振先 生,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现任公 司交 易部 总监 ; 陈 薇薇女 士,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现任 专户 理财 一部 副 总监。 6.上 述 人 员之 间不 存在亲 属关系 。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8 二、 基 金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 设银 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拥 有悠 久的 经营历 史, 其前 身 “ 中国 人 民建设 银行 ” 于1954 年成 立, 1996年 易名 为“ 中国 建设银 行 ” 。 中国 建设银 行是 中国 四大 商业 银行 之一 。中国 建设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由 原中国 建设 银行 于2004年9月 分立 而成 立, 承继 了原 中国建 设银 行 的商业 银行 业务及 相关的 资产和 负债 。中国 建设银 行( 股票 代码 :939) 于2005 年10 月27日 在香 港联 合交 易所 主板上 市, 是中 国四 大商 业银行 中首 家在 海外 公开 上市的 银 行。2006年9月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 年9月 25 日中 国建 设银行A股在 上海证 券交 易所上 市并 开 始交易 。A 股发 行后 中国 建设银 行 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 股( 包括240,417,319,880 股H 股及9,593,657,606 股A 股)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中国 建设银 行资 产总 额153,632.10亿元, 较上 年增 长9.95% ; 客 户贷 款和 垫款 总额85,900.57 亿元 ,增 长14.35% ;客 户存 款总 额122,230.37亿元 ,增 长7.76% 。 营业 收入5,086.08亿 元, 较上 年增 长10.39% , 其 中, 利息 净收 入增 长10.29% , 净利息收益率(NIM) 为2.7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 ,占营 业收入 比重 为20.50% 。 成本 费 用开 支得 到有 效控 制, 成本 收入 比为29.65% 。 实现利 润 总额2,798.06亿元 , 较上 年增 长11.28%;净 利 润2,151.22亿元, 增长11.12% 。 资 产质量 保 持 稳定, 不良 贷款 率0.99% , 拨备 覆盖 率268.22% ; 资本充 足率 与核 心一 级资 本充足 率分别 为13.34% 和10.75% ,保持 同业 领先 。 中国建 设银 行在 中国 内地 设有分 支机 构14,650 个, 服 务于306.54 万公 司客 户、 2.91 亿个人 客户 ,与 中国 经济 战略性 行业 的主 导企 业和 大量高 端客 户保 持密 切合 作关系 ;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9 在 香 港、 新 加坡 、 法 兰克福 、 约 翰内 斯堡 、 东 京、 大 阪、首尔 、 纽 约、胡志明 市、悉 尼 、 墨 尔本、台北、卢森堡 设 有海 外分 行, 拥 有建行 亚 洲、 建 银国 际、 建 行伦 敦、建 行俄罗 斯、 建行 迪拜、 建 行欧洲 、 建 信基 金、 建 信 租赁、 建信 信托、 建信 人 寿等多 家 子公司 。





2013年, 本集 团的 出色 业 绩与 良好 表现 受到 市场 与 业界 的充 分认 可, 先后 荣 获国 内外102 项奖 项,多 项综 合排 名进 一步 提高 ,在英 国《 银行 家》 杂志 “全球 银行 1000强排 名” 中位 列第5, 较上年 上升2位; 在美 国 《 福布斯 》 杂 志发 布的 “2013年度 全球 上市 公司2000强 排名” 中, 位列 第2,较 上年 上升13位 。此 外, 本集 团还荣 获了 国内外 重要 机构 授予 的包 括公司 治理 、中 小企 业服 务、私 人银 行、 现金 管理 、托管 、 投行、 养老 金、 国际 业务 、电子 商务 和企 业社 会责 任等领 域的 多个 专项 奖。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 下设 综合 处 、 基 金市 场处 、 证券 保险 资产 市场处 、 理 财信 托股 权市 场处、QFII 托管处、 养老 金托管 处、 清算 处、 核算 处、 监 督 稽核处 等9 个职 能处 室, 在 上海设 有投 资托 管服 务上 海备份 中心 ,共 有员 工220余人。 自2007 年起 , 托 管部 连续 聘请外 部会 计师 事务 所对 托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 制审 计, 并 已 经成为 常规 化的 内控 工作 手段。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杨 新 丰,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总 经 理, 曾 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 行江 苏省 分行、 广东省 分 行 、 中国 建设 银行 总行 会 计部、 营运 管理 部, 长期 从事计 划财 务、 会计 结算 、 营运 管 理等工 作, 具有 丰富 的客 户服务 和业 务管 理经 验。 纪 伟, 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 理, 曾 就职 于中 国建设 银 行南 通分 行、 中 国建设 银 行 总 行计 划财 务部、 信贷经 营 部、 公 司业 务部, 长期 从 事大 客户 的客 户管 理及 服 务工 作,具 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务 管理 经验 。 张 军 红,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 银行 青岛 分行、 中国建 设 银 行 总行 零售 业务 部、 个人 银 行业 务部、 行长 办公室 , 长 期从 事零 售业 务和个 人 存款 业务管 理等 工作 ,具 有丰 富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理 经验。 郑 绍 平,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 银行 总行 投资 部、 委托 代 理 部, 长期 从事 客户 服务、 信贷 业务 管理 等工 作, 具 有 丰富 的客 户服 务和 业务 管 理经 验。 黄 秀 莲, 投 资托 管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曾就 职于 中国建 设 银行 总行 会计 部, 长期 从 事托管 业务 管理 等工 作, 具有丰 富的 客户 服务 和业 务管理 经验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 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 持 “ 以 客户 为中 心” 的 经营理 念, 不断 加强 风险 管理和 内 部控 制, 严 格履 行托管 人 的各 项职责 , 切实 维护 资产 持 有人的 合法 权益 , 为资 产 委托人 提供 高质 量的 托管 服务 。 经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过多年 稳步 发展 , 中国 建 设 银 行托 管资 产规 模不 断扩 大, 托管 业务 品种 不断增 加, 已 形成包 括证 券投 资基 金、 社保基 金、 保险 资金 、 基 本养老 个人 账户 、QFII 、企业年 金 等产品 在内 的托 管业 务体 系, 是 目前 国内 托管 业务 品种最 齐全 的商 业银 行之 一。 截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中国 建设 银行 已托 管349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中 国建 设银 行专业 高 效 的托管 服务 能力 和业 务水 平, 赢 得了 业内 的高 度认 同。 中 国建 设银 行自2009 年至2012 年 连续 四年 被国 际权威 杂志 《全 球托 管人 》评为 “中 国最 佳托 管银 行” ;获 和讯 网的 中国 “ 最佳 资产 托管 银行 ” 奖; 境 内权 威经 济媒 体 《每日 经济 观察》 的“ 最佳 基 金托 管银行 ”奖 ;中 央国 债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的“ 优秀托 管机 构” 奖。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目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建 设银行 严格 遵守 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 行 业监 管规章 和本 行内 有关 管理 规定, 守 法经 营、 规 范运 作、 严格 监察 , 确保 业务 的稳健 运 行, 保 证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完整, 确保 有关 信息 的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保护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二) 内部 控制 组织 结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设 有风 险与 内控管 理委 员会 ,负 责全 行风险 管理 与内 部控 制工 作, 对托管 业务 风险 控制 工作 进行检 查指 导。 投资 托管 业务部 专门 设置 了监 督稽 核处, 配 备了专 职内 控监 督人 员负 责托管 业务 的内 控监 督工 作, 具 有独 立行 使监 督稽 核工作 职 权和能 力。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措 施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 系,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控 制制 度、 岗 位 职责、 业务 操作 流程, 可以 保证 托管 业务 的规范 操 作和 顺利 进行; 业务人 员 具备 从业资 格; 业务 管理 严格 实行复 核、 审核 、 检 查制 度, 授 权工 作实 行集 中控 制, 业 务 印章按 规程 保管 、 存 放、 使用, 账户 资料 严格 保管 , 制约 机制 严格 有效 ; 业 务操作 区 专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实 施音像 监控 ;业 务信 息由 专职信 息披 露人 负责 ,防 止泄密 ; 业务实 现自 动化 操作 ,防 止人为 事故 的发 生, 技术 系统完 整、 独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一) 监督 方法 依照《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利 用自 行开 发的 “托管 业务 综合 系统—— 基金监 督子 系统 ” , 严格 按照 现行 法律 法规 以 及 基金 合同 规定, 对基金 管 理人 运作 基金 的投 资比 例、 投资 范围、 投资 组合 等 情况 进 行 监督, 并定 期编 写基金 投 资运 作监 督报 告, 报送 中 国证 监会。 在日 常为基 金 投资 运作所 提供 的基 金清 算和 核算服 务环 节中 , 对 基金 管理人 发送 的投 资指 令、 基金管 理 人对各 基金 费用 的提 取与 开支情 况进 行检 查监 督。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二) 监督 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 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 投 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 例行 监 控, 发现 投资 比例 超标等 异 常情 况, 向 基金 管理人 发 出书 面通 知, 与 基金管 理 人进 行情况 核实 ,督 促其 纠正 ,并及 时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 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 的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 易对 手等内 容进 行合 法合 规性 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 资 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 投资 运作的 合法 合规 性、 投资 独立性 和风 格显 著性 等方 面进行 评价 ,报 送中 国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 发现基金涉嫌 违规交易 ,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 人进 行解释 或举 证, 并及 时报 告中国 证监 会。 三 、相 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联 系人 1.直 销机 构: 民生 加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客服电 话:400-8888-388 联系人 :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大 街1号 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 :张 静 客服电 话:95533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客服电 话:95568 联系人 :杨成 茜 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 渤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201-205 号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客服电 话:400-888-8811 联系人 :王 宏 网址:www.cbhb.com.cn (4)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街160 号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街160 号 法定代 表人 :郭 志文 客服电 话:95537 或 400-60-95537 联系人 :王 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公司网 站:www.hrbb.com.cn (5)包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包 头市 钢铁大 街6 号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包 头市 青山区 钢铁 大街10号中 环大 厦B 座1804室 法定代 表人 :李 镇西 客服电 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 城市 分行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刘 芳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8086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公司网 站:www.bsb.com.cn (6)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5047号发 展银 行大 厦25 楼I 、J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5047号发 展银 行大 厦25 楼I 、J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7)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0 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联系人 :高 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 站:www.1234567.com.cn (8)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路685 弄37 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厦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阚 迪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9)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3588 号恒 生大厦12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张 裕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电话: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 站:www.fund123.cn (10)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上海 银行大 厦2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1)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2号国 信证 券大 厦 十六 层至 二十 六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1012号国 信证 券大 厦 十六 层至 二十 六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客服电 话:95536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45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45 楼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3)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98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或拨 打各城 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5)申 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6)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汉 市新 华 路特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人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7)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路1508 号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客服电 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8)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郑 舒丽 业务咨 询电 话:95511转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19)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第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48 号 中信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20)中 信万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路29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路222 号 青岛 国际 金融广 场1 号 楼第20 层 注册时 间: 2004年4 月29 日 注册资 本: 8亿元 人民 币 营业期 限: 永久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1)中 信证 券( 浙江 )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 恒鑫大 厦 主楼19 、20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 恒鑫大 厦 主楼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服电 话:0571-95548 联系人 :王 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 :www.bigsun.com.cn


(22 )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司


注 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朝外 大街22号泛 利大 厦10 层


公 司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朝外 大街22号泛 利大 厦10 层


法定 代表 人: 王莉


客 服电 话:400-920-0022


联 系人 :吴 阿婷





电 话:0755-82721106


网 站:http://licaike.hexun.com/


邮 编:100102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 :蔡 海峰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负责人 :韩 炯 经办律 师: 吕红 、安 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 冬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 册会 计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17 层01-1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大 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 港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张 小东 、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 李妍 四、基 金的 名称 民生加 银转 债优 选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五、基 金的 类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严 格控 制基 金资 产风险 、 保 持资 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 采取 自上 而下的 资 产配置 策略 和自 下而 上的 个券选 择策 略, 通过 积极 主动的 投资 管理 , 充 分把 握可转 换 债券和 普通 债券 的投 资机 会,争 取实 现超 过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业 绩。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为具 有良 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包 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地方 政 府 债、 金融 债、 企业债 、短 期融 资券 、公 司债、 可转 换债 券(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下 同)、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 券 回购、 银行 存款 等固 定收 益类资 产、 股票(包含 中小板 、 创 业 板及 其他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上 市的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 资产 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本基金 可以 从二 级市 场买 入股票 、 权 证等 权益 类资 产, 也 可以 参与 一级 市场 新股 申购( 含 增发), 并可 持有 因可转 换债 券转 股所 形成 的股票 、 因 所持 股票 所派 发的权 证 以及因 投资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而产 生的 权证 等。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 资其他 品种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的80% ,其 中,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80% ;权 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基 金资 产的20% ,权 证的 投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5%。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 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 略 。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 济 环 境、 市场 状况 、 政策 走向 等宏观 层面 信息 和个 券的 微观层 面信 息进 行综 合分 析, 做出 投资决 策, 具体 包括 以下 几个方 面: 1.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综合 运用 定性分 析和 定量 分析 手段 ,对大 类资 产进 行合 理配 置 。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以大 类资 产的预 期收 益率 、 风 险水 平和它 们之 间的 相关 性为 出发 点,对 于可 能影 响资 产预 期风险 、收 益率 和相 关性 的因素 进行 综合 分析 和动 态跟踪 , 据此制 定本 基金 在债 券和 股票等 大类 资产 之间 的配 置比例 、 调 整原 则和 调整 范围, 并 进行定 期或 不定 期的 调整 ,以达 到控 制风 险、 增加 收益的 目的 。 本基金 进行 资产 配置 时所 参考的 主要 指标 包括 国内 生产总 值(GDP)增长 率、 货 币供应 量及 其变 化、 利 率 水平及 其预 期变 化、 通 货 膨胀率、 货币 与财 政政 策 、 汇 率政 策等。 除基本 面因 素以 外, 基金 管理人 还将 关注 其他 可能 影响资 产预 期收 益与 风险 水平 的因素 , 观 察市 场信 心指 标和市 场动 量指 标等 , 力 争捕捉 市场 由于 低效 或失 衡而产 生 的投资 机会 。 通常情 况下 , 基 金管 理人 会定期 根据 市场 变化 , 以 研究结 果为 依据 对当 前资 产配 置进行 评估 并作 必要 调整 。 在特 殊情 况下 , 亦 可针 对市场 突发 事件 等在 本基 金投资 范 围及各 类资 产配 置比 例限 制范围 内进 行及 时调 整。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政策因 素 宏观因 素 货币因 素 市场因 素 政治导 向; 经济政 策; 产业政 策; 货币政 策; 市场政 策等 经济总 量; 投资增 速; 消费增 长; 对外贸 易; 价格指 数等 货币结 构; 信贷规 模; 信贷结 构; 利率水 平; 利率结 构等 供求关 系; 市场信 心; 期限结 构; 利差变化 ; 交易状 况等 债市、 股市 风险 收益 特征 预期、 货币 市场 走势 资产配 置方 案 本基金 根据 市场 状况 、 各 资产类 别的 相对 价值 变化 进行资 产配 置调 整。 根据 调整 力度和 调整 的周 期, 分为 战略资 产配 置和 战术 资产 配置。 2.普通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 采 用久期匹配等策略通过 固 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构 筑 债券组 合, 保障 本金 安全 的同时 确保 一定 收益 。 (1)久期 配置 策略 久期配 置策 略是 债券 投资 最基本 的策 略之 一, 本基 金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运 行状 况、 财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等宏 观经济 变量 进行 自上 而下 的深入 分析 , 在 预测 市场 合理利 率 水 平 的基 础上, 判断 利率变 化 的时 间、 方 向和 幅度, 测算 投资 组合 和业 绩比较 基 准在 收益率 曲线 变化 时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在控 制资 产组 合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 过调 整组合 的 久期, 即在 预期 利率 将要 上升的 时候 相对 业绩 比较 基准适 当缩 短组 合的 久期 , 在预 期 利率将 要下 降的 时候 相对 业绩比 较基 准适 当拉 长组 合的久 期, 提高 债券 投资 收益。 (2)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收益率 曲线 是分 析利 率走 势和进 行市 场定 价的 基本 工具, 也是 进行 债券 投资 的重 要 依 据。 通 常情 况下, 在市 场 利率 水平、 不同 期限市 场 上债 券供 求关 系等 因素 发 生变 化的时 候, 收益 率曲 线上 不同期 限债 券的 收益 率都 将随之 产生 调整 , 从 而使 收益率 曲 线出现 平行 移动 或非 平行 移动, 其中 非平 行移 动又 可以分 为正 向蝶 形形 变、 反向蝶 形 形变以 及扭 曲形 变等 。 如果收 益率 曲线 发生 了非 平行移 动, 则在 相同 的久 期策略 下采 用不 同的 组合 , 其 组合收 益率 也将 产生 较大 的差异 。 本 基金 将加 大对 收益率 曲线 形变 的研 究, 在所确 定 的目标 久期 配置 策略 下, 通过分 析预 测收 益率 曲线 可能发 生的 形变 , 在 期限 结构配 置 上 适 时采 取子 弹型、 哑铃型 或 者阶 梯型 等策 略, 进一 步 优化 组合 的期 限结 构, 使本 基 金获得 较好 的收 益。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3)类属 配置 策略 在确定 组合 久期 和期 限结 构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 对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信 用风险、 市场 风险、 流动 性、 赋税 水平 等因 素进 行 分析 , 研 究同 期限 的不 同 品种之 间 的利差 情况 及其 变化 趋势 , 以及 交易 所和 银行 间两 个市场 间同 一品 种的 利差 情况及 变 化趋势 , 制定 债券 类属 配 置策略 , 在各 种固 定收 益 品种之 间进 行优 化配 置 , 主动地 增 加预期 利差 将收 窄的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投资 比例 , 降 低预期 利差 将扩 大的 品种 的投资 比 例,以 获取 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品 种之 间利 差变 化所 带来的 投资 收益 。 (4)固定 收益 品种 的选 择策略 1)政府 信用 债券 本 基 金对 国债、 央行 票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等政 府信用 债 券的 投资, 主要 根据宏 观 经济指 标、 货 币财 政政 策 、 市场供 求等 分析, 预测 收益率 曲线 的未 来变 动趋 势, 综合 考 虑 国债、 央行 票据、 政策 性 金融 债等 不同 品种 的流 动 性及 风险 收益 状况, 选 择 具有 较高投 资价 值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2)企业 信用 债券 本基金 对于 其他 金融 债、 企业债、 公司 债、 短 期融 资券 、 银 行协 议存 款等 信 用类 投 资 品种 的投 资, 将 参考外 部 评级 结果、 宏观 经济所 处 阶段、 发行 主体 的信用 状 况及 其变动 趋势 , 在有 效控 制 整个组 合信 用风 险的 基础 上, 结合 流动 性分 析 , 采 取积极 的 投资策 略, 挖掘 价值 被低 估的品 种, 以获 取超 额收 益。 3)资产 支持 证券 本基金 通过 深入 分析 宏观 经济走 势、 资产 提前 偿还 率、 资产 池的 结构 及质 量等 因 素 , 判 断提 前偿 付风 险和资 产 违约 风险, 并根 据资产 证 券化 的收 益结 构安 排, 预测 分 析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未 来现 金流, 通过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行条 款, 预测 提前 偿还 率变化 对 标的证 券的 久期 与收 益率 曲线的 影响 , 密 切关 注流 动性变 化,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 下, 筛 选出 经风 险调 整后 具 有较高 投资 价值 的资 产支 持证券 , 以 获取 较高 的投 资 收益。 (5)收益 率曲 线骑 乘策 略 收益率 曲线 骑乘 策略 是指 选取处 于收 益率 曲线 最陡 峭处的 券种 进行 配置 , 随 着债 券 剩 余期 限缩 短、 到 期日临 近, 其到 期收 益率 将有所 下 降, 从 而产 生较 好的市 场 价差 回报。 本基 金将 积极 关注 收益率 曲线 的变 化情 况, 在收益 率曲 线较 陡的 部位 适当采 用 收益率 曲线 骑乘 策略 ,利 用收益 率曲 线的 快速 下滑 获得相 应的 收益 。 (6)回购 策略 在 债 券投 资中, 回购 不仅是 一 种短 期融 资的 手段, 也 是 一个 重要 的投 资渠 道, 例 如可以 用逆 回购 代替 短期 债券、 通过 正回 购进 行杠 杆操作 从而 放大 收益 等。 本基金 将 通过比 较回 购交 易收 益和 现券交 易收 益, 在确 保回 购存在 超额 收益 的情 况下 , 积极 利 用回购 套利 , 增加 组合 的 收益 。 本 基金 将遵 守银 行 间市场 关于 回购 的有 关规 定, 在相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关 规定 的范 围内 ,利用 市场 的平 稳时 期, 进行回 购融 入资 金, 同时 投资于2 年以 下的 流动性 较好 的债券, 以获取 利 差收 益, 增 加投 资人的 回 报。 本 基金 还将 密切关 注 和积 极寻求 由于 短期 资金 需求 激增产 生的 逆回 购投 资策 略等投 资机 会。 (7)套利 策略 1)跨 市套 利。 同 一品 种在银 行 间市 场与 交易 所市 场、 同期 限债 券品 种在 一、 二 级 市场上 由于 市场 结构 、 投 资者结 构等 原因 在某 个时 期可能 存在 收益 率的 差异 。 本基 金 在充分 论证 套利 可行 性的 基础上 ,寻 找合 适时 机, 进行跨 市场 套利 操作 。 2)跨期 套利 。 本基 金将 利 用一定 时期 内不 同债 券品 种基于 利息 、 违约 风险 、 流动 性、 税收 特性 、 可回 购条 款等方 面的 差别 造成 的收 益率差 异 , 同 时买 入和 卖 出这些 券 种,以 获取 二者 之间的 差价 收 益。 (8)个券 选择 策略 本基金 将严 格依 据上 述投 资策略 , 通 过自 下而 上精 选个券 , 审 慎分 析债 券的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 供求 关系、 收益 率水 平、 税收 水平等 因素 , 选 择定 价合 理或价 值 被低估 的债 券进 行投 资。 具有以 下一 项或 多项 特征 的债券 ,是 本基 金的 重点 关注对 象: 1)符合 上述 投资 策略 的品 种; 2)信用 质量 正在 改善 或者 预期将 改善 的企 业信 用性 债券; 3)具有 较高 当期 收入 的品 种; 4)有增 值潜 力、 价值 被低 估的品 种等 。 3.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与一般 企业 债券 不同 , 可 转换债 券给 予投 资人 在一 定条件 下转 股、 回售 债券 的权 利 ,与 此同 时, 可转 换债 券 发行人 也享 有在 一定 条件 下赎回 债券 、 下 调转 股价 的权利 。 因 此, 可转 换债 券在 市场上 兼 具债 性和 股性, 当正股 价 格高 于转 股价 格, 且可 转 换债 券的价 格与 转股 平价 相差 不大时 , 可 转换 债券 的价 格变动 与对 应股 票的 价格 变动表 现 出较强 的相 关性 , 而 当正 股价格 远低 于转 股价 格时 , 可转 换债 券的 价格 将趋 于纯债 券 的价格 ,此 时, 可转 换债 券表现 出较 强的 债性 。 本基金 将通 过研 究市 场状 况以及 可转 换债 券在 当前 市场状 况下 所表 现出 的特 性, 确定可转换 债券的投 资策 略,同时本 基金还 将积极 跟踪可转换 债券基 本面的 变化情 况,如 对应 公司 的业 绩情 况以及 可能 出现 的下 调转 股价机 会, 寻找 最佳 的投 资时机 。 此外, 对 于发 行条 款、 票 息、 内嵌 期权 价值 较高 且 公司基 本面 优良 的可 转换 债券 , 因 其内在 价值 较高 , 反 映到 二级市 场上 , 会 产生 较大 的一、 二级 市场 价差 。 因 此, 本 基 金还将 积极 关注 可转 换债 券在一 、 二 级市 场上 可能 存在的 价差 所带 来的 投资 机会,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参与可 转换 债券 的一 级市 场申购 ,获 得稳 定收 益。 (1)转债 优选 策略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应 等于普通债券的债券价 值 和可转换债券自身内含 的 期 权价值 之和 。 本 基金 对债 券价值 的计 算与 普通 债券 价值的 计算 方法 一样 , 即 按照债 券 市场相 应的 收益 率水 平将 未来的 一系 列现 金流 进行 贴现。 可转换 债券 价值 中的 另一 部分即 期权 价值 的定 价是 可转换 债券 定价 的重 要方 面, 该部分 定价 涉及 到对 应正 股的价 格及 其预 期、 可转 换债券 发行 条款 、 该 发债 上市公 司 基本面 特征 、 股 价波 动率 等关键 要素 。 本 基金 在分 析期权 价值 的过 程将 结合 定价模 型 (布 莱克- 斯科 尔斯 模型 、二 叉树 模型 等) 、市场 定性 分析 (行 业地 位、竞 争优 势、 进入壁 垒、 治理 结构 、 创 新能力 、 发 展趋 势等 ) 和 定量比 较分 析 ( 可转 换债 券的平 价 溢价率 、底 价溢 价率 、隐 含波动 率; 正股 的市 盈率 、市净 率、 市现 率、 市销 率等) , 充 分 考虑 市场 不同 时期 的特 征, 分析 可转 换债 券的估 值。 在合 理定 价的 基础上 , 尽 量 优选具 有良 好投 资价 值的 可转换 债券 进行 投资 。


可转换 债券 市场 存在 着一 定的周 期性 波动 。 当 股票 市场持 续下 跌时 , 投 资者 容易 过度悲 观, 可转 债的 期权 价 值可能 被市 场低 估, 表现 为 可转换 债券 的债 券溢 价率 很低。 本 基 金将 在风 险可 控的 前提 下, 买入 债券 溢价 率较低 的 可转 债, 并 坚持 长期持 有, 以 获取低 风险 稳定 回报 。 (2)博弈 套利 策略 一般情 况下, 可转 换债 券 均设有 一些 特殊 条款, 如 修正条 款、 回 售条 款 、 赎 回条 款等。 修正 条款 给予 发行 人向下 修正 转股 价格 的权 利, 有 利于 提升 可转 换债 券的期 权 价 值, 对投 资者 是一 种保护 条 款 , 有时 甚至 能直 接 推动可 转换 债券 价格 的上 涨; 回售 条款给 予投 资者 将可 转换 债券回 售给 发行 人的 权利 , 对于 投资 者有 保护 作用 , 回售 价 格是判 断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安全边 际的 核心 因素 之一 ; 赎回 条款 给予 发行 人从 投资者 处 赎回可 转债 的权 利, 如发 行人放 弃赎 回权 则会 提高 可转换 债券 的期 权价 值。 本基金 将 充分发 掘各 项条 款博 弈给 可转换 债券 带来 的套 利机 会。


由于可 转换 债券 可以 按照 约定的 价格 转换 为股 票, 因此在 日常 交易 过程 中会 出现 可转换 债券 与标 的股 票之 间的套 利机 会。 当可 转换 债券的 转换 溢价 率为 负时 , 买入 可 转换债 券的 同时 卖出 标的 股票可 以获 得套 利价 差; 反之, 买入 标的 股票 的同 时卖出 可 转换债 券也 可以 获得 套利 价差。 当对 可转 换债 券未 来的转 换溢 价率 有比 较明 确的趋 势 判断时 , 该种 套利 策略 同 样适用 。 在日 常交 易过 程 中, 本基 金将 密切 关注 可 转换债 券 与标的 股票 之间 的对 比关 系,恰 当的 选择 时机 进行 套利, 以获 取超 额收 益的 机会。 (3)分离 交易 可转 债的 投资策 略 可分离交易债券与可转 换 债券类似,都是由上市 公 司发行的含有转股期权 的 债 券, 不 同之 处是 可分 离交 易债券 在上 市后 将自 动拆 分为认 股权 证和 纯债 券。 本基金 对 于可分 离交 易债 券的 投资 主要采 取以 下两 种策 略: 一 是一级 市场 申购 策略 , 对 于 票息、 发行条 款比 较优 厚的 公司 ,上市 后纯 债券 加对 应期 权的价 格高 于一 级市 场的 申购价 ,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本基金 在深 入研 究的 基础 上, 积 极参 与一 级市 场的 申购,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下 获 得稳定 收益 ; 二 是关 注可 分离交 易债 券上 市后 纯债 券的内 在价 值, 发掘 内在 价值被 低 估的品 种, 进行 二级 市场 操作。 4.股票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票投 资时 , 选择 具有 核心 竞争 力、 具备持 续成 长能 力且 估值 具有 吸引力 的上 市公 司 , 获 取 公司成 长和 估值 提升 带来 的双重 收益 。 在选 择个 股 时, 主要 关注公 司的 成长 性和 估值 两方面 因素 。 (1)成长 性因 素 选择具 有持 续、 稳定 的盈 利增长 历史 ,且 预期 盈利 能力将 保持 稳定增 长的 公司 。 在 评 估上 市公 司成 长性 方面 , 主 要考 察公 司所 在行业 的 发展 前景、 公司 成长速 度、 成 长质量 和公 司的 成长 驱动 因素。 行业发 展前 景: 主 要从 行 业的生 命周 期、 行 业景 气 度、 产业 政策 、 产业 链景 气传 导、行 业竞 争格 局等 方面 ,分析 上市 公司 所处 行业 的发展 前景 。 公司成 长速 度: 结合 公司 所处行 业特 征及 在行 业中 的相对 竞争 地位 , 分 析公 司的 成 长 速度, 重点 考察 公司的 业 务增 长、 利 润增 长等, 挖掘 具有 较高 成长 速度的 上 市公 司。 公司成 长质 量: 主 要分 析 公司的 利润 构成、 利润 率 、 资产收 益率 及其 变化 , 同时 考察公 司的 财务 状况、 现 金流特 征, 以 及公 司的 研 发能力、 管理 能力 、 核心 技术等 竞 争优势 , 评 估公 司的 成长 是否来 自其 内在 优势 , 以 及这些 支撑 公司 成长 的因 素是否 具 备持续 性。 成 长 驱动 因素: 主要 从公司 的 核心 竞争 力、 商 业盈利 模 式、 公 司治 理结 构和管 理 团队素 质等 方面 考察 公司 保持较 快成 长速 度的 驱动 因素。 (2)估值 因素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 点 及业务模式,运用相对 估 值指标和绝对估值模型 相 结 合,纵 向分 析和 横向 对比 的方法 ,评 估上 市公 司的 投资价 值和 安全 边际 。 本基金 在综 合分 析上 市公 司成长 性和 股票 估值 水平 的基础 上, 选择 具备 持续 成长 能 力 且估 值合 理或 低估 的上 市 公司 股票。 此外, 在投 资 管理 过程 中, 也 将关注 公 司信 息、 公司 行为 、 行业 政策 、 市场特 征等 催化 剂因 素 , 以优化 个股 选择 和组 合调 整策略 。 (四) 投资 限制 1.组合 限制 本基金 在投 资策 略上 兼顾 投资原 则以 及开 放式 基金 的固有 特点 , 通 过分 散投 资降 低基金 财产 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保 持基 金组 合良 好的 流动性 。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将遵循 以 下限制 : (1)本 基金 持有 一家 上市 公 司的股 票, 其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10%;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2)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证,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3 %;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 得 超过 该权 证的10 %; (5)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银 行间 同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 净值的40% ,回 购期 限最 长不得 超过 一年 ,到 期后 不得展 期; (6)本基 金固 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其中 ,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80% ;权 益类 资产 的比例 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20% ; (7)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的比 例,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10 %; (8)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支 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2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同一(指同 一信 用级 别)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比 例, 不得 超过 该资产 支持证 券规 模的10%; (10)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 不得超 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合 计规 模的10%; (11)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用 级别评 级为BBB 以上( 含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 金持有 资 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如果其 信 用等 级下 降、 不 再符合 投 资标 准, 应 在评 级报告 发 布之 日起3 个 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12)基 金财 产参 与股 票发 行申购 ,本 基金 所申 报的 金额不 超过 本基 金的 总资 产, 本基金 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过 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行 股票 的总 量; (13)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买入权 证的 总金 额, 不得 超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5 %; (14)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5 %的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15)本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限 证券, 基金 管理 人应 事先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与 基金托 管人 在本 基金 托管 协议中 明确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的 比例 , 根 据比 例进行 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应 制订 严 格的投 资决 策流 程和 风险 控制制 度 , 防 范流 动性 风 险、 法律 风险和 操作 风险 等各 种风 险; (16)法律 法规 、基 金合 同规 定 的其 他比 例限 制。 如果法 律法 规对 本基 金合 同约定 投资组 合比 例限 制进 行 变更 的, 以变 更后 的规 定 为 准。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取 消上 述限 制, 如 适用于 本 基金, 则本 基金 投资不 再 受相 关限制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市 公 司合并 、 基金 规模 变动 、 股权分 置改 革中 支付 对价 等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 基金投 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规定投 资比 例的 ,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 在10个交 易日 内进 行调 整。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起6个 月内 使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的 有关 约定 。 基 金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查 自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 始。 2.禁止 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资 或者 活动 : (1)承销 证券 ; (2)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担保 ; (3)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投资 ; (4)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但是 国 务院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向 其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出资 或者 买卖 其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发 行 的股票 或者 债券 ; (6) 买 卖与 其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有控 股关 系的 股东或 者与 其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有其 他重 大利 害关系 的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或者承 销期 内承 销的 证券 ; (7)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证券 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 券交 易活 动; (8)依照 法律 法规 有关 规定, 由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 他活 动; (9)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部 门取 消上述 限制 ,如 适用 于本 基金,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 相关限 制。 (五)基 金管 理人 代表 基金 行使股 东和 债权 人权 利的 处理原 则及 方法 1.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 独立 行使 股东和 债权 人权 利,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利 益; 2.不谋 求对 上市 公司 的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3.有利 于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增值 ; 4.不通 过关 联交 易为 自身 、 雇员 、 授 权代 理人 或任 何存在 利害 关系 的第 三人 牟取 任何不 当利 益。 (六)基金 的融 资、 融券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资 、融 券。 九、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60% × 中证 可转 债指 数 收益率+30%× 中证 国债 指 数收益 率+10% × 沪深300 指数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选择 理由 : 中证可 转换 债券 指数 是由 中证指 数公 司编 制发 布、 表征可 转换 债券 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数 。 该 指数 的样 本由 在沪深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 可转换 债券 组成 , 以 反映 国内市 场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可 转换 债券 的总 体表 现。该 指数 基日 为2002 年12 月31 日 ,基 点为100 点, 指数代 码 为 000832 , 指 数简 称为 中证转 债。 由于 本基 金主 要投资 于 可转 换债 券, 所 以选择 该 指数 来衡量 本基 金可 转换 债券 投资的 绩效 。 中证国 债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公司 编制 发布 、 表 征国 债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 数。 该指 数 的样 本由 在沪 深证券 交易 所及 银行 间市 场上市 、剩 余期 限在1年 以上 的国 债组 成, 以 反映 国内 市场 国债 的总体 表现 。该 指数 基日 为2002 年12月31日 ,基 点为100 点,指 数代码 为H11006 , 指 数简 称为中 证国 债。 本基 金选 择该指 数来 衡量 除可 转换 债券外 其 它债券 投资 的绩 效。 沪深300 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 公司编 制发 布、 表征A股市场 走 势的 权威 指数 。 该 指数 是由上 海和 深圳 证券 市场 中选取300 只A股 作为 样本 编制而 成的 成份 股指 数。 其样本 覆 盖了沪 深市 场六 成左 右的 市值, 具有 良好 的市 场代 表性。 本基 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量 股 票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根据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和 投资比 例约 束, 设定 本基 金的基 准为60%×中证 可转 换 债券指 数收 益率+30%×中 证国债 指数 收益 率+10% ×沪 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该基 准能客 观衡量 本基 金的 投资 绩效 。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于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一 般情 况下其 预期 风险 和收 益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股 票型基 金和 混合 型基 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重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个 别及 连带 责任 。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 金 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 组 合 报告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截至 时间 为2014 年3 月31 日 ,本 报告中 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1.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395,962,688.44 11.92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其中: 股票


395,962,688.44 11.9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833,176,258.22 85.29 其中: 债券


2,833,176,258.22 85.2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 付金合 计


70,805,633.64 2.13 7 其他资 产


22,013,963.70 0.66 8 合计





3,321,958,544.00





100.00


2.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20,644,679.73 10.70 D 电 力、 热力、 燃气 及水 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9,080,399.87 0.93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 务业 156,237,608.84 7.5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95,962,688.44 19.20 3.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300298 三诺生 物 449,751 29,233,815.00 1.42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9 2 300168 万达信 息 688,835 26,995,443.65 1.31 3 002065 东华软 件 649,795 26,225,726.20 1.27 4 002268 卫 士 通 844,606 25,118,582.44 1.22 5 600196 复星医 药 1,249,889 25,035,276.67 1.21 6 002373 联信永 益 1,349,877 20,653,118.10 1.00 7 002022 科华生 物 872,837 19,455,536.73 0.94 8 002711 欧浦钢 网 540,981 19,080,399.87 0.93 9 002410 广联达 499,988 18,194,563.32 0.88 10 002584 西陇化 工 1,162,306 17,643,805.08 0.86


4.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70,091,000.00 3.40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9,912,000.00 3.8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9,912,000.00 3.88 4 企业债 券 223,357,338.20 10.8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2,459,815,920.02 119.30 8 其他 - - 9 合计 2,833,176,258.22 137.40


5.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110015 石化转 债 11,486,010 1,175,822,843.70 57.03 2 113001 中行转 债 3,729,740 365,253,438.20 17.71 3 110018 国电转 债 3,294,850 340,358,005.00 16.51 4 113002 工行转 债 2,055,670 204,292,484.60 9.91 5 110016 川投转 债 1,631,980 204,111,738.60 9.90


6.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0 9.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不 得参与 股指 期 货交 易。 (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不 得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10.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 资政策 本 基 金尚 未在 基金 合同 中明 确 国债 期货 的投 资策 略、 比例 限制、 信息 披露 等, 本 基金暂 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的 国 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声 明本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是否有 出 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 查,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2014 年 1 月 12 日, 中国石 油 化工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告 因 山东 省青 岛市 “11.22 ”中 石化东 黄输 油管 道泄 漏爆 炸特别 重大 事故 接受 国务 院事故 调查 组的 调查 处理 结果, 但 本基金 投资 上述 债券 的决 策程序 符合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求 。 本基金 持有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其余 发行 主体 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37,821.9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367,756.4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8,245,597.97 5 应收申 购款 62,787.3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013,963.70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1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10015 石化转 债 1,175,822,843.70 57.03 2 113001 中行转 债 365,253,438.20 17.71 3 110018 国电转 债 340,358,005.00 16.51 4 113002 工行转 债 204,292,484.60 9.91 5 110016 川投转 债 204,111,738.60 9.90 6 110024 隧道转 债 67,216,500.00 3.26 7 128003 华天转 债 34,051,891.20 1.65 8 110022 同仁转 债 21,917,491.20 1.06


(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 的公允 价值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168 万达信 息 26,995,443.65 1.31 重大事 项


(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的 其 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十二 、 基金的 业绩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净值增长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A 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度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 日2013 年4 月 18日 起至2013 年12月31日) -7.70% 0.58% -5.33% 0.49% -2.37% 0.09% 2014年1月1 日 至2014 年3 月 31日 -2.93% 0.81% -0.83% 0.39% -2.10% 0.42%












































C级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 值 业绩比 较 业绩比 较 ①-③ ②-④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2 值增长 率① 增长率标 准差② 基准收 益 率③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2013年度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 日2013 年4 月 18日 起至2013 年12月31日) -8.00% 0.58% -5.33% 0.49% -2.67% 0.09% 2014年1月1 日 至2014 年3 月 31日 -2.93% 0.82% -0.83% 0.39% -2.10% 0.43%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2.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3.基金 财产 拨划 支付 的银 行费用 ; 4.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金 信息披 露费 用; 5.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 用; 6.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 有关的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 7.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8、 基金 的开 户费 用、 账户维 护 费用 9.本基 金从C类基 金财 产中计 提 销售 服务 费; 10.依法 可以 在基 金财 产中列 支 的其 他费 用。 ( 二)上 述基 金费 用由 基金管 理人 在法 律规 定的 范围内 参照 公允 的市 场价 格确定 , 法律法 规另 有规 定时 从其 规定。 (三)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年 管理 费率 ÷当 年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的 财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3 务 数据 ,自 动在 月初5个 工作 日内 按照 指定 的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费用 自动扣 划 后,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应 及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解决。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年 托管 费率 ÷当 年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费 E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的 财 务 数据 ,自 动在 月初5个 工作 日内 按照 指定 的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费用 自动扣 划 后,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应 及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解决。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A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0.4% 。 销售服 务费 计算 方法 如下 ,按C 类基 金份 额基 金资 产 净值计 提: H=E×0.4% ÷ 当年 天数 H为C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计 提的销 售服 务费 E为C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据 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的 财 务 数据 ,自 动在 月初5个 工作 日内 按照 指定 的账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无 需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费用 自动扣 划 后,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 对,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应 及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解决。 4. 管理 费和 托管 费之 外的基 金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根 据其 他有 关法 规及 相应协 议 的规定 ,按 费用 支出 金额 支付,列 入或 摊入 当期 基金 费 用。 (四)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 运作无 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 用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基 金合同 生 效前所 发生 的信 息披 露费 、律师 费和 会计 师费 以及 其他费 用不 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 五)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可 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率和 基金托 管 费率。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最 迟于新 的费 率实 施日2日前在 指 定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六)基金 税收 基金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根 据国家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履行纳 税义 务。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34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依 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 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 对2013 年11 月29 日公 布的 《 民生 加银 转债 优选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2013年第1号 )》进 行了 更新 ,本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为2014年4月18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4年3月31日 ,主 要修改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中 , 对 招募书 明书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期以 及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日 期进 行 了更 新。 2、在“三 、 基 金管 理 人” 部 分 , 更 新了“(一 ) 基金 管 理人 概况 ”、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中 的相 关信 息。 3、 更新 了“ 四、 基金 托管人 ” 部分 的相 关信 息。 4、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中, 对代 销机 构的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5、在 “ 九、 基 金的 投资 ” 部 分,对 “(九 ) 基 金投资 组 合报 告” 的 内容 进行了 更 新。 6、 对“ 十、 基金 的业 绩”相 关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7、在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中 ,更 新了 本次 更新内 容期 间的 历次 公告 。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