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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可转债A(000003)

中海可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海可 转 换 债 券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要 







































(2014 年 第1号)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3 月20日 生 效 。


















































重 要 提 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 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2014 年3 月20日 ,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3 年12 月31 日(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30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黄鹏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2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466667 亿元人民币


5-1 存续期间:持续经 营 联系人:兰嵘 联系电话:021-3842980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409% 法国爱德蒙得 洛 希 尔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0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 浩 鸣 先 生 , 董 事 长 。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现 任 中 海 信 托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公司经济师, 中国海洋石油 总公司财务部保险处主管、 资产处处长,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成 赤 先 生 , 董 事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总 公 司 计 划 资 金 部 融 资 处 处 长 、 中 国 海 洋 石 油有限公司资金融资部副总监。 黄 鹏 先 生 , 董 事 。 复 旦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 经 理 兼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董事长 。 历 任 上 海 市 新 长 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行 长 秘 书 , 中 海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部经理、 风控委员会委员,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 。 彭 焰 宝 先 生 , 董 事 。 清 华 大 学 学 士 。 现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无锡证券) 交易员、 投资经理、 投资部副总 经 理 , 国 联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 期 间 曾 兼 任 中 海 优 质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风控总监,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兼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江 志 强 先 生 , 董 事 。 东 南 大 学 硕 士 。 现 任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5-2 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无锡证券) 上海海伦 路证券营业部交易员、 证券投资部投资主管、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 理 、 总 经 理 、 无 锡 县 前 东 街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无 锡 人 民 东 路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无锡华夏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TAY SOO MENG ( 郑 树 明 ) 先 生 , 董 事 。 新 加 坡 国 籍 。 新 加 坡 国 立 大 学 学 士 。 现 任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行 销 总 监 。 历 任 新 加 坡 Coopers & Lybrand 审 计 师 , 法 国 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行 政 及 财 务 部 门 主 管 、 董 事 兼 营 运 总 监(亚太区, 日 本 除 外) 、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营 运 总 监( 亚 太 区,日本 除外) 、 董 事 总 经 理 兼 新 加 坡 执 行 长 ,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行 销总监。 李 维 森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澳 大 利 亚 悉 尼 大 学 博 士 。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经 济 学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 副 院 长 。 历 任 山 东 社 会 科 学 院 《 东 岳 论 丛 》 编 辑部编辑, 澳 大 利 亚 麦 角 理 大 学 经 济 学 讲 师 。 陈 道 富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硕 士 。 现 任 国 务 院 发 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曾任中关村证券公司总裁助理。 WEIDONG WANG ( 王 卫 东 )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美 国 国 籍 。 芝 加 哥 大 学 博 士 。 现任美国德杰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历 任Sidley Austin( 盛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芝 加 哥 总 部 律 师 , 北 京 大 学 国 家 发 展 研 究 院 国 际MBA 项 目 访 问 教 授 , 北 京 德 恒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张悦女 士 , 监 事 长 。 硕士 , 会 计 师 。 现 任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稽 核 兼 纪 委 副 书 记 、 稽 核 审 计 部 经 理 、 信 托 事 务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 历任北京石油 交易部副经理, 中 国 海 洋 石 油 东 海 公 司 计 财 部 会 计 、 企 管 部 企 业 管 理 岗 , 中 海石油总公司平湖生产项目计财部经理, 中海石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计财 部 经 理 ,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会 计 、 计 划 财 务 部 经 理 、 稽 核 审 计部经理。 Denis LEFRANC ( 陆 云 飞 ) 先 生 , 监 事 。 法 国 国 籍 。 学 士 。 现 任 爱 德 蒙 得洛希尔资 产 管 理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总 监 。 历 任 法 国 期 货 市 场 监 管 委 员 会 审 5-3 计 师 , 法 国 兴 业 银 行 法 律 顾 问 、 资 本 市 场 及 资 产 管 理 法 务 部 门 副 主 管 , 法 国 兴业资产管理集团法遵主管及法律顾问,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 裁 , 法 国 兴 业 资 产 管 理 集 团 亚 太 区 执 行 长 , 东 方 汇 理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有 限 公 司北亚区副执行长 , 爱 德 蒙 得 洛 希 尔 亚 洲 有 限 公 司 亚 洲 副 执 行 总 监 。 兰嵘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兼 风 控 总 监 。 历 任 东 海 石 油 公 司 ( 后 变 更 为 中 海 石 油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工 程 师 、 人 事 主 管 , 中 国 海 洋石油总公司人事管理岗,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财富管 理 中 心 总 经 理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综 合管理部总经理。 贺 俊 女 士 , 职 工 监 事 。 学 士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营 销 中 心 渠 道 及 客 户 服 务 总 监 。 历 任 上 海 市 邮 政 储 汇 局 稽 核 员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上 海 四 川 北 路营业部柜员、 场 内 交 易 员 、 业 务 部 经 理 、 综 合 部 经 理 、 交 易 部 经 理 , 中 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经理、客户服务部副总监、客户服务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 黄 鹏 先 生 , 总 经 理 。 复 旦 大 学 金 融 学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上 海 市 新 长 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分 行 行 长 秘 书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部经理、 风控委员会 委员。2007年10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营 销 中 心总经理,2011 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2013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2013 年7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恒 信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宋 宇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复 旦 大 学 数 理 统 计 专 业 学 士 , 经 济 师 。 历 任 无 锡 市统计局秘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发行调研部副经理、 办 公 室 主 任 、 研 究 发 展 部 总 经 理 。2004 年3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本 公 司 督 察 长 。2010 年12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期 间2011 年1月至2011 年10 月 兼任本公司代理总经理) 。 俞 忠 华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世 界 经 济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申 银 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国际业务部经理, 国泰君安证 5-4 券股份有限公司 ( 原 君 安 证 券 公 司 ) 国 际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瑞 士 联 盟 银 行 (UBS) 上海代表处副代表、 授权官员, 美国培基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副 总 裁 , 霸 菱 亚 洲 投 资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今 日 资 本 集 团 合 伙 人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证券 投 资 部 董 事 总 经 理 、 研 究 所 所 长 。2012 年3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12 年6 月 至 今 任 副 总 经 理 兼 投 研 中 心 总 经 理 、 投 资 总 监 。2012 年7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优 质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2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量 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冰峰先生, 督 察 长 。 华 东 政 法 学 院 国 际 经 济 法 专 业 学 士 。 历 任 长 江 律 师事务所律师、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证监局副处级职务。 2009年10 月 进 入 本 公 司 工 作 , 曾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2010 年12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周 其 源 先 生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管 理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博 士 。 历 任 杭 州 恒 生 电 子 集 团 业 务 员 ,Lombard Risk Management Ltd. Co. (Lombard 风 险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金 融 工 程 师 , 太 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 研 究 员 、 高 级投资经理。2012 年5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现 任 金 融 工 程 副 总 监 ,2013 年3 月至今任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3年10月至今任 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5 、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3 月20日 生 效 ,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如 下 表 :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周其源 2013 年3 月20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黄鹏先生,主任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5 俞 忠 华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投 研 中 心 总 经理、投 资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 陆 成 来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副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 部总监、 基 金 经 理 。 骆 泽 斌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副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 许定晴女士,委员。现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基 金 经 理 。 陈 明 星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程 总 监 、 基 金 经 理。 江 小 震 先 生 , 委 员 。 现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基 金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8 号凯晨世贸 中 心 东 座 九 层 法定代表人: 蒋 超 良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行设在 5-6 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2009年1 月15日 依 法 成 立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网 点 遍 布 中 国 城 乡 , 成 为 国 内 网 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 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 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 强企业之列。作 为 一 家 城 乡 并 举 、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 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 “ 伴你成长 ” 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 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 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 服务优 质 , 业 绩 突 出 ,2004 年 被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评 为 中 国 “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 。2007 年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通 过 了 美 国SAS70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 并 获 得 无 保 留 意 见的SAS70审 计 报 告 , 表 明 了 独 立 公 正 第 三 方 对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运 作 流 程 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 建 设 , 品 牌 声 誉 进 一 步 提 升 , 在2010 年 首 届 “‘金牌理财 ’ T O P 1 0 颁奖盛典 ” 中成绩突出,获 “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 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 颁发的“ 最 佳 资 产 托 管 奖 ”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部 于1998 年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成 立 ,2004 年9 月 更 名 为 托 管 业 务 部 , 内 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 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5-7 (1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3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曾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 长 途 话 费 ) 或 021-38789788 网址:www.zhfund.com (2 )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远 洋 大 厦 F211B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211B 单元 负责人:李想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 长 途 话 费 ) 网站:www.zhfund.com 2 、代销机构: (1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5-8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738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傅 育 宁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浦 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611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朱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5 ) 上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 话 : (021)38576666 传 真 : (021)50105124


5-9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6 ) 国 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姚 志 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7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长 江 证 券 大 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8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 淮 海 中 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5-10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 常 青 联系人:权唐、许梦园 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0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商 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 万 建 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1)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储 晓 明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2)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1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 号楼21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3) 中信 证 券 ( 浙 江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 杭 州 市 解 放 东 路 29 号 迪 凯 银 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 杭 州 市 解 放 东 路 29 号 迪 凯 银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606516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4) 东海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 投 资 广 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 投 资 广 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 朱 科 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梁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5) 招商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 层


5-1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6) 中银国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17)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新 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 户 服 务 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8)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 宏 源 大 厦 办公地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太 平 桥 大 街 19 号


5-13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19) 渤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20) 国金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成 都 市 东 城 根 上 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 东 城根上街95 号 6 、16 、17 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1)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 志 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5-14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2)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 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中 信 证 券 大 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23)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证 券 大 厦 1005 室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24)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5 号 新 盛 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 庆 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5-15 (25) 天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新 街 口 外 大 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26 ) 中 信 万 通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苗 岭 路 29 号 澳 柯 玛 大 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青 岛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1 号 楼 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7 ) 华林证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 华 融 大 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薛荣年 联系人:王叶平 联系电话:0755-82707705 客服电话:400-188-3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lions.com (28 ) 杭 州 数 米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5-16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 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9 ) 深 圳 众 禄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发 展 银 行 大 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发 展 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30 ) 上 海 长 量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 人 : 张 跃 伟 业务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31 ) 诺 亚 正 行 ( 上 海 )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金 山 区 廊 下 镇 漕 廊 公 路 7650 号 2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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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 汪 静 波


5-17 联系人: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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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北 四 环 中 路 27 号 盘 古 大 观 3201 法定代表人: 李 招 弟


联系人:李亚洁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5-18 (35 )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 文 斌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36 ) 上 海 利 得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上 海 市 宝 山 区 蕴 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10 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005-63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37 ) 北 京 增 财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南 礼 士 路 66 号 建 威 大 厦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建 威 大 厦 1208-1209 号 法定代表人: 罗 细 安 联系人: 孙晋峰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址:www.zcvc.com.cn (38 ) 北 京 恒 天 明 泽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 乐 成 中 心 A 座 23 层


5-19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 陈攀 联系电话:010-57756019 客服电话:400-786-8868-5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39 ) 深 圳 市 新 兰 德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操 联系人: 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4008507771 公司网址:t.jrj.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实情,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 二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办公地址: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3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18 日 电话:021-3842980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周琳


5-2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所:无 锡 市 新 区 龙 山 路 4 号 C 幢 303 室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路 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 彩 斌 电话:0510-85888988 传真:0510-85885275 联系人:华可天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岩、华可天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中海可 转 换 债 券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 类 型 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基金以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 5-21 上,充分把握可转换债券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风险收益特征,实现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 股 票 ( 包 含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 债 券 、 货币市场工具、权 证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固定 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政 府机构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 券回购、短期融资券、次级债、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 本基金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也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 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的二级市场股票将优先选择盈利增长稳定、过去两年 连续分红且股息收益率排名居前的红利股票,传统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标的股 票以及可分离交 易 可 转 换 债 券 发 行 人 发 行 的 股 票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 含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换 债 券 )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的80%, 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20% ; 非 固 定 收 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权 证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3%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理 念 本 基 金 通 过 “ 自 上 而 下 ” 的 宏 观 分 析 实 现 在 不 同 市 场 周 期 内 对 固 定 收 益 5-22 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整体配置;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 “自下而 上 ” 的 个 券 分 析 充 分 挖 掘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 并 辅 以 精 选 其 他 高 质 量 的 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投资品种,以谋取基金获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九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1 、 整 体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本基金在严格风险控制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 估值水平、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 需 情 况 以 及 信 用 风 险 情 况 等 因 素 的 综 合 研判,预测各大类资产在不同市场周期内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而在各大类资 产之间进行整体动态配置,力争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健回报。 2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债券基准收益率研究、不同类属债券利差水 平研究,判断不同类属债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确定不同债券类属在组合资 产中的配置比例。 针对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将市场细分为可转换债券 (含 传统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等)、普通债券(含国债、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机构债、债券回购、短期融 资券、次级 债 、 银 行 存 款 等 )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四 个 子 市 场,其中可转换债券根据其市场转换溢价率及其价格相对标的股票价格的变 动情况,将进一步划分为偏股型、平衡型和偏债型进行优化配置。 3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 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 策;同时,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多种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进行二级市场投资操 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1 )传统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传统可转换债券即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其 投 资 者 可 以 在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按 照事先确定的价 格 将 该 债 券 转 换 为 公 司 普 通 股 。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是 一 种 含 权 债券,它同时具备了普通股票所不具备的债性和普通债券所不具备的股性。 5-23 在股票市场下跌时,可转换债券由于受到纯债价值的支撑,一般不会跌破其 债券价值部分;在股票市场上涨时,又由于内生的期权属性,可转换债券可 分享正股股票上涨的收益。合理地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双重特征, 可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基础上获取一定的超额收益。 2 )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 将 运 用 企 业 基 本 面 分 析 和 理 论 价 值 分 析 策 略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提上,精选个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企业基本面分析策略是指本基金将采取定性分析 (经济周期、 行业地位、 竞 争 优 势 、治 理 结 构 等 )与 定 量 分 析 (P/B 、P/E、PEG等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对 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标的股票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性且估值相对 合理的标的股票,达到分享正股上涨收益的目的。 理论价值分析策略是指本基金将结合可转换债券的条款,根据其标的股 票股价的波动率水平、分红率、市场的基准利率、可转换债券的剩余期限、 当前股价水平等因素,运用BS模 型 以 及 蒙 特 卡 洛 模 型 等 , 计 算 期 权 价 值 , 从 而确定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分为纯债价值和期权价值。其中纯债价值由当期 贴现利率水平、债券的信用评级、剩余期限等因素决定,其中关键因素是当 期贴现利率水平。当期贴现利率水平与宏观经济走势、债券市场供求关系、 市场资金面情况、物价水平预期紧密相关。期权价值主要与发债主体的行业 发展前景、公司基本面、公司股价历史波动率、分红率、市场基准利率和可 转换债券的剩余期限相关。一般而言,股价波动率越高、分红率越高、剩余 期限越长,可转换债券的期权价值就越高。 纯债价值加期 权 价 值 即 得 到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理 论 价 值 。 本 基 金 将 针 对 标 的 股票从定价时点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的不同价格路径,重复上述步骤,取均 值后得到最终的理论价值。 此外,可转换债券一般设置提前赎回、向下修正转股价、提前回售等条 款,因此还内含了其他期权,包括转股权,赎回权,回售权以及转股价向下 修正权。其中转股权和回售权属于投资者的多头期权,而转股价向下修正权 5-24 和赎回权则属于发债主体的多头期权。因此,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可表达 为:


可转换债券理论价值= 纯债价值+期权价值+ 回售权价值- 赎 回 权 价 值- 转 股价向下修正权价值 本基金将理论价值 作 为 可 转 换 债 券 投 资 价 值 的 参 考 , 并 与 市 场 真 实 价 格 进 行 比 较 。 如 果 理 论 价 值 显 著 高 于 当 前 价 格 , 说 明 该 可 转 换 债 券 可 能 被 低 估 , 如果理论价值显著低于当前价格,显示该可转换债券可能被高估。 3 )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本基金采用相对价值分析策略,即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债券 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 获取较高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可转换债券的底价溢价率和到期收益率来 判 断 其 债 性 , 根 据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平 价 溢 价 率 和Delta 系 数 ( 转 债 价 格 对 标 的 股 票价格的敏感性)大小来判断其股性强弱。并在对可转换 债 券 条 款 、 发 行 人 基本面要素、正股估值水平与盈利成长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股票 市场与债券市场的预期相对风险收益,选择时机相应投资于期权价值低估或 纯债价值低估的可转换债券品种,通过积极主动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4 )低风险套利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以下两类套利机会:一方 面,在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内,当转股溢价率为负时,可以买入可转换债券 并及时转股,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以获取套利收益;另一方面,在可 转换债券发行期内,当可转换债券的优先配售条款具有吸引力时,可以买入 股票并配售可转换债券, 待 其 上 市 后 再 卖 出 , 以 获 取 收 益 。 5 )条款搏弈策略 通常情况下,国内可转换债券均设有一些特殊条款,如修正条款、回售 条款、赎回条款等。修正条款给予发行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权利,有利于 提升可转换债券的期权价值,对投资者是一种保护条款,有时甚至能直接推 动可转换债券价格的上涨;回售条款给予投资者将可转换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的权利,对于投资者有保护作用,回售价格是判断可转换债券安全边际的重 5-25 要因素之一;赎回条款给予发行人从投资者处赎回可转换债券的权利,如发 行人放弃赎回权则会提高可转换债券的期权价值。本基金将充分发掘各项条 款 博 弈 给 可 转 换 债 券 带 来 的 投 资 机 会 。 6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是指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 即 是 一 种 附 认 股 权 证 的 公 司 债 , 上 市 后 可 分 离 为 纯 债 和 认 股 权 证 两 部 分 。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传统可转换债券 的本质区别在于上市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但是,不论是认股权证还是 标的股票,与传统可转换债券内含的期权之间都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 分离交易后的纯债和认股权证组合在一起仍然具有传统可转换债券的部分特 征,甚至也可以构造出类可转换债券品种。 可分离交易可 转 换 债 券 的 投 资 策 略 与 传 统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投 资 策 略 类 似 。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纯债部分的收益性、 流动性, 以及发债公司基本面等情况, 以此为基础判断纯债部分的投资价值。此外,本基金将通过调整纯债和认股 权证或标的股票之间的比例,来组合成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类可转换债券产 品,并根据不同的市场环境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4 、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和个券选 择策略,判断不同债券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对投资价值,并确定不同 债券在组合资产中的配置比例,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 )利率策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全 面 研 究 和 分 析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资 金 供 求 状 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结合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 从而预测出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 2 )期限结构策略 本基金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采用收益率曲线 分析模型对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骑 5-26 乘收益进行分析。通过选择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组合,从而在 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 )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 标 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个券选择的基本依据; 4 )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 放大收益。 5 )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券。在个券选择方面,本基金将债券 的估值水平、剩余期限以及信用风险程度等作为个券是否能够纳入投资组合 的主要考量指标; 5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以信用品种投资策略为基础,在此 基础上重点分析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首 先 , 确 定 经 济 周 期 所 处 阶段,研究中 小 企 业 私募债发行人所处行业在 经 济 周 期 和 政 策 变 动 中 所 受 的 影响,以确定行业总体信用风险的变动情况,并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 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对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管 理 、 发 展前景、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综合分析;最后,结合中小企业 私 募债的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综合评价中小企 业 私 募 债 的 信 用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 选 择 风 险 与 收 益 相 匹 配 的 品 种 进 行 配 置 。 6 、股票投资策略 1 )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作为固定收益类产品, 将充分依靠公司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 深入研究首次发行(IPO) 股 票 及 增 发 新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基 本 面 , 在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新股认购策略。对通过新股申购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 5-27 实际的投资价值确定持有或卖出。 2 )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因 此,在投资比例约束范围内,本基金可以进行适当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强 化组合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选择其中具有突出价 值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定性分析指标包括: 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具有诚信、 优秀且稳定 的 管 理 团 队 、 资 产 质 量 及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现 金 流 充 足 、 在 行 业 中 具 有 良 好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 具 备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或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 具 备 产 品 市 场 定 价 能 力 以 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强,且具有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 定 量 分 析 方 面 , 基 于 对 公 司 估 值 、 资 产 质 量 及 财 务 状 况 的 考 量 , 本 基 金 还要将各优质上市公司的估值、 成长及财务指标进行比较, 优先选择具有相 对比较优势的公司作为最终股票投资对象。 本 基 金 考 察 的 估 值 指 标 包 括 : 市 盈 率(P/E) 、 市 净 率(P/B) 、 市 盈 率/ 增 长率(PEG)、 企 业 价 值/ 销售收入(EV/EBIT) 、 企 业 价 值/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EV/EBITDA) 、 自 由 现 金 流 贴 现 (DCF) 等。 本基金考察的成长指标包括: 总资产增 长 率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率 、 主 营业务利润增长率、销售毛利率变化率、净利润增长率、存货周转率。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指标包括: 净资产收益率、 销售毛利率、 总资产周转 率、利息保障比率、经营活动净收益/ 利润总额、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通过归一化等量化处理, 对入选的上市公司按照其在每项指标的高低顺 序进行打分,最终得到一个标准化的指标分数。再将分指标分数加权相加, 得 到 一 个 总 分 。 最 后 , 按 照 总 分 的 高 低 进 行 排 序 , 选 取 排 名 靠 前 的 股 票 组 成 本基金的二级市场最终股票投资标的。 在以上最终股 票 投 资 标 的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将 会 优 先 选 择 公 司 盈 利 增 长 稳 定 、 过 去 两 年 连 续 分 红 且 股 息 收 益 率 排 名 居 前 的 红 利 股 票 , 传 统 可 转 换 债 券 5-28 对应的标的股票以及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发行的股票。 本基金对红利股票的选取标准为: 公司过去三年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 润 持 续 增 长 、 过 去 两 年 连 续 分 红 、 且 过 去 两 年 年 均 股 息 率 排 名 相 对 较 高 的 A 股 上 市 公 司 。 本 基 金 认 为 那 些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的 、 以 持 续 稳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式回报投资人的上市公司将成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首选。 7 、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通过一定 的 结构化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 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 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 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8 、权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适度进行权证投资。投资权证的 目 的为控制下跌风险和实现基金资产增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 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 充分考虑可能持有的权证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避免投资 风险,力求取得稳健收益。 十 、 基 金 的 投 资 决 策 依 据 和 决 策 程 序 ( 一) 投资决策依据 1 、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 依 法 决 策 是 本 基 金 进 行 投资的前提;


5-29 2 、 中 国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态 势 、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情 况 、 微 观 经 济 运 行 环 境 、 以 及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 、 投 资 对 象 收 益 和 风 险 的 配 比 关 系 。 在 充 分 权 衡 投 资 对 象 的 收 益 和 风 险 的前提下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 是 本 基 金 维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重 要 保 障 ; 4 、 团 队 投 资 方 式 。 本 基 金 在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投 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 资业绩。 ( 二) 投资决策流程 本 基 金 投 资 流 程 包 括 : 一 级 资 产 配 置 、 久 期 配 置/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 债 券 类 别 配 置/ 个 券 选 择 、 可 转 换 债 券 选 择 、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构 建 、 组 合 调 整 、 风 险管理与绩效评估等七个部分。 1 、一级资产配置 通常,在经济从复苏到繁荣时,股票市场将进入牛市,在这两个阶段, 权益资产的收益率都超过固定收益类资产。 当经济从滞涨到衰退时 , 债 券 市 场开始逐步向好进而进入债券市场的牛市。通过对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判 断 , 调 整 权 益 类 资 产 和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投 资 比 例 , 完 成 对 一 级 资 产 配 置 的 要 求。 2 、久期配置/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1 )久期配置 首 先 , 利 用 宏 观 经 济 模 型 , 确 定 宏 观 经 济 的 周 期 变 化 , 主 要 是 中 长 期 的 变 化 趋 势 , 由 此 确 定 利 率 变 动 的 方 向 和 趋 势 ; 其 次 , 根 据 不 同 大 类 资 产 在 宏 观经济周期的属性, 即货币市场顺周期、 债券市场逆周期的特点, 确定债券 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 从而达到获得收益和规避风险的目的。 具体而 言 , 就 是 在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上 升 期 , 市 场 利 率 也 处 于 上 升 时 期 , 资 产 主 要 配 置 在 货 币 市 场 、 短 期 债 券 等 方 向 上 , 组 合 保 持 低 久 期 , 以 回 避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带 来 的 风 险 。 在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下 降 期 , 市 场 利 率 也 处 于 下 降 时 期 , 资 产 主 要 配 5-30 置 在 中 、 长 期 债 券 等 方 向 上 , 组 合 保 持 较 高 久 期 , 以 获 得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带 来 的收益。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 : 债 券 资 产 配 置 对 应 宏 观 周 期 表 宏观经济周 期 资产配置 备注 上升 货 币 市 场 、 短 期 债 券 、 少 量 中 期 债 券 根 据 当 时 市 场 情 况 选 择 投 资 策略 高涨 货 币 市 场 、 短 期 债 券 衰退 中 、 长 期 债 券 复苏 货 币 市 场 、 短 期 、 中 期 债 券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 本基金还对可能影响市场走势的相关因素 进行定 性 分 析 , 主 要 包 括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和 证 券 市 场 政 策 、 国 家 政 治 环 境 、 资 本 项 目 外 汇 管 理 政 策 、 市 场 参 与 主 体 的 诚 信 程 度 等 , 灵 活 调 整 投 资 策 略 , 以 获 得 市 场阶段性波动带来的收益。 2 )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 组合具体期限结构的配比存在多种选择。 通过研究 收益率曲线形态, 采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模型对各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 评 估 , 对 收 益 率 曲 线 各 个 期 限 的 骑 乘 收 益 进 行 分 析 。 通 过 AAM 模型选择预 期收益率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组合, 从而在子弹组合、 杠铃组合和梯形组 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 、债券类别配置/ 个 券 选 择 1 )债券 类 别 配 置 : 依 据 信 用 利 差 分 析 , 自 上 而 下 的 资 产 配 置 。 根据国外研究证明, 在宏观经济处于上升期, 企业利润情况好转, 违约 率 下 降 , 信 用 利 差 收 窄 ; 在 宏 观 经 济 处 于 下 降 期 , 违 约 率 上 升 , 信 用 利 差 增 大。 本基金以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为依据, 综合不同固定收益证券品种历史 5-31 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 同时兼顾特定类别收益品种的基本面分析, 评价各个 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化。 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持有金融债、 企业债、 短期融 资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换 债 券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等 信 用 债 券 , 在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较低时持有国债,从而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各类别债券投资比例。 2 )个券 选 择 : 基 于 各 个 投 资 品 种 具 体 情 况 , 自 下 而 上 的 资 产 配 置 。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 对 价 值 原 则 : 同 等 风 险 中 收 益 率 较 高 的 品 种 , 同 等 收 益 率 风 险 较 低 的 品种。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4 、可转换债券选择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相关特性, 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 债 券 之 间 。 在 进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筛 选 时 , 本 基 金 将 首 先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自 身 的 内 在 债 券 价 值 ( 如 票 面 利 息 、 利 息 补 偿 及 无 条 件 回 售 价 格 ) 、 保 护 条 款 的 适 用 范 围 、 流 动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研 究 ; 然 后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基 础 股 票 的 基 本 面 进 行 分 析 , 形 成 对 基 础 股 票 的 价 值 评 估 ; 最 后 将 可 转 换 债 券 自 身 的 基 本 面 评 分 和 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评分结合在一起以确定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品种。 5 、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 基 金 将 首 先 以 “ 红 利 股 票 、 传 统 可 转 换 债 券 标 的 股 票 及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换债券发行人发行的股票” 为标准对 A 股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筛 选 后 得 到 初选股 票 库 。 随 后 采 用 定 量 分 析 方 法 , 选 取 成 长 、 财 务 及 估 值 等 指 标 , 从 初 选 股 票 库中选取优 质 上 市 公 司 得 到 优 选 股 票 库 。 随 后 , 本 基 金 再 通 过 定 性 分 析 以 及 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 对 优选股票 库 进 行 筛 选 , 最 终 选 择 其 中 具 有 突 出 价 值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6 、组合调整 组合调整分为主动调整 和 被 动 调 整 。 主 动 调 整 包 括 组 合 管 理 本 身 所 进 行 的调整以及根据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报告所进行的调整。被动调整是基金应 对申购、赎回进行的调整。 在组合投资管理和申购赎回过程中, 都受到风险管理体系的约束和控制, 5-32 并根据风险管理体系的反馈不断调整投资组合, 因此组合调整是一个循环的、 不间断的过程。以下从两方面进行说明。 1 )主动调整: (1 ) 日 常 组 合 管 理 本 身 进 行 的 主 动 调 整 。 本基金将根据绩效评估的反馈主动调整组合和策略,通过绩效评估全面 评估基金的业绩,并对业绩进行归因分析,以全面评价和检讨投资决策的效 果,从而改进投资管理工作 。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研 究 发 展 部 的 研 究 报 告 , 并 结 合 市场形势变化对投资仓位及投资组合品种进行主动调整。 (2 ) 根 据 风 险 控 制 与 绩 效 评 估 报 告 进 行 主 动 调 整 。 基金的投资行为受风险控制约束,风险控制系统如果对基金投资组合的 波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做出提示和警告,基金经理必须立即做出相应调 整,将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风险控制是实时和动态的过程,相应的主 动调整具备实时性和动态性。 2 )被动调整:申购赎回 随时申购、赎回是开放式基金的基本特征,当净申购量较大时就必然要 求基金经理被动买入;当净赎回量较大时则要求基金经理被动卖出。因此申 购赎回是投资组合调整的重要组成。 根据本基金对流动性与现金管理的规定, 当必须进行被动调整时,将采取以下流程:





申购赎回管理 如图所示,如果净申购赎回额加原有现金储备仍在预设的现金缓冲区间 内,则债券投资组合不作调整,否则需要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净 申购 赎回 缓 冲 区 是否超过 投 资 组 合 不 调 整 N Y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调 整 整


5-33 7 、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 风 险 管 理 通 过 建 立 一 系 列 完 整 的 风 险 预 警 、 风 险 识 别 以 及 风 险 控 制 体 系,运用数量化和系统化的方法来识别、测度、监督和控制风险。 绩效评估通过业绩表现分析、 归因分析、 绩效检讨报告, 对基金投资进 行总结,协助 基 金 经 理 提 高 投 资 业 绩 。 十 一 、 基 金 的 投 资 限 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 债 券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其 中 可 转 换 债 券 ( 含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换 债 券 )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的 80%; 本 基 金 所 指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包 括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中 期 票 据 、 金 融 债 、 公 司 债 、 企 业 债 、 政 府 机 构 债 、 可 转 换 债 券 ( 含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换 债 券 ) 、 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券回购、 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 银行存款、 资产支持证 券 等 金 融 工 具 ,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 类 金融工具; 2 、股票等非固定收 益 类 资 产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的 20%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 本 基 金 与 由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5 、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的 债 券 回 购 融 入 的 资 金 余 额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40%。 债 券 回 购 最 长 期 限 为 1 年 , 债 券 回 购 到 期 后 不 得 展 期 ; 6 、 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 的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8、本 基 金 投 资 权 证 ,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的 总 金 额 , 不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资产净值的0.5% ,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权 证 的 市 值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 %, 5-3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投 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9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本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10%;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证 券 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不 得 超 过 其 各 类 资 产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信 用 级 别 评 级 为 BBB 级以上( 含 BBB) 或 相当于 BBB 级 , 在 本 基 金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 间 , 如 果 其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 不 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 月 内 予 以 全 部 卖 出 ; 11、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全 部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其市值不得超过 固 定 收 益 类 基金资产的20%; 本 基 金 持 有 单 只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产净值的10% ; 12 、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 规定; 13、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对 上 述 比 例 限 制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 定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因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中 支 付 对 价 等 非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10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调 整 。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 定 。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投资可 不 受 上 述 规 定 限 制 。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 中 证 综 合 债 券 指 数 收 益 率×20% +上证 5-35 红利指数×10% 。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由中信标普指数公司推出,最大限度地涵盖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可 转 换 债 券 , 市 场 覆 盖 面 广 、 代 表 性 高。 中证综合债券 指 数 是 中 证 指 数 公 司 编 制 的 综 合 反 映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和 沪 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 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 于2008年11月12日正式发布,以更加全面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变动 趋势。 上证红利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 国A 股 市 场 指 数 。 该 指 数 挑 选 在 上 证 所 上 市 的 现 金 股 息 率 高 、 分 红 比 较 稳 定 、 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50 只 股 票 作 为 样 本 , 能 够 反 映 上 海 证 券 市 场 高 红 利 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该指数于2004 年12 月28日正式发布。 由于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 的编制方法以及指数与本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理念的吻合度后 , 本 基 金 认 为 , 以上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 市 场 出 现 更 具 代 表 性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或 者 指 数 编 制 单 位 停 止 编 制 该 指 数 , 或 有 更 具 权 威 、 更 科 学 的 复 合 指 数 权 重 比 例 , 在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后 调 整 或 变 更 业 绩 比 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 , 而 无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十 三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预期收益 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 的投资产品。 十 四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5-36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本 报 告 中 所 列 财 务 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资 产净值为 150,754,562.77 元,基金份 额 净 值 为 0.934 元 , 累 计 基 金 份 额 净 值为 0.934 元;C 类 资 产 净 值 为 47,058,583.77 元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0.931 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 0.931 元 。 其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如 下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29,910,563.56 7.81 其中:股票 29,910,563.56 7.81 2 固定收益投资 341,692,412.97 89.23 其中:债券 341,692,412.97 89.23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合计 6,982,514.70 1.82 6 其他资产 4,361,119.62 1.14 7 合计 382,946,610.85 100.00 2 、报告期末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5-37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0,681,762.12 5.40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4,240,800.00 2.14 F 批发和零售业 1,816.00 0.00 G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和 邮 政 业 1,432.00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5,470,760.00 2.77 K 房地产业 9,513,993.44 4.8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 N 水 利 、 环 境 和 公 共 设 施 管理业 - - O 居 民 服 务 、 修 理 和 其 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5-38 合计 29,910,563.56 15.12 3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0816 江淮动力 999,100 4,376,058.00 2.21 2 002524 光正集团 760,000 4,240,800.00 2.14 3 000002 万科 A 500,000 4,015,000.00 2.03 4 600030 中信证券 300,000 3,825,000.00 1.93 5 600208 新湖中宝 1,100,000 3,520,000.00 1.78 6 000970 中科三环 200,000 2,568,000.00 1.30 7 600010 包钢股份 500,000 2,155,000.00 1.09 8 000024 招商地产 60,000 1,246,800.00 0.63 9 601336 新华保险 50,000 1,144,000.00 0.58 10 300034 钢研高纳 55,650 1,049,559.00 0.53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30,000.00 5.0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30,000.00 5.0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31,762,412.97 167.72 8 其他 - - 9 合计 341,692,412.97 172.73 5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数量(张)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债 580,970 55,401,299.20 28.01 2 110023 民生转债 568,000 54,829,040.00 27.72 3 113005 平安转债 363,060 38,938,185.00 19.68 4 113001 中行转债 354,650 34,163,434.50 17.27


5-39 5 110018 国电转债 310,250 32,002,287.50 16.18





6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1 )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政 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 )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 )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评 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在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库之外的股票。 (3 )截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的 其 他 资 产 项 目 构 成 如 下 :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7,571.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631,232.40 3 应收股利 -1,605.86 4 应收利息 1,463,685.22 5 应收申购款 10,236.41 6 其他应收款 -


5-4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61,119.62 (4 )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0015 石化转债 55,401,299.20 28.01 2 110023 民生转债 54,829,040.00 27.72 3 113001 中行转债 34,163,434.50 17.27 4 110018 国电转债 32,002,287.50 16.18 5 110012 海运转债 25,109,258.70 12.69 6 113002 工行转债 20,898,370.00 10.56 7 113003 重工转债 10,860,596.00 5.49 8 127001 海直转债 8,512,217.84 4.30 9 128001 泰尔转债 6,392,719.23 3.23 10 110019 恒丰转债 5,361,177.80 2.71 11 110016 川投转债 1,883,400.00 0.95 (5 )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02524 光正集团 4,240,800.00 2.14 非公开发行锁 定 (6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的 其 他 文 字 描 述 部 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五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募说明书。


5-4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日期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中海可转换债券 A 类: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4.1-20 13.6.30 -4.60% 0.66% -3.66% 0.69% -0.94% -0.03% 2013.7.1-20 13.12.31 -2.10% 0.68% -2.17% 0.47% 0.07% 0.21%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今 -6.60% 0.66% -5.59% 0.56% -1.01% 0.10% 中海可转换债券C 类: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4.1-20 13.6.30 -4.60% 0.65% -3.66% 0.69% -0.94% -0.04% 2013.7.1-20 13.12.31 -2.41% 0.68% -2.17% 0.47% -0.24% 0.21%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今 -6.90% 0.65% -5.59% 0.56% -1.31% 0.09%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 六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的 销 售 5-42 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 、证券 账 户 开 户 费 用 和 银 行 账 户 维 护 费 ; 10、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 )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按 照 公 允 的 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三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年管理费率 ÷ 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 0.75%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管理费 划 付 指 令 , 经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 起 3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年托管费率 ÷ 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 0.2%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 顺 延 。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5-43 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费率为0.4% , 销 售 服 务 费 按 前 一 日 C 类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4% 年 费 率 计 提 。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4% ÷ 当 年 天 数 H 为 C 类 基 金 份 额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E 为 C 类 基 金 份 额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 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4 、 上 述 ( 一 ) 中 4 到 10 项 费 用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四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 金 费 用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验 资 费 、 会 计 师 和 律 师 费 、 信 息 披 露 费 等 费 用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 基 金 收 取 认 购 费 的 , 可 以 从 认 购 费 中列支。 ( 五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 降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 无 须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六 )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 七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44 (二)对“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对“相关服务机构”部分进行了更新。 ( 四 ) 在 “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对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按 最 新 资 料 进行了更新。 ( 五 ) 对 “ 基 金 的 业 绩 ” 按最新资料进 行 了 更 新 。 ( 六 ) 在 “ 其 他 应 披 露 的 事 项 ” 部分, 披 露 了 本 期 间 本 基 金 的 公 告 信 息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四 年 四 月 三 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