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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富多元债A(470010)

添富多元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汇添富 多元收 益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 明书 
(2014 年第 1 号) 
 
 
 
 
 
 
 
 
基金 管理 人: 汇 添富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 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 2012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28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拟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 等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 益品种。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 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3 月 1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 - 2 目





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5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62 八、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63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75 十、基金的投资 76 十一、基金的业绩 88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90 十三、基金的财产 91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92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6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98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0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101 十九、风险揭示 105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1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6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41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3 二十六、备查文件 144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 指《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 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 指2004 年6 月29 日由 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颁布并于2004 年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 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 存管、 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 召开并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 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 募集金额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 向中国证监会办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 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 投资者按照本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 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 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 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 代为 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 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 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T+n 日: 指T 日后 (不包括T 日 )第 n 个工作日,n 指 自然数; 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 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的基金份额;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 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 项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 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 解释、 地方法规、 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 无法克服、 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 三 、基 金管理 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6.5%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26.5%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潘鑫军 先生 ,董 事长 。 国籍: 中国 ,1961 年 出生, 澳门 科技 大学 工 商管 理 硕士。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党委书记、 行长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 年出生,复旦大学 EMBA 。现任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东航国际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陈保平 先生 ,董 事。 国 籍:中 国,1953 年出生 。 华东 师范 大学 中国语 言 文 学专业学士,南 洋交 大 EMBA ,高级编审。现任上海市市 人大代 表(教科文委 员会专业委员) 、 市委宣传部新闻阅评督查组组长、 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 席, 新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外滩画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文汇新 民进修学院董事长。 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社长、 党委副书记, 新民晚报社 总编辑、 党委副书记,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副社长、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 资公司总经理、 新民晚报社副总编辑, 上海青年报社编辑、 记者、 部 主任、 副总 编, 上海三联书店总编辑、 沪港三联副董事长,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党委书记、 副 社长、总编辑等。 林利军 先生 ,董 事, 总 经理。 国籍 :中 国,1973 年出 生, 美国 哈佛 大学商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 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主任 助理、 上市部总监助理, 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筹备工作组, 哈佛大学毕业 后就职于美国道富金融集团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 ) 从事投资和风险管理工 作。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 年出生, 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资深访问学者。 历任美 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 深圳分行行长, 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 台 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 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蔡来兴 先生 ,独立 董事, 国籍 :中 国,1942 年出生 ,上 海同 济大 学 学士 。 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中国国学中心顾问。 曾任上海市委、 市政府副秘 书长, 香港上海实业集团董事长, 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九、 十、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燕青女士, 独立董事, 国籍: 中国,1971 年 出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 《第一财经日报》 副总编辑,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第 一财经日报》 创刊编委之一, 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 《经济学人》 栏目创始 人和主持人, 《波士堂 》 栏目资深评论员。 曾 任 《解放日报》 主任记 者, 《第一 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涂殷康先生,监事长。国籍:中国,1970 年 1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 研究生。 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 曾任职于中 国东方航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历任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副总 经理,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 任瑞良 先生 ,监 事。 国 籍:中 国,1963 年出生 , 大学 学历 ,中 国注册 会 计 师。 现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等。 李进安 先生 ,监 事。 国 籍:中 国,1968 年出生 , 金融 学博 士, 中国注 册 会 计师、 律师资格。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历任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区总协调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 总 裁办公室、BPR 办公 室常务副主任 ,东吴证 券有限责任公 司总规划 师、副总裁 等职。 王静女 士, 职工 监事 , 国籍: 中国 ,1977 年 出生, 中加 商学 院工 商 管理 硕 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 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 职工监事, 国籍: 中国,1977 年出 生,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高级经理。 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 生, 职工 监事 , 国籍: 中国 ,1979 年 出生, 北京 大学 理学 博 士。 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高级经理。 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林利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文先 生, 督察 长。 国 籍:中 国,1967 年出生 , 厦门 大学 管理 学博士 , 高 级经济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监督处科员, 中 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行管理处处长助理、 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 资金财务管 理总部总经理等。 张晖先 生, 副总 经理 。 国籍: 中国 ,1971 年 出生, 经济 学硕 士, 历 任申 银 万国研究所高级分析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 研究主管和基金经 理。2005 年 4 月加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 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 陈灿辉 先生 ,副 总经 理 。国籍 :中 国,1967 年出生 ,大 学本 科, 历 任中 国 银行软件开发工程师, 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 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7 月加盟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 官。 雷继明 先生 ,副 总经 理 。国籍 :中 国,1971 年出生 ,工 商管 理硕 士 。历 任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 业部总经理、 经纪业务总监、 总裁助理。2011 年 12 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 士, 副总 经理 。 国籍: 中国 ,1971 年 出生, 金融 经济 学硕 士 。曾 在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 表处工作, 负责投资银行、 证券投资研究, 以及基金产品策划、 机构理财等管理 工作。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曾刚先生, 国籍: 中国, 1971 年出生, 中国科技大学学士, 清华大学 MBA , 13 年证 券从业 经历 。 曾在红 塔证券 自营 业务 总部、 汉唐证 券债 券业 务总部 、华 宝兴业基金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和债券的研究, 曾任上海电气财务公司资产管理 部经理助理,2008 年 5 月 15 日至 2010 年 2 月 5 日任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华 富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 年 5 月 28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 日任华富收益增强 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 年 9 月 8 日至 2011 年 11 月 1 日任华富 强化回报债 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11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 部高级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2012 年 5 月 9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 任汇添富理财 30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6 月 12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任 汇添富理财 60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7 月 10 日至今任汇添富理财 14 天基 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9 月 18 日至今任汇添富多元收益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10 月 18 日至 今任汇添富理财 28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 月 24 日 至今任汇添富理财 21 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2 月 7 日至今任汇添富可转换 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5 月 29 日至今任 汇添富理财 7 天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 14 日至今 任汇添富实业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 12 至今任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 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12 月 3 日至今任汇添富双利增 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林利军先生(总经理) 副主席:张晖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根据 《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 法募 集基金 ,办 理或者 委托 经中国 证监 会认定 的其 他机构 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 照基 金合同 的约 定确定 基金 收益分 配方 案,及 时足额 向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经理 的承诺


1、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严格遵 守现 行有效 的相 关法律 、法 规、规 章、 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 2、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严格遵 守《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法 》、《 基金 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加强人 员管 理,强 化职 业操守 ,督 促和约 束员 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着 谨慎 勤勉的 原则 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五) 基金管 理人 的风险 管理 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 合规风险、 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 其中, 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 营造 良好的 风险 管理文 化和 内部控 制环 境,使 风险 意识贯 穿到 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 建立 完善的 风险 管理组 织体 系,切 实保 证风险 管理 部门的 独立 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 确保 风险管 理制 度的严 肃性 ,保证 风险 管理制 度在 投资管 理和 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 运用 合理有 效的 风险指 标和 模型, 实现 风险事 前配 置和预 警、 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 建立 和推进 员工 职业守 则教 育和专 业培 训体系 ,确 保员工 具备 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 建立 风险事 件学 习机制 ,认 真剖析 各类 风险事 件, 汲取经 验和 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风险管理部门、 各职能部门四级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5 汇 添富 风险管 理组 织结构 图 (1) 董事 会对公 司风 险管理 负有 最终责 任, 董事会 下设 审计与 风险 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 策, 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督察长负责组 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 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 经营 管理层 负责 风险管 理政 策、风 险控 制措施 的制 定和落 实, 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 金融 工程部 、稽 核监察 部是 风险管 理的 职能部 门。 金融工 程部 负责投 资组合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管理。稽核监察部负责合规风险、 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 各职 能部门 负责 从经营 管理 的各业 务环 节上贯 彻落 实风险 管理 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 风险测量、 风险控制、 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 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 风险 识别是 指对 现实以 及潜 在的各 种风 险加以 判断 、归类 和鉴 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稽核监察部 董事会 督察长 经营管理层 风险控制委 员会 金融工程部 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 员会 各职能部门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6 (2) 风险 测量是 指估 计和预 测风 险发生 的概 率和可 能造 成的损 失, 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 风险 控制是 指采 取相应 的措 施,监 控和 防止各 种风 险的发 生, 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 风险 评价是 指分 析风险 识别 、风险 测量 和风险 控制 的执行 情况 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 风险 报告是 指将 风险事 件及 处置、 风险 评价情 况以 一定程 序进 行报告 的过程。 ( 六) 基金管 理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 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组织机制、 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 建立了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 保证 基金管 理人 经营运 作遵 守国家 法律 法规和 行业 监管规 则, 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 和化解 经营 风险, 提高 经营管 理效 益,确 保经 营业务 的稳 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 健全 性原则 。内 部控制 机制 覆盖基 金管 理人的 各项 业务、 各个 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 性原则 。通 过科学 的内 部控制 手段 和方法 ,建 立合理 的内 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 独立 性原则 。基 金管理 人各 机构、 部门 和岗位 职责 保持相 对独 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 制约原 则。 基金管 理人 内部部 门和 岗位的 设置 权责分 明、 相互制 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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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招募说明书 17 (5) 成本效益原则。 基 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 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 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严格的授权控制、有 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 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 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 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 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 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 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 , 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 研究报告质量评价, 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投资决策业务,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 保证投资决 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 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对于基金交易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 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 的程序进行, 防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建立了 《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指 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 工作, 进行信息的组织、 审核和发布, 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 保 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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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招募说明书 18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 通过了国家、 金融行 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 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 门禁制度、 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 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确保了系统可靠、 稳定、 安全地运 行。 在人员控制方面, 对 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 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 基 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 《企业财务通则》 等国 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 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范、 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具体措施包括: 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 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 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账凭 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 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 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 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 并 制订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制度》 , 明确规定了稽核监察部 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 章的有关情况; 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 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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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招募说明书 19 (2)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根据市 场变 化和基 金管 理人业 务发 展不断 完善 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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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四 、基 金托管 人 ( 一) 基本情 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 (010)66594855 传真: (010)66594942 ( 二) 基金托 管部 门及主 要人 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 1998 年设 立基金托管部,为充分体现“ 以客户为中心” 的 服务理 念, 中国银行于 2005 年 3 月 23 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 现有员工 12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 且具有海外工作、 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 称。 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 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 、一对一) 、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QFII 、RQFII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企业年金、 银行理财 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 在国内, 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 三) 证券投 资基 金托管 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47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222 只,QDII 基金 25 只, 覆盖了股票型、 债券型、 混合型、 货币型、 指数 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 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基金托管规模位 居同业前列。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1 ( 四) 托管业 务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风险控制工作的组 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 坚持“ 规范运作、 稳健经营” 的原则。 中国 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所辖业务各环节, 包括风险识别, 风 险评估, 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 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 工作程 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从 2007 年已经连续四年通过美国“SAS70” 准则和英国 “AAF01/06” 准则审计报告,是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两种国际准则的托管银行,内 控制度完善、 风险防范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2011、2012 年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部控制通过国际新准则“ISAE3402” , 是国内第一 家获得此报 告的托管银行,再次领先于同业。 ( 五) 托管人 对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 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 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 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2 五 、相 关服务 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803 联系人:丛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4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 ://bank.eciti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6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http ://bank.pingan.com 1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7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1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2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邮政编码:210008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21)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邮政编码:325088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2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网址:www.cbhb.com.cn 23)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24)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联系人:杨森 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天津银行网站:www.bank-of-tianjin.com 25)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 413 号报业传媒大厦 B 楼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9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公司网站:www.jnbank.cc 27)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号 传真:0571—87923222 客户服务热线:96592 邮编:310009 网址:www.urcb.com E—MAIL :urcb@urcb.com 28) 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 法定代表人:和广北 电话:021-38566500 传真:021-38566400 联系人:王列海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网址:http ://www.ncbchina.cn/cn/index.html 29)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0 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3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33)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www.cf-clsa.com 34)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7、28 楼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1 咨询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5)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注册地: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3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代销资格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25 号 3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767032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2 联系人:叶蕾 联系电话:021-68761616-8522 网址:www.tebon.com.cn 3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081 联系人:崔国良 联系电话:075525832852 网址:www.fcsc.cn 4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4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3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4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4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4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4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4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 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 ://www.gf.com.cn 48)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30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4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楼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5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客服电话:95570 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6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全国: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陈琳琳 网址:www.gyzq.com.cn 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资本:95.85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57)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 号科技城 2 层 A-33 段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联系人:吴德森 电话:0431-82951765 传真:0431-82946531 网站:www.cczq.net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7 客服热线:0431-82951765 5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5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邮政编码:650011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398 传真:0871-3578827 6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8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6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56 传真:021-6877-81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6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6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6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9 (01A 、02、03、04)、17A 、18A 、24A 、25A 、26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17 层、18 层、 24 层、25 层、26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盛宗凌、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联系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址: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 6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 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邮政编码:200030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64333051 6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0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70)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媒体村天畅园 6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010-64408252 网址:www.lxzq.com.cn 7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D01 零售业务 总部市场营销部产品销售部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1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网址:www.e5618.com 7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zhengshuli001@pingan.com.cn,0755-22626391) 网址:http ://www.pingan.com 7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74) 日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联络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网址:www.rxzq.com.cn 75)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7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7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华旭国际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热线)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7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95523 网址:www.sywg.com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3 7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站:www.csco.com.cn 客服热线:0755-83199511 8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热线:0871-8898130 公司电话:0871-68885858-8191 传真:0871-68898100 太平洋证券网站:www.tpyzq.com 81)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 楼 邮政编码:580026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82)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4 邮箱:wangxin@wlzq.com.cn 8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7 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8 层 邮政编码:518035 注册资本:8.8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话:0755-82545555 84)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8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86)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87)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赵小明 021-68634510-8620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5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8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网址:www.xsdzq.cn 8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9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兰荣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层 邮政编码:200135 客服电话: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业务联系人:黄英 传真:0591-38507538 9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6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9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94)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电话:0571-87901908、0571-87901053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7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刘虹、谢项辉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邮编:310007 9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9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邮政编码:100022 注册资本:1.25 亿美元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97)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办公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21 号万丽城晶座 4 楼中天证券经纪事业 部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联系人:袁劲松 联系电话:024-23280842 客服电话:4006180315 公司网站:www.stockren.com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8 联系人:范守蔚 9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 、03、05、11 、12、13 、15、16、18 、19、20 、21、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9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常青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400-8888-108 联系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08 10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9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0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人代表:沈强 邮政编码:310052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10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10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0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967218(郑州市外客户需要加拨区号 0371)、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10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49 联系人:林爽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106)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 99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 99 号 邮政编码:214125 法定代表人:费晓燕 电话:0510-82758877 传真:0510-88555858 10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订购热线:4009-945-899 客服中心:0755-88399099 传真号码:0755-88394677 新兰德网站:http ://www.new-rand.cn/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1 10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周轶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网址:licaike.hexun.com 109) 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0) 诺亚正行( 上海) 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11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邮 编:518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邮 编:5180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邮政编码:200235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千万元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1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11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 ://www.fund123.cn/ 1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3 1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邮编:310012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或访问同花顺旗下基金网站——爱基金网 www.5ifund.com 11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邮政编码:100029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002 118)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8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11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大厦 2 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电话:021-50583533-3006 传真:021-50583633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4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20)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028-82000996 传真:028-82000996-805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 ://www.pyfund.cn/ 121)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公司网站:http ://www.yixinfund.com 服务热线:400-6099-500 客服邮箱:service@yixinfund.com 122)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23)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网址:www.zcvc.com.cn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124)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 406-407 服务热线:4006877899 联系方式:0755-33376922 传真号码:0755-33065516 邮政编码:518000 客服邮箱:service@tenyua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王小练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 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吕红 ( 四) 会计师 事务 所和经 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6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汤骏 业务联系人:汤骏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7 六 、基 金的募 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 《运作 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 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 2012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428 号文件核准募集。 ( 一) 基金的 类型 及存续 期间


1、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间:不定期


( 二) 募集方 式


基金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网点 (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 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 ( 三) 募集期 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 四) 募集对 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五) 募集场 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 )办理开户、认购等 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具体销售城市 (或网点) 名单和联系方式, 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以及当 地基金代销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 六) 募集目 标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 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8 ( 七) 基金份 额的 认购


除法律、 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 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 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C 类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 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 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如下: 认 购金 额(M ,含 认购费 ) 认购 费率 M <100 万 0.24% 100 万≤M<300 万 0.16% 300 万元≤M<500 万元 0.05%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认购费率如下: 认 购金 额(M ,含 认购费 ) 认购 费率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9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计算公式为:


(1)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1+认购费率); (2)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3)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1: 某投资者 (非养 老金客户) 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 由于募 集期间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 (1+0.60% ) = 9940.36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40.36= 59.64 元 认购份额 = (9940.36+3 )/ 1.00 = 9943.36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可得到 9943.36 份基金份额。 例 2: 某投资者 (养老金客户) 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 1 万元认购本 基金 A 类份额, 认购费率为 0.24% , 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 元 ,则 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 (1+0.24% ) = 9976.06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76.06= 23.94 元 认购份额 = (9976.06+3 )/ 1.00 = 9979.06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可得到 9979.06 份基金份额。 例 3: 某投资者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 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初 始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 元,由于 C 类基金 份额的认购费率为 0,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 (1+0.0% ) = 10,000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10,000= 0 元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0 认购份额 = (10,000+3 )/ 1.00 = 10003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可得到 10003 份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 购,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 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 日( T 日) 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的申请, 投资者通常应在 T+2 日到网 点查询 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 认书。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 认购费) 。 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 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八) 募集资 金的 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 九) 基金募 集情 况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1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2 年 8 月 13 日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 经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1,988,397,695.23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835,633.31 份),有效认购 户数为 5,836 户。 其中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份额为 714,655.08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比例为 0.036% 。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2 七 、基 金合同 的生 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 具备下列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 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 基金发售时, 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届满或停止基 金发售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2、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在 收到中 国证 监会确 认文 件的次 日对 基金合 同生 效事宜 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 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 则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 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并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存续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 六)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 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生效。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3 八 、基 金的申 购 、 赎回与 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具体的销 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 之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 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接受的, 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 始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已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 价”原 则, 即基金 的申 购与赎 回价 格以受 理申 请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 金采 用金额 申购 和份额 赎回 的方式 ,即 申购以 金额 申请, 赎回 以份额 申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4 3、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在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基金 管理人 按先 进先出 的原 则,即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 份额进行处理时,认购/ 申购确 认 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 赎回,认购/ 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 赎回,以确 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 日的 申购与 赎回 申请可 以在 当日业 务办 理时间 结束 前撤销 ,在 当日的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 金管 理人在 不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权益 的情况 下可 更改上 述原 则,但 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 其在销售机构 (网点)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 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 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 赎回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 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 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申 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 付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 7 个工作 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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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招募说明书 65 投资者 通过 代销 机构 网 点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 单笔最 低金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含申购费) ; 通过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50000 元 (含申购费) 。 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投 资者 将当期 分配 的基金 收益 转为基 金份 额时, 不受 最低申 购金 额的限 制。 2、投 资者 可多次 申购 ,对单 个投 资者累 计持 有基金 份额 的比例 或数 量不设 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 5 份,基 金份额 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5 份的, 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 动赎回。 4、基 金管 理人可 根据 市场情 况, 合理调 整对 申购金 额和 赎回份 额的 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其中: (1)A 类基金份额收 取申购、赎回费,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收取赎回费; (2)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3)A 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 (4)C 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 2、本 基金 的申购 费用 由基金 申购 人承担 ,在 投资者 申购 基金份 额时 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投 资者 可将其 持有 的全部 或部 分基金 份额 赎回。 本基 金的赎 回费 用由基 金赎回人承担, 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其中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不收取认 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其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 0.40% )。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6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份额 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申 购金 额(M ,含 申购费 ) 申购 费率 M <100 万 0.32% 100 万≤M<300 万 0.2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12% M ≥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 金额 (M ,含 申购费 ) 申购 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 ≥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 下: A 类 基 金份额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N <1 年 0.10% 1 年≤N <2 年 0.05% N≥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 C 类 基 金份额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N <30 天 0.10% N≥30 天 0% 6、基 金管 理人可 以在 不违背 法律 法规规 定及 基金合 同约 定的情 况下 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 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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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招募说明书 67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1: 某投资者 (非养 老金客户) 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0.80%) =49603.17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49603.17 =396.83 元 申购份额 = 49603.17/ 1.052 = 47151.30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8% ,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其可得到 47151.30 份基金份额。 例 2: 某投资者 (养老 金客户) 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 设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0.32%) =49840.51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49840.51 =159.49 元 申购份额 = 49840.51/ 1.052 = 47376.91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32% ,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其可得到 47376.91 份基金份额。 例 3: 某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 = 50000 / (1+0%) =50000 元 申购费用 = 50000 ?50000=0 元 申购份额 = 50000/ 1.052 =47528.5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 ,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 元,则其可得到 47528.52 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赎回” 方式, 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 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8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例 1: 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为 180 天, 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1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 元,则其 可得到的净 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 10000 × 1.052 = 10520 元 赎回费用 = 10520 × 0.10% = 10.52 元 净赎回金额 = 10520 ? 10.52 = 10509.48 元 即: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为 180 天, 对应的赎回费 率为 0.1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 为 10509.48 元。 例 2: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20 天,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1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 元,则其 可得到的净 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 = 10000 × 1.052 = 10520 元 赎回费用 = 10520 × 0.10% = 10.52 元 净赎回金额 = 10520 ? 10.52= 10509.48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 有时间为 20 天,对应 的赎回费 率为 0.10%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 为 10529.48 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 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 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 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9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 基金 销售机 构同 意,基 金投 资者提 出的 申购和 赎回 申请, 在基 金管理 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 日申购基 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 日为投 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 +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 T 日赎回基 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 日为投 资者扣 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 金管 理人可 在法 律法规 允许 的范围 内, 对上述 注册 登记办 理时 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 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接受 全额赎 回: 当基金 管理 人认为 有能 力兑付 投资 者的全 部赎 回申请 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 延期赎 回: 当基金 管理 人认为 兑付 投资者 的赎 回申请 有困 难,或 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 时,基 金管理 人在 当日 接受赎 回比例 不低 于上 一日基 金总份 额 10 % 的前提 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 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 销者外, 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转入下一开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0 (3) 当发 生巨额 赎回 并延期 办理 时,基 金管 理人应 当通 过邮寄 、传 真或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 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予以上公告。 (4)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 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 证券 交易场 所交 易时间 非正 常停市 ,导 致基金 管理 人无法 计算 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 基金 资产规 模过 大,使 基金 管理人 无法 找到合 适的 投资品 种, 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或数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申购款项将退回 投资者账户。 因 (1)- (4)以 及(6 ) 项原因 ,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 请时, 应当依法公告。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2、在以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 证券 交易场 所交 易时间 非正 常停市 ,导 致基金 管理 人无法 计算 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3) 基金 连续发 生巨 额赎回 ,根 据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可 以暂停 接受 赎回申 请的情况;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及时公告。 除非发生巨额赎回,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1 理人应当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确认的赎 回申请量占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其余部分在后续开 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 告。 3、 暂停基金的申购、 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 停申 购或赎 回期 间结束 ,基 金重新 开放 申购或 赎回 时,基 金管 理人应 依法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 如果 发生暂 停的 时间为 一天 ,基金 管理 人将于 重新 开放日 ,在 至少一 种指定媒体,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2) 如果 发生暂 停的 时间超 过一 天但少 于两 周,暂 停结 束,基 金重 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 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3) 如果 发生暂 停的 时间超 过两 周,暂 停期 间,基 金管 理人应 每两 周至少 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 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的频率进行调整。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 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并在重新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网上直销系统及各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进行。 2、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2 年10 月22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办理基金间转换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若出现 新的证券交易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2 的调整并公告。 3、基金转换原则 基金转换采用 “份额转换, 未知价法” , 即转出/转入基金的成交价格以申请 当日转 出/转入 基 金的 基金份 额净值 为计 算依 据,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在 办理基 金转 换时,须缴纳一定的转换费用。 根据中 国证 监会[2009]32 号《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费用 管理 规 定》的 相关规定,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 差的标准收取费用。 1)当 转出 基金申 购费 率低于 转入 基金申 购费 率时, 费用 补差为 按照 转出基 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 不 收取费用补差。 2)免 申购 赎回费 用的 汇添富 货币 市场基 金转 入其他 开放 式基金 ,转 换申购 补差费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 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注册登 记机 构以收 到有 效转换 申请 的当天 作为 转换申 请日 (T 日 ) 。 投资者 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 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者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起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 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 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投资者办 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 可申购状态。 基金注册登记人采用 “先进先出” 原则确认基金转换申请, 即注册登记日期 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转出。 基金转换后, 转入的 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 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 但应最 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2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3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之间转换费率详见基金转换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及费率,但应最迟在适用前2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暂停基金转换及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 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 定。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 (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 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的10%时, 为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 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 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 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转换申请。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 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 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影响,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经本公司公告可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开办该业务的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4 具体办理方法参照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的 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5 九、 基金 的非 交易 过户、 转托 管、冻 结与 质押 (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 捐赠、 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 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 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 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 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 符 合条件 的非 交易过 户申 请自申 请受 理日起 二个 月内办 理; 申请人 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 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 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 投资者于 T 日转托管基金 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 T+1 日到达转入 方网点,投资者可于 T+2 日起赎回 该部分基金份额。 (四) 注 册登记 机构 只受理 国家 有权机 关依 法要求 的基 金账户 或基 金份额 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包括现 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五)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 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6 十 、基 金的投 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固定收益品种, 在承担合理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 的基础上,适度参与权益类资产投资,力争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 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金融 债、 央行票据、 公司债、 企业债、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 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包括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 ,以 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 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 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 , 权益类资产 (包括股票、 权证, 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权益类品种)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其中基金持有的全 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分析为基础, 根据经济发展和证券市场不同阶 段的特点,以固定收益投资为基础,同时关注权益类资产相对确定的投资机会, 做好大类资产配置,努力平衡风险与收益,以期获得高于业绩基准的收益。 (四)投资策略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7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股票、 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 分析宏观经 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 判断不同资产类别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相 对投资价值, 以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决 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 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综合考察信用债券的信 用评级, 以及流动性情况、 收益率水平等, 自 下而上地精选个券; 同时, 本基金 还将通过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在 严 格控制基金资产 运作风险的基础上,把握股票市场投资机会,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 80% 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权益类资产 (包括 股票、 权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 的投资比 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综合 分析宏观经济形势、 国家政策、 市场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等因素, 对各大类资产的 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 从而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并 依据各因素的动态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属的券种, 由于受到不同的因素影响, 在收益率变化及利差变化上表 现出明显不同的差异。 本基金将分析各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 综合分析收益率水 平、 利息支付方式、 市场偏好及流动性等因素, 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不同类属债 券的投资比例。 3、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面研究 和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 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 结合对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 从而 预测出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 在此基础上, 结合期限利差与凸度综合分析, 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具体而言, 本基金将首先采用 “自上而下” 的研究方法, 综合研究主要经济 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建立经济前景的场景模拟,进而预测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 同时, 本基金 还将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 化趋势与结构, 对影响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 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 拟。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8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将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 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的 期限利差、 曲率与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 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 与概率, 即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方向, 陡峭化的程度与凸度变动的趋势进行敏感 性分析, 以此为依据动态调整投资组合。 如预期收益率曲线出现正向平移的概率 较大时, 即市场利率将上升, 本基金将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损失; 如出现负向平 移的概率较大时, 则提高组合久期; 如收益率曲线过于陡峭时, 则采用骑乘策略 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在对收益率曲线凸度判断的基础上, 利用蝶形策略获 取超额收益。 (2)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等情 况, 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以此作为个券选择的基本依据。 为了准确评估发债 主体的信用风险, 我们设计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 内部信用 评级体系遵循从 “行业风险” - “公司风险” (公司背景+公司行业地位+企业 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结 构和信息披露状况+企 业财务状况)-“外部 支持”( 外 部流动性支持能力+债 券担保增信) -“得到 评分”的评级过程。其 中,定量分 析主要是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盈利能力 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 现金流获取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分析。 定性分析包括所有 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 它是对定量分析的重要补充, 能够有效提高定量分析 的准确性。 本基金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定位为即期评级, 侧重于评级的准确性, 从而为 信用产品的实时交易提供参考。 本基金会对宏观、 行业、 公司自身信用状况的变 化和趋势进行跟踪, 并快速做出反应, 以便及时有效地抓住信用利差变化带来的 市场交易机会。 (3)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的研究流程, 自上而下的研究包含 宏观基本面分析、 资金技术面分析, 自下而上的研究包含信用利差分析、 债券信 用风险评估、 信用债估值模型和交易策略分析, 由此形成宏观和微观层面相配套 的研究决策体系,最后形成具体的投资策略。 (4)可转债投资策略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9 基于行业分析、 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分析, 并结合市场环 境情况等, 本基金在一、 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 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以及阶段性市场投资主题的变化, 综合考虑宏观调控目标、 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 精选成长前景明确或受益政策扶 持的行业内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布局。 另外, 由于宏观经 济所处的时 期和市场发展的阶段不同, 不同行业的可转换债券也将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经济复苏的初期,持有资源类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而在经济衰退时期, 持有防御类非周期行业的可转换债券, 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 益。 2)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上,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3)转股策略 转股期内,当本基金所持有可转换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显著低于转股平价时, 即转股溢价率明显为负时, 本基金将通过转股并卖出股票以实现收益; 当可转换 债券流动性不能满足组合需求时,本基金将通过转股来保障基金财产的流动性; 当正股价格上涨且满足提前赎回触发条件时, 本基金将首先通过转股来锁定已有 收益, 并进一步分析正股未来的价格走势, 做出继续持有正股或立即卖出的决定。 4)条款博弈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 包括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预测其未来发展 战略和融资需求, 结合流动性、到 期 收益率、 纯债溢价率等因素, 充分发掘这些 条款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 5)套利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以下两种套利机会:a) 在可 转换债券的转股期内, 当转换 溢价率为负时, 可以买入可转换债券并及时转股, 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股票, 以 获取套利收益;b) 在可转换债券发行期内, 当可转换债券的优先配售条款具有吸引 力时,可以买入股票并配售可转换债券,待其上市后再卖出,以获取收益。 5、股票投资策略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0 (1)新股申购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 并参考同类 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 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适时参与新股申购与增发, 力争提 高基金收益。 (2)二级市场个股精选 在股票投资中, 采用“ 自下而上” 的策略, 精 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 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 以获得当期的较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精选组合成份股的过程具体分为二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 企 业竞争 优势评估。 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 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 的持续竞争优势 (如公司治理优势、 管理层优势、 生产优势、 市场优 势、 技术优 势、政策性优势等)、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估值精选。 基于定性定量分析、 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采用内在价值、 相对价值、 收 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 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及组合管 理。 只要一个企业保持和提升它的竞争优势, 本基金就作长期投资。 如果一个企 业丧失了它的竞争优势或它的股价已经超过其价值,本基金就将其出售。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 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 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 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 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其隐含波动率等指标, 寻求其合理的 估值水平,谨慎投资,以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未来,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 基金还 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90% + 沪深 300 指数 * 10% 。 中债综合指数是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期 ,基点 为 100 点,并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起发布。 中债综合指数的样本具有广泛的市 场代表性, 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成分债券包括国债、 企业 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 选择中债综合指数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较基准的依据的主要 理由是:第一,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1 (www.chinabond.com.cn)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第二, 该指数的样本券涵盖面广,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 沪深 300 指数 由中 证 指数公 司编 制并 发布 , 指数样 本覆 盖了 沪深 两 地大 部 分流通 市值 ,成 分股 均 为 A 股市 场中 代表 性 强且流 动性 高的 主流 投 资股票, 能 够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 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 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 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 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4、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5、股票、债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八)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宏 观分 析师根 据宏 观经济 形势 、物价 形势 、货币 政策 等判断 市场 利率的 走向,提交策略报告。 2、债 券策 略分析 师提 交关于 债券 市场基 本面 、债券 市场 供求、 收益 率曲线 预测的分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 分析 研究报 告的 基础上 ,基 金经理 提出 月度投 资计 划并提 交投 资决策 委员会审议。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2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 如审议通过, 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 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 灵活采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九)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出资或 者买 卖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发 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 法律、 行政 法规有 关法 律法规 规定 ,由国 务院 证券监 督管 理机构 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权益类 资产 (包括股票、 权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 本基 金与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持 有一家 公司 发行的 证券 总和,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4) 进入 全国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回 购融 入的资 金余 额不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的 40% 。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5) 本基 金在任 何交 易日买 入权 证的总 金额 ,不超 过上 一交易 日基 金资产 净值的 0.5% ,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3 (6)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7) 本基 金持有 的同 一(指 同一 信用级 别) 资产支 持证 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合计规模的 10%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 ; 本基金应 投资于信用级别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 产支持证券。 在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3、若 将来 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定 发生修 改或 变更, 致使 本款前 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 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 行相应程序后, 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或投资不再受上述规 定限制。 (十)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4 投 资组 合报告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93,308,933.80 7.43 其中:股票


93,308,933.80 7.43 2 固定收益投资


1,076,946,401.07 85.76 其中:债券


1,073,496,401.07 85.49 资产支持证 券 3,450,000.00 0.27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70,370,974.69 5.60 6 其他资产


15,102,726.73 1.20 7 合计





1,255,729,036.29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1,158,933.80 7.8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746,000.00 0.4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936,000.00 3.2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3,468,000.00 0.4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3,308,933.80 11.97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344 海宁皮城 1,200,000 24,936,000.00 3.20 2 601989 中国重工 3,868,580 21,702,733.80 2.78 3 600085 同仁堂 850,000 18,190,000.00 2.33 4 600422 昆明制药 550,000 12,974,500.00 1.66 5 000915 山大华特 270,000 8,291,700.00 1.06 6 600697 欧亚集团 200,000 3,746,000.00 0.48 7 002672 东江环保 100,000 3,468,000.00 0.44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599,059.80 0.0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722,000.00 5.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722,000.00 5.10 4 企业债券 672,532,000.00 86.2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60,643,341.27 46.27 8 其他 - - 9 合计 1,073,496,401.07 137.73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18 国电转债 830,060 85,620,689.00 10.98 2 110023 民生转债 800,000 77,224,000.00 9.91 3 127001 海直转债 367,400 45,914,712.80 5.89 4 122564 12 椒江 债 400,000 41,600,000.00 5.34 5 110015 石化转债 400,000 38,144,000.00 4.89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 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细


序 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6 1 061202001 12 通元 1A 500,000 3,450,000.00 0.44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8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8.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8.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8.3 本期 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9.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2,657.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884,604.77 5 应收申购款 15,464.2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102,726.73 1.9.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18 国电转债 85,620,689.00 10.98 2 110023 民生转债 77,224,000.00 9.91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7 3 127001 海直转债 45,914,712.80 5.89 4 110015 石化转债 38,144,000.00 4.89 5 113003 重工转债 31,985,154.40 4.10 6 128001 泰尔转债 17,225,235.07 2.21 7 110012 海运转债 11,991,050.00 1.54 8 110022 同仁转债 11,244,600.00 1.44 1.9.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8 十 一、 基金的 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汇 添富 多元收 益债券A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2 年 9 月 18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30% 0.13% 1.27% 0.13% 2.03% 0.00%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70% 0.52% -4.14% 0.17% 4.84% 0.35% 2012 年 9 月 18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02% 0.46% -2.96% 0.16% 6.98% 0.30% 汇 添富 多元收 益债券C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3) (2)-(4) 2012 年 9 月 18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10% 0.12% 1.27% 0.13% 1.83% -0.01%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31% 0.52% -4.14% 0.17% 4.45% 0.35% 2012 年 9 月 18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42% 0.46% -2.96% 0.16% 6.38% 0.30%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9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汇 添富 多元收 益债券A 汇 添富 多元收 益债券C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0 十 二、 基金的 融资 、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1 十 三、 基金的 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包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 金的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开立基金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 基金 财产独 立于 基金管 理人 及基金 托管 人的固 有财 产,并 由基 金托管 人保管。 2、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因基 金财产 的管 理、运 用或 者其他 情形 而取得 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因依 法解散 、被 依法撤 销或 者被依 法宣 告破产 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 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2 十 四 、 基金资 产的 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准确、 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 开放式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四)估值方法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按估值日在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 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 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3 2、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办法 (1) 证券 交易所 市场 实行净 价交 易的债 券按 估值日 收盘 净价估 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 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证券 交易所 市场 未实行 净价 交易的 债券 按估值 日收 盘价减 去债 券收盘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 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 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 按有交易的最近交易日所采用的净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 未上 市债券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在估 值技 术难以 可靠 计量的 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在银 行间债 券市 场交易 的债 券、资 产支 持证券 等固 定收益 品种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 交易 所以大 宗交 易方式 转让 的资产 支持 证券,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 同一 债券同 时在 两个或 两个 以上市 场交 易的, 按债 券所处 的市 场分别 估值。 3、权证估值: (1) 配股权证的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类同权证处理方式的, 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认沽/ 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 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 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按 估值日 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未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 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4 4、本 基金 持有的 回购 以成本 列示 ,按合 同利 率在回 购期 间内逐 日计 提应收 或应付利息。 5、本 基金 持有的 银行 存款和 备付 金余额 以本 金列示 ,按 相应利 率逐 日计提 利息。 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5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 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的理由 认为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 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 市场报价、 流动性、 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 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国家最新规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 《基金合同》 规定 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 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 不可 抗力或 其他 情形致 使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无法准 确评 估基金 资产价值时; 3、占 基金 相当比 例的 投资品 种的 估值出 现重 大转变 ,而 基金管 理人 为保障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进行 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5 (八)估值错误的处理 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含第 3 位) 内发生 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2、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将采 取必要 、适 当合理 的措 施确保 基金 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 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计价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四)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6 项条款进 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未 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 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6 十 五 、 基金的 收益 与分配 (一)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 截 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 基金未分配利润与 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二)收益分配原则 1、基 金收 益分配 采用 现金方 式或 红利再 投资 方式,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自行 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 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 红利;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 现金红利则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由于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 金收 益分配 基准 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12 次、 最少 2 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40% 。 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 可供分配利润 以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 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5 、基 金红 利发放 日距 离收益 分配 基准日( 即 可供分 配利 润计算 截至 日) 的时 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6、投 资者 的现金 红利 和分红 再投 资形成 的基 金份额 均保 留到小 数点 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 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7 (四)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 基金管 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收 益分 配时发 生的 银行转 账等 手续费 用由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自 行承 担。如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 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8 十 六 、 基金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 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7% 年费 率计 提。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7%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人 于次 月首 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 金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2% 年费 率计 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9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人 于次 月首 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资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 托管 人。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0.4% 。 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的 0.4%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0.4% ÷当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人 于次 月首 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务 费 主要 用于 本基 金持续 销 售以 及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服 务等各项费用。 3、本条第(一)款第 4 至第 9 项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 (一) 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和销 售服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 务。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0 十 七 、 基金的 会计 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3、会计核算制度按国家有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4、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5、本基金会计责任人为基金管理人。 6、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应保 留完整 的会 计账目 、凭 证并进 行日 常的会 计核算,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 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审计 1、基 金管 理人聘 请与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相独 立的 、具有 从事 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等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 进行审计; 2、基 金管 理人认 为有 充足理 由更 换会计 师事 务所, 须报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 2 日内公告。 3、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1 十 八 、 基金的 信息 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 (以下简称 “指定报刊” ) 和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 “网站” ) 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 前, 将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公司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 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 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A/C 类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 A/C 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A/C 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 A/C 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 金资产 净值 、A/C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和 基金 份 额累计 净值 登载 在指 定 报刊和 网站 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2 (五)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单独编制, 由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复核。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 编制完成基 金年度报告, 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 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 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 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 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 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3 8、基 金管 理人的 董事 长、总 经理 及其他 高级 管理人 员、 基金经 理和 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 10、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 30% ;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 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基金变更、增加、减少基金代销机构; 20、基金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公开澄清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 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 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4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 构的住所,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投 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5 十 九、 风险揭 示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 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导致收益水平存在的不确定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 策风 险。因 国家 宏观政 策( 如货币 政策 、财政 政策 、行业 政策 、地区 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 济周 期风险 。随 经济运 行的 周期性 变化 ,证券 市场 的收益 水平 也呈周 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 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从而产 生风险。 3、利 率风 险。金 融市 场利率 的波 动会导 致证 券市场 价格 和收益 率的 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 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 人员素质等, 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 化。 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 或者能够用于 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 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 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 若债务人经营不善, 资不抵债, 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购 买力 风险。 基金 的利润 将主 要通过 现金 形式来 分配 ,而现 金可 能因为 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债 券收 益率曲 线风 险。债 券收 益率曲 线风 险是指 与收 益率曲 线非 平行移 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再 投资 风险。 再投 资风险 反映 了利率 下降 对固定 收益 证券利 息收 入再投 资收益的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 (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 互 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 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 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波 动性 风险。 波动 性风险 主要 存在于 可转 债的投 资中 ,具体 表现 为可转 债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同时可转债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6 险。 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价, 不能获得转股收益, 从而无法弥补 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管理人的知识、 技能、 经验、 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 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 它是其他风险在基金管理和公司整体经 营方面的综合体现。 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 在某些情况下某些投 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 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 应对投资者的赎回, 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 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 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 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 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 导致流动性风 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四)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因此可能面临 因固定收益类资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个券风险。 本基金将不超过 20% 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通过参与新股申 购、 投资二级市场权益类资产, 以增强收益。 因此, 本基金将可能面临因参与新 股申购, 在新股流通受限期间无法上市交易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因少量投资可 转债或二级市场权益类资产而承担一定程度的市场整体或个别证券价格下跌的 风险。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例如, 越权违规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IT 系统故 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 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 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代销机构、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等等。 (六)合规性风险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7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 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或者基金投资违反 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1、 战争、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金 融市 场危机 、行 业竞争 、代 理商违 约、 托管行 违约 等超出 基金 管理人 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8 二十 、 基金合 同的 变更、 终止 与基金 财产 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 更基 金合同 涉及 法律法 规规 定或本 基金 合同约 定应 经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 提高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报 酬标 准,提 高销 售服务 费率 ,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变更基金类别; (6) 变更 基金投 资目 标、范 围或 策略( 法律 法规和 中国 证监会 另有 规定的 除外);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 对基 金合同 当事 人权利 、义 务产生 重大 影响, 需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 项。 2、变 更基 金合同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应报中 国证 监会核 准或 备案, 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3、有 以下 情形之 一的 ,不需 要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而经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调低 基金管 理费 率、基 金托 管费率 、销 售服务 费以 及其他 应由 基金或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2) 在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同 规定 的范围 内变 更本基 金的 申购费 率、 调低赎 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9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除法 律法规 或基 金合同 规定 应当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以外 的其他 情形。 4、《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当 出现 下述情 形之 一时, 可不 经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决议,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1)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90 个工作日低于 3,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90 个工作日不满 200 人;


(3) 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和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连续 90 个工作日大于 90% 。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职责 终止, 在六 个月内 没有 新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托管人承接的; 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 法》 、 《销售办法 》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使请求给付报酬、 从基金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 金合 同终止 ,基 金管理 人应 当按法 律法 规和本 基金 合同的 有关 规定组 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 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 财产清算组, 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 基金 财产清 算组 成员由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管 人、 具有从 事证 券相关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组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 财产清 算组 负责基 金财 产的保 管、 清理、 估价 、变现 和分 配。基 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0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 聘请 会计师 事务 所对清 算报 告进行 外部 审计, 聘请 律师事 务所 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 产未按 前款 (1 )、(2)、 (3 )项 规 定清偿 前,不 分配 给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 席位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1 二十 一 、基金 合同 的内容 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 基金 投资者 购买 本基金 基金 份额的 行为 即视为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和接 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 件。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 席或 者委派 代表 出席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审 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管 人、 基金份 额销 售机构 损害 其合法 权益 的行为 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 从事 任何有 损基 金、其 他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及其 他基 金合同 当事 人合法 利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7)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2 2、)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 从事 任何有 损基 金、其 他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及其 他基 金合同 当事 人合法 利益的活动; 5)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7)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8)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 法申 请并募 集基 金,办 理或 者委托 经中 国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以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财 产; 4)配 备足 够的具 有专 业资格 的人 员进行 基金 投资分 析、 决策, 以专 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 立健 全内部 风险 控制、 监察 与稽核 、财 务管理 及人 事管理 等制 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 基金 合同的 约定 确定基 金收 益分配 方案 ,及时 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分配 基金利润; 7)除 依据 《基金 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外 ,不 得为自 己及 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3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 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 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 不得向 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 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 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7)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 价、 变 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4)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4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 立专 门的基 金托 管部, 具有 符合要 求的 营业场 所, 配备足 够的 、合格 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除 依据 《基金 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外 ,不 得以基 金财 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8)按 照基 金合同 的约 定,根 据基 金管理 人的 指令, 及时 办理清 算、 交割事 宜;


9)保 守基 金商业 秘密 。除《 基金 法》、 基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规 定另 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 息披露事项; 11)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的相关内容出具意 见, 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 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回款项; 16)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照法律法规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责任不因其退 任而免除;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5 19) 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1、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由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组 成,经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合法授 权的代表可以出席大会, 并在授权范围内代其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 提高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报 酬标 准,提 高销 售服务 费率 ,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变更基金类别; (6) 变更 基金投 资目 标、范 围或 策略( 法律 法规和 中国 证监会 另有 规定的 除外);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 对基 金合同 当事 人权利 、义 务产生 重大 影响, 需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基金 管理 人、或 基金托 管人 、或 单独或 合计持 有本 基金总 份 额 10% 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大会的; (11)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 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调低 基金管 理费 率、基 金托 管费率 、销 售服务 费以 及其他 应由 基金或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2) 在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同 规定 的范围 内变 更本基 金的 申购费 率、 调低赎 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6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除法 律法规 或基 金合同 规定 应当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以外 的其他 情形。 4、《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当 出现 下述情 形之 一时, 可不 经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决议,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1)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90 个工作日低于 3,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90 个工作日不满 200 人;


(3) 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和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连续 90 个工作日大于 90% 。 5、召集方式: (1) 除法 律法规 或基 金合同 另有 约定外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由基 金管理 人召集。 (2) 基金 托管人 认为 有必要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的 ,应当 向基 金管理 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 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 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 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 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 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 有必要召开 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 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7 (5)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依法自 行召 集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的 召集 人负责 选择 确定开 会时 间、地 点、 方式和 权益登记日。 6、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0 天在指定媒 体上公 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权益登记日; (6) 如采 用通讯 表决 方式, 还应 载明具 体通 讯方式 、委 托的公 证机 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 决票的送达地址等内容。 7、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或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开会。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 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开方 式由召集人确定, 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和终止基金合同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 亲自 出席会 议者 持有基 金份 额的凭 证和 受托出 席会 议者出 具的 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 (2) 经核 对,汇 总到 会者出 示的 在权益 登记 日持有 基金 份额的 凭证 显示, 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8 (1) 召集 人按基 金合 同规定 公布 会议通 知后 ,在两 个工 作日内 连续 公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 (3) 本人 直接出 具表 决意见 或授 权他人 代表 出具表 决意 见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4) 直接 出具表 决意 见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或 受托代 表他 人出具 表决 意见的 其他代表, 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达不到上述的条件, 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 间( 至少应在 25 个工作日后) ,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 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8、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 事内 容限为 本条 前述第 (二 )款规 定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召 开事由 范围内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表决的提案。 3)对 于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提交 的提 案,大 会召 集人应 当按 照以下 原则 对提案 进行审核: a 、关联 性。大 会召 集 人对于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提案涉 及事项 与基 金有 直接关 系, 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应 提交大会审议;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 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 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b、程 序性 。大会 召集 人可以 对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提 案涉 及的程 序性 问题做 出决定。 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 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 原提案人不同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9 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 并 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表决的提案, 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 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并形成 大会决议, 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 由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公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由大会 聘请的公证机关的公证员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备案后生效。 9、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通 过。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 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符合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 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 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0 10、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的主 持人 为召集 人授 权出席 大会 的代表 ,如 大会由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 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如果基金管理人为召集 人,则监督员由基金托 管人担任; 如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监督员由基金托管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 指定) 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 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 票人 应当在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表决后 立即 进行清 点并 由大会 主持 人当场 公布计票结果。 3)如 果大 会主持 人对 于提交 的表 决结果 有怀 疑,可 以对 所投票 数进 行重新 清点; 如果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 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 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 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 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重新 清点仅限一次。 4)在 基金 管理人 或基 金托管 人担 任召集 人的 情形下 ,如 果在计 票过 程中基 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拒不配合的, 则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推举三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共同担任监票人进行计票。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可采取如下方式: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 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 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监督计票的, 不影响计票效力 及表决结果。但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召集人, 由召集人邀请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担任监督计票人员。 11、生效与公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1 (1)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按 照《 基金法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表 决通 过的事 项,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 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3)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决 议应 当自中 国证 监会核 准或 出具无 异议 意见后 2 日内,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如果 采用通 讯方 式进行 表决 ,在公 告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时,必 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关、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1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变更 基金合 同涉 及法律 法规 规定或 本基 金合同 约定 应经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 高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的报酬 标准 ,提高 销售 服务费 率, 但根据 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 更基 金投资 目标 、范围 或策 略(法 律法 规和中 国证 监会另 有规 定的除 外);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 9)对 基金 合同当 事人 权利、 义务 产生重 大影 响,需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的变更基金合同等其他事项; 1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 项。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2 (2) 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3) 有以 下情形 之一 的,不 需要 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而 经基 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修改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 低基 金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销售 服务费 以及 其他应 由基 金或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2)在 法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范围内 变更 本基金 的申 购费率 、调 低赎回 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 法律 法规或 基金 合同规 定应 当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以 外的 其他情 形。 (4) 《基 金合同 》生 效后, 当出 现下述 情形 之一时 ,可 不经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1)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90 个工作日低于 3,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90 个工作日不满 200 人;


3) 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和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连续 90 个 工作日大于 90% 。 2、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2)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管 人职 责终止 ,在 六个月 内没 有新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权依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 法》 、 《销售办法 》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行使请求给付报酬、 从基金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 3、基金财产的清算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3 (1) 基金 合同终 止, 基金管 理人 应当按 法律 法规和 本基 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 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 1) 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组, 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 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 金财 产清算 组成 员由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具 有从事 证券 相关业 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 金财 产清算 组负 责基金 财产 的保管 、清 理、估 价、 变现和 分配 。基金 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3)基金财产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5)制作清算报告; 6)聘 请会 计师事 务所 对清算 报告 进行外 部审 计,聘 请律 师事务 所对 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8)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4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2)、3) 项规定清偿 前, 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 席位保证金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调整后方可收回。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 1、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本 基金 合同的 当事 人之间 因本 基金合 同产 生的或 与本 基金合 同有 关的争 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 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仲裁 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除 争议 所涉内 容之 外,本 基金 合同的 其他 部分应 当由 本基金 合同 当事人 继续履行。 (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1、本 基金 合同是 基金 合同当 事人 之间的 法律 文件, 应由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基金合同于投资者缴纳认 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成立, 自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后生效。 2、本 基金 合同的 有效 期自其 生效 之日起 至本 基金财 产清 算结果 报中 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3、本 基金 合同自 生效 之日起 对包 括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和 基金 份额持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本 基金 合同正 本一 式六份 ,除 上报有 关监 管机构 二份 外,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5 基金合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住所, 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 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同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 准。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6 二十 二 、基金 托管 协议的 内容 摘要 <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 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大厦 22 楼 法定代表人: 林利军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 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 和长期贷款; 办理结算; 办理 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 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 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 险箱服务; 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 外汇兑换; 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 借;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 结汇、 售汇; 发行和代理发 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外 汇买卖; 代客外汇买卖; 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 资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7 信调查、 咨询、 见证业 务;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国际贵金属买卖; 海外分支机 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 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 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建立相 关的技术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投资 对象 进行监 督。 基金管 理人 应将拟 投资 的股票 库、 债券库等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的变化,对各投资品种的具体范围予以更新和调整,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上述投资范围对基金的投资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 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公司债、 企业债、 可转换 债券、 可分离债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 款 (包括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 ,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 定收益类品种。 本基金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也可直接从二级 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权益类 资产 (包括股票、 权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8 (3) 本基 金与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持 有一家 公司 发行的 证券 总和,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基金托管人项下义务仅限于监管由其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全部基金的投资符合上述比例限制); (4) 进入 全国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回 购融 入的资 金余 额不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的 40% 。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5) 本基 金在任 何交 易日买 入权 证的总 金额 ,不超 过上 一交易 日基 金资产 净值的 0.5% ,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基金托管人项下义 务仅限于监管由其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全部基金的投资符合上 述比例限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6)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7) 本基 金持有 的同 一(指 同一 信用级 别) 资产支 持证 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合计规模的 10% (基金托管人项下义务仅限于监管由其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全部基金的投资符合上述比例限制)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 资产支持证 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为 BBB 以 上(含 BBB ) 的资产 支持证 券。 在持有 资产 支持证 券期 间,如 果其 信用等 级下 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 致使本款前述约 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 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 应程序后, 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或投资不再受上述规定限 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9 3、为 对基 金禁止 从事 的关联 交易 进行监 督,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应相 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4、基 金管 理人向 基金 托管人 提供 其银行 间债 券市场 交易 的交易 对手 库,交 易对手库由银行间交易会员中财务状况较好、 实力雄厚、 信用等级高的交易对手 组成。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 及时对交易对手库予以更新和调整,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应符合交易 对手库的范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是 否符合交易对手库进行监督;


5、基金托管人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 对银行间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 评估,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确定与各类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 在具体的交易中, 应尽力争取对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 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 起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基 金如 投资银 行存 款,基 金管 理人应 根据 法律法 规的 规定及 基金 合同的 约定, 事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 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单进行监督; (二)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复核。 (三) 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 (一) 、 (二) 款的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 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的约定,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 出回函并改正。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的规定,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 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 《 基金合同》 、 本协议约 定的, 应当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0 (五)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包括但不限 于: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 基金管理人应 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在 本协 议的有 效期 内,在 不违 反公平 、合 理原则 以及 不妨碍 基金 托管人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 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 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2、基 金管 理人发 现基 金托管 人擅 自挪用 基金 财产、 未对 基金财 产实 行分账 管理、 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 泄露基金投资信 息等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有关规定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 理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 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 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 金托 管人应 积极 配合基 金管 理人的 核查 行为, 包括 但不限 于: 提交相 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 管理人并改正。 < 四> 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 金托 管人应 安全 保管基 金财 产,未 经基 金管理 人的 合法合 规指 令或法 律法规、 《基金合同》 及本协议另有规定, 不得自行运用、 处分、 分配基金的任 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1 4、基 金托 管人对 所托 管的不 同基 金财产 分别 设置账 户, 确保基 金财 产的完 整与独立。 5、除 依据 《基金 法》 、《运 作办 法》、 《基 金合同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 金募 集期届 满或 基金管 理人 依据法 律法 规及招 募说 明书决 定停 止基金 发售时,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 《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等 有关规定的, 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 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 金管 理人应 将属 于本基 金财 产的全 部资 金划入 在基 金托管 人处 为本基 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 金托 管人以 本基 金的名 义开 设本基 金的 银行账 户。 本基金 的银 行预留 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 基金 银行账 户的 开立和 使用 ,限于 满足 开展本 基金 业务的 需要 。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 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 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 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鉴的 保管和使用。 基金管理人应派专人协助办理开户事宜。 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 关信息变更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 相关资料,并对基金托管人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五)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 金托 管人应 当代 表本基 金, 以基金 托管 人和本 基金 联名的 方式 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2 2、本 基金 证券账 户的 开立和 使用 ,限于 满足 开展本 基金 业务的 需要 。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 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 金托 管人以 自身 法人名 义在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开 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 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 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 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在 本托 管协议 生效 日之后 ,本 基金被 允许 从事其 他投 资品种 的投 资业务 的,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 使用的, 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 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 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 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并代表基 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 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 由基金托 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 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妥善保管。基金托管人对其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 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 本后 30 日内将一份正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 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 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15 年。 < 五> 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3 1、基 金资 产净值 是指 基金资 产总 值减去 负债 后的价 值。 基金份 额净 值是指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 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日对基金财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 《基金合同》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 以双方约定的方 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并以双方约定的 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末 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当 相关 法律法 规或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估 值方法 不能 客观反 映基 金财产 公允价值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发现 基金估 值违 反《基 金合 同》订 明的 估值方 法、 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双 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纠正。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内发生差错时 ,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 人 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当计价错误达到基 金 份额净值 的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 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6、除 基金 合同和 本协 议另有 约定 外,由 于基 金管理 人对 外公布 的任 何基金 净值数据错误, 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对 此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 则基金托管人对该损失不承担 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 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部分未正 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 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不当 得利, 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金管理人应负责 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赔偿金额, 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行分 配。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4 7、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由于其他不可抗 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8、如 果基 金托管 人的 复核结 果与 基金管 理人 的计算 结果 存在差 异, 且双方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 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 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双方 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 互相监督, 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若双方对会计处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 如发现存 在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 月度报表的编 制, 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募说明书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每六 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 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 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4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半年终 了后 60 日内予以公告;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 度终了后 90 日内予以 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 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 金托管 人在收 到后 应 3 个工 作日内 进行 复核 ,并将 复核结 果书 面通 知基金 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 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5 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 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 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 应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 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 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若双 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 核对无误后, 基金托 管人在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 复核意见书, 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 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 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 六> 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 年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6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 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 七> 托管协议的变更 、终止与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 年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 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 八>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 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 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 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7 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仲裁各 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 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 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8 二十 三 、 对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服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潜在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 的服务,并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注册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注册登记服务。基金管理人将配备安全、 完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 准确、 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 基金份 额的登记、 管理、 托管与转托管; 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管理; 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 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资金 的交收等服务。 (二)交易资料的寄送 1、 账户资料: 基金投资 者开户申请被受理的 2 个工作日后 (即 T+2 日 起 ), 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资料。基金成立后的 30 个工作日 内,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账户信息在内的对账单。 2、基金交易确认查询服务:基金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 2 个工 作日后 (即 T+2 日起),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资料。基金成立 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 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认购确认信息在内的 对账单。 3、基 金交 易对账 单的 寄送频 率为 每季度 寄送 ,每季 度对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寄 送一次对账单 (要求不予寄送的除外) 。 季度对账单于每季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 记录基金份额持有人最近一季度内所有申购、 赎 回、修改分红方式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账户余额等。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 24 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基金 账户余额、申购与赎回交易情况查询、基金产品与相关服务等信息的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 12 小时的人工热线咨询服务。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9918 (免长途话费) 享受业务 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对账单寄送地址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9 (四)网上交易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投资者网上交易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站 www.99fund.com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分红方式修 改、 账户资 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服务。 通过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的有关规则另行公告。 (六)网络在线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 ),通过基金账户 (或开户证件号码) 和查询密码, 可享受账户查询等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 资者预设基金查询密码,预设的基金查询密码为投资者开户证件号码的后 6 位。 投资者在开户成功后,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电话或登录网站自助修改查询密码。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策略报告、 投资者服务刊物以及与投资者交流互动服务。 (七)信息定制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 ),或拨打客 服热线电话提交信息定制申请。 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信、 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提供信息。 可定制的信息包括: 每周基金份额净值、 月 度电子对账单、 投资者服务刊物、 分红公告、 公司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实际业务需要,调整定制信息的条件、方式和内容。 (八)投资者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网点或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 基金管理人网站 留言栏目、 信函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或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 诉。 客服热线电话投诉、 电子邮件投诉、 信函投诉、 网站留言是主要投诉受理渠 道,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 现场投诉和意见簿 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代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分别管理。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0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 原则上是及时回复; 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投诉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24 小时之内做出回复。 对于非工作日 提出的投诉,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完成回复。 客户服务中心邮箱:service@99fund.com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1 二十 四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以及 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进行公开披露,并已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备案。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3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0-24 2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 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0-28 3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1-01 4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 年第 2 号)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1-01 5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 年第 2 号) 管理人网站 2013-11-01 6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南农商银 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1-07 7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 名称变更公告 中 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深交 所 2013-11-09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南洋商 业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1-15 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1-19 1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增财基 金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1-29 1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泛华普 益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2-17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2 1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名称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3-12-17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 商银行 2014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深交 所 2013-12-30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现金宝快速取现业务 规则的公告 管理人网站 2014-01-01 1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 2013 年年度资产 净值的公告 管理人网站 2014-01-02 16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1-15 17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1-20 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鑫鼎盛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 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2-14 19 汇添富现金宝理财服务澄清公 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2-25 2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太平洋 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深交 所 2014-03-07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3 二十 五、 招募 说明 书的存 放及 查阅方 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注册登记机 构、 基金销售机构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 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 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99fund.com) 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4 二十 六 、备查 文件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申请募集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在办公时间可供 免费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