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海基 金关 于旗 下基 金持有 的股 票停 牌后 估值方 法变 更的 提示 性公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
定,自 2008 年 9 月 16 日起,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
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4 年 4 月 9 日,本公 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东方国信”(股票代码 300166 )停 牌, 本公司依据
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4 年 4 月25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 金所持有的该股票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 2014 年 4 月25 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 0.25 %,敬
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