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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创新成长(000541)

华商创新成长:关于参与网上交易转换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商创新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参与网上交易 转换业务 费率优惠 的公告 
 
为 了 更 好 的 满 足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 华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本公司” )决定自 2014 年 4 月 28 日起, 在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打 开 日 常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后 , 对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https://trade.hsfund.com ) 进行的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与 公 司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之 间 的 相 互 转 换 业 务 的 费 率 进 行 调 整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公告如下: 
 
一、 适 用投 资者 
适 用 于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可 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投资者 。 
 
二、 转 换业 务规则 
1 、 适用基金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541 ) 。 
2 、 基金转换费率 
基 金 转 换 费 用 是 由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申 购 费 用 补 差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用 两
部 分 构 成 。 网 上 交 易 转 换 的 优 惠 折 扣 适 用 于 转 换 费 用 中 的 申 购 费 补 差 ; 转 出 基
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 
转 入 基 金 时 , 从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向 申 购 费 用 低 的 基 金 转 换 时 , 不 收 取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从 申 购 费 用 低 的 基 金 向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转 换 时 , 每 次 收 取 申 购
补差费用。 
对 于 实 行 级 差 申 购 费 率 ( 不 同 申 购 金 额 对 应 不 同 申 购 费 率 ) 的 基 金 , 以 转
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自 本 公 告 生 效 之 日 起 , 根 据 网 上 交 易 客 户 转 换 基 金 对 应 的 不 同 支 付 或 直 销
交 易 账 户 的 银 行 卡 、 支 付 账 户 享 受 相 应 的 优 惠 费 率 。 本 公 司 保 留 对 表 中 文 字 和
数字信息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具体 请留意本公司 网站转换费率表。 2 
 
三、 重 要提 示 
1. 基金转换时,华商现金增利货币 A 单笔最低 转出份额为 100 份基 金份额 ;
华商现金增利 货币 B 单笔最低转出份额为 1,000 份基金份额;其余 基金 的
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转换申请份额为 300 份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基金转换, 但某笔基金转换导致其在一个销售机构
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00 份时,该不 足 500 份基金份额部 分将会被
强制赎回。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日开始计算。 转入的基金在
赎回或转出时, 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
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 
3. 正常情况下,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 +1 日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T 日 的基金
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 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
益登记。在 T +2 日后 (包括该日)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
情况。 
4. 单 个 开 放 日 基 金 净 赎 回 份 额 及 净 转 换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之 和 超 出 上 一 开 放 日 基
金 总 份额 的 10% 时,为 巨 额赎 回。 发生 巨额赎 回 时, 基金 转出 与基金 赎 回
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5.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
但应最迟 在调整 前 3 个工作日 内在至 少一种 中国 证监 会指定 的信息 披露媒
体公告。 
6. 同 一 基 金 或 同 一 基 金 不 同 分 级 ( 类 ) 之 间 不 开 通 转 换 业 务 。 华 商 中 证 500
指数分级基金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故不支持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


四、 咨 询方 式 本 公 告 有 关 基 金 网 上 交 易 业 务 的 解 释 权 归 本 公 司 所 有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以 下 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址:http://www.h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 (免长途话费)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hsfund.com 3 风 险 提 示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 务 必 考 虑 自 己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实 现 投 资 收 益 。 投 资 有 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