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景祥A(000357)

大成景祥:关于景祥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 大成 景 祥分 级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之 景祥A 份额
开放申购 、 赎回 业 务的 公 告 
 
 
 
 
 
 
 
 
 
 
 
 
 
公告送出 日期:2014 年 4 月 22 日 



2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大成景 祥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大成景 祥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44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19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大成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农业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 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等法 律 法规以 及 《大成 景 祥分 级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 《 大成 景祥 分级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赎回 起 始日 2014 年 5 月 16 日 申购 起 始日 2014 年 5 月 19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大成景 祥分 级 债A 大成景 祥分 级 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代码 000357 000358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赎回 是 否 注: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景祥 A 份额每 6 个 月 开 放一 次 申 购 与 赎 回 业 务 , 景 祥 B 份额封闭运作。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到期日后 转换为大成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 办理时间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景 祥 A 每 6 个 月开 放一 次申 购 与赎回 业务 。景 祥 A 的开 放日为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每 6 个 月即将 届满 的最 后两 个工 作日。 景祥 A 的 开放 日分 为赎回 开放 日 和申购 开放 日。 每次 景 祥 A 开 放时 ,第 一个 开放 日 为赎回 开放 日, 第二 个开 放日为 申购 开 放日。 此次 5 月 16 日 为景 祥 A 赎回 开放 日, 5 月 19 日为景 祥 A 申 购开 放日。 因不可 抗力 或 其他情 形致 使景 祥 A 无法 按时开 放申 购与 赎回 业务 或折算 的, 其开 放日 的计 算为不 可抗 力 或其他 情形 影响 因素 消除 之日的 下一 个工 作日 。届 时以基 金管 理人 公告 为准 。 投资者 必须 根据 销售 机构 规定的 程序 ,在 景祥 A 申购 开放 日的 具体 业务 办理 时间内 提 出景祥 A 的申 购申 请。 景祥 A 每次 赎回 开放 日前 第十五 个工 作日 (含 )至 第五个 工作 日( 含) 之间 为赎回 申 请提交 日, 投资 者需 要在 景祥 A 赎回 申请 提交 日的 具体业 务办 理时 间内 提交 赎回申 请。 此 次景 祥 A 的 赎回 申请 提交 日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9 日。 景祥 A 的赎 回 开放日 (此次3 为 2014 年 5 月 16 日 ) 为 赎回申 请受 理日 , 基 金管 理人将 在景 祥 A 的 赎回 开 放日办 理景 祥 A 份额持 有人 在景祥 A 赎回 申请提 交日 提交 的景祥 A 赎回申 请 。 如果 景祥 A 份 额持有 人未 能 在赎回 申请 提交 日提 交赎 回申请 ,将 面临 在赎 回开 放日不 能赎 回基 金份 额的 风险。 基金管 理人 将会 在景祥 A 赎回申 请提 交截 止日 前两 个工作 日发 出提 示性 公告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 通过 代销 机构 销售 网点 申 购景 祥 A 每 笔申 购 最低金 额 为 100 元 人民 币 ;投资 人 在直销 中心 申购 景祥 A 每 笔申购 最低 金额为 50 万元 人民币 ,追 加认 购的 最低 金额为 1,000 元人民 币。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网上 交易 平台 办理 景 祥 A 申 购业 务的 不受 直销 网 点最低 申购 金 额的限 制, 最低 申购 金额 为每 笔 100 元 人民 币。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 用由 申购 人承 担,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用 , 不 列入基 金财 产。 景祥 A 的 申购 费率 如下 表 : 申购金 额 (M , 单位 元 ) 申购费 率 M <50 万 0.30% 50 万≤M <200 万 0.20% 200 万≤M <500 万 0.1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 同日 多笔 申购 , 须 按每笔 申购 所对 应的 费率 档次分 别计 费。 当需 要采 取比例 配售 方式对 有效 申购 金额 进行 部分确 认时 , 投资 人申 购费 率须按 照申 购申 请确 认金 额所对 应的 费 率计算 ,申 购 申 请确 认金 额不受 认购 最低 限额 的限 制。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 项 对特定交 易方 式(如 网上 交 易、电 话交 易等) , 基金 管理人可 以采 用低于 柜台 交易方 式 的基金 申购 费 率 并依 法公 告。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不违 背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况 下根据 市场 情况 制定 基金 促销计 划, 针对 基金 投资 者定期 和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促 销活 动期 间,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按中 国证 监会 要求履 行必 要手 续后 , 对 基金投 资者 适当 调 低基金 申 购费 率 。 4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景祥 A 按照 份额 进行 赎回 ,申请 赎回 份额 精确 到小 数点后 两位 ,单 笔赎 回份 额不得 低 于 100 份 。基 金持 有人 赎 回时或 赎回 后在 销售 机构 (网点 )保 留的 基金 份额 余额不 足 10 份 的,在 赎回 时需 一次 全部 赎回。 如遇巨 额赎 回等 情况 发生 而导致 延期 赎回 时 , 赎 回办 理和款 项支 付的 办法 将参 照基金 合 同有关 巨额 赎回 或连 续巨 额赎回 的条 款处 理。 4.2 赎回费率 景祥A 的赎 回费 率为0 。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 目前 暂不 开通 日常 转换业 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 目前 暂不 开通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王 肇栋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 金客 户服 务热 线: 400-888-5558 ( 免长 途固 话费)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现 分别在 深圳 、 北京 、 上 海 设有投 资理 财中 心, 并在 武汉分 公司 开通了 直销 业务 :


5 (1) 大成 基金 深圳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联系人 :瞿 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229/39


(2 )大 成基 金北 京投 资理 财中心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平安 里西大 街28 号中 海国 际中 心1601 室 联系人 : 戴 晓燕 电话:010-85252345/85252346 传真:010-85252272/85252273 (3) 大成 基金 上海 投 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东 路161 号101 室


联系人 :徐 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武汉 分公 司


地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 路218 号浦 发银 行大 厦15 楼


联系人 :肖 利霞


电话:027-85552889


传真:027-85552860 7.1.2 代销机构


(1)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客服电 话:95599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基金管理 人可 根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选 择其 他符合要 求的 机构代 理销 售本基金 , 并及时 公告 。 6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 露安排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在 首次 开始办 理基 金份 额申 购或 者赎回 前,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至少 每周 公告一 次基 金资 产净 值 、 基金份 额净 值 以 及景 祥 A 、景 祥 B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 净值 。 在 首次 开始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或 者赎 回后 ,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在 每个 交易 日的 次日, 通过 网站、 基金 份额 发售 网点 以及其 他媒 介, 披露 交易 日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 景祥 A 和景祥 B 的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 基金管理 人应 当公告 半年 度和年度 最后 一个市 场交 易日基金 资产 净值 、 基金 份额净值 、 景祥 A 和 景祥 B 的基 金份 额参考 净值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在 前款 规定 的市 场交 易日的 次日 , 将基金 资产 净值 、 基 金份 额净值 、 景 祥 A 和 景祥 B 的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登载 在指定 媒体 上 。 景祥 A 的申 购按 照“ 确定 价”原 则, 即景 祥 A 申购 价格以 申购 开放 日折 算后 的基金 份 额净 值 1.000 元为 基准 进 行计算 ; 景祥 A 的 赎回 按 照 “ 未知 价 ” 原 则 , 即 景 祥 A 的赎 回价 格 以景祥 A 赎回 开放 日景 祥 A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进 行计算 。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 告仅 对景 祥 A 第 一次开 放 申购 赎回 业务 (即 2014 年 5 月16 日、5 月 19 日) 等相关 事项 予以 说明 。 投 资欲了 解本 基金 的详 细情 况, 请 阅读 本基 金 《 基金 合同》 和 《 招募 说明书 》等 法律 文件 。 (2) 本基 金 在 3 年存 续期 内, 按 照不 同预 期收 益和 风险特 征分 为两 类基 金份 额,分 别 为景 祥 A 份 额和 景 祥 B 份 额。景 祥 A 份额 和景 祥 B 份额的 初始 份额 配比 原则 上不超 过 7:3 。 景祥 A 和景 祥 B 的收 益计 算 与运 作 方 式不 同。 景祥 A 获取 约定 收益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 每 6 个月 开放 一次 申购与 赎回业 务 。 景祥 B 获 取本 基金在 扣除 景祥 A 的 本金 和应计 收益 后 的全部 剩余 收益 ,景 祥 B 封闭运 作, 封闭 期为 三年 。景 祥 A 和景 祥 B 都不 上 市交易 。 基金合 同 3 年 到期 后, 本 基金 将 转换 为 大 成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C 类份 额) (3 ) 景祥 A 的 开放 日为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每 6 个 月即将 届满 的最 后两 个工 作日。 景 祥 A 的 开放 日分 为赎 回开 放日和 申购 开放 日。 每次 景祥 A 开放 时, 第一 个开 放日为 赎回 开 放日, 第二 个开 放日 为申 购开放 日。 基金 管理 人在 赎回开 放日 对景 祥 A 份额 持有人 在赎 回 申请提 交日 提交 的赎 回申 请进行 受理 ,投 资者 可以 在景 祥 A 申 购开 放日 进行 景祥 A 的申 购 操作。 景祥 A 第六 次开 放 时,只 开放 赎回 ,不 开放 申购, 赎回 开放 日为 基金 合同到 期日 。 7 景祥 A 的折 算日 为景祥 A 的申购 开放 日。 折算 日日 终,景祥 A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调整 为 1.000 元。 折算 后, 景祥 A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景 祥 A 份额数 按照 折算 比例 相应 增减。 景祥 A 折算日 不对 景 祥 B 份额 进 行折算 。 具 体的 折算 方式 及 折算结 果见 基金 管理 人届 时发布 的相 关 公告。 (4 )在 每个 景祥A 的申 购 开放日 ,对 于景 祥A 的申 购 申请, 如果 对景 祥A 的全 部 有效申 购申请 进行 确认 后, 景祥A 的份额 余额 与景 祥B 的份 额 余额的 比例 小于 或等 于7:3 ,则所 有经 确认有 效的 景祥A 的 申购 申 请全部 予以 成交 确认 ;如 果对景 祥A 的全 部有 效申 购 申请进 行确 认后, 景祥A 的 份额 余额 与 景祥B 的份 额余 额的 比例 大 于7:3 , 则 在经 确认 后的 景 祥A 的 份额 余 额与景 祥B 的份 额余 额的 比 例不超 过7:3 的 条件 下, 对 全部有 效景 祥A 申购 申请 按 比例进 行成 交确认 。 景祥 A 开放 日的 申购 与赎 回申请 确认 办法 及确 认结 果见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 的相关 公 告。基 金销 售机 构对 景 祥 A 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的受 理 并不代 表该 申请 一定 成功 ,而仅 代表 销 售机构 确实 接收 到申 购和 赎回申 请 。 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的确认 以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的确 认结 果 为准。 (5 )景祥 A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获取 约定 收益 ,计 算公式 如下 : 景祥 A 的 年约 定收 益率 ( 单利)= 一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 款利率 (税 后)+ 利 差(0-2% ) 其中,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是指 在基 金合同 生效 日或 景 祥 A 每 个运作 期 起始日 中国人 民银行 公布 并执行 的人民 币一年 期银 行定期 存款年 利率( 当时 适用利 率) 。 利 差由基 金管 理人 在每 一个 运作期 前根 据国 内利 率市 场变化 予以 确定 , 其取 值范 围从 0% (含 ) 到 2% (含) 。 景 祥 A 每个 运作期 的利 差将 在该 运作 期开始 前的 第八 个工 作日 确定, 并 在该 运 作期开 始前 的第 七个 工作 日公告 。景祥 A 下 一个 运 作期的 利差 将 于 5 月 9 日 公告。 (6 )对 于已 经持 有景祥 A 份额的 持有 人, 其持 有 的景祥 A 份额 如转 入第 二 个运作 期, 转入的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申 购费。 (7 )有 关本 基金 开放 申购 、赎回 业务 的具 体规 定若 有变化 ,本 公司 将另 行公 告。 (8 )上 述业 务的 解释 权归 本基金 管理 人。 (9 )风 险提 示: 如果 景 祥 A 份 额持 有人 未能 在赎 回申请 提交 日提 交赎 回申 请,将 面临 在赎回 开放 日不 能赎 回基 金份额 的风 险 。 详 见本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第十 八部 分风 险揭示 中关 于 景祥A 的预 约赎 回风 险。 本 基金 净资 产优 先分 配予 景祥A 的本 金及 约定 收益 , 剩余净 资产 分配 予景祥B 。 景祥A 具 有低风 险、 收益 相对 稳定 的特征 。但 是 如 本基 金净 资产等 于或 低于 景祥A的 本 金及约 定收 益8 的总额 , 本 基金 净资 产全 部分配 予景祥A 份额 后, 仍 存在额 外未 弥补 的景祥A 份 额本金 及约 定 收益总 额的 差额 , 则 不再 进行弥 补。 在极 端情 况下 , 如果 基金 发生 大幅 度的 投资亏 损, 景祥 A份额 可能 不能 获得 收益 甚 至可能 面临 本金 受损 的风 险 。 (10) 如有 任何 疑问 , 可 以登录 本基 金管 理人 网站 (www.dcfund.com ) 或拨 打本基 金管 理人的 热线 电话 (400-888-5558 )查询 。 特此公 告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四 年 四月 二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