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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160812)

长盛同益: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 
长盛同 益成长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售 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长盛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日 期:2014 年 4 月 9 日 
 
重 要提 示 
1、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同益” ) 转型而成。 基金同益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同益证券投资基
金 转型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 , 包 括 基 金 同 益 由 封 闭 式 基 金 转 为 上 市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 调整存续期 限、 终止上市 并为基金份额办理变更登记 、 调整投资目标、
范围和策略、 调整基金管理费费率 、 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LOF ) ” 等 。 经 中 国 证监 会 备案 , 基金 同 益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基金 同益 终止上市,自基金同益 终止上市日(2014 年 4 月 4 日)
起,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生效,
原《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 本基 金的管 理人为 长盛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本 公司 ” ), 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 ) , 注册登记机
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3、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 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类型为混合型 。 
4、 本基金自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9 日开放集中申购, 期间不开
放赎回, 称为“ 集中申 购期” 。 本公司 可根据 基金销售 情况适 当延长 或缩短基金
集中申购 期,但最长不超过 1 个月,并及时公告。 
5、 本基 金的 集 中申购 期 发售对 象为 符 合法律 法规规定 可投资 于证券 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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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基金按照 集中申购价格 1.00 元开展集中申购, 代码为“160812” ,简
称为 “长盛 同益” 。 
7、本基金可通过场内 与场外两种方式办理 集中申购。 
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即深交所 A 股账 户或 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LOF 平台进行场内集中 申购。投资者 也可使用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 ,通过直销机构和 场外代销机构进行 场外集中申购。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场外销售机构为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等销售代理机构的销售网点。 
8、 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采用份额申购的方式, 最低申购份额为 1000 份, 超
过 1000 份的为 1000 份的整数倍且最大不能超过 99,999,000 份。 
场外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 每个基金账户首笔集中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0 元, 每笔追加集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直销机构或各场外代
销机构对最低 集中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9、 投资 人在集 中申购 期内可以 多次申 购基金 份额,但 申购资 金一旦 交付,
撤销申请不予接受。投资人申购采用全额缴款的申购方式。 
10、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 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
就申请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 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
中申购申请, 集中申购份额由 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 投资者可
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打印确认单。 
11 、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 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 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1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4 年 4 月 9 日《上
海证券 报》 上的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招募
说明书》 。 
13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sfunds.com.cn )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zse.cn ) 上 。 投资者亦可
通过网站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4、 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 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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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在集中申购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的 销售机构外, 如增加其他
销售机构 ,或已有销售 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 ,将及时公告。 
15、 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 集中申购 服务(www.csfunds.com.cn ) 。 
16 、 投 资 者 如 有 任 何 问 题 ,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 400-888-2666 或
010-62350088)或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 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和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 属于较高风险、 较高收益的证券
投资基金, 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
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开展集中申购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 、本 次 集中 申购 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二)基金代码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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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12 
(三)基金 类别 
混合型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上市 契约型开放式 
(五)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自上而下筛选增长预期良好或景气复苏的行业, 结合挖掘目标行业的上
市公司基本面, 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期增值, 力争获得绝对
回报。 
(七)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集中申购发售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集中申购按初始面值发售。 
(九 )集中申购 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十)基金份额集中申购发售机构 
本基金可通过场内集中申购 与场外集中申购两种方式发售。 
场内 集中申购销售机构 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单位, 其 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 , 投资者可通过其营业部 进行集中申购; 场外集中申购 销售
机构 为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 工商银行等销售代理机构 。 
具体名单 详见本 公告“ 八、本次 发售当 事人和 中介机构 ”中“ (四) 场内销
售机构” 和“ (五)场外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的 销售网点名录详见本公告 附件,
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方式发布的相关公告。 
集中申购期间 ,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 场外集中申购代销机构或销
售网点 , 也可以增减相应的销售交易平台 , 届时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若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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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为准。 
(十一 )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9 日开放申购, 期间不开放赎回,
称为“集 中申购 期” 。 基金管理 人可根 据基金 销售情况 适当延 长或缩 短集中申购
期, 但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集中申
购 参考时间: 工作 日 9:30-15:00,在周六、 周日 及节假日,银 行 、 证券公司 等
代销机构对投资者 的集中申购 可能不予办理 。 
二、 集 中申购 发售 方式及 相关 规定 
(一) 集中申购 方式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
售。 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申购 (称为 “场
内集中申购” ) , 也可以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
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 ) 。 
(二) 集中申购 费率 
投资人申购需缴纳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集中 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集中申 购金 额(M , 含申 购费) 集中申 购费 率 
场外 
M <100 万 1.2% 
100 万≤M <200 万 0.8% 
200 万≤M <500 万 0.4% 
M ≥500 万 按笔收 取,1000 元/ 笔 
场内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会员 单位 应按照 场外 集中 申购 费率 设定
投资者 的场 内集 中申 购费 率 
(三)场内 集中申购数量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采用份额申购的方式,最低申购份额为 1000 份 ,超过
1000 份的为 1000 份的整数倍且最大不能超过 99,999,000 份。 场内集中申购金额
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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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产承担。 
集中申购金额=挂牌价格×(1+集中申购费率)×集中申购份额 
集中申购费用=挂牌价格×集中申购份额×集中申购费率 
净集中申购金额=挂牌价格×集中申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 挂牌价格 
集中申购份额总额=集中申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其中,挂牌价格为 1.00 元。 
集中申购份额在 500 万份 (含) 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集中申购费, 即 集中
申购金额=挂牌价格×集中申购份额+ 固定金额费用。 
例 1: 某投资人申购 10 万份基金份额, 对应集中申购费率为 1.2 %, 交易所
挂牌价格为 1.00 元, 假定该笔申购产生利息 50 元。 则投资人应交纳的申购金额
及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集中申购金额=1.00×(1+1.2% )×100,000 =101,200.00 元 
集中申购费用=1.00×100,000×1.2% =1,200.00 元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100,000=100,00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1.00 =50 份 
即: 投资人申购 10 万份基金份额, 需缴纳 101,200.00 元, 申购费用为 1,200.00
元,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50 份。 
(四)场外 集中申购数量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 每个基金账户首笔集中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每笔追加集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直销机构或各
场外代销机构对最低 集 中 申 购 限 额 及 交 易 级 差 有 其 他 规 定 的 , 以 其 业 务 规 定 为
准。 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 (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 购金额+集中申购款项利息)/1.00 元 
集中申购金额在 500 万元 (含) 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集中申购费, 即 净集
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金额- 固定金额费用。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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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 某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通过场外集中申购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 基金,
假设这 1,000.00 元在集中申购期产生的利息为 0.46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计算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0.00/ (1+1.2% )=988.14 元 
集中申购费用=1,000.00-988.14=11.86 元 
集中申购份额= (988.14+0.46)/1.00=988.6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加上集中申购期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
988.60 份基金份额。 
三 、场 内 集中 申购 的开户 及 集 中申购 程序 
( 一) 场内 集 中申 购 使用 账户 说明 
1、投资 者通过 深圳证 券交易所 会员单 位场内 集中申购 本基金 应使用 深圳证
券账户, 即深交所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 
2、 已有 深交所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
手续。 
3、 尚无深交所 A 股账 户或 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需在 集中申购
前持本人身份证到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深圳 分公 司的开户代理机构 办理 深交所 A
股账户或 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有关具体程序和办法, 请到场内 销
售 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4、 已有深交所 A 股账 户或 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或在本基金份
额上市后有份额交易需求的投资者,建议采用场内 集中申购方式。 
( 二) 场内 集 中申 购 流程 
1、 受理 场内集中申购 的时间: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 
2、资金账户:在场内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 集中申购 : 
(1 )投 资者根 据自己 的计划 申购 量, 在 集中 申购 前向 自己资 金账户 中存入
足额的资金。 
(2 )投 资者可 通过场 内销售机 构认可 的各种 方式在投 资者开 立资金 账户的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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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内销售机构各业务网点申报 集中申购委托, 集中申购可多次申报, 申报一经确
认不可撤销, 集中申购 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 集中申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四 、场 外集中 申购 的开户 与集 中申购 程序 
( 一) 场外集 中申 购 的开 户 、 账户使 用 
1、 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集中申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 ) 已有深交所 A 股 账户或 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可直接通过
注册方式开立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即开户时提供 已有的深交所 A 股账户或深
圳 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 号码,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将在该账号基础上为
投资者 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 ) 尚无深交所 A 股 账户或 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需通过配号
方式开立 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即开户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将先为
投资者配发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 再在该账号基础上为投资者 注册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
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开
户代理机构打印 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 )已 通过本 基金管 理人指定 的代理 销售机 构或直销 网点办 理过深 圳开放
式基金账户 开户手续的投资者, 可在 开户机构 直接集中申购本基金; 拟通过其他
代理销售机构 集中申购 本基金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
办理 账户登记手续 。 
2、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已 开立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建 TA 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
集中申购本基金 。 
(2 ) 拥有多个 深交所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只能选
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 建议 投资
者通过深交所 集中申购 、 日常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 均使用该注册账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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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3 )对 于通过 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 责任公 司配发 深 圳证券 投资 基 金账户
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 场内 集中申购、
日常 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 均使用配发的 该基金账户。 
( 二) 通过长盛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直 销机 构 办理 开户 和 集中 申购 的程序 
A 、 个人 投资 者应亲 赴直 销机 构 
1、开立 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 
(2 )有 效身份 证件原 件及复印 件(身 份证、 中国护照 、 军官 证、士 兵证、
户口本、文职证、警官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身份证件) ; 
(3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借记卡或储蓄存折) ; 
(4 )填妥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题》 ; 
(5 )经熟读并签名的《长盛基金投资人权益告知书》 ; 
注: 其中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是指个人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
红以及集中申购/ 日常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
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 集中申购本基金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 )个 人投资 者应在 “汇款人 ”栏中 填写的 汇款人名 称需与 集中申 购 申请
人名称一致; 
(2 )个 人投资 者汇款 时,应提 示银行 柜台人 员务必准 确完整 地传递 汇款信
息, 包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 (填写个人投资者的清算编号及购买的基金代码与
名称) ; 
(3 )个 人投资 者可同 时办理开 户及 集 中申购 手续、在 交易时 间内一 日可进
行多笔 集中申购 申请; 
(4 ) 个人投资者在T 日提交 集中申购申请后, 可于T+2 日到我公司直 销中心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0 
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我 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B 、 机构投 资者应 由指定 经办 人亲赴 或传 真至直 销机 构 
1、开立 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资料类业务申请书》 ; 
(2 )企 业法人 营业执 照副本、 企业法 人代码 证书、 税 务登记 证、 社 团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行政机关文件、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
其他及复印件; 
(3 )印鉴卡一式三份; 
(4 )机构授权委托书; 
(5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它证明; 
(8 )传真交易者须签订《传真交易 协议书》一式两份; 
(9 )填妥的《长盛基金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10 )经熟读并签章的《 长盛基金投资 人权益告知书》 ; 
(11 )三方托管 账户除上述(2)- (7)项资料另需托管人提供以外,同时
还 需要提供相关托管协议复印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账户批复文件复印件 。 
注: 机构投资者的 “申请人全称” 与 “指定资金账户户名 ” 必须一致且为同
一主体,以保证资金安全。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 集中申购本基金产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 付款凭证回单联及复印件; 
(3 )机构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 集中申购申
请人名称一致;某些三方托管的机构投资者除外。 
(2 )机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及 集中申购 手续、在交易时间内一日可进
行多笔 集中申购 申请。 
(3 ) 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的 集中申购申请后, 可于 T+2 日到我公司 直销中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1 
心查询受理结果,或通过我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查询中心查询。 
C 、 特别 说明 
1、 受理场外集中申购的 时间: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投资者 集中申购本 基金前,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 集中申购 资金汇入
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机构指定资金账
户: 
中 国农 业银行 :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11-210101040005748 
招 商银 行: 
账户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静安里支行 
银行账号:866889008910001 
中 国工 商银行 : 
账户名称: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0200004229200032557 
3、投资者 集中申购 本基金时,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 集中申购 金额。 
4、办理直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我 公司模版的表单,直销表单可在我 公司直销
中心或通过我 公司网站(首页- 客户服务- 下载 专区)下载获取。 
5、注意事项 
(1 )若投资者 集中申购资金在当日 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
户 的,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 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通过网上交 易提交的集中申购 申请, 如集
中申购 资金在当日 15: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 的,则当日提交的
申请则当日 自动撤销。 
(2 )本基金集中申购 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 将被认定为无效 申购: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2 
①投资者划 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 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 集中申购 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 入的 集中申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 集中申购金额的; 
④在 集中申购期截止日 16:30 之前资金未到 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 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 集中申购 失败资金。 
6、投资提示 
集中申购 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从本公司网站 (www.csfunds.com.cn )下 载本基
金开户和 集中申购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 三) 通过中国 工商 银行 办理 开户与 集中 申购 的 程序 
A 、 个人 投资 者 开户 与集 中申 购程序 
1、个人 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及 集中申购 的时间: 
集中申购期内每日 9:00 ~17: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申请
预录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
卡.e 时代。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 份证、军人证、武警证、中国护照
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 
②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 
③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 
④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者可于 T +2 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
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 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
卡.e 时代; 
(2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 集中申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3 
②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 
③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 集中申购业务, 具体情
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 集中申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
投资者于本基金 集中申购结果 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集中申购 业
务 的确认手续。 开户同时可办理 集中申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 《基金业 务申请书》 。 
4、注意事项: 
(1 )未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立过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
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开立该账户, 一名个人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 )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 集中申购 手续。 
(3 )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 集中申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
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 集中申购本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 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
卡·e 时代中存入足额的 集中申购 资金。 
(4 )个人投资者 集中申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 集中申购 时间内
办理。 
(5 )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
丹灵通卡或牡丹 灵通卡·e 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 )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
须是唯一的; 
(7 ) 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 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
集中申购 本基金时, 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 牡
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 时代。 
(8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9 )若有其他要求,以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或说明为准。 
B 、 机构投 资者 开 户与集 中申 购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及 集中申购 的时间: 
集中申购期内 每日 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4 
2、开户及 集中申购 程序 
(1 )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 集中申购资金。 
(2 )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填妥的 《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银行预
留印鉴) ; 
③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 武警 证、 护照等) ; 
⑤ 填妥的 《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投资者
单位公章) 。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者可于 T +2 日起到中国工商银行
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 集中申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
金代销网点 集中申购 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预留印鉴) 。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 集中申购业务, 具体情
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 集中申购 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
款回执; 投资者于本基金 集中申购结果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
办理 集中申购 业务的 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 )未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开立此账户, 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 集中申购 基金时,其用于集中申购 的银行
账户内必须有足额的 集中申购资金。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5 
(3 )机构投资者 集中申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基金管理人 公布的机构投资者 集
中申购 时间内办理。 
(4 )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
民币结算账户; 
(5 )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
是唯一的。 
(6 ) 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 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
集中申购 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7 )投资者在销售网点办理基金 集中申购 的手续和要求请以所在银行网点
业务规则为准 。 
( 四 ) 通过其他 场外 代销 网点 办理开 户和 集中申 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在场外代销本基金的 其他银行、 证券公司 及第三方销
售机构 ,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 机构的规定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办理。 
2、 开立账户 
个人 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 账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代销机构 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 账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 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印鉴卡; 
(4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6 
3、 集中申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 集中申购资金后, 可申请
申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 集中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集中申购 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在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 
机构投资者申请 集中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集中申购 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 
(4 )代销机构 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五、 清 算与交 割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 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 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
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 
六 、由 原基金 同益 转型所 得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折 算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将对由原基金同益转型得到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进行折算, 折算后此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将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
金管理人办理, 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份额折算后, 基金
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 基金资产净值保持不变, 份
额折算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基金份额折算结果进行公告。 
七 、基 金的验 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日内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集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7 
中申购款项的 验资。 基金管理人将就 本基金集中申购的验资 和份额确认 结果情况
进行公告。 
八 、本 次发售 当事 人和中 介机 构 
( 一) 基金管 理人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电话: (010)82019988 
传真: (010)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 二) 基金托 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 三) 注册登 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 (010)59378888 
传真: (010)66210938 
联系人:朱立元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8 
( 四) 场内销 售机 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单位, 具体包
括: 爱建证券、 安信证 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 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 昂、 财通证
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 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 券、 德邦证券、 第一创 业、 东北证
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 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 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 券、 方正证
券、 光大证券、 广发证 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 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 券、 国开证
券、 国联证券、 国盛证 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 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 券、 恒泰长
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 券、 宏源证券、 华安证 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 券、 华福证
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 券、 华融证券、 华泰联 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 券、 华鑫证
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 券、 开源证券、 联讯证 券 、 民生证券、 民族证 券、 南京证
券、 平安证券、 齐鲁证 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 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 券、 申银万
国、 世纪证券、 首创证 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 券、 万和证券、 万联证 券、 西部证
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 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 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 证券、 兴业
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 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 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 证券、 中金
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 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 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 万通、 中信
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 
( 五) 场外 销 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0 层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 (010)82019799 、82019795 
传真: (010)82255981 、82255982 
联系人:张莹、张晓丽 
(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集中申购 等
业务,网址为 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 
2、代销机构 
(1 )中 国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19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中 国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府 
电话:010-66594851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 )招 商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4 )交 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 银城中路 188 号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0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6206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 )中 国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 何奕 
电话:010-67596093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7 )中 国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高阳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1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8 )国 元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合肥 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祝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 ;全国: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 传真: (0551)2272100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9 )中 信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0 )华 龙证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0931-96668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2 
公司 网址:www.hlzqgs.com 
(11 ) 光大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 行)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2 )信 达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3 )华 安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4 )东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3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31、400-8888-5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50498825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5 )中 信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 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 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第 20 层
(266061 )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6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 :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7 )长 江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4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8 )招 商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0755 )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9 )申 银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或 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ywg.com 
(20 )第 一创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 (0755)25832852 
传真: (0755)25831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csc.com 
(21 )中 国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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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 )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程高峰 
电话 :025-84457777-893 
传真 :025-84579763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3 )东 北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 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85096795 
公司网址:www.nesc.cn 
(24 )中 航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 杜航 
联系人:戴蕾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6 
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5 )平 安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518048 )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39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 —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26 )渤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 网址:www.bhzq.com 
(27 )江 海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7 
(28)华 鑫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姓名:陈敏 
联系人电话:021-64339000 
联系人传真:021-64333051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29)方 正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30 )山 西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 -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1 )上 海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8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32 )西 部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33)华 融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基金业务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34)齐 鲁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29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5)诺 亚正行 (上 海) 基金 销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联系电话:021-38509636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6)深 圳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37)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 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700-966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596916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30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8)北 京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福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林科 
联系电话:010-62020088-8220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http://www.myfp.cn 
(39 )上 海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40)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http://www.fund123.cn 
(41)深 圳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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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105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站:www.jrj.com.cn 
(42)和 讯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王英俊 
联系电话:021-20835777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43)浙 江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4)北 京恒天 明泽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长 盛同益成 长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集中申 购期基金 份额发 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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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站:http://www.chtfund.com 
( 六 )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 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 七 )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联系人:李慧民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 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