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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丰18(160515)

安丰18: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安 丰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重要 提示】 
1 、 本基 金根 据 2013 年 6 月 28 日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 关于 核准 博时 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LOF ) 募集 的批 复》 ( 证监 许可[2013]903 号) 和 2013 年
7 月 16 日 《关 于 博 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时间 安排 的确认 函》 (基
金部函[2013]584 号) ,进 行 募集 。 
2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 不表 明 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出 实质 性判
断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基金 管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3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 购( 或申 购) 基金 时应 认 真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需 充分了 解
本基金 的产 品特 性, 并承 担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投资 本基 金可 能遇 到的风 险包 括 :
利率风 险, 本基 金持 有的 信 用品种 违约 带来 的信 用风 险, 债 券回 购风 险 等 等; 基 金运作 风险 ,
包括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交易
价格的折溢价风险 , 以及 基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 理 运作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险 ,等 等。
此外, 本基 金 以 1 元 初始 面值进 行募 集, 在市 场波 动等因 素的 影响 下, 存在 基金份 额净 值
跌破 1 元 初始 面值 的风 险 。 本 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期收 益和 预期 风险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股 票型 基金, 属于 中低 风险/ 收益 的产品 。 
4 、本 基金 的一 部分 资产 将 可能投 资于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由 于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券发行
门 槛低 , 投资 过程中 的信 用风险 也相 应增 加。 有可 能出现 债券 到期 后, 企业 不能按 时清 偿 债
务, 或者 在存 续期内 评级 被下调 的风 险 。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不 能在 交易 所上 市交易 , 而是 通
过上证 所固 定收 益证 券综 合电子 平台 及深 交所 综合 协议交 易平 台, 或证 券公 司进行 转让,同
时, 交 易 所 按照 申 报 时 间先 后 顺 序 对 私募 债 券 转 让进 行 确 认 , 对导 致 私 募 债券 投 资 者 超过
200 人的 转让 不予 确认 。 因此, 本基 金在 投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的 过程 中, 面临着 流动 性风
险。 
5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为 一 年 期定 期存 款利 率 ( 税后)× 150% ( 每个 封闭 期首日 ,
1 年期定 期存 款利 率根 据 当日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并 执行的 利率 水平 调整 ) , 但 本基金 的收 益
水平有 可能 不能 达到 或超 过同期 的目 标收 益率 水平 , 投资者 面临 获得 低于 目标 收益率 甚至 亏
损的风 险。 
6 、基 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与 债券 ,基 金投 资者 有可 能 获得较 高的 收益 , 也有 可 能损失 本
金。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进行投 资决 策前 , 请 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 基金合 同》 。


7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 基 金管 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构 成 新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8 、 本 基 金 的 封 闭 运 作 期 间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不 能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基 金 份 额 , 因 此 , 若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错 过 某 一 开 放 期 而 未 能 赎 回 , 其 份 额 将 自动 转 入 下 一 封 闭 期 , 至少 到 下 一 开 放 期 方 可 赎 回 。 9 、基 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 基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 原则, 在投 资人 作出 投资 决策后 , 基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人 自行 负责 。 本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为2014 年2 月22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 净值表 现截 止日 为2013 年12 月31 日(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 第 一部分


基金管 理人 一、概况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





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鶤 成立时 间:


1998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 本:


2.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联系人 :











沈康 联系电 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 字[1998]26 号文 批 准设立 。 目 前公 司股 东为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持有股 份 49 %; 中国 长城 资产管 理公 司, 持有股 份 25 %; 天津 港 ( 集团) 有限公 司, 持 有股 份 6%; 璟安 股权 投资 有限 公司, 持 有股 份6% ; 上 海盛 业股 权投 资 基金有 限公 司 , 持有 股 份 6 %; 上海 丰益 股权投 资基 金有限 公司 , 持有股 份6 %; 广厦 建设 集团有 限责 任公 司, 持有 股份 2 %。 注册 资本 为2.5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设 立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基 金资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本 的投 资策略 和投 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三 大总 部和 十 二 个直属 部门 , 分 别是 : 权 益投资 总部 、 固 定收 益总 部、 市 场销 售总部 以及 宏观 策略 部、 交易部 、 产 品规 划部、 互联 网金融 部、 董事 长办 公室、 总裁办 公室 、 人力资 源部 、财 务部 、信 息技术 部、 基金 运作 部、 风险管 理部 和监 察法 律部 。 权益投 资总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资 产的 权益 投资 管理 及相关 工作 。 权益 投资 总部 下设股 票 投资部 (含各 投资风 格小 组) 、特 定资产 管理 部、研 究部和 国际组 。股票 投资 部负责 进行股 票选择 和组 合管 理。 特定 资产 管 理部 负责 特定 资产 的管理 和客 户咨 询服 务。 研究部 负责 完成 对宏观 经济 、 投资策 略 、 行业上 市公 司及 市场 的研 究。 国际 组负 责公司 海外 投资业 务中 与权 益类资 产管 理和 研究 相关 的工作 。 固定 收益 总部 负责 公司所 管理 资产 的固 定收 益投资 管理 及 相关工 作。 固定 收益 总部 下设现 金管 理组 、 公 募基 金组、 专户 组、 国际 组和 研究组 , 分 别负 责各类 固定 收益 资产 的研 究和投 资工 作。 市场 销售 总部负 责公 司全 国范 围内 的客户 、 销 售和 服务工 作。 市场 销售 总部 下设机 构与 零售 两大 业务 线和营 销服 务部 。 机 构业 务线含 战略 客户 部、 机 构- 上海、 机构- 南 方三大 区域 和养 老金 部、 券商业 务部 两 个 部门 。 战 略客户 部负 责北 方地区 由国资 委和财 政部 直接管 辖企业 以及该 区域 机构客 户的销 售与服 务工 作。机 构-上海 和机构- 南方分 别主 要负责 华东地 区、华 南地区 以及 其他指 定区域 的机构 客户 销售与 服务工2 作。 养老 金业 务部负 责养 老金业 务的 研究 、 拓 展和 服务等 工作 。 券商业 务部 负责券 商渠 道 的 开拓和 销售服 务。零 售业 务线含 零售-北 京、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 方三 大区域 ,以及 客户服 务中心 。 其中 , 零 售三 大 区域负 责公 司全 国范 围内 零售客 户的 渠道 销售 和服 务。 客户 服务 中 心负责 零售 客户 的服 务和 咨询工 作。 营销 服务 部负 责营销 策划 、 总 行渠 道维 护和销 售支 持等 工作。 宏观策 略部 负责 为投 委会 审定资 产配 置计 划提 供宏 观研究 和策 略研 究支 持 。 交 易部负 责 执行基 金经 理的 交易 指令 并进行 交易 分析 和交 易监 督。 产 品规 划部 负责 新产 品设计 、 新 产品 报批 、 主 管部 门沟通 维护 、 产 品维 护以 及年金 方案 设计等 工作 。 互联网 金融 部负责 公司 互 联 网金融 战略 规划 的设 计和 实施 , 公 司互 联网金 融的 平台建 设 、 业 务拓展 和客 户运营 , 推动 公 司相关 业务 在互 联网 平台 的整合 与创 新 。 董事 长办 公室专 门负 责股 东会 、 董 事会 、 监 事会 及 董事会 各专 业委 员会 各项 会务工 作; 股东 关系 管理 与董、 监事 的联 络、 沟通 及服务 ; 基 金行 业政策 、 公 司治 理、 战略 发展研 究; 与 公 司治 理及 发展战 略等 相关 的重 大信 息披露 管理 ; 政 府公共 关系 管理 ; 党 务工 作; 博时 慈善 基金会 的管 理及运 营等 。 总裁办 公室 负责公 司的 战 略 规划研 究、 行 政后 勤支 持 、 会议 及文件 管理、 公司 文化建 设、 品 牌传 播、 对 外媒体 宣传、 外 事活动 管理 、 档 案管 理及 工会工 作等 。 人 力资 源部 负责公 司的 人员 招聘 、 培 训发展 、 薪 酬福 利、绩 效评 估、 员工 沟通 、人力 资源 信息 管理 工作 。财务 部负 责公 司预 算管 理、财 务核 算 、 成本控制 、财 务分析 等工 作。信息 技术 部负责 信息 系统开发 、网 络运行 及维 护、IT 系统 安 全及数 据备 份等 工作 。 基 金运作 部负 责基 金会 计和 基金注 册登 记等 业务 。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建 立和完 善公 司投 资风 险管 理制度 与流 程, 组织 实施 公司投 资风 险管 理与 绩效 分析工 作, 确保 公司各 类投 资风 险得 到良 好监督 与控 制 。 监察 法律 部负责 对公 司投 资决 策、 基金运 作 、 内 部 管理、 制度 执行 等方 面进 行监察 , 并 向公 司管 理层 和有关 机构 提供 独立 、 客 观、 公 正的 意见 和建议 。 另设北 京分 公司 、 上 海分 公司、 沈阳 分公 司、 郑州 分公司 和成 都分 公司 , 分 别负责 对驻 京、 沪、 沈阳、 郑州 和成 都人员 日常 行政 管理 和对 赴京、 沪 、 沈 阳、 郑 州和 成都处 理公 务人 员给予 协助 。 此 外, 还 设有 全资子 公司 博时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及 境外 子公 司 博时基 金 ( 国 际)有 限公 司。 截止 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 人数 为 386 人 ,其中 研究 员和 基金 经理 超过 92% 拥 有硕士 及以 上学 位。 公司已 经建 立健 全投 资管 理制度 、 风 险控 制制 度、 内部监 察制 度、 财务 管理 制度、 人事 管理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和员工 行为 准则 等公 司管 理制度 体系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杨鶤女 士, 硕士, 董事 长, 深圳市 五届 人大 代表 , 中 国红十 字会 第九 届理 事会 常务理 事。 1983 年 起历 任中国 银行国 际金融研 究所 助理研 究员 ;香港中 银集 团经济 研究 部副研究 员;3 招商银 行证 券部 总经 理 ; 深 圳中大 投资 管理 公司 常务 副总经 理 ; 长 盛基 金管 理公 司副总 经理 ; 中信基金管理公司 总经理 ;招商银行独立董 事;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总裁。2008 年7 月 起 ,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会董 事长 。 现 任公 司董 事长 , 兼 任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博 时基 金( 国际)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主 席、博 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桑 自国先 生, 博士后 ,副董事 长。1993 年起历 任山东证 券投 资银行 部副 总经理、 副总 经理、 泰安 营业 部副 总经 理,中 经信 投资 公司 总经 理助理 、中 经证 券有 限公 司筹备 组组 长 , 永汇信 用担 保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总 经理 , 中 国华 融 资产管 理公 司投 资事 业部 总经理 助理 、 副 总经理 。2011 年5 月 进入 中国长 城资 产管 理公 司, 历任投 资投 行事 业部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2011 年 7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董 事。2013 年 8 月 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会副 董事 长。 吴姚东 先生 ,博 士, 北京 大学光 华管 理学 院 EMBA , 董事。2002 年进 入招 商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 历 任国 际业 务部 分析师 、 招 商证 券武 汉营 业部总 经理 、 招 商证 券 ( 香港) 公司 总经 理兼国 际业 务部 董事 、总 裁办公 室总 经理 、董 事总 经理、 公司 总裁 助理 。2013 年 5 月 加入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任公 司总 经理 、 董 事, 博时基 金 ( 国际 ) 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副 主席 兼总裁 、博 时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姚钢先生 ,独 立董事 。1985 年起历 任中 国人民 大学 财政金融 讲师 、中国 经济 体制改 革 研究所 微观 研究 室主 任助 理、 中 国社 会科 学院 农村 发展研 究所 副研 究员 、 海 南汇通 国际 信托 投资公 司任 证券 业务 部副 总经理 、 汇 通深 圳证 券业 务部总 经理 、 中 国社 会科 学院经 济文 化研 究中心 副主 任。2001 年4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何迪先生 ,硕 士,独 立董 事。1971 年 起,先 后在北 京西城区 半导 体器件 厂、 北京东 城 区电子 仪器 一厂 、 中 共北 京市委 党校 、 社 科院 美国 研究所 、 加 州大 学伯 克利 分校、 布鲁 津斯 学会、 标准 国际 投资 管理 公司工 作。1997 年 9 月至 今任瑞 士银 行投 资银 行部 副主席 。2008 年1 月 , 何迪 先生建 立了 资助 、 支 持中 国经济 、 社 会与国 际关 系领 域中 长期 问题研 究的 非营 利公益 组织 “博 源基 金会 ”,并 担任 该基 金会 总干 事。2012 年 7 月 起, 任博 时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李南峰先 生, 学士, 独立 董事。1969 年起先 后在中 国人民解 放军 酒泉卫 星基 地、四 川 大学经 济系 、 中 国人 民银 行、 深 圳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 华 润深 国投 信托 有限 公司工 作, 历任 中国人 民银 行总 行金 融研 究所研 究院 、 深 圳特 区人 行办公 室主 任; 深圳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 副 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长 、党委书记;华润 深国投 信托有限公司总经 理、副 董事长。1994 年至2008 年曾 兼任 国信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董 事长。2010 年退 休。2013 年 8 月 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会独 立董 事。 郭健先生 ,学 士,董 事。1987 年 起曾就 职于蛇 口中 华会计师 事务 所 、香 港招 商局集 团 财务部、 蛇口 多利时 装公 司、深圳 立诚 会计师 事务 所和深圳 中大 投资管 理公 司。2004 年 3 月进入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历任 国际 业务 部总 经理、 总裁 助理 兼投 资银 行董事 总经 理 、4 招商证 券董 事会 秘书 、 招 商证券 (香 港) 有限 公司 副董事 长等 职, 现 任 招商 证券副 总裁 兼董 事会秘 书、 招商 证券 (香 港)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2013 年 8 月起 ,任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会董 事。 王金宝 先生 , 硕士 , 董事。1988 年起 在上 海同 济大 学数学 系工 作 , 任 教师 。1995 年4 月进入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历 任上 海澳门 路营 业部总 经理 、 上海地 区总 部副总 经理 ( 主 持工作 ) 、 证 券投 资部 总经 理、 投 资部 总经 理兼 固定 收益部 总经 理、 股票 销售 交易部 总经 理。 现任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机构 业务 董事 总经 理。2008 年 7 月起 ,任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会董 事。 杨林峰 先生 ,硕 士, 董事 。1988 年 8 月就 职于 国家 纺 织工 业部 ,1992 年 起历 任华源 集 团控股 之上 市公 司董 秘、 副总经 理 、 常 务副总 经理 , 上 海市 国资 委直属 上海 大盛资 产有 限 公 司战略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现任上 海盛 业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执行 董事 、总 经理 。2013 年 8 月 起,任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董事 。 2、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车晓昕女 士, 硕士, 监事 。1983 年起 历任郑 州航空 工业管理 学院 助教、 讲师 、珠海 证 券有限 公司 经理 、 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总部总 经理 。 现 任招 商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管 理董 事总 经理 。2008 年7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 监事 。 彭毛字 先生 ,学 士, 监事。1982 年 8 月起 历任 中国 农业银 行总 行农 贷部 国营 农业信 贷 处科员 、 副处 长, 中国 农 业发展 银行 开发 信贷 部扶 贫信贷 处处 长 , 中国 农业 银行信 贷管 理三 部扶贫 贷款 管理 处处 长, 中国农 业银 行总 行项 目评 估部副 总经 理、 金桥 金融 咨询公 司副 总经 理。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 中国 长城 资产 管 理公司 工作 ,先 后任 评估 咨询部 副总 经 理,债 权管理 部(法 律事 务部) 副总经 理,南 宁办 事处副 总经理 (党委 委员) ,监察 审计部 (纪委 办公 室) 总经 理。 2007 年 12 月 至今 兼任 新疆 长城金 融租 赁有 限公 司监 事会主 席。 2011 年1 月 至今 任中 国长 城资 产管理 公司 控股 子 公 司专 职监事 (总 经理 级) 。2011 年7 月 起, 任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监 事。 赵兴利 先生 , 硕士 , 监 事 。1987 年至1995 年就 职于 天津港 务局 计财 处 。1995 年至 2012 年5 月 先后 任天 津港 贸易 公司财 务科 科长 、 天 津港 货运公 司会 计主 管、 华夏 人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 天 津港财 务有 限公 司常 务副 总经理 。2012 年5 月 筹备 天津港 (集 团) 有限公 司金 融事 业部 , 2011 年 11 月 至今 任天 津港 ( 集团 ) 有 限公 司金 融事 业 部副部 长 。 2013 年3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监 事。 郑波先生 ,博 士,监 事。2001 年 起先后 在中 国 平安 保险公司 总公 司、博 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现 任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总经 理。2008 年 7 月起 ,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 监事 。 林琦先生 ,硕 士,监 事。1998 年 起历任 南天信 息系 统集成公 司任 软件工 程师 、北京 万 豪力霸 电子 科技 公司 任技 术经理 、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MIS 系统 分析 员、 东方基 金管 理有5 限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信 息技 术部副 总经 理。 现任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信息 技术 部总 经理 。2010 年4 月起 ,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 监事 。 赵卫平先 生, 硕士, 监事 。1996 年起 先后在 山东国 际信托 投 资公 司、大 鹏证 券公司 、 北京证 券公 司 、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工作 。 现任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交 易部 总经理 。 2013 年8 月 起, 任博 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监 事。 3、高 级管 理人 员 杨鶤女 士, 简历 同上 。 吴姚东 先生 ,简 历同 上。 王德英先 生, 硕士, 副总 经理。1995 年起先 后在北 京清华计 算机 公司任 开发 部经理 、 清华紫 光股 份公 司 CAD 与 信息事 业部 任总 工程 师。2000 年加 入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 任行政 管理 部副 经理 , 电 脑部副 经理 、 信 息技 术部 总经理 。 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兼 任博 时基 金(国 际) 有限 公司 董事 、博时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董良泓先 生,CFA ,MBA , 副总经理 。1993 年 起先后 在中国技 术进 出口总 公司 、中技 上 海投资 公司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长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从事 投资 管理 工作 。2005 年2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社 保股票 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高级 投资 经理 , 研 究部 总 经理兼 特定 资产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 保股 票基金 经理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现 任公 司副 总 经理兼 高级 投资 经理 、 社 保组合 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 时基金 (国 际) 有限 公司 董事、 博时 资本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李志惠 先生 ,经 济学 博士 ,副总 经理 。1993 年 7 月 起先后 在深 圳市 住宅 局房 改处、 深 圳市 委 政策 研究 室城 市研 究处、 深圳 市委 政策 研究 室综合 处工 作。2004 年 9 月加入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行 政与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 总 裁办 公室 总经理 兼董 事会秘 书 、 机 构 业务董 事总 经理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兼 任董 事会 秘书。 邵凯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副总经 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省 经济 开发 投资 公司从 事 投资管 理工 作。2000 年 8 月加入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债券 组合 经理 助理、 债券 组 合经理 、 社保 债券基 金基 金经理 、 固定 收益部 副总 经理兼 社保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 固 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固定 收益 投资 总监。 现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社保 组合 投资 经理 、 兼 任博时 基金 (国 际)有 限公 司董 事、 博时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孙麒清女 士, 商法学 硕士 ,督察长 。曾 供职于 广东 深港律师 事务 所。2002 年 加入博 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法 律部 法律 顾问 、监 察法律 部总 经理 。现 任公 司督察 长。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魏桢女 士, 学士。2004 年 起在厦 门市 商业 银行 任债 券交易 组主 管。2008 年 7 月入职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 博时 理 财 30 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 月 28 日- 至今 ) 、 博时 岁岁 增利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2013 年 6 月 26 日- 至今) 、博 时月 月 薪 定期 支 付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25 日至今 ) 、 博6 时安 丰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基 金经 理 (2013 年 8 月 22 日 至今 ) 、 博时双 月薪 定期 支付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 至 今)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委员: 吴姚 东、 董良 泓、 邵凯、 邓晓 峰、 黄健 斌、 魏凤春 、聂 挺进 。 吴姚东 先生 ,简 历同 上。 董良泓 先生 ,简 历同 上。 邵凯先 生, 简历 同上 。 邓晓峰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1996 年 起先后 在深圳 市银业工 贸有 限公司 、国 泰君安 证 券工作。2005 年加 入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基金经理 助理 、特定 资产 管理部副 总经 理、 股票 投资 部价值 组投 资副总 监 。 现 任权益 投资 总部董 事总 经理 兼股 票投 资部总 经理 、 股 票投资 部价 值组 投资 总监 、博时 主题 行业 股票(LOF) 基金基 金经 理、 社保 组合 投资经 理。 黄健斌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1995 年 起先后 在广发 证券有限 公司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投资 管理部 、中 银国际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理 部工 作。2005 年 加入博时 基金 管理公 司 , 历 任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博时平 衡配 置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副 总 经理 、 社 保组 合投资 经理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 现 任固定 收益 总部 董事 总经 理兼 高 级投 资经 理。 魏凤春先 生, 经济学 博士 。1993 年起 先后在 山东经 济学院、 江南 证券、 清华 大学、 江 南证券、 中信 建投证 券公 司工作。2011 年加 入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宏观策略 部总 经理兼 投资 经理 。 聂挺进 先生 ,硕 士。2004 年起在 招商 局国 际有 限公 司工作 。2006 年 加入 博时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 历 任研究 部研 究员 、 研 究部 研究员 兼基 金经理 助理 、 研究部 资本 品组主 管兼 基 金 经理助 理 、 特 定资产 管理 部投资 经理 、 裕泽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研 究部总 经理 兼 股 票投资 部GARP 组投 资总 监 、博时 卓越 品牌 股票 基金 、博时 价值 增长 混合 基金 基金经 理。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中 山 东 一 路12号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中 山 东 一 路12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吉 晓辉


成 立 时 间 : 1992 年10 月19 日


组 织 形 式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186.5347 亿 元 人 民 币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 经 营 7


基 金 托 管 资 格 批 文 及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2003]105 号


联 系 人 : 朱萍


联 系 电 话 : (021 )61618888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经 过 二 十 年 来 的 稳 健 经 营 和 业 务 开 拓 , 各 项 业 务 发 展 一 直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 各 项 经 营 指 标 在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中 处 于 较 好 水 平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总 行 设 资 产 托 管 与 养 老 金 业 务 部, 下 设 证 券 托 管 处 、 客 户 资 产 托 管 处 、 养 老 金 业 务 处 、 内 控 管 理 处 、 运 营 管 理 处 五 个 职 能 处 室 , 现 有 员 工 63 人。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拥 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一 对 多 、 一 对 一 ) 、 保 险 基 金 、QFII 、QDII 、 券 商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信 托 计 划 、 年 金 基 金 、 理 财 产 品 、 私 募 基 金 、 客 户 资 金 托 管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第 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 构 (一) 场外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公 司及 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内 大 街 18 号 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 尚继源 博时一 线通 : 95105568 ( 免长 途 话 费) (2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分公 司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上 海分公 司 地址:








上海市 黄浦 区中 山南 路 28 号久事 大 厦 25 层 电话: 021-33024909 传真:


021-63305180 联系人 : 周明远 (3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总公 司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公司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9 层 电话: 0755-83169999 传真:


0755-83199450 联系人 : 陈晓君 2 、代 销机 构 8 (1) 中国工商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王均山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3) 交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5)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 -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9 (6) 上海浦东 发展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于慧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7) 上海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联系人: 汤征程 电话: 021-68475521 传真: 021-68476497 客户服务电话: 021-95594 网址: 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8) 上海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 -38576666 传真: 021 -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9) 万银财富( 北京) 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刘媛 电话: 010-59393923 传真: 010-593930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0069 网址: http://www.wy-fund.com (10) 申银 万国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联系人: 黄维琳、曹晔 电话: 021 -54033888 传真: 021 -54038844 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网址: http://www.sywg.com/ (11) 光大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 -22169081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2) 东北 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4006-000-686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13) 华安 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 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 -5161821 传真: 0551 -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4) 东海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 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 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汪汇 电话: 021-50586660 传真: 021-583195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15) 中银 国际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11 联系人: 王炜哲 电话: 021 -68604866 传真: 021 -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16) 国盛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管荣升 联系人: 徐美云 电话: 0791 -6285337 传真: 0791 -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0791-96168 网址: http://www.gsstock.com/ (17) 华鑫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 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 )单 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18) 国金 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一宏 电话: 028-86690070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19) 华宝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汪明丽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 -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20) 爱建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1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 宫龙云 联系人: 戴莉丽 电话: 021 -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二) 场内 销售 机构 场内销售 机 构是 指具 有基 金 销售 业务 资格 、 并经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 限 责 任 公司 认 可的 深 圳证券 交 易 所会 员 单位 , 具体名 单 详 见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以 及 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金 颖


电话: (010 )59378982


传真: (010 )58598907


联系人 :程 爽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 律 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力 律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 金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 金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 安冬 经办律 师: 黎明 、 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所 机构名 称:


普华永 道 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 202 号普华 永道 中 心 11 楼 法人代 表: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





沈兆杰 13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薛 竞、 陈熹 第 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安 丰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第五部 分


基金 的类型 上市契 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第六部分


基 金的投资 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 本基金力争战胜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追 求 基 金 资 产 的 长 期 、 稳 健、持续增值 。 第七部 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 债 券 、 金 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私 募 债 券 、短 期 融 资 券 及 超 级 短 期 融 资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的 纯 债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回 购 和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私募债券指中小企业私募债或 其他相关主体非公开或定向发行的债券。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 等 权 益 类 证 券 , 不 参 与 一 级 市 场 的 新 股 申购或增发新股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 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 (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 的 纯 债 部 分 )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 但 应 开 放 期 流 动 性 需 要 , 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 期 间 内 , 基 金 投 资 不 受 上 述 比 例 限 制 。 开 放 期 内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在 封 闭 期 内 , 本 基 金 不 受 上 述5% 的 限 制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 分


投资策略 1 、封闭期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金融 债 券 、 次 级 债 券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期 票 据 、 私 募 债 券 、 短 期 融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 资产支持证券、 回购和银行定期 存款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其中,私募债券指中小企业私募债或其他相关主体14 非公开或定向发行的债券。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权证, 不参与一 级 市 场 的 新 股 申 购 或 增 发 新 股 以 及 可 分 离 交 易 债 券 , 也 不 投 资 可 转 换 债 券 (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分) 。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定性 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 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 (国家债券、 中 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2 )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 并持有到期, 或者是持有 回售期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 同时, 根据所持债券信用状况 变 化 , 进 行 必 要 的 动 态 调 整 ; 在 谨 慎 投 资 的 前 提 下 , 力 争 获 取 高 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 资收益。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证券, 主要从四个层次进行独立、 客观、 综合的考 量,以筛选出合适的投资标的。 第 一 , 基 于 全 部 公 开 信 息 对 已 经 上 市 或 待 上 市 债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研 究 , 内 容 主 要涉及发行人的股东背景、 行业地位及发展趋势、 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 外部增信质 量 、自 由 现 金 流 量 动 态 、债 务 压 力 、 再 融 资 能 力 等 ,并 从 以 上 角 度 对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精 细 化 分 析 和 归 类 , 规 避 同 一 信 用 等 级 中 外 部 评 级 偏 高 以 及 信 用 风 险 偏 高 的 个 券 , 甄 选 同一信用评级中内生资质及外部增信好的个券,纳入债券池。 第 二 , 使 用 基 金 管 理 人 内 部 的 信 用 评 估 体 系 对 备 选 个 券 进 行 评 分 , 着 重 考 察 发 行 人的偿债能力、现金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三个核心要素。 第 三 ,对 市 场 同 类 可 比 债 券 、信 用 收 益 率 曲 线 、市 场 交 易 活 跃 度 、机 构 需 求 进 行 偏好分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 四 , 根 据 市 场 结 构 与 需 求 特 征 , 在 前 三 个 层 次 的 分 析 基 础 上 , 对 个 券 进 行 深 入 的 跟 踪 分 析 , 发 掘 其 中 被 市 场 低 估 的 品 种 , 在 控 制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对 低 估 品 种 进行择机配置和交易。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基金以持有到期,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 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 险 变 化 , 力 争 在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获 得 较 高 收 益 。 (3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通过正回购,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150%,即 基金总资产与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50% 。 2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 放 期 内 , 本 基 金 为 保 持 较 高 的 组 合 流 动 性 , 方 便 投 资 人 安 排 投 资 , 在 遵 守 本 基 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15 第九部 分


基金的业绩比 较基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 ×1 50% 。 每 个 封 闭 期首日,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根据当日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并执行的 利 率 水 平 调 整 。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基 准 的 指 数 时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 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收 益 的 产 品 。 第十一 部分


基金投资组 合报告 基 金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及董事 保证本 报告 所载资 料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46,901,636.10 55.42 其中: 债券 146,901,636.10 55.4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计 115,416,806.24 43.54 6 其他资 产 2,750,785.54 1.04 7 合计 265,069,227.88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 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6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2,020,636.10 20.7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4,922,000.00 33.92 6 中期票据 9,959,000.00 3.98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146,901,636.10 58.68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041360087 13 渝遂 CP001 200,000 20,016,000.00 8.00 2 041356051 13 深 地铁 CP001 200,000 20,006,000.00 7.99 3 041364047 13 青 岛城 投 CP002 200,000 19,990,000.00 7.99 4 041360077 13 农 十二 师 CP001 200,000 19,910,000.00 7.95 5 124428 13 粤 垦债 100,000 10,000,000.00 3.99 6、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 债期 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 告 期内 基 金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主 体 没有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2)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 中,没 有投 资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3)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6,943.4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743,842.08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17 8 其他 - 9 合计 2,750,785.54 (4)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6)其 他需 说明 的重 要事 项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第十二 部分 基金 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开 始 基金 份额 净 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第十三 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与运作有关的费 用 ( 一 )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 5 、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 基 金 的 开 户 费 用 和 账 户 维 护 费 ; 10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 二 )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8 月 22 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1.10% 0.05% 1.63% 0.01% -0.53% 0.04% 18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 基 金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60% 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 方 法如下: H =E× 年管理费率÷ 当 年 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 基 金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18% 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 方 法如下: H =E× 年托管费率÷ 当 年 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5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 支付日期顺延。 3 、上述“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3 -9 项费用 ”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对通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销中心 场 外 申 购 本 基金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与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实 施 差 别 的 申 购费率 。 (1 ) 对 于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中 心 场 外 申 购 本 基 金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 本 基 金 申 购 费率最高不高于 0.06% ,且随申 购 金 额 的 增 加 而 递 减 , 如 下 表 所 示 : 购买金 额(M) 申 购费 率 M<50 万 元 0.06% 50 万 元 ≤M <300 万 元 0.03% 300 万 元≤M <500 万 元 0.008% M≥500 万 元 每笔 100 元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 本 养 老 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 的 养 老 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 及 其 投 资 运 营 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 金 类 型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时 或 发 布 临 时 公 告 将 其 纳 入 养 老 金 客 户 范19 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除 上 述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中 心 场 外 申 购 本基金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外 , 通 过 场外 申 购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申 购 费 率 最 高 不 高 于 0.6%,且随 申 购金额的 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购买 金 额(M ) 申购费 率 M <50 万元 0.60% 50 万元 ≤M <300 万元 0.30% 300 万元≤M <5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1000 元/ 笔 (3 ) 对 于 通 过 场 内 申 购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者 , 销 售 机 构 可 参 考 上 述 标 准 收 取 费 率 佣 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 、本 基金 不收 取赎 回费 。 3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范 围 内 调 整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或收费 方 式 。 费 率 或 收 费 方 式 如 发 生 变 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在 调 整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的有关规定 在 指 定 媒 体 上 公 告 。 三 、 不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前 的 相 关 费 用 ;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 基 金 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第十四 部分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对本 基金 管理 人于2013年7 月29 日刊 登的 本基 金 原招募 说明 书(《 博 时安 丰18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基 金(lof) 招募 说 明书》) 进 行了 更新, 并根 据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的 投资 经 营活动 进行 了内 容补 充和 更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 1. 在“第 三部 分 基金 管理 人”中, 对基 金管理 人的 基本情况 进行 了更新 ,对 管理人 主 要人员 的变 更情 况进 行了 更新; 2. 在 “第 四部 分 基 金托 管 人” 中, 对基 金托 管人 的 基本情 况及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情 况 进行了 更新 ; 20 3. 在“ 第五 部分 相 关服 务 机构” 中, 更新 、增 加了 相关服 务机 构的 内容 ; 4.在“ 第 七 部分 基 金份 额 的申购 、赎 回与 转 换 ”中 ,更新 了 基 金转 换的 部分 内容 ; 5.在“ 第八 部分 基 金的 投 资” 中 ,更 新了 本基 金截 止时间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基 金股票 及其 它资 产投 资组 合的数 据及 列表 ; 6.在 “第 九部 分 基金 的业 绩” 中 , 更 新了 数据 及列 表内容 ( 数据 内容 截止 时 间为 2013 年12 月31 日) ; 7.在“第 二十 一部分 其它 应披露的 事项 ”中, 根据 最新情况 对相 关应披 露事 项进行 了 更新。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4 月8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