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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强债A(240012)

华宝强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 宝 兴业 增 强收 益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 更新 ) 
2014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 提示 】 本基金 根据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关 于核 准华 宝兴业 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 批复》( 证监 许可 [2008 ]1294 号) 的核 准, 进行 募集 。基金 合同 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华 宝兴业 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以 下简 称“ 招募 说明 书” 或 “本 招募 说明 书”) 的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会核 准, 但中 国证 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 并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混合 型基 金 和 股票 型基金 ,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 在债 券型 基金 产品中 ,其 长期 平均 风险 程度和 预期 收益 率高 于纯 债券基 金。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 前, 需充 分了 解本 基金 的 产品特 性 , 并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因整 体政 治、 经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基 金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 风险。 同时 ,作 为债 券基 金的持 有人 ,投 资者 还要 承担债 券发 行人 出现 违约 引起的 信用 风险 等等 。 投资者 在进 行投 资决 策前 ,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 《 招募说 明书 》 及 《 基金 合 同》 , 并 根据 自身 的投 资目的 、投 资期 限、 投资 经验、 资产 状况 等判 断基 金是否 和投 资人 的风 险承 受能力 相适 应。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 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投 资于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本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 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事人 之间 权利、 义务 的 法律文 件。 投 资人 自取 得 依 《基金 合同 》 所发 售 的基金 份额 ,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 《基 金合 同 》 当 事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 对 《基 金合 同》 的承 认和 接受,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 本 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4 年 2 月 17 日, 有 关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数 据未 经审 计。


2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本基金 自 2009 年 1 月 5 日到 2009 年 2 月 13 日向 个人投 资者 和机 构投 资者 同时发 售, 《基 金 合 同》 于2009 年2 月17 日 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 黄小 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 :韩 东霞 股权结 构: 中方 股东 华宝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51% 的股 份, 外方 股东 领先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持有49% 的 股份 。 (二) 基金管 理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博 士、高 级经 济师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投 资部 经理 、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助理 、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副 总经理 、 南方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总经 理级 副所 长 、 华宝信 托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总经 理、 总 裁。 现任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华 宝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长、 华宝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 事、 总经 理, 中国 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 女士 ,董事 , 硕士 。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 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 务 总监 。2003 年5 月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司 , 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 总 经理 。 In ès de Dinechin 女士 , 董事, 硕士 。曾 任法 国兴 业银行 外汇 及汇 率公 司销 售和风 险管 理方 案 负责人 、 分级 产品 全球 负 责人 、 人 力资 源全 球负 责 人, 领先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 司首席 执行 官 。 现 任领 先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3 谢文杰 先生 , 董事 , 金 融 学硕士 。 曾任 汇丰 银行 外 汇及期 权交 易员 、 法国 兴 业银行 及投 资银 行 初级市 场及 衍生 品团 队负 责人 、 法 国兴 业银 行及 投 资银行 债务 融资 部亚 洲区 (除 日本 外) 董事 总经 理兼结 构化 衍生 品主 任 、 法国兴 业亚 洲有 限公 司环 球市场 部中 国区 销售 及交 易部门 主管 、 法国 兴业 亚洲有 限公 司领 先资 产管 理中国 区业 务部 门主 管 、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现任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亚洲 地区 主管 。 张群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任 北 京科技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现 东凌 经济 管理 学院) 教 授、 院 长。 现 任 北京科 技大 学东 凌经 济管 理学院 教授、 学术 委员 会 副主席 , 管理 科学 研究 所所长 。





罗 飞先 生 , 独 立董 事 ,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会计 系讲师 、 会计 系西 方会 计研究 室主 任、 会计 系副 主任、 会计 学院 院长 。现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经济 与会计 监管 中心 主 任 。 江岩女 士, 独 立董 事, 法 学学士、 工商 管理 硕士。 曾任中 国政 法大 学教 师 、 深圳市 轻工 集团 公 司法律 秘书 、 南方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 总部 总经 理、 国际 业务 总部 总经 理 助理 、 总 经理 。 现 任北 京竞天 公诚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2、监 事会 成员





张 永光 (Jackson CHEUNG ) 先生 ,监事 ,工 商管 理硕 士。 曾 在法 国兴业银 行主 管银团 贷款 、 项目融 资 、 固 定收 益、 外 汇交易 、 衍生 产品 及结 构 性融资 等工 作 , 法 国兴 业 银行亚 洲区 债务 融资 及 衍生产 品业 务部 总管 。现 任法国 兴业 银行 集团 中国 区总裁 。 贾璐女 士, 监 事, 硕 士研 究生, 高 级工 程师。 曾任 宝钢自 动化 部组 干科 主办 , 宝 钢国 贸公 司 人 事部人 才开 发室 主任, 宝 钢国际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部 长、 组织 部部 长, 宝 钢资 源 (国际 ) 公司 总经 理 助理。 现任 华宝 投资 公司 副总经 理, 宝钢 集团 金融 系统党 委副 书记 。





贺 桂先 先生 ,监 事, 毕业于 江西 财经 大学 。曾 任华宝 信托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现任公 司营 运副 总监 。 3、高 级管 理人 员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 女士 , 总 经理 , 硕 士。 曾 任加 拿 大TD Securities 公司 金融 分 析师,Acthop 投资 公司 财 务总监 。2003 年 5 月 加入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董 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现 任公 司 总 经理 。 任志强 先生 , 副总 经理 , 硕士 。 曾 任南 方证 券有 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助 理 、 南 方证 券 研 究 所 综 合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责 任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总 经 理 兼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理、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 限公司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秘书, 华宝 证券 经纪 有限 公司董 事、 副总 经理 。 2007 年 8 月 加入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华宝 兴业 行业 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4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刘 月华 先生 , 督察 长 , 硕 士。 曾在 冶金 工业 部 、 国家冶 金工 业局 、 中国 证 券业协 会等 单位 工作 。 现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王瑞海 先生 , 硕士 。 曾 在 深圳中 大投 资管 理公 司 、 海南证 券北 京营 业部 、 太 平人寿 保险 有限 公 司、 太平 资产 管 理 有限 公 司从事 投资 管理 、 股票 自 营和固 定收 益投 资研 究工 作。2012 年7 月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任 固定 收益 部总 经理 。2013 年4 月 起兼 任华 宝兴 业 增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本基金 的历 任基 金经 理如 下: 牟旭东 先生 ,其 任职 期间 为 2009 年2 月至 2011 年2 月; 曾丽琼 女士 ,其 任职 期间 为 2009 年2 月至 2010 年6 月。 华志贵 先生, 其 任职 期间 为 2010 年6 月至 2013 年4 月。 5、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成员 任志强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


王瑞海 先生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华 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华志贵 先生 ,华 宝兴 业可 转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李栋梁 先生 ,华 宝兴 业宝 康债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赵 会军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截至2013 年12月 末 , 中 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176 人 , 平 均年 龄30 岁,95% 以上 员工 拥 有大学 本科 以上 学历 ,高 管人员 均拥 有研 究生 以上 学历或 高级 技术 职称 。


5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 中国 工商 银行 自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 服务以 来 , 秉 承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责 ” 的宗旨 , 依靠 严密 科学 的 风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 体系 、 规 范的 管理 模式 、 先 进的营 运系 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队 , 严格 履行 资产 托 管人职 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融 资产 管理 机构和 企业 客户 提供 安全 、 高 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 和影 响力 。 建 立了 国内 托 管银行 中最 丰富 、 最 成熟 的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 信托 资产 、 保 险 资产 、 社会 保障 基金 、 安心账 户资 金、 企业 年金 基金、QFII 资产 、QDII 资 产 、 股权 投资 基金 、 证 券公 司 集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证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 理计 划、 商业 银行 信贷 资产 证 券化 、 基 金公 司特 定客 户 资产管 理 、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 门类 齐全的 托管产 品体 系 , 同 时在国 内率先 开展 绩效 评估 、 风 险管理 等增 值服 务 , 可 以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 截至2013 年12 月, 中国 工商 银行 共托 管 证券投 资基 金358 只。 自2003 年 以来 ,本 行连 续 十年获 得香 港《 亚洲 货币 》、英 国《 全球 托管 人》 、香港 《财 资》 、美 国 《环 球金融 》 、 内 地 《 证券时 报》 、 《 上海 证券 报》 等 境内外 权威 财经 媒 体评选 的41 项最 佳托 管 银行大 奖 ; 是 获得 奖项 最 多的国 内托 管银 行 , 优 良 的服务 品质 获得 国内 外金 融领域 的持 续认 可和 广 泛好评 。 (四) 基金 托管 人的 职责 基金托 管人 应当 履行 下列 职责: 1.安全 保管 基金 财产 ; 2.按照 规定 开设 基金 财产 的资金 账户 和证 券账 户; 3.对所 托管 的不 同基 金财 产分别 设置 账户 ,确 保基 金财产 的完 整与 独立 ; 4.保存 基金 托管 业务 活动 的记录 、账 册、 报表 和其 他相关 资料 ; 5.按照 《基 金合 同》 的约 定,根 据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令 ,及 时办 理清 算、 交割事 宜; 6.办理 与基 金托 管业 务活 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7.对基 金财 务会 计报 告、 季度、 半年 度和 年度 基金 报告出 具意 见; 8.复核 、审 查基 金管 理人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和基 金份额 申购 、赎 回价 格; 9.按照 规定 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0.按 照规 定监 督基 金管 理 人的投 资运 作; 11.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其 它职 责。 (五)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项 业务 飞 速发展 , 始终 保持 在资 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 地 6 位。这 些成 绩的 取得 ,是 与资产 托管 部“ 一手 抓业 务拓展 ,一 手抓 内控 建设 ”的做 法是 分不 开 的 。 资产托 管部 非常 重视 改进 和加强 内部 风险 管理 工作 , 在 积极 拓展 各项 托管 业 务的同 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的力 度 , 精 心 培育内 控文 化 , 完 善风 险 控制机 制 , 强 化业 务项 目 全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 要工作 来做 。 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年五 次顺利 通过 评估 组织 内部 控制和 安全 措施 是 否 充分的 最权 威的SAS70 ( 审 计标准 第70 号) 审阅 后,2012 年 中国 工商 银行 资产 托 管部第 六次 通过 ISAE3402(原SAS70 )审 阅 获得无 保留 意见 的控 制及 有效性 报告 ,表 明独 立第 三方对 我行 托管 服务 在风险 管理 、 内部 控制 方 面的健 全性 和有 效性 的全 面认可 。 也证 明中 国工 商 银行托 管 服 务的 风险 控 制能力 已经 与国 际大 型托 管银行 接轨 ,达 到国 际先 进水平 。目 前,ISAE3402 审阅已 经成 为年 度 化 、 常规化 的内 控工 作手 段。 1、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化 和建 立守 法 经营 、 规 范运 作的 经营思 想和 经营 风格 , 形 成一个 运作 规范 化 、 管理 科学化 、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系 ; 防范 和化 解 经 营风险 , 保 证托 管资 产的 安全完 整; 维护 持有 人的 权益; 保障 资产 托管 业务 安全、 有效 、 稳 健 运 行 。 2、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控 合规 部、 内部 审计 局) 、 资 产托 管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 及资 产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 共同 组成 。 总 行稽 核监 察 部门负 责制 定全 行风 险管 理政策 , 对各 业务 部门 风 险控制 工作 进行 指导 、 监 督。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设 置专门 负责 稽核 监察 工作 的内部 风险 控制 处 , 配 备 专职稽 核监 察人 员 , 在 总 经理的 直接 领导 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业 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室 在各 自 职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 的 风险控 制措 施。 3、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 ) 合法 性原 则。 内控 制 度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规 及监管 机构 的监 管要 求, 并贯穿 于托 管业 务经 营管理 活动 的始 终。 (2 ) 完整 性原 则。 托 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 制约 应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 全过 程和各 个操 作环 节, 覆盖 所有的 部门 、岗 位和 人员 。 (3 ) 及时 性原 则 。 托 管业 务经营 活动 必须 在发 生时 能准确 及时 地记 录 ; 按 照 “内 控优 先” 的原 则, 新设机 构或 新增 业务 品种 时,必 须做 到已 建立 相关 的规章 制度 。 (4 )审 慎性 原则 。各 项 业务经 营活 动必 须防 范风 险,审 慎经 营, 保证 基金 资产和 其他 委托 资产 的安全 与完 整。 (5 ) 有效 性原 则。 内控 制 度应根 据国 家政 策、 法律 及经营 管理 的需 要适 时修 改完善 ,并 保证 得到 7 全面落 实执 行, 不得 有任 何空间 、时 限及 人员 的 例 外。 (6 ) 独立 性原 则。 设立 专 门履行 托管 人职 责的 管理 部门 ; 直 接操 作人 员和 控 制人员 必须 相对 独立 , 适当分 离; 内控 制度 的检 查、评 价部 门必 须独 立于 内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 行部 门。 4、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 ) 严格 的隔 离制 度。 资 产托管 业务 与传 统业 务实 行严格 分离 ,建 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责 、科 学的 业务流 程 、 详 细的 操作 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 为规 范 等一系 列规 章制 度 , 并 采 取了良 好的 防火 墙隔 离 制度, 能够 确保 资产 独立 、环境 独立 、人 员独 立、 业务制 度和 管理 独立 、网 络独立 。 (2 ) 高层 检查 。主 管行 领 导与部 门高 级管 理层 作为 工行托 管业 务政 策和 策略 的 制定 者和 管理 者, 要求下 级部 门及 时报 告经 营管理 情况 和特 别情 况 , 以 检查资 产托 管部 在实 现内 部控制 目标 方面 的 进 展,并 根据 检查 情况 提出 内部控 制措 施, 督促 职能 管理部 门改 进。 (3 ) 人事 控制 。资 产托 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自控 防线 ”、 “互 控防线 ”、 “监 控防 线” 三道 控制防 线 , 健 全 绩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 立 “ 以人 为本 ” 的 内控 文 化, 增强 员工的 责任 心 和荣誉 感 , 培 育团 队精神 和核心 竞争 力 。 并 通过进 行定期 、 定向 的业 务与职 业道德 培训 、 签订 承 诺 书,使 员工 树立 风险 防范 与控制 理念 。 (4 ) 经营 控制 。资 产托 管 部通过 制定 计划 、编 制预 算等方 法开 展各 种业 务营 销活动 、处 理各 项事 务,从 而有 效地 控制 和配 置组织 资源 ,达 到资 源利 用和效 益最 大化 目的 。 (5 ) 内部 风险 管理 。资 产 托管部 通过 稽核 监察 、风 险评估 等方 式加 强内 部风 险管理 ,定 期或 不定 期地对 业务 运作 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 业务 部 门进行 风险 识别 、 评估 , 制定并 实施 风险 控制 措 施,排 查风 险隐 患。 (6 ) 数据 安全 控制 。 我 们 通过业 务操 作区 相对 独立 、 数 据和 传真 加密 、 数 据 传输线 路的 冗余 备份 、 监控设 施的 运用 和保 障等 措施来 保障 数据 安全 。 (7 ) 应急 准备 与响 应。 资 产托管 业务 建立 专门 的灾 难恢复 中心 ,制 定了 基于 数据、 应用 、操 作、 环境四 个层 面的 完备 的灾 难恢复 方案 , 并组 织员 工 定期演 练 。 为 使演 练更 加 接近实 战 , 资 产托 管部 不断提 高演 练标 准 , 从 最 初的按 照预 订时 间演 练发 展到现 在的 “ 随机 演练 ” 。 从 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部 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的 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业 务。 5、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 )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设 置 专职稽 核监 察部 门, 配备 专职稽 核监 察人 员, 在总 经理的 直接 领导 下, 依照有 关法 律规 章, 全面 贯彻落 实全 程监 控思 想, 确保资 产托 管业 务健 康、 稳定地 发展 。 (2 ) 完善 组织 结构 , 实 施 全员风 险管 理 。 完 善的 风 险管理 体系 需要 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的 共同 参与 , 只有这 样 , 风 险控 制制度 和措施 才会 全面 、 有效 。 资产托 管部 实施 全员 风险 管理 ,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8 落实到 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位 , 每位 员工 对自 己 岗位职 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 责, 通过 建立 纵向 双人 制、横 向多 部门 制的 内部 组织结 构, 形成 不同 部门 、不同 岗位 相互 制衡 的组 织结构 。 (3 ) 建立 健全 规章 制度 。 资产托 管部 十分 重视 内控 制度的 建设 ,一 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和 控制 的理 念和方 法融 入岗 位职 责 、 制度建 设和 工作 流程 中 。 经过多 年努 力 , 资 产托 管 部已经 建立 了一 整套 内 部风险 控制 制度 , 包 括 : 岗位职 责 、 业务 操作 流程 、 稽 核监 察制度 、 信息 披 露制度 等 , 覆盖 所有 部 门和岗 位, 渗透 各项 业务 过程, 形成 各个 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约 机制 。 (4 ) 内部 风险 控制 始终 是 托管部 工作 重点 之一 ,保 持与业 务发 展同 等地 位。 资产托 管业 务是 商业 银行新 兴的 中间 业务 , 资 产托管 部从 成立 之日 起就 特别强 调规 范运 作 , 一 直 将建立 一个 系统 、 高效 的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体 系作 为工作 重点 。 随着 市场 环 境的变 化和 托管 业务 的快 速发展 , 新问 题、 新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 托管 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 置 , 视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 托 管业务 生存 和发 展的 生命 线。 (六)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理 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方 法和 程序 根据 《基 金法 》 、 《 基金 合 同 》 、 托管 协议 和有 关 基金法 规的 规定 , 基金 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 范围和 投资 对象 、 基金投 融资比 例 、 基 金投 资禁止 行为 、 基 金参 与银 行间债 券市场 、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计算 、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 算、 应收 资金 到账 、 基 金 费用开 支及 收入 确定 、 基 金收益 分配 、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宣 传推 介材 料 中登载 基金 业绩 表现 数据 等进行 监督 和核 查 , 其 中 对基金 的投 资比 例的 监 督和核 查自 《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后六 个月 开始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违反 《 基金法 》 、 《 基 金合同 》 、 托 管协 议或 有 关基金 法律 法规 规 定的行 为 , 应 及时 以书 面 形式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 知后 应 及时 核对 , 并以 书面形 式对 基金 托管 人发 出回函 确认 。 在限 期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 随时 对通 知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促 基金管 理人 改正 。 基金 管 理人对 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事 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 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 管 人发现基 金管理 人有重大 违规行为 ,应立 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 ,同时 通知 基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 金份 额发 售机 构 1、直 销机 构: (1) 直销 柜台 本公司 在上 海开 设直 销柜 台。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9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直销柜 台电 话:021-38505731 、38505732 、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 台传 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 址: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直销 e 网金 系 统办 理本基 金的 认/ 申购 、赎 回 、转换 等业 务, 具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站 公告 。网 上交 易网 址:www.fsfund.com 。 2、代 销机 构 (1)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 姜 建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中 国银 行总行 办公 大楼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蒋 超良


1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 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傅 育宁


联系人 :邓 炯鹏 联系电 话:0755 -83198888 公司网 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5 (7)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联系电 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 : 杨 成茜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公司网 址:www.cmbc.com.cn (8)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 常 振明


11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24 小 时客 户服 务热 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孙建 一 联系人 :张 青 联系电 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 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01 公司网 址: www.sdb.com.cn (10)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倪 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公司网 址:www.spdb.com.cn (11) 广发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农林下 路 83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李 若虹 客户服 务电 话:800-830-8003 ;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2)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154 号 中山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或 拨打各 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12 (13)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 务电 话:96098 ,40086-96098 (14)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 8811 (15)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 万 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服务热 线:400-8888-666 公司网 站:www.gtja.com (17)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 人 :袁 长清 (代 行) 联系人 : 刘晨 、李 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13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18)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 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李 笑鸣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9)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 :田 薇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信 建投 证 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 途费) 联系人 :权 唐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21)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热 线 :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22)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14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 广发 证券 网 http://www.gf.com.cn (2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李 良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客 服网 址:www.95579.com (24)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翠园 路 181 号商 旅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永敏 联系人 :方 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 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5)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华泰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25 -84457777 -882 传真:025 -84579763 联系人 :万 鸣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95597 (26)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 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熟路 171 号


15 法定代 表人 :储 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或 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7)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郑 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 话: 95511 —8 公司网 址: http://www.pingan.com (28)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第 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陈 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e.ecitic.com


(29)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新 源广 场2 号楼 21F-29F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公司网 站:www.dfzq.com.cn


16 (30)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 :黄 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31)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 区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 厦主 楼 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bigsun.com.cn (32) 中信 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29 号澳 柯玛 大厦15 层(1507 -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客户咨 询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zxwt.com.cn (33)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邮政编 码:200120 客服热 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 机电 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 站: http://www.cnhbstock.com (34)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刚 咨询电 话:4006208888 或 各地营 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 传真:021-50372474 (35)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邮编 010010


17 办公地 址 :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王 旭华


联系电 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36)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热 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37)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38)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深 圳福 田区 益田 路 6003 号 荣超 商务 中心A 座18-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 :刘毅 客服电 话:400 600 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9)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牛冠 兴


联系电 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18 联系人 :余江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40)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金 立群 基金代 销业 务联 系人 :罗 春蓉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41)民 生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2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联 系人 :赵 明 联系电 话:010-85127622 联系传 真:010-85127917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8888 (42)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3)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44)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19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45)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客服电 话:400-666-2288 公司网 址:www.jhzq.com.cn (46)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7)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司名 称: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勇力 基金销 售联 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 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88-993 (48)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矫 正 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 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9)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阳 路 510 号南 半 幢9 楼


20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26 楼 法定代 表人 :方 加春 联系人 :叶 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0) 华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长江中 路 357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阜南 路 166 号润 安大 厦A 座 24 层-32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公司电 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551-96518 、400-80-96518 (51)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上 海证 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郁 忠民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021-962518 (52)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公司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95571 方正证 券网 站:www.foundersc.com (53)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楼 公司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化军


21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400-888-8588 东海证 券网 站:http://www.longone.com.cn (54)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 人 :杜 航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55)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0351 -8686659 传真:0351 -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 址:www.i618.com.cn (56)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杨浦 区秦 皇岛 路 32 号C 栋 2 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方 成 联系电 话:021-38609777 公司网 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 -821 -5399 (57)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 线:400-700-9665 好买基 金交 易网 :www.ehowbuy.com


22 (58)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 线:4006-788-887 公司网 址:www.jjmmw.com (59)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 线:4000-766-123 公司网 址:http://www.fund123.cn/ (60)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10 楼 法定代 表人 :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公司网 址:www.1234567.com.cn (61)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公司网 址:licaike.hexun.com


(62)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福田 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10 层1006#


23 法定代 表人 : 陈操 电话: 0755-88394666 传真: 0755-8839467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选 择其 他机 构代理 销售 基金 ,并 及时 公告。 (二 )注 册登 记机 构: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同上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 红、 黎 明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 册 会计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长 乐 路 989 号世纪 商贸 广 场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0 楼 法定代 表人 : 葛明 联系电 话: (021 )22288888 传真: (021 )22280000 联系人 :徐 艳 签章 注 册会 计师 :徐 艳、 边卓群 五、 基金简介


基金 名称 :华 宝兴 业 增 强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类型 : 契 约型 开放 式基金


24 六、 基金的投资


( 一) 本基 金投 资目 标 、范围 、策 略、 业绩 比较 基准和 风险 收益 特征 1、 投 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前提 下 , 追 求较 高 的当期 收益 和总 回报 , 争取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 长期稳 健增 值 。 2、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具 , 包括公 司债 券 、 企 业债 券 、 可 转换 债券 、 短 期融资 券、 金融 债、 资 产 支持证 券、 国债、 央行 票 据、 债 券回 购、 股 票、 权 证 , 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等 固定 收益 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 投资 于 股票等 权益 类资产 的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20% ;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可通 过投 资首 次发 行股票 、 增发 新股 、 可 转换 债券转 股票 以及 权证 行权 等方式 获得 股票 , 也可 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 本 基金 可通 过参 与 可分离 转债 申购 而获 得权 证, 也可 直接 从二 级 市 场买入 权证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以 将 其 纳入投 资范 围。 3、投 资策 略 (1) 资产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采取 积极 的资 产配 置策略 , 通 过宏 观策 略研 究, 对 相关 资产 类别 ( 包括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 权益类 资产 和货 币资 产等 ) 的预 期收 益进 行动 态跟 踪,决 定 其 配置 比例 。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中 , 本 基 金将主 要通 过 大 类 资 产配 置、 分类 资产 配置 自上 而 下进行 债券 投资 管 理,以 达到 稳定 收益 和充 分流动 性的 投资 目标 。 大 类资 产配 置主 要是 通过 对宏观 经济 趋势、 金融 货 币政策 和利 率趋 势的 判断 对债券 类资 产进 行 选择 配 置, 同时 也在 银行 间市场 、交 易所 债券 市场 进行选 择配 置。 分类资 产配 置主 要通 过分 析债券 市场 变化 、 投资 人 行为 、 品 种间 相对 价值 变 化、 债券 供求 关系 变化和 信用 分析 进行 分类 品种配 置。 可 选择 配置 的 品种范 围有 国债、 金融 债 、 企业债、 央票 、 短期 融资券 等等 。 (2) 债券 投资 策略 (不 含 可转换 债券 ) 本基金 采取 自上 而下 的方 法确定 投资 组合 久期, 结 合自下 而上 的个 券选 择方 法构建 债券 投资 组 25 合。 首先 , 本 基金 将密 切关 注 国内外 宏观 经济 走势 与我 国财政 、 货币 政策 动向 , 预测未 来利 率变 动 走势, 自上 而下 地确 定投 资组合 的久 期。 其次, 债券 投资 组合 的构 建与调 整是 一个 自下 而上 的过程 ,需 综合 评价 各券 收益率 、波 动性 、 到期期 限、 票息 、赋 税条 件、流 动性 、信 用等 级以 及债券 持有 人结 构等 决定 债券价 值的 影响 因素 。 同时 , 本 基金 将运 用系 统 化的定 量分 析技 术和 严格 的投资 管理 制度 等方 法管 理风险 , 通过 久期 、 平 均信用 等级 、 个券 集中 度 等指标 , 将组 合的 风险 控 制在合 理的 水平 。 在此 基 础上 , 通 过各 种积 极投 资策略 的实 施, 追求 组合 较高的 回报 。主 要运 用的 策略有 : 1) 利 率预 期策 略 基于 对 宏观 经济 环境 的深 入研究 , 预期 未来 市场 利率 的变化 趋势 , 结合 基金 未来 现金流 的分 析, 确定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如果 预测 未来 利率 将 上升 , 则 可以 通过 缩短 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 的办 法 规避利 率风 险 , 相 反, 如 果预测 未来 利率 下降 , 则 延长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 赚取利 率下 降带 来的 超 额回报 。 2)估 值策略


通过比 较债 券的 内在 价值 和市场 价格 而做 出投 资决 策。 当内 在价 值高 于市 场价 格时 , 买 入债 券; 当内在 价值 低于 市场 价格 时,卖 出债 券。 3) 利 差策 略


基于不 同债 券市 场板 块间 利差而 在组 合中 分配 资 产 的方法 。 收益 率利 差包 括 信用利 差 、 可 提前 赎回和 不可 提前 赎回 证券 之间的 利差 等表 现形 式 。 信用利 差存 在于 不同 债券 市场 , 如 国债 和企 业债 利差 、 国 债与 金融 债利 差 、 金 融债 和企 业债 利差 等 ; 可 提前 赎回 和不 可提 前 赎回证 券之 间的 利差 形 成的原 因是 基于 利率 预期 的变动 。 4)互 换策略


为加强 对投 资组 合的 管理 , 在 卖出 组合 中部 分债 券 的同时 买入 相似 债券 。 该 策略可 以用 来达 到 提高当 期收 益率 或到 期收 益率、 提高 组合 质量 、减 少税收 等目 的。 5)信 用分 析策 略 根据 宏观经 济运行 周期阶段,分析 债券发 行人所处 行业 发展前景 、发展 状况、市 场地位、 财务 状况 、管理水 平和债务 水平等 因素, 评价债券 发行人的信 用风险,并根据 特定债券的 发行契约,评价 债券的 信用 级别,确 定债 券 的信用 风险 。 (3)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可转换 债券 同时 具有 债券 、 股 票和 期权 的 相 关特 性 , 结 合了 股票 的长 期增 长 潜力和 债券 的相 对 26 安全 、 收 益固 定的 优势 , 并有利 于从 资产 整体 配置 上分散 利率 风险 并提 高收 益水平 。 本基 金将 重点 从可转 换债 券的 内在 债券 价值 (如 票面 利息 、 利 息 补偿及 无条 件回 售价 格) 、 保护条 款的 适用 范围 、 期权价 值的 大小 、 基础 股 票的质 地和 成长 性 、 基 础 股票的 流通 性等 方面 进行 研究 , 在 公司 自行 开发 的可转 债定 价分 析系 统的 支持下 , 充分 发掘 投资 价 值, 并积 极寻 找各 种套 利 机会 , 以 获取 更高 的投 资收益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深入分 析支 持资 产的 构成 及质量 、发 行条 款等 ,进 行积极 投资 。 (5) 新股 申购 投资 策略 鉴于新 股投 资是 目前 国内 低风险 、 高收 益的 投资 品 种之一 , 本基 金将 积极 参 与新股 申购 , 增强 收益 。 本 基金 将依 靠公司 投研系 统 , 对 新股 进行深 入分析 , 确定 股票 内在价 值, 结合 市场 估值 水平 , 来预测 上市 价格 , 同 时考 虑市场 利率 水平 及股 票中 签率, 综合 评估 新股 的投 资价值 , 把 握获 利机 会 。 (6) 个 股精 选策 略 采取定 量与 定性 相结 合的 个股精 选策 略, 使用 成长、 价值、 盈利 等方 面的 指标 对股票 进行 排序 , 并对排 名靠 前的 股票 进行 案头研 究和 实地 调研 , 深 入研究 企业 的基 本面 和长 期发展 前景 , 挑选 出预 期表现 将超 过大 盘的 个股 ,构建 核心 组合 。 (7) 权证 投资 策略 对权证 标的 证券 的基 本面 进行研 究, 结 合期 权定 价 模型和 我国 证券 市场 的交 易制度 估计 权证 价 值, 主要 考虑 运用 的策 略 包括 : 杠 杆策 略、 价值 挖 掘策略 、 获利 保护 策略 、 价差策 略 、 双 向权 证策 略、卖 空有 保护 的认 购权 证策略 、买 入保 护性 的认 沽权证 策略 等。 4、 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是 中 国债券 总指 数收 益率 ×100% 。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由中 央债 券登记 结算 中心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编 制发 布, 样 本涵盖 交易 所、 银 行 间市场记 帐式国债 (固定 、浮动利 率) 、 金融债。 中 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 限公司将 中国债券 总指 数 情况于 中国 债券 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 ) 上 公开发 布。 从投资 范围 看 , 本 基金 主 要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而 中国 债券 总指 数 是目前 涵盖 范围 最 广的公 开指 数 , 涵 盖了 中 国债券 市场 整体 价格 和投 资回报 情况 ; 且指 数样 本 是采集 市场 上真 正在 交 易品种 所制 定出 来的 , 有 利于基 金管 理人 以此 总指 数为基 准进 行投 资组 合的 配置 。 因 此, 本基 金选 择中国 债券 总指 数 作 为业 绩比较 基准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 能为市 场普 遍接 受的 业绩 比较基 准推 出 , 或 27 者是市 场上 出现 更加 适合 用于本 基金 的业 绩基 准的 股票指 数时, 本基 金可 以 在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 变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5、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混合 型基 金 和 股票 型基金 ,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 在债 券型 基金 产品中 ,其 长期 平均 风险 程度和 预期 收益 率高 于纯 债券基 金。 (二) 投资 程序 1 、 研 究部 负责 投资 研究 和 分析 宏观研 究人 员通 过研 究经 济形势 、经 济政 策( 货币 政策、 财政 政策 、区 域政 策、产 业政 策等 ) 等,撰 写宏 观研 究报 告, 就基金 的 资 产配 置 提 出建 议。 债券研 究人 员在 预测 未来 利率走 势的 基础 上 , 研 究 债券的 收益 率 、 风 险特 征 和久期 , 对债 券品 种的类 别配 置及 个券 投资 提出具 体建 议。 行业研 究人 员根 据数 量化 模 型及 对股票 基 本面 的考 察,确 定对 股票 的投 资建 议。 2 、 金 融工 程部 负责 跟踪 数 量分析 模型 金融工 程部 实时 跟踪 数量 分析模 型 , 定 期将 对债 券 和股票 的分 析结 果提 交给 研究部 、 基金 经理 和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3 、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投 资决策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定期 和不 定期 召 开会 议, 根据 研究 部、金 融工 程部 和投 资管 理部提 交的 报告 , 就基金 重大 战略 ,包 括组 合 资产 配置 、债 券组 合久 期、债 券类 别配 置等 做 出 决策。 4 、 基 金经 理负 责投 资执 行 基金经 理在 公司 研究 团队 和风险 评估 小组 的协 助与 支持下 ,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提交 投资 计划 , 并在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确定 的范围 内 , 构建 和调 整投 资组合 ,向 交易 部下 达投 资指令 。 5 、 绩 效评 估 绩效评 估 人 员利 用相 关工 具对基 金的 投资 风格 、 投 资风险 进行 评估 , 测算 经 风险调 整后 的投 资 绩效, 并对 业绩 贡献 进行 分析。 6 、 内 部控 制 内部控 制委 员会 、 督察 长 、 副 总经 理、 内控 审计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 并 检查 执行 情况。 (三) 投资 限制 与禁 止行 为 1、组 合限 制


28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将 遵循 以下限 制: (1) 本基金 持有 一家 上市 公 司的股 票, 其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共同 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超过该证券 的10% ; (3) 本基 金进 入全 国银 行间 同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40% ; (4)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买 入权证 的总 金额 , 不 超过 上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 基 金持 有的全 部权 证的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 基金 持有同 一权 证的 比例 不 超过该 权证 的10% 。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 定的, 遵从 其规 定 ; (5) 现金 和到 期日 不超 过 1 年的政 府债 券不 低 于 5% ; (6)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产 支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 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 模的 10%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 规模 的 10% ; (9)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 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所申报的股票数 量不得 超过 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次 发行 股票 的总 量 ; (10) 本基 金不 得违 反《 基 金合同 》关 于投 资范 围、 投资策 略和 投资 比例 的约 定 ; (11) 相关 法律 法规 以及 监 管部门 规定 的其 它投 资限 制 。


《基 金法 》 及其 他有 关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 的 , 履行 适当 程 序后 , 基 金不 受上 述限 制。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 取消 上述 限制 性规 定,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本 基金 不受上 述规 定的 限 制 。 由于 证 券市 场波 动、 上 市 公司合 并 或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原因 导致的 投资 组合 不 符合 上 述约 定的 比例 不在 限制之 内, 但基 金管 理人 应在 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 调整, 以达 到标 准 。 其 中因交 易品 种存 在锁 定期 的原因 ,当 股票 等权 益类 资产合 计超 过基 金净 值的 20%, 基金 管理 人将 在 相关交 易品 种锁 定期 满 后10 个 交易 日内 调整 ,以 达 到标准 。 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从 其规 定。 2、禁 止行 为 本基金 禁止 从事 下列 行为 : (1) 承销 证券 ; (2) 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 担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29 (5 )向 其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出 资或者 买卖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发 行的股票 或者 债券; (6 )买 卖与其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 人有控 股关系的 股东或者 与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 有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7) 从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券 交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券交 易活 动; (8)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七、 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2,544,307.50 4.68 其中: 股票


2,544,307.50 4.6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9,694,092.50 72.96 其中: 债券


39,694,092.50 72.96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100,000.00 20.40 其中 : 买 断式 回 购 的买 入返 售 金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12,785.68 0.76 6 其他资 产


652,848.47 1.20 7 合计





54,404,034.15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 矿 业 - - C 制造业 798,000.00 1.84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产 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 件和 信息 技术 服务 业 1,746,307.50 4.0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3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44,307.50 5.86 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2410 广联达 29,945 943,267.50 2.17 2 300315 掌趣科 技 28,000 803,040.00 1.85 3 300205 天喻信 息 24,000 798,000.00 1.84 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3,702,500.00 54.6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3,702,500.00 54.61 4 企业债 券 15,989,529.50 36.8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2,063.00 0.00 8 其他 - - 9 合计 39,694,092.50 91.46 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0328 13 进出 28 100,000 9,501,000.00 21.89 2 130240 13 国开 40 100,000 9,202,000.00 21.20 3 130201 13 国开 01 50,000 4,999,500.00 11.52 4 126017 08 葛 洲债 36,500 3,550,355.00 8.18 5 122941 10 镇 城投 29,990 2,926,724.10 6.74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31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9、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报 告期内 本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证 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被监管 部门立 案调查, 也没有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无 证券 投资 决策程 序需 特别 说明 。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0,829.9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326.2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78,599.76 5 应收申 购款 32,092.5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52,848.47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10018 国电转 债 2,063.00 0.00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八、 基金的业绩 本基 金业 绩 数 据为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的 数据 ,本报 告中 所列 数据 未经 审计。 (一 )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32 1、 华 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A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9/02/17 —2009/12/31 5.80% 0.19% -2.54% 0.06% 8.34% 0.13% 2010/01/01 —2010/12/31 0.51% 0.28% -0.87% 0.10% 1.38% 0.18% 2011/01/01 —2011/12/31 -4.71% 0.29% 2.52% 0.11% -7.23% 0.18% 2012/01/01 —2012/12/31 7.73% 0.18% -0.67% 0.07% 8.40% 0.11% 2013/01/01 —2013/12/31 2.27% 0.26% -5.28% 0.11% 7.55% 0.15% 2009/02/17 —2013/12/31 11.65% 0.24% -6.82% 0.09% 18.47% 0.15% 2、 华 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B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9/02/17 —2009/12/31 5.43% 0.19% -2.54% 0.06% 7.97% 0.13% 2010/01/01 —2010/12/31 0.11% 0.28% -0.87% 0.10% 0.98% 0.18% 2011/01/01 —2011/12/31 -5.09% 0.29% 2.52% 0.11% -7.61% 0.18% 2012/01/01 —2012/12/31 7.32% 0.18% -0.67% 0.07% 7.99% 0.11% 2013/01/01 —2013/12/31 1.85% 0.26% -5.28% 0.11% 7.13% 0.15% 2009/02/17 —2013/12/31 9.49% 0.24% -6.82% 0.09% 16.31% 0.15%


(二)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 基金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变 动的 比较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累计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09 年2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1、华 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A :


33 2、华 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B : 注: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自基 金成 立日 期 的 6 个 月内达 到规 定的 资产 组合 ,截 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 本基 金已 达 到合同 规定 的资 产配 置比 例。


九、 基金费用 (一) 与基 金运 作 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销售 服务 费;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和诉 讼费 ;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34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财产 总值 中扣 除。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6%年 费 率计提 。 管 理费 的 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6%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 人 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2 个 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 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 的 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0.2%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 管人 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 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3) 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费 , 本 基金B 类 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 , 本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基 金管 理人 将 在基金 年度 报告 中对 该 项费用 的列 支情 况作 专项 说明。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B 类 份额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4% ÷当 年天 数 H 为基 金每 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B 类 份额 的 基 金资产 净值 基金 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 次 月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 若 35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 上述一 、基 金费 用 的 种类 中第 4-9 项 费用 ,根 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费 用实 际支 出 金额列 入当 期费 用 , 由基 金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的 损 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基 金合 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包括 但不 限 于验资 费、 会 计师 和律 师 费、 信息 披露 费用 等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况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 基金托 管费 率、 基金销 售费 率等 相关 费率 。 调高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费 率或 基金 销售 费率 等费率 ,须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审议 ; 调低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费 率或 基金 销售 费率 等费率 ,无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基金 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 前2 日 在至 少一种 指定 媒体 和基 金管 理人网 站上 公 告 。 (二) 与基 金销 售 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和赎 回费 (1) 申购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采 用 前端收 费模 式收 取基 金 申 购费用 。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 申购本 基金,申购 费率按 每笔 申购 申请 单独 计算。 本基 金 B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申 购费 。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申 购费率 表如 下: 申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500 万 (含 )以 上 每笔 1000 元 大于等 于 200 万 ,小 于 500 万 0.2% 大于等 于 100 万 ,小 于 200 万 0.4% 大于等 于 50 万 ,小 于100 万 0.6% 50 万 以下 0.8%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申购 人承担 , 主要 用于 市场 推 广、 销售 、 注 册登 记等 各 项费用 , 不列 入基 36 金财产 。 (2) 赎回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的 最 高 赎回 费率 不超 过 5 %, 赎 回费随 基金 持有 时间 的增 加而递 减。 本基 金 B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赎回 费。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赎 回费率 表如 下: 持有时 间 费率 两年以 内 0.3% 两年以上 ( 含两 年) 0%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赎 回费用 由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承担 , 其 中 25% 的部 分归 入 基金财 产, 其余 部分用 于支 付注 册登 记费 等相关 手续 费。 (3 )基 金管理 人可以在 法律 法规和基 金 合同 规定范围 内调整申 购费率 和赎回费 率。费率 如发 生变更 ,基 金管 理人 应在 调整实 施 2 个工 作日 前在 至少一 种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媒体上 刊登 公告 。 (4 )基 金管理 人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定 及基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下 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 基金 促销计 划 , 也 可针 对以 特 定交易 方式(如 网上 交易 、 电话交 易等)等 进行 基金 交 易的投 资人 定期 或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 履行 必要手 续后 ,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适当 调低 基金 申购 费率和 基金 赎回 费率 。 2、 申 购份 额与 赎回 金额 的 计算方 式 (1)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式 1)A 类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份 额计算 方式 净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申购费 用 = 申购 金额 - 净 申购金 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申 购当 日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用、 净 申 购 金额 的 计算 按 四舍 五入 方法 , 保 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 由 此 误差产 生的 收益 或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申 购份额 的计 算结 果 保 留小 数点后 两位 , 两位 以后 舍 去, 舍去 部分 所代 表的 资产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 2)B 类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份 额计算 方式 申购份 额= 申购 金额/ 申购 当日 B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购份 额的 计算 结果 保留 小数点 后两 位 , 两 位以 后 舍去 , 舍 去部 分所 代表 的 资产归 基金 财产 所 有。


37 (2) 赎回 金 额 的计 算方 式 1)A 类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金 额 计算 方式 赎回总 额= 赎 回份 额× 赎回 当日 A 类基 金份 额净值 赎回费 用= 赎 回总 额× 赎回 费率 净赎回 金额=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用 各计算 结果 均按 照四 舍五 入方法 ,保 留小 数点 后两 位,由 此误 差产 生的 损失 由基金 财产 承担 , 产生的 收益 归基 金财 产所 有。 2)B 类基 金份 额的 赎回 金 额 计算 方式 赎回金 额= 赎 回份 数× 赎回 当日 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赎回金 额 的 计算 结果 按照 四舍五 入方 法 , 保 留小 数 点后两 位 , 由 此误 差产 生 的损失 由基 金财 产 承担, 产生 的收 益归 基金 财产所 有。 (3)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在当天 收市 后计 算, 并 在 T+1 日 公告 。 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A 类 基 金份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发 售在外 的 A 类基 金份额 总 数 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B 类 基 金份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发 售在外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总 数 遇特殊 情况 ,可 以适 当延 迟计算 或公 告,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 (4 )本 基金份 额净值的 计算 ,保留到 小数点 后四位, 小数点后 第五位 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 误差在 基金 财产 中列 支 。 3、转 换费 (1) 开通 转换 的机 构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直 销 e 网金、 中国 银行 、中 国建 设银行 、招 商银行 、 民生 银行 、 交通 银行 、 中信银行 、 申银 万国 证券 、 华泰 证券 、 光 大证 券、 招商证 券、 平安 证券 、 国 泰 君安 证券 、 中 信证 券 ( 浙江) 、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广 发证券、海通证券、中投 证券、东吴证券、中信 证券、 华泰 证券 、恒 泰证 券、渤 海证 券、 东海 证券 、众禄 基金 销售 公司 、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 公司 、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公 司、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公 司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亚正 行 (上 海 ) 基 金 销售投 资顾 问公 司 、 新 兰 德证券 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 通本基 金与 本公 司管 理的 宝康系 列基 金 、 多 策略 增长基 金、 动 力组 合基 金 、 收益增 长基 金、 先 进成 长基金、 行业 精选 基金 、 大盘精 选基 金间 的转 换 业务。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直 销 e 网金、 中国 建设 银行 、中 国银行 、 招 商银 行、 民生 银行、 中信 银 行 、 交通银 行、 平安 银行、 浦 发银行 、 兴 业银 行、 江 苏 银行、 渤海 银行、 华夏 银 行、 华 泰证 券、 国 泰君 安证券 、 中 信建 投证 券、 长江证 券、 海通 证券 、 招 商证券 、 申 银万 国证 券、 中国银 河证 券、 广发 证 38 券、 兴业证 券 、 中 信证券 、 光 大证券 、 平安 证券 、 国信证 券、 中信 万通 证券 、 长 城证券 、 渤海 证券、 安信证 券 、 华宝 证券 、 中 国国际 金融 公司 、 齐 鲁证 券、 华福 证券 、 信 达证券 、 江 海证 券、 国都 证券 、 东吴证 券 、 东 海证 券、 众 禄基金 销售 公司 、 上海 好 买基金 销售 公司 、 杭州 数 米基金 销售 公司 和上 海 天天基 金销 售公 司 、 和 讯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公司 、 新兰 德证 券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 通本 基金与 中 证 100 指数 基金 (前端 模式 )的 转换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中 国民 生银 行、 中信 银行、 平安 银行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广 发银 行、 江苏银 行、 华夏 银行 、 渤海银 行 、 华泰 证券 、 国 泰君安 证券 、 海 通证 券、 申银万 国证 券、 光大 证券 、 东 兴证 券、 华泰 证券 、 东海证 券 、 众 禄基 金销 售 公司 、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 公司 、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 公司 、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公司 、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 限公司 、 诺亚 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公 司 、 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 公司 已 开通 本基 金与 上 证 180 价值 ETF 联接基金 的 转换。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中 信 银行、 平安 银行、 浦发 银 行、 渤 海银 行、 江 苏银 行 、 华夏 银行、 申银 万国 证券、 国泰 君安、 光大 证 券、 海 通证 券、 中 国银 河 证券、 中信 建投 证券、 招 商证券 、 广 发证 券、 长 江证券、中信证券( 浙江) 、中信万通证券、平安证 券、东方证券、兴业证券 、华泰证券、中银国际 证券、 恒泰 证券、 长城 证 券、 渤 海证 券、 东 吴证 券 、 中信 证券、 江海 证券、 安信证 券、 中国 国际金 融公司 、 华 宝证 券 、 华安 证券 、 齐鲁 证券 、 华福证 券、 信达证 券 、 国 都证券 、 东 兴证券 、 东北 证券 、 德邦证 券、 上 海证 券、 方 正证券、 众禄 基金 销售 公 司、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公 司、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公司 、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 公司 、 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 公司 、 诺 亚正 行 ( 上海 )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公司 、 新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通 本基 金与 新兴 产业 基金的 转换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招 商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银行 、 交 通 银行 、 中 国民 生银 行、 中 信银 行、 平 安银 行 、 上海 浦东 发展、 兴业 银 行、 江 苏银 行、 渤 海银 行 、 国泰 君安 证券、 光大 证券、 海通 证券、 中国 银 河证券 、 中 信建 投证券 、 招商证 券、 广发 证券、 长 江证券 、 东 吴证 券、 申 银万国 证券 、 平 安证 券、 中信证 券、 东方 证券 、 兴 业证券 、 中 信证 券(浙江) 、 国信证 券、 华泰 证券 、 恒泰证 券 、 长城 证券 、 渤 海证券 、 中投证 券 、 安信 证券 、 中 国国际 金融 公司 、 华 宝证 券、 齐鲁 证券 、 华福证 券、 信达 证券、 江 海证券 、 国 都证 券、 东 北 证券、 德邦 证券、 华安 证 券、 上 海证 券、 东 海证 券、 众禄 基金 销售 公司 、 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 公司 、 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 公司 、 上 海天天 基金 销售 公司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亚正 行 (上 海) 基金 销 售投资 顾问 公司 、 新兰 德 证券投 资咨 询公司 已开 通本基 金与 可转 债基 金的 转换。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39 行、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中国民 生银 行、 渤海 银行 、 中信 银行 、 国 泰君 安证 券、 申 银万 国证 券、 海 通证券 、 光 大证 券、 中 信 建投证 券、 广发 证券、 中 信证券 、 长 江证 券、 华 福 证券、 国信 证券、 中国 银河证 券、 齐鲁 证券、 华 宝证券 、 上 海证 券、 招 商 证券、 信达 证券、 国都 证 券、 华 安证 券、 德 邦证 券、 渤海 证券 、 兴业 证券 、 东 海证 券 、 江 海证 券 、 恒泰证 券 、 国 元证 券 、 东 吴证券 、 长城 证券 、 华 泰证券 、 中 投证 券、 平安 证券、 东北 证券 、 中 航证 券、 安 信证 券、 中银 国际 证券、 中 国 国际 金融 公 司、中信证券( 浙江) 、众禄基金销售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公司、杭州数 米基金销售公司、上海 天天基 金销 售公 司 、 和 讯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公司 、 新兰 德证 券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 通本 基金与 上 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基 金的 转换 业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信银 行、 平 安银 行 、 渤海 银行、 中国 民生 银 行、 国 泰君 安证 券、 光 大 证券、 海通 证券、 中国 银河证 券、 广发 证券、 长 江证券 、 东 吴证 券、 申 银 万国证 券、 平安 证券、 中 信证券 、 东 方证 券、 兴 业证券 、 国 信证 券、 中 信 万通证 券、 华泰 证券、 恒 泰证券 、 长 城证 券、 渤 海 证券、 中投 证券、 华宝 证券、 齐鲁 证券 、信 达证 券、国 都证 券、 德邦 证券 、上海 证券 、中 航证 券、 招商证 券、 东北 证券 、 西南证 券 、 华福 证券 、 中 信建投 证券 、 江 海证 券、 国元证 券 、 华安 证券 、 中 银国际 证券 、 民 生证 券 、 中 国国际金 融公司、 中信证 券(浙江 ) 、东 海证券、众 禄基金销 售公司、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 公司 、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公 司、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公 司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亚正 行 (上 海 ) 基 金 销售投 资顾 问公 司 、 新兰 德证券 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 通本基 金与 医药 生物 基金 的转换 业务 。 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平 安银 行、 中国 民生 银行、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 渤海 银行 、 国 泰君 安证 券、 光 大证 券、 海通 证 券、中 国银 河证 券、 中信 建投证 券、 广发 证券 、长 江证券 、东 吴证 券、 申银 万国证 券、 平安 证券 、 中信证 券、 东方 证券、 国 信证券 、 恒 泰证 券、 长 城 证券、 渤海 证券、 中国 中 投证券 、 华 宝证 券、 齐 鲁证券 有限 公司 、 信 达证 券、 江 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国都证 券、 德邦 证券 、 华 安证券 、 上 海证 券、 东 海证券 、 中 航证 券、 民生 证券、 中国 国际 金融 公司 、 中信 证券 (浙 江) 、 中信 万通证 券、 华泰 证券、 中银国 际证 券 、 华 福证 券 、 东 北证 券、 招商 证券 、 西南证 券 、 众 禄基 金销 售 公司 、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公司、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 售公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 售公司 、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 限公司 、 诺亚 正行 ( 上 海)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公 司 、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 公司 受 理本 基金 与本 公司 管理的 中证 短 融 50 基 金之间 的转 换业 务。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 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 渤海 银行 、 国泰 君安 证券 、 光 大证 券、 海 通证 券、 中国 银 河证券 、中 信建 投证 券、 广发证 券、 长江 证券 、东 吴证券 、申 银万 国证 券、 平安证 券、 东方 证券 、 40 国信证 券、 恒泰 证券、 长 城证券 、 渤 海证 券、 中 国 中投证 券、 华宝 证券、 齐 鲁证券 、 信 达证 券、 江 海证券 、 国 都证 券、 德 邦 证券、 华安 证券、 上海 证 券、 东 海证 券、 中 航证 券 、 民生 证券、 中国 国际 金融公 司、 兴业 证券、 中 银国际 证券 、 华 福证券 、 东北证 券、 安信 证券、 西 南证券 、 东 兴证 券、 众 禄基金 销售 公司 、 上海 好 买基金 销售 公司 、 杭州 数 米基金 销售 公司 、 上海 天 天基金 销售 公司 、 和讯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诺 亚 正行 (上 海) 基金 销售 投 资顾问 公司 、 新兰 德证 券 投资咨 询公司 已 开通 本 基金与 资源 优选 基金 的转 换业务 。 本公司 直销 柜台 、 直销e 网金 、 中 国银 行、 中国 建 设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交通银 行 、 招 商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 渤海 银行 、 国泰 君安 证券 、 光 大证 券、 海 通证 券、 中国 银 河证券 、中 信建 投证 券、 长江证 券、 东吴 证券 、申 银万国 证券 、平 安证 券、 中信证 券、 兴业 证券 、 中信证 券 ( 浙江) 、 国信 证券、 中信 万通 证券、 华 泰证券 、 中 银国 际证券 、 长城证 券、 中国 中投证 券、 华宝 证券 、 齐鲁 证券 、 信 达证 券 、 国 都证 券 、 东北证 券 、 德 邦证 券 、 华 安证券 、 东海 证券 、 中 航证券 、 国 海证 券、 山西 证券、 江海 证券 、 上 海证 券、 好 买基 金销 售、 众禄 基金销 售、 数米 基金 销 售、 天天 基金 销售 、 和 讯 信息科 技 有 限公 司 、 新 兰 德证券 投资 咨询 公司 已开 通 本基 金与 服务 优选 基 金的转 换业 务。 基金转 换只 能在 同一 销售 机构进 行, 转 换的 两只 基 金必须 都是 该销 售机 构代 理销售 的本 公司 管 理的基 金 。 其 他销 售机 构 基金转 换业 务的 具体 办理 时间 、 流 程以 销售 机构 及 其网点 的安 排和 规定 为 准。 (2) 转换 费 本 基金 与 公 司管 理的 其他 基金间 的 转 换 , 转 换费 用 由二部 分组 成 : 转 出基 金 赎回费 和转 入基 金 与转出 基金 的申 购补 差费 。 赎回费 :按 转出 基金 正常 赎回时 的赎 回费 率收 取费 用。其 中 25% 归 转出 基金 基金财 产, 其余 作 为注册 登记 费和 相关 的手 续费。 由于 本基 金B 类基 金份额 的赎 回费 为 零 ,则 从B 类 基金 份额 转出 , 将不收 取赎 回费 。 申购补 差费 : 按照 转入 基 金与转 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的差额 收取 补差 费 。 转 出 基金金 额所 对应 的 转出基 金申 购费 率低 于转 入基金 的申 购费 率的 ,补 差费率 为转 入基 金和 转出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差额 ; 转出基 金金 额所 对应 的转 出基金 申购 费率 高于 转入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的, 补差 费为零 。 由 于本 基 金B 类基金 份额 的申 购费 为零 , 则 从 B 类基 金份 额转 入 其他基 金 , 对 应的 申购 补 差费率 即为 转入 基金 的 对应申 购费 率。 计算基 金转 换费 用所 涉及 的赎回 费率 和申 购费 率均 按正常 费率 执行。 本基 金 的两类 基金 份额 之 间不可 转换 。


41 (3) 基金 转换 公 式 1 )基 金转 换公 式为 : 转出费 用= 转出 份额* 基金 单位净 值* 赎回 费率 转出总 金额=转 出份 额*基 金单位 净值 净转出 金额=转 出总 金额- 转出费 用 净转入 金额=净 转出 金额/ (1+补 差费 率) (补差 费率= 转出 申购 费率 与转入 申购 费率 差) 补差费=净 转出 金额- 净转 入金额 2 ) 基金 管理 人在 不损 害 本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权 益的 情况下 可更 改上 述公 式 , 但应最 迟在 新的 公 式适用 前3 个工 作日 予以 公告。 十一 、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以 下简 称 《运 作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 销 售办法 》)、 《 证券 投 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 称《信息 披露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 定,华宝兴 业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对 《华 宝兴 业 增 强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 作如 下更 新: 1、 “ 三、 基金 管理 人” 更新了 基金 管理 人的 相关 信息 。 2、 “ 四、 基金 托管 人 ” 更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相关 信息 。 3、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更新 了代 销机 构的 相关 信息 。 4、 “ 九、 与基 金管 理人 管理的 其他 基金 转换 ” 更 新了基 金转 换的 相关 信息 。 5、 “ 十、 基金 的投 资” 更新了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 的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报 告。 6、 “ 十一 、基 金的 业绩 ”更新 了截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7、 “ 十四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配 ”更 新了 基金 的分 红方式 。 8 、


“二 十三、对 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 服务” 更 新了本 基金办理 定期定额 投资业 务的办理 场所 及本基 金与 其他 基金 转换 的相关 内容 。 9、 “ 二十 四、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部 分, 对本 报告 期内的 相关 公告 作了 信息 披露。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 之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