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增强 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宝兴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31 日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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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
告。
本报告 期自 2013 年01 月0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240012
交易代 码 24001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 2 月 17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9,965,224.8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A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40012 240013
报告期 末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2,243,339.94 份 17,721,884.90 份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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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前提 下,追求较 高的当期 收益 和总 回报 , 争取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取 积极 的资 产配 置策略 ,通过宏 观策 略研 究, 对相关 资产 类别(包括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 权 益类 资产和 货币 资产 等) 的预 期收益 进行 动态 跟踪 , 决 定
其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 票 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在债 券型 基金 产品 中, 其长期 平均 风险 程度 和 预 期
收益率 高于 纯债 券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刘月华 赵会军
联系电 话 021-38505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xxpl@fs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88、
021-38924558
95588
传真 021-38505777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fs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 年报 置备 地点 包括 基金管 理人 办公 场所 和基
金托管 人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华宝兴 业增 强 华宝兴 业增 强 华宝兴 业增 强 华宝兴 业增强 华宝兴 业增 强 华宝兴 业增 强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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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债 券A 收益债 券 B 收益债 券A 收益债 券 B 收益债 券 A 收益债 券B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891,418.86 1,580,971.21 1,040,967.09 886,140.28 -1,006,826.78 -1,192,247.02
本期
利润
800,840.05 660,599.15 2,858,776.07 2,595,297.03 -2,490,935.19 -2,795,944.22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309 0.0279 0.0786 0.0728 -0.0459 -0.0514
本期
加权
平均
净值
利润
率
2.80% 2.58% 7.59% 7.12% -4.49% -5.07%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2.27% 1.85% 7.73% 7.32% -4.71% -5.09%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2,121,614.59 1,312,662.08 1,612,033.60 1,082,902.87 -258,670.48 -725,728.32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0954 0.0741 0.0538 0.0375 -0.0058 -0.0173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24,364,954.53 19,034,546.98 32,089,697.23 30,449,488.51 44,108,173.57 41,217,777.07
期末 1.0954 1.0741 1.0711 1.0546 0.9942 0.9827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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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份额
净值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
11.65% 9.49% 9.17% 7.50% 1.33% 0.17%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净 值相 关数 据计 算中 涉 及天数 的, 包括 所有 交易 日以及 季末 最后 一自 然日 (如非 交易 日) 。
4、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资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 与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 分的孰 低数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78% 0.27% -3.13% 0.14% 0.35% 0.13%
过去六 个月 0.61% 0.29% -5.73% 0.12% 6.34% 0.17%
过去一 年 2.27% 0.26% -5.28% 0.11% 7.55% 0.15%
过去三 年 4.99% 0.25% -3.55% 0.10% 8.54% 0.1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至
今
11.65% 0.24% -6.82% 0.09% 18.47% 0.15%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88% 0.26% -3.13% 0.14% 0.25% 0.12%
过去六 个月 0.40% 0.29% -5.73% 0.12% 6.13% 0.17%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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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 年 1.85% 0.26% -5.28% 0.11% 7.13% 0.15%
过去三 年 3.73% 0.25% -3.55% 0.10% 7.28% 0.1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至
今
9.49% 0.24% -6.82% 0.09% 16.31% 0.15%
注:1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 准为: 中国 债券 总指 数收 益率。
2、 净值以 及比 较基 准相 关数据计 算中 涉及 天数 的, 包括所 有交 易日 以及 季末 最后一 自然 日 (如 非
交易日 )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2009 年 2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注: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自基 金成 立日 期 的 6 个月内达 到规 定的 资产 组合 ,截 至 2009 年 8 月
16 日,本 基 金已达 到合 同规定的 资产 配置 比例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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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 生效 ,合 同生 效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
进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华宝兴 业增 强收益 债券 A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3 - - - -
2012 - - - -
2011 0.1000 387,168.11 352,827.13 739,995.24
合计 0.1000 387,168.11 352,827.13 739,995.24
单位: 人民 币元
华宝 兴业 增强收益 债券 B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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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 - -
2012 - - - -
2011 0.1000 423,711.22 315,693.97 739,405.19
合计 0.1000 423,711.22 315,693.97 739,405.19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 是 2003 年 3 月 7 日正 式成 立的 合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2013 年 12
月31 日) , 所管理 的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包括 宝康 系列基 金、 多策略 基金 、 现金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
动力组合基金 、收益增 长 基金、先进成 长基金、 行 业精选基金、 海外中国 成 长基金、大 盘精选基
金、 增强 收益 基金 、 中证100 基金、 上证 180 价值 ETF 、上证 180 价值ETF 联 接基金 、 新兴 产业
基金、 成熟 市场 动量 优选 基金、 可转 债基 金、 上证 180 成长 ETF 、上证 180 成长 ETF 联接基 金、
华宝油 气基 金、 华宝兴 业医药生 物基 金、 华宝短 融 50 基金 、 华宝 兴 业资源 优选 基金 、 华宝添 益基
金和华 宝兴 业服 务优 选基 金, 所管理 的开 放式 证券 投资基金 资产 净值 合计 42,053,592,319.43 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华志贵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华宝兴业
可转债债
券基金经
理
2010 年 6 月
26 日
2013 年4 月8
日
9 年
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 上海 广电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
术、市 场工 作,2004 年
5 月至 2008 年 7 月在上
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
2008 年8 月至2009 年9
月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
作。2009 年 9 月加 入华
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华宝兴业现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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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助理 ,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11 月任 华宝 兴业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 华宝 兴业
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4 月起 任华 宝兴 业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王瑞海
固定收益
部总经
理、本基
金基金经
理
2013 年4 月8
日
- 18 年
硕士。曾在深圳中大投
资管理公司、海南证券
北京营业部、太平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
资管理、股票自营和固
定收益投资研究工作。
2012 年 7 月加 入华 宝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013 年 4 月起 兼任 华宝
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以 及离 任 日期均 以基 金公 告为 准。
2、证 券从 业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券 业从 业 人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 国 证券法》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
法》 及其 各项 实施 细则、 《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和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监管 部门的相 关 规定,依照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 在控制投
资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取 最大 利益 ,没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从 研究分析 、 授权、投资决 策、交易 执 行、业绩评估 等投资管 理 活动的各个环 节
出发制定了公 司内部的 公 平交易制度以 确保公司 所 有投资组合在 各个环节 得 到公平的对 待。公平
交易制 度和 控制 方法 适用 公司管 理所 有投 资组 合 (包括公 募基 金、 特定客 户资产管 理组 合) , 对应
的范围 包括 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 级市 场申 购、 二级市 场交 易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研究分析方面 ,公司使 用 统一的投资研 究管理系 统 ,并规定所有 与投资业 务 相关的研究报 告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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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票入库信 息必须在 该 系统中发表和 存档。同 时 ,该系统对所 有投资组 合 经理设置相 同的使用
权限。
授权和投资决 策方面, 投 资组合经理在 其权限范 围 内的投资决策 保持独立 , 并对其投资决 策
的结果 负责 。通 过各 个系 统的权 限设 置使 投资 组合 经理仅 能看 到自 己的 组合 情况。
交易执行方面 ,所有投 资 组合的投资指 令必须通 过 交易系统分发 和执行。 对 于交易所公开 竞
价交易 , 交 易系 统内 置公 平交易 执行 程序 。 公 司内 部制度 规定 此类 交易 指令 需执行 公平 交易 程序 ,
由交易部负责 人负责执 行 。针对其他不 能通过系 统 执行公平交易 程序且必 须 以公司名义 统一进行
交易的指令, 公司内部 制 定相关制度流 程以确保 此 类交易的公允 分配。同 时 ,公司根据 法规要求
在交易系统中 设置一系 列 投资禁止与限 制指标对 公 平交易的执行 进行事前 控 制,主要包 括限制公
司旗下 组合 自身 及组 合间 反向交 易、 对敲 交易 、银 行间关 联方 交易 等。
事后监督,公 司的风险 管 理部作为独立 第三方对 所 有投资行为进 行事后监 督 ,主要监督的 事
项包括 以下 内容 。
1)每季 度和 每年 度对 公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益 率差 异、 分投资 类别 (股票 、 债券)
的收益 率差 异进 行分 析。
2)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 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所 有 交易所二级市 场交易进 行 1 日、3 日、5
日同向 交易 价差 分析 。
3)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 组合的所有银 行间债券 买 卖和回购交易 进行分析 。 监督的内容包 括
以下几点,同 一投资组 合 短期内对同一 债券的反 向 交易,债券买 卖到期收 益 率与中债登 估价收益
率之间的差异 ,回购利 率 与当日市场平 均利率之 间 的差异。对上 述监督内 容 存在异常的 情况要求
投资组 合经 理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4)对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 购 、以公司名义 进行的债 券 一级市场申购 的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的 公
允性进 行监 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2013 年全 年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守 公司 内部 制定 的公 平交易 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确保了 所管 理的
所有投资组合 在授权、 研 究分析、投资 决策、交 易 执行、业绩评 估等投资 管 理活动和环 节得到公
平对待。公司 内部制定 的 公平交易制度 涉及的范 围 包括境内上市 股票、债 券 的一级市场 申购、二
级市场 交易 等投 资管 理活 动。
同时,基金管 理人严格 遵 守法律法规关 于公平交 易 的相关规定, 分析了公 司 旗下所有投资 组
合之间的整体 收益率差 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 券)的收益率 差异;并 采 集了连续四 个季度期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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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1 日、3 日、5 日)同 向交 易的样本 ,对 其进 行 95% 置 信区间 下的 假设 检验
分析,同时结 合各组合 的 成交金额,并 参考市场 成 交量等因素综 合判断是 否 存在不公平 交易、利
益输送 的可 能。 分析 结果 未发现 异常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未发生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同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 少
的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成 交量 的5%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的 债券 市场 是多 年 以来波 动性 最大 的一 年, 虽然年 初两 会期 间央 行行 长表示 货币 供应
量不会太宽松 。但在实 际 的执行过程中 ,上半年 的 政策仍是偏松 ,导致上 半 年大部分时 间债券市
场是在 乐观 中渡 过的 。随 着“钱荒” 的发 生, 下半 年的债 券市 场是 在漫 漫的 下跌中 结束 的。
回顾报告期间 本基金的 投 资,五六月份 以前,由 于 对政策预期过 早,债券 投 资操作中提前 做
出了反应,导 致业绩不 是 很理想,也正 因为如此 , 提前下降的杠 杆和久期 保 证了基金在 “钱荒”
期间应对自如 ,避免了 大 的损失。从第 三季度开 始 ,业绩开始表 现出色, 并 为第四季度 的结构调
整打下了基础 。股票投 资 在上半年很少 进行,在 创 业板年中指数 创出新高 后 ,开始逐步 重视创业
板和中小板股 票的投资 , 并在随后的投 资中基本 把 握了创业板和 中小板股 票 的节奏,并 取得了不
错的业 绩。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报告 期内增 强收 益 A 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2.27%,同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率 为-5.28% ; 增强收 益 B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1.85%,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 准收益 率为-5.2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根据 “三 中全 会” 的精神 , 结构调 整将 是 2014 年经 济活动 的主 旋律 , 但具 体 的执行 力度 会影
响整个市场的 表现,经 济 表现、政治意 愿和结构 调 整力度之间的 平衡决定 着 投资节奏。 股票市场
仍将是以创业 板、中小 板 为主,其中发 展方向明 确 的股票将继续 受到追捧 ; 周期性股票 以超跌反
弹为主,出现 较大机会 的 可能性不大。 债券市场 的 运行,与地方 政府融资 平 台、房地产 信托的表
现相关性很大 ,信用利 差 将持续加大。 债券市场 的 机会更多地在 于利率品 种 ,特别是期 限较长的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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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 金融 债。 目前的 无风险利 率水 平徘 徊在 历史 高位 , 如果时 间较 长, 对实体经 济的 伤害 过大 ,
管理层是不会 对此长时 间 坐视不管的。 因此利率 品 种加大久期和 配置力度 在 最近的几个 月是相对
合理的 投资 方向 。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公司 自 2003 年3 月 成立 以 来始终 注重 合规 性和 业务 风险控 制。 加强 对基 金运 作 的内部 操作 风
险控制、保障 基金份额 持 有人的利益始 终是公司 制 定各项内部制 度、流程 的 指导思想。 公司监察
稽核部门对公 司遵守各 项 法规和管理制 度及公司 所 管理的各基金 履行合同 义 务的情况进 行核查,
发现问题及时 提出改进 建 议并督促业务 部门进行 整 改,同时定期 向监管部 门 、公司管理 层及上级
公司出 具相 关报 告。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内部监 察稽 核主 要工 作如 下:
(一)规范员 工行为操 守 ,加强职业道 德教育和 风 险教育。公司 通过对新 员 工集中组织岗 前
培训、签署《 个人声明 书 》等形式,明 确员工的 行 为准则,防范 道德风险 。 并在具体工 作中坚持
加强法 规培 训, 努力 培养 员工的 风险 意识 、合 法合 规意识 。
(二)完善公 司制度体 系 。公司一方面 坚持制度 的 刚性,不轻易 改变、简 化 已确立的流程 。
要求从一般员 工、部门 经 理到业务总监 ,每个人 都 必须清楚自己 的权力和 职 责,承担相 应责任。
另一方面,伴 随市场变 革 和产品创新, 公司的业 务 和管理方式也 发生着变 化 。在长期的 业务实践
中,公司借鉴 和吸收海 外 股东、国内同 行经验, 在 符合公司基本 制度的前 提 下,根据业 务的发展
不时调整。允 许各级员 工 在职责范围内 设计和调 整 自己的业务流 程,涉及 其 它部门或领 域的,由
相应级别的负 责人在符 合 公司已有制度 的基础上 协 调和批准。公 司根据法 律 法规的变化 、监管要
求和业务情况 不断调整 和 细化市场、营 运、投资 研 究各方面的分 工和业务 规 则,并根据 内部控制
委员会 和监 察稽 核部 门提 出的意 见、 建议 调整 或改 善了前 、中 、后 台的 业务 流程。
(三) 有重 点地 全面 开展 内部审 计稽 核工 作。2013 年, 监 察稽 核部 门按 计划 对公司 营运 、 投
资、 市场 部门 进行 了业 务审计 , 加强了 防控 内幕 交易等行 为的 稽核 力度 ; 并与相关 部门 进行 沟通 ,
形成后 续跟 踪和 业务 上相 互促进 的良 性循 环, 不断 提高工 作质 量。
在今后的工作 中,本基 金 管理人将继续 坚持一贯 的 内部控制理念 ,完善内 控 制度,提高工 作
水平, 努力 防范 和控 制各 种风险 ,保 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合法 权益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基金管 理人 在报 告期 内对 旗下基 金估 值过 程中 , 公 司 内部参 与估 值流 程的 各方 职责分 工如 下 :
(一) 、 基金 会计 : 根 据 《 基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对基金 日常 交易 进行 记账 核算, 并对 基金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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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品 种进 行估 值。
(二) 、 量 化投 资部 : 对特 殊品种 或由 于特 殊原 因导 致投资 品种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的情 况下 , 根
据估值委员会 对停牌股 票 或异常交易股 票估值调 整 的方法(比如 :指数收 益 法)进行估 值,并在
估值时 兼顾 考虑 行业 研究 员提供 的根 据上 市公 司估 值模型 计算 的结 果所 提出 的建议 或意 见。
(三) 、 估 值委 员会 : 定期 评价现 行估 值政 策和 程序 , 在 发生 了影 响估 值政 策 和程序 的有 效性
及适用性的情 况后及时 修 订估值方法。 基金在采 用 新投资策略或 投资新品 种 时,评价现 有估值政
策和程 序的 适用 性。
(四) 、 必 要时 基金 经理 就 估值模 型及 估值 方法 的确 定提出 建议 和意 见, 但由 估值委 员会 做最
终决策 。
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的人 员 均具备估值业 务所需的 专 业胜任能力, 参与估值 流 程各方之间不 存
在重大 利益 冲突 。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华宝兴 业增强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托 管过程中,严 格
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 任 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华宝兴业 增 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的管理人—— 华宝兴 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在华宝兴业 增强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 资 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 、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问题上,不 存在任何 损 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 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格按 照基金合 同 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 内 ,华宝兴业增 强收益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 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华宝兴 业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和 披露的华宝兴 业增强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 2013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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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进行 了核 查, 以上 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保留意 见 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 通 过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
审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华宝 兴业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1,415.35 1,199,778.81
结算备 付金
361,370.33 221,280.10
存出保 证金
30,829.99 250,000.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2,238,400.00 78,848,566.60
其中: 股票 投资
2,544,307.50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9,694,092.50 78,848,566.6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100,00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326.22 -
应收利 息
578,599.76 947,587.9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2,092.50 110,476.12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4,404,034.15 81,577,689.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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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9,299,866.05 17,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1,890.30
应付赎 回款
108,417.71 305,607.09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2,645.47 32,497.00
应付托 管费
7,548.49 10,832.3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6,753.91 10,523.04
应付交 易费 用
94,289.03 18,871.80
应交税 费
1,319,514.44 1,091,598.70
应付利 息
20,449.26 6,316.81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25,048.28 550,366.75
负债合 计
11,004,532.64 19,038,503.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9,965,224.84 58,832,622.39
未分配 利润
3,434,276.67 3,706,563.3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3,399,501.51 62,539,185.7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4,404,034.15 81,577,689.55
注:报 告截 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华宝 兴业 增强 收益 A 份额参 考净 值 1.0954 元,份 额总 额
22,243,339.94 份; 华宝 兴业增 强收 益B 份额 参考 净值1.0741 元,份 额总 额 17,721,884.90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华宝 兴业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 1 月1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2,633,097.21 7,027,623.81
1.利息 收入
2,520,191.42 3,059,493.7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5,791.95 44,294.61
债券利 息收 入
2,391,437.86 3,015,199.0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12,961.61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失 以 “-”填 列)
2,107,936.27 434,411.8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55,988.21 -159,516.91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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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 资收 益
1,448,859.84 584,966.9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3,088.22 8,961.75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010,950.87 3,526,965.7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5,920.39 6,752.55
减:二、费用
1,171,658.01 1,573,550.71
1.管 理人 报酬
327,333.09 446,627.78
2.托 管费
109,111.12 148,875.90
3.销 售服 务费
103,316.27 146,286.52
4.交 易费 用
168,236.20 43,340.39
5.利 息支 出
320,429.88 465,302.0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20,429.88 465,302.02
6.其 他费 用
143,231.45 323,118.1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461,439.20 5,454,073.10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461,439.20 5,454,073.10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华宝 兴业 增强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8,832,622.39 3,706,563.35 62,539,185.7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461,439.20 1,461,439.2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18,867,397.55 -1,733,725.88 -20,601,123.43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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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32,396,283.76 3,120,153.65 35,516,437.41
2.基金 赎回 款 -51,263,681.31 -4,853,879.53 -56,117,560.84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9,965,224.84 3,434,276.67 43,399,501.5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6,310,349.44 -984,398.80 85,325,950.6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5,454,073.10 5,454,073.1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7,477,727.05 -763,110.95 -28,240,838.0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1,787,196.10 579,194.21 22,366,390.31
2.基金 赎回 款 -49,264,923.15 -1,342,305.16 -50,607,228.3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8,832,622.39 3,706,563.35 62,539,185.7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黄小 薏______
______ 向辉______
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计机 构负 责人
张幸骏____
7.4 报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本基 金”) , 系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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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以 下简 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监 许可[2008]1294 号文 《关 于核 准华 宝兴 业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申请 的批 复》 的 核准 , 由 华宝 兴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作 为发 起人 于2009 年1 月5
日至 2009 年 2 月 13 日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募集 期结 束经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验证 并 出
具安永 华明 (2009)验字 第 60737318_B01 号验资 报告后 , 向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金备 案材 料。 基金
合同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正式 生效 ,设 立时 募集 的扣除 认购 费后 的实 收基 金(本 金) 为人 民币
2,257,644,988.35 元, 在募集期 间产 生的 活期 存 款利息为 人民 币 563,394.90 元,以 上实 收基 金
(本息 )合 计为 人民 币 2,258,208,383.25 元, 折合 2,258,208,383.25 份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 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为华宝兴业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注册 登记机构
为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公司债券 、企业债 券 、可转换债券 、
短期融资券、 金融债、 资 产支持证券、 国债、央 行 票据、债券回 购、股票 、 权证,以及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 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本 基 金投资于债券 等固定收 益 类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 投资于 股票等权 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超过基 金资 产的 20% ; 现金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5% 。 本基 金可通过 投资 首次 发行 股票 、 增发 新股 、 可转换
债券转股票以 及权证行 权 等方式获得股 票,也可 直 接从二级市场 买入股票 。 本基金可通 过参与可
分离转债申购 而获得权 证 ,也可直接从 二级市场 买 入权证。如法 律法规或 监 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
投资的 其他 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 整体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收益 率×100%。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 业 会计准则” )编制,
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 核 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也 参 考了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 业 协会制定的 《证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监 会制 定的 《关 于 进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
见》 、 《关于证 券投资基 金 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估 值 业务及份额 净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内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披 露》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 《证 券投 资基 金参 与股指 期货 交易 指
引》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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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3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 以及 2013 年度的 经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 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 《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金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主要 包 括股票投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系权证 投资 ) ;
(2)金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1 页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 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 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 另一方( 转入
方); 本 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股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债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权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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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回购协 议
基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 封 闭式回 购) , 以成 本列 示 , 按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提 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 在公平交 易 中熟悉情况的 交易双方 自 愿进行资产交 换或者债 务 清偿的金额。 本
基金的公允价 值的计量 分 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 是 本基金在计量 日能获得 相 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
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 价 为依据确定公 允价值; 第 二层次是本基 金在计量 日 能获得类似 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 或相同或类似 资产或负 债 在非活跃市场 上的报价 的 ,以该报价 为依据做
必要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 第三层次是本 基金无法 获 得相同或类似 资产可比 市 场交易价格 的,以其
他反映市场参 与者对资 产 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 参 数为依据确定 公允价值 。 本基金主要 金融工具
的估值 方法 如下 :
1)股票 投资
(1)上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通的股 票按估值 日 该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的 收 盘价估值。估 值日无交 易 的但最近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未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A.送股、转增 股、公开 增 发新股或配股 的股票, 以 其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证券估值日 的
估值方 法估 值;
B.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 ,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 靠 计量公允价值 的
情况下 ,按 其成 本价 计算 ;
首次公开发行 有明确锁 定 期的股票,同 一股票在 交 易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 券 交易所挂牌的 同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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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C.非公 开发 行有 明确 锁定 期的股 票的 估值
本基金 投资 的非 公开 发行 的股票 按以 下方 法估 值:
a.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低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b.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交易的同一 股票的市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取得成本时 ,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债券 投资
(1) 证 券交 易所 市场 实行 净 价交易 的债 券按 估值 日收 盘价估 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的 但最近 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 变 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 生 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 件 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
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 大 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 生 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事件,可参 考类似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 变 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 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 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 净价进行 估 值。估值日无 交易的但 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 影响证券 价 格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 交易日债券收 盘净价估 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
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 或 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 响 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 可 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 证 据表明最近 交易市价
不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 值,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价 值;
(3)未上市 债券 、交 易所 以 大宗交 易方 式转 让的 资产 支持证 券,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4) 在 全国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交易的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等固 定收 益品 种,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值 ;
3)权证 投资
(1)上市流 通的 权证 按估 值日该权 证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收盘价 估值 。 估值日 无交 易的但最 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 发 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 事 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大事 件, 可参考 类似 投资品种 的 现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价 , 确定公 允价 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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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 按成 本计 量;
(3)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4)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2) 、3) 中的相 关原 则进行估 值;
5)其他
(1)如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述 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金 融资 产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2)如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 项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实 现收 益/( 损失)占基金净值 比例 计算 的
金额。未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 未实现利
得/(损失)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 计算的 金额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确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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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 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 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股票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6)债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总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失) 于卖出权证成 交日确认 , 并按卖出权证 成交金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 入
账;
(8)股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 公 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交易 性 金融资产、 交
易性金 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形 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0)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0.6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A 类基 金不收取 销售服 务费,B 类基 金的基金销 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B 类 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40%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
(4)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支 出 , 按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计 提;
(5)其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实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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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 红条 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 年 收益分配次数 最多为 6 次 ,全年分配 比
例不得 低于 年度 可供 分配 收益 的10% ,若 《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3 个月可 不进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 基金份额 净 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 行 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 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 分红 ;
(3)基金投 资当 期出 现净 亏损,则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4)基金当 年收 益应 先弥 补上一年 度亏 损后 ,才 可进 行当年 收益 分配 ;
(5)基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6)由于本 基金 分为 A 类基金份 额和 B 类基 金份 额 ,各基 金份 额类 别对 应的 可分配 收益 将有
所不同 ;同 一基 金份 额类 别内的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分 配权 ;
(7)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部报 告
无。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无。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3‰调整 为 1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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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整由 出让 方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 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 、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收 入时 代扣 代 缴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 利
息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证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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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按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
业”)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华宝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华宝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yxor Asset
Management S.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宝钢集 团有 限公 司(“ 宝钢集团”) 华宝信 托的 最终 控制 人
华宝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华宝证 券”) 受宝钢 集团 控制 的公 司
华宝投 资有 限公 司(“ 华宝投资”) 受宝钢 集团 控制 的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位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 费
327,333.09 446,627.7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93,465.00 129,274.56
注: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60%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60%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于次 月前 2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付日 期顺 延。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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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 费
109,111.12 148,875.90
注: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20%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
债券 A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
债券 B
合计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4,377.60 4,377.6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工商银 行”)
- 60,953.07 60,953.07
合计 - 65,330.67 65,330.6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
债券A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
债券 B
合计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工商银 行”)
- 88,336.40 88,336.40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5,828.39 5,828.39
合计 - 94,164.79 94,164.79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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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取 销售 费, 本基 金B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率 为0.4%,本 基
金销售服务费 将专门用 于 本基金的销售 与基金份 额 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 人 将在基金年 度报告中
对该项 费用 的列 支情 况作 专项说 明。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0.4%年费率 计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40% /当年天 数
H 为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 人 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销售 服务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 性支取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与关 联方 进行 的银 行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A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545,288.54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27,150.06 63,497.8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485,841.06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86,597.54 63,497.82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39% 0.36%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A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545,288.54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545,288.54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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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82% -
注: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本基 金适用 的认(申) 购/ 赎回 费 率按照 本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的规定 执行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期 末及 上年 度末 无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 51,415.35 9,653.76 1,199,778.81 34,462.00
注: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须作 说明 的其 他关联 交易 事项 。
7.4.9 期 末(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因认 购新发/增发证 券而 于期 末持有的 流 通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人 民币 9,299,866.05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300328 13 进出 28 2014-01-06 95.01 100,000 9,501,000.00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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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0 9,501,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无交 易 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因 此 没有在交易所 市场债券 正 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
的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7.4.10.1.1 不以公 允价 值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7.4.10.1.2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7.4.10.1.2.1 金融 工具 公允价值 计量 的方 法
根据在 公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 值层级 可分 为 :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级:直 接(比如取 自 价格)或间接(比 如根据价 格推算的)可观 察到的、 除 第一层级中 的
市场报 价以 外的 资产 或负 债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级: 以可 观察 到的 市 场数据 以外 的变 量为 基础 确定的 资产 或负 债的 输入 值(不可观 察输
入值) 。
7.4.10.1.2.2 各层 次金 融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3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级 的余 额为 18,535,900.00 元,属 于第 二层级的 余额 为 34,802,500.00 元, 无第 三层 级
的余额 。
于 2012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级 的余 额为 73,886,566.60 元, 属于 第二 层级的余 额为 4,962,000.00 元, 无第三 层级 的
余额。
7.4.10.1.2.3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动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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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括涨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行等情 况, 本基金 分别 于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 股 票和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 入 第一层级;并 根据估值 调 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
输入值 对于 公允 价值 的影 响程度 ,确 定相 关股 票和 债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 级或第 三层 级。
7.4.10.1.2.4 第三 层次 公允价值 余额 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0.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于 2014 年3 月27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544,307.50 4.68
其中: 股票 2,544,307.50 4.6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9,694,092.50 72.96
其中: 债券 39,694,092.50 72.9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1,100,000.00 20.4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12,785.68 0.7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652,848.47 1.20
8 合计 54,404,034.15 100.00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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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98,000.00 1.84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746,307.50 4.0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44,307.50 5.86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410 广联达 29,945 943,267.50 2.17
2 300315 掌趣科 技 28,000 803,040.00 1.85
3 300205 天喻信 息 24,000 798,000.00 1.84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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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205 天喻信 息 7,660,655.08 12.25
2 002230 科大讯 飞 3,377,973.56 5.40
3 300070 碧水源 3,186,551.00 5.10
4 300017 网宿科 技 3,073,463.00 4.91
5 600028 中国石 化 2,820,013.24 4.51
6 601169 北京银 行 2,026,700.00 3.24
7 601857 中国石 油 1,989,022.46 3.18
8 300315 掌趣科 技 1,968,908.00 3.15
9 300039 上海凯 宝 1,915,034.58 3.06
10 002450 康得新 1,858,520.90 2.97
11 300058 蓝色光 标 1,826,293.80 2.92
12 002400 省广股 份 1,328,887.12 2.12
13 300251 光线传 媒 1,295,092.49 2.07
14 600036 招商银 行 1,152,800.00 1.84
15 600284 浦东建 设 1,134,188.00 1.81
16 002024 苏宁云 商 1,121,902.00 1.79
17 002415 海康威 视 1,110,406.25 1.78
18 600109 国金证 券 1,080,273.00 1.73
19 601628 中国人 寿 1,067,512.74 1.71
20 002456 欧菲光 1,022,477.74 1.63
注:买 入金 额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205 天喻信 息 7,488,496.53 11.97
2 002230 科大讯 飞 3,530,420.04 5.65
3 300070 碧水源 3,352,320.31 5.36
4 300017 网宿科 技 3,182,622.00 5.09
5 600028 中国石 化 2,743,000.00 4.39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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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01857 中国石 油 1,986,220.15 3.18
7 300058 蓝色光 标 1,942,405.48 3.11
8 601169 北京银 行 1,913,378.71 3.06
9 002450 康得新 1,893,672.95 3.03
10 300039 上海凯 宝 1,854,709.00 2.97
11 300315 掌趣科 技 1,436,606.00 2.30
12 002400 省广股 份 1,284,151.03 2.05
13 300251 光线传 媒 1,273,028.90 2.04
14 600663 陆家嘴 1,123,546.00 1.80
15 600036 招商银 行 1,116,800.00 1.79
16 600109 国金证 券 1,080,702.41 1.73
17 601628 中国人 寿 1,058,233.12 1.69
18 002415 海康威 视 1,047,600.00 1.68
19 002024 苏宁云 商 1,021,743.14 1.63
20 002241 歌尔声 学 966,000.00 1.54
注:卖 出金 额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55,981,112.86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53,881,186.81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不包 括相 关交 易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3,702,500.00 54.6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3,702,500.00 54.61
4 企业债 券 15,989,529.50 36.8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2,063.00 0.00
8 其他 - -
9 合计 39,694,092.50 91.46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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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0328 13 进出 28 100,000 9,501,000.00 21.89
2 130240 13 国开 40 100,000 9,202,000.00 21.20
3 130201 13 国开 01 50,000 4,999,500.00 11.52
4 126017 08 葛洲债 36,500 3,550,355.00 8.18
5 122941 10 镇城投 29,990 2,926,724.10 6.74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基金管理人没 有发现本 基 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 发 行主体在报告 期内被监 管 部门立案调查 ,
也没有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无证 券投 资决 策程 序需 特别说 明。
8.11.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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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0,829.9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326.2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78,599.76
5 应收申 购款 32,092.5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52,848.47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18 国电转 债 2,063.00 0.00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华宝
兴业
增强
收益
债券A
979 22,720.47 86,597.54 0.39% 22,156,742.40 99.61%
华宝
兴业
736 24,078.65 63,497.82 0.36% 17,658,387.08 99.64%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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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
收益
债券B
合计 1,715 23,303.34 150,095.36 0.38% 39,815,129.48 99.62%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华宝兴 业
增强收 益
债券A
158,874.22 0.7143%
华宝兴 业
增强收 益
债券B
111,120.90 0.6270%
合计
269,995.12 0.6756%
注: ( 一)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持 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量 的数 量区 间:
10 万份至 50 万份( 含)
( 二) 该只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持有 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的 数量 区间 :0 至 10 万份( 含)
附:数 量区 间为 0、0 至10 万份 (含 ) 、10 万份至 50 万份 (含 ) 、50 万份至 100 万份( 含) 、100
万份以 上。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A
华宝兴 业增 强收
益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2 月17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615,728,987.54 1,642,479,395.71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9,958,410.89 28,874,211.5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份额 15,806,425.69 16,589,858.07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23,521,496.64 27,742,184.67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2,243,339.94 17,721,884.90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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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人 事变动
(1)2013 年5 月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发布 高级 管理 人员变 更公 告, 常务副 总经理谢 文杰 因工
作变动 ,自 2013 年5 月24 日起 不再 担任 常务 副总 经理的 职务 。
(2)2013 年 8 月 8 日,基金管 理人 发布 高级 管理 人员变 更公 告, 公司 总经 理裴长 江先 生因
个人原 因, 自2013 年7 月31 日起 不再 担任 总经 理职务, 由黄 小薏 女士 代任 。
(3)2013 年 9 月 27 日 , 基金管 理人 发布 高级 管理 人员任 职公 告, 黄小 薏女 士自 2013 年 9
月24 日起 正式 担任 公司 总 经理。
2、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资 产和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在 报告 期内未 发生 变更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基金管 理人 为本 基金 聘任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在本 报告 期的审 计报 酬 为50,000.00 元人 民币。 目
前该会 计师 事务 所向 本基 金提供 的审 计服 务持 续期 限为: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2009 年 2 月 17
日)起 至本 报告 期末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1、基金管 理人 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收到 证监 会上 海稽查局 编号 为沪 调查 通字[2013]-2-023
号的调 查通 知书 , 该通 知书内容 为:“ 因调 查需 要,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券法 》 的有 关规 定,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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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决 定对 你司 所管 理的 基金在 交易‘盛运股 份’ 中涉嫌 违反 《 证券 法》 的 有关行 为进 行立 案 调
查,请 予以 配合 。”
据公司 了解 ,该 调查 通知 书所涉 及的 基金 和行 为为 新兴产 业基 金于 2011 年 2 月期 间的 交易
行为, 该交 易行 为对 该基 金投资 人利 益未 造成 损失 。
目前, 案件 调查 工作 已结 束。截 至报 告披 露日 尚无 结论。
2、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的高 级管 理人 员 未有受 到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
3、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未有 受到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申银万国 1 74,703,044.14 68.00% 67,965.85 67.98% -
国泰君安 1 35,159,255.53 32.00% 32,009.02 32.02% -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 、基 金管 理人 选择 交易单元 的标 准和 程序 如下 :
(1) 选择标 准: 资力 雄厚 , 信誉 良好, 注册 资本 不 少于5 亿元 人民 币; 财务 状况良 好, 各项 财务
指标显示公司 经营状况 稳 定;经营行为 规范,最 近 两年未因重大 违规行为 受 到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
人民银 行处 罚; 内部管 理规范 、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作高 度保 密的 要求 ;
具备基金运作 所需要的 高 效、安全的通 讯条件, 交 易设施符合代 理本基金 进 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 提供全面 的 信息服务;研 究实力较 强 ,有固定的研 究机构和 专 门的研究人 员,能及
时为本基金提 供高质量 的 咨询服务,并 能根据基 金 投资的特定要 求,提供 专 门研究报告 ;适当的
地域分 散化 。
(2) 选择 程序: (a )服 务 评价; (b) 拟定 备选 交易 单元; (c)签约 。
2、本 期交 易单 元无 变动 。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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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申银万国 27,743,193.96 9.97% - - - -
国泰君安 250,575,313.30 90.03% 580,300,000.00 100.00% - -
海通证券 - - - - -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