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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保本(720003)

财通保本: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 页 共 48 页 
 
 
 
 
财通 保本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2013年12 月31日 
 
 
 
 
 
 
 
 
 
 
 
 
 
 
 
 
 
 
 
 
 
 
 
 
基金 管理人:财 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 日期:2014年3 月29 日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8 页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0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8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称 财通保本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720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2,291,571.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在保障本金安全的 前提下, 力争在保本周期内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各类金融工具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 其中债券(可转换债券除外)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属于 安全资产,可转换债券、股票、权证等资产属于风险 资产。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 根据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和时 间不变性投资组合 保险策略 (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即资产配 置策略;第二个层面,分别针对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 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每个保本周期开始日(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为基金成 立日)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 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 险收益品种。 2.3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 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8 页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黄惠 赵会军 联系电话 021-688866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c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95588 传真 021-68888321 010-66105798 2.4 信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指 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 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3年 2012年12月20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2012年 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028,200.71 294,903.70 本期利润 -3,803,120.90 294,903.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22 0.000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0% 0.10%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29 0.00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8,778,009.39 346,836,830.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7 1.00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8 页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 年12 月20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 月31日的数 据。 3.2 基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3.05% 0.26% 1.09% 0.01% -4.14% 0.25% 过去六个月 -0.70% 0.22% 2.20% 0.01% -2.90% 0.21% 过去一年 -1.40% 0.20% 4.40% 0.01% -5.80% 0.19%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2年12月20 日-2013年12月31日) -1.30% 0.20% 4.55% 0.01% -5.85% 0.19% 注 :(1)上 述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为: 每个 保本周期开始日 (在第 一个保本周期内为基金成立日) 中 国人民 银行确定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 与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 益 率变 动的比较 财通保本 混 合型发起 式 证券投资 基 金 份额累计 净 值增长率 与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历 史走势对 比 图 (2012年12 月20日-2013 年12月31日)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8 页 财通保本混合发起 基金基准 2012-12-20 2013-02-19 2013-04-10 2013-06-03 2013-07-25 2013-09-12 2013-11-11 2013-12-31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0.5% -1% 注:(1 )本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 年12月20日;


(2 )本基金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40%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他资产占基 金资产: ≥60%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5% ; 权证占基金资产: ≤3% 。 本基金的 建 仓期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6 月20日, 截至 建仓期末 和 本报告期 末 , 基金的 资产 配置符合 基 金契约的 相 关要求。 3.2.3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 值增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的比 较 财通保本混合发起 基金基准 2012 年 2013 年 4% 3.5% 3% 2.5% 2% 1.5% 1% 0.5% 0% -0.5% -1% 注 :(1 ) 本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 年12月20日 , 合同生效 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不按整个 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2 )本基金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占基金资产:≤40%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他资产占基 金资产: ≥60%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 ≥5% ; 权证占基金资产: ≤3% 。 本基金的 建 仓期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6 月20日, 截至 建仓期末 和 本报告期 末 , 基金的 资产 配置符合 基 金契约的 相 关要求。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8 页 3.3 过去 三年基 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2年12月20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 未 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金 管理人 及基金经理 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 。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 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 持有人利益至上" 的核心价值观,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 在公募 业务方面, 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 逐步 建立起 覆盖各种投资标的、 各 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 获得一 定市场口碑; 公司将特 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 形成玉 泉系列、 富 春系列、 永 安系列等多个子品 牌, 产品具有追求绝对收益、 标的 丰富、 方案 灵活等特点, 为机构客 户、 高端个 人客 户 提供个性化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80余人, 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 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 以上。 通过提供多维度、 人性化的客户服务, 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 通 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 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 公司将以专业的投 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 基金经理助 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曹丽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2年12月 20日 2013年12月 30日 6年 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 系博士。历任新加坡大华 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助理经 理,新加坡渣打银行信用 衍生品模型分析员,香港 巴克莱银行信用衍生品产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8 页 品交易设计员, 首尔 HanaDaeTooSecurities 派 生商品数量交易人员。 赵媛媛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2年12月 20日 - 7年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 士。历任中宏保险投资部 权益投资经理, 联合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宏观策略研 究员,国泰基金策略研究 员。2011年加入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 部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 邵骏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公 司固定 收益部 副总监 2013年10月 15日 - 9年 厦门大学硕士。 9年证券从 业经验。曾任职于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发 行承销经理、投资经理等 职务,具备丰富的研究与 投资经验。 2013年8月加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就职于固定收益部,任 部门副总监、基金经理。 注:(1 )基 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 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 离职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议确 定的解聘日期; (2 ) 非首任基金经理, 其" 任职日期" 和" 离任日期" 分 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 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报 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 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 在 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没有 发生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报 告期内公平 交易情况的 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 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8 页 系, 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 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 确保投资、 研究 、 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 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 实行集中交易, 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 保在场内、 场外各类交易中, 各投 资组合都享有公平 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 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 选库, 在此 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 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 在 公用备选库的基础 上, 各投资 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 投资 风格、 投资 范围和关联交易限 制等,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 具体的投资组合。 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 权限明晰的基础上, 形成信息公开、 资 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 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 保证公 平交易的严格执行。 对 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 事中和 事后等环节, 特殊情况 会经过 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 会定期针 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 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本公司现行公平交易制度主要内容附录如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有关授 权、 研究分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业务管理, 保证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 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企业年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 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第五条 本制度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 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而制订。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 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 、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 等投 资 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 公司应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 结构, 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 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 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8 页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 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 时, 应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 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第九条 公司研究员负责各行业上市公司的调研及研究报告的撰写,采用客观的研 究方法, 任 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 避免主 观臆断, 严 禁利用 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公司内部建立信息公开、 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内部研究报告由行业研究 员上传公司研究平台, 各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同一时间接收到同样的研究信息及个股评 估, 对自身管理的组合做出适当的投资决定, 不存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全面的 情况。 第十条 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 备选库建立、 维护程序。 在全公司适用股票、 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 根据不同投资组 合 的投资目标、 投资风格 、 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按 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 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投 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 组合。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 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 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即投资组合经理应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 和投资策略, 制定客观、 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 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交易决策, 以保 证 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十四条 公司要求投资组合经理承诺并落实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特定资产管理合 同及公司有关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审慎勤勉, 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 不受他人干预, 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 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 合法利益,并按照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五条 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保障集中交易 部的独立性与保密性,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同 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 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十六条 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 易分配原则为“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 。 第十七条 严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 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但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8 页 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可以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第十八条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 配至交易员执行。 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应保证不 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 完成。 第十九条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 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 会自动提 示交易 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该模式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组合的指令有效价格范围内, 系统能最大限度保证参加公平交易的各投资组合所买入或卖出投资对象的价格接近。 各 投资组合参加公平交易委托数量按照各投资组合中尚未执行指令部分的委托数量占公 平交易委托总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各投资组合指令在无交易员人为干预的情况下, 各自 在交易所完成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 公司要求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绝对公平交 易执行。 即同一投资组合经理如需下达同一只投资对象的买卖交易指令时, 其所管理投 资组合的所有有关指令必须是同时间、 同限价批量下达, 但数量可以按投资组合的规模 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一条 公司要求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对其名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进行相对公平 交易执行。即不同的投资组合经理基于平等的信息知晓权和所管理投资组合的个别情 况, 分别独立做出对某一投资对象的投资决策, 故下达指令的时间、 限价都会有所不同。 但由于是共同享有同一信息来源, 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在同一天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买 卖交易指令应为同向交易, 限价范围比较接近但可以不同, 指令的数量也可按组合的规 模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二条 投资组合经理不得为了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在交易日14:50-15:00 间 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 如因为申购、 赎回或合规控制的要求需在交易日14: 50-15: 00 间 下达交易所投资指令, 投资经理必须使用录音电话通知集中交易部相关情况, 并于当日 收盘后及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和投资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 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公司在 获配额度确定后, 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申购价格相同的 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集中交 易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 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申购结果产生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价格与数量等要素。 第二十四条 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交易,申购获配的证券数 量由投资交易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8 页 第二十五条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按照公司已建 立的相应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确保投资管理和交易 管理业务的合法合规和公平诚信,公司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根据监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主要的异常交易类型包括: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 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 易行为等。 (一)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根据能够影响股价和投资者投资行为的 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投资的行为; (二) 涉嫌市场操纵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致使证 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的价格水平, 或者致使证券交易量发生异常或形成虚拟 的交易量水平。其主要的类型包括: 1、连续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 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 联合或者连续进行买卖,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 行为; 2、约定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相互串通,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 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虚假申报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 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行为; 4、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计算相关证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 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 通过 拉抬、 打压 或锁定手段, 操纵相关 证券的参考价格或 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行为; 5、尾市交易操纵。即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即将收市时,通过拉抬、打压或锁定 手段,操纵证券收市价格的行为。 (三)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是指公司管理的同一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 交易、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等存在利益输送和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涉嫌内幕交易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投资组合经理或者研究人员获得的是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 证券的市场价格和投资者行为有重大影响的而又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 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行为主要依据该信息, 无其他充足、 深入的研究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连续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就同一证券大 笔下单、 连续下单或者密集下单 (如多个组合同时下单) , 造成证券交易价格波动达 到 一定幅度;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8 页 (二)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进行巨额交易量的申报,且申报 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成交价格达到一定幅度; (三)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 交易,造成证券交易价格发生明显波动达到一定幅度; (四)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可进行T+0 交易的市场中在同 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五)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大宗交易中进行涉嫌虚假申报 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六) 公司管理的单个投资组合或多个投资组合在银行间债券交易等议价交易中 的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同期市场平均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 约定交易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 第三十一条 虚假申报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在一个交易日 内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 是指某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 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 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第三十二条 特定时间价格操纵和尾市价格操纵的界定标准主要为:在计算相关证 券的参考价格或结算价格或参考价值的特定时间,如证券交易所收市前的十分钟时间, 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以高于市价的价格发出买入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上涨, 或者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发出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下跌, 或者通过 发出买 入或者卖出申报致使证券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十三条 涉嫌利益输送的投资交易行为的界定标准主要为: (一)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以对方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或者在银行 间债券交易市场等议价市场上通过第三方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二) 公司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存在就同一 证券的无合理理由的反向交易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界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 具体包括: (一) 各交易所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公司可能参与的异常交易行为: 1、 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 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 2、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3、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 方的交易; 4、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5、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8 页 6、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 7、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8、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 9、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 10、其他经交易所或托管银行电话、书面提示的交易异常行为。 (二)银行间询价交易包括的异常交易行为: 1、交易对手异常:指交易对手超出交易对手库范围、与信用级别较低的交易对手 进行大额交易、与丙类账户进行交易; 2、交易价格异常:指回购利率异常和现券交易价格异常。回购利率异常指回购利 率偏离同期公允回购利率(可参考中债登网站提供的回购利率数据)30bp 以上, 现券交易价格异常指根据交易价格推算出的收益率偏离同期公允收益率 (根 据影子定价标准确定)30bp 以上(一年期以上债券为50bp); 3、同日反向交易:指当天买卖同一债券品种且价格相同(或造成亏损)的交易、 当天进行利率相同(或造成亏损)的正逆回购交易等。 (三)其他涉嫌进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1、关联交易行为; 2、投资于禁止或者限制的投资对象; 3、与受限或禁止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4、采用可能显著影响市价的交易方式; 5、可能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 6、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或公司内部的投资分析明显不符的交易行为。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十五条 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包括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事后监控三个环节。 第三十六条 事前监控是指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进行风险监控参数设置及风险监控参 数调整,此项工作由风险管理部负责。 第三十七条 在新投资组合成立并开始运作前,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资产管 理合同、 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决定, 风险管理部应及时编制 《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 , 经督察长批准后进行设置。 第三十八条 《风险控制参数设置表》应包括政策性指标、契约性指标、内部监控 指标三个方面。 政策性 指标、 契约 性指标必须与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 和各类资产管理合 同的相关规定严格一致。 非因法律 法规、 监管 政策和资产管理合同发生调整和变化, 风 险管理部部不得接受任何关于取消、 放宽政策 性指标、 契 约性指标的要求。 对于 内部监 控指标, 公 司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放开监控、 放宽监控程序的, 风险 管理部应在严格审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8 页 核程序完整性、有效性的前提下执行放开、放宽监控的操作。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日常交易中系统自动触发的限制性投资交易行为予以 监控和报告。 第四十条 事中监控是指投资交易过程中对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控,包括指令时间、 价格、 数量等方面。 集中交易部负有对系统无法识别和限制的异常交易进行监控和报告 的职责。 第四十一条 事后监控包括公平交易分析、交易情况稽核两项内容,分别由风险管 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 第四十二条 集中交易部在收到下述情形之一的投资指令时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和报告制度。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后,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暂停执行: (一)交易所投资指令当日累计数量已达到所投资股票当日成交量的50% 的; (二) 交易所投资指令下达时间距离收市10 分钟以内的; (三) 短时间内针对同一证券频繁下达指令或者频繁撤销指令的; (四) 同一投资组合经理投资某一证券,对其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各投资组合 下达投资指令时,存在不合理时间或价格差异; (五) 议价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股东、 投资组合托管人或其重大利益关联方、 议价交易对手库以外的交易对象; (六) 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时, 投资指令价格偏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5% ( 含)以 上的; (七) 其他可能影响到公平交易或可能发生利益输送的。 第四十三条 涉及异常交易的投资指令,由集中交易部要求指令下达人填写《特殊 交易需求申请审批表》 , 指令下达 人做出合理性解释, 经 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集中 交易部、 风 险管理部备案。 审核流 程中任一人员认为有必要的, 应当 要求其他相关人员 提供意见。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 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 相关 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 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 同时对不同投资组 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相关投资 组合经 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8 页 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 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四十八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健全相关 业务记录,确保投资交易公平性的可稽核性。 第四十九条 投资交易行为稽核工作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 投资交易系统风险控制参数的健全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 投资指令、指令分配、交易执行的合法合规性; (三) 公平交易分析工作及相关专项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十条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稽核工作应反映在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 以及相关专项稽核报告中。 第五十一条 督察长负责对整个投资交易业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情况实 施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在监控过程中集中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一旦发现异常交 易, 应立即 向公司督察长、 分管副 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 并及时采取相关的控制和改进 措施。 第五十三条 经报告的异常交易行为,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 部应查明该事项的发生过程、发生原因、责任人、处理建议,形成报告后报送督察长、 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交易价差是指不同投资组合在相同的 时间段内同买或者同卖一只股票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差异。 第五十五条 交易价差分析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 分别计算各个投资组合同期、同方向交易的某只股票的交易均价,然后比 较各自均价差异,再将发生的所有差异进行汇总分析; (二) 模拟计算各投资组合之间溢价金额大小,分析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部建立分析交易价差的信息系统,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和不同 类别投资组合之间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尤其 是对于那些与其他投资组合收益率存在明 显差异的投资组合重点进行交易价差分析。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 债券) 的 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 间内、 不同时间窗内 ( 如日内、3 日内、5 日 内) 公司管 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 的 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由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 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 应重新 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并在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8 页 第五十八条 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 对异 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其中, 如 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 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在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 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并在公司整体公平 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参考交易所和托管银行的提示进行信息披露。 4.3.2 公平交易 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 和 《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的规定, 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 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 则 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 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 本报告期内, 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 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 (短期国 债回购交易除外) 的情 况, 也未发 生影响 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本期进行的非集中竞价交易为参与股票定向增发, 其过程严格遵循相关程序,申购和分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 事中严密监控, 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 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 市场成交比例、 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 本期内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 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 人对报 告期内基金 的投资策略 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 析 2013年4季度经济增速略弱于3季度0.1个百分点,为7.7% 。其中,投资和消费增速 相对稳定,分别维持在19.86% 和13.53% ;出口增速为7.53% ,较3季度的4% 有恢复性增 长。 进口增 速维持小幅回落趋势, 四季度降至7.07%。四 季 度CPI 同比增速为2.9%,仍 处 于较低水平。 资金面上 , 本季度央 行金融去杠杆态度坚决, 实行中性 偏紧的货币政策导 致市场流动性持续偏紧, 此外投资者的悲观情绪一直蔓延至今, 资金利率持续震荡上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采取了谨慎稳妥的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以配置为主, 在控 制仓位的基础上积极发现个券的配置价值, 同 时保持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资产配置方 案。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8 页 4.4.2 报告期内 基金的业绩 表现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单位净值为0.987元, 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0.987 元。报告期内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9%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414bp。 4.5 管理 人对宏 观经济、证 券市场及行 业走势的简 要展望 我们预计,2014年中国宏观经济将保持稳中趋降的态势。 从供给角度看, 我国的人 口红利拐点将至, 劳动力水平将有所下降; 资产投入无论是从总量还是效率方面都呈现 下降趋势;近年全要素增长率不断下降,虽然我国的技术不断升级但仍处于低端水平。 因此, 供给 端三要素呈下降趋势决定我国未来的经济增速下行。 从需 求角度看, 我国的 经济增速对投资、 外贸的依存度较高, 而消费比重不足, 预计2014年因受政策影响, 房 地产和基建增速放缓将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缓慢回落, 进而拉低经济增速。 通胀方面, 人口红利提高投资增速扩张了企业产能, 而消 费增速相对较慢, 所以 当价格上升时, 过 剩产能迅速拉动供给端提高,导致总体的物价上升压力较小,全年通胀温和可控。 资金面方面, 金融去杠杆与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将导致资金利率中枢难以下降至 历史均值。此外,虽然2014年美国QE 放缓, 但是欧洲、日本正加剧宽松的资金面制约 了国内货币政策的放松。 最后, 金 融机构资金成本上升导致货币市场利率难以下行, 致 使银行间资金面并不宽松。预计至2014年1季度末,市场各方力量的不断调整将使资金 利率处于震荡态势, 随后在经济缓落、 通胀温和可控、 市场情绪逐渐稳定的背景下, 利 率将缓慢下行。 4.6 管理 人对报 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 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 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 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等法 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 督察长、 基金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 研究 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 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 成。 估值委 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 行 业分析经验、 金融工具 应用等丰富的证券 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基金经理如果认 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 可以向 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 评估。 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 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 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 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 拟定公司的估 值政策、 估 值方法和估值程序, 确 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 以维护 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8 页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 ) 于2013年 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外包协议》,拟将基金管理人的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多 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或特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披露、 会计核算 和估值业务服务外 包给中国工商银行, 截至报告期末, 基金管理人仅对旗下两只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估值业 务实行外包。 4.7 管理 人对报 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信情 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报 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运作 遵规守信、 净值计算、 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 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 财通保本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 年度报告中 财务信息等 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 计报告 本基金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 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8 页 §7


年 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895,160.43 4,120,239.78 结算备付金


3,959,311.67 - 存出保证金


117,401.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18,974,528.72 - 其中:股票投资


8,362,573.52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10,611,955.2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342,6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46,200.77 21,125.00 应收利息 7.4.7.5 8,770,790.26 271,330.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34,563,393.75 347,012,694.82 负债 和所有者权 益 附注 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8 页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4,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965,778.0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3,561.06 125,026.70 应付托管费


47,260.20 20,837.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7,753.85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81,031.20 30,000.00 负债合计


165,785,384.36 175,864.49 所有 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72,291,571.00 346,541,926.63 未分配利润 7.4.7.10 -3,513,561.61 294,903.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778,009.39 346,836,830.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4,563,393.75 347,012,694.82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3年12 月31日,基 金份额净值0.987元,基金 份额总额272,291,571.00 份。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号 本期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2012年 12月31日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8 页 一、 收入


5,207,358.80 470,768.19 1.利息收入


14,707,178.38 470,768.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15,561.22 42,561.02








债券利息收入


12,553,719.3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937,897.82 428,207.1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030,418.11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63,268.83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170,398.5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76,711.61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7.4.7.16 -8,831,321.61 -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 列) 7.4.7.17 361,920.14 - 减: 二、费用


9,010,479.70 175,864.49 1.管理人报酬


3,751,951.16 125,026.70 2.托管费


625,325.17 20,837.7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098,795.42 - 5.利息支出


3,125,850.71 -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25,850.71 -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8 页 6.其他费用 7.4.7.19 408,557.24 30,000.00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号填 列) -3,803,120.90 294,903.7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填列 ) -3,803,120.90 294,903.70 注:(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于2012 年12 月20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日 数据,特此说明。 7.3 所有 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346,541,926.63 294,903.70 346,836,830.3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3,803,120.90 -3,803,120.9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74,250,355.63 -5,344.41 -74,255,700.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2,126.19 1,239.97 233,366.16








2.基金赎回款 -74,482,481.82 -6,584.38 -74,489,066.2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72,291,571.00 -3,513,561.61 268,778,009.39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31日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8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346,541,926.63 - 346,541,926.6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294,903.70 294,903.7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46,541,926.63 294,903.70 346,836,830.33 注: 本基金 于2012 年12 月20日成立 ,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数据,特此说明。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未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刘未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罗瑞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基本 情况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481 号文《关于核准财通保本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 年11月19日至2012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 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 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 验字第60951782_B10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 案材料。 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0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设 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 (本金) 为人民币346,471,828.76元, 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70,097.87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8 页 346,541,926.63元,折合346,541,926.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包含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债券、 可转换债券、 分 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 债券回购等) 、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 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有如下限制: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40% ; 债 券、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及其它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60% , 其 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权证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每个保本周期开始日(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内为基金成立日)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38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 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 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RL 模 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 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8 页 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 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 金融负 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 债的初始确 认、后续计 量和终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以及不 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 股利, 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 本基金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8 页 认;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 方( 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 结转。 (2) 债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4) 分离交 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 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 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 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 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8 页 7.4.4.5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 债的估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 的金额。 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 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 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 或 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 跃市场上的报价的, 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 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 以 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 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如有 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 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 转增股、 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 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 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 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 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 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8 页 素, 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如有 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证券交 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 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债券收盘净 价估值; 如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 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 最近交易市价, 确 定公允价值。 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 调整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未上市 债券、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 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但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 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 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 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如有 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 流通的权证,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 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 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 上市日前, 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 自上市日 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 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 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8 页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 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的 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 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 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款利 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 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 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 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 资收益/(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入账; (6) 债券投 资收益/(损失) 于成交日确认, 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 账; (7) 衍生工 具收益/(损失) 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入账;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8 页 (8) 股利收 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损失) 系本 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 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 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 购证券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 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 收益分配政 策 (1)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 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 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以下2种方式: 保本周期内仅采用现金分红,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 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 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 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 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 错更正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更的说 明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8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变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 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 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 蓄 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 红利收入、 债 券 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 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 证券投资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8 页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 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 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 元进行的交 易 7.4.8.1.1 股票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91,204,300.05 11.51% - - 注:(1)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 日成立 ,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 月 31日数据;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8 页 (2) 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 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164,333,240.41 17.01% - - 注:(1)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 日成立 ,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 月 31日数据; (2) 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比例 财通证券 350,000,000.00 5.17% - - 注:(1)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 日成立 ,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 月 31日数据; (2) 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 关联方的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8 页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81,638.58 13.83% 4,210.73 4.19%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 - - - - 注:(1)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 日成立 ,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 月 31日数据; (2) 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3)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 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4)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3,751,951.16 125,026.70 其中: 支付 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2,251,568.37 74,023.26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2% 的年 费率计提, 逐日计提, 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2% /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 用项目; (4) 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日 数据。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8 页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625,325.17 20,837.79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的年 费率计提, 逐日计提, 按月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 / 当年天 数; (3) 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日 数据。 7.4.8.3 与关联 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 购)交易。 7.4.8.4 各关联 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方 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9,999,200.00 3.67% 9,999,200.00 2.89% 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 证券” ) 于认 购期内运用固有资金10,000,000.00元 认购本基金份 额9,999,200.00 份,其中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元,折合200份基金份额,认购手续费1000元。 7.4.8.5 由关联 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 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8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活期存款 1,895,160.43 160,262.20 4,120,239.78 42,561.02 注:(1)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 本基金于2012年12 月20日成立,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日 数据。 7.4.8.6 本基金 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 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3 年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于期 末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 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成 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 注 00252 4 光正 集团 2013-04-24 2014- 04-25 增发流通 受限 7.50 5.58 190,0 00 750,000. 00 1,060,2 00.00 - 注:本基金持有的光正集团流通受限部分,非公开发行的中签数量为100,000股,于2013年5 月28日 获得权益分派送股及转股合计90,000 股,因此期末总持有流通受限部分为190,000股。 7.4.9.2 期末持 有的暂时停 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成 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 注 00257 3 国电 清新 2013- 12-23 重大事项 停牌 22.17 - - 36,80 0 900,522. 00 815,856 .00 - 7.4.9.3 期末债 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 回购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8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债券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4,000,000.00元 ,于 2014年1月7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 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 券交易 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 解和分析会 计报表需要 说明的其他 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资 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8,362,573.52 1.92 其中:股票 8,362,573.52 1.92 2 固定收益投资 410,611,955.20 94.49 其中:债券 410,611,955.20 94.4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54,472.10 1.35 7 其他各项资产 9,734,392.93 2.24 8 合计 434,563,393.75 100.00 8.2 期末 按行业 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8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880,806.72 1.44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060,200.00 0.39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05,710.80 0.9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5,856.00 0.3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362,573.52 3.1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3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 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017 网宿科技 30,764 2,605,710.80 0.97 2 300146 汤臣倍健 21,148 1,541,477.72 0.57 3 002524 光正集团 190,000 1,060,200.00 0.39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8 页 4 600690 青岛海尔 48,400 943,800.00 0.35 5 000830 鲁西化工 200,900 829,717.00 0.31 6 002573 国电清新 36,800 815,856.00 0.30 7 300322 硕贝德 18,600 565,812.00 0.21 注:投资者 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 8.4 报告 期内股 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 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 净值2% 或前20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063 中兴通讯 17,987,600.29 5.19 2 300085 银之杰 14,291,331.75 4.12 3 300212 易华录 10,405,029.08 3.00 4 600315 上海家化 10,274,118.40 2.96 5 002298 鑫龙电器 9,943,308.14 2.87 6 600016 民生银行 9,560,805.00 2.76 7 300012 华测检测 8,776,396.77 2.53 8 300251 光线传媒 8,627,497.90 2.49 9 300165 天瑞仪器 8,601,826.90 2.48 10 300056 三维丝 7,573,100.91 2.18 11 300146 汤臣倍健 7,181,686.81 2.07 12 002313 日海通讯 7,158,400.50 2.06 13 002347 泰尔重工 7,035,895.05 2.03 14 600340 华夏幸福 6,890,568.29 1.99 15 600889 南京化纤 6,112,171.92 1.76 16 600280 中央商场 5,204,250.00 1.50 17 300017 网宿科技 5,132,501.14 1.48 18 300315 掌趣科技 4,975,144.19 1.43 19 600809 山西汾酒 4,792,971.99 1.38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8 页 20 601118 海南橡胶 4,728,857.00 1.36 注:" 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 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 净值2% 或前20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063 中兴通讯 18,304,467.27 5.28 2 300085 银之杰 14,108,961.05 4.07 3 600016 民生银行 10,685,178.55 3.08 4 300212 易华录 10,147,160.59 2.93 5 600315 上海家化 9,775,183.04 2.82 6 300251 光线传媒 9,491,541.97 2.74 7 002298 鑫龙电器 9,439,305.64 2.72 8 300012 华测检测 9,258,819.14 2.67 9 300165 天瑞仪器 8,373,403.39 2.41 10 002347 泰尔重工 7,218,982.30 2.08 11 300056 三维丝 7,154,315.91 2.06 12 002313 日海通讯 6,614,509.47 1.91 13 300315 掌趣科技 6,562,787.73 1.89 14 600340 华夏幸福 6,235,256.27 1.80 15 600889 南京化纤 5,788,740.18 1.67 16 300146 汤臣倍健 5,585,914.46 1.61 17 600280 中央商场 5,053,951.07 1.46 18 601118 海南橡胶 4,854,807.42 1.40 19 002172 澳洋科技 4,716,624.35 1.36 20 601633 长城汽车 4,661,812.91 1.34 注:" 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 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 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400,388,047.43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8 页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92,744,584.40 注: 本表" 买入股票成本 (成交) 总 额" ," 卖出股票收入 (成交) 总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 按债券 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98,000.00 7.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98,000.00 7.44 4 企业债券 333,946,313.00 124.2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936,000.00 7.42 6 中期票据 19,245,000.00 7.16 7 可转债 17,486,642.20 6.51 8 其他 - - 9 合计 410,611,955.20 152.7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6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4348 13京谷财 200,000 20,000,000.00 7.44 2 130201 13国开01 200,000 19,998,000.00 7.44 3 124364 13临尧都 200,000 19,900,000.00 7.40 4 124378 13湘九华 200,000 19,900,000.00 7.40 5 124366 13汇丰投 200,000 19,800,000.00 7.37 8.7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按 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投 资明细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8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 交易情况说 明 8.10.1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 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10.2 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 以提高投资效率, 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 本着谨慎原则, 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 的 风险收益特性。 此外, 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 大量分 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8.11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 交易情况说 明 8.11.1 本期国债 期货投资政 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 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3 本期国债 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2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 各项资产构 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7,401.90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48 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46,200.7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770,790.2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734,392.93 8.12.4 期末持有 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 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20 南山转债 9,113,000.00 3.39 2 110022 同仁转债 5,638,542.20 2.10 3 110017 中海转债 2,735,100.00 1.02 8.12.5 期末前十 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 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02524 光正集团 1,060,200.00 0.39 增发流通受限 2 002573 国电清新 815,856.00 0.30 重大事项停牌 8.12.6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9


基 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9.1 期末 基金份 额持有人户 数及持有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48 页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460 110,687.63 9,999,200.00 3.67% 262,292,371.00 96.33% 9.2 期末 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 - 注:(1 )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 (2 )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 9.3 发起 式基金 发起资金持 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9,999,200.0 0 3.67% 9,999,200.0 0 3.67% 3年 其他 - - - -


合计 9,999,200.0 0 3.67% 9,999,200.0 0 3.67% 3年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346,541,926.6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6,541,926.63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8 页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32,126.1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4,482,481.8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2,291,571.0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 事件揭 示 11.1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 基金托管部 门的重大人 事变动 1、 基金管理人2013年4月12日公告, 聘请刘未先生为基金管理人总经理, 原总经理 陈东升先生因个人原因离任; 2、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于2013年10月15日增聘邵骏先生为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曹丽娟女士、赵媛媛女士共同管理本基金;


3、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曹丽娟女士因个人原因及公司内部人事调整,于2013年 12月30日起不再担任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媛媛女士、邵 骏先生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4、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 金托管业务 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 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机构未发生变化,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基金审计费用为五万元,目前该事务 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 员受稽查或 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11.7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 关情况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48 页 11.7.1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进行 股票投资及 佣金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财通证券 2 91,204,300.05 11.51% 81,638.58 13.84%


长城证券 1 1,743,516.00 0.22% 1,238.53 0.21%


东方证券 2 39,102,230.46 4.94% 27,287.84 4.63%


东海证券 2 186,659,338.23 23.57% 129,059.70 21.88%


高华证券 2 26,832,422.47 3.39% 18,377.45 3.12%


国泰君安 2 252,238,455.54 31.85% 174,959.89 29.66%


国信证券 2 1,028,052.73 0.13% 704.13 0.12%


海通证券 2 73,021,956.76 9.22% 50,618.81 8.58%


银河证券 2 7,475,129.79 0.94% 5,310.39 0.90%


招商证券 2 19,259,332.56 2.43% 17,193.90 2.91%


中金公司 2 48,402,147.10 6.11% 43,339.53 7.35%


中信证券 2 45,415,750.14 5.74% 40,514.51 6.87%


注:1 、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 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 、基金专 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 投资 、 研究部门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 根据公司 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确定 选用交 易单元的所属券商以及(主)交易单元,报投资总监与总经理审核批准; (2 )集中交 易部与券商商议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 基金清算部负责对接托管行、 各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易单元手续及 账户开户手续。 11.7.2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进行 其他证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财通证券 164,333,24 0.41 17.01% 350,000,00 0.00 5.17% - - 长城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42,092,513 .38 4.36% 772,000,00 0.00 11.39% - - 东海证券 216,254,60 22.38% 1,850,500, 27.31% - -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48 页 3.61 000.00 高华证券 104,731.10 0.01% 45,000,000 .00 0.66% - - 国泰君安 87,975,368 .60 9.10% 1,927,800, 000.00 28.45% - - 国信证券 50,195,897 .54 5.19% 75,000,000 .00 1.11% - - 海通证券 136,777,77 0.78 14.15% 604,800,00 0.00 8.93% - - 银河证券 1,264,949. 37 0.13% 360,000,00 0.00 5.31% - - 招商证券 41,187,924 .22 4.26% 80,000,000 .00 1.18% - - 中金公司 83,081,904 .00 8.60% 221,000,00 0.00 3.26% - - 中信证券 143,098,18 8.76 14.81% 489,400,00 0.00 7.22% - - 财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二〇 一四年三月 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