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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利群(400022)

东方利群:2013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013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 3 月 29日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 
§1 重要 提示 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年度报 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由 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3 月19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合 伙) 为基金 财务 出具了标 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基 金管理 人在 本报 告中 对相 关事项 亦有 详细 说明 ,请 投资者 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自 2013 年7 月17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 1.2 目录 §1 重要提 示及 目录


................................................................................................................. 1 §2 基金简 介


............................................................................................................................. 3 §3 主 要财 务指 标、 基金 净值表 现及 利润 分配 情况


............................................................. 4 3.1 主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4 3.2 基金净 值表 现


............................................................................................................. 5 3.3 过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情 况


................................................................................. 6 §4 管理人 报告


......................................................................................................................... 6 §5 托管人 报告


....................................................................................................................... 11 §6 审计报 告


........................................................................................................................... 12 §7 年度财 务报 表


................................................................................................................... 14 7.1 资产负 债表


............................................................................................................... 14 7.2 利润表


....................................................................................................................... 15 7.3 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 16 7.4 报表附 注


................................................................................................................... 17 §8 投资组 合报 告


................................................................................................................... 37 8.1 期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37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 37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38 8.4 报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39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41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41 8.7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41 8.8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41 8.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1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1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41 §9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信息


....................................................................................................... 43 §10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 43 §11 重大 事件 揭示


................................................................................................................. 44 §12 备查 文件 目录


................................................................................................................. 47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 §2 基金 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东方利 群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400022 交易代 码


40002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发 起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17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6,170,759.4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努力把 握市 场趋 势, 在适 当范围 内灵 活的 进行 资 产配置 调整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的 前提 下, 谋求 本 基金资 产的 保值 增值 ,分 享经济 发展 的成 果, 提 供全面 超越 通货 膨胀 的收 益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用 自上 而下 的大 类资产 配置 与自 下而 上 的个股 选择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 五年 期人 民币 定 期存款 基准 利率(税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其 预期收 益及 风险 水平 高 于债券 型基 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但低 于股 票型 基 金,属 于中 等风 险水 平的 投资品 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李芳菲 联系电 话 010-66295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xxpl@orient-fund.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95599 传真 010-66578700 010-63201816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区 锦什 坊街28 号1- 4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 街 69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区 锦什 坊街28 号1- 4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 街 28号凯 晨世 贸中 心东 座F9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 邮政编 码 100033 100031 法定代表人 崔伟 蒋超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orient-fund.com 或http://ww 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 管理 人及 本基 金托 管人住 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上海市南京路61号新黄浦金 融大厦4层 注册登 记机 构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 街28号1 -4层 §3 主要 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381,936.92 本期利 润 1,273,694.8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077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0.7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4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337,472.1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044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76,508,231.5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44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3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0.44% 注: ①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收益 、 其他收 入 (不含 公允价值 变动 收益) 扣除 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期 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②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如 果期末 未分 配利 润的 未实 现部分 为正 数, 则期 末可 供分配利 润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5 的金额 为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的已实 现部 分, 如果 期末 未 分配利 润的 未实 现部 分为 负数, 则期 末 可供分 配利 润的 金额 为期 末未分 配利 润( 已实 现部 分扣除 未实 现部 分) 。 ③本基 金所 述业 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 水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④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7 月 17 日生 效, 至报 告 期末不 满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16% 0.32% 1.20% 0.02% -1.36% 0.30%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 今 0.44% 0.23% 2.19% 0.01% -1.75% 0.22% 3.2.2 自基金合同生 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 比较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3 年7 月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17 日至报 告期末 未满 1 年。 按基 金合同和 招募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6 说明书 的约 定, 本基金 自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6 个月 内为建 仓期 , 截至 报告 期 末本基 金仍 处于 建仓期 。 3.2.3 合同 生效 日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以来 净值 增长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柱形 对比 图 注: 本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7 月17 日生效 , 合同生 效当年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不按整 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17 日) 至报告 期截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进 行利润 分配 。 §4 管理 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 管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 东方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下 简称 “本 公司” ) 经 中国 证监 会批 准 (证 监基 金字 【2004】80 号) 于 2004 年6 月11 日成立 , 是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施行后 成立 的第 一家基金 管理 公司 。 本公 司注册资 本 2 亿元 人民币 。 本公司 股东 为东 北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持有股 份 64% ; 河北省 国有 资产控股 运营 有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7 限公司 ,持 有股 份27% ; 渤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持有股 份9%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管理 十二 只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东方龙 混合型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东方精 选混 合型开 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 东方金 账簿 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 基 金、 东方 策略 成长股票 型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东方稳 健回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核 心动 力股 票型 开放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东方 保本 混合 型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增 长中小 盘混 合型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 方强化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东 方央 视财 经50 指数增 强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东方 安心 收 益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东 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金 经理 (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于鑫( 先 生) 本基金基 金经理 、 总 经理助 理、 投资决策 委员会副 主任委 员 2013-07-17 - 12 年 清华大 学 IMBA,CFA ,12 年证 券从 业经验。 曾任世纪 证券 有 限公 司资产管 理部投资 经理 。 2005 年加 盟东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责任 公司,曾 任基金管 理部 经 理、 投资副总 监、投资 总监 、 投资 决策委员 会委员、 东方 精 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 东方金账 簿货币市 场证 券 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东 方精 选 混合 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现任 总经理助 理、 投 资决 策委员会 副主任委 员、 东 方龙 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经理、 东方策略 成长 股 票型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东方利 群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东 方 精选 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朱晓栋 (先生 )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07-17 - 4 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 士,4 年证券 从业 经历。2009 年 12 月加 盟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 任公司, 曾任研究 部金 融 行业 、固定收 益研究、 食品 饮 料行业 、 建 筑建 材行 业研 究员。 现任 东方利群 混合型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东方 精 选混 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 资基 金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8 基金 经理、东 方龙混合 型开 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 注:①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在 法定 信息 披露媒 体正 式公 告之 日。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基金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 严格遵 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证券 法》 、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管理 办法 》及 其各项 实施 准则 、 《 东方 利 群混合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本着诚 实信 用、 勤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资 产, 在严格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 无损害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 基金 无违 法、 违规 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 合 有关法 规及 基金 合同的 约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度 和控 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 修订) ,制 定了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制 度》 。 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 投资决 策的内部 控制体系 和客观 的研究方 法,各投 资组合 经理在授 权 范围内 自主 决策 , 各投 资组合共 享研 究平 台, 在获得投资 信息 、 投资 建议 和实施投 资决 策方 面享有 公平 的机 会。 基金管理 人实行集 中交易 制度,建 立公平的 交易分 配制度, 确保各投 资组合 享有公平 的 交易执 行机 会。 对于交 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 , 基金 管 理人执 行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交易 程序 ; 对 于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 公开发 行股 票申 购等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 各投 资组 合 经理在 交易 前独 立地确 定各 投资 组合 的交 易价格 和数 量 , 基 金管 理 人按照 价格 优先 、 比例 分 配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进 行分 配 ; 对 于银 行 间交易 , 按照 时间 优先 、 价格优 先的 原则 保证 各投 资组合 获得 公平 的交易 机会 。 基金管理 人定期对 不同投 资组合不 同时间段 的的同 向交易价 差、反向 交易情 况、异常 交 易情况 进行 统计 分析 ,投 资组合 经理 对相 关交 易情 况进行 合理 性解 释并 留存 记录。 4.3.2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 内,基金 管理人 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 关于公 平交易的 相关规定 ,在授 权、研究 分 析、 投资 决策 、 交 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公平 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 未 直接 或 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本 基金 运作 符合 法 律法规 和公 平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9 交易管 理制 度规 定。 公司按照 《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度指 导意见》 和《东方 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制 度》 的规定 对本 报告 期内 公司 所有投 资组 合同 向交 易价 差进行 了分 析 。 公司采 集连 续四 个季 度, 不同时 间窗 口( 日内 、3 日内、5 日内 )的 同向 交 易样本 ,在 假设 同向交 易价 差为 零及 95% 的置信水平 下, 对同 向交 易价差 进行 T 分布假 设检 验并对 检验 结果 进行跟 踪分 析。 分析 结果 显 示本基 金与 公司 管理 的其 他投资 组合 在同 向交 易价 差方面 未出 现 异常。 4.3.3 异常 交易 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投 资组 合参与 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不存在 同日 反向 交易 , 不 存 在同日 反 向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5%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在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以 绝 对回报 为出发点 , 综合 公司的成 长性 与估 值的 安全 性, 逐步 买 入值得 长期 持有 的优 质公 司,力 争为 投资 创造 良好 的收益 。 由于本 基金 成立 之后 , 市 场风险 偏好 已经 处于 高位 , 因 此采 取了 以低 估值 蓝 筹为主 进行 稳步建 仓的 策略 。 由于 PMI 指数 逐月 回落 、IPO 重启等因素 , 对于市 场我 们仍 然保留 着一 份 谨慎, 因此 本基 金目 前维 持30% 左右 的仓 位水 平。 4.4.2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业 绩表现 自 2013 年7 月17 日本 基金基金 合同 生效 至 12 月31 日, 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为0.44%,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2.19% ,低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1.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2014 年, 在人 口红 利 下降倒 逼经 济转 型、 政府 底线思 维模 式的 双重 作用 力之下 , 经济增 长仍 将维 持窄 幅震 荡的格 局 , 市 场较 难出 现 趋势性 机会 , 结构 性行 业 仍将是 市场 的主 旋律 。 经济转 型导 致的 不同行业 的结 构变 迁成 为 2013 年的主 要投 资逻 辑, 在2014 年, 改革 将成为 市场 的主 要逻 辑。 基于此 ,我 们将 以改 革为 方向, 积极 寻找 相关 受益 标的。 但IPO 重启 导致 供给 增加 、 资金分 流, 成长股 的稀 缺性导致 的估 值溢 价有 向下 修正的 动 力, 这是 我们 需要 注意 的风险 ; 同时, 在改 革的 推进过程 中, 传统行 业也 存在变革 带来 的投 资机会 ,因 此, 我们 也需 要拓宽 行业 选择,积 极在 传统行 业中 寻找 投资 机会 。 本基金 将立 足于 基本 面 , 兼顾业 绩成 长与 估值 的合 理性 , 寻 找符 合本 基金 绝 对回报 策略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0 的标的 ,争 取为 投资 者创 造持续 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人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中国 证监 会发 布的 有关规定 , 完 善内部 控制 制度 和操 作流 程; 在基 金日 常运 作上 , 定期和 实时 监察 , 强化 内 控体系 和制 度的 落实; 在加 强对 基金 投资 运 作和公 司经 营管 理的 合规 性监察 方面 , 通 过实 时监 控 、 定期 检查 、 专项检 查等 方式 , 及时 发 现情况 、 提出 改进 建议 并跟踪改 进落 实情 况。 本期内重点 开展 的监 察稽核 工作 包括 : (1) 开展对公 司各 项业 务的 日常 监管业 务, 对风险 隐患 做到及时 发现 、 及 时化解 , 保证 投资 管理 、 基金销 售和 后台 运营 等业 务领域 的合 法合 规。 (2 )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的 相关 法律 法规 , 进一步加 强了基 金投 资监 察力 度, 完善了 基金 投资 有关 控制制度 。 (3 ) 进一步 完善 公司 内控 体系 ,完善 业务 流程 ,在 各个 部门和 全体 人员 中实 行风 险管理 责任 制 , 并进行 持续 监督 , 跟踪 检 查执行 情况 。 (4) 注重 加 强对员 工行 为规 范和 职业 素养的 教育 与监 察,并 通过 开展 法规 学习 活动等 形式 ,提 升员 工的 诚信规 范和 风险 责任意识 。2014 年本基 金管理 人将 在不 断提 高内 部监察 稽核 和风 险控 制工 作的科 学性 和实 效性 的基 础上, 确保 基 金 资产的 规范 运作 , 维 护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合 法利 益, 给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以更 多、 更 好的回 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 【2008 】38 号《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 见》 的要 求, 本基 金管 理 人成立 了东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估值 委员 会 ( 以下简 称“ 估值 委员会 ”) ,成 员由 总经 理 、督察 长、 投资 总监 、基 金经理 和风 险管 理部 、交 易部、 登记 清 算部 、 监察稽 核部 负责 人组成 , 估值委 员会 成员 均 具备良 好的 专业 知识 、 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独 立性, 熟悉 基金 投资 品种 及基金 估值 法律 法规 。职 责分工 分别 如下 : 总经理 、 督察 长、 投资总 监: 参与 估值 小组 的日 常工作 , 负责对 基金 投资 组合中 “长 期 停牌” 等没 有市 价的 股票 所属行 业和 重估 方法 形成 最后决 议; 基金经 理: 参与估 值小 组的 日常工 作, 对采纳 的估 值方 法和估 值模 型等 发表 意见 和建议 , 但对估 值政 策和 估值 方案 不具备 最终 表决 权; 交易部 : 负责 提议 召开 估 值委员 会会 议 , 并 将已 形 成决议 的重 估方 法所 适用 的金融 产品 明细提 供风 险管 理部 ; 风险管 理部 : 负责 制定 估 值模型 、 假设 及参 数、 确 定参考 行业 指数 并采 集行 业指数 , 据 其计算 估值 公允 价格 ; 登记清 算部 : 负责 估值 事 宜的内 外部 协调 , 依据 风 险管理 部提 供的 公允 价格 对投资 品种 进行估 值, 计算基 金资 产净 值及基 金份 额净 值, 并按照 监管部 门要 求作 好相 关信 息披露 工作;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1 监察稽 核部 : 对有 关估 值 政策 、 估 值流 程和 程序 、 估值方 法等 相关 事项 的合 法合规 性进 行审核 和监 督, 发现 问题 及时要 求整 改。 除基金 经理 外, 参与 估值 流程的 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的重 大利 益冲 突。 截止本 报告 期期 末 , 公 司 已与中 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签署 了 《中 债 收益率 曲线 和中债 估值 最终 用户 服务 协议》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 债收益 率曲 线及估值 价格 对公司 旗下 基 金持有 的银 行间 固定 收益 品种进 行估 值( 适用 非货 币基金 )或 影子 定价 (适 用货币 基金 ) 。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相 关规定 ,结 合本 基金 实际 运作情 况,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2013 年 7 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未进行 利润 分配 。 §5 托管 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 东方 利群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过程 中, 本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农 业 银行股 份 有限公 司严 格遵 守 《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 相关 法律 法 规的规 定以 及 《东 方利 群 混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的约定 , 对东方 利 群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人—东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责任 公司 本报 告期 内基金 的投 资 运作 , 进行了 认真 、 独立的会计 核算 和必 要的 投资 监督 , 认真履 行了 托管 人的义务 , 没有 从 事任何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托管 人认 为, 东方 基金 管 理有限 责任 公司 在东 方利 群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投 资运作 、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计算 、 基金份 额申 购赎 回价格的 计算 、 基金 费用 开支及利 润分 配 等 问题上 , 不存 在损 害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在报告 期内 , 严格 遵守 了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在 各重要 方面 的运 作严 格按 照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 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 人认 为 , 东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责 任公 司的 信息 披露事 务符 合 《证 券投 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 及其 他相 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 , 基金 管 理人所 编制 和披 露的 东方 利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年度 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收益分 配情 况、 财务 会计报告 、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信 息真 实、 准确 、完整 ,未 发现 有损 害基 金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2 §6 审计 报告 信会师 报字[2014] 第 230033 号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东 方利 群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东 方利 群基金 ” )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3 年12 月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2013 年 7 月 1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的 利 润表、2013 年7 月 17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的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6.1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编制和 公允 列报 财务 报表 是东方 利群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东 方基 金管理有 限责 任公司 管 理层的 责任 。 这种 责任 包 括: (1)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 则的规 定编 制财 务报 表 , 并使其 实现 公允 反映; (2 ) 设计、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使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误 导致 的 重大错 报。 6.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 责任 是在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基础 上对 财务 报表 发表审 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 国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中 国注 册会 计师审 计准 则要 求我 们遵 守职业 道德 规 范,计 划和 执行 审计 工作 以对财 务报 表是 否不 存在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审计工 作涉 及实 施审 计程 序, 以获 取有 关财 务报 表 金额和 披露 的审 计证 据 。 选择的 审计 程序取 决于 注册 会计 师的 判断, 包括 对由 于舞 弊或 错误导 致的 财务 报表 重大 错报风 险的 评 估。 在进 行风 险评 估时 , 注册会 计师 考虑 与财 务报 表编制 和公 允列 报相 关的 内部控 制 , 以 设 计恰当 的审 计程 序 , 但 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审计 工作 还 包括评 价管 理层 选用会 计政 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会 计估 计的 合理 性, 以及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6.3 审计意见 我们认 为 , 东 方利 群基 金 的财务 报表 在所 有重 大方 面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规 定编制 , 公 允反映 了东 方利 群基 金2013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 2013 年7 月17 日(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情 况。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 会计 师 朱锦梅 张静


上海市 南京 路61 号新黄 浦金融大 厦 4 层 2014-03-27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3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信会师 报字[2014]第230033号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东方利群混合 型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 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东方 利群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以 下 简 称“ 东方 利群基 金” )财 务报 表, 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 产负债 表、2013年7 月17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3年12 月31 日的利 润 表、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2013年 12月31日的 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变动 表以及 财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 报财务报 表是 东方利群基 金的基金 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 任包括 : (1 )按 照企业会 计准则 的规 定编制财务 报表, 并使其实 现公允反 映; (2)设 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 内部 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 不存在 由于 舞弊 或错 误导 致的重 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 在执行审 计工 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 按照 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 工作 。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职 业道 德规范,计 划和执行 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表 是否 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 合理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 实施审计 程序 ,以获取有 关财务报 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 据。 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 的判断, 包括 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 致的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 风险 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 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 虑与 财务报表编 制和公允 列报相关的内 部控制, 以设 计恰当的审 计程 序, 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 的有 效性发表意 见。审计 工作还包括评 价管理层 选用 会计政策的 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 ,以 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 体列报 。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东 方利群基 金的 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 的规 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 东方利 群基 金2013 年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 13年7 月1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年12 月31 日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朱锦梅 张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4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南京 路61 号新 黄浦 金融大 厦4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4-03-27 §7 年度 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利群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7.4.7.1 5,229,592.40 结算备 付金


4,368,180.42 存出保 证金


12,398.9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21,203,507.52 其中: 股票 投资


21,203,507.52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46,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337,536.11 应收利 息 7.4.7.5 20,511.94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492.62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4.7.6 - 资产总 计


78,172,21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335,118.59 应付赎 回款


119,887.2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2,419.18 应付托 管费


17,069.8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5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49,041.64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4.7.8 40,451.81 负债合 计


1,663,988.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76,170,759.44 未分配 利润 7.4.7.10 337,472.1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76,508,231.5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8,172,219.93 注:① 报告 截止 日2013 年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044 元,基 金份 额总额 76,170,759.44 份。 ②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7 月 17 日生 效, 本 报告 实际报 告期 为2013 年 7 月 17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利群 混合 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7月1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 3年12月31 日 一、收入


2,831,330.01 1.利息 收入


2,591,745.4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1,007,381.69 债券利 息收 入


2,397.2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581,966.45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1,004,595.9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838,227.64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166,368.3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股利收 益 7.4.7.15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7.4.7.16 -1,108,242.0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6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4.7.17 343,230.66 减:二、费用


1,557,635.12 1.管理 人报 酬


1,102,677.80 2.托管 费


183,779.65 3.销售 服务 费


- 4.交易 费用 7.4.7.18 90,169.91 5.利息 支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他 费用 7.4.7.19 181,007.76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 以 “-”号 填列) 1,273,694.89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填列)


1,273,694.8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生效 ,本 报告实 际报 告期为 2013 年 7 月 17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利群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42,748,351.30 - 342,748,351.3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273,694.89 1,273,694.89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266,577,591.86 -936,222.74 -267,513,814.6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7,039,573.20 30,981.87 7,070,555.07 2.基金 赎回 款 -273,617,165.06 -967,204.61 -274,584,369.67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6,170,759.44 337,472.15 76,508,231.5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7 月 17 日生效 ,本 报告实 际报 告期 为 2013 年 7 月 17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序号 从7.1 至7.4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孙 晔伟,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张 蓉梅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郝丽 琨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 基本 情况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 ) 根据2013 年 4 月 18 日中 国证监 会 《关 于核 准东 方 利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证监 许可[2013]360 号)和 《关 于东 方利 群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时 间安 排的 确认 函》 ( 基金部 函 [2013]448 号) 的核 准, 由 基金发 起人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公 司依 照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东 方 利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自2013 年 6 月 17 日至 2013 年7 月12 日公 开募 集设立 。 本基 金为 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首次设 立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募集 342,669,464.11 元人民 币, 业经 立信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 信 会师报 字[2013] 第230039 号”验资报 告验 证。 经向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东 方利 群混合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于2013 年7 月 17 日正式生效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基金 份额 总额 为342,748,351.30 份基 金 单位,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78,887.19 份基 金单 位。本 基金 基 金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东 方 利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 本基金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股 票( 包括 中小 板、 创业板 及其 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债 券 、货币 市场 工 具、 权证 、 资 产支 持证 券 、 股指期 货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 具(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规定)。其中 ,债 券主 要包括国 债、 央行 票据 、地 方政府 债券 、 金融债 、 企业 债、 公司 债、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 短期融资券 、 中期 票据 、 次级债券 、 可转换 债 券、 银行 存款 等固 定收 益类品种 。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会 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则 》 和 38 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其 后 颁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应用 指南、 企业 会计 准则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 规定( 以下 合称 “企 业会 计准则 ”) 、中 国证 券业 协 会制定 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 务 指引》 、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执行< 企业会 计准 则> 估值 业务 及 份额净 值计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8 价有关 事项 的通 知》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则 第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容 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 报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第3 号—会计报 表附 注 的编 制及 披 露》及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其他相 关规 定编 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的声 明 本基金 编制 的财 务报 表符 合企业 会计 准则 及其 他有 关规定 要求 , 真实 、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 基金201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 及 2013 年 7 月 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要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每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间 为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 核算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位 币。 记账 单位 为人 民币元 。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的 分类 金融工 具, 是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并形 成其 他单 位的金 融负 债或 权益 工具 的合 同。 1.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 产应 当在 初始 确认 时划分 为以 下四 类: (1 ) 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2 ) 持有至到期 投资 ; (3) 贷款 和 应收款 项; (4 ) 可供出 售金融资 产。 金融 资产的 分类 取决 于本 基金 对金融 资产 的持 有意 图和 持有能 力。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包 括股 票投资、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为权证投 资)。 除衍 生工 具所 产生的 金融 资产 在资 产负 债表中 以衍 生 金融资 产列 示外 , 其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 且其 公允 价值 变动计 入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 中以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包括 银行 存款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2.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 债应 当在 初始 确认 时划分 为以 下两 类: (1 ) 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 益的金 融负 债; (2) 其他 金融负 债。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负 债包括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和各类应 付款 项等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19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债 。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的 初始 确认 、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于 交易 日按 取得 时 的公允 价 值作为 初始 确认 金额 。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的股票 、 债 券以 及不 作为 有 效套期 工 具的衍 生工 具等 , 取得 时 发生的 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当期损 益 ; 支 付的 价款 中 包含已 宣告 但尚 未发放 的现 金股 利或 债券 起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 至购 买日止 的利 息 , 单 独确 认 为应收 项目 。 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按照公 允价 值进 行后 续计 量, 期 间 取 得的利 息或 现金 股利 , 应当确认 为当 期收 益。 应收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利 率法 , 以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在摊 销时产 生的 利得 或损 失, 应当确 认为 当期 收益 。 当收取 某项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的 合同 权利 已终 止或 该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的 风 险和报 酬已 转移 时, 终止确认该 金融 资产 ; 金融 负债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 部分 已经解 除的 , 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 处 置该 金融 资产 或 金融负 债时 , 其公 允价 值 与初始 入账 金额 之间的 差额 应确 认为 投资 收益, 同时 调整 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股票 投资 股票投 资成 本按 交易 日股 票的公 允价 值入 账, 相关 交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因股权 分置 改革 而获 得的 非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 现金 对价, 于股 权分 置实 施复 牌 日冲减 股 票投资 成本 ; 股 票持 有期 间 获得的 股票 股利(包括送 红股和公 积金 转增 股本)以及因股权 分置 改革而 获得 的股 票 , 于 除 息日按 股权 登记 日持 有的 股数及 送股 或转 增比 例 , 计算确 定增 加的 股票数 量。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债券 投资 买入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为 债券投 资。 债券投 资成 本按债券 的公 允价 值入 账, 相关交 易费 用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上 述公允 价值 不包 含债 券起 息日或 上次 除息 日至 购买 日止的 利息(作 为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配售及 认购 新发 行的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 于 实际 取得 日 按照估 值方 法对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的 认购成 本进 行分 摊, 确认 应归属 于债 券部 分的 成本 。 买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 期一 次还本 付息 的附 息债 券 , 根据其 发行 价 、 到 期价 和 发行期 限推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0 算内含 报酬 率后 ,逐 日确 认债券 利息 收入 。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权证 投资 权证投 资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 权证(包括配 股权 证), 在除 权日 按照 持有 的股 数及获 赠比 例, 计算确 定增加的 权 证数量 ,成 本为 零。 配售及 认购 新发 行的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而取 得的 权证 , 于实际 取得 日按 照估 值方 法对分 离 交易可 转债 的认 购成 本进 行分摊 ,确 认应 归属 于权 证部分 的成 本。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4)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申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于 获得 日, 按可 分离 权 证公允 价值 占分 离交 易可 转债全 部 公允价 值的 比例 将购 买分 离交易 可转 债实 际支 付全 部价款 的一 部分 确认为权 证投资 成本 , 按 实际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离 权证 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券 成本 。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中 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为 本基 金按照 返售 协议 约定 先买 入再按 固定 价格 返售 证券 等金融 资 产所融 出的 资金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按 交易 日应支 付或 实际 支付 的全 部价款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 成本。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于返售 到期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6)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为本 基金按 照回 购协 议先 卖出 再按固 定价 格买 入票 据、 证 券等金 融 资产所 融入 的资 金。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交 易日按 照应 收或 实际 收到 的金额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 成本。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于回 购到 期日 按账 面余 额结转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的 估值 原则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主要 为权证投 资) 按如 下原 则确 定 公允价 值并进 行估 值: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按其估 值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定 公允 价值 ; 估值 日 无交易 , 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 证券 发行 机构未 发生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大 事件 的 ,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1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如估 值日 无交 易且 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 重大变 化 , 参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价 值。 当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 同且被 以往 市场 实际 交易 价格验 证 具有可 靠性 的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 估 值技 术包 括 参考熟 悉情 况并 自愿 交易 的各方 最近 进 行的市 场交 易中 使用 的价 格、 参照 实质 上相 同的 其 他金融 工具 的当 前公 允价 值、 现金 流量 折 现法和 期权 定价 模型 等 。 采用估 值技 术时 , 尽可 能 最大程 度使 用市 场参 数 , 减少使 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关 的参 数。 有充足 理由 表明 按以 上估 值原则 仍不 能客 观反 映相 关投资 品种 的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 公司根 据具 体情 况与 托管 银行进 行商 定, 按最 能恰 当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 格估 值。 国家有 最新 规定 的, 按其 规定进 行估 值。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对于 长期 停牌 股票 , 根据2008 年 09 月12 日证监会 发布 的 【2008】38 号文 《 关 于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因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 化, 以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如指数 收益 法) , 调整最 近交易 市价 , 确定公 允价 值。 由于上 市公司送 股、 转增股 、 配股和 公开 增发 新股 等形 成的流 通暂 时受 限制 的股 票投资 , 按估值 日在 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收盘 价估 值。 首次公 开发 行但 未上 市的 股票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值 , 在 估值 技术 难以 可 靠计量 公 允价值 的情 况下 , 按成 本估值 。 首次公 开发 行有 明确锁定 期的 股票 , 于同 一股票上 市后 按交 易所上 市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作 为公 允价 值。 非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 的股票 ,按 监管 机构 或行 业协会 有关 规定 确定 公允 价值。 (2)债券 投资 ①证券 交易 所上 市实 行净 价交易 的债 券按 估值 日证 券交易 所上 市的 收盘 价估 值。 ②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未 实行 净价交 易的 债券 按估 值日 收盘价 减去 债券 收盘 价中 所含的 债 券应收 利息(自 债券 计息 起 始日或 上一 起息 日至 估值 当日的 利息)得到的 净价 进行估值 。 ③发行 未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按成 本估 值。 ④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 个或 两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 债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 估值 。 ⑤在全 国银 行间 债券 市场 交易的 债券 , 采用 估值 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2 靠计量 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计 量。 (3)权证 投资 ①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流 通的 权证以 其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的 收盘 价估 值。 ②首次 发行 但尚 未上 市的 权证在 上市 交易 前 , 采 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可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下 ,按 成本 计量 。 ③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 的配 股权 , 以 及停 止交 易但 未 行权的 权证 , 采用 估值 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④因认 购或 获配 新发 行的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而取 得的 债券和 权证 , 上市 日前 , 分 别按照 中 国证券 业协 会公 布的 债券 报价和 权证 报价 确定 当日 债券和 权证 的估 值 ; 自 上 市日起 , 上市 流 通的债 券和 权证 分别 按上 述相关 原则 进行 估值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其 他 有价证 券按 国家 有关 规定 进行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的 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 行的 , 同时本 基 金 计划 以 净额结 算或 同时 变现 该金 融资产 和清 偿该 金融 负债 时,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负 债以 相互 抵销 后的 金额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列示 。 除此以 外, 金融资 产和 金融负债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分 别列 示, 不予 相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单位 总额 所对 应的 金额 。 由 于申 购、 赎回 、 转换 以 及分红 再 投资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的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相 关活 动确 认日认 列。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 准金 指申 购、 赎回、 转入、 转出 及红 利再 投资等事 项导 致基 金份 额变 动时 , 相关 款项中 包含 的未 分配 利润 。 根据交 易申 请日 利润 分配( 未分配 利润)已实现 与未 实现 部分 各自 占基金 净值 的比 例, 损益平准金 分为 已实 现损 益平 准金和 未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 损益平 准金 于 基金申 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 并于 月末 全额转 入利 润分 配( 未分 配利润) 。 7.4.4.9 收入/( 损失)的确认和计 量 (1)利息 收入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本 金与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债券利 息收 入在 持有 债券 期内, 按债 券的 票面 价值 和 票面利 率计 算的 利息 扣除 适用情 况 下由债 券发 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 逐 日确 认债 券利 息收 入 。 贴息债 视同 到 期一次 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 债, 根据 其发 行价 、 到期价和发 行期 限推 算内 含票 面利率 后, 逐日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3 确认债 券利 息收 入。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按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 成本在 返售 期内 以实 际利 率法逐 日 计提, 若合 同利 率与 实际 利率差 异较 小, 则采 用合 同利率 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 (2)投资 收益 股票投 资收 益为 卖出 股票 交易日 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的 股票 投资 成本 的差 额确认 。 债券投 资收 益于 交易 日按 卖出债 券交 易日 的成 交总 额扣除 应结 转的 债券 投资 成本与 应 收利息(若有)后的差 额确 认。 衍生工 具投 资收 益为 交易 日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 的衍生 工具 投资 成本 后的 差额 确 认 。 股利收 入于 除息 日按 上市 公司宣 告的 分红 派息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扣除 由上 市公 司代扣 代 缴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3)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公允价 值变 动损 益系 本基 金持有 的采 用公 允价 值模 式计量 的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 交易性 金 融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 动形 成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利 得或损 失, 并于 相关 金融 资 产或金 融负 债 卖出或 到期 时转 出计 入投 资收益 。 (4)其他 收入 其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报 酬已经 转移 给对 方, 经济 利 益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 可靠计 量 时确认 。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 计量 (1)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5%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并确 认。 (2)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3)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利 息支出 ,按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的 摊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当 实 际利率 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 小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4)交易 费用 进行股 票 、 债 券、 权证 等 交易过 程中 产生 的交 易费 用, 在发 生时 按照 确定 的 金额计 入交 易费用 。 (5)其他 费用 其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规 及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实 际支出金 额, 列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提 的方 法。 7.4.4.11 基金的收 益分 配政策 1、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4 次,每次 收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4 益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该次 可供分 配利 润 的30% , 若 《 基金合 同》 生效 不满3 个月可不 进行 收 益分配 ; 2、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 现金红 利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行 再投 资 ; 若 投资 者 不选择 ,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 益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红 ; 选择 采取 红利 再 投资形 式的 , 分红 资金 将 按红利 发放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转 成相 应的 基金份 额, 红利 再投 资的 份额免 收申 购费 。如 投资 者在不 同销 售机 构选 择的 分红方 式不 同 , 则登记 机构 将以 投资 者最 后一次选择 的分 红方 式为 准; 3、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 值减去 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配 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权 ; 5、分 红权 益登 记日 申请 申 购的基 金份 额不 享受 当次 分红, 分红 权益 登记 日申 请赎回 的 基金份 额享 受当 次分 红; 6、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他 重要 的会 计 政策和 会计 估计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其 他需 要披露 的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 更正 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2002】128 号文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 、财税 【2004 】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财税【2005】 103 号文 《关于 股权 分置 试点改 革有 关税 收政 策问 题的通 知》 、 财税 【2007 】84 号 《关 于调 整证券(股票)交易印 花税 税率的 通知 》 、财税 【2008 】1 号《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局 关于 企 业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2008 年04 月 23 日 发布的 《上 海、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关于 做 好交易 相关 系统 印花 税率 参数调 整的 通知 》 、2008 年 09 月 18 日发 布的 《上 海、 深圳证 券交 易所关 于做 好证 券交 易印 花税征 收方 式调 整工 作的 通知》 、 财税 【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公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5 司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政 策的 通知 》 及其 他 相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 要税 项列 示 如下: 1.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缴纳 营业 税。 2.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收 入, 包括买 卖股 票、 债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的股息 、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他 收入 ,暂 不缴 纳营 业税和 企业 所得 税。 3.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股息 、 红利收 入, 由上市 公司 在向基金 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 扣代缴 个 人所得 税。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基金 从 公 开发 行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股 票,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息 红利 所 得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股 期限 在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1 年的 , 暂减 按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对基 金取 得的 债券 利息 收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的个人 所得 税, 暂不 缴纳企业 所得 税。


5.对于 基金 从事 A 股买 卖, 自2008 年09 月 19 日起, 由出 让方 按 0.1%的税率缴纳 证 券(股票)交易印 花 税,受 让方不 再缴 纳印 花税 。


6.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 金 等 对价, 暂免 予缴 纳印 花税 、企业 所得 税和 个人 所得 税。


7.4.7 重要 财务 报表 项目 的说明 7.4.7.1 银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活期存 款 5,229,592.40 定期存 款 - 其他存 款 - 合计 5,229,592.40 7.4.7.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22,311,749.55 21,203,507.52 -1,108,242.03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6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2,311,749.55 21,203,507.52 -1,108,242.03 7.4.7.3 衍生金 融资 产/ 负债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衍生金 融资 产/ 负债 。 7.4.7.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1 各项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期 末余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交易所 市场 46,000,000.00 - 银行间 市场 - - 合计 46,000,000.00 - 7.4.7.4.2 期末 买断 式逆 回购交 易中 取得 的债 券


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未持 有通过 买断 式逆 回购 交易 中取得 的债 券。 7.4.7.5 应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1,705.18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1,965.60 应收债 券利 息 -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16,835.56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其他 5.60 合计 20,511.94 注:其 他为 应收 结算 保证 金利息 。 7.4.7.6 其他资 产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其他资 产。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7 7.4.7.7 应付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49,041.64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 合计 49,041.64 7.4.7.8 其他负 债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应付赎 回费 451.81 预提费 用 40,000.00 合计 40,451.81 注:预 提费 用为 按日 计提 的审计 费。 7.4.7.9 实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342,748,351.30 342,748,351.30 本期申 购 7,039,573.20 7,039,573.20 本期赎 回(以 “-” 号填 列) -273,617,165.06 -273,617,165.06 本期末 76,170,759.44 76,170,759.44 注: ①本基 金2013 年7 月17 日 合同 生效, 该基 金在 募 集期间 共募 集份 额342,748,351.30 份,其 中: 认购 资金 本金 折算基 金份 额为 :342,669,464.11 份 ,利 息折 算基 金份额 为: 78,887.19 份。 ②本期 申购 包含 基金 转换 入份额 ;本 期赎 回包 含基 金转换 出份 额。 7.4.7.10 未分 配利 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2,381,936.92 -1,108,242.03 1,273,694.89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8 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 变 动数 -954,049.28 17,826.54 -936,222.74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35,793.89 -4,812.02 30,981.87 基金赎 回款 -989,843.17 22,638.56 -967,204.61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1,427,887.64 -1,090,415.49 337,472.15 7.4.7.11 存款 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84,633.46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895,616.66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27,079.72 其他 51.85 合计 1,007,381.69 注:其 他包 括基 金申 购款 利息收 入和 结算 保证 金利 息收入 。 7.4.7.12 股票 投资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卖出股 票成 交总 额 22,334,107.50 减:卖出股 票成 本总 额 21,495,879.86 买卖股票 差价收 入 838,227.64 7.4.7.13 债券 投资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 债券 到 期兑付 )成 交总 额 3,586,765.6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 兑付 )成 本总 额 3,418,000.00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2,397.28 债券投 资收 益 166,368.32 7.4.7.14 衍生 工具 收益 7.4.7.14.1 衍生工 具收 益——买卖权 证差 价收 入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29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衍生 工具收 益—— 买卖权 证差 价收入 。 7.4.7.15 股利 收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股利 收益。 7.4.7.16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1,108,242.03 ——股票投 资 -1,108,242.03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基金投 资 - 2.衍生 工具 - ——权证投 资 - 3.其他 - 合计 -1,108,242.03 7.4.7.17 其他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341,023.68 基金转 换费 收入 2,206.98 合计 343,230.66 7.4.7.18 交易 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90,169.91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 合计 90,169.91 7.4.7.19 其他 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0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 用 40,000.00 信息披 露费 135,000.00 银行汇 划费 用 5,017.76 其他 990.00 合计 181,007.76 7.4.8 或有 事项 、资 产负 债表日后事 项的 说明 7.4.8.1 或有事 项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不 存在 需要说 明的 或有 事项 。 7.4.8.2 资产负 债表 日后 事项 截止本 基金 报告 报出 日, 本基金 不存 在需 要说 明的 资产负 债表 日后 事项 。 7.4.9 关联 方关 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代销 机构 渤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河北省 国有 资产 控股 运营 有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本基金管 理人、 注册 登记机 构、基 金直销 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托管 人、 代销 机构 东方汇 智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下 属子 公司 7.4.10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期 间的 关联 方交 易 7.4.10.1 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元 进行的 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10.1.1 股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7.4.10.1.2 权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7.4.10.1.3 债券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1 7.4.10.1.4 债券回 购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交 易。 7.4.10.1.5 应支付 关联 方的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2013 年7 月1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应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 7.4.10.2 关联 方报 酬 7.4.10.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 费 1,102,677.8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 护费 547,389.67 注: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每 日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1.50%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费 的计算 方 法如下 : H=E×1.50%÷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费


E 为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送基 金管 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五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7.4.10.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7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 费 183,779.65 注: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每 日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25% 的年 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E×0.25%÷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费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2 E 为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送基 金托 管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五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付日 期顺 延。 7.4.10.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 期 2013 年7 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未与 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 7.4.10.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 基金的 情况 7.4.10.4.1 报告期 内基 金管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2013 年7 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 管理人未 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10.4.2 报告期 末 除 基金管理 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的 比 例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0,001,250.00 13.13%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7 月17 日生效 。 上述关联方 投资 本基 金时 , 按照本基 金基 金 合同、 招募 说明 书约 定的 费率标 准收 取相 应的 手续 费,并 履行 了信 息披 露义 务。 7.4.10.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 银行存 款余 额及 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7 月 1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 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5,229,592.40 84,633.46 7.4.10.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本报告 期 2013 年7 月1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未在 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7.4.11 利润分 配情 况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相 关规定 ,结 合本 基金 实际 运作情 况,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2013 年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3 7 月 1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未进行 利润 分配 。 7.4.12 期末(2013 年12 月31 日)本基 金持 有的 流通受限 证券 7.4.12.1 因认 购新 发/增 发证券 而于 期末 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发证 券而 于期末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 7.4.12.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的股 票。 7.4.12.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2.3.1 银行间 市场 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3 年12 月31 日止, 本基 金未 持有在银 行间 市场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 抵押的 债券 。 7.4.12.3.2 交易 所市场 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在交 易所 市场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 抵押的 债券 。 7.4.13 金融工 具 风险 及 管理 7.4.13.1 风险 管理 政策 和组织架 构 本基金 投资 风险 主要 包括 : 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风 险 、 市场风 险和 操作 风险 及其 他不可 抗 拒的风 险。 其中在 日常 经营活动 中涉 及的 财务 风险 主要包 括信 用风 险、 流动性风险 及市 场风 险。 对于上 述风 险本 基金 管理 人建立 了系 统化 、 流程 化 和数量 化的 风险 管理 体系 , 确 保投 资 组合在 获取 较高 收益 的同 时承受 尽可 能低 的风 险 , 从而实 现本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设 立 了由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 风险 控制委 员会 、 风险 管理 部和 监察稽 核部 组成 的风 险管 理组织 体系 , 该体系 通过 分工 合作 的制 度对风 险进 行管 理控 制 。 本基金 通过 事前 的风 险识 别, 事中 的风 险 测量和 处理 以及 事后 的风 险评估 和调 整风 险实 行全 程风险 控制 。 7.4.13.2 信用 风险 信用风 险是 指基 金在 交易 过程发 生交 收违 约, 或者 基金所 投资 的债 券发 行人 出现违 约 、 拒绝支 付到 期本 息 , 导 致 基金资 产损 失和 收益 变化 的风险 。 本基 金均 投资 于 具有良 好信 用等 级的证 券; 本基金 持有 一家上市 公司 的股 票市 值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百分 之十 , 且本基 金 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 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不超过 该证 券的百分之 十。 除通过 上述 投资 限定 控制 相应信 用风 险外 , 本 基金 在 交易所 进行 交易 均与 中国 证券登 记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4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完 成证 券交收 和款 项清 算 , 发 生 违约风 险的 可能 性很 低 ; 本基金 也可 在银 行间同 业市 场进 行交 易, 在交易 前均 会对 交易 对手 进行信 用评 估, 以控 制相 应的信 用 风 险 。 7.4.13.3 流动 性风 险 所谓流 动性 风险 指基 金投 资组合 的证 券会 因为 各种 原因使 交易 的执 行难 度提 高, 买 入 成 本或变 现成 本增 加。 本基金的流 动性 风险 主要 来自 两个方 面, 一是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可随 时要 求赎回 其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二是 基金 投资 品种 所处 的交易 市场 不活 跃而 造成 变现困 难。 本基金 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百分 之五 的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 以 备支付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赎回款 项 。 本 基金 所持 大 部分证 券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其余 亦可 在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交易 ,除 在本报 告(7.4.12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 受限证 券) 中列示 的部 分基金资 产 流 通暂 时受 限制 不能自 由转 让的 情况 外 ,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的其 余资 产均 能及 时变 现。 此外 , 本基 金亦 可通 过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方 式借 入短期 资金 应 对流动 性需 求。 本基金 管理 人在 流动 性风 险管理 方面 , 每 日预 测本 基 金流动 性需 求并计算 最优 预留现 金 值, 预留 一部 分现 金以 应付 赎回的 压力 ; 通过 分析 每个 资产类 别以 及每 只证 券的 流动性 风险 , 合理配 置基 金资 产 , 并 且 严格跟 踪和 监控 投资 集中 度, 定期 或不 定期 对基 金 投资组 合流 动性 风险进 行考 察。 7.4.13.4 市场 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市场中各 种证券的公允价值或未来 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 价格因 素的变 动而 发生 波动 , 导 致 基金收 益的 不确 定性 。 包 括 利率风 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 价格风 险。 7.4.13.4.1 利率风 险 利率风 险指 的是 由于 市场 利率变 动导 致金 融工 具的 公允价 值或 现金 流量 发生 波动, 由 此 带来基 金收 益的 不确 定性 。 利率敏 感性 金融 工具 面临 因市场 利率 上升 而导 致公 允价值 下降 的 风险; 市场 利率 的变 化还 将带来 票息 的再 投资 风险 ,对基 金的 收益 造成 影响 。 本基金 管理 人在 利率 风险 管理方 面 , 定 期监 控本 基 金面临 的利 率风 险敞 口 , 并通过 调整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久期 等方 法对上 述利 率风 险进 行管 理。 本基金 持有 的大 部分 金融 资产和 负债 不计 息, 持有 的 利率敏 感性 资产 主要 为银 行存款 及 债券投 资等 。 7.4.13.4.1.1 利率 风险 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 内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5 2013 年12 月31 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5,229,592 .40 - - - 5,229,592. 40 结算备 付金 4,368,180 .42 - - - 4,368,180. 42 存出保 证金 12,398.92 - - - 12,398.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 投资 - - - 21,203,50 7.52 21,203,507 .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 投资 - - -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6,000,00 0.00 - - - 46,000,000 .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 1,337,536 .11 1,337,536. 11 应收利 息 - - - 20,511.94 20,511.94 应收股 利 - - - - - 应收申 购款 492.62 - - - 492.62 资产总 计 55,610,66 4.36 - - 22,561,55 5.57 78,172,219 .93 负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 1,335,118 .59 1,335,118. 59 应付赎 回款 - - - 119,887.2 5 119,887.2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102,419.1 8 102,419.18 应付托 管费 - - - 17,069.87 17,069.87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49,041.64 49,041.64 应付利 息 - - - - - 其他负 债 - - - 40,451.81 40,451.81 负债总 计 - - - 1,663,988 .34 1,663,988. 34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55,610,66 4.36 - - 20,897,56 7.23 76,508,231 .59 注: 表中 所示 为本 基金 资 产及负 债的 公允 价值 , 并 按照合 约规 定的 利率 重新 定价日 或到 期日孰 早者 予以 分类 。 7.4.13.4.1.2 利率 风险 的 敏感性 分析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6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类 投资 。 7.4.13.4.2 外汇 风险 本基金 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民 币计 价, 因此 无重 大外汇 风险 。 7.4.13.4.3 其他 价格风 险 本基金 所面 临的 其他 价格 风险主 要是 市场 价格 风险 。 市场价 格风 险是 指基 金所 持金融 工 具的公 允价 值或 未来 现金 流量因 除市 场利 率和 外汇 汇率 ( 本基 金持 有的 金融 工 具以人 民币 计 价, 无重 大外 汇风 险) 以 外的市 场价 格因 素变 动而 发生波 动的 风险 。 本基 金 主要投 资于 证券 交易所 上市 或银 行间 同业 市场交 易的 股票 和债 券, 所 面临的 最大 市场 价格 风险 由所持 有的 金 融工具 的公 允价 值决 定 。 本基金 通过 投资 组合 的分 散化降 低市 场价 格风 险 , 并且本 基金 管理 人每日 对本 基金 所持 有的 证券价 格实 施监 控。 7.4.13.4.3.1 其他 价格 风 险敞口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股票投 资 21,203,507.52 27.71 衍生金 融资 产- 权证 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21,203,507.52 27.71 7.4.13.4.3.2 其他 价格 风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根据期 末时 点本 基金 股票 资产组 合相 对于 沪 深300 指数 的Beta 系数 计算 基金 资产变 动 Beta 系数以 市场 过去 100 个交易 日的 数据 建立 回归 模型计 算得 到, 对于 新股 或者股 票交易 不足 100 个交 易日 的股票 ,默 认其 波动 与市 场同步 假定沪 深300 指数变 动 5%,其他 市场 变量 均不 发生 变化, 计算 本基 金资 产净 值变动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民币 元)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沪深300 指数 下跌5% -1,148,303.37 沪深300 指数 上涨5% 1,148,303.37 7.4.13.4.4 采用风 险价 值法管理 风险 本基金 在95% 的置信 水平 下, 以过 去 100 个交易 日为风险 样本 观察 期, 计算前瞻天 数为 1 天的 风险 价值 。本 期末 本基金 风险 价值 为439,333.00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例 为 0.57%。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7 7.4.14 有助于 理解 和分 析会计报 表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事项 截止本 年度 报告 报出 日, 本 基金无 需要 披露 的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 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 他事项 。 §8 投资 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1,203,507.52 27.12 其中: 股票 21,203,507.52 27.1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6,000,000.00 58.8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597,772.82 12.28 6 其他各 项资 产 1,370,939.59 1.75 7 合计 78,172,219.9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59,270.00 1.65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282,600.00 0.37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177,100.00 1.54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3,307,100.00 4.32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8 K 房地产 业 14,117,437.52 18.4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060,000.00 1.39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1,203,507.52 27.7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70,000 2,921,100.00 3.82 2 000002 万


科A 360,000 2,890,800.00 3.78 3 600266 北京城 建 245,000 2,371,600.00 3.10 4 000926 福星股 份 305,000 2,171,600.00 2.84 5 000918 嘉凯城 500,000 1,390,000.00 1.82 6 600240 华业地 产 280,000 1,136,800.00 1.49 7 000069 华侨城 A 200,000 1,060,000.00 1.39 8 000620 新华联 150,000 825,000.00 1.08 9 000024 招商地 产 31,484 654,237.52 0.86 10 600208 新湖中 宝 200,000 640,000.00 0.84 11 600694 大商股 份 20,000 577,600.00 0.75 12 600376 首开股 份 100,000 503,000.00 0.66 13 000402 金 融 街 90,000 470,700.00 0.62 14 000718 苏宁环 球 100,000 457,000.00 0.60 15 000568 泸州老 窖 20,000 402,800.00 0.53 16 600016 民生银 行 50,000 386,000.00 0.50 17 000417 合肥百 货 50,000 313,500.00 0.41 18 600657 信达地 产 90,000 290,700.00 0.38 19 600153 建发股 份 40,000 286,000.00 0.37 20 601668 中国建 筑 90,000 282,600.00 0.37 21 002048 宁波华 翔 30,000 253,200.00 0.33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39 22 002191 劲嘉股 份 13,500 186,570.00 0.24 23 600066 宇通客 车 10,000 175,600.00 0.23 24 600048 保利地 产 20,000 165,000.00 0.22 25 000797 中国武 夷 20,000 151,000.00 0.20 26 600166 福田汽 车 20,000 102,000.00 0.13 27 300115 长盈精 密 2,000 75,500.00 0.10 28 000528 柳





工 10,000 63,600.00 0.0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2% 或前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3,618,121.00 4.73 2 000002 万


科A 3,479,560.00 4.55 3 600266 北京城 建 2,718,842.66 3.55 4 000926 福星股 份 2,240,615.92 2.93 5 000918 嘉凯城 1,701,803.00 2.22 6 600036 招商银 行 1,576,250.02 2.06 7 600240 华业地 产 1,467,382.81 1.92 8 000901 航天科 技 1,425,436.00 1.86 9 601992 金隅股 份 1,333,645.00 1.74 10 000069 华侨城 A 1,304,760.00 1.71 11 000620 新华联 1,223,426.72 1.60 12 300045 华力创 通 1,198,764.60 1.57 13 600208 新湖中 宝 1,184,050.00 1.55 14 601328 交通银 行 1,039,100.00 1.36 15 000024 招商地 产 1,017,883.02 1.33 16 600000 浦发银 行 1,011,500.00 1.32 17 601618 中国中 冶 940,168.00 1.23 18 600383 金地集 团 908,500.00 1.19 19 600016 民生银 行 901,991.00 1.18 20 600376 首开股 份 744,728.00 0.97 注: ①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转股 、 换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票 。 ② “买入 金额 ”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0 8.4.2 累计 卖出 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2% 或前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36 招商银 行 1,634,000.00 2.14 2 000901 航天科 技 1,619,269.27 2.12 3 300045 华力创 通 1,412,514.20 1.85 4 601992 金隅股 份 1,364,588.80 1.78 5 601318 中国平 安 1,119,953.61 1.46 6 601328 交通银 行 1,045,000.00 1.37 7 600000 浦发银 行 1,035,295.90 1.35 8 600383 金地集 团 972,500.00 1.27 9 601618 中国中 冶 924,000.00 1.21 10 600704 物产中 大 649,524.20 0.85 11 002622 永大集 团 605,763.19 0.79 12 000797 中国武 夷 573,667.19 0.75 13 600208 新湖中 宝 488,650.00 0.64 14 600742 一汽富 维 446,300.02 0.58 15 600258 首旅酒 店 444,085.35 0.58 16 000401 冀东水 泥 430,293.06 0.56 17 600016 民生银 行 427,000.00 0.56 18 000620 新华联 418,618.30 0.55 19 600682 南京新 百 336,289.15 0.44 20 000002 万


科A 318,000.00 0.42 注: ①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 换股 、 要约收 购 、 发 行人 回购 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票 。 ② “卖出 股票 收入 ” 均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成 交单 价乘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入 股票 的成 本总 额 及卖 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43,807,629.41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22,334,107.50 注: ①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转股 、 换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票 , 卖出 主要 指二 级市场上 主动 的卖 出、 换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行权 等减 少的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1 股票。 ② “买入 股票 成本 ” 、 “卖 出股票 收入 ” 均按 买卖 成交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量 ) 填 列,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 所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 所持 有的 中国平安 (601318 )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 对外 公告 了被 处罚的 事宜 。 中国平 安保 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会于 2013 年5 月21 日发布 了 《中国 平安 保 险(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平安 证券收到 中国证 监会处罚 事先告知 书的公 告》 ,公告 称 , 中国平 安保 险 (集 团 ) 股 份 有限公 司控 股子 公司 平安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收 到中 国证券 监督 管 理委员会 《行政处 罚和市 场禁入事 先告知书 》 。中国 证监会决 定对平安 证券给 予警告并 没 收 其在万 福生 科 (湖 南) 农业 开发股 份有 限公 司发 行上 市项目 中的 业务 收入 人民 币2,555 万元, 并处以 人民 币5,110 万元 的罚款 ,暂 停其 保荐 机构 资格3 个月 。 本基金 决策 依据 及投 资程 序: (1) 研究 部对宏 观经济 、证 券市场、 行业和 公司的 发 展变化进 行深入 而有效 的 研究, 形 成有关 的各 类报 告, 为本 基金的 投资 管理 提供 决策 依据。 (2) 投资 决策委 员会定 期召 开会议, 讨论本 报告期 内 本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股 票 中,没 有 投资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范 围形成 本基 金的 资产 配置 比例指 导意 见。 (3) 基金 经理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会的 决议, 参考上 述 报告,并 结合自 身的分 析 判断, 形 成基金 投资 计划 ,主 要包 括行业 配置 和投 资组 合管 理。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2 (4)交易 部依据 基金经 理的 指令,制 定交易 策略, 统 一进行具 体品种 的交易;基金经 理 必须遵 守投 资组 合决 定权 和交易 下单 权严 格分 离的 规定。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根据 市 场变化 对投 资组 合计 划提 出市场 风险 防范 措施 , 监察 稽核部 、 风险管 理部 对投 资组 合计 划的执 行过 程进 行日 常监 督和量 化风 险控 制。 本基金 投资 中国 平安 主要 基于以 下原 因: 在基本 面上 , 中 国平 安具 备如下 优势 : 国 内保 险密 度与保 险深 度仍 然处 于较 低水平 , 未 来随着 居民 收入 增加 与保 险意识 增强 , 保险 行业 发 展空间 广阔 ; 中国 平安 为 市场化 程度 、 管 理水平 、 团队 建设 均处 于 行业领 先地 位的 综合 型保 险集团 , 竞争 优势 突出 ; 同时随 着平 安银 行的整 合完 成, 公司已 经具备成 长 为中国 优秀 金融 控股集 团的 条件 , 潜力 巨大; 相关 处罚 不 影响公 司的 核心 竞争 力, 同时也 有利 于公 司改 善其 治理结 构; 与同行 业公 司比较 , 公司估 值 优势也 比较 突出 。本 基金 在这一 投资 过程 中严 格遵 守了上 述投 资程 序。 除上述 情况 外, 本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未发 现存 在被 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股票 中, 没有 投资 于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 8.11.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398.9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337,536.1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0,511.94 5 应收申 购款 492.62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70,939.59 8.11.4 期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11.5 期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3 §9 基金 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1,717 44,362.70 17,618,604.12 23.13% 58,552,155.32 76.8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公 司所 有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750,980.93 0.99% 注: ( 1)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负责 人持 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量 的数 量区间 :0 至10 万份( 含) (2) 该 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50 万份至 100 万份 (含) 9.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 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 总数 持有份 额 占基金 总 份额比 例 发起份 额总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金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10,001,2 50.00 13.13% 10,001, 250.00 13.13% 自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其他 - - - -


合计 10,001,2 50.00 13.13% 10,001, 250.00 13.13% 自合同 生效 之日起 不少 于 3 年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4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7 月 17 日)基金份 额总额 342,748,351.30 基金合同 生效 日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总 申购 份额 7,039,573.20 减: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至报 告期期 末 基金总 赎回份 额 273,617,165.06 基金合同 生效 日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拆 分变 动份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6,170,759.44 注: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包含 基金转 换入 份额 ,基 金总 赎回份 额包 含基 金转 换出 份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2013 年 第 一次临 时股 东会 会议 决议 ,聘任 何俊 岩先 生、 郭兴 哲先生 担 任公司 董事 , 齐伟 丽女 士、 邱建武 先生 不再 担任 本基金管 理人 董事 ; 聘任 赵振兵先 生、 肖向 辉先生 担任 公司 监事 , 何俊岩先 生、 田文艳 女士 不再担任 本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 经本基 金管 理 人第三 届董 事会 第二 十八 次临时 会议 决议 , 本基 金管理人 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发布 了 《东 方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变 更高管 人员 的公 告》 , 刘鸿 鹏先生 担任 本基 金管 理人 副总经 理 职 务 。 本基金 管理 人已 分别 通过 《中 国证 券报》 、 《 上海 证 券报》 、 《 证券 时报 》 及 本 基金管 理人 网站对 上述 高级 管理 人员 变更情 况履 行了 信息 披露 义务, 并在 本基 金及 本基 金 管理人 管理 的 其他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基 金管理 人部 分及 时更 新了 上述高 级管 理人 员、 董事 、监事 变更 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基 金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未 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公 司未 发生 涉及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本报告 期内 ,公 司存 在一 起未决 诉讼 案件 ,系 原公 司员工 与公 司之 间的 民事 诉讼案 件 , 公司为 被告 。截 至报 告日 ,上述 诉讼 仍在 审理 中。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5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聘 任立 信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伙 ) 为本 基金 提供 审 计服务 , 本 年度应 支付 给立 信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报酬为 40,000.00 元;截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该审 计机 构向 本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不 满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 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易单 元进 行股 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2 66,141,736.91 100.00% 59,530.00 100.00% - 川财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 1 - - - - - 注: ( 1) 此处 的佣 金指 本基金通 过券 商的 交易 单元 进行股 票、 权证等 交易 而合计支 付该 券商的 佣金 合计,不单指 股票交易 佣金 。


(2)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和程序 :


券商选 择标 准: ①资力 雄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少 于 3 亿元人 民币 ; ② 财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务 指标 显示 公 司经营 状况 稳定 ; ③经营行为规 范, 最近两 年未 因重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和中 国人 民银行 处罚 ; ④内部管 理规范 、 严格, 具备 健全 的内控制 度, 并能 满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 要求 ; ⑤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交易 设施 符 合代理 基金进行 证券 交易 的需要 , 并能 为基 金 提供全面的 信息 服务 ; ⑥研 究实力较 强,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基金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包括 宏观经 济报 告 、 行业报 告、 市场 走向 分析 、个股 分析 报告 及其 他专 门报告 ,并 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特 定要 求 , 提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⑦收 取的佣 金率 。 券商选 择程 序: ①对符 合选择标 准的 券商 的服 务进 行评价 ; ②拟 定租 用对 象: 由研究 部 根据以 上评 价结 果拟 定备 选的券 商; ③签约 : 拟定备选的 券商 后, 按公司 签约程序 与备 选券 商签约 。 签约 时, 要明确 签定协 议双 方的 公司 名称 、 委托代 理期 限、 佣金率 、 双方的 权利 义 务等。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6 (3)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新增租 用 3 个 交易 单元 ,分 别为川 财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上海 证 券交易 所交 易单 元1 个和 宏源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上 海和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单元 各1 个。 11.7.2 基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易单 元进 行其 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3,586,765. 60 100.00% 4,668,000, 000.00 100.00% - - 川财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露 方式 法定披露日 期 1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6-14 2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 协议 网站 2013-06-14 3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网站 2013-06-14 4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6-14 5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内容 摘要 指定报刊、 网站 2013-06-14 6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生效 公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7-18 7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 期内 周净 值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7-20 8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 期内 周净 值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7-27 9 关于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部 分基 金代 销渠 道的 公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7-31 10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 期内 周净 值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03 11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 期内 周净 值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06 12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 期内 周净 值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13 13 关于增加东莞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15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7 渠道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 换业务 的公 告 14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封闭 期内 周净 值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20 15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 日常 申购 与赎 回、 转换及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的 业务 公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23 16 关于增加建设银行为东方利群混合 基金代销渠道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及 转换 业务 的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23 17 关于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开展的申 购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23 18 关于东方利群混合在杭州数米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开 通定 期定 额投资 、 转 换业务 及参 加费 率优 惠活 动的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8-23 1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 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09-12 20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 公司成 立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10-16 21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2013 年第 3 季度 报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10-24 2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齐鲁证券申 购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指定报 刊、 网站 2013-10-31 23 关于短 信息 服务 的温 馨提 示 网站 2013-11-25 §12 备查文 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东方 利群 混合 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二、 《 东方 利群 混合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三、东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批准 成立 批件 、营 业执照 、公 司章 程 四、本 报告 期内 公开 披露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 额净值 及其 他临 时公 告 12.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 文本存放 在本基 金管理人 办公场所 , 投资 者可免费 查阅,在 支付工 本费后 , 可在合 理时 间内 取得 上述 文件的 复制 件或 复印 件 。 相关公 开披 露的 法律 文件 , 投 资者 还可 在 本基金 管理 人网 站(www.orient-fund.com )查 阅。


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48 12.3 查阅方式 本报告 存放 在本 基金 管理 人及托 管人 住所 ,供 公众 查阅、 复制 。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201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