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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稳定(121009)

国投稳定: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 页 共 29 页 
 
 
 
国投瑞银 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3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 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期 :2014 年3 月31 日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 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 简介 2.1 基金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121009 交易代码 121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4,748,052.59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以 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利率走势, 并对各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 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各品种的投资价 值,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固定 收益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此外,通过对首 次发行和增发公司内在价值和一级市场申购收益率的 细致分析,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申购,获得较为安全的 新股申购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的主动管理,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根据 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及新 股申购收益率预测,积极参 与风险较低的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力求提 高基金收益率。 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并对持有的股票和权证 等资产,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2、债券类资产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借鉴UBS Global AM 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 法,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 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3、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积极参 与新股申购。 在进行新股申购时,基金 管理人将结合金融工程数量化模型,使用GEVS 模型 等方法评估股票的内在价值,充分借鉴合作券商等外 部资源的研究成果,对于拟发行上市的新股(或增发 新股)等权益类资产价值进行深入发掘,评估申购收 益率,并通过对申购资金的积极管理,制定相应的申 购和择时卖出策略以获取较好投资收益。 本基金结合发行市场资金状况和新股上市首日表现, 预测股票上市后的市场价格, 分析和比较申购收益率, 从而决定是否参与新股申购。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获配新股将在上市首日起择机 卖出,以控制基金净值的波动。若上市初价 格低于合 理估值,则等待至价格上升至合理价位时卖出,但持 有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 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刘凯 唐州徽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9556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 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3年 2012 年 201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93,825,657.42 105,702,951.14 36,588,074.82 本期利润 -19,929,858.23 135,786,438.89 -29,097,297.1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42 0.0787 -0.01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0% 7.85% -1.17%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3年末 2012 年末 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26 0.0910 0.02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18,624,071.1 1 1,336,590,429.8 6 2,065,999,014.7 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26 1.1007 1.0265 注: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2、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3、 以上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例如 基 金申购 赎回 费 、 基 金转 换费等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利润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 ①- ③ ②- ④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值增长 率①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3.90% 0.12% -1.20% 0.06% -2.70% 0.06% 过去六个月 -4.46% 0.13% -0.82% 0.05% -3.64% 0.08% 过去一年 -0.90% 0.21% 1.78% 0.05% -2.68% 0.16% 过去三年 5.63% 0.20% 9.89% 0.05% -4.26% 0.15% 过去五年 20.14% 0.20% 12.39% 0.06% 7.75% 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31.76% 0.19% 22.96% 0.07% 8.80% 0.12% 注:1 、本 基金 为债 券型 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强 调基 金资 产的稳 定增 值, 为此 , 本基金 选取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作 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 2、本 基金 对业 绩比 较基 准 采用每 日再 平衡 的计 算方 法。 3.2.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 基金基准 2008-01-11 2008-11-14 2009-09-17 2010-07-29 2011-06-13 2012-04-18 2013-02-22 2013-12-3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注: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自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的3 个月 。 截至建 仓期 结束 ,本 基金 各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 及招 募说 明书 有关投 资比 例的 约定 。 3.2.3 过去五年 基金每年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 基金基准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9% 8% 7% 6% 5% 4% 3% 2% 1% 0% -1%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3 年 0.500 41,789,711.95 18,454,824.82 60,244,536.77


2012 年 0.060 8,134,486.88 2,902,712.44 11,037,199.32


2011 年 - - - -


合计 0.560 49,924,198.83 21,357,537.26 71,281,736.09


§4


管理 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 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2002年6月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是中 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拥有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 诚信 、客户关注、包容 性、 社会责任" 作为公 司的企业文化。 截止2013 年12月底, 公司有员 工145人,其中88人具 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公司管理23只基金,其中包括2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翔凯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固定 收益组 总监 2012年9月 15日 - 17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2008年5月加入 国投瑞银。先后任职于基 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 现兼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 基金、国投瑞银双债增利 基金和国投瑞银中高等级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徐栋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助理、 研究员 2012年9月 20日 2013 年12月 26日 5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协 会(CICPA) 非执业会员 。 2009年7月加入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 固定收益研究工作。2013 年12月26日起任国投瑞银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注: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期 均指公 司作 出决 定后 正式 对外公 告之 日。 证券 从业 的含义 遵从 行业 协会 《证 券业从 业人 员资 格管 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投瑞银稳 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 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 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 制定 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 《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交易管理办法》 、 《异常交 易管理规 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1 、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 、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 、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 、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 、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 公平交易环境。 2 、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 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 、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 、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 通过严格的制度、 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 、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 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 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 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 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 如: 符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 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 、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 业务活动, 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 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控制机制, 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 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 理。 如: 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 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 由交 易部负责人、 运营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 、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 日中、 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 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如: 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 、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下 (如日 内、3日内、5 日内) 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 发现控制薄弱环 节或交易价差异常, 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问 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 、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 。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 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 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 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 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 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稽核季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平交易 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 过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 本基金 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 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 窗下 (如日内、 3日内、 5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 、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 检验, 检验在95% 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 、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 区分买优、 卖优、 买次、 卖次等 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3 、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 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 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 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 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3 年,债市经历大幅波动。1-5月份债市受宽松资金 面推动,收益率大幅下行, 信用利差显著缩窄; 进入下半年, 由于市场资金面骤然收紧, 银行为满足非标业务资金 需求, 缩减债券配置比重, 同时一级市场债券供应持续放量, 导致债市进入大调整, 其 中10年期国债回调幅度约130bp、5年期AAA级 中票收益率回调约180bp。本基金在上半 年减持部分低评级信用债, 增持部分城投, 下半年增持长久期利率债, 适当拉长了组合 久期。 4.4.2 报告期内 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2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8% 。本期内 基金净值增长率跑输基准,是由于在收益率 上行过程中,基金持仓比例高于基准,组合久期长于基准。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4年, 考虑到表外融资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我们预计短期内央行仍会保持适 度从紧的货币政策, 但力度相对去年下半年会有所减轻, 主要基于外汇占款流入减缓以 及国内经济增速放缓。 在经济增速继续放缓、 通胀压力无虞的背景下, 我们近期继续看 好债券走势, 提高中高评级债持仓, 减持低评级信用债比例, 回避可能出现信用风险的 标的。 4.6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 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93,825,657.42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876,018.52 元。





本基金于2014 年1月16日以2013年12 月31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 收益分配47,815,575.68 元,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40元。 报告期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 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对国 投瑞银稳定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 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 组合报告等数据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 报告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 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稳定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136,387.73 84,165,621.34 结算备付金


14,348,464.22 11,508,035.70 存出保证金


95,481.53 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1,125,792.04 2,118,187,465.5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1,821,125,792.04 2,118,187,465.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367,422.88 91,598,600.66 应收利息


45,333,601.85 36,118,221.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1,357.00 425,922.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940,488,507.25 2,342,253,867.71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 日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02,999,426.00 898,999,471.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437,355.75 98,912,863.58 应付赎回款


947,251.36 428,873.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8 682,518.14 675,150.70 应付托管费 7.4.8 227,506.05 225,050.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7.4.8 341,259.12 337,575.35 应付交易费用


12,205.51 12,681.01 应交税费


5,718,953.90 5,268,425.90 应付利息


47,919.01 452,980.7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50,041.30 350,364.96 负债合计


621,864,436.14 1,005,663,437.85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1,264,748,052.59 1,214,338,514.79 未分配利润


53,876,018.52 122,251,91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8,624,071.11 1,336,590,429.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40,488,507.25 2,342,253,867.71 注: 报告 截止日2013 年12 月31日 , 基金份 额净 值人 民币1.0426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264,748,052.5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 年 12月31日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一、收入


22,792,224.86 163,468,382.77 1.利息收入


87,199,674.98 67,971,090.2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52,163.04 2,113,396.23








债券利息收入


86,547,511.94 65,840,986.5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16,707.4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 列) 49,164,914.43 65,166,977.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1,897,471.97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49,164,914.43 53,269,505.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113,755,515.65 30,083,487.75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 填列) 183,151.10 246,827.21 减:二、 费用


42,722,083.09 27,681,943.88 1.管理人报酬 7.4.8 9,179,962.73 10,984,560.00 2.托管费 7.4.8 3,059,987.54 3,661,519.98 3.销售服务费 7.4.8 4,589,981.43 5,492,280.11 4.交易费用


20,868.83 456,042.64 5.利息支出


25,395,757.79 6,633,267.52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25,395,757.79 6,633,267.52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6.其他费用


475,524.77 454,273.63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19,929,858.23 135,786,438.8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19,929,858.23 135,786,438.89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 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1,214,338,514.7 9 122,251,915.07 1,336,590,429.8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9,929,858.23 -19,929,858.2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50,409,537.80 11,798,498.45 62,208,036.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65,543,664.2 6 108,391,098.67 1,273,934,762.93








2.基金赎回款 -1,115,134,126. 46 -96,592,600.22 -1,211,726,726.6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60,244,536.77 -60,244,536.7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264,748,052.5 9 53,876,018.52 1,318,624,071.11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 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012,696,866.1 8 53,302,148.52 2,065,999,014.7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35,786,438.89 135,786,438.8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798,358,351.3 9 -55,799,473.02 -854,157,824.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37,705,407.3 6 71,849,537.05 1,509,554,944.41








2.基金赎回款 -2,236,063,758. 75 -127,649,010.0 7 -2,363,712,768.8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11,037,199.32 -11,037,199.3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214,338,514.7 9 122,251,915.07 1,336,590,429.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 情况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基 金字[2007]332 号文 《关 于同意国投瑞银稳定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 年1月1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195,551,145.26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 债、 可转换债券 (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 、 短期 融资券、 资产支持 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于基金资产的8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 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 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 券类品种。 本基金对非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因上述原因持有 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2月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38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 )编制,同时,对 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 会制定的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 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 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 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可比期间相一致。 7.4.5 会计差错 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 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 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自2004 年1月1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 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 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 《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 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 由 上 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 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 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 号 文 《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 股息红利所得, 按照财税[2005]102 号文规定,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减 按50%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 个人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 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 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个人所得税。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7.4.7 关联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 基金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3 年7 月29 日成 立了 国 投瑞银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国投瑞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持有100% 的股 权。 2)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7.4.8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月1日-2012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9,179,962.73 10,984,560.0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082,750.24 1,262,232.54 注: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6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6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托 管人于 次月 前两 个工 作 日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2)基 金管 理费 于2013 年 末 尚未支 付的 金额 为人 民币682,518.14 元 ,于2012 年末 尚未支 付的 金额 为人 民币675,150.70 元。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月1日-2012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3,059,987.54 3,661,519.98 注:1)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2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 月前 两个 工作 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2)基 金托 管费 于2013 年 末 尚未支 付的 金额 为人 民币227,506.05 元 ,于2012 年末 尚未支 付的 金额 为人 民币225,050.23 元。 7.4.8.2.3 销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银行 226,905.9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01,091.27 合计 2,927,997.1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当期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银行 361,593.6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76,497.33 合计 3,638,090.98 注:1)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用 于支付 销售 机构 佣金 、 基 金的营 销费 用以 及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服 务费 等 。 在 通常情 况下 ,本 基金 的销 售服务 年费 率为0.3%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 公式如 下: H=E ×0.3%/ 当 年天 数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销售 服 务费 E 为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两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 次性支 取, 并由 注册 登记 机构代 付给 销售 机构 。 7.4.8.3 与关联 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 - - 1,597,86 0,000.00 1,379,50 4.04 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32,343,3 90.82 - - 650,967, 370.94 369,306. 84 7.4.8.4 各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 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0,136,387.73 331,788.39 84,165,621.34 371,780.05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间 同业 利率 计息 。 7.4.8.6 本基金 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2013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 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 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3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92,999,510.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70215 07 国开 15 2014-01-06 94.59 1,000,000 94,590,000.00 110203 11 国开 03 2014-01-06 99.96 500,000 49,980,000.00 110224 11 国开 24 2014-01-06 99.51 500,000 49,755,000.00 合计





2,000,000 194,325,000.00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2013 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409,999,915.50元,于2014年1月2日、2014 年1月6日及2014年1月7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7.4.10 有助于 理解和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4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 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21,125,792.04 93.85 其中:债券 1,821,125,792.04 93.8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4,484,851.95 2.29 6 其他各项资产 74,877,863.26 3.86 7 合计 1,940,488,507.25 100.00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21,089,000.00 31.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21,089,000.00 31.93 4 企业债券 915,842,440.84 69.4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135,000.00 2.29 6 中期票据 206,341,500.00 15.65 7 可转债 247,717,851.20 18.79 8 其他 - - 9 合计 1,821,125,792.04 138.11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2070 11海航01 1,504,800 144,460,800.00 10.96 2 070215 07国开15 1,000,000 94,590,000.00 7.17 3 110011 歌华转债 922,790 88,024,938.10 6.68 4 110024 隧道转债 787,850 77,020,216.00 5.84 5 110411 11农发11 800,000 76,256,000.00 5.78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 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1.3 期末其 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5,481.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367,422.8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333,601.85 5 应收申购款 81,357.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877,863.26 8.11.4 期末持 有的处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11 歌华转债 88,024,938.10 6.68 2 110018 国电转债 74,577,450.00 5.66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3 110012 海运转债 6,228,047.10 0.47 8.11.5 期末前 十名股票中存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11.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 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 未从二级市场主动 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 的规定。 §9


基金 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9,841 42,382.90 788,593,047.83 62.35% 476,155,004.76 37.65% 9.2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314,429.25 0.02% 注:1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 员、基 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人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数 量区 间为0。 2、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持 有 本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 间为0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 年1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4,195,551,145.2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14,338,514.7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65,543,664.2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15,134,126.46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4,748,052.59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2013年2 月21日起包爱丽女士转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督察长, 由刘凯先生 担任公司督察长。 2 、自2013年3 月29日起路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书鹏先生接任。 3 、自2013年5 月2日起刘纯亮先生正式担任公司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013 年 3 月 17 日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职务。 2013 年 6 月 1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自 2013 年 5 月 31 日起, 田国立先生 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1.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基金进 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5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100,000.00元。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国投瑞 银稳 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3 年 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中金公司 2,699,443,380.67 88.23% 31,965,200,000.00 89.90% 国信证券 359,957,418.09 11.77% 3,592,182,000.00 10.10% 注: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注册 资本 、研 究水平 、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经营 行为 以及 通讯 交易条 件作 为基 金专 用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由 研究部 、 投资 部及 交易 部 对券商 进行 考评 并提 出交 易单元 租用 及更 换方 案。 根据董 事会 授权 ,由 公司 执行委 员会 批准 2、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交易 所股 票、 权证 交易 。 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