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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163907)

中海惠裕: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 海 惠 裕 纯债 分 级 债 券型 发 起 式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3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29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规 定 , 于 2014 年3 月26 日复 核了 本报 告 中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告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止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式 (场内 简称 :中 海惠 裕) 基金主 代码 16390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三年内 ,惠 裕 A 份额 每满 六 个月开 放申 购和 赎回 一次 ;惠裕 B 份 额封 闭运 作, 不 开放 申购和赎 回,但可 在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 易。 基 金合同生 效后三 年期届满 ,本基金 将转换为 LOF , 并不再 进行 基金 份额 分级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75,501,303.7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3-28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中海 惠裕分级 债券发起 式 A(场 内简 称: 惠裕A) 中海 惠裕分级债券 发起式 B(场 内简 称: 惠裕B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3908 150114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56,295,673.89 份 519,205,629.88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投资策 略 (一)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配 置策略 1、久 期配 置


本基金 基于 对宏 观经 济指 标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的 分析 , 判断宏 观经 济所 处 的 经 济 周期 , 由 此预 测利 率变 动 的方向 和趋 势 。 根 据不 同 大类资 产在 宏观 经济 周期 的 属性 , 确 定债 券资 产配 置 的基本 方向 和特 征 ; 同 时 结合债 券市 场资 金供 求分 析, 最终确 定投 资组 合的 久期 配置。 2、期 限结 构配 置


在确定 组合 久期 后 , 通 过 研究收 益率 曲线 形态 , 对 各期限 段的 风险 收益 情况 进 行评估 , 对 收益 率曲 线各 个期限 的骑 乘收 益进 行分 析, 在 子弹 组合 、 杠 铃 组 合 和梯形 组合 中选 择风 险收 益比最 佳的 配置 方案 。 3、债 券类 别配 置/个 券选 择: 主 要依 据信 用利 差分 析,自 上而 下的 资产 配 置 。 在宏观 分析 和久 期及 期限 结构配 置的 基础 上, 本 基 金对不 同类 型固 定收 益 品 种 的信用 风险 、 市场 流动 性 、 市场风 险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 同 时兼 顾其 基本 面分 析, 综合分 析各 品种 的利 差和 变化趋 势。 个券选 择应 遵循 如下 原则 : 相对价 值原 则: 同等 风险 中收益 率较 高的 品种 ,同 等收益 率风 险较 低的 品 种 。 流动性 原则 :其 它条 件类 似,选 择流 动性 较好 的品 种。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二 )信 用品 种的 投资 策 略(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除外 ) 本基金 对金 融债 、 企业 债 、 公 司债 和资 产支 持证 券 等信用 品种 采取 自上 而下 和 自下而 上相 结合 的投 资策 略。 自上 而下 投资 策略 指 本基金 在久 期配 置策 略 与 期 限结构 配置 策 略 基础 上 , 对信用 品种 的系 统性 因素 进行分 析 , 对 利差 走势 及 其 收益和 风险 进行 判断。 自 下而上 投资 策略 指本 基金 运用行 业和 公司 基本 面 研 究 方法对 债券 发行 人信 用风 险进行 分析 和度 量, 选 择 风险与 收益 相匹 配的 更 优 品 种进行 配置 。 (三)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的投资 策略 主要 基于 信用 品种投 资略, 在此 基 础 上 重 点分析 私募 债的 信用 风险 及流动 性风 险。 首先 , 确 定经济 周期 所处 阶段 , 规 避 具有潜 在风 险的 行业 ; 其 次, 对 私募 债发 行人 公司 治理、 财务 状况 及偿 债 能 力 综合分 析; 最后, 结合 私 募债的 票面 利率 、 剩 余期 限、 担 保情 况及 发行 规模 等 因素, 选择 风险 与收 益相 匹配的 品种 进行 配置 。 (四) 其它 交易 策略 杠杆放 大策 略: 即以 组合 现有债 券为 基础 ,利 用回 购等方 式融 入低 成本 资 金 , 并购买 剩余 年限 相对 较长 并具有 较高 收益 的债 券, 以期获 取超 额收 益的 操 作 方 式。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 其 风险 收 益 预期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惠裕 A 为 低风 险、 收益 相 对稳 定的基 金份 额。 惠裕 B 为 较 高风 险 、 较 高收 益 的 基 金 份 额。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王莉 张燕 联系电 话 021-38429808 0755-8319 9084 电子邮 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9788 、 021-38789788 95555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z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68 号2905-2908 室及 30 层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2011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8,414,543.52 - - 本期利 润 4,706,664.71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34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55%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10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53,917,245.02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80 - - 注1 : 本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 1 月7 日 生效 。 注 2:以上所 述基金业 绩 指标不包括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认购或交易 基金的各 项 费用(例 如 ,申购、 赎回费 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注 3: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58% 0.11% -2.31% 0.12% -0.27% -0.01% 过去六 个月 -2.79% 0.12% -3.41% 0.11% 0.62%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至 今 -0.55% 0.13% -1.04% 0.10% 0.49% 0.03% 注: “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 今” 指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 按相 关法 规规 定, 本 基金自 基金 合 同 2013 年1 月 7 日 生效 日 起6 个 月内 为建仓 期, 建仓 期 结束时 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合 同约 定。 注2 :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1 月7 日 起至 报告 期末不 满一 年。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 上 图中2013 年 度是 指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相关 数据 未 按自然 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起 至本 报告 期末 未发 生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 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 成立 以来 ,始 终坚 持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 人的责任 和 义务,依靠强 大的投研 团 队、规范的业 务管理模 式 、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 理和内 部控 制体 系, 为广 大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提 供规 范、专 业的 资产 管理 服务 。截至 2013 年 12 月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31 日 ,共 管理 证券 投资 基 金 18 只。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陆成来 投 资 副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1 月 12 日 - 11 陆成来 先生 , 上 海财 经大 学统计 学专 业博 士。 历任 安 徽 省 巢 湖 市 钓 鱼 初 级 中学教 师, 安徽 省淮 北市 朔里矿 中学 教师 , 兴 业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所 策 略 部 经 理 、 资 深 研 究 员 、 固 定 收 益 部 投 资 经 理、 董 事副 总经 理、 证券 资 产 管 理 分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部 副 总 监 兼 投 资 主办。 2012 年9 月进 入本 公司工 作, 曾任 投资 副总 监, 现 任投 资副 总监 兼固 定收益 部总 监。2013 年1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惠 裕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9 月 至今 任中 海惠 丰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11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江小震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1 月7 日 - 15 江小震 先生 , 复 旦大 学金 融学专 业硕 士。 历任 长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经理、 中维 资产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部 门经 理、 天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恒 康 天 安 保 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投 资 部 经 理、 太 平洋 资产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高 级经 理。2009 年11 月进 入本 公司 工作, 曾 任 固 定 收 益 小 组 负 责 人, 现 任固 定收 益部 副总 监。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 中海 货币 市场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1 年3 月 至今 任中 海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3 年1 月 至 今 任 中 海 惠 裕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1 : 上述 任职 日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免 日期 填写 。 注2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业 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资 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勤 勉尽责地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 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不 存在 违法 违规 或未履 行基 金合 同承 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 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公司 2011 年修 订了 《中海 基金 公 平 交易管 理办 法》 , 从投 研决 策内部 控制 、 交易 执行 内 部控制 、 行为 监控 和分 析 评估 、 监 察稽 核和 信 息披露等方面 对股票、 债 券、可转债的 一级市场 申 购、二级市场 交易等投 资 管理活动进 行全程公 平交易 管理 。


投研决 策内 部控 制方 面: (1 ) 公 司研 究平 台共 享,基 金经理 和专 户投 资经 理通 过研究 平台 平等 获取研究信 息。 (2)公 司 建立投资组 合投资信 息的 管理及保密 制度,除 分管 投资副总及 投资总 监 因业务 管理 的需 要外 ,不 同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 相互 隔离 。


交易执 行内 部 控 制方 面:(1) 对于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 购等 以公司 名义 进行 的交易,各投 资组合经 理 根据研究报告 独立确定 申 购价格和数量 ,在获配 额 度确定后, 根据公司 制度规定应遵 循公平原 则 对获配额度进 行分配, 按 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进行 分 配,如果申 购价格相 同,则根据该价位 各投资 组合的申购数量进 行比例 分配,如有特殊情 况,制 度规定需书面留痕 。 (2 ) 投 资交 易指 令统 一通 过交易 室下 达 , 通 过启 用 公平交 易模 块 , 力 求保 证 时间优 先 、 价 格优 先、 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 交易 原则得以落 实。 (3)根 据 公司制度, 通过系统 禁止 公 司组合之 间(除 指 数被动投资 组合 外) 的同 日反向交易。 (4)债券 场 外交易,交 易部在银 行间 市场上公平 公正地 进 行询价,并 由风险管 理部 对询价收益 率偏离、 交易 对手及交易 方式进行 事前 审核。 (5 )在 特殊情 况下,投资组 合因合规 性 或应对大额赎 回等原因 需 要进行特定交 易时,由 投 资组合经理 发起暂停 投资风控阀值 的流程, 在 获得相关审批 后,由风 险 管理部暂时关 闭投资风 控 系统的特定 阀值。完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成该交 易后 ,风 险管 理部 立即启 动暂 停的 投资 风控 阀值。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方面 : (1) 公 司每 季度 和每 年度 对所有 投资 组合 进行 同向 交易价 差分 析、 反向及 异常 交易 分 析 。 (2 )公司 对所 有组 合在 2013 年全年 日内 ,3 日,5 日 同 向交易 数据 进行 了 采集, 并进 行两 两比 对, 对于相 关采 集样 本进 行 了95%置 信区 间, 假设 溢价 率 为 0 的 T 分 布检 验。 (3 ) 对于 不同 时间 期间 的 同组合 反向 交易 及公 司制 度规定 的异 常交 易 , 公 司 根据交 易价 格 、 交 易 频率、 交易 数量 、交 易时 机等进 行综 合分 析。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2013 年全 年, 公 司遵 循 《 中海基 金公 平交 易管 理办 法》 相 关要 求, 整体 上贯 彻 执行制 度约 定, 加强了 对投 资组 合公 平交 易的事 后分 析, (1) 对 于两 两组 合的 同向 交易, 我们 从日 内、3 日、5 日三 个时 间区 间进 行假 设价差 为零 ,T 分布的检验, 对于未通 过 假设检验的情 况,公司 结 合比较两两组 合间的交 易 占优比、采 集的样本 数量是否达到 一定水平 从 而具有统计学 意义、模 拟 利益输送金额 的绝对值 、 模拟利益输 送金额占 组合资产平均 净值的比 例 、模拟利益的 贡献率占 组 合收益率的比 例、两两 组 合的持仓相 似度及两 两组合 收益 率差 的比 较等 多方面 进行 综合 比较 。 (2) 对于 两两 组合 的反 向 交易 , 公 司采 集同 一组 合 对同一 投资 品 种3 日 内反 向交易 ; 两两 组 合对同 一投 资品 种3 日内 反向交 易; 并结 合市 场该 投资品 种的 总成 交量 进行 综合分 析。 (3) 对于 公司 制度 规定 的 异常交 易, 相关 组合 经理 均根据 制度 要求 提交 审批 单并书 面留 痕。 综合而言,本 公司通过 事 前的制度规范 、事中的 监 控和事后的分 析评估, 执 行了公平交易 制 度,公平对待 了旗下各 投 资组合。本报 告期内, 未 发现组合存在 有可能导 致 重大不公平 交易和利 益输送 的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易量不 存 在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对于 一级市 场证券 申购 、 二 级市 场证 券交易 中出 现的 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重大异常 交易情况 , 风险管理部均 根据制度 规 定要求组合 经理提供 相关情 况说 明予 以留 痕。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 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年初市场普遍 认为国内 经 济复苏进程放 缓,加上 外 汇占款增加, 市场流动 性 充裕,各机构 对 债市热 情高 涨 , 操 作上 逐 渐加大 杠杆 。 利率 债止 住2012 年 度下 半年 以来 的慢 熊行情 , 信用 债市 场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迎来了 大牛 市行 情。 但进 入6 月 后 , 受QE 退出 预期的 影响 , 市场 流动 性 紧张 , 加 上央 行的 去杠 杆 意愿强 烈 , 货 币 政策继续维持 总量控制 的 紧平衡,6 月 底爆发流 动 性危机,利率 债和信用 债 收益率迅速 回升,覆 盖前五个月的 下行幅度 。 虽然之后央行 放水救市 , 陡然上行的收 益率一定 程 度地回落, 但机构对 债市的 信心 彻底 改变 ,操 作上更 加谨 慎, 牛转 熊的 格局无 法逆 转。 此外, 下半 年CPI 的过 “3” 也对 利率 债收 益率 的调 整起到 有一 定的 影响 : 利 率债各 期限 均表 现出阶 段性 上行 的趋 势, 屡创新 高,8 月 19 日,10Y 国债收 益率 正式 步入 “4 时代” ,并 于次 日 达到4.09 的高 位, 较5 月 底大幅 上 行 70bp 。 进入四 季度 后, 利率 债市 场延续 熊市 行情 ,收 益率 继续大 幅上 行, 但 与 6 月份 “钱荒 ” 事件 后短端利率大 幅上行不 同 ,四季度利率 债调整长 端 反应大于短端 ,核心因 素 在于一级市 场供给的 放量,而机构 端的配置 需 求已经发生了 变动,银 行 和保险对于利 率债的新 增 配置基本丧 失,一级 市场利 率带动 二级市场 不 断走高。同时 ,信用债 供 给加大,特 别 是地方性 债 务审计结束 之后城投 债发行量大幅 增加,带 来 了信用债收益 率的上行 压 力,在利率债 收益率上 行 的带动下, 信用债收 益率 自10 月中 旬开 始 , 一 路上行 , 屡创 新高 , 该阶 段信用 债收 益率 曲线 继续 平坦化 上行 , 期限 利 差继续 收缩 。 基金操 作上 ,年 初时 基金 正逢建 仓期 ,该 基金 重点 配置于 信用 债资 产, 进 入 5 月份 后我 们的 市场观 点转 向谨 慎 , 开 始 逐步降 低组 合仓 位 , 锁 定 产品收 益 , 但 受到6 月 底 资金成 本陡 升的 影响 , 银行理 财产 品发 行利 率均 高于 5% , 造成 了惠 裕A 在7 月份 开放 时被 大规 模赎 回, 导 致仓 位被 动 高 企,同时受制 于融资上 限 ,基金组合中 交易所债 券 比重较高,虽 然在四季 度 组合仓位出 现了明显 的下降 ,但 受到 交易 所行 情冲击 ,基 金净 值波 动仍 旧较大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份额 净 值 0.980 元( 累计净 值 0.995 元) 。报 告 期内本 基金 净 值增长 率为-0.55% , 高于 业绩比 较基 准 0.49 个百 分 点。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从十八届三中 全会公报 看 出,我国仍以 经济建设 为 中心,投资保 持高增长 以 维持当前的经 济 增速将 持续 相当 长的 一段 时间, 城镇 化的 思路 一定 程 度上也 反映 了基 建增 速不 会出现 明显 的下 滑, 但7.5% 的 GDP 增速 要求 也 说明了 不会 出台 强烈 的财 政刺激 政策 。2014 年CPI 会保持 一定 的上 涨, 但受到 生猪 价格 平稳 和货 币因素 的影 响, 态势 较为 温和, 对市 场不 会产 生较 大压力 。 在去杠 杆的 大环 境下 ,货 币政策 难以 出现 明显 宽松 态势。 如果 排除 出现 类 似 9 号文 这样 的非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市场化 的去 杠杆 方式 ,任 由市场 化手 段来 实现 去杠 杆,那 货币 易紧 难松 的局 面在 14 年 难以 改变 , 资金成 本会在 发生信用 事 件前一刻达到 高点,然 后 随着信用事件 的实质性 爆 发得到有效 的分配, 成本才 能逐 步走 低。 我们认 为2014 年国 内宏 观 经济整 体平 稳过 渡 , 通 胀 温和上 行 , 微 观层 面面 临 利润下 滑 , 现 金 流恶化 ,叠 加目 前紧 货币 的态势 ,形 成对 债市 的压 力,防 守反 击的 策略 是 14 年的主 旋律 。 同时 14 年 面临 城投 债兑 付 小高峰 , 信 用风 险的 担忧 在熊市 情绪 中将 笼罩 着债 券市场 , 所 以我 们认 为14 年的 策略 更需 要 防御性 的考 虑 , 尽 量缩 短 组合久 期 , 配 置中 高等 级 品种 , 同 时关 注经 济 增速的 下行 情况 ,防 守中 参与长 端利 率债 和高 等级 信用债 品种 的交 易行 情。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企业 会 计准则、中国 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 所持有 的投 资品 种进 行估 值。本 基金 托 管 人根 据法 律法规 要求 履行 估值 及净 值计算 的复 核责 任。 本基金管理人 设有估值 委 员会,公司分 管运营副 总 担任估值委员 会主任委 员 ,其他委员有 风 险控制总监、 监察稽核 负 责人、基金会 计负责人 、 相关基金经理 等。估值 委 员会负责组 织制定和 适时修订基金 估值政策 和 程序,指导和 监督整个 估 值流程。估值 委员会成 员 具有多年的 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 熟悉相关 法 律法规,具备 行业研究 、 风险管理、法 律合规或 基 金估值运作 等方面的 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 理 作为公司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不介入基 金日常估 值 业务,但应 参加估值 委员会 会议 , 提 出基 金估 值流程 及估 值技 术中 存在 的潜在 问题 , 参 与估 值程 序和估 值技 术的 决 策 。 本报告 期内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 约 定提供银行间 同 业市场 交易 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数 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法 律法 规以 及本 基金 合同的 相关 规定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 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江苏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 务 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对 本 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投 资 者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5,855,550.34 - 结算备 付金


23,655,664.95 - 存出保 证金


189,239.18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94,066,594.76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494,066,594.7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应收利 息


48,844,495.13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622,611,544.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67,119,260.29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28,508.99 - 应付托 管费


179,573.98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68,607.83 - 应付交 易费 用


64,693.55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453,654.70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80,000.00 - 负债合 计


568,694,299.34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065,784,861.40 - 未分配 利润


-11,867,616.38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053,917,245.02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622,611,544.36 - 注 1: 报告 截止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 0.98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075,501,303.77 份, 其 中A 类基 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1.022 元 , 份 额总 额556,295,673.89 份,B 类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0.935 元, 份额 总额519,205,629.88 份。 注2: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1 月7 日, 无上 年 度末数 据, 下同 。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1 月 7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0,759,595.38 - 1.利息 收入


110,024,940.87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31,268.71 - 债券利 息收 入


106,844,902.24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948,769.92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6,067,554.83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067,554.8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53,707,878.81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510,088.15 - 减: 二、费用


46,052,930.67 - 1.管 理人 报酬


9,752,365.51 - 2.托 管费


2,786,390.19 - 3.销 售服 务费


3,086,932.69 - 4.交 易费 用


313,835.77 - 5.利 息支 出


29,562,537.31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9,562,537.31 - 6.其 他费 用


550,869.20 -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706,664.71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4,706,664.71 - 注:本 报告 期 指 2013 年 1 月 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上 年度 同期 比 较数据 ,下 同。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 值) 1,730,836,201.13 - 1,730,836,201.1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生 的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4,706,664.71 4,706,664.7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易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665,051,339.73 -16,574,281.09 -681,625,620.8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03,187,963.32 5,063,811.19 208,251,774.51 2.基金 赎回 款 -868,239,303.05 -21,638,092.28 -889,877,395.3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 值) 1,065,784,861.40 -11,867,616.38 1,053,917,245.0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 值)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生 的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易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分 配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 值)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______ 黄鹏______














______ 宋宇______














____ 曹伟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中海惠裕纯债 分级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由中 海基 金管理有限 公 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 、 《证 券 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及有关法规 规定,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许 可 【2012 】1448 号 《关于 核准 中海 惠裕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核准, 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募 集 期 结 束 并 经 江 苏 公 证 天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 首 次 发 行 募 集 的 实 收 基 金 为 人 民 币 1,730,345,790.27 元 ,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产 生 的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490,410.86 元 , 共 计 人 民 币 1,730,836,201.13 元。 本基金为契约 型,存续 期 限不定,基金 管理人为 中 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招 商 银行; 有关 基金 募集 文件 已按规 定向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备案 ;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1 月 7 日生效 ,该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730,836,201.13 份。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券业 协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 新修 订的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本 基金 合同 和中国 证监 会允 许的 如财 务报表 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 作 的有关 规定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在本报 告期内的 会 计报表遵循了 企业会计 准 则及其他有关 规定,真 实 、完整地反映 了 本基金 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报 告期 为 2013 年 1 月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7.4.4.2 记 账本 位币 以人民 币为 记账 本位 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7.4.4.3.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 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 中以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 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7.4.4.3.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7.4.4.4.1 金 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本基金 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的一方 时,于交 易日按公允价 值 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支 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 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 债 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 应 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 。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 债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初始确 认金 额。 7.4.4.4.2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7.4.4.4.3 当 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 利已 终止或该金 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 , 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终 止确认的金融 资产的成 本 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 交易日 结转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7.4.4.4.4 本基 金金 融工 具的成 本计 价方 法具 体如 下: 7.4.4.4.4.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非 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现金 对 价,于股权分 置改革方 案 实施后的股票 复 牌日, 冲减 股票 投资 成本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7.4.4.4.4.2 债 券投 资 买入证券交易 所交易的 债 券于成交日确 认为债券 投 资。债券投资 成本,按 成 交日应支付的 全 部价款 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资 成本 ; 买入未上市债 券和银行 间 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 于 成交日确认为 债券投资 。 债券投资成本 , 按实际成交价 款入账, 应 支付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 接 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所 包 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单 独核算 ,不 构成 债券 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计 算 应收利 息, 并按 上述 会计 处理方 法核 算; 卖出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和银 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 均于成 交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 卖出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7.4.4.4.4.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后入 账; 配股权证及由 股权分置 改 革而被动获得 的权证, 在 确认日记录所 获分配的 权 证数量,该等 权 证初始 成本 为零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出 售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7.4.4.4.4.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 7.4.4.4.4.2 和 7.4.4.4.4.3 中 的相关 方法 进行 计算。 7.4.4.4.4.5 回 购协 议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基金持有的回 购协议( 封 闭式回购)以 成本列示 ,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 与合同利率差 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 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 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本基金 以上 述原 则确 定的 公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本基 金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下 : 7.4.4.5.1 上市 证券 的估 值 7.4.4.5.1.1 交 易所 上市 的有价 证券 (包 括股 票、 权证等 ) , 以其 估值 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 易的,且最近 交 易日后 经 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 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 后 经济环 境发生 了重大变 化 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7.4.4.5.1.2 交易所上 市 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 交 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如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可 参 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 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 整 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 值;


7.4.4.5.1.3 交易所上 市 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 价减 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 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且 最 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 按最近交易日 债券收盘 价 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 的 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 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 投 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 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7.4.4.5.1.4 交易所上 市 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 7.4.4.5.2 未上 市证 券的 估值 7.4.4.5.2.1 送股、转 增 股、公开增发新 股或配股 的股票,以其在 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 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 值 ,即依 照上 述 7.4.4.5.1.1 和7.4.4.5.1.4 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 7.4.4.5.2.2 首次公开 发 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权证,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 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7.4.4.5.2.3 首次公开 发 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估 值方 法估 值, 即依 照上述 7.4.4.5.1.1 和 7.4.4.5.1.4 的 相关 方 法进行 估值 ; 7.4.4.5.2.4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确 锁定 期的 股票 的估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高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7.4.4.5.3 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的 配股 权证 ,采 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7.4.4.5.4 全 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的债 券等固定 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值 ; 7.4.4.5.5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7.4.4.5.1 中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7.4.4.5.6 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个 或两 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债 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估 值; 7.4.4.5.7 如 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述方法 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理 人 可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 公允价 值的 价格 估值 ; 7.4.4.5.8 相 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有 强制规定 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 事项,按国家 最 新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 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依 法 有权抵销债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列 示。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 认列 。 由 于申 购和 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 率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 适 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 公 允价值与初始 确认金额 之 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 益 ,其中包括 从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也 可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人 报酬 根据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按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7% 的年 费 率逐日 计提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根据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按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2% 的年 费率 逐 日计提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 日起 3 年内 ,基 金收 益分 配原则 : (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内 ,本 基金 不进 行 收益分 配; (2)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3 年期 届满 ,转 换为 上 市开放 式基 金(LOF ) 后,基 金收 益分 配原 则: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6 次,每 次收 益分 配比 例不 得低于 该次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 30%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 3 个月 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场外 基金 份额 的收 益分 配方式 分为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投 资, 投资 人可 选择 现金红 利或 将现 金红 利按 除息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自 动转 为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 资; 若投资 人不 选择 ,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场内基 金份 额的 收益 分配 方式只 能为 现金 分红 ,投 资人不 能选 择其 他的 分红 方式, 具体 权益 分配 程序 等有关 事项 遵 循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和注 册登 记机 构的 相关 规定;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低 于面 值;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重大 会计 差错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 字 [2002]128 号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知》 、财 税字 [2004]78 号《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05]11 号《 关于 调整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的通 知》 、 财 税[2005]102 号 《 关于 股息 红利 个人 所 得税有 关政 策的 通 知》 、 财税[2005]103 号 《 关 于股权 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知 》 、 财 税[2007]84 号 《关 于调整 证券(股票)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 下 :


7.4.6.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 征 收范 围, 不征收 营业 税。 7.4.6.2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得 税。 7.4.6.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 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 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 人所得 税,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 得税。 对基 金从 公开 发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1 个月) 的 ,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计 入应 纳税 所 得额。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 税。 7.4.6.4 基金买 卖股 票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之 前按 照 0.3%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自 2008 年 4 月24 日起 至2008 年9 月18 日止 按0.1% 的税 率缴 纳。 自2008 年9 月19 日 起基 金卖出 股票 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6.5 基金作为流通 股股东在 股 权分置改革过 程中收到 由 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 份 、现金等对价 暂 免征收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 税和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中海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直 销机 构 招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中海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海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联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代销 机构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 国洛 希尔 银行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中 海 恒 信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简称 “中 海恒 信 ” )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易 。 债 券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 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易 。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购 交易 。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9,752,365.51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120,309.58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理 费,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786,390.19 -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管 费,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 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 发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 发起 式 B 合计 中海基 金 368,680.11 - 368,680.11 招商银 行 2,448,800.13 - 2,448,800.13 国联证 券 35,087.47 - 35,087.47 合计 2,852,567.71 - 2,852,567.7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中 海 惠 裕 分 级 债 券 发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 发起 式 B 合计 中海基 金 - - - 招商银 行 - - - 国联证 券 - - - 合计 - - - 注: 本基 金B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A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0.35% , 销售 服 务费按 前一 日A 类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35% 年费 率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5 %÷ 当年 天数 H 为A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A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3 年 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招商银行 - - - - 50,000,000.00 9,041.1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招商银行 -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3 年 1 月 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1 月7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10,004,500.00 10,008,100.81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217,083.94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221,583.94 10,008,100.8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84% 1.93%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1 月7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本 基金 已按 照招 募说 明书上 所列 示的 费率 对基 金管理 人收 取了 基金 投资 的相关 费用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中 海 信 托 股 份 有 限公司 30,000,350.00 5.78% - - 注:本 基金 已按 照招 募说 明书上 所列 示的 费率 对关 联方收 取了 基金 投资 的相 关费用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55,855,550.34 919,698.86 - -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保 管, 并按 银行 间同业 利率 计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未 通过关 联方 购买 其承 销的 证券。 7.4.9 期 末(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没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持有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 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未持有 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票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182,819,260.29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280295 12 临沂经开 债 2014 年1 月8 日 97.72 300,000 29,316,000.00 1382081 13 豫水利 MTN1 2014 年1 月8 日 94.25 10,000 942,500.00 1180085 11 晨鸣控股 债 2014 年1 月8 日 98.31 500,000 49,155,000.00 1182263 11 科伦 MTN1 2014 年1 月8 日 101.15 200,000 20,230,000.00 1282544 12 豫交投 MTN4 2014 年1 月8 日 95.24 200,000 19,048,000.00 1280015 12 青岛城投 债01 2014 年1 月8 日 99.23 100,000 9,923,000.00 1380161 13 潍滨投债 2014 年1 月2 日 94.83 580,000 55,001,400.00 合计





1,890,000 183,615,9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384,300,000.00 元 , 于2014 年 1 月 2 日、 2014 年1 月7 日、 2014 年1 月21 日及2014 年 1 月 22 日( 先后 )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 回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的债 券和/或 在新质押式回 购下转入 质 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 易 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成标 准 券后,不低 于债券回 购交易 的余 额。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494,066,594.76 92.08 其中: 债券 1,494,066,594.76 92.0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 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9,511,215.29 4.9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9,033,734.31 3.02 8 合计 1,622,611,544.36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 行 股票 投资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292,020,594.76 122.5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6 中期票 据 202,046,000.00 19.17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1,494,066,594.76 141.76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4209 13 三 门峡 900,000 91,313,257.26 8.66 2 1380161 13 潍 滨投 债 800,000 75,864,000.00 7.20 3 124131 13 安国 资 600,000 61,800,000.00 5.86 4 124240 13 合 工投 600,000 60,100,685.76 5.70 5 124159 13 绍 城改 603,200 57,665,920.00 5.4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名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贵金 属 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合 约。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 本报告编制日 前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况。





8.11.2


本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 行股票 投资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89,239.1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8,844,495.1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033,734.31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本基金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中海 惠裕 分级 债券 2,957 188,128.40 110,613,959.85 19.88% 445,681,714.04 80.12%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发起 式 A 中海 惠裕 分级 债券 发起 式 B 483 1,074,959.90 455,820,259.47 87.79% 63,385,370.41 12.21% 合计 3,440 312,645.73 566,434,219.32 52.67% 509,067,084.45 47.33%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 起 式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 100,030,500.00 19.27% 2 太平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50,008,000.00 9.63% 3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 公司 30,005,750.00 5.78% 4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个险分 红 30,004,400.00 5.78% 5 中海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30,000,350.00 5.78% 6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 公司 20,002,600.00 3.85% 7 华宝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20,002,600.00 3.85% 8 全国社 保基 金二 零九 组合 19,650,561.00 3.78% 9 光大永 明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15,000,874.00 2.89% 10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0,008,100.81 1.93%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中海惠 裕 分级债 券 发起 式A 141,024.68 0.0254% 中海惠 裕 分级债 券 发起 式B 1,797,955.83 0.3463% 合计 1,938,980.51 0.1803% 注: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 为 50 万份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至100 万份 (含 ) ; 本基 金 基金经 理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总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50 万份至 100 万份 (含 ) 。 9.4 发 起式 基金 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20,229,684.75 1.88 20,229,684.75 1.88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20,229,684.75 1.88 20,229,684.75 1.88 3 年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起 式 A 中海惠 裕分 级债 券发起 式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 月 7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1,211,630,571.25 519,205,629.8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 金 总 申 购 份额 208,251,774.51 - 减: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889,877,395.33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份额 26,290,723.46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56,295,673.89 519,205,629.88 注:报 告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未发 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增聘 基金经 理陆 成来 先生 。 本报告 期内 ,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 大的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金 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有重 大变 化。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江苏 公证 天业 会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提供 审计 服务 , 本 报告期 内已 预 提 审计 费80,000 元, 截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暂 未支 付; 本基 金成 立以 来一 直 由该会 计师 事务 所提 供审计 服务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机构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 - 65,419.93 23.30% - 兴业证券 1 - - 215,395.84 76.70% - 注 1:本基金 以券商研 究 服务质量作为 交易单元 的 选择标准,具 体评分指 标 分为研究支 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 持包括券 商 研究报告质量 、投资建 议 、委托课题、 业务培训 、 数据提供等 ;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 织上门路 演 ,联合调研和 各类投 资 研 讨会。根据我 公司及基 金 法律文件中 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 标准,并 参 照我公司券商 研究服务 质 量评分标准, 确定拟租 用 交易单元的 所属券商 名单;由我公 司相关部 门 分别与券商对 应部门进 行 商务谈判,草 拟证券交 易 单元租用协 议并汇总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修改意 见完 成协 议初 稿; 报监察 稽核 部审 核后 确定 租用交 易单 元。 注2 : 本报 告期 内交 易单 元均为 新增。 注 3: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已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并 由券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 的净额 列示 。 注4 :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东方证券 774,802,822.85 26.25% 1,955,467,000.00 4.13% - - 兴业证券 2,176,296,593.13 73.75% 45,346,200,000.00 95.87% -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