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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A(150117)

房地产A: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国 泰 国证 房 地产 行 业指 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3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四 年三 月三十 一日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共 35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基金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请 投资 者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 自 2013 年 2 月 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 基金主 代码 160218 交易代 码 16021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2 月 6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11,691,165.3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 年 3 月 19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房地 产A 房地 产B 国泰地 产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50117 150118 160218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39,333,415.00 份 439,333,415.00 份 233,024,335.3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跟踪偏 离度 和跟 踪误 差最 小化。 投资策 略 1、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主 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 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股 票 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 因 特殊情况 (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 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 重由于自由流 通 量发生变 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 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 基金管理人无 法 按照标的 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 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 投资组合进行 优 化,尽 量降 低跟 踪误 差。 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 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 值 不超过 0.35% ,年 跟踪 误 差不超 过 4%。 如因 标的 指 数编制 规则 调整 或其 他因 素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超过 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 避 免跟踪 偏离 度、 跟踪 误差 进一步 扩大 。 2、债 券投 资策 略 基于流 动性 管理 的需 要, 本基金 可以 投资 于到 期日 在一年 期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央行票据 和金融债,债券投资的目 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 并提高基金资 产 的投资 收益 。 3、股 指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将主要选择流 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 期货合约。本 基 金力争利 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 交易成本和跟 踪 误差,达 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 的。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基金管理 人 应在季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 和招募说 明书(更新) 等 文件中披 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 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 损益情况、风 险 指标等, 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 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 及是否符合既 定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共 35 页 的投资 政策 和投 资目 标。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 收益率 ×9 5% + 银行活期存 款 利率( 税后 ) × 5%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虽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 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 结构设计,不 同 的基金份 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运作过程中,本基金 共有三类基金 份 额,分别为 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 A 份额、房地产 B 份额。其中国泰 房 地产份 额 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 ,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 期收益的特征 , 其风险和 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房地 产 A 份额的 风险 与预 期收 益 较低; 房地产 B 份 额采 用 了杠杆 式的 结构 ,风 险和 预期收 益有 所放 大, 将高 于普通 的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林海中 唐州徽 联系电 话 021-31081600 转 95566 电子邮 箱 xinxipilu@g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 )31089000 , 400-888-8688 95566 传真 021-31081800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www.gt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虹口 区公 平 路 18 号 8 号 楼嘉 昱大 厦 16 层-19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3 年 2 月 6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3,096,426.04 本期利 润 -115,141,469.9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42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7.30%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共 35 页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72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30,471,688.3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27 注:(1)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2)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3)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3 年2 月6 日 ,截 止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运 作时 间不 满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8.67% 1.25% -8.35% 1.26% -0.32% -0.01% 过去六 个月 -4.33% 1.52% -3.52% 1.54% -0.81%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7.30% 1.55% -19.28% 1.76% 11.98% -0.21%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3 年2 月6 日 ,截 止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运 作时 间不 满一 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13 年2 月6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3 年2 月6 日 , 截止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不 满一年 。 (2) 本 基金 的建 仓期 为六 个月, 本基 金在 六个 月建 仓结束 时, 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符 合合 同约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比较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共 35 页 注: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2 月6 日生 效, 截 止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满 一年, 按实际 存续 期 计 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2013 年2 月6 日 合同生 效以 来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3 月 5 日, 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5 号文 批准 的 首批规 范的 全国 性基 金管 理公司 之一 。公 司注 册资 本为 1.1 亿元 人民 币, 公 司注册 地为 上海 ,并 在 北京和 深圳 设有 分公 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共 管理 1 只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金 鑫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及 42 只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国泰 金鹰 增长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泰 金龙 系列 证券投 资基 金 ( 包括2 只子基 金, 分别 为国 泰金 龙行业 精选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金龙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金 马稳 健 回 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 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 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 、 国泰 金牛 创新 成长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沪深 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 由国泰 金象 保本 增 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 、国泰双 利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 小盘 成长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 由金 盛证券 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来 ) 、 国 泰纳斯 达 克 1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泰价 值经典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 上证 180 金 融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 投资基 金、 国泰 上证 180 金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国 泰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国 泰事 件驱 动策 略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信用 互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中小 板 300 成长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国 泰中 小板 300 成 长交 易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 金、 国泰成 长优 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大宗 商品配 置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国泰信 用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国 泰 6 个 月 短期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泰 现金 管理 货币 市场基 金、 国泰 金泰 平 衡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由 金泰证 券投 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 国 泰民 安增 利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由国泰估 值优势 可分 离交 易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封 闭期 届满 转换而 来) 、 上 证5 年期 国 债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 券投资 基金 、国 泰上 证 5 年期国 债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纳斯 达克 100 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泰美 国房 地产开 发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目 标收 益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共 35 页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国泰聚信价 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 另外,本基 金管理 人 于2004 年 获得 全 国社会 保障 基金 理事 会社 保基金 资产 管理 人资 格 , 目 前受托 管理 全国 社保 基金多 个投 资组 合。2007 年 11 月19 日, 本基 金管 理人获 得企 业年 金投 资管 理人资 格。2008 年2 月 14 日 , 本 基金 管理 人成 为 首批获 准开 展特 定客 户资 产管理 业务 ( 专户 理财 ) 的基金 公司 之一 , 并于 3 月 24 日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 准获得 合格 境内 机构 投资 者 (QDII ) 资 格, 成为 目 前业内 少数 拥有 “全牌 照” 的 基金 公司 之一 ,囊 括了公 募基 金、 社保 、年 金、专 户理 财 和 QDII 等 管 理业务 资格 。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章赟 本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国泰 上 证180 金融 ETF、 国 泰上 证 180 金融 ETF 联接、 国泰 沪 深300 指数 、 国泰中 小板 300 成长 ETF 、 国泰中 小板 300 成长 ETF 联接基 金、 国 泰国证 医药 卫 生行业 指数 分 级的基 金经 理 2013-02-0 6 - 8 复旦大 学理 论物 理学 博士 , 英国剑 桥大 学管理 学研 究生 。 曾 任平 安 资产管 理公 司资产 配置 经理 、 量 化投 资经理 。2008 年 5 月加盟 国泰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任 数 量 金 融 分 析 师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国泰沪 深 300 指数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助 理;2011 年 3 月起担 任国泰 上 证180 金融ETF 及 联接基 金的 基金经 理;2011 年 5 月 起 兼任国 泰沪 深 300 指数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2 年3 月起兼任中小 板 300 成长 交易型开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2013 年 2 月起 兼 任国泰 国证 房 地 产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3 年 8 月 起 兼任国 泰国 证 医 药 卫 生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注:1、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公 司决 定生 效之日 , 首 任基 金经 理,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证券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 基金 管理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 定,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 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共 35 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 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 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 息披露及时、准确、完 整, 本 基金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所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资产 、 投资 组合 与公 司资 产之 间严 格 分开 、 公 平对 待, 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 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 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 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 资人的 合法 权益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相 关法 规要求 , 制 定了 《公 平交 易管理 制度 》 , 制度 规范 了 公司各 部门 相关 岗 位职责 , 适 用于 公司 所有 投资品 种的 一级 市场 申购 、 二级 市场 交易 等所 有投 资管理 活动 , 包 括授 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旨在规范交易行为, 严禁利 益输 送, 保证 公平 交易, 保护 投资 者合 法权 益。 (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 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 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的 投资 决策 机会 ,建 立公平 交易 的制 度环 境。 (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 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 理确定各投资组合 经理的 投资 权限 ,超 过投 资权限 的操 作需 要经 过严 格的审 批程 序。 (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 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 ,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 的重大非公开投资 信息相 互隔 离。 (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 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 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 保各投资组合享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并 在交易 执行 中对 公平 交易 进行实 时监 控。 (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 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 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 不公平交易和利益 输送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 (六 ) 公 司相 关部 门定 期对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收益 率差 异 、 分 投资 类别 的收益 率差 异 、 不同时 间窗 下同 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 价差 等进 行分析 ,并 评估 是否 符合 公平交 易原 则。 (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 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 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 交易过程进行定期 检查, 并将 检查 结果 定期 向公司 风险 管理 委员 会汇 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的相关 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 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 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 公平对 待所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投 资组 合, 切实 防范 利益输 送行 为。 (一) 本基 金管 理人 所管 理的基 金或 组合 间同 向交 易价差 分析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5 页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 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 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 易纪录配对。通过 对这些 配对 的交 易价 差分 析, 我 们发 现有 效配 对溢 价率均 值大 部分 在 1% 数 量 级及以 下, 且大 部分 溢 价率均 值通 过95% 置 信度 下等 于 0 的t 检 验。 (二) 扩展 时间 窗口 下的 价差分 析 本基金 管理 人选 取 T=3 和 T=5 作 为扩 展 时 间窗 口, 将基金 或组 合交 易情 况分 别在这 两个 时间 窗 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 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 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 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 够多观 测样 本的 基金 配对 (样本 数 ≥ 20 ) ,溢 价率 均 值大部 分 在1% 数量 级及 以 下。 (三) 基金 或组 合间 模拟 溢价金 额分 析 对于不 能通 过溢 价率 均值 为零的 t 检验 的基 金组 合 配对、 对于 在时 间窗 口中 溢价率 均值 过大 的 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 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 ,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 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 可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的行 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 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 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 反向交易。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有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的 异常 交易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 年A 股行 情整 体呈 现 震荡下 跌。 全年 经济 运行 平稳,GDP 同比 增长7.7% ; 终端 需求 维持 稳 定;货 币政 策中 性偏 紧, 资金面 紧张 时有 发生 。受 此影响 ,A 股市 场震 荡下 跌,沪 深 300 指数 全 年 下跌 7.65% 。个股 行情分 化,主题类股票在短期内 出现较好表现。全年房地 产行业投资热情不减、 新开工热度较高,全年销 售增长,房价上涨压力趋 缓,房企资金面基本稳定 ,但地产股估值仍处于 历史低 位, 国证 地产 指数 全年下 跌 16.61% 。 本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对 市场行情分析判断以及日 常申赎情况,对股票仓位 及头寸进行了合理 安排,将跟踪误差控制在 合理水 平。作为首只行业 分级基金,本基金为不同 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 了不同 风险 收益 特征 的投 资工具 ,分 级份 额场 内交 易活跃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本基金 在2013 年2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期 间的 净值 增长率 为-7.30% ,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19.2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2014 年由 于美 国明 确逐 渐 退出量 化宽 松, 全球 资金 流向有 可能 出现 较大 改变 , 对国 内资 金面 影 响较为负面。国内改革进 入实施阶段,经济基本面 明显走强或走弱的风险都 比较低,货币利率 有望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5 页 回落, 但不 至于 宽松 。预 计市场 将继 续在 弱势 中寻 求结构 性机 会。 房地产 行业 方面 , 预 计 2014 年行 业增 速下 降, 但市 场 对于房 企资 金面 、 房 产税 、 不动 产登 记等 问题的过度担忧将有所修 正。龙头房企、积极进行 业务转型、寻求概念催化 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将获 得市场 资金 的认 可。 同时 , 受 季节性 因素 和年 初信 贷条件 较为 宽松 的影 响, 房屋销 量有 望 在 2014 年 初较2013 年四 季度 有所 增 加,地 产股 修复 性反 弹行 情可期 。 国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包含 了沪深 两市 一、 二 线 的50 家主要 上市 公司, 能够 表 征房地 产行 业的 整 体表现。建议投资者利用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分级基金,积极把握房地 产行业周期性的投资机 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 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及流程。估值委员 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 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 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 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 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 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 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 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 究方面业务 骨干,均具有 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 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 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 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 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 关意见 和建 议。 各方 不存 在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一 切以投 资者 利益 最大 化为 最高准 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 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 分配但尚未实施的 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 托管人 ”)在对国泰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 本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 了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 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 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 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5 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 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 金2013 年 年度 财务 会 计报告 经 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事 务所(特 殊普 通合 伙)审计 , 注 册会 计 师签字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 过 登载于本管理人网站的 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 报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 款 57,550,546.04 结算备 付金 - 存出保 证金 748,348.4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974,347,276.88 其中: 股票 投资 974,347,276.88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1,282.29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5 页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495.0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计 1,032,657,948.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685,269.7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99,025.53 应付托 管费 179,805.0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297,978.39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24,181.61 负债合计 2,186,260.38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 金 1,111,283,916.72 未分配 利润 -80,812,228.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0,471,688.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1,032,657,948.71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5 页 注:(1) 报 告截 止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国泰 国证 房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础份 额净 值 0.927 元,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之 稳健 收益 类份 额参 考净 值 1.063 元 ,国 泰 国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之 积极 收益 类份额 参考 净 值0.791 元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行 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额 总 额1,111,691,165.35 份, 其中 国泰 国证 房 地产行 业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之 基础 份 额233,024,335.35 份 , 国 泰国 证 房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之 稳健 收益 类 份额439,333,415.00 份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之 积极 收益类 份额 439,333,415.00 份。 (2)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2013 年2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2 月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2 月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03,115,970.22 1. 利息 收入 1,258,027.0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23,815.28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4,211.76 其他利 息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3,645,426.7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9,595,174.36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5,949,747.61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5 页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 列) -102,045,043.86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316,473.35 减:二、费用 12,025,499.68 1 .管 理人 报酬 7,283,078.11 2 .托 管费 1,456,615.66 3 .销 售服 务费 - 4 .交 易费 用 2,809,418.08 5 .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 .其 他费 用 476,387.83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 列) -115,141,469.90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15,141,469.9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行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2 月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2 月 6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20,811,397.15 - 320,811,397.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15,141,469.90 -115,141,469.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790,472,519.57 34,329,241.51 824,801,761.08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5 页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821,709,551.65 56,263,940.58 1,877,973,492.23 2.基金 赎回 款 -1,031,237,032.08 -21,934,699.07 -1,053,171,731.1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111,283,916.72 -80,812,228.39 1,030,471,688.33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金旭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张琼,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 王嘉浩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12] 1654 号《关于核准国泰国证房 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国 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负 责公 开募 集。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 次设 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 320,689,624.49 元 ,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3) 第 03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行 业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2 月6 日 正式生 效, 基金合 同 生 效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320,811,397.15 份 基金 份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121,772.66 份基 金 份 额。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据《国泰国证房地产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国泰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房地 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 称 “国泰房地产份额 ”) 、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 “ 房地产 A”)及国泰 国证 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 资基金之积极收益 类份额(以 下简 称 “ 房地 产 B” ) 。 国 泰房 地产 份额 只接受 场内 与场 外的 申购 和赎回 , 但不 上市 交易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5 页 房地产 A 与 房地 产 B 只 可 上市交 易, 不可 单独 进行 申购或 赎回 。投 资者 可选 择将其 在场 内申 购的 国 泰房地 产份 额 按 1:1 的比 例分拆 成房 地 产 A 和 房地 产 B ,但 不得 申请 将其 场 外申购 的国 泰房 地产 份 额进行分拆。投资者可将 其持有的场外国泰房地产 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 并申请将其分拆成房地 产 A 和 房地 产 B 后 上市 交 易,也 可 按 1:1 的配 比将 其持有 的房 地 产 A 和 房地 产 B 申 请合 并为 场内 的 国泰房 地产 份额 。 在本基 金房 地产 A 份 额和 房地产 B 份 额存 续期 内, 本基金 将在 每个 工作 日按 基金合 同约 定的 净 值计算 规则 对房 地 产 A 份 额和房 地 产 B 份额 分别 进 行净值 计算 ,房 地 产 A 份 额为低 风险 且预 期收 益 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 基金扣除掉国泰房地产份 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 余的净资产将优先确保 房地 产 A 份额 的本 金及 房 地产 A 份 额的 约定 收益 ; 房地 产 B 份额 为高 风险 且 预期收 益相 对较 高的 基 金份额 ,本 基金 扣除 掉国 泰房地 产份 额对 应的 净资 产部分 后剩 余的 净资 产在 优先确 保房 地产 A 份额 的本金 及约 定收 益后 ,将 计为房 地 产B 份 额的 净资 产。 基金份 额净 值按 如下 原则 计算: 房地 产 A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第 1 个基 金 份额折算日期间、或自上 一个基金份额折算日(定期 折算日或到点折算日)后的 下一个日历日起至下 一个基 金份 额折 算日 期间 , 以 1.000 元 为基 准 , 房 地 产 A 的 约定 日收 益率(约 定 基准收 益率 除 以 365) 单利累 计计 算。 本基 金一 份房地 产 A 份 额与 一份 房 地产 B 份 额构 成一 对份 额 组合, 一对 房地 产 A 份 额与房 地产 B 份 额的 份额 组合的 净值 之和 等于 两份 国泰房 地产 份额 的净 值。 计算出 房地 产 A 份额 的 份额净 值后 ,根 据房 地产 A 份额 、房 地产 B 份额 和 国泰房 地产 份额 各自 份额 净值之 间的 关系 ,计 算 出房地 产 B 份 额的 基金 份 额净值 。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 。在每个 会计年度(除基金 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 外)的第一个工作 日,本 基金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对房 地产 A 和国 泰 房地产 份额 进行 定期 份额 折算。 折算 前的 房地 产 A 份 额持 有人 ,以 房地 产 A 份 额在 基金 份额 折算 基 准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超出 本金 1.000 元部 分, 获 得新增 国泰 房地 产份 额的 份额分 配。 折算 不改 变房 地产 A 份 额持 有人 的资 产 净值, 其持 有的 房地 产 A 份 额的基 金份 额净 值折 算调整 为 1.000 元 、份 额 数量不 变, 相应 折算 增加 场内国 泰房 地产 份额 。 折算前 的国 泰房 地产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以 每 2 份 国泰 房地 产份 额, 按 1 份 房地 产 A 份额 的份 额分配,获得新增国泰 房 地产份额。持有场外国泰 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外国泰房地产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国 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国泰房地 产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 变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人 的资产净值。折算不改 变房地 产B 份额 持有 人的 资产净 值, 其持 有的 房地 产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及份额 数量 不变 。 除 以 上基金 份额 定期 折算 外, 本基金 还将 在国 泰房 地产 份额的 份额 净值 大于 或等 于 2.000 时以 及房 地 产 B 份额 的份 额净 值小 于或 等于 0.250 时进 行不 定期 折算。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5 页 本基金 投资 人初 始场 内认 购的基 金份 额合 计 3,260,218.00 份,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按 1∶ 1 的 基金份 额配 比分 拆为 1,630,106.00 份 房地产 A 与 1,630,106.00 份房 地产 B 。 经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深 证上[2013]72 号文 审核 同 意,本 基金 房地 产 A 和房 地产 B 于 2013 年3 月7 日 上市交 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 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 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 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 货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 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 例为 90%-95% ,其 中标的 指数 成份 股及 其备 选成份 股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股票 资产 的 90% ,现 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其中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权 证投 资不 高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3%。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国 证房地 产行 业指 数收 益率 ×95%+ 银行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 ×5%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国 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4 年3 月27 日批准 报出 。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计 准则 -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 具体会 计准 则、 其 后颁 布 的企业 会计 准则 应用 指南 、 企业 会计 准则解 释以 及 其他相 关规 定( 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中国 证监会 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 基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国泰国证 房地产 行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和 在财 务报 表附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 国证监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 定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编 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3 年 2 月 6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财 务 报表符 合企 业会 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了 本基 金2013 年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3 年2 月6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 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息 。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 制期间 为 2013 年2 月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5 页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 应 收款 项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 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 本基 金现 无金 融资 产分类 为可 供出 售金 融资 产及持 有至 到期 投资 。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 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 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 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 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 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 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 等。 应收 款项 是指 在活跃 市场 中没 有报 价、 回收金 额固 定或 可确 定的 非衍生 金融 资产 。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 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 其他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 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 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 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 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 项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 交易费 用计 入 初 始确 认金 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采 用实际 利率 法, 以摊 余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 : (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止 ;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 是放 弃了 对该 金融 资产控 制。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 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 止确认 部分 的账 面价 值与 支付的 对价 之间 的差 额, 计入当 期损 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 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 定公允价值并进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5 页 行估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 的金融 工具 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日 无交 易, 但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 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交 易且 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有 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 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 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 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 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 时, 尽可能 最大 程度 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 与本 基金 特定相 关的 参数 。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 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 定权 利且 该种 法定 权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 且2)交易 双方 准备 按净 额结 算时, 金融 资产 与金 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中 列示 。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 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 的余额。由于基金 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 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 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 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 算认列 。由 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的 实收 基金 变动 分别 于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 基金 赎回确 认日 认列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 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 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 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 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 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 额转入 未分 配 利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 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债券投 资在持 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 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 券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 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 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 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 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 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5 页 直线法 计算 。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 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 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 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本基金(包 括国 泰房 地产 份 额、房 地 产 A 份 额、 房地 产 B 份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 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 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 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 部 分能够 在日 常活 动中 产生 收入、 发生 费用;(2)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 能够 定期 评价该 组成 部分 的经 营 成果, 以决 定向 其配 置资 源、 评 价其 业绩;(3) 本基 金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 财务状 况、 经营 成果 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 则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 部。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 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 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的 公允 价值 时采 用的 估值方 法及 其关 键假 设如 下: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 牌等 情况 , 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告[2008]38 号 《 关于进 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根 据具 体情 况采 用 《中 国证券 业协 会基 金 估值工 作小 组关 于停 牌股 票估值 的参 考方 法》 提供 的指数 收益 法等 估值 技术 进行估 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 《 关于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有 关税 收问题 的通 知》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5 页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 业 所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 《 关 于实施 上市 公司 股息 红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 主要税 项列 示 如 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营 业税 。 基 金买 卖股票 、 债 券的 差 价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 权的 股 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 应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 公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限 在 1 个月 以 内(含 1 个月)的 ,其 股息 红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50% 计入 应纳 税 所得额 ;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 纳 税所得 额。 对基 金持 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 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 税,持股时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 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建 银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 中国 建投 ”)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股 东 中国电 力财 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意大利 忠利 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泰元 鑫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宏源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宏源证 券”) 基金代 销机 构、 受 中国 建 投控制 的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2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宏源证 券 245,876,225.01 10.82%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5 页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 的佣金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2 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宏源证 券 223,845.36 11.58% - - (1)上 述佣 金参 考市 场价 格 经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与 对方协 商确 定 , 以 扣除 由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收 取的 证管 费和 经手费 的净 额列 示。 权证 交易不 计佣 金。 (2)该 类佣 金协 议的 服务 范 围还包 括佣 金收 取方 为本 基金提 供的 证券 投资 研究 成果和 市场 信息 服务 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2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7,283,078.1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30,551.26 注:(1)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 国泰基 金的 管理 人报 酬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1.0% 的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管 理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1.0% / 当年 天数。


(2) 本基 金成 立日 为2013 年2 月6 日, 因此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金 额。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2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456,615.66 注: (1 )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 逐日 累计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5 页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托 管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 0.20% / 当 年天 数。


(2) 本基 金成 立日 为2013 年2 月6 日, 因此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金 额。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与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 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除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2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 57,550,546.04 569,460.18 注:(1)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2) 本基 金成 立日 为2013 年2 月6 日, 因此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金 额。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须 作说 明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末(2013 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 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60060 金丰投 2013-0 重大资 5.23 2014-0 5.75 560,444.0 3,190,654.7 2,931,122.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5 页 6 资 7-01 产重组 3-18 0 5 12 注: 本基 金截 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 持有 以上 因公 布 的重大 事项 可能 产生 重大 影响而 被暂 时停 牌的 股票, 该类 股票 将在 所公 布事项 的重 大影 响消 除后 ,经交 易所 批准 复牌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 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 券正回购 于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 券正回购 于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 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 很小 。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i)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根据在 公 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值层 级可 分为 :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 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 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 第一层级中的市 场报价 以外 的资 产或 负债 的输入 值。 第三层 级 : 以 可观 察到 的市 场数据 以外 的变 量为 基础 确定的 资产 或负 债的 输入 值(不 可观 察输 入 值)。 (ii) 各 层级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3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属 于 第一层 级的 余额 为 971,416,154.76 元 ,属 于第 二层 级的余 额为 2,931,122.12 元,无 属于 第三 层 级 的余额 。 (i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级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 牌 、 交易不 活跃(包 括涨 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 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 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 价值的 影响 程度 ,确 定相 关股票 和债 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二 层级 还是 第三 层级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5 页 (iv) 第 三层 级公 允价 值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974,347,276.88 94.35 其中: 股票 974,347,276.88 94.3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7,550,546.04 5.57 6 其他各 项资 产 760,125.79 0.07 7 合计 1,032,657,948.71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指数 投资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5 页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576,068.03 0.44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875,215,006.45 84.93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46,786,988.77 4.54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47,769,213.63 4.64 合计 974,347,276.88 94.55 8.2.2 积极 投资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002 万


科A 15,771,083 126,641,796.49 12.29 2 600048 保利地 产 12,616,466 104,085,844.50 10.10 3 600383 金地集 团 12,119,004 80,954,946.72 7.86 4 000024 招商地 产 2,193,571 45,582,405.38 4.42 5 000402 金 融 街 7,104,728 37,157,727.44 3.61 6 600649 城投控 股 4,243,218 35,346,005.94 3.43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5 页 7 000009 中国宝 安 3,225,934 30,485,076.30 2.96 8 600340 华夏幸 福 1,257,475 25,438,719.25 2.47 9 002344 海宁皮 城 1,143,356 23,758,937.68 2.31 10 600415 小商品 城 3,923,007 23,028,051.09 2.2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 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 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 告正文 。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 股票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000002 万


科A 247,354,606.11 24.00 2 600048 保利地 产 210,997,644.01 20.48 3 600383 金地集 团 128,209,327.87 12.44 4 000024 招商地 产 82,392,052.41 8.00 5 000402 金 融 街 60,520,636.02 5.87 6 000009 中国宝 安 52,980,850.14 5.14 7 600649 城投控 股 45,854,616.93 4.45 8 600340 华夏幸 福 43,038,635.45 4.18 9 002146 荣盛发 展 38,356,350.08 3.72 10 600415 小商品 城 34,464,660.56 3.34 11 600208 新湖中 宝 32,386,622.68 3.14 12 002344 海宁皮 城 30,782,872.13 2.99 13 600067 冠城大 通 29,371,032.46 2.85 14 600376 首开股 份 27,687,317.07 2.69 15 000046 泛海建 设 27,604,390.44 2.68 16 600503 华丽家 族 27,553,070.48 2.67 17 600675 中华企 业 26,966,655.76 2.62 18 000671 阳 光 城 26,506,453.38 2.57 19 600266 北京城 建 23,703,003.96 2.30 20 000540 中天城 投 23,195,106.23 2.25 21 600895 张江高 科 22,225,007.59 2.16 22 000718 苏宁环 球 21,659,608.62 2.10 23 000511 银基发 展 21,225,518.51 2.06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5 页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000002 万科 A 77,807,978.96 7.55 2 600048 保利地 产 65,415,461.27 6.35 3 600383 金地集 团 39,632,623.86 3.85 4 000024 招商地 产 22,897,780.61 2.22 5 000402 金融街 22,100,225.34 2.14 6 600649 城投控 股 20,509,649.79 1.99 7 000009 中国宝 安 18,864,370.51 1.83 8 600340 华夏幸 福 15,692,537.42 1.52 9 600415 小商品 城 14,153,385.79 1.37 10 600675 中华企 业 12,604,678.95 1.22 11 002146 荣盛发 展 11,929,208.90 1.16 12 600208 新湖中 宝 11,150,389.44 1.08 13 600895 张江高 科 10,581,569.55 1.03 14 002344 海宁皮 城 10,559,345.42 1.02 15 600067 冠城大 通 9,992,170.41 0.97 16 000046 泛海建 设 9,827,834.43 0.95 17 600376 首开股 份 9,577,944.09 0.93 18 600503 华丽家 族 9,500,723.11 0.92 19 600663 陆家嘴 9,348,212.99 0.91 20 600158 中体产 业 8,982,626.82 0.87 注: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 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1,679,117,602.37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593,130,107.27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5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名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 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 指期货。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货将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 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 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 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 达到有 效跟 踪标 的指 数的 目的。


法律法 规对 于基 金投 资股 指期货 的投 资策 略另 有规 定的, 本基 金将 按法 律法 规的规 定执 行。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本 基金不 能投 资于 国债 期货 。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没有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或在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 年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8.11.2 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中 ,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的 情况 。 8.11.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748,348.4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282.29 5 应收申 购款 495.0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5 页 8 其他 - 9 合计 760,125.7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末前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8.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 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 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房地 产A 413 1,063,761.30 354,606,647.00 80.71% 84,726,768.00 19.29% 房地 产B 4,101 107,128.36 73,126,853.00 16.64% 366,206,562.00 83.36% 国泰地 产 703 331,471.32 185,167,759.40 79.46% 47,856,575.95 20.54% 合计 5,217 213,090.12 612,901,259.40 55.13% 498,789,905.95 44.87% 注:以 上信 息中 持有 人场 内数据 由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深圳 分公 司提供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房地 产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农银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 公司- 传统 -普 通保 险 产品 167,447,682.00 38.11% 2 邹瀚枢 41,205,928.00 9.38% 3 山西焦 煤集 团有 限责 任 公司企 业年 金计 划- 中 国工商 银行 22,351,159.00 5.09% 4 中国石 油化 工集 团公 司 企业年 金计 划- 中国 工 商银行 19,022,277.00 4.33% 5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 17,601,900.00 4.01%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5 页 公司企 业年 金计 划- 农 行 6 国寿永 丰企 业年 金集 合 计划- 农行 15,111,600.00 3.44% 7 宝钢集 团有 限公 司钢 铁 业企业 年金 计划 -中 国 工商银 行 13,835,328.00 3.15% 8 中荷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12,644,296.00 2.88% 9 中欧基 金公 司- 光大 - 新点5 号资 产管 理计 划 12,290,474.00 2.80% 10 上海铁 路局 企业 年金 计 划-中 国工 商银 行 11,358,020.00 2.59% 注:以 上信 息是 根据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深圳 分公 司提 供的 名册 编制。 房地产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伍艺琳 13,580,354.00 3.09% 2 中邮创 业基 金公 司- 华 夏-中 邮创 业- 华夏 银 行-灵 活配 置 1 号 11,000,000.00 2.50% 3 张一志 10,929,000.00 2.49% 4 邹瀚枢 10,029,716.00 2.28% 5 清华大 学教 育基 金会 9,490,700.00 2.16% 6 黄元凤 7,971,363.00 1.81% 7 徐平生 7,209,142.00 1.64% 8 光大永 明人 寿保 险有 限 公司- 分红 险 6,999,939.00 1.59% 9 王红波 6,001,193.00 1.37% 10 华泰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 公司 5,522,399.00 1.26% 注:以 上信 息是 根据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深圳 分公 司提 供的 名册 编制。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房地 产A - - 房地 产B - - 国泰地 产 205,760.04 0.09% 合计 205,760.04 0.02% 注:1 、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 间 为0 至10 万份 (含 ); 2、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持 有 本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 间为 0 至 10 万 份( 含)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5 页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 持有份额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房地 产A 房地 产B 国泰地 产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2 月 6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 - 320,811,397.15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总 申购 份额 - - 1,822,359,463.60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 1,031,479,695.4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439,333,415.00 439,333,415.00 -878,666,830.00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39,333,415.00 439,333,415.00 233,024,335.35 注: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拆分 变动份 额为 本基 金三 级份 额之间 的配 对转 换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重大 人事变 动如 下: 2013 年 3 月 6 日 ,本 基金 管理人 发布 了《 国泰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离 任公告 》 , 经本 基 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梁之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转国泰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专 业子 公司 任职 。 国 泰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专 业子 公司 国泰 元鑫 资产管 理公 司已 于 2013 年5 月 完成 工商 注册 登记 ,取得 营业 执照 。 2013 年6 月25 日, 本基 金管理 人发 布了 《国 泰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任 职公 告》 , 经 本基金 管理 人第 五届 董事 会第二 十七 次会 议审 议通 过,李 志坚 先生 出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2013 年9 月18 日, 本基 金管理 人发 布了 《国 泰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离任公 告》 , 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第 五届 董事 会第 三十一 次会 议审 议通 过, 田昆先 生不 再担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2013 年11 月1 日, 本基 金管理 人发 布了 《国 泰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任 职公 告》 , 经 本基金 管理 人第 五届 董事 会第三 十三 次会 议审 议通 过,贺 燕萍 女士 出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报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2013 年 3 月 17 日 中国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告 ,肖 钢先生 辞去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职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4 页共 35 页 务。 2013 年6 月1 日中 国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公 告, 自 2013 年5 月 31 日 起, 田 国 立先生 就任 本行 董 事长、 执行 董事 、董 事会 战略发 展委 员会 主席 及委 员。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无 涉及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无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 聘任会 计师 事务 所的 报酬 为 59,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机构 及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长城证 券 1 - - - - 新增 华融证 券 1 - - - - 新增 安信证 券 1 672,749,503.16 29.61% 476,497.94 24.65% 新增 华创证 券 1 581,822,955.43 25.61% 529,692.17 27.41% 新增 山西证 券 1 358,896,078.78 15.79% 326,740.11 16.91% 新增 宏源证 券 1 245,876,225.01 10.82% 223,845.36 11.58% 新增 国都证 券 1 192,238,577.97 8.46% 175,014.79 9.06% 新增 齐鲁证 券 1 153,208,436.02 6.74% 139,481.32 7.22% 新增 高华证 券 1 67,455,933.27 2.97% 61,411.41 3.18% 新增 注:基 金租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准是 :


(1)资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


(2)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3)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最 近 一年内 无重 大违 规经 营行 为; (4)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 的要求 ; 国泰国 证房 地产 行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5 页共 35 页 (5)公 司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 力, 能 及时 、 全面 、 定 期 提供具 有相 当质 量的 关于 宏观经 济面 分析 、 行 业 发展趋 势及 证券 市场 走向 、个股 分析 的研 究报 告以 及丰富 全面 的信 息服 务;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 要求, 提供 专门 研究 报告。 选择 程序 是: 根 据对 各券 商提供 的各 项投 资、 研究 服 务情况 的考 评结 果, 符合席 位券 商标 准的 ,由 公司研 究部 提出 席位 券商 的调整 意见 (调 整名 单及 调整原 因) ,并 经公 司 批准。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创证 券 - - 35,000,0 00.00 53.85% - - 高华证 券 - - 30,000,0 00.00 4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