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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季季定期(000260)

信诚季季定期: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信诚季 季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信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28 日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 人的董 事会、 董 事保证本 报告所 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 遗漏, 并对其 内容的 真实 性、 准确 性和 完整性 承担 个别 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 度报 告已 经三分 之二 以上 独立 董 事 签 字同意,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3 月26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 标、净 值表 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投 资组合 报告 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基金的过 往业绩 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 现。投 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 资决策 前 应仔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应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9 月12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信诚季 季定 期支 付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26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9 月 12 日 基金管 理人 信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26,255,833.3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 在 严 格 控 制 投 资 组 合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主 要 投 资 于 高 收 益 固 定 收 益产 品, 辅助 投 资于 精 选 的 高分 红 股票, 通 过灵 活 的 资产配 置, 为投 资者 提供 每 季度定 期支 付。 投资策 略 1、大 类资 产配 置 本 基 金 通 过 自上 而 下 的宏观 分 析 与 自 下而 上 的 市场研 判 进 行 前瞻性 的资 产配 置决 策。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上, 本基 金 将通过 对 各 种 宏 观 经 济 变 量 的 分 析 和 预 测, 同 时 研 究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所 处 的 经 济 周 期 及 其 演 进 趋 势, 并 积 极 关 注 财 政 政 策 、 货 币 政 策、 汇率 政策 、 产 业政 策 和证券 市场 政策 等的 变化, 分析其 对 不 同 类 别 资 产 的 市 场 影 响 方 向 与 程 度, 通 过 考 察 证 券 市 场 的 资金供 求变 化以 及股 票市 场、 债券 市场 等的 估值 水 平,并 从投 资 者 交 易 行 为、 企 业 盈利预 期 变 化 与 市场 交 易 特征等 多 个 方 面 研 判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趋 势, 进 而 综 合 比 较 各 类 资 产 的 风 险 与 相 对 收 益 优 势, 结 合 不 同 市 场 环 境 下 各 类 资 产 之 间 的 相 关 性 分析结果, 对各 类 资产 进 行动 态 优 化 配置, 以 规避 或 分散 市 场 风险, 提高 并稳 定基 金的 收 益水平 。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 对 所 投 资 债 券 采 取 买 入 并 持 有 策 略, 在 严 控 风 险 的 前 提下, 通过 个券 精选, 以提 高基金 收益 。


目 标 久 期 控 制及 期 限 配置是 本 基 金 最 重要 的 债 券投资 策 略 。 本 基 金 将 在 每 年 年 末 对 外 公 布 下 一 年 的 定 期 支 付 方 案, 因此 在每年 年末, 本 基金 首先 建 立包含 消费 物价 指数、 固 定资产 投 资 、 工 业 品 价格 指 数 、货币 供 应 量 等 众多 宏 观 经济变 量 的 回 归 模 型 。 通 过回 归 分 析建立 宏 观 经 济 指标 与 不 同种类 债 券 收 益率之间的 数 量 关系, 在 此基 础 上 结 合当 前 市场 状 况,预测未 来市场 利率 及不 同期 限债 券收益 率走 势变 化, 确定 目 标久期。 在 确 定 债 券 组 合 的 久 期 之 后,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收 益 率 曲 线 分 析 策略, 自上 而下 进行 期限 结 构配置 。 在 基 金 的 后 期 运 作 过 程 中, 本 基 金 也 将 在 实 际 投 资 中 采 用 目 标 久 期 控 制和 期 限配 置 策略, 当 预 测 未来 市 场利 率 将上 升 时, 降低组 合久 期; 当预 测未 来 利率下 降时,增 加组 合久 期 。 同 时 还 将 采 用信 用 利 差策略 、 相 对 价 值投 资 策 略和回 购 放 大 策 略 等 债 券投 资 策略, 在 合理 控 制 风 险的 情 况下, 构 建收 益 稳 定、流 动性 良好 的投 资组 合。 3、股 票投 资策 略 高 红 利 的 股 票 提 供 了 高 的 当 期 回 报, 而 红 利 的 稳 定 增 长 决 定 了 未 来 的 资 本利 得 。 因此本 基 金 的 权 益类 资 产 将重点 投 资 于 盈 利 稳 定 增 长 的 红 利 股 票, 通 过 自 上 而 下 与 自 下 而 上 相 结 合 的 选 股 策 略, 在 高 现 金 红 利 的 股 票 中 精 选 具 备 成 长 潜 力 的 公 司股票 进行 投资,追 求稳 定 的股息 收入 和长 期的 资本 增值。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盈 利 稳 定 增 长 的 高 股 息 股 票, 其 稳 定 的 股 息收入 将成 为当 期收 益的 重要来 源。 4、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本 基 金 将 综 合考 虑 市 场利率 、 发 行 条 款、 支 持 资产的 构 成 和 质量等 因素, 研 究资 产支 持 证券的 收益 和风 险匹 配情 况。 采用 数 量 化 的 定 价 模 型 来 跟 踪 债 券 的 价 格 走 势, 在严 格 控 制 投 资 风险的 基础 上选 择合 适的 投资对 象以 获得 稳定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储 蓄存款 利率(税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的 预 期 风 险 水 平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低于 股 票 型 基 金 和 混 合 型 基 金,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中 等 偏 低 风险品 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信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姓名 唐世春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68649788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shichun.tang@citicpru.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66-0066/021-51085168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120888 010-66275853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 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xcfunds.com 基金 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和 营业场 所及 、 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09 月 12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559,442.86 本期利 润 -823,650.4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3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4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3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25,460,461.4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96 注:1、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扣除 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本 期利 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 4、本 基金 合同 自2013 年9 月 12 日 起生 效,报 告期 为 2013 年9 月12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0% 0.09% 0.76% 0.01% -1.16% 0.08% 自 基 金 合 同 生效起 至今 -0.40% 0.08% 0.91% 0.01% -1.31% 0.07% 注:基 金成 立不 满一 年,业 绩基准 人民 币一 年期 银行 定期储 蓄存 款利 率( 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注: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披 露 时点不 满一 年。 本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为 2013 年9 月12 日。2013 年 9 月12 日-2014 年3 月12 日为 建 仓期, 建仓 期间 各项 资产 配 置比例 均符 合合 同约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 每年净值增 长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 比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 度进行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根据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本 基 金存续 期内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 的经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信 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于2005 年9 月30 日 正式成 立, 注册 资 本2 亿元, 注 册地为 上海。 公司 股东为中 信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英 国保诚 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 和中新 苏州 工业 园区创 业投 资有 限公 司, 各 股东出 资比 例分 别 为 49%、49% 、2%。 截至2013 年底, 本基金 管理 人共 管 理 28 只基金, 分 别为 信诚 四季 红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诚精 萃成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信诚 盛世 蓝 筹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 诚 三得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诚 经典 优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 诚优 胜 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信诚中小 盘股票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信诚深 度价值 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信 诚 增 强 收 益 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LOF) 、 信 诚金 砖四 国 积 极 配 置 证券 投 资 基金(LOF) 、信 诚 中 证 5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 资基金 、 信诚货币 市场证 券投资 基 金、信诚 新机遇 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 金(LOF) 、信 诚 全 球商品 主题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信诚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诚 双盈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诚 周期 轮动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信 诚理财 7 日 盈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信诚 添金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诚优质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信诚 新双 盈分 级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信 诚 新兴产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诚 中证800 医药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诚中 证 800 有 色指 数 分 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诚 季季 定期支 付债 券性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诚 年年 有余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信诚中 证800 金 融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及信 诚月 月定期 支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曾丽琼 本基金基金 经理,信诚 货币市场证 券 投 资 基 金、信诚双 盈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信诚 月月定期支 付债券基金 基金经 理 2013 年 9 月 12 日 - 12 金融学硕士,12 年 金 融 、 基 金 从 业 经 验; 拥有丰 富的 债券 投 资 和 流 动 性 管 理 经验;曾任 职于 杭州 银 行 和 华 宝 兴 业 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 任 华 宝 兴 业 现 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和 华 宝 兴 业 增 强 收 益 债 券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2010 年 7 月 加入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现任信 诚货 币市 场基金 、 信诚 双盈 分 级债券 基金 、 信诚 季 季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基 金 和 信 诚 月 月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 宋海娟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10 月 28 日 - 9 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 期 间于 长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7 公 司 担 任 债 券 交 易 员;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 于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固 定 收 益类投 资经 理 ; 2013 年 7 月 加 入信 诚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 信 诚 季 季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注:1. 上述 任职 日期 、离 任 日期根 据本 基金 管理 人对 外披露 的 任 免日 期填 写。








2.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 相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在本报告 期内,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按 照《证 券投资 基 金法》和 其他相 关法律 法 规的规定 以及《 信诚 季季支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 《信诚 季 季支付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募说 明书》 的约 定, 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职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本基 金管 理人 通过 不断 完善法 人治 理结 构和 内 部 控 制制度,加 强内 部管 理,规 范基金 运作。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运 作合 法合 规, 没有 发 生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利 益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为使公司 管理的 不同投 资 组合得到 公平对 待, 保护 投 资者合法 权益,根 据中国 证 监会颁布 的《证 券投 资基金 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 信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交易及异常交 易 管理制度 》( “ 公平交易制度”) 作为开展 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 指引,制度 适用公司管理所 有投资组合( 包 括公募 基金 、 特定 客户 资 产管理 组合), 对应 的范 围包 括境内 上市 股票 、 债券 的 一级市 场申 购 、二 级市 场 交易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


在实 际的公平交易 管理贯彻落 实中,公 司在公平 交易制度 的指引下采用 事前、事中 、事后的全流 程 控制方 法。事 前管 理主要 包括: 已搭 建了合 理的 资产 管理业 务之间 及资 产管理 业务内 的组织 架构, 健全 投 资授权 制度,设 立防 火墙, 确 保各块 投资 业务 、 各基金 组合投 资决 策机 制的 合理 合规与 相对 独立; 同时 让各 业务组 合共享必要的研 究、投资 信息等, 确保机会公平。在 日常操作上明确 一级市场 、非集中竞价市 场 投资的 要求与 审批 流程; 借 助系统 建立投 资备 选库、 交易对 手库、 基金 风格维 度库, 规 范二级 市场 、集 中 竞价市 场的操 作,建 立公 平 交易的 制度流 程文 化环境 。事中 监控主 要包 括: 公司 管理的 不同投 资组 合执 行 集中交 易 制度, 确保一般情况下不 同投资组合同向 买卖同一 证券时需通过交 易系统对 组合间的交易公 平 性进行 自动化 处理, 按照 时 间优先 、比例 分配 的原则 在各投 资组合 间公 平分配 交易量; 同 时原则 上禁 止同 日反向 交易,如 因流动性等问题需 要反向交易须经 过严格审 批和留档。一级 市场、非 集中竞价市场等 的 投资则 需要 经过 合理 询价 、逐笔 审批 与公 平分 配。 事后管 理主 要包 括: 定期对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的整 体收 益率 差异 、 分 投资 类别( 股 票 、 债 券) 的收益 率差 异进 行 分 析,对 连续 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日内 、3 日内、5 日内) 公 司管 理的 不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 易的 交易价差, 对反向 交易 等进 行价差分 析。同 时,合 规、 审计会对 公平交 易的 执行 情况做定 期检查 。相 关人 员对事 后评 估报 告、 合 规审 计报告 进行 审阅, 签 字确 认, 如有异 常情 况将 及时 报送 相关部 门并 做信 息披 露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根据中国 证监会 颁布的 《 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公司 公 平交易制 度指导 意见》,以 及公司拟 定的《 信诚 基金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公司采取 了一系 列的 行动 实际落实 公平交 易管 理的 各项要求 。各部 门在 公平 交 易 执 行中 各 司其 职,投 资研 究 前 端不 断 完善 研究 方法 和 投 资决 策流 程, 确保 各投 资 组 合享 有公 平 的投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8 资决策机 会,建 立公平 交易 的制度环 境;交 易环节 加强 交易执行 的内部 控制, 利用 恒生交易 系统公 平交 易 相关程序,及其 它的流 程控 制,确保 不同基 金在一 、二 级市场对 同一证 券交 易时 的公平; 公司同 时不断 完 善和改 进公 平交 易分 析系 统,在 事后 加以 了严 格的 行 为监控,分 析评 估以 及报 告 与信息 披露。 当期 公司 整 体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 情况 良好, 未发 现有 违背 公平 交 易的相 关情 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未 发现 本基 金 有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报告 期内, 未出 现参 与交 易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 的交易 。 4.4 管理人对报告 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 运作分析 回顾 2013 年, 整 个债 券市 场可以 分 为 3 个 阶段: 收益 率在第 一季 度平 平无 奇,4 、5 月份 开始 的阶 段 性下跌 和自 6 月 份进 入的 空前熊 市。 与以 往不 同的 是, 收 益率 的走 向在 每一 个 阶段都 被不 同的 驱动 因素 主宰, 市场 情绪 关注 的焦 点 不断切 换。 在一、 二季 度市 场主要 关注 经济 基本 面数 据和央 行政 策, 而自 三季 度开始, 市场受 制于结 构性 需求萎缩,焦点 逐渐脱 离了 基本面的 影响, 资金成 本成 为收益率 抬高的 直接 导 火索。 纵观2013 年的 货币 政策, 在短短 一年 里前 后呈 现出 不同的 操作 风格。 央行 在上 半年基 本维 持货 币 市 场稳定的 操作思 路,下 半年 则是通过 引导和 收紧 货币 市场流动 性,令 货币市 场利 率波动中 枢不断 抬升, 市 场流动 性空 前紧 张。 随后 央行开 启 SLO 和 SLF 平 滑 流动性 紧张 局面,并 灵活 切 换正、 逆回 购操 作, 在 6 月份钱荒 之后避 免了 流动 性恐慌再 次出现 。而 资金 成本的高 企, 使 金融机 构被 迫去杠杆 的同时 又令 债券 收益率 曲线 出现 整体 性抬 升,金 融机 构传 统性 配置 需 求减弱,转 而追 逐高 收益 率 资产。 总体来看,2013 年经 济运 行情况大 体呈现 出由弱 转 强的趋势, 体现了 国内经 济 内生增长 动力的 水平, 避免了货 币超发 带来 的恶 性循环, 外围国 家 基本 面的 改善在一 定程度 上也 起到 了积极作 用。货 币市 场利 率高企 尚未 给实 体 运 营带 来严重 的负 面影 响, 央行 偏 紧的政 策思 路在 中短 期内 将继续 保持 。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 表现 2013 年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为-0.40%, 同期 业绩 比 较基准 增长 率 为0.91% 。 4.5 管理人 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展望 2014 年,货 币将 继续 保持紧 平衡 的节 奏, 基础 货 币投放 不足 时央 行会 通过 公开市 场操 作保 持流 动性供应,政策 会保持 比较 中性偏谨 慎,收 益率曲 线整 体波动中 枢仍将 保持 高位 。非政策 因素, 利率市 场 化推进 以及 金融 创新 等因 素将进 一步 推 动 银行 的负 债成本 上升,融 资利 率也 会 水涨船 高。2013 年 12 月 30 日, 审 计署公 布了 全国 政府性债 务审计 结果, 地方 政府债务 风险仍 不容 忽视 。从未来 三年偿 债情 况来 看,2014 年将 迎来偿 付高 峰。未来 信用类 债券走 势 将取决于 金融事 件爆发 的 速度和广 度。因 此,在 债券 投资方 面将 偏向 谨慎,注 重 个券的 风险 。相 对而 言, 高 等级信 用债 具备 更长 期投 资价值 。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3 年 度内, 公司依 据相 关法律法 规的规 定及公 司 内部监察 稽核制 度,在督 察 长的指导 和监察 稽核 部的努 力下,开 展了 一系 列 监察稽 核工 作, 取得 了较 好 的成效 。现 将全 年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总 结如 下: 1、 协调监 管部 门现 场检 查工 作,全 面加 强公 司内 控建 设 。





2013 年7 月底 至8 月初,上 海证 监局 对我 公司 进 行了专 项现 场检 查。 监察 稽核部 对本 次现 场检 查进 行了积 极的 配合 工作。 通过 本次现 场检 查, 能更 客观 地 发现公 司各 项内 控中 的薄 弱环节,有 助于 督促 公司 不断改 进流 程设 计, 加强 内 控建设,提 高经 营效 率。





2 、对 公司 管理 制度 体 系不断 修 订 和完 善。





监 察稽核 部负责 对公 司制定的 规章制 度进行 审 核和修订, 主要 包括从 业人 员投资管 理、产 品规划 决 策及开 发业 务管 理 、 业 务 系统参 数管 理 、 专 户产 品 预警流 程 、 信 息安 全等 方 面。 这些 制度 的修 订和 完 善 对确保 公司 各项 业务 顺利 、规范 地进 行起 到了 很好 的促进 作用 。





3 、开 展各 类合 规监 控 工作。





在 投资合 规监控 方面, 公司严格 遵照法 律法规 和 公司制度 对公司 和基金 运 作的合规 情况进 行监控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在基金日 常投资 运作 过程 中, 监察 稽核部 和风险 管理 部对基金 投资进 行了 事前 、事中和 事后的 全方 位监 控,发 现问 题及 时与 相关 部 门沟通。 对销 售的 合规 监控 方面, 严格 审核 各类 宣传 推 介材料 和营 销活 动行 为, 确保各 项行 为的 合法 合规 性。 4、强 化合 规培 训教 育,提 高全员 合规 意识 。





本报告 期内, 监 察 稽核 部 及时 将 新 颁布 的 法 律法 规 传递 给 各 相关 业 务 部门, 并 对具 体 的 执行 和 合规 要求进行 提示。 在日 常工 作中通过 多种形 式加 强对 员工职业 操守的 教育 和监 督,并开 展法规 培训。 本年 度,监察 稽核部 根据监 管部 门的要求,结合 自身实 际情 况,主要 采取课 堂讲授 的方 式为员工 提供多 种形 式 的培训 。





5 、 开展 各类 内部 审计 工作, 包括4 次 季度 常规 审 计以 及 5 项 针对 性质 较为 重要或 核心 业务 领域 的专 项审计 工作 。 6、完 成各 只基 金及 公司 的 各项信 息披 露工 作, 保证 所 披露信 息的 真实 性、 准确 性和完 整性 。 监察稽 核部 严格 按照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 理 办法》 、 《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 格式准 则》 、 《 信息 披露 编报规则 》 、 《深 圳证券 交 易所证券 投资基 金上 市规 则》的要 求进行 信息 披露 和公告, 包括基 金发行 时的 法律文 件 、 基 金季 度报 告 、 半年度 报告 、 年度 报告 、 分 红公告 以及 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进 行 LOF 基 金生 效、 开放申 赎、 上市 交易 及定 期报告 等内 容的 公告,并 报 监管机 关备 案。





7 、 牵头 开展 反洗 钱的 各项工 作, 并按 照相 关规 定 将相关 可疑 记录 及时 上报 反洗钱 监测 中心 。 根 据人 民银行 下发 的规 定, 研究 落 实客户 风险 等级 划分 措施 。





本 基金管 理人将 一如 既往地本 着诚实 信用、 勤 勉尽责的 原则管 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 继续 加强内 部控 制和风 险管 理, 进一 步提 高 稽核监 察工 作的 科学 性和 有效性,充 分保 障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基 金估 值程 序 为了向 基金投 资人提 供更 好的证 券投资 管理服 务, 本 基金管 理人对 估值和 定价 过程进 行了最 严格 的 控制。 本基 金管 理人 通过 估值决 策委 员会 来更 有效 的完善 估值 服务 。 估 值决 策委员 会包 括下 列成 员: 分 管基金 运营 业务 的领 导( 委 员会主 席) 、 风险 管理 部负 责人 、 股 票投 资负 责人 、 债券投 资负 责人 、 交易 部 负责人 、运 营部 负责 人、 基金会 计主 管( 委员 会秘 书)。本 基金 管理 人 在 充分 衡 量市场 风险 、信 用风 险、 流动性 风险、 货币 风险、 衍生工 具和 结构 性产 品等 影响估 值和 定价 因素 的基 础上, 综合 运营 部、 稽 核 部 、 投资部 、风 控部 和其 它相 关部门 的意 见, 确定 本基 金 管理人 采用 的估 值政 策。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的确 立和 修订须 经本 基金 管理 人总 经理批 准后 方可 实行 。 基金 在采用 新投 资策 略 或 投资新 品种 时, 应评 价现 有 估值政 策和 程序 的适 用性, 并在不 适用 的情 况下,及 时 召开估 值决 策委 员会 。 在 每 个 估值 日,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 运 营部 使 用估 值 政策确 定 的 估值 方 法,确 定证 券投 资 基 金的 份 额净 值。 基 金 管 理人 对 基金 资 产进行 估 值 后,将 基 金份 额净 值结 果 发 送基 金 托管 人,基 金托 管 人 按照 托 管协 议中 “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计 核算 ”确 定的 规则 复核, 复核 无误 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 2. 基金 管理 人估 值业 务的 职责分 工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估值 业务 采用双 人双 岗, 所有 业务 操 作需经 复核 方可 生效 。 3. 基金 管理 人估 值人 员的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估值 人员 均具有 专业 会计 学习 经历, 具有会 计上 岗证 和基 金从 业人员 资格 。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估值 人员 平均拥 有6 年金 融从 业经 验和3 年基 金管 理公 司的 基金从 业和 基金 估值 经 验。 4.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 值的程 度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后台 与投 资业 务 隔离,基 金经 理不 直 接参与 或决 定估 值。 基金经 理持续 保持对 基金 估值所 采用估 值价格 的关 注,在认 为基金 估值 所采用 的估值 价格不 足够 公 允时, 将通 过 首席 投 资官 提请 召 开 估值 决 策委 员会 会议, 通 过会 议 讨论 决 定是 否调 整 基 金管 理人 所 采用 的估值 政策 。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 5.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6.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 未与 任何 第三 方签 订定价 服务 协议 。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 合同的 约定, 本基 金存续期 内不进 行收益 分 配。本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情 况符合本 基金的 利润 分配机 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公 司在本 基金的 托 管过程中, 严格 遵守了 《证 券投资基 金法》 、基 金合同、 托管 协议 和其 他有 关规定,不 存在 损害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完 全 尽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 托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 本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关 规定 、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议 和其 他有 关规 定, 对 本基金 的基 金资 产 净值计 算、 基 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进 行了 认真 的复 核, 对本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方 面进 行了监 督, 未发 现基 金管 理人有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 人复 核审 查了 本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务 会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毕马威 华振 审字 第 1400140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 第 1 页 至第 27 页 的信 诚季 季定 期 支 付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信 诚 季季 定期支 付基 金”) 财 务报 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 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利 润表 、 所 有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基 金 管 理 人信 诚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管理 层的 责 任, 这 种责任包括:(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 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和 中国 证券 监 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 监 会 ”) 和中国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业协 会 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 并 使 其实 现 公 允反 映;(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护 必 要 的 内 部控 制,以 使 财务 报表 不 存 在由 于舞 弊 或错 误导致 的重 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 表发表 审计 意见 。 我 们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审 计准 则的规 定执 行了 审计 工作 。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审 计准 则 要 求 我们 遵守 中 国注 册会 计 师 职业 道德 守 则, 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审 计 工 作涉 及实 施 审计 程序, 以 获取 有 关财 务 报表 金额和 披露 的审 计证 据。 选择的 审计 程序 取决 于注 册 会 计 师的 判断, 包 括对 由于 舞 弊 或错 误导 致 的财 务 报 表 重大 错报 风 险的 评估 。 在 进行 风险 评 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内 部 控制 的有 效性 发表 意见。 审计 工作 还包 括评 价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 恰 当 性 和作 出会 计 估计 的合 理 性,以 及 评价 财 务报 表的总 体列 报。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 证据是 充分 、 适 当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 信 诚季 季 定期 支付 基 金 财务 报表 在 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 则和 在财 务报 表附 注2 中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 业 实 务 操作 的规 定 编制, 公允 反 映 了信 诚季 季 定期 支付基 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 果 及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王国蓓 陈启明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毕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长 安 街 1 号 东方 广场东 二办 公 楼 八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信诚 季季 支付 定期支 付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报告截 止日 :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0,427,951.28 结算备 付金


2,211,172.71 存出保 证金


9,694.79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6,926,540.92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 资


146,926,540.9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7,002,322.92 应收利 息


3,693,523.16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235,271,205.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6,494,313.69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1,520.20 应付托 管费


40,434.3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34,476.05 负债合 计


9,810,744.31 所有者 权益 :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实收基 金


226,255,833.36 未分配 利润


-795,371.8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25,460,461.4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35,271,205.78 注:1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基金份 额净 值0.996 元, 基 金份额 总 额226,255,833.36 份。


2、 本基 金合 同自2013 年 9 月12 日起 生效,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信诚 季季 支付 定期支 付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9 月 1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 9 月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4,879.19 1.利息 收入


3,773,441.6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430,127.31 债券利 息收 入


1,739,543.1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03,771.14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367,827.1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 投资 收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367,827.1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383,093.26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32,358.01 减:二、费用


878,529.59 1.管 理人 报酬


521,695.49 2.托 管费


149,055.91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1,021.32 5.利 息支 出


13,186.3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3,186.37 6.其 他费 用


193,570.50 三、利 润总 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 填列 )


-823,650.40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823,650.40 注:本 基金 合同 自2013 年9 月12 日起 生效,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信诚 季季 支付 定期支 付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9 月 1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9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51,674,346.31 - 251,674,346.3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823,650.40 -823,650.4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5,418,512.95 28,278.51 -25,390,234.4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548,889.57 -84.63 548,804.94 2.基金 赎回 款 -25,967,402.52 28,363.14 -25,939,039.3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26,255,833.36 -795,371.89 225,460,461.47 注:本 基金 合同 自2013 年9 月12 日起 生效,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7.1 至 7.4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王俊锋




















陈逸辛




















时慧














基金管 理 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 诚 季 季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关于 核准 信诚 季季 定期 支付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证监 许可[2013]833 号文)和 《关于信 诚季季定期支 付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备 案确认的函 》(基金 部函 [2013]801 号文)批准,由信诚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其 配 套规则 和 《信 诚季 季定 期 支付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发 售,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9 月12 日 生效。本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 为信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 人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本基 金于2013 年8 月15 日至2013 年9 月10 日募集, 首 次向 社会 公开 发售 募集且 扣除 认购 费用 后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人 民 币 251,674,346.31 元, 利 息 人 民 币 36,220.56 元, 共 计 人 民 币 251,674,346.31 元 。 上 述 认购资 金折 合 251,674,346.31 份基 金份 额。 上述 募 集资金 已由 毕马 威华 振会计 师事 务所 验证,并 出 具了毕 马威 华振 验字 第 1300234 号验 资报 告。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其配套规则 、 《信诚季季定期 支付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和《信诚季季定期支 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债券[包 括国 内依 法发行 交易 的国 债、 金融 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 央行票 据 、 地 方政 府债 、 中期票 据 、 短 期融 资券 、 可转换 债券(含 分离 交易 可 转债) 、 次 级债]、债 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但 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 投资范 围。 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 资产 的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的 20%,其中,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 部权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3%;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标 准为: 人民币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储 蓄存款 利率(税后)。


根 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本 基金 定期报 告在 公开 披露 的第 二个工 作日,报 中国 证监会 和基 金管 理人 主要 办公 场 所所 在地 中国 证监 会派出 机构 备案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按照 财政 部颁 布的 企业会 计准 则(2006) 、 中 国证券 业协 会 于 2007 年 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 基金会计 核算指引》 、 《信诚季季定 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允许的如 财务报 表附 注7.4.4 所列 示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规定编 制年 度财 务报 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财政 部( 以下 简称 “ 财政部 ”)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 准则-基 本准 则 》和 38 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其后 颁布 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用 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则 解释 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以下 合称 “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 要求, 真实 、 完 整地反 映了 本基 金的 财务状 况、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





此外, 本财 务报 表同 时 符合如 会计 报表 附 注7.4.2 所列 示的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要求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自 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为 2013 年 9 月1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资产 在初始 确认时 按 基金对金 融 资产 的持有 意 图和持有 能力分 类为: 以公 允价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 应收款 项、 可 供出 售金 融资产 及持 有至 到期 投资 。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 股 票 投 资、债券 投资和 衍生 工具( 主要为权 证投资)划分 为以 公允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其他金融 资产划 分为 应收 款项,暂 无金融 资产划 分为 可供出售 金融资 产或 持有 至到期投 资。除 衍生 工具 所产生的 金融资 产外, 以公 允价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 资产 在资 产负债表 中以交 易性 金融 资产列 示。 衍生 工具 所产 生的金 融资 产在 资产 负债 表中以 衍生 金融 资产 列示 。





金 融负债 在初始 确认 时按承担 负债的 目的分 类 为: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当 期损益 的金融 负 债及其 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前 暂无 划分 为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负 债。 除 衍 生 工具所产 生的金 融负 债外, 以公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公允 价值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负债 在资产 负债 表中 以交易 性金 融负 债列 示。 衍生工 具所 产生 的金 融负 债在资 产负 债表 中以 衍生 金融负 债列 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初 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在本 基金成 为相 关金 融工 具合 同条款 的一 方时,于 资产 负 债表内 确认 。 (a)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i)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为 股票投 资 。 股 票投 资成 本 按交易 日股 票的 公允 价值 确认, 取得 时发 生的 相关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交易费 用直 接记 入当 期损 益。 收到 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由非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 现金对 价于 股权 分置 方 案 实施复 牌日 冲减 股票 投资 成本。 股 票持 有期 间获 得的 股票股 利( 包括 送红 股和 公 积金转 增股 本) 以及 因股 权 分 置 改革 而 获得 的股 票, 于 除 息 日按 股 权登 记日 持有 的 股 数及 送股 或 转增 比例, 计 算确 定 增加 的 股票 数量。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损失) 。出 售 股票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于 交易 日结 转。 (ii) 债券 投资


买入债 券 于 交易 日确 认为 债券投 资 。 债 券投 资成 本 按交易 日债 券的 公允 价值 确认, 取得 时发 生的 相关 交 易 费 用直 接 记入 当期 损益, 上 述公 允 价值 不 包含 债券 起 息 日或 上次 除 息日 至购 买 日 止的 利息( 作 为应 收利息 单独 核算)。





认 购 新 发行 的 分 离交易 可 转 债 于获 配 日 按支 付的 全 部 价 款确 认 为 债券 投资, 于 权 证 实际 取 得 日按 附注7.4.4.4 (a)(iii) 所 示的方 法单 独核 算权 证成 本, 并 相应 调整 债券 投资 成 本。





卖出 债券 于交 易日 确 认债券 投资 收益/(损失) 。 出售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iii) 权 证投 资





买入 权证 于 交 易日 确 认为权 证投 资。 权 证投 资成 本按交 易日 权证 的公 允价 值确认,取 得时 发生 的相 关交易费 用直接 记入 当期 损益。因 认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易可 转债而 取得 的权 证在实际 取得日,按权 证公 允 价 值 占分 离 交易 可 转债全 部 公 允价 值 的比 例 将购买 分 离 交易 可 转债 实 际支付 全 部 价款 的 一部 分 确认 为权证投 资成本 。获 赠权 证( 包括 配股权 证)在除 权 日, 按持 有的股 数及获 赠比 例计算并 记录增 加的 权证 数量。





卖出 权证 于交 易日 确 认衍生 工具 收益/(损失) 。 出售权 证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于 交易 日结 转。


(b) 应收 款项





应收 款项 是指 在活 跃 市场中 没 有 报价 、回 收金 额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 金融资 产。





应收款 项以公 允价值 作为初始 确认金 额,采 用实 际利率法 以摊余 成本进 行 后续计量, 直线 法与实 际 利率法确 定的金 额差 异较 小的可采 用直线 法,其 中买 入返售金 融资产 以融 出资 金应付或 实际支 付的 总额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相关 交 易费用 计入 初始 成本 。


(c) 其他 金融 负债





其他 金融 负债 是指 除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 以外的 金 融 负债 。





其他金 融负债 按公允 价值作为 初始确 认金额,采 用实际利 率法以 摊余成 本 进行后续 计量, 直线法 与 实际利率 法确定 的金 额 差 异较小的 可采用 直线 法,其 中卖出回 购金融 资产 款以 融入资金 应收或 实际 收到 的总额 作为 初始 确认 金额,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成 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估 值原则 对 存 在 活跃 市 场的 投 资品种, 如 估 值日 有 市价 的, 应采 用 市 价确 定 公允 价 值;估值 日 无 市价, 但 最近 交易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 重大变化 且证券 发行 机构 未发生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件的,应采 用最近 交易 市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对 存 在 活跃 市 场 的投 资 品种, 如 估 值日 无 市 价, 且 最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境 发 生了 重 大 变化 或 证 券发 行机构发 生了影 响证券 价 格的重大 事件, 使潜在 估值 调整对前 一估值 日的基 金 资 产净值 的影响 在 0.25% 以上的,应 参考 类似 投资 品 种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素,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定 公允 价值 。 当投资品 种不再 存在活 跃 市场,且其 潜在估 值调整 对 前一估值 日的基 金资产 净 值的影响 在 0.25% 以 上的, 应 采用市 场参与 者普 遍认同, 且被以 往市场 实际 交易价格 验证具 有可 靠性 的估值技 术,确 定投资 品 种的公 允价 值。 公允价 值是 指在 公平 交易 中熟悉 情况 的交 易双 方自 愿进行 资产 交换 或者 债务 清偿的 金额。 估值 技 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 况并 自愿 交易的 各方 最近 进行 的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 价格、 参照 实质上 相同 的其 他金 融 工 具的当 前公 允价 值、 现金 流量折 现法 和期 权定 价模 型等。 本基金的 金融资 产和金 融 负债以上 述原则 确定的 公 允价值进 行估值, 另外 对金 融资产的 特殊情 况处 理如下: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a) 股 票投 资 (i) 对 因特 殊事 项长 期停 牌的股 票,2008 年 9 月 16 日之 前按 停牌 前最 后交 易 日的收 盘价 估值;自 2008 年 9 月 16 日起,如 该停牌 股票 对基 金资 产净 值产生 重大 影响,则 采用 《 中国证 券业 协会 基金 估值 工作小组 关于停 牌股 票估 值的参考 方法》 提供 的指 数收益法 估值。 即在 估值 日,以公 开发布 的相应 行业 指数的 日收 益率 作为 该股 票的收 益率 计算 该股 票当 日的公 允价 值。 (ii) 送股、 转增 股、 配 股 和公开 增发 新股 等未 上市 的股票,按 估值 日在 证券 交 易所上 市的 同一 股票 的收盘 价估 值; 该日 无交 易 的,以 最近 一日 的收 盘价 估 值。 (iii) 首 次 公 开发 行 未上市 的 股 票, 采用 估 值技 术 确定 公 允 价 值,在 估 值技 术 难以 可 靠 计 量公 允 价 值的情 况下,按 成本 估值 。 (iv) 首次公 开发行 有明 确 锁定期 的股票, 同一 股票在 交易所 上市后, 按交 易所上 市的同 一股票 的收 盘价估 值。 (v) 非 公开发 行有 明确锁 定期的 股票,若 在证 券交易 所上市 的同一 股票的 收盘 价低于 非公开 发行 股 票 的 初 始投 资 成本, 按估 值日 证 券 交易 所 上市 的同 一股 票 的 收盘 价估 值; 若在 证 券 交 易 所上 市的 同 一股 票的收盘 价高于 非公 开发 行股票的 初始投 资成 本,其 两者之间 的差价 按锁 定期 内已经过 交易天 数占 锁定 期内总 交易 天数 的比 例 确 认为估 值增 值。 (b) 债 券投 资 (i) 交 易 所上 市 实行 净 价列示 的 债 券按 估 值原 则 确 认的 相 应 交易 日 的收 盘 价 估值, 交 易 所上 市 未实 行 净 价 列示 的 债券 按 估值原 则 确 认的 相 应交 易 日的收 盘 价 减去 债 券收 盘 价中所 含 的 债券 应 收利 息 得到 的净价 进行 估值 。


(ii) 首 次公开 发行 未上市 的债券 采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价 值,在估 值技 术难以 可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 情况下,按 成本 估值 。


(iii) 全 国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交 易 的 债 券 根 据 行 业 协 会 指 导 的 处 理 标 准 或 意 见 并 综 合 考 虑 市 场 成 交 价、市 场报 价、 流动 性及 收益率 曲线 等因 素确 定其 公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iv) 同 一债 券同 时在 两个 或两个 以上 市场 交易 的, 按 债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 估值 。 (c) 权 证投 资 (i) 首 次公 开 发行 未 上市的 权 证, 采用 估 值技 术 确定公 允 价 值,在 估 值技 术 难以可 靠 计 量公 允 价值 的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ii) 配售 及 认 购分 离 交易可 转 债 所 获得 的 权证 自 实际 取 得 日 至在 交 易所 上 市交 易 前,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如 估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 则按 成 本计量 。 (iii) 因持 有 股 票而 享 有的 配 股 权 证以 及 停 止交 易但 未 行 权 的权 证 按 采用 估值 技 术 确 定的 公 允价 值估值 。 如有确 凿证据 表明按 上述 方法进 行估值 不能客 观反 映其公 允价值 的,基 金管 理 人可根 据具体 情况 与 基金托 管人 商定 后, 按最 能 反映公 允价 值的 价格 估值 。 相关法 律法 规以 及监 管部 门有强 制规 定的,从 其规 定 。如有 新增 事项,按 国家 最 新规定 估值 。 实际成 本与 估值 的差 异计 入“公 允价 值变 动损 益” 科目。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中的 层 级 取决 于 对 计量 整 体具 有 重 大意 义 的 最低 层 级的 输 入 值。 三 个 层级 的 定义如 下: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 在活跃 市场 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第二层 级:直接(比如 取自 价格)或 间接( 比如根 据价 格推算 的)可观 察到 的、除 市场报 价以外 的有 关 资产或 负债 的输 入值; 第三层级: 以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数 据 以 外 的 变 量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输 入 值(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本报告 期间 本基 金金 融工 具的第 一层 级与 第二 层级 之间没 有发 生重 大转 换。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本报告 期间 本基 金金 融工 具的公 允价 值的 估值 技术 并未发 生改 变。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抵 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 本基 金依 法有 权抵销 债权 债务 且 交 易双方 准备 按净 额结 算时, 金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在扣 除损益 平准 金分 摊部 分后 的余额。 由于 基金 份 额 拆分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份额 变动于 基金 份额 拆分 日根 据拆分 前的 基金 份额 数及 确定的 拆分 比例 计算 认列 。 由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金 份额 变动 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及 基金 赎回 确认日 认列。 上述 申购 和 赎 回分别 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转 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 金核算 在基金 份 额发生变 动时, 申购、 赎回 、转入、 转出及 红利再 投 资等款项 中包含 的未 分配利润 和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包 括已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和未实 现损益 平准 金。 已实现损 益平准 金指 根据 交易申 请日 申购 或赎 回款 项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实 现损 益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损 益 平 准 金指 根 据交 易 申请日 申 购 或赎 回 款项 中 包含的 按 累 计未 分 配的 未 实现损 益 占 基金 净 值比 例 计算 的金额。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回 确认日进 行确认 和计 量,并 于会计期 末全额 转入 “未 分配利 润 ” 。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 卖 出交易 日按 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与 其成 本的 差额 确认 。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债券 交易 日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和 应收利 息的 差额 确认 。 衍生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 交 易日按 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确认 。 股 利 收 益 按上 市 公 司宣 告的 分 红 派 息比 例 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 应 由上 市 公 司代 扣代 缴 的 个 人所 得 税后 的净额 于除 权除 息日 确认 。 债 券 利 息 收入 按 债 券投 资的 票 面 价 值与 票 面 利率 计算 的 金 额 扣除 应 由 发行 债券 的 企 业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所得 税(适 用于企 业债 和可转债 等)后 的净额 确认, 在债券 实际持 有 期内 逐日 计提。贴 息债视 同到 期 一次性 还本 付息 的附 息债, 根据其 发行 价、 到 期价 和发 行期限 按直 线法 推算 内含 票面利 率后,逐 日计 提利 息收入 。如 票面 利率 与实 际利率 出现 重大 差异,按 实 际利率 计算 利息 收入 。 存款 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本金 与适用 利率 逐日 计提 。 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收入 按 到期应收 或实际 收到的 金 额与初始 确认金 额的差 额, 在回购期 内按实 际利 率法逐 日确 认, 直线 法与 实 际利率 法确 定的 收入 差异 较小的 可采 用直 线法 。 公允价值 变动收 益/(损失) 核算基金 持有的 采用公 允 价值模式 计量的 交易性 金 融资产、 衍生金 融资 产、交 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 价值 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 基金管 理人报 酬 根据《信 诚季季 定期支 付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按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0.7% 的 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本 基金的 基金托 管费 根据《信 诚季季 定期支 付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按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 的 年费 率 逐日计 提。 本基金 的交 易费 用于 进行 股票、 债券 、权 证等 交易 发生时 按照 确定 的金 额确 认。 本基金 的利 息支 出按 资金 的本金 和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卖出回 购金融 资产利 息支 出按到 期应付 或实际 支付 的金额 与初始 确认金 额的 差额,在 回购期 内以 实 际利率 法逐 日确 认, 直线 法 与实际 利率 法确 定的 支出 差异较 小的 可采 用直 线法 。 本 基 金 的其 他 费用 如 不影响 估 值 日基 金 份额 净 值小数 点 后 第四 位, 发生 时直 接计 入 基 金损 益;如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四 位的,采 用待 摊或 预 提的方 法, 待摊 或预 提计 入 基金损 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 存续 期内 不进 行收 益分配 。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政策 变更 事项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期间 未发 生重 大会计 估计 的变 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差 错事 项。 7.4.6


税项 根据财 税字[1998]55 号文、 [2001]61 号 文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 金税 收问 题的 通知 》 、 财 税字[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有关 税收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 字[2005]11 号 文 《关 于调 整证 券(股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的通 知 》 、 财税[2005]107 号文 《关于 股息 红利 有关 个人 所得税 政策 的补 充通 知》 、 财税[2007]84 号文 《 财政 部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调 整 证券( 股票)交易 印花税 税 率的通知》 、财 税[2008]1 号文《财 政部、 国家税 务 总局关于 企业所 得 税若 干 优惠政 策的 通知 》及 其他 相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本基金 适用 的主 要税 项列 示如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资 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 收范围,不 征收 营业 税。 (2) 基 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投资 收益 暂免 征收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3) 基 金作为 流通 股股东 在股权 分置改 革过程 中收 到由非 流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份、 现金对 价,暂免 征收印 花税 、企 业所 得税 和个人 所得 税。 (4) 自 2005 年1 月24 日起,基 金买卖A 股、B 股股 权所书 立的 股权 转让 书据 按照 0.1% 的 税率 征收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自 2007 年 5 月 30 日起, 该税 率上 调至 0.3%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根 据上 海 证 券 交易 所 与 深圳 证 券交 易 所 的相 关 规 定,调 整 证券( 股票) 交易 印 花税 税 率,由 0.3%降至 0.1% 。自 2008 年9 月19 日起, 根据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与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相关 规定,证 券 交易印 花税 改为 单边 征收, 即仅对 卖出 A 股、B 股 股 权按 0.1% 的 税率 征收。 (5) 对 投资 者(包 括个 人和 机构投 资者)从 基金 分配 中 取得的 收入,暂 不征 收个 人 所得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根 据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个 人从 公开发 行和 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市 公司 股票,持 股期 限 在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持 股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 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上述 所得 统一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 个人所 得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信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中信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中 方股 东 英国保 诚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外 方股 东 中新苏 州工 业园 区创 业投 资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中 方股 东 信诚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主要 股东 控制 的机构 中信信 诚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出资 成立 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根据 正常 的商业 交易 条件 进行,并 以 一般交 易价 格为 定价 基础 。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进行 的交易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本基金 合同 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起 生效, 无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9 月 1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521,695.4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30,969.59 注:1、支 付基金 管理人 信 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的 基 金管理人 报酬按 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 值 0.70% 的 年费率 每日 计提,逐 日累 计 至每月 月底,按 月支 付。 计 算公式 为:





日 基金 管理 费= 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 0.70 %/ 当 年天数 2 、本 基金 合同 自 2013 年9 月 12 日 起生 效,无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9 月 1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49,055.91 注:1、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建 设银行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20% 的年费 率每 日计 提, 逐 日累计 至 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 付。计 算公 式为:





日 基金 托管 费= 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 0.20 %/ 当 年天数 2 、本 基金 合同 自 2013 年9 月 12 日 起生 效,无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 同业 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本基 金合同 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 起生 效,无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 运用 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 况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本 基金 费率 按本 基金 基金合 同公 布的 费率 执行 。本基 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在本 年度 未投 资过 本 基金 。 本 基金 合同 自2013 年9 月12 日 起生 效,无 上年 度可 比 期间。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 人之 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况 1、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 外的其 它关 联方 在本 年末 未持有 本基 金。 本基 金合 同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起生 效, 无上 年末 可比 数 。


2、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费率 按本基 金基 金合 同公 布的 费率执 行。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 存款 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9 月1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建设银 行 427,951.28 46,044.26 注: 本基 金通 过 “中 国建 设银行 基金 托管 结算 资金 专用存 款账 户” 转 存于 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 任公司 的结 算备 付金,于 本 报告期 末的 相关 余额 为人 民币 2,211,172.71 元。( 本基金 合同 自 2013 年 9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1 月12 日起 生效, 无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 与关 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未 在承 销期内 购入 过由 关联 方承 销的证 券。 本 基金 合同 自2013 年9 月12 日起 生 效,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7.4.9


期末(2013 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 于 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于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 有因认 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 流通受 限证 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 等流 通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 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 购 于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 有银行 间市 场因 正回 购交 易而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止,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证 券款 余 额3,000,000.00 元,于2014 年1 月7 日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 金在回 购期 内 持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 下转入 质押 库的 债券,按 证 券交易 所规 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 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无需要 说明 的此 类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46,926,540.92 62.45 其中: 债券 146,926,540.92 62.4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 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0 2.13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2,639,123.99 30.8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705,540.87 4.55 8 合计 235,271,205.7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 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 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买卖股 票交 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 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 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买卖股 票交 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买卖股 票交 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2,011,446.00 5.3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26,889,992.52 56.2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8,025,102.40 3.56 8 其他 - - 9 合计 146,926,540.92 65.1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22954 09 武 进债 200,000 19,378,000.00 8.59 2 122809 11 准 国资 125,260 12,247,922.80 5.43 3 124364 13 临 尧都 100,000 9,950,000.00 4.41 4 126011 08 石 化债 100,000 9,941,000.00 4.41 5 124386 13 新 沂债 100,000 9,723,000.00 4.3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所 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 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贵 金 属投 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 细 基金本 报告 期内 未进 行股 指期货 投资 。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 资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股 指期货 投资 。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3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国 债期货 投资 。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 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行 国债期 货投 资。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括国 债期货 投资 。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中国 石油 化工 股份 有限 公 司于 2013 年 11 月 24 日 对中石 化青 岛的 重大 事故 进行了 公告 披露: 2013 年11 月22 日凌 晨,中 国石油 化工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 “ 公司 ”) 位于 青 岛经济 技术 开发 区的 原 油管道 发生 破裂,导 致原 油 泄漏, 部分 原油 漏入 市政 排 水暗渠,流 入海 岔。 事 故发 生后, 公司 立即 关闭 输油, 并开始 抢险 处置。 于此 次事 故发生 的原 因以 及有 关事 宜,中 国政 府已 派出 事故 调 查组进 行全 面调 查, 公司 将积极 配合 相关 调查 工作 。目前 公司 的生 产经 营稳 定, 成 品油 市场 供应 稳定 。 对 上 述 债 券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说明: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长 期 跟 踪 研 究 该 债 券(08 石 化 债, 债 券 代 码:126011), 其信 用等级 长期稳定 为 AAA 。该公 司 近年来生 产、销 售和利 润 保持稳定 增长,此 次事故 并 未对其长 期企业 经营 和投 资价值产 生重大 实质 性影 响。该债 券投资 已严 格执 行内部投 资决策 流程, 符合 法律法 规和 公司 制度 的规 定。 除此之外,其 余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发 行 主体均 没 有 被监 管 部门 立 案调查, 或 在 报告 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8.12.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 中,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 备选库 之外 的股 票。 8.12.3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9,694.7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7,002,322.9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693,523.1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705,540.8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投 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投 资组 合 报告 中 市值 占净 值比 例的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户均持 有的 持有人 结构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4 数(户) 基金份 额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1,459 155,075.97 - - 226,255,833.36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期 末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从 业人员 未持 有本 基金 的基 金份额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9 月 12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251,674,346.31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548,889.57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 份额 25,967,402.5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26,255,833.36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1. 基金 托管 人专 门基 金托 管部门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 基金托 管人 2013 年 12 月 5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聘任黄 秀莲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投资 托管 业务 部副 总经 理。





2.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无 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报告 年度 应支 付给 毕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 的报酬 为人 民币 70,000 元 。该会 计师 事务 所 自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至 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无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 金支 付情况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5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 总量的 比 例 安信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渤海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长城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长江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川财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大通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东兴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高华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广发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国金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国联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国泰君 安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国信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6 元 海通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红塔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宏源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华创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华融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联合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民生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平安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齐鲁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瑞银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山西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申银万 国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西南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信达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兴业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7 个 交 易 单 元 银河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招商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浙商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中航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交易单 元 中金公 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中投证 券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中信建 投 2 - - - - 本期新 增 2 个 交 易 单 元 中信金 通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中信浙 江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中银国 际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东方证 券 1 - - - - 本期新 增 1 个 交 易 单 元 注: 本 基金 根据 券商 的研 究实力 和服 务水 平选 择专 用席位 。 由 研究 部牵 头对 席位候 选券 商的 研究 实 力和服 务质 量进 行评 估, 并 综合考 虑候 选 券 商的 综合 实力, 由研 究总 监和 投资 总 监审核 批准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安信证 券 - - - - 渤海证 券 - - - -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8 长城证 券 - - - - 长江证 券 - - - - 川财证 券 - - - - 大通证 券 - - - - 东兴证 券 - - - - 高华证 券 - - - - 广发证 券 - - - - 国金证 券 - - - - 国联证 券 - - - - 国泰君 安 - - - - 国信证 券 - - - - 海通证 券 - - - - 红塔证 券 - - - - 宏源证 券 - - - - 华创证 券 - - - - 华融证 券 - - - - 联合证 券 39,759,624.44 23.08% - - 民生证 券 - - - - 平安证 券 - - - - 齐鲁证 券 - - - - 瑞银证 券 - - - - 山西证 券 - - - - 申银万 国 - - - - 西南证 券 - - - - 信达证 券 - - - - 兴业证 券 - - - - 银河证 券 - - - - 招商证 券 - - - - 浙商证 券 - - - - 中航证 券 - - - - 中金公 司 - - - - 中投证 券 - - - - 中信建 投 132,493,255.94 76.92% 1,186,100,000.00 100.00% 中信金 通 - - - - 中信浙 江 - - - - 中银国 际 - - - - 东方证 券 - - - - 注: 本 基金 根据 券商 的研 究实力 和服 务水 平选 择专 用席位 。 由 研究 部牵 头对 席位候 选券 商的 研究 实 力和服 务质 量进 行评 估, 并 综合考 虑候 选券 商的 综合 实力, 由研 究总 监和 投资 总 监审核 批准 。 信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