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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利债B(150079)

通利债B: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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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河 通 利 分级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3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28 日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1615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 。 本基 金 《 基 金合同 》 生效 之日 起 2 年 内, 银河通 利 A 自 《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月 开 放一次 , 银 河通 利 B 封闭 运作并 上市 交易 ; 本 基金 《 基 金合同 》生 效后 2 年 期届 满,本 基金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 式基金 (LOF)。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4 月25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72,802,868.5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6-08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通利 债A 通利 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1506 150079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 -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311,702,035.27 份 761,100,833.2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合理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力求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创造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 的 投 资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以自 上而 下的 分析 方法为 基础 ,根 据国 内外 宏观经 济形 势、 市场 利 率 、 汇率变 化趋 势 、 债 券市 场 资金供 求等 因素 分析 研判 债券市 场利 率走 势 , 并 对 各 固定收 益品 种收 益率 、流 动性、 信用 风险 、久 期和 利率敏 感性 进行 综合 分 析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通 过 积 极 主 动 的 管 理 构 建 及 调 整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组 合。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并 发 布 的 中 债 综合全 价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基金 资产 整体 运作 来看 , 本 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 较 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期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 票 型基金 。 通利 债 A 通利 债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银河通 利 A 份 额将 表现 出 低风 险、收 益相 对稳 定的 特征 。 银河通 利B 份额 则表 现出 较高风 险、 收益 相对较 高的 特征 。 第 4 页 共 35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陈勇 刘晔 联系电 话 021-38568881 010-66223586 电子邮 箱 chenyong@galaxyasset.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0860 95526 传真 021-38568880 010-66226045


2.4 信息 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1、上 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1568 号 中建 大厦15 楼 2、北 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丙 17 号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2012 年4 月25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2 年12 月31 日 2011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9,378,121.95 59,788,944.48 - 本期利 润 37,327,089.92 80,831,802.07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77 0.0357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89% 4.23%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480 0.0127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24,293,222.95 1,569,091,952.94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48 1.026 -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第 5 页 共 35 页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上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 括 持有人认购或 交易基金 的 各项费用,计 入费用后 实 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 列数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41% 0.21% -2.68% 0.10% 1.27% 0.11% 过去六 个月 -1.32% 0.19% -4.54% 0.09% 3.22% 0.10% 过去一 年 3.89% 0.16% -3.75% 0.08% 7.64%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8.29% 0.14% -3.58% 0.08% 11.87% 0.06% 注: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 基 准为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编 制并 发布 的 中债综合全 价指数, 每日进 行再 平衡 过程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第 6 页 共 35 页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2 年4 月25 日, 根据 《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规定, 本基 金应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六个 月内 使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第 7 页 共 35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 生效 ,按 《银 河通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规 定:自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起 2 年内 ,不 进行 收益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设 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的 股东 分别 为中 国银 河金融 控股 有 限 责任公 司 (控 股股 东) 、 中 国石油 天然 气集 团公 司 、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 上 海 市城市 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司 、湖 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限 公司 。


目前, 除本 基金 外,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另管 理 1 只封闭 式基 金 与16 只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本情 况如 下: 第 8 页 共 35 页


1 、银 丰证 券投 资基 金 类型: 契约 型封 闭式 成立日 :2002 年8 月 15 日 投资目 标:为 平衡型基 金 ,力求有机融 合稳健型 和 进取型两种投 资风格, 在 控制风险的前 提 下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定增值 。 2 、银 河银 联系 列 证 券投 资 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 契约型开 放 式基金,由两 只基金构 成 ,包括银河稳 健证券投 资 基金和银河收 益 证券投 资基 金, 每只 基金 彼此独 立运 作, 并通 过基 金间相 互转 换构 成一 个统 一的基 金体 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8 月4 日 (1) 银河 稳健 证券 投资 基 金 投资目标:以 稳健的投 资 风格,构造资 本增值与 收 益水平适度匹 配的投资 组 合,在控制风 险 的前提 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期 稳定 增值 。 (2) 银河 收益 证券 投资 基 金 投 资目标:以 债券投资 为 主,兼顾股票 投资,在 充 分控制风险和 保持较高 流 动性的前提下 ,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安全 及长 期稳定 增值 。 3 、银 河银 泰理 财分 红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3 月 3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追求 资产 的安全 性和 流动 性, 为投 资者创 造长 期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4 、银 河银 富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12 月 2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确 保基 金资产 安全 和高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追 求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回 报 5 、银 河银 信添 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 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3 月1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满 足本 金稳妥 与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6 、银 河竞 争优 势成 长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8 年5 月 26 日 第 9 页 共 35 页


基金投资目标 :在有效 控 制风险、保持 良好流动 性 的前提下,通 过主动式 管 理,追求基金 中 长期资 本增 值。 7 、银 河行 业优 选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4 月 2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将 “自上 而下 ”的 资产 配置 以及动 态行 业配 置策 略与 “自下 而 上 ” 的 个股优选策略 相结合, 优 选景气行业或 预期景气 行 业中的优势企 业进行投 资 ,在有效控 制风险、 保持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通 过 主动 式管 理, 追求 基金中 长期 资本 增值 。 8 、银 河沪 深300 价 值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12 月 28 日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严 格 的投资程序约 束、数学 模 型优化和跟踪 误差控制 模 型等数量化风 险 管理手 段, 追求 指数 投资 相对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跟 踪误差 的最 小化 。 9 、银 河蓝 筹精 选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7 月 16 日 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 投 资于中国经济 中具有代 表 性和竞争力的 蓝筹公司 , 在有效控制风 险 的前提下,通 过积极主 动 的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 资 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力 争 使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 享中国 经济 持续 成长 的成 果。 10 、银 河创 新成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12 月 29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成 长性 的创 新类上 市公 司, 在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 追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11 、银 河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5 月 31 日 基金投 资目标 :本基金 应 用优化的恒定 比例投资 保 险策略,并引 入保证人 , 在保证本金安 全 的基础上,通 过保本资 产 与风险资产的 动态配置 和 组合管理,谋 求基金资 产 在保本周期 内的稳定 增值。 第 10 页 共 35 页


12 、银 河消 费驱 动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7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 过深入研究, 重点投资 与 居民消费密切 相关的行 业 中具有竞争优 势 的上市公司, 分享由于 中 国巨大的人口 基数、收 入 增长和消费结 构变革所 带 来的投资机 会,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追 求基金 资产 长期 稳定 增值 。








13 、银 河主 题策 略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9 月 2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 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 , 采用主题投资 策略和精 选 个股策略的方 法 进行投 资,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 14 、银 河领 先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11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合理 控 制风险的前提 下,力求 为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高 于 业绩比较基准 的 投资收 益。 15 、银 河沪 深300 成 长增 强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 29 日 投资目 标: 本基 金为 增强 型股票 指数 基金 ,力 求对 沪深 300 成 长指 数进 行有 效跟踪 ,在 严 格 控制跟踪偏离 度 和跟踪 误 差的前提下进 行相对增 强 的组合管理。 力争控制 本 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不超 过 0.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 过7.75% 。 16 、银 河增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17 日 投资目标: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债券等固 定收益类 金 融工具,辅助 投资于精 选 的具有投资价 值 的股票 ,通 过灵 活的 资产 配置与 严谨 的风 险管 理, 力求实 现基 金资 产持 续稳 定增值 。 17 、银 河岁 岁回 报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 式(本 基金 以定 期开 放的 方 式运作,运 作周 期和 自由 开 放期相 结合, 以1 年 为一 个运 作周 期, 每 个运作 周期 共包 含 为 4 个 封闭期 和 3 个受 限开 放期.) 第 11 页 共 35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8 月9 日 投资目 标: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 通 过严 谨的 风险 管理与 主动 管理 , 力求实 现基 金资 产持 续稳 定增值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期 索峰 银 河 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2012 年4 月25 日 - 19 本 科学历 。曾就 职于润 庆 期 货公司 、申银 万国证 券 公 司、原 君安证 券和中 国 银 河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 期 间主要 从事国 际商品 期 货 交易, 营业部 债券自 营 业 务 和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工 作。2004 年6 月 加入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从 事 固 定收益 类产品 的投资 工 作 ,历任 银河银 富货币 市 场 基金的 基金经 理、银 河 收 益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 经理,2011 年 5 月起 担 任 银 河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 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2013 年 8 月起担 任银河 岁岁回 报 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的 基 金经理 , 现任 总经 理助 理、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张矛 银 河 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收 益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4 月25 日 - 8 中 共党员 ,硕士 研究生 。 曾 就职于 浙商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浙商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主要从 事策略 分 析 、债券 投资及 交易等 工 作。2008 年 10 月加 入银 河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历 任 债券交 易员、 银河银 富 货 币市场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等 职 务,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3 月 担任 银河 银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1 年8 月 起担 任银 河 收益证 券投资 基金的 基第 12 页 共 35 页


金经理 。 注:1 、上 表中 任职 日期 为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证 券从 业年 限按 其从 事 证券相 关行 业的 从业 经历 累计年 限计 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 券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各 项管理 办法 、 《基 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奋律 己、创新 图 强”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合法合 规 的前提下谋求 基金资产 的 保值和增值, 努力实现 基 金持有人的 利益,无 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基 金投资 范围、投 资 比例及投资组 合符合有 关 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 定。 随业务的发展 和规模的 扩 大,本基金管 理人将继 续 秉承“诚信稳 健、勤奋 律 己、创新图强 ” 的理念,严 格遵守《 证券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进一 步加强风险 管理和 完 善内部 控制 体系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稳健 的风险 回报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制定 严 格的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权 限 管理制度、投 资 备选库管理制 度和集中 交 易制度等一系 列制度, 从 授权管理、研 究分析 、 投 资决策、交 易执行、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等各 个环节 予以 落实 ,确 保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切 实防范 利益 输送 。 在投资 决策 环节 , 公 司实 行统一 研究 平台 和统 一的 授权管 理 , 所 有投 资组 合 经理在 获取 研究 成果及投资建 议等方面 享 有均等机会。 公司分不 同 投资组合类别 分别建立 了 投资备选库 ,不同投 资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 交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相互 隔离 。 在交易 执行 方面 , 本 基金 管理人 旗下 管理 的所 有投 资组合 指令 均执 行集 中交 易制度 , 遵 循 “ 时 间优先、价格 优先”的 原 则,在满足系 统公平交 易 的条件时自动 进入公平 交 易程序,最 大程度上 确保公平对待 各投 资组 合 。在同日反向 交易方面 , 除法规规定的 特殊情况 外 ,公司原则 上禁止不 同投资 组合 (完 全按 照有 关指数 的构 成比 例进 行投 资的组 合除 外) 之间 的同 日反向 交易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 司旗 下管 理的所 有投 资组 合严 格执 行相关 法律 法规 及公 司制 度, 在 授权 管理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行为 监控等方 面 对公平交易制 度予以落 实 ,确保公平 对待不同第 13 页 共 35 页


投资组合。同 时,公司 针 对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差异以及 分投资类 别 (股票、债 券)的收 益率差 异进 行了 分析 。 针对同向交易 部分,本 报 告期内,公司 对旗下管 理 的所有投资组 合(完全 复 制的指数基金 除 外) , 连续 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开竞 价 交易的 证券 进行 了 价差分析,并 针对溢价 金 额、占优比情 况及显著 性 检验结果进行 了梳理和 分 析,未 发现 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 部分,公 司 对旗下不同投 资组合临 近 日的反向交易 (包括股 票 和债券)的交 易 时间、交易价 格进行了 梳 理和分析,未 发现重大 异 常情况。本报 告期内, 不 存在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 完 全复制 的指 数基 金除 外) 。 对于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一 级市场申购等 交易,由 各 投资组合经理 均严格按 照 制度规定,事 前 确定好 申购 价格 和数 量, 按照价 格优 先、 比例 分配 的原则 对获 配额 度进 行分 配。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 基 金与其它投资 组合之间 有 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 益输送的异常 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经济增长稳中 趋缓,通 胀 略低于预期, 但资金面 持 续性紧张,债 市收益率 进 一步走高。虽 然 外汇占款出现 增长,但 临 近年末,银行 间资金面 持 续紧张,质押 式回购利 率 快速飙升。 短期回购 利率的 上升 , 加上 同业 存 单的推 动 , 触 发了3 个月 shibor 的利 率重 估 , 使 得浮 动债的 表现 相对 较 好。10 年 期国 债全 年上 行 了约 100bp ,特 别是 下半 年出现 了快 速上 涨。 信用 债的调 整幅 度略 大于 利率债,显示 信用利差 出 现扩张。期限 利差方面 , 短端受到资金 面影响较 大 ,调整幅度 多于中长 端,收益率曲 线趋于平 坦 化。受到正股 的拖累, 加 上流动性的冲 击,可转 债 持续低迷。 通利组 合 根据市 场和 规模 变化 情况 ,调整 组合 结构 和久 期, 全年以 减持 信用 债为 主。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期间银 河通 利基 金期 内净 值增长 率 为3.89% , 比较 基准为-3.75% 。 第 14 页 共 35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 年, 我们 认为 经 济将延 续稳 中趋 缓的 态势 , 制 造业 投资 进一 步放 缓 , 投 资增 速存 在 下滑风险。明 年通胀仍 然 有望保持平稳 水平,猪 周 期短期内启动 的概率较 小 ,通胀高点 可能出现 在 2 季 度, 整体 对于 债市 的影响 较小 。法 定准 备率 的高企 消耗 了存 款的 增加 ,而且 当前 超储 中 很 大部分来自于 国库现金 存 款和央行的短 期投放工 具 ,因此资金面 的紧张程 度 绝大程度上 仍取决于 央行在货币政 策上的态 度 。虽然从中长 期看,货 币 政策需与实体 经济保持 对 应性,但在 近期的央 行货币政策执 行报告中 指 出,央行仍 将 保持货币 政 策的定力,管 好流动性 的 总闸门,因 此短期内 寄希望 于货币 政策出现 调 整并不现实。 央行政策 的 转向或依赖于 金融去杠 杆 的程度和经 济衰退风 险的出 现。 具体品种而言 ,利率债 的 相对优势大于 信用债, 而 且从历史表现 来看,债 市 的反弹过程中 , 利率债的表现 也会先于 信 用债。信用债 在明年迎 来 还本付息的高 峰,而且 企 业内部财务 杠杆进一 步提升,信用 债供给压 力 较大,再考虑 到基本面 风 险也在加剧, 信用利差 易 扩张难收缩 。高等级 的信用风险较 小,而且 对 于发行成本的 敏感度要 明 显高于低等级 ,因此表 现 或相对较好 。A 股短 期内难以出现 系统性机 会 ,不过可转 债 经过近期 的 大幅下跌,估 值已至历 史 地位,有望 在流动性 紧张趋 缓之 后出 现估 值修 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 为了保证 公 司合规运作、 加强内部 控 制、防范经营 风险、保 障 基金份额持有 人 的利益,监察 稽核人员 按 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 原 则,依据国家 相关法律 法 规、基金合 同和管理 制度,采用例 行检查与 专 项检查、定期 检查和不 定 期检查有机结 合的方式 , 对公司内控 制度的合 法性和合规性 、执行的 有 效性和完整性 、风险的 防 范和控制等进 行了持续 的 监察稽核, 对发现的 问题进 行提 示和 追踪 落实 ,定期 制作 监察 稽核 报告 ,及时 呈报 公司 领导 层和 上级监 管部 门。 本基金 管理 人采 取的 主要 措施包 括: (1) 积极 响应 中国 证监 会 关于加 强市 场监 管的 号召 , 采取 外部 法律 顾 问 授课 和内部 监察 部门 培训相结合 的方式, 多次 组织全体员 工开展《 证券 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 意 见》及其配套 法规、公 司 内控制度等的 学习。通 过 上述学习宣 传活动, 使员工加深了 对法律法 规 的认识,并进 一步将法 律 法规与内控制 度落实到 日 常工作中, 确保其行 为守法 合规 、严 格自 律, 恪守诚 实信 用原 则, 以充 分维护 基金 持有 人的 利益 。 第 15 页 共 35 页


(2 ) 继 续完 善公 司治 理结 构, 严格 按照 现代 企业 制 度的要 求 , 以 规范 经营 运 作、 保护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为目标, 建 立、健全了组 织结构和 运 行机制,明确 界定董事 会 、监事会职 责范围, 认真贯彻了独 立董事制 度 ,重大经营决 策的制定 都 征得了所有独 立董事的 同 意,保证了 独立董事 在公司 法人 治理 结构 中作 用的切 实发 挥, 保证 了各 项重大 决策 的客 观公 正。 (3) 不断 完善 规章 制度 体 系, 根据 国家 的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基金 管理 公司 实际 运作的 要求 , 对 现有的规章制 度体系不 断 进行完善,对 经营管理 活 动的决策、执 行和监督 程 序进行规范 ,明确不 同决策层和执 行层的权 利 与责任,细化 研究、投 资 、交易等各项 工作流程 , 为 杜绝人为 偏差、合 法合规 运作 、强 化风 险控 制提供 了制 度保 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制订了健 全 、有效的估值 政策和程 序 ,基金会计部 按照管理 层 批准后的估值 政 策进行 估值 。 对于在交易所 上市的证 券 ,采用交易所 发布的行 情 信息来估值。 对于固定 收 益品种,采用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工作 小组 免费提 供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值 处理 标准 。 除了投资总监 外,其他 基 金经理不参与 估值政策 的 决策。但是对 于非活跃 投 资品种,基金 经 理可以 提供 估值 建议 。 上述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无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按《银 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规定: 自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 起 2 年 内,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托 管人在托管银 河通利分 级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过 程 中,严格遵守 了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 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 关 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尽职 尽责 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第 16 页 共 35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内 ,本基金 托 管人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 、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 其 他有关规定, 对 本基金的基金 资产净值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 面 进行了认真的 复核,对 本 基金的投资 运作进行 了监督 ,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了本年度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财务会计 报告、利 润 分配情况、投 资 组合报告的 内容( “金 融工 具风险及管 理”部分 未在 托管人复核 范围内) , 保证 复核内容真 实、准 确和完 整,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4 )审 字 第60821717_B1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银 河 通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财 务 报 表,包 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和 2013 年度的 利润 表和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 表是 基 金 管 理 人 银 河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2 ) 设计 、 执 行 和维 护 必 要 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第 17 页 共 35 页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银 河通 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3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3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中国注 册会 计师 边卓 群


中国注 册会 计师 蒋燕 华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世纪 大 道100 号环 球金融 中 心50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4 年3 月25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694,636.12 5,407,422.52 结算备 付金


34,263,108.14 35,026,725.35 存出保 证金


221,204.95 250,000.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659,735,619.27 2,393,919,445.77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659,735,619.27 2,393,919,445.7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第 18 页 共 35 页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10,593,246.44 应收利 息


42,399,463.89 65,349,533.0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742,314,032.37 2,510,546,373.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 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09,999,757.60 938,999,681.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336,600.27 69,608.95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71,650.06 927,323.95 应付托 管费


191,900.04 264,949.6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79,860.62 196,122.41 应付交 易费 用


1,100.00 9,190.80 应交税 费


6,345,231.08 - 应付利 息


20,116.39 422,950.05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74,593.36 564,593.36 负债合 计


618,020,809.42 941,454,420.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072,802,868.56 1,528,678,777.25 未分配 利润


51,490,354.39 40,413,175.6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24,293,222.95 1,569,091,952.9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742,314,032.37 2,510,546,373.12 注: (1) 报 告截 止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 1.048 元 , 基金 份额 总 额1,072,802,868.56 份, 其 中银 河通 利A 基金 份额参 考净 值 1.007 元, 基金份 额总 额 311,702,035.27 份; 银河 通利B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1.065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761,100,833.29 份。 (2) 本 基金 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 生效,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为 2012 年 4 月 25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第 19 页 共 35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 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4 月25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73,258,512.77 108,580,222.70 1.利息 收入


91,458,334.81 82,455,816.6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03,757.78 1,965,501.71 债券利 息收 入


90,854,577.03 78,564,384.9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1,925,930.06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43,843,962.96 5,081,548.4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3,843,962.96 5,081,548.4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62,051,032.03 21,042,857.59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7,247.03 - 减: 二、费用


35,931,422.85 27,748,420.63 1.管 理人 报酬


10,020,222.92 11,008,238.43 2.托 管费


2,862,920.93 3,145,210.92 3.销 售服 务费


1,790,188.09 3,118,513.96 4.交 易费 用


21,474.08 35,941.04 5.利 息支 出


20,753,597.21 10,031,445.4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0,753,597.21 10,031,445.47 6.其 他费 用


483,019.62 409,070.81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37,327,089.92 80,831,802.0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37,327,089.92 80,831,802.0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 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第 20 页 共 35 页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28,678,777.25 40,413,175.69 1,569,091,952.9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37,327,089.92 37,327,089.9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455,875,908.69 - -455,875,908.6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17,406,079.67 - 317,406,079.67 2. 基金 赎回 款 -773,281,988.36 - -773,281,988.3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26,249,911.22 -26,249,911.22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072,802,868.56 51,490,354.39 1,124,293,222.9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4 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537,743,563.14 - 2,537,743,563.1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80,831,802.07 80,831,802.0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1,009,064,785.89 - -1,009,064,785.8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60,456,092.72 - 160,456,092.72 2. 基金 赎回 款 -1,169,520,878.61 - -1,169,520,878.6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40,418,626.38 -40,418,626.38 第 21 页 共 35 页


“- ”号填列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28,678,777.25 40,413,175.69 1,569,091,952.9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尤象 都______














______ 董 伯儒______














____ 董伯 儒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149 号 《 关于核准银河 通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 集的批 复》 的核 准, 由基 金管理 人银 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向 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合 同 于 2012 年4 月 25 日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 集规模 为 2,537,743,563.14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为 契约型 开放 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2 年内 ,本 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划 分为 银河 通利 A、 银河 通利 B 两级份 额, 两者 的份 额配 比原则 上不 超 过 7:3 。 银 河通 利 A 根 据基 金 合 同的 规定获 取约 定收 益, 并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月 开放 一次 ,接 受申购 与赎 回, 并进 行基 金份额 折算 ,将 其 净 值调整 为 1.000 元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银 河通 利 A 份额 数按 折算 比例 相 应增减 。银 河通 利 B 在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封 闭运 作,封 闭期 为 2 年, 在扣 除银河 通利 A 的 应计 收益 后的全 部剩 余收 益 归 银河通 利 B 享有 ,亏 损以 银河通 利 B 的资 产净 值为 限由银 河通 利 B 承担 。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2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 需 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自动转换为 上市开放 式 基金(LOF) ,基金名 称变更 为银 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银 河通 利 A 将 转换 为银 河通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LOF )C 类基 金份 额, 银 河通 利 B 将 转换 为银 河通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A 类 基金 份额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银 河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注 册 登记机 构为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北 京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国家债券、金 融 债券、 次级 债券 、 中 央银 行票据 、 企 业债 券、 公司 债券、 短期 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资产 支持 证券 、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 券 和回购、银行 存款等金 融 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其他 固定 收益 证券 品种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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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也可 投资 于权 益类 金融工 具。 本基 金不 直接 从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但可以 参 与 A 股 股票 (包 括中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它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的新 股申 购 或 增发新股,并 可持有 因 可 转债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 、 因所持股票所 派发的权 证 以及因投资 可分离债 券而产生的权 证,以及 法 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 许 投资的其他权 益类品种 (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 因上 述原 因 持有的 股票 和权 证等 资产 ,本基 金应 在其 可交 易之 日起 的 30 个交 易日 内卖出 。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品 种,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 当程序后,可 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 益类资产 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其中,投 资 于信用 债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 投资 于 权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资 产 的 20%,现 金和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信用 债是 指短 期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 企业债 、 公 司债、 金融 债 (不含 政策 性金 融债) 、 地 方政府 债、 次级 债、 资 产 支持证 券等 除国 债和 央行票 据之 外的 非国 家信 用的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编制 并发 布的 中债 综合全 价指 数。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 核 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也 参 考了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 业 协会修订的 《证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监 会制 定的 《关 于 进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 见》 、 《关于证 券投资基 金 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估 值 业务及份额 净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披 露》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第 23 页 共 35 页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3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3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的说 明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 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第 24 页 共 35 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 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 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 、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收 入时 代扣 代 缴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 利 息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河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第 一大 股东 中国石 油天 然气 集团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市 城市 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湖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受基金 管理 人第 一大 股东 控制、 基金 代销 机构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第 25 页 共 35 页


以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年4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年4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2 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345,373,773.59 100.00% 1,188,779,297.78 100.00%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年4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2 年12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63,331,900,000.00 100.00% 54,483,864,000.00 100.00%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第 26 页 共 35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年4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无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4 月25 日( 基 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0,020,222.92 11,008,238.4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813,919.82 2,879,295.33 注: 在 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7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休 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4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862,920.93 3,145,210.92 注: 在 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 下 : 第 27 页 共 35 页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 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休 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通利 债A 通利 债B 合计 北京银 行 1,336,458.00 - 1,336,458.00 银河证 券 1,822.76 - 1,822.76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505.98 - 505.98 合计 1,338,786.74 - 1,338,786.7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4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通利 债A 通利 债B 合计 北京银 行 2,637,232.65 - 2,637,232.65 银河证 券 1,731.90 - 1,731.90 合计 2,638,964.55 - 2,638,964.55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用 于 支付销售机构 佣金、基 金 的营销费用以 及基金份 额 持有人服务 费等。本 基金管理人将 通过定期 的 审计和监察稽 核监督基 金 销售服务费的 支出和使 用 情况,确保 其用于约 定的用 途。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2 年内, 银河 通利 A 基金 份 额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年费 率为 0.30% , 银河 通 利B 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费 。 在通常 情况 下, 销售 服务 费按前 一日 银河 通 利 A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30% 年费 率计提 。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0 %/ 当 年天 数 H 为银 河通 利A 基金 份额 每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前 一日 银河 通利A 的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与 银河 通利 A 的基 金份 额数 的乘 积 第 28 页 共 35 页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 理 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 销售服务费 款指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划 出, 由基 金管 理人按 相关 合同 规 定 支付给 基金 销售 机构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末 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投 资A 类 基金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4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北京银行 5,694,636.12 178,059.53 5,407,422.52 1,636,500.61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7.4.9 期 末(2013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证 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第 29 页 共 35 页


购金融 资产 款余 额人 民 币609,999,757.60 元 ,于2014 年1 月2 日及 2014 年1 月 6 日先 后到 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 金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 交易的债券和/ 或 在新 质 押式 回 购 下 转 入 质押 库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无。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659,735,619.27 95.26 其中: 债券 1,659,735,619.27 95.2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9,957,744.26 2.2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2,620,668.84 2.45 8 合计 1,742,314,032.3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第 30 页 共 35 页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38,124,000.00 12.2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9,684,000.00 5.31 4 企业债 券 949,110,820.41 84.4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19,975,000.00 10.67 6 中期票 据 335,573,000.00 29.85 7 可转债 116,952,798.86 10.40 8 其他 - - 9 合计 1,659,735,619.27 147.62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 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71316008 13 华 泰证 券 CP008 1,100,000 109,978,000.00 9.78 2 092103 09 重 庆农 商债 800,000 78,440,000.00 6.98 3 113003 重工转 债 669,750 78,045,967.50 6.94 4 1382305 13 招商 局MTN2 800,000 74,400,000.00 6.62 5 122610 12 乐 清债 700,000 71,589,000.00 6.3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第 31 页 共 35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8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8.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8.8.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银河通 利不 能投 资股 指期 货,因 此不 存在 需要 披露 的 信息。 8.9 报告 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9.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9.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9.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0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0.1


报 告期 内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没 有 被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本报 告 编制 日 前一 年内受到 公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况。





8.10.2


报告期内 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中 没有在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股 票库之 外的股 票。





8.10.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21,204.9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2,399,463.89 5 应收申 购款 - 第 32 页 共 35 页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620,668.84


8.10.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3 重工转 债 78,045,967.50 6.94 2 113001 中行转 债 28,899,000.00 2.57 3 110015 石化转 债 9,536,000.00 0.85


8.10.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流 通受 限的 股票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通利 债A 5,211 59,816.16 172,874,766.29 55.46% 138,827,268.98 44.54% 通利 债B 387 1,966,668.82 734,256,521.00 96.47% 26,844,312.29 3.53% 合计 11,025 138,655.67 907,131,287.29 84.56% 165,671,581.27 15.44% 注:本基金对 下属分级 基 金,比例的分 母采用各 自 级别的份额, 对合计数 , 比例的分母 采用下属 分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 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通利 债B 第 33 页 共 35 页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 有限责任 公司 500,156,500.00 65.71% 2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传统 -普 通保 险产 品 50,986,819.00 6.70% 3 安华农 业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50,010,250.00 6.57% 4 中融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30,004,400.00 3.94% 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 公司( 业务 资金 ) 30,004,400.00 3.94% 6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 份有限公 司 20,005,300.00 2.63% 7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银保 万能 20,002,600.00 2.63% 8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万能 保险 产品 15,001,700.00 1.97% 9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产 品 10,000,800.00 1.31% 1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 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 品 3,607,206.00 0.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通利 债A - - 通利 债B - - 合计 - - 注: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金 份额 总 量为0 ;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 为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通利 债A 通利 债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4 月 25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776,642,729.85 761,100,833.2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767,577,943.96 761,100,833.2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91,156,168.45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773,281,988.36 - 第 34 页 共 35 页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26,249,911.22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11,702,035.27 761,100,833.2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一、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未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二、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未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无 改变。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的 报酬 为90,000 元人 民币。 目前该 会计 师事 务所 已向 本基金 提 供2 年 的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第 35 页 共 35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 - - - - 注:专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准 和程序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标准 (1 ) 实力 雄厚 ; (2 ) 信誉 良好 ,经 营行 为 规范; (3 ) 具有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 制度, 内部 管理 规范 ,能 满足本 基金 安全 运作 的要 求; (4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 全 、 便 捷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 施符 合代 理 本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 之需要 ,并 能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 ) 研究 实力 强 ,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职的 高素 质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提 供 高质量 的研 究支 持和 咨询服务,包 括宏观经 济 报告、行业分 析报告、 市 场分析报告、 证券分析 报 告及其他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题研 究 报 告; (6 ) 本基 金管 理人 要求 的 其他条 件。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程序: (1 ) 资格 考察 ; (2 ) 初步 确定 ; (3 ) 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银河证 券 1,345,373,773.59 100.00% 63,331,900,000.00 100.00% -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