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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可转债A(000080)

天治可转债:2013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告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年 度报 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年度报 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由 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 复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 表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报告 期 自 2013 年 6 月 4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2 1.2 目录 §1 重要提 示及 目录 ................................................................................................................. 1 1.1 重要提 示 ............................................................................................................................. 1 §2 基金简 介 ............................................................................................................................. 4 2.1 基金基 本情 况 ..................................................................................................................... 4 2.2 基金产 品说 明 ..................................................................................................................... 4 2.3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4 2.4 信息披 露方 式 ..................................................................................................................... 5 2.5 其他相 关资 料 ..................................................................................................................... 5 §3 主要财 务指 标、 基金 净值 表现及 利润 分配 情况 ............................................................. 5 3.1 主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5 3.2 基金净 值表 现 ..................................................................................................................... 6 3.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基 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 10 §4 管理人 报告 ....................................................................................................................... 10 4.1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 10 4.2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1 4.3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1 4.4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 明 ............................................... 13 4.5 管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 望 ............................................... 14 4.6 管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4 4.7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5 4.8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6 §5 托管人 报告 ....................................................................................................................... 16 5.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 16 5.2 托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 净 值 计算 、 利 润分 配等 情况 的 说 明 16 5.3 托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6 §6 审计报 告 ........................................................................................................................... 16 6.1 审计报 告基 本信 息 ........................................................................................................... 16 6.2 审计报 告的 基本 内容 ....................................................................................................... 17 §7 年度财 务报 表 ................................................................................................................... 18 7.1 资产负 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 注 ........................................................................................................................... 21 §8 投资组 合报 告 ................................................................................................................... 43 8.1 期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43 8.2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合 ................................................................................... 44 8.3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 有股票 投资 明细 ....................... 44 8.4 报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 44 8.5 期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 44 8.6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 五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45 8.7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所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45 8.8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 五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45









































































































































3 8.9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5 8.10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5 8.11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 46 §9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信息 ....................................................................................................... 47 9.1 期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 47 9.2 期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47 §10 开放式 基金 份额 变动 ....................................................................................................... 48 §11 重大事 件揭 示 ................................................................................................................... 48 11.1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48 11.2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 48 11.3 涉及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48 11.4 基金投 资策 略的 改变 ....................................................................................................... 48 11.5 为基金 进行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 49 11.6 管理人 、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49 11.7 基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 49 11.8 其他重 大事 件 ................................................................................................................... 51 §12 影响投 资者 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息 ................................................................................... 52 §13 备查文 件目 录 ................................................................................................................... 53 13.1 备查文 件目 录 ................................................................................................................... 53 13.2 存放地 点 ........................................................................................................................... 53 13.3 查阅方 式 ........................................................................................................................... 53









































































































































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交易代 码


00008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管 理人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53,986,308.96 份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080 000081 报告期末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额 290,982,609.71 份 63,003,699.2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 ,努 力在控 制投资 组合 下方 风险 的基 础上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 金80% 以上 的基 金资 产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并 在严 格 控制风 险的 基础 上 , 通 过 对全球 经济 形势 、 中国 经 济发展 ( 包括 宏 观经济运行周期、 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 需情况) 、证券市场 估 值水平 等的 研判 , 适度 参 与权益 类资 产配 置 , 适 度 把握市 场时 机力 争为基 金资 产获 取稳 健回 报。 类属资 产配 置由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宏 观经 济分 析 、 债 券基准 收益 率 研究 、 不 同类 属债 券利 差 水平研 究 , 判 断不 同类 属 债券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并确 定不 同债 券类 属在组 合资 产中 的配 置比 例。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预 期风险 、 较低 预 期收益 的品 种 , 其 预期 风 险收益 水平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混 合 型基金 及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丽红 裴学敏 联系电 话 021-60371155 021-95559 电子邮 箱 zhanglh@chinanature.com.cn peixm@bankcomm.com









































































































































5 客户服 务电话 400-098-4800(免长途通话费 用) 、021-60374800 95559 传真 021-60374934 021-62701216 注册地 址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莲 振 路298 号4 号楼231 室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复兴 西路159 号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188 号 邮政编 码 200031 200120 法定代 表人 赵玉彪 牛锡明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chinanature.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上海市 世纪 大道100 号环 球 金融中 心50 楼 注册登 记机 构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市 复兴 西路159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3 年 6 月 4 日(基金合 同 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2011 年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本 期 已 实 现 收益 -6,909,727.93 -1,405,622.69 - - - - 本期利 润 -22,066,313.4 8 -5,628,582.08 - - - -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润 -0.0456 -0.0401 - - - - 本 期 加 权 平 -4.61% -4.05% - - - -









































































































































6 均 净 值 利 润 率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7.00% -7.20% - - - - 3.1.2 期 末 数 据和指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期 末 可 供 分 配利润 -20,501,287.5 0 -4,564,244.95 - - - -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润 -0.0705 -0.0724 - - - - 期 末 基 金 资 产净值 270,481,322.2 1 58,439,454.30 - - - - 期 末 基 金 份 额净值 0.930 0.928 - - - - 3.1.3 累 计 期 末指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C 级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7.00% -7.20% - - - - 注:1、上 述基金业 绩指标 不包括基 金份额持 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金的各 项费用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2、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基金 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收益 、其他收 入(不含 公允价 值变动 收 益)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3、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采 用期末资 产负债表 中未分 配利润与 未分配利 润中已 实现部 分 的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当 期发 生数 ) 。 4、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未满 一年 。 5、以 上财 务指 标系 按当 年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 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 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①- ③ ②- ④









































































































































7 ④ 过去三 个月 -7.00% 0.51% -2.68% 0.10% -4.32% 0.41% 过去六 个月 -6.44% 0.44% -4.54% 0.08% -1.90% 0.36% 自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7.00% 0.42% -5.10% 0.10% -1.90% 0.32% 注: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运作 时间未 满一 年。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 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 个月 -7.01% 0.49% -2.68% 0.10% -4.33% 0.39% 过去六 个月 -6.55% 0.43% -4.54% 0.08% -2.01% 0.35% 自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7.20% 0.41% -5.10% 0.10% -2.10% 0.31% 注: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运作 时间未 满一 年。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注:1、按 照本基金 合同规 定,本基 金投资于 固定收 益类(包 括国债、 地方政 府债、 金






































































































































8 融债 、 央 行票 据、 企业 债 、 公 司债 、 中 期票 据 、 短 期融资 券 、 可 转换 债券 、 可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级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债券逆 回购 等 ) 资 产的 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其中对可转 换债券(含可 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 类 资产的 80%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以 外的 其他 资产 的比 例合计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的 20% 。 现金 或 到期日 在 1 年 以内 的政 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自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六 个月 内, 达到了 本 基 金合 同 第 12 部 分第四 款 第 1 条 规定 的投 资比例 限制 。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注:1、按 照本基金 合同规 定,本基 金投资于 固定收 益类(包 括国债、 地方政 府债、 金 融债 、 央 行票 据、 企业 债 、 公 司债 、 中 期票 据 、 短 期融资 券 、 可 转换 债券 、 可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 次级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债券 逆 回购 等 ) 资 产的 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其中对可转 换债券(含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 类 资产的 80%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以 外的 其他 资产 的比 例合计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的 20% 。 现金 或 到期日 在 1 年 以内 的政 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自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六 个月 内, 达到了 本 基 金合 同 第 12 部 分第四 款 第 1 条 规定 的投 资比例 限制 。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比 较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以来 净值 增长 率与业 绩比 较 基 准收 益率 的柱形 对比 图









































































































































9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注:1 、本 图所 列基 金合 同 生效当 年的 净值 增长 率, 系按当 年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 2、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未满 一年 。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注:1 、本 图所 列基 金合 同 生效当 年的 净值 增长 率, 系按当 年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 2、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未满 一年 。









































































































































10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未 进行利 润 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 管理 人--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03 年 5 月 成立, 注册 资本 1.6 亿 元, 注册地 为上海 。 公 司股 权结 构为 : 吉林省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出资 9800 万元 , 占 注册 资 本的 61.25% ; 中国吉 林森 林工 业集 团有 限责任 公司 出资 6200 万元 ,占注 册资 本的 38.75% 。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旗下共 有十 只开 放式 基金 , 除本 基金 外, 另外 九只 基金 — 天治 财 富增长 证券 投资 基金 、 天 治品质 优选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天治 核心 成长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天 治创新先 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天 治趋势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天治 成 长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天治 稳定 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合 同分 别 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 2005 年 1 月 12 日、2006 年 1 月 20 日、2006 年 7 月 5 日、2008 年 5 月 8 日、2008 年 11 月 5 日、 2009 年 7 月 15 日、2011 年 8 月 4 日、2011 年 12 月 28 日生 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秦娟 固定收 益部总 监、本 基金的 基金经 理、天 治稳健 双盈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2013-06-04 - 9 经济学 硕士研 究生 ,具有 基金从 业资格 ,证 券从 业经 验 9 年,历 任广东 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债券分 析师、 东莞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债 券分析 师、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责 任公司 债券 研究 员、2010 年 4 月 14 日至2012 年6 月29 日 任天治 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 现任 本公 司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天治 稳健双 盈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天治稳






































































































































11 天治稳 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定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 金经理 。 注:1 、表 内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为 公司 作出 决定 之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 理人严 格按 照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和其 他相 关法 律 法规的 规定 以及 《天 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天 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 的 约定 , 本着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 职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为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 本基 金管 理人通 过不 断完 善法 人治 理结构 和内 部控 制制 度 , 加 强内部 管理 , 规范 基 金运 作。 本报 告期 内 , 基金 运作 合法 合规 , 没 有 发生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 》 的 相关 规定制 定 了 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公 司公平交 易体系涵 盖研究 分析、授 权、投资 决策、 交易执行 、 业 绩评估 等投 资管 理活 动相 关的各 个环 节, 各环 节公 平措施 简要 如下 : 公司的 内外 部报 告均 通过 统一的 研究 管理 平台 发布 , 所有的 研究 员和 投资 组合 经理 均 有 权通过 该平 台查 看公 司所 有内外 部研 究报 告。 投资组 合经 理在 授权 权限 范围内 做出 投资 决策 , 并 负责投 资决 策的 具体 实施 。 投资 决 策 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 管理 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 资组 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的投 资活动进行干 预。 投资 组合 经理 在授 权 范围内 可以 自主 决策 , 超 过投资 权限 的操 作需 要经 过严格 的审 批程 序。同 时, 不同 投资 组合 经理之 间的 持仓 和交 易等 重大非 公开 投资 信息 相互 隔离。 公司将 投资 管理 职能 和交 易执行 职能 相隔 离, 实行 集中交 易制 度。 并在 交易 系统中 设 置 公平交 易功 能并 严格 执行 , 即 按照 时间 优先 、 价 格 优先的 原则 执行 所有 指令 , 如 果多 个投 资 组合在 同一 时点 就同 一证 券下达 了相 同方 向的 投资 指令 , 并 且市 价在 指令 限 价以 内 , 交易 系






































































































































12 统将该 证券 的每 笔交 易报 单都自 动按 比例 分拆 到各 投资组 合。 公司对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 交易所 大宗 交易 等非 集中 竞价交 易, 保证 各投 资组 合获得 公 平 的交易 机会 。对 于部 分债 券一级 市场 申购 、非 公开 发行股 票申 购等 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 , 各投资 组合 经理 在交 易前 独立地 确定 各投 资组 合的 交易价 格和 数量 , 公司 按 照价格 优先 、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分 配。 公司对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价 格异常 的控 制采 用事 前审 查的方 法 。 回 购利 率异 常指 回购 利 率 偏离同 期公 允回 购利 率 30bp 以上 ;现 券交 易价 格异 常指根 据交 易价 格推 算出 的收益 率偏 离 同期公 允收 益 率 30bp 以 上(一 年期 以上 债券 为 50bp ) , 其中 ,货 币基 金的 现 券交易 价格 异 常指根 据交 易价 格推 算出 的收益 率偏 离同 期公 允收 益率 30bp 以上 。 公司风 控人 员定 期对 各投 资组合 进行 业绩 归因 分析 , 并于每 季度 和每 年度 对公 司管 理 的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收益 率差异 、 分投 资类 别 (股 票、 债券 ) 的收 益率 差异 进行分 析 , 对 连 续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窗 下( 如日 内、3 日 内、5 日 内) 公司 管理 的 不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具体方 法如 下: 1)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根据 不同时 间窗 下 ( 如日 内、3 日内、5 日 内) 的 每个 券种 , 计 算 其交易 均价 ; 2)对 一 段 时间 (季 度或 年 度)同 一时 间窗 口的 同个 券种进 行匹 配, 计算 出价 差率; 3)利用统计方法 对多个价 差率进行统计分 析,分析 价差率是否显著 大于 0。 如果某 一 资产类别 观测期间 样本数 据太少, 则不进行 统计检 验,仅检 查对不同 时间窗 口(如日 内、3 日内、5 日 内) 的价 差率 是否超 过阀 值; 4)价 差率 不是 显著 大于 0 的,则 不能 说明 非公 平交 易;价 差率 显著 大于 0 的 ,则 需 要 综合其 他因 素做 出判 断, 比 如交易 占优 势的 投资 组合 是否收 益也 显著 大于 交易 占劣势 的投 资 组合。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 告期内, 本基金 管理人整 体公平交 易制度 执行情况 良好, 未发现 有违背 公平交 易的相 关情况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所 有投 资组 合未 发生 交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的 情 形。 未发 生 “所 有投 资组 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 的情形 。









































































































































13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未发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3 年 以来 ,PMI 指数 持 续走低 ,制 造业 需求 疲软 (新订 单、 出口 订单 、生 产指数 下 降) , 企业 对未 来需 求不 乐 观, 因此 慢慢 消 化 在手 订 单, 囤积 产成 品和 原材 料 的意愿 不强 ( 产 成品库存 和原材料 库存指 数仅仅微 涨、采购 量指数 下降) ,原 材料购 进价格指 数如期下 降 。 理性的 企业 不会 在此 时增 加固定 资产 投资 , 因此 后 续制造 业固 投增 速必 定下 降。 本基 金依 旧 维持之前 的观点,GDP 整 体上缓慢 、平稳回 落。经 济增速不 会成为影 响上半 年股市的 主要 因素。 主要 因素 是流 动性 和政策 。 2013 年 的货币政 策则一 直 延续央行以 往的中 性偏紧 的政策,由 于经济 体系结 构性问题 突出 , 致 使非 标规 模扩 大 , 挤 占了 部分 表债 和表 内 信贷的 额度 , 使得 全年 金 融体系 内的 资金 相对紧 张, 一直 持续 至 2014 年 春节 前。 2013 年 大类资产 方面, 一 些新兴行业 的变化 、发展 主导了今年 以来的 结构性 行情。互 联网相关的新传媒、各种应用继续火热,BAT 开始 全面介入多个领域,带来了手游、网络 视频 、 彩 票、 网上 教育 、 金 融信息 化等 持续 火热 , 互 联网改 变传 统行 业的 尝试 持续受 到追 捧。 智慧城市相关、机器人相 关、智能家居、新能源汽 车与汽车电子等主题也持 续较好。2014 年春节 后 , 互 联网 相关 领 域略有 降温 , 环保 、 泛环 保、 新能 源汽 车等 受两 会 政策期 待 、 新 能 源汽车 政策 、特 斯拉 等一 系列刺 激因 素有 所走 强。 2013 年 可谓债券 市场的 大 熊市,虽然 通胀较 低,但 是由于资金 利率 的 相对高 企,使得 债券收 益率 不断 上行 ,尤 其是利 率债 ,10 年 国债 的 收益率 在 2013 年创 了 5 年 以来的 新高 。 在债券 整体 偏熊 的背 景下 ,可转 债整 体呈 现弱 势。 本基金 2013 年 在转 债配 置 方面仓 位偏 低, 主要 以中 小盘转 债为 主。 在纯 债方 面主要 以 信用债 为主 ,后 续看 好石 化、重 工、 国电 及歌 华等 转型性 的机 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 A 类 份 额净值 为 0.930 元,C 类 份 额净值 为 0.928 元; 报告 期内本 基 金 A 类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7.00%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 益率为-5.10% ,C 类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为 -7.20% ,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率为-5.10%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经过 了 2013 年 的实 体经 济 高利率 后 ,2014 年 高负 债 企业生 存状 况会 比较 差 , 超日债 的 违约打破 了信用债 的“刚 性兑付” , 可以预 见的是类 似产能过 剩的高负 债企业 后续的资 金 链 会比较 脆弱 ,新 增的 投资 尤其是 制造 业投 资增 速在 2014 年 会比 较差 ,投 资增 速的下 行使 得 经济增 速进 入软 着路 通道 。 2014 年 货币政策 将继续 维 持中性,由 于经济 增速的 不断下滑, 通胀相 对比较 乐观,所 以货币 政策 预计 维持 偏松 状态。 公开 市场 操作 依然 是央行 调节 货币 市场 的主 要工具 。 2014 年 大类资产 方面, 随 着改革的深 入,一 些传统 产业也开始 转型, 例如中 石化引入 混合所 有制 , 还有 能源 、 电力及 铁路 方面 的国 企改 革将掀 起 2014 的改 革浪 潮 。 互 联网 经济、 新能源 汽车 、LED 照 明及 传统企 业转 型将 主 导 2014 年的资 本市 场。 2014 年 的债券市 场在资 金 面的宽松状 态下, 收益率 上行空间有 限,由 于利率 市场化的 进展, 存款 成本 的抬 升, 使得 2014 年的 债市 收益 率 也缺乏 向下 空间 ,预 计全 年收益 率在 窄 幅区间 波动 。相 对看 好高 评级信 用债 的机 会。 另外 由于资 金面 得宽 松, 转债 的安全 垫 较 高 , 期权价 值大 ,看 好转 债的 波段交 易机 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 本基 金的 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3 年 ,本基金 管理人 内 部监察稽核 工作继 续坚持 规范运作、 防范风 险、维 护投资人 利益的 原则 , 在进 一步 完 善、 优化 公司 内控 制度 的 基础上 , 严格 依据 法律 法 规和公 司内 控制 度监督 前后 台各 部门 日常 工作 , 切 实防 控公 司运 营 和投资 组合 运作 的风 险 , 保障公 司稳 步发 展。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内 部监 察稽 核工 作主 要包括 以下 几个 方面 : 一、进 一步 完善 、优 化公 司内控 制度 ,加 强监 察稽 核力度 。 报告期 内 , 公 司制 定或 修 订了 《防 控内 幕交 易管 理 制度》 、 《 机构 直销 部管 理 制度》 、 《 子 公司管 理制 度》 、 《 与子 公 司之间 的风 险隔 离制 度》 、 《股 东会 议事 规则》 、 《 董 事会议 事规 则》 、 《监事 会议 事规 则》 、 《 合 规与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议事 规则》 、 《 异常 交易 监控 与 报告制 度》 、 《 固 定收益 部管 理制 度》 、 《 固有 资金运 作管 理制 度》 、 《 投资 管理制 度》 、 《 信用 产品 业务 操作规 程》 、 《研究 发展 部工 作手 册》 、 《风 险准 备金 管理 制度》 、 《特 定客 户资 产投 资管 理 制度》 、 《 洗钱 和 恐怖融 资风 险评 估及 客户 分类管 理制 度 》 等 管理 制 度。 同时 , 监 察稽 核部 继 续严格 依据 法律 法规和 公司 规章 制度 独立 行使职 责 , 通 过定 期或 不 定期检 查 、 专 项检 查等 方 式, 监督 公司 各 项制度 执行 情况 ( 监督 监 察内容 包括 但不 限于 投资 组合的 投资 研究 、 投资 决 策、 交易 执行 和






































































































































15 投资风 险 、 绩 效评 估等 情 况、 产品 研发 流程 、 基 金 销售 、 宣 传推 介、 客户 服 务、 信息 技术 日 常处理 及其 安全 情况 、 基 金结算 各项 业务 以及 公司 财务 、 人 事状 况等 业务 环 节的合 规情 况) , 及时发 现情 况, 提出 改进 建议并 跟踪 改进 落实 情况 。 二、继 续加 强投 资监 控, 防范投 资运 作风 险。 报告期 内 , 监 察稽 核部 通 过现场 检查 、 电脑 实时 监 控、 人员 询问 、 重点 抽查 等方式 , 加 强事前 、 事中 、 事 后的 风 险管理 , 同时 产品 创新 及 量化投 资部 通过 定期 对投 资组合 进行 量化 风险分 析和 绩效 评估 并提 供风险 分析 报告 和绩 效评 估报告 等方 式进 行风 险控 制, 切 实贯彻落 实公平 交易 , 防范 异常 交 易, 确保 公司 旗下 投资 组 合合法 合规 运作 , 切实 维 护投资 人的 合法 利益。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管理 基金 的运 作合 法合 规, 充分 维护 和保 障了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利 益 。 本 基金 管理 人 将继续 加强 内部 控制 和风 险管理 , 不断 完善 和优 化 操作流 程 , 充 实 和改进 内控 技术 方法 与手 段, 进一 步提 高监 察稽 核 工作的 科学 性和 有效 性 , 防范和 控制 各种 风险, 合法 合规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地 运作 基金 财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基金 估值 和会计 核算 由基 金结 算部 负责 , 根 据相 关的 法律 法 规规定 、 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 制 定了 内 部控制 措施 , 对基 金估 值 和会计 核算 的各 个环 节和 整个流 程进 行风 险控制 。 基金 结算 部人 员 均具备 基金 从业 资格 和会 计专业 工作 经历 。 为确 保 基金资 产估 值的 公平 、 合 理、 合规 , 有 效维 护投资 人的 利益 , 本基 金 管理人 设立 了天 治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估 值委员会( 以下简称" 估值委员会" ) ,制定了有关议事规则。估 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成员 、 负责 基 金结算 的管 理层 、 监察 稽 核部总 监 、 金 融工 程小 组 等, 所有 相关 成 员均具 有丰 富的 证券 基金 行业从 业经 验。 公司 估值 委 员会对 于投 资管 理部 以及 金融工 程小 组 提交的 估值 模型 和估 值结 果进行 论证 审核 , 并签 署 最终意 见 。 基 金经 理会 参 与估值 , 与金 融 工程小 组一 同根 据估 值模 型、估 值程 序计 算提 供相 关投资 品种 的公 允价 值以 进行估 值处 理 , 将估值 结果 提交 公司 估值 委员会 。 参与估 值流 程的 各方 还包 括本基 金托 管银 行和 会计 师事务 所。 托管 人根 据法 律 法规要 求 对基金 估值 及净 值计 算履 行复核 责任 , 当存 有异 议 时, 托管 银行 有责 任要 求 基金管 理公 司作 出合理 解释 , 通过 积极 商讨 达成一 致意 见 。 会 计师 事务 所对估 值委 员会 采用 的相 关估值 模型 、 假设及 参数 的适 当性 发表 审核意 见并 出具 报告 。 上 述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






































































































































16 利益冲 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 的说明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可供 分配 利润为 负数 , 根据 相关 法 规和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不 进行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 年 度,基金 托管人 在 天治可转债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托管 过程中 ,严格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同 、 托管 协议 , 尽职 尽责地 履行 了托 管人应 尽的 义务 ,不 存在 任何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 净值 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2013 年 度,天治 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在 天治可 转债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投 资运作、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计算 、 基 金份额 申购 赎回 价格 的计 算、 基金 费用 开支 等问 题 上, 托管 人未 发 现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收益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3 年 度,由天 治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编制并 经托管 人复核审查 的有关 天治可 转债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年 度报告 中财 务指 标 、 净 值 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相关 内容、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17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 (2014 )审 字第60467615_B10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天 治可 转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财务 报表 , 包括2013 年12 月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和201 3年6月4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 期 间的利 润表 和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 财 务报表 附注 。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 公允 列报 财务 报表 是基金 管理 人天 治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的 责任 。这 种责 任包括 : (1 )按 照企 业会 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并使 其实 现公 允反 映; (2 ) 设计、 执行 和维 护必 要的 内部控 制, 以使 财务 报表 不 存在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而导 致的重 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 责任 是在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基础 上对 财务 报表 发 表审计 意见 。我 们按 照中 国注册 会计 师审 计准 则的 规 定执行 了审 计工 作。 中国 注册会 计师 审计 准则 要求 我 们遵守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德 守则 ,计 划和 执行 审 计工作 以对 财务 报表 是否 不存在 重大 错报 获取 合理 保 证。 审计工 作涉 及实 施审 计程 序,以 获取 有关 财务 报表 金 额和披 露的 审计 证据 。选 择的审 计程 序取 决于 注册 会 计师的 判断 ,包 括对 由于 舞弊或 错误 导致 的财 务报 表 重大错 报风 险的 评估 。在 进行风 险评 估时 ,注 册会 计 师考虑 与财 务报 表编 制和 公允列 报相 关的 内部 控制 , 以设计 恰当 的审 计程 序, 但目的 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 效性发 表意 见。 审计 工作 还包括 评价 基金 管理 人选 用 会计政 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估 计的 合理 性, 以及 评 价财务 报表 的总 体列 报。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 为, 上述 财务 报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 计准则 的规 定编 制, 公允 反映了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2013 年12 月31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3 年6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 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边卓群 黎燕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18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世纪 大道100 号环 球 金融中 心50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4-03-26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4,849,944.27 - 结算备 付金


15,783,371.09 - 存出保 证金


57,991.73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 2 360,470,968.86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4.7. 2 360,470,968.8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 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 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83,357.06 - 应收利 息 7.4.7. 5 2,343,369.73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996.03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98,491,998.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 - -









































































































































19 3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7,9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164,162.32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12,884.91 - 应付托 管费


60,824.23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2,603.96 - 应付交 易费 用


-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9,942.20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 6 170,804.64 - 负债合 计


69,571,222.26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 7 353,986,308.96 - 未分配 利润 7.4.7. 8 -25,065,532.45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28,920,776.51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98,491,998.77 -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0.929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53,986,308.96 份 。 其 中天 治可转 债 A 级基 金份 额净 值 0.930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290,982,609.71 份,天 治可 转 债 C 级基 金 份额净 值 0.928 元, 基金 份额总 额 63,003,699.25 份。 2、本 基金 实际 报告 期间 为 2013 年 6 月 4 日 (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23,305,500.24 - 1. 利息 收入 7.4.7.9 8,594,249.61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94,231.14 -









































































































































20 债券利 息收 入


3,243,839.39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756,179.08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填 列) -12,691,692.43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0 -12,691,692.43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1 -19,379,544.94 -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 号 填列) - - 5. 其 他 收 入 ( 损 失 以 “-”号 填列) 7.4.7.12 171,487.52 - 减:二、费用


4,389,395.32 - 1 .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2,469,173.76 - 2 .托 管费 7.4.10.2.2 705,478.21 - 3 .销 售服 务费


315,358.00 - 4 .交 易费 用 7.4.7.13 3,075.06 - 5 .利 息支 出


661,326.25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61,326.25 - 6 .其 他费 用 7.4.7.14 234,984.04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 额以 “-” 号填列) -27,694,895.56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填列 -27,694,895.56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1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44,438,352.32 - 944,438,352.3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7,694,895.56 -27,694,895.5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590,452,043.36 2,629,363.11 -587,822,680.2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249,455.65 -9,954.51 3,239,501.14 2. 基金 赎回 款 -593,701,499.01 2,639,317.62 -591,062,181.39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53,986,308.96 -25,065,532.45 328,920,776.5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赵玉 彪,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闫译 文,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尹 维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治可转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会 ” ) 证 监许 可[2013]226 号 文 《 关于 核准 天治 可 转债增 强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的 核准 ,由 天治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作 为管 理人 自 2013 年 5 月 2 日到 2013 年 5 月 29 日 止期间 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 募集期 结束 经安 永华 明会 计师事 务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验 证并 出具 安永华 明 (2013 ) 验 字第 60467615_B05 号验 资报 告 后, 向 中国 证






































































































































22 监会报 送基 金备 案材 料。 基金合 同于 2013 年 6 月 4 日生效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式 ,存 续 期限不 定。 设立 时募 集的 扣除认 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 (本金) 为人 民币 944,242,165.21 元, 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 活期存款 利息为人民币 196,187.11 元,以上实收基 金(本息 )共计人民币 944,438,352.32 元 ,折 合 944,438,352.32 份基 金份 额 ,其 中 A 类份 额 678,960,508.81 份,C 类份 额 265,477,843.51 份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及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 基金托 管人 为交 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债券 (包 括 国债、 地方 政府 债、 金 融 债、 央 行票 据、 企 业债、 公司债 、 中 期票 据、 短 期 融资券 、 可 转换 债券、可 分离交易 可转债 、资产支 持证券、 次级债 、中小企 业私募债 券、债 券回购等) 、 货 币市场 工具 ( 现金 、 通 知 存款 、 一 年以 内 ( 含) 的 银行定 期存 款和 银行 协议 存款 、 剩 余期 限 在三百 九十 七天 以内 的债 券、 剩余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 含)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 在一 年以内 ( 含) 的央行 票据 、 中期 票据 和 短期融 资券 等 ) 以 及法 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不直 接从 二级 市场 买入股 票 、 权 证等 权益 类 金融工 具 , 也 不参 与一 级 市场股 票首 次公开 发行 或增 发 。 本 基 金可以 持有 因所 持可 转换 公司债 券转 股形 成的 股票 、 因 持有 股票 被 派发的 权证 、 因投 资于 可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而产 生的 权证 。 但 因上 述原 因持 有 的股票 和权 证资 产,本 基金 应在 其可 交易 之日起 的 90 个 交易 日内 卖 出。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包括 国债 、地 方政 府债 、金融债、 央行票 据 、 企 业债 、 公 司 债、 中期 票据 、 短 期融 资 券、 可转 换债 券、 可分 离 交易可 转债 、 资 产支持证券、次级债 、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债 券逆 回购等)资产的比例 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 对可 转换 债券 ( 含可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 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的 80% ;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以外 的其他 资产 的比 例合 计不 超过基 金资 产 的 20% 。 现 金或到 期日 在 1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颁 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基 本准 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 的应用 指南 、 解 释以 及其 他 相关规 定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准 则” ) 编制 ,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 会计核 算和 信息 披露 方面 , 也 参考 了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业 协会 修订






































































































































23 的《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 算业务指 引》 、中 国证监会 制定的《 关于进一 步规范 证券投资 基 金 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执 行< 企 业会 计准 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 年度 报告 的内容 与格 式》 、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 3 号 《 会计 报 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半 年度 报 告> 》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3 年 6 月 4 日 (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财 务报表所 载财务 信息依照 企业会计 准则、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 主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 即 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期 财 务报表 的实 际编制 期间 系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 编制 本财务 报表 所采 用的 货币 均为人 民币 。 除有 特别 说 明外 , 均 以 人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益 工具 的合 同。 (1) 金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时 分为 以下 两类 : 以 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 的金融 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 括股票投 资、债 券投 资和 衍生 工具 (主要 系权 证投 资) ; (2) 金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 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






































































































































24 负债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持 有的 金融 负债 划分为 其他 金融 负债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的股 票 、 债 券等 , 以 及不作 为 有效套 期工 具的 衍生 工具 , 按 照取 得时 的公 允价 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 相 关 的交易 费用 在发 生时计 入当 期损 益; 在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期间 取得 的利 息或 现金股 利 , 应当确 认为 当期 收益 。 每 日, 本基 金将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的 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 处置该 金融 资产 或金 融负 债时, 其公 允价 值与 初始 入 账金额 之间 的差 额应 确认 为投资 收 益,同 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益 ; 当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 终 止 , 或 该 金融资 产已 转移 , 且符 合 金融资 产转 移的终 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产 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 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 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 ( 转入方) ; 本基 金已 将金 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 认 该金融 资产 ;保 留了 金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的, 不终 止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 本基金 既没 有转 移也 没有 保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的, 分 别下列 情况 处 理: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 控制的 , 终止 确 认 该金 融 资产并 确认 产生 的资 产和 负债 ; 未 放弃 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的 , 按 照 其继续 涉入 所转 移金 融资 产的程 度确 认有 关金 融资 产, 并相 应确 认 有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股票投 资 , 股 票投 资成 本 ,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 易费用 入账 ;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 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 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 转; (2) 债券投 资 买入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债券投 资 。 债 券投 资成 本 ,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 易费用 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券 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构 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25 买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 期一 次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 债券 , 根 据其 发行 价 、 到 期价 和 发行期 限 按直线 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算 ;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证投 资 买入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权证投 资。 权证 投资 成本 按 成交日 应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除交 易 费用后 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 结转; (4)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于 获得 日, 按可 分离 权 证公允 价值 占分 离交 易可 转债全 部 公允价 值的 比例 将购 买分 离交易 可转 债实 际支 付全 部价款 的一 部分 确认 为权 证投资 成本 , 按 实际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离 权证 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券 成本 ;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 回购协 议 基金持有 的回购协 议(封 闭式回购) ,以成本 列示, 按实际利 率(当实 际利率 与合同 利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逐 日计 提利 息。 7.4.4.5 金融资产 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 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 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 清偿的金 额。 本基 金的 公允 价值 的 计量分 为三 个层 次 , 第 一 层次是 本基 金在 计量 日能 获得相 同资 产或 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报 价的 , 以 该报 价为 依据 确定 公 允价值 ; 第二 层次 是本 基 金在计 量日 能获 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 市场上的报价,或相 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 活跃 市场上的报价 的, 以该 报价 为依 据做 必 要调整 确定 公允 价值 ; 第 三层次 是本 基金 无法 获得 相同或 类似 资产 可比市 场交 易价 格的 , 以 其 他反映 市场 参与 者对 资产 或负债 定价 时所 使用 的参 数为依 据确 定 公允价 值。 本基 金主 要金 融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 下: 1) 股票 投资 (1) 上市流 通的 股票 的估 值 上市流 通的 股票 按估 值日 该股票 在证 券交 易所 的收 盘价估 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的 但最近 交 易日后 经济 环境 未发 生重 大变化 且证 券发 行机 构未 发生影 响证 券价 格的 重大 事件的 , 按 最 近 交易日 的收 盘价 估值 ; 如 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 行机 构发生 了影 响 证券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 可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因 素 ,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






































































































































26 确定公 允价 值 。 如 有充 足证 据表明 最近 交易 市价 不能 真实反 映公 允价 值 ,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 确定公 允价 值; (2) 未上市 的股 票的 估值 送股 、 转 增股 、 公 开增 发 新股或 配股 的股 票 , 以 其 在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估 值日 的估值 方法 估值 ; 2) 债券 投资 (1) 证 券 交易 所市 场实 行净价 交 易的 债券 按估 值日 收盘 价 估值 。估 值日 无交 易的 但 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 重大变 化且 证券 发行 机构 未发生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件 的, 按 最 近交易 日的 收盘 价估 值; 如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重 大变 化或 证券 发行 机构发 生了 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 可参考 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价 及重 大变 化因 素 ,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如 有 充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 价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证 券 交易 所市 场未 实行净 价 交易 的债 券按 估值 日收 盘 价减 去债 券收 盘价 中所 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值 。 估 值日 无交 易的 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 且证券 发行 机构 未发 生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的 , 按 最近 交易 日债 券收 盘 净价估 值 ; 如 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 行机 构发生 了影 响证 券价 格的 重大事 件, 可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因 素 , 调 整 最近交 易市 价 , 确 定公 允 价值 。 如 有充 足 证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 价不 能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确 定公 允价值 ; (3) 未 上 市债 券、 交 易 所以大 宗 交易 方式 转让 的资 产支 持 证券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 公允 价值,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量 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4) 在 全 国银 行间 债券 市场交 易 的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 固定 收益 品种 ,采 用估 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3) 权证 投资 (1) 上 市 流通 的权 证按 估值日 该 权证 在证 券交 易所 的收 盘 价估 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的 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未发 生重大 变化 且证 券发 行机 构未发 生影 响证 券价 格的 重大事 件的 , 按 最近交 易日 的收 盘价 估值 ; 如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 或证 券发 行机构 发生 了 影响证 券价 格的 重大 事件 , 可 参考 类似 投资 品 种 的 现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因素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 有充足 证据 表明 最近 交易 市价不 能真 实反 映公 允价 值, 调整 最近 交 易市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2) 未 上 市流 通的 权证 ,采用 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在 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 允价






































































































































27 值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计量 ; (3) 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 股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上 市日 前,采 用估 值技 术分 别对 债券和 权证 进行 估值 ;自 上市日 起 , 上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上 述 2) 、3) 中 的相 关 原则进 行估 值; 5) 其他 (1) 如 有 确凿 证据 表明 按 上述 方 法进 行估 值不 能客 观反 映 金融 资产 公允 价值 的, 基 金管 理人可 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管 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公 允价 值的 方法 估值 ; (2) 如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 行的 , 同 时本 基金 计划 以 净额结 算或 同时 变现 该金 融资产 和清 偿该 金融 负债 时,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负 债以 相互 抵销 后的 金额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列示 。 除 此以 外 , 金 融资 产和 金 融负债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分 别列 示, 不予 相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 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 金额 。 由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金 份 额变动 分别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及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上 述申 购和 赎回 分别 包 括基金 转换 所 引起的 转入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加 和转 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已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指 在申购 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收 益/( 损失) 占基金 净值 比 例计算 的金 额 。 未 实现 损 益平准 金指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 额 。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 回确认 日确 认。 未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 已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均 在 “损 益 平准金 ” 科目 中核 算, 并 于期末 全额 转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 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 款 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本 金 与适 用的 利率 逐日 计提 的 金额 入账 。若 提前 支取 定 期存 款, 按协 议规 定的 利率 及 持有期 重新 计算 存款 利息 收入 , 并 根据 提前 支取 所 实际收 到的 利息 收入与 账面 已确 认的 利息 收入的 差额 确认 利息 损失 , 列 入利 息收 入减 项 , 存 款 利息收 入以 净






































































































































28 额列示 ; (2) 债 券 利息 收入 按债 券票面 价 值与 票面 利率 或内 含票 面 利率 计算 的金 额扣 除应 由 债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按 证 券票 面价 值与 票面 利率 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资 产 支持 证券发 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证 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提 ; (4) 买 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按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 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 (5) 股 票 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股票 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 出股 票 成交 金 额与 其成 本 的差 额入账 ; (6) 债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 成交日 确认 , 并按 成交 总 额与其 成本 、 应收 利息 的 差额入 账; (7) 衍 生 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权证 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 出权 证 成交 金 额与 其成 本 的差 额入账 ; (8) 股 利 收益 于除 息日 确认, 并 按上 市公 司宣 告的 分红 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 由上 市公司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入 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 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值 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 计量的 时候 确认 。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7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 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的 0.40% 年 费率 逐日计 提; (4) 卖 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按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 (5) 其 他 费用 系根 据有 关法规 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 实际 支 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 费 用。 如果影 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后 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或 预提 的方 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6 次 ,每次 收 益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该次 可供分 配利 润的 20% , 若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进 行收 益






































































































































29 分配;


(2) 本 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式分两 种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投 资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红 利 或将 现金红 利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行 再投 资 ; 若 投资 者 不选择 ,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 益分配 是现 金分 红; (3)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 值减去 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配 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本基金 同一 类别 的每 一 基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 配权 ; (5)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 (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 调整由 出让 方按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不 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对价 而发 生 的股权 转让 ,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2、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30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 的规定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从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 券 的 差价收 入 , 股 权 的股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 对 基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 红利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 储蓄 存款 利 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 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 述收入时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 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 财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储蓄 存 款利息 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策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 对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 资基 金 从公开 发行 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上 市公 司股 票 , 持 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月 ) 的 , 其 股 息红利 所 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 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14,849,944.27 - 定期存 款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14,849,944.27 -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31 项目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360,141,012.70 341,492,968.86 -18,648,043.84 银行间 市场 19,709,501.10 18,978,000.00 -731,501.10 合计 379,850,513.80 360,470,968.86 -19,379,544.9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379,850,513.80 360,470,968.86 -19,379,544.94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 - 7.4.7.3 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衍生 金融资 产/ 负 债余 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 购交易 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买断式 逆回 购交 易中 取得 的债券 。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应收活期 存 款利 息 3,028.94 - 应收 定 期存 款利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8,461.42 - 应收债 券利 息 2,331,853.27 -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 -









































































































































32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其他 26.10 - 合计 2,343,369.73 -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12 月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804.64 - 预提信 息披 露费 120,000.00 - 预提审 计费 50,000.00 - 合计 170,804.64 - 7.4.7.7 实收基金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A 级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 额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678,960,508.81 678,960,508.81 本期申 购 1,796,434.25 1,796,434.25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389,774,333.35 -389,774,333.35 本期末 290,982,609.71 290,982,609.71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C 级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 额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65,477,843.51 265,477,843.51 本期申 购 1,453,021.40 1,453,021.40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203,927,165.66 -203,927,165.66 本期末 63,003,699.25 63,003,699.25 注:1 、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资 、转换 入份 额, 赎回 含转 换出份 额。 2、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6 月 4 日 生效 。 设 立时 募集 的 扣除认 购费 后的 实收 基金 ( 本金) 为人民 币 944,242,165.21 元。 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活 期存款 利息 为人 民 币 196,187.11 元。 以上 收到的 实收 基金 (本 息) 共计人 民 币 944,438,352.32 元 ,折 合 944,438,352.32 份基金 份额 , 其中 A 类份 额 678,960,508.81 份,C 类份 额 265,477,843.51 份。 7.4.7.8 未分配利润









































































































































33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A 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6,909,727.93 -15,156,585.55 -22,066,313.48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变动数 -819,102.51 2,384,128.49 1,565,025.98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4,647.52 -5,187.86 -540.34 基金赎 回款 -823,750.03 2,389,316.35 1,565,566.32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7,728,830.44 -12,772,457.06 -20,501,287.50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C 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1,405,622.69 -4,222,959.39 -5,628,582.08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变动数 -397,271.09 1,461,608.22 1,064,337.13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140.23 -9,554.40 -9,414.17 基金赎 回款 -397,411.32 1,471,162.62 1,073,751.30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1,802,893.78 -2,761,351.17 -4,564,244.95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活 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306,960.50 -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 -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286,900.15 - 其他 370.49 - 合计 594,231.14 - 7.4.7.10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卖出债 券( 债转 股及 债券 到期兑 付) 422,960,242.45 -









































































































































34 成交总 额 减: 卖 出债 券 ( 债转 股及 债券到 期兑 付)成 本总 额 433,196,354.03 -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2,455,580.85 - 债券投 资收 益 -12,691,692.43 - 7.4.7.11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1.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19,379,544.94 - ——股 票投 资 - - ——债 券投 资 -19,379,544.94 -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基 金投 资 - - 2. 衍生 工具 - - ——权 证投 资 - - 3. 其他 - - 合计 -19,379,544.94 - 7.4.7.12 其他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157,837.61 - 转换费 收入 13,649.91 - 合计 171,487.52 - 7.4.7.13 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2,725.06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350.00 - 合计 3,075.06 - 7.4.7.14 其他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35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 用 50,000.00 - 信息披 露费 180,000.00 - 开户费 900.00 - 账户维 护费 3,000.00 - 银行汇 划费用 1,084.04 - 合计 234,984.04 -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重大 或有 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 项 截至财 务报 表批 准日 ,本 基金无 需要 披露 的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吉林省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吉 林森 林工 业集 团有 限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天治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子 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 度 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 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2,469,173.76 - 其 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225,979.92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7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7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36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起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705,478.21 - 注: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 法如下 : H =E ×0.20%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起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 支取。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合计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127,871.33 127,871.33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31,007.61 31,007.61 合计 - 158,878.94 158,878.94 注:1、基 金销售服 务费可 用于本基 金的市 场 推广、 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服务等 各 项费用 。 2、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基金资 产 净值 的 0.40% 年 费率 计算 ,本基 金 C 类 基金 份额 的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4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销售 服 务费 E 为 C 类份 额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37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在基 金合 同生效 后每 日计 提 , 按 月 支付 , 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 告期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A 级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未投 资本 基金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C 级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未投 资本 基金 。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4,849,944.27 306,960.50 - - 注: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 金托管 人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保管 ,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另外 , 本 基金 用于 证券 交 易结算 的资 金通 过 “交 通 银行基 金托 管结 算资 金专 用存款 账户 ” 转 存于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 司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计 息。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相 关 余额在 资产 负债 表中 的“ 结算备 付金 ”科 目中 单独 列示。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 7.4.12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流 通受限 证券 。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38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人 民币 67,900,000.00 元,于 2014 年 1 月 6 日、2014 年 1 月 10 日、2014 年 1 月 14 日( 先后 )到 期 。该类 交 易 要求 本基 金在 回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的债 券 和/ 或 在新质押式 回购下转入质 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 券后,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3 金融工具 风险 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 在日 常经 营活 动中 涉及的 财务 风险 主要 包括 信用风 险、 流动 性风 险及 市场风 险 。 本基金 管理 人制 定了 政策 和程序 来识 别及 分析 这些 风险, 并设 定适 当的 风险 限 额及内 部控 制 流程, 通过 可靠 的管 理及 信息系 统持 续监 控上 述各 类风险 。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以内 部控制 委员 会为 核心 的 、 由督察 长 、 内 部控 制委 员 会、 监察 稽 核部、 相关 业务 部门 构成 的四级 风险 管理 架构 体系 。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 险是 指基 金在 交易 过程中 因交 易对 手未 履行 合约责 任, 或者 基金 所投 资 证券之 发 行人出 现违 约 、 拒 绝支 付 到期本 息 , 导 致基 金资 产 损失和 收益 变化 的风 险 。 本基金 均投 资于 具有良 好信 用等 级的 证券 , 且 通过 分散 化投 资以 分 散信用 风险 。 本基 金投 资 于一家 上市 公司 发行的股票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且 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 共同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不得 超过 该证 券 的 10% 。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 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 收 和款项 清算 , 因 此违 约风 险发 生 的可能 性很 小 ; 基 金在 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前 均对交 易对 手进 行信用 评估 ,以 控制 相应 的信用 风险 。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 风险 是指 基金 所持 金融工 具变 现的 难易 程度 。 本基金 的流 动性 风险 一方 面来自 于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随 时要 求赎回 其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另一方 面来 自于 投资 品种 所处的 交易 市






































































































































39 场不活 跃而 带来 的变 现困 难。 本基 金所 持大 部分 证 券在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 其 余亦可 在银 行间 同业市 场交 易 , 均 能及 时 变现 。 此 外, 本基 金可 通 过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方式 借入短 期资 金应 对流动 性需 求, 其上 限一 般不超 过基 金持 有的 债券 资 产的 公允 价值 。 本基金 管理 人每 日预 测本 基金的 流动 性需 求, 并同 时 通过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部门 设定流 动 性比例 要求 ,对 流动 性指 标进行 持续 的监 测和 分析 。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 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 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 价格因素 的变动 而发 生波 动的 风险 ,包括 利率 风险 、外 汇风 险和其 他价 格风 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 险是 指基 金的 财务 状况和 现金 流量 受市 场利 率变动 而发 生波 动的 风险 。 本基金 持 有的大 部分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债 不计 息, 因此 本基 金 的收入 及经 营活 动的 现金 流量在 很大 程 度上独 立于 市场 利率 变化 。本基 金的 生息 资产 主要 为银行 存款 、结 算备 付金 、存出 保证 金 、 债券投 资等 。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 -1 年 1- 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 存款 14,849,944.27 - - - - - 14,849,944.27 结算 备付 金 15,783,371.09 - - - - - 15,783,371.09 存出 保证 金 57,991.73 - - - - - 57,991.73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 51,125,183.90 251,571,784.96 - 57,774,000.00 - 360,470,968.86









































































































































40 应收 证券 清算 款 - - - - - 4,983,357.06 4,983,357.06 应收 利息 - - - - - 2,343,369.73 2,343,369.73 应收 申购 款 - - - - - 2,996.03 2,996.03 资产 总计 30,691,307.09 51,125,183.90 251,571,784.96 - 57,774,000.00 7,329,722.82 398,491,998.77 负债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67,900,000.00 - - - - - 67,900,000.00 应付 赎回 款 - - - - - 1,164,162.32 1,164,162.32 应付 管理 人报 酬 - - - - - 212,884.91 212,884.91 应付 托管 费 - - - - - 60,824.23 60,824.23 应付 销售 服务 费 - - - - - 22,603.96 22,603.96 应付 利息 - - - - - 39,942.20 39,942.20 其他 负债 - - - - - 170,804.64 170,804.64 负债 总计 67,900,000.00 - - - - 1,671,222.26 69,571,222.26 利率 敏感 度缺 口 -37,208,692.91 51,125,183.90 251,571,784.96 - 57,774,000.00 5,658,500.56 328,920,776.51 上年 度末 1 个月以内 1 -3 个月 3 个月-1 年 1 -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41 2012 年 12 月 31 日 5 年 资产




















银行 存款





结算 备付 金





存出 保证 金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应收 证券 清算 款





应收 利息





应收 申购 款





资产 总计 - - - - - - - 负债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应付 赎回 款





应付 管理 人报 酬















































































































































42 应付 托管 费





应付 销售 服务 费





应付 利息





其他 负债





负债 总计 - - - - - - - 利率 敏感 度缺 口 - - - - - - - 注:1、表 中所示为 本基金 资产及负 债的公允 价值, 并按照合 约规定的 重新定 价日或 到 期日孰 早者 进行 了分 类。 2、本 基金 成立 未满 一年 , 无上年 末数 据。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 感性分析 假设 其他变 量不 变, 只有 利率 变动通 过债 券公 允价 值变 动对基 金资 产净 值产 生影 响。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利率 上 升25 个基 点 减少 775,342.29 - 2.利率 下 降25 个基 点 增加 775,342.29 - 注:本 基金 成立 未满 一年 ,无上 年末 数据 。 7.4.13.4.2 外汇 风险 本基金 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民 币计 价, 因此 无外 汇风险 。 7.4.13.4.3 其他 价格风险 本基金 所面 临的 其他 价格 风险主 要系 市场 价格 风险 。 市场价 格风 险是 指基 金所 持金融 工 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 现金 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 外汇 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 变动而发生波 动的风 险 。 本 基金 主要 投 资于 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或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股票 和债券 , 所面 临 的最大 的市 场价 格风 险由 所持有 的金 融工 具的 公允 价值决 定。 本基 金通 过投 资 组合的 分散 化 降低市 场价 格风 险, 并且 本基金 管理 人每 日对 本基 金所持 有的 证券 价格 实施 监控。









































































































































43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 敞口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股 票投 资 - -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债 券投 资 360,470,968.86 109.59 - - 衍生金 融资 产- 权证 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360,470,968.86 109.59 - -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 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其他变 量不 变, 只有 业绩 比较基 准所 对应 的市 场组 合价格 发生 合理 、可 能的 变动。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变 动 +5 % 增加18,033,262.22 - 2.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变 动 -5 % 减少18,033,262.22 -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60,470,968.86 90.46 其中: 债券 360,470,968.86 90.4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4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0,633,315.36 7.69 6 其他各 项资 产 7,387,714.55 1.85 7 合计 398,491,998.7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所有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股 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57,774,000.00 17.5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45 7 可转债 302,696,968.86 92.03 8 其他 - - 9 合计 360,470,968.86 109.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0024 隧道转 债 585,260 57,215,017.60 17.39 2 110023 民生转 债 529,630 51,125,183.90 15.54 3 110020 南山转 债 533,720 48,637,903.60 14.79 4 124323 13 新 天治 400,000 38,796,000.00 11.79 5 110018 国电转 债 341,020 35,176,213.00 10.6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所有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 期 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46 8.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 期 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1.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11.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中 ,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 选库 之外 的股 票 。 8.11.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 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7,991.7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83,357.0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343,369.73 5 应收申 购款 2,996.03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387,714.55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10023 民生转 债 51,125,183.90 15.54 2 110020 南山转 债 48,637,903.60 14.79 3 110018 国电转 债 35,176,213.00 10.69 4 113003 重工转 债 27,850,670.00 8.47 5 125089 深机转 债 9,422,700.00 2.86 6 110011 歌华转 债 6,118,314.60 1.86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 尾差。









































































































































4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A 级 1,745 166,752.21 21,994,237.97 7.56% 268,988,371.74 92.44%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C 级 502 125,505.38 2,000,160.00 3.17% 61,003,539.25 96.83% 合计 2,247 157,537.30 23,994,397.97 6.78% 329,991,910.99 93.22% 注: 分级基金 机构/ 个人 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的 计算中, 对下属分级基金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各 自级 别的 份额 , 对 于合 计数 , 比例 的 分母采 用下 属分 级基 金份 额的合 计数 ( 即 期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 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A 级 0.00 0.00%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C 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注:(1) 分级 基金 管理 人的从 业 人员 持有 基金 占基 金总 份 额比 例的 计算 中, 对于 下 属分 级基金 ,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 各自级 别的 份额 , 对于 合 计数 , 比 例的 分母 采用 下 属分级 基金 份额 的合计 数( 即期 末基 金份 额总额 ) ; (2) 本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基 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 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 量区 间为 0 ; (3) 该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 有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间 为 0 。









































































































































4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项目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678,960,508.81 265,477,843.51 本报告 期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796,434.25 1,453,021.4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89,774,333.35 203,927,165.66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0,982,609.71 63,003,699.2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经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会 审议 通过 , 聘任 常 永涛先 生担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职务 。 上 述事项 已按 有关 规定 报 中 国基金 业协 会备 案, 本基 金管理 人 2013 年 5 月 7 日 在指定 媒体 及 公司网 站上 刊登 了《 天治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变更 公告 》 。 经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会 审议 通过 , 聘任 时 冰先生 担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职务 。 上 述 事项已 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 基金业 协会 备案 ,本 基金 管理人 2013 年 12 月 24 日 在指定 媒体 及 公司网 站上 刊登 了《 天治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变更 公告 》 。 报告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 讼 事项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发生 改变 。









































































































































4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未 变更 过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报告 年度 支付 给聘 任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 为 5 万 元整。 目前 的审 计机 构 — 安 永华明 会 计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已 提供 审计 服务 的连 续年限 为 自 2013 年 6 月 4 日至今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 稽查或处 罚 等 情况 报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管 人的 托管 业务 部门 及其相 关高 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管 部 门处罚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 期佣 金总 量的 比例 银河证 券 1 - - - - - 长江证 券 2 - - - - - 东北证 券 1 - - - - - 广发证 券 1 - - - - - 中国中 投 1 - - - - - 东方证 券 1 - - - - - 国海证 券 1 - - - - - 华创证 券 1 - - - - - 中信建 投 2 - - - - - 国金证 券 1 - - - - - 申银万 国 1 - - - - - 宏源证 券 1 - - - - - 齐鲁证 券 2 - - - - - 中信证 券 2 - - - - - 海通证 券 1 - - - - - 湘财证 券 1 - - - - - 招商证 券 1 - - - - - 民生证 券 1 - - - - -









































































































































50 安信证 券 1 - - - - - 国信证 券 1 - - - - - 华泰联 合 2 - - - - - 中金公 司 1 - - - - - 爱建证 券 1 - - - - - 新时代 证 券 1 - - - - - 国泰君 安 1 - - - - - 国联证 券 1 - - - - - 注:1 、上 述佣金 已扣除中 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 限责任 公司收取 的由券商 承担的 证券结算 风 险 基金。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经营 行为 规范 ,近 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3) 有良 好的 内控 制度 , 在业内 有良 好的 声誉 ; (4)有较 强的研 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定 期提供 质量较高 的宏观、 行业、 公司和证 券 市 场研究 报告 ,并 能根 据基 金投资 的特 殊要 求, 提供 专门的 研究 报告 ; (5) 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 络,能 及时 准确 地提 供信 息资讯 服务 。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考 察后 ,确 定证 券公 司的交 易单 元作 为本 基金 专用交 易单 元 , 并签订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 3、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新增 银 河证券 、 东北 证券 、 广 发 证券 、 中 国中 投、 东方 证 券、 国海 证券、 华创证 券、 国金 证券 、申 银万国 、宏 源证 券、 海通 证券、 湘财 证券 、招 商证 券、民 生证 券 、 安信证 券 、 国 信证 券、 中 金公司 、 爱建 证券 、 新 时 代证券 、 国泰 君安 、 国 联 证券 各 1 个 交易 单元; 新增 长江 证券 、中 信建投 、齐 鲁证 券、 中信 证券、 华泰 联合 各 2 个交 易单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权证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银河证 券 1,135,511,819.60 96.62% 9,332,400,000.00 100.00% - - 长江证 券 39,734,391.21 3.38% - - - - 东北证 券 - - - - - - 广发证 券 - - - - - - 中国中 投 - - - - - - 东方证 券 - - - - - - 国海证 券 - - - - - - 华创证 券 - - - - - - 中信建 投 - - - - - - 国金证 券 - - - - - - 申银万 国 - - - - - - 宏源证 券 - - - - - - 齐鲁证 券 - - - - - -









































































































































51 中信证 券 - - - - - - 海通证 券 - - - - - - 湘财证 券 - - - - - - 招商证 券 - - - - - - 民生证 券 - - - - - - 安信证 券 - - - - - - 国信证 券 - - - - - - 华泰联 合 - - - - - - 中金公 司 - - - - - - 爱建证 券 - - - - - - 新时代 证券 - - - - - - 国泰君 安 - - - - - - 国联证 券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露 方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天 治 可 转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同生 效公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6-5 2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旗 下 基 金 所 持 股 票 长 信 科 技 恢 复 采 用 收 盘 价 估 值 方 法 的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6-14 3 天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旗 下 基 金 所持九 龙电 力股 票估 值方 法的公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6-25 4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旗 下 基 金 所 持 股 票 九 龙 电 力 恢 复 采 用 收 盘 价 估 值 方 法 的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7-2 5 天 治 可 转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开放日 常申 购 ( 赎回、 转换 、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公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7-3 6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旗 下 基 金 所持华 谊兄 弟股 票估 值方 法的公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7-4 7 天 治 可 转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增 加 招商证 券 、 华 福证 券为 代 销机构 、 开通 定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和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并 参 加 申 购 费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7-8 8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旗 下 基 金 所 持 股 票 华 谊 兄 弟 恢 复 采 用 收 盘 价 估 值 方 法 的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7-27 9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中 天 证 券 为代销 机构 、 开通 定期 定 额投资 业务 并参 加 定投费 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8-19 10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旗 下 基 金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2013-8-28









































































































































52 所持奥 飞动 漫股 票估 值方 法 的公 告 及网站 11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华 龙 证 券 为代销 机构 、 开通 定期 定 额投资 业务 和基 金 转换业 务的 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9-2 12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增 加 万 银 财富为 代销 机构 、 开通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和 基金转 换业 务并 参加 费率 优惠活 动的 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9-6 13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旗 下 基 金 所持省 广股 份股 票估 值方 法的公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9-14 14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旗 下 基 金 所 持 股 票 奥 飞 动 漫 恢 复 采 用 收 盘 价 估 值 方 法 的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10-25 15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3 季度 报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10-25 16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对 旗 下 基 金 所 持 股 票 省 广 股 份 恢 复 采 用 收 盘 价 估 值 方 法 的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11-22 17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增 加 华 鑫 证券为 代销 机构 、 开通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和 基金转 换业 务的 公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及网站 2013-12-1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 其他 重要信息 1、经天治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简称: “本公 司” )股 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 ,并经 中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 [2013]261 号文 审核 批准 , 本公 司股 权结 构变 更为 : 吉林 省信 托 有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61.25% , 中国 吉林 森林 工业 集团 有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38.75% 。 本公 司 2013 年 5 月 30 日在 指定 媒体 及 本公司 网站 上刊 登了 《天 治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股权 变更公 告》 。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设立子公司的批复 》 (证 监许可 [2013]849 号) ,天治 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简称: “ 本公司” ) 获准 设 立子公司 ,子公司 名 称为天 治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 公司 2013 年 8 月 15 日在指 定媒 体及 本公 司网 站上刊 登了 《 天 治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设立子 公司 的公 告》 。 3、经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 决定 自 2014 年 1 月 27 日 起, 选举赵 玉 彪先生 担任 公司 董事 长职 务、 聘任 常永 涛先 生担 任 公司总 经理 职务 , 高福 波 先生不 再担 任公 司董事 长职 务 、 赵 玉彪 先 生不再 担任 公司 总经 理职 务、 常永 涛先 生不 再担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职 务。 上述 事项 已按 有关 规 定报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 备 案或报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备案 , 本 基金管 理 人 2014 年 1 月 28 日在 指定 媒体 及 公 司网 站上刊 登了 《天 治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高 级 管理人 员变 更公 告》 。









































































































































53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 证监 会批 准天 治可 转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募 集的 文件 2.《天 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3.《天 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4.《天 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5.基金 管理 人业 务资 格批 件、营 业执 照和 公司 章程 6.报告 期内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公 告的各 项原 稿 13.2 存放地点 上海市 复兴 西 路 159 号 13.3 查阅方式 1.书面 查询 :查 阅时 间为 每工作 日 8:30-11:30,13:00-17:00 。 投资 者可 在营 业时 间免费 查 阅,也 可按 工本 费购 买复 印件。 2.网站 查询 :www.chinanature.com.cn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