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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债增强A(000207)

建信双债增强: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建 信 双 债 增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3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27 日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经 审 计,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 师 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本基 金 出具了无保留 意 见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 报告 期 自2013 年7 月25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20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40,049,689.4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A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207 000208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96,840,672.45 份 443,209,016.95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良 好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通 过 主动的 组合 管理 为投 资 人 创 造较高 的当 期收 入和 总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通过 采取 债券 类属配 置策 略 、 信 用债 投 资策略 、 可转 债投 资策 略 等 投资策 略以 实现 投资 目标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全价 (总 值) 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其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水平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 金 ,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路彩营 朱义明 联系电 话 010-66228888 010-65558812 电子邮 箱 xinxipilu@ccbfund.cn zhuyiming@citic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 95558 传真 010-66228001 010-6555083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ccbfund.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A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1,680,227.47 22,184,402.01 本期利 润 21,748,971.14 22,078,683.6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82 0.017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80% 1.6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73 0.015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709,262,457.52 450,321,546.0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8 1.016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计 算方法 : 如果 期末 未分 配 利润的 未实 现部 分为 正数 , 则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89% 0.05% -2.68% 0.10% 3.57% -0.05% 自基金 合同 1.80% 0.04% -3.81% 0.09% 5.61% -0.05%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生效起 至今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9% 0.04% -2.68% 0.10% 3.37% -0.0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60% 0.04% -3.81% 0.09% 5.41% -0.05%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 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7 月 25 日 生效 ,截 至报告 期末 仍处 于建 仓期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7 月 25 日 生效 ,2013 年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以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宣 告 2013 年度 第 1 次分 红, 向截 至 2014 年1 月16 日止 在本 基金 注 册登记 人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登记 在册 的全 体持有 人 , 按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派发 红 利 0.10 元 ( 其中 : 建 信双 债增 强A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 派发红 利 0.10 元, 建信 双债 增强 券C 每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0.10 元) ,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为2013 年12 月31 日, 共发 放红 利人民 币 9,832,712.17 元 (包含 现金 和红 利再 投资 形式, 其中: 建信双债增强 A 发 放红利 人民币 6,050,677.65 元, 建信 双债增强 C 发放 红 利人民币 3,782,034.52 元)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158 号 文批 准, 建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成 立于 2005 年 9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月19 日, 注册 资本2 亿 元 。目前 公司 的股 东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安金 融服 务公 司、 中国华电集团 资本控股 有 限公司,其中 中国建设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额 占 注册资本的 65%,信 安金融服务公 司出资额 占 注册资本的 25%,中 国华 电集团资本控 股有限公 司 出资额占注册 资本的 10% 。 公司下设综合 管理部、 投 资管理部、专 户投资部 、 海外投资部、 交易部、 研 究部、创新发 展 部、市场营销 部、专户 理 财部、市场推 广部、人 力 资源管理部、 基金运营 部 、信息技术 部、风险 管理部和监察 稽核部, 以 及深圳、成都 、上海、 北 京四家分公司 ,并在上 海 设立了子公 司--建信 资本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自成立以来, 公司秉持 “ 诚信、专业、 规范、创 新 ”的核心价 值观,恪 守“ 持有人利 益重于泰 山 ” 的原则,以 “建设财 富 生活 ” 为崇高 使命,坚 持 规范运作, 致力成为 “最可 信赖 、持 续领 先的 综合性 、专 业化 资产 管理 公司 ” 。 截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有 建信 恒久 价值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 货币市 场基 金、 建信优选成长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建 信优化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 信稳定增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建信 核心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建信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上证社会 责任交易 型 开放式证券投 资指数基 金 及其联接基金 、建 信全球机遇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建信 内生动力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 信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双 利策略主 题 分级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建信新兴市 场优选股 票 型证券投资 基金、深 证基本 面 60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及 其联 接基金 、建 信恒 稳价 值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建信双 息红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 深 证 100 指数增 强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转债 增强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 全 球资源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建信社会 责任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 双周安心理财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建 信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 月 盈安心理财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建信 双月 安 心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建信 优势 动力 股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建信央 视财 经 50 指 数分 级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安心 回报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消费升级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建信 双债增强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 信 安心保本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 信周盈安 心 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建信创新中 国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建信安 心回报 两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稳 定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37 只 开放 式基 金和 建信信 用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1 只封 闭式 基金 ,管理 的基 金资 产规 模共 计为730.45 亿 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彭云峰 本 基 金 的 2013 年 7 月 - 8 硕 士 。 曾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基金经 理 25 日 任 中 经 网 数 据 有 限 公 司 财 经 分 析 师 、 国 都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债 券 研 究 员 兼 宏 观 研 究 员,2006 年 5 月起 就 职 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历 任 债 券 研 究 员 、 社 保 组 合 投资经 理 、 债 券 基 金 经 理 等职, 2010 年 5 月31 日至 2011 年 6 月14 日任 鹏 华 信 用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彭 云 峰 于 2011 年 6 月 加 入 本 公司, 2011 年11 月30 日至 2013 年 5 月 3 日任 建 信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2 月 17 日至 2014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年 1 月 21 日 任 建 信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2 年 5 月29 日起 任 建 信 转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7 月 25 日 起 任 建 信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3 年11 月 5 日起 任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 售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 基 金合 同和 其 他法律 法规 、 部门 规章,依照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安全 高效的原 则 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 认真控制投 资风险的 基础上 ,为 基金 持有 人谋 求最大 利益 ,没 有发 生违 反法律 法规 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 投资人, 保 护投资人利益 ,避免出 现 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 输 送等违法违规 行 为,公司根 据《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内 部控制指 导意 见》 、 《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意 见》 、 《基金管 理公司特 定 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试 点办 法》等法律 法规和 公 司内部制度 , 制定和 修订 了《公平交 易管理办 法》 、 《异常交易 管理办法》 、 《 公司防范内 幕交易 管 理办法》 、 《利 益冲突管 理 办法》等风 险管控制 度。 公司使用的 交易系统 中设 置了公平交 易模块 , 一旦出现不同 基金同时 买 卖同一证券时 ,系统自 动 切换至公平交 易模块进 行 操作,确保 在投资管 理活动中公平 对待不同 投 资组合,严禁 直接或通 过 第三方的交易 安排在不 同 投资组合之 间进行利 益输送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一 贯公 平对 待旗下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组合, 制定 并严 格遵 守相 应 的制度 和流 程, 通过系统和人 工等方式 在 各环节严格控 制交易公 平 执行。报告期 内,本公 司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和 《建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的规 定 。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过去 四个 季度不 同时 间窗 口下 ( 日 内、3 日内、5 日内 ) 管 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包括 封闭 式基 金、 开放 式基金 、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组合 等) 同向 交易 的交 易价差 从 T 检验 ( 置 信度 为95% ) 、 平均 溢价 率 、 贡献 率、 正溢 价率 占优 频率等 几个 方面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 具 体分 析结 果如下 :


当时间 窗 为1 日 时 , 配 了 1984 对 投资 组合 , 有496 对 投资组 合未 通 过 T 检 验 , 其中 190 对投 资组合 的正 溢价 率占 优频 率小于 55% , 其它 306 对正 溢价 率占 优频 率大 于 55% 的投 资组 合中 ,有 29 对 投资 组合 的平 均溢 价 率超 过 2% ,但 其组 合贡 献 率低 于 5% ,因 此未 发现 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 易 和利益 输送 的行 为; 当时间 窗 为 3 日 时, 配 了 2454 对投 资组 合, 有 558 对投资 组合 未通 过 T 检验 ,其 中 78 对投 资组合 的溢 价率 占优 频率 小于 55% , 其它480 对正 溢 价率占 优频 率大 于 55% 的 投资组 合, 有 9 对投 资组合 的平 均溢 价率 超 过5% , 但 其组 合贡 献率 低于5% , 因 此未 发现 可能 导致 不 公平交 易和 利益 输 送的行 为; 当时间 窗 为 5 日 时, 配 了 2548 对投 资组 合, 有 673 对投资 组合 未通 过 T 检验 ,其 中 92 对投 资组合 的溢 价率 占优 频率 小于 55% , 其它581 对正 溢 价率占 优频 率大 于 55% 的 投资组 合, 有 1 对投 资组合 的平 均溢 价率 超 过 10% , 但其 组合 贡献 率低 于 5% ,同 样未 发现 可能 导 致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的 行为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所有 投 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 开 竞价同日反向 交易成交 较 少的单边交易 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 未 发现本 基金 存在 异常 交易 行为。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上 半年 , 中 国GDP 增速小 幅回 落 , 二 季度 降 到7.5%这 一较 低水 平。 三 四季 度 GDP 增速 小幅反 弹。2013 年CPI 增 速总体 较低 , 大 部分 月度 同比增 速低 于 3 %。2013 年货币 政策 总体 中性 偏紧, 以公 开市 场操 作调 节流动 性为 主, 基准 利率 和存款 准备 金率 没有 变化 。2013 年 资金 面前 松 后紧。6 月 之后 货币 市场 资金利 率总 体上 升较 多, 而且波 动性 加大 。 2013 年债 券市 场先 涨后 跌 ,债券 收益 率上 升较 多, 全年中 债总 指数 下 跌 5.29% 。由 于资 金面 较为宽 松, 且经 济增 速下 滑,1 -5 月债 市持 续上 涨 。6 月 之后 ,受 资金 面偏 紧,经 济增 速回 升, 对影子 银行 的金 融监 管措 施加强 , 美国QE 退 出预 期 强化等 诸多 因素 的影 响 , 债市持 续下 跌 。 总 体 而言,2013 年 短期 债券 的 表现好 于中 长期 债券 ,利 率债好 于信 用债 。 2013 年可 转债 市场 总体 下 跌, 一 些成 长性 强的 品种 表现较 好。 美丰 转债 、 国 投转债 等顺 利转 股。 本基金 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成立 。由 于判 断债 券市 场可能 调整 ,本 基金 成立 之后主 要投 资 银 行存款和短期 逆回购。 本 基金在建仓期 内逐步建 仓 ,主要投资短 期融资券 , 少量投资交 易所中短 期信用 债和 可转 债。 组合 久期一 直处 于相 对较 低的 水平。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双 债增 强A 净值 增长 率 1.80% , 波动 率0.04% , 双 债增 强C 净值 增长 率1.60%, 波动 率0.04% ,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率-3.81% , 波动 率0.0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2014 年, 我们 认为 中 国经济 增速 可能 与 2013 年 大致相 当, 或略 高一 些。 通胀水 平可 能 高于 2013 年 ,但 仍处 于 相对较 低的 水平 。2014 年 中国宏 观经 济政 策可 能将 保持稳 定。 经济 改革 将进一步深化 。金融改 革 、财税改革、 控制地方 债 务风险等都可 能对债券 市 场和股票市 场产生较 大影响 。 由于整个社会 的债务率 相 对较高,货币 总量不可 能 再大幅增加, 利率市场 化 改革深入推进 , 美国QE 逐步 退出 可能 会减 缓外部 资金 流入 , 预计2014 年 资金 面仍 将处 于紧 平 衡的状 态。 经 过2013 年年底的大幅 调整,债 券 收益率已经处 于相对较 高 的水平。由于 资金面相 对 好转,银行 等机构年 初有配 置型 需求 , 预计 一 季度利 率债 的收 益率 可能 会下降 。 二季 度之 后, 由 于经济 增速 可能 加快 , 债券供 应增 加, 债券 收益 率可能 上升 。 经过前 期调 整, 目前 不少 可转债 的债 券收 益率 较高 , 可转 债整 体的 转股 溢价 率处于 较低 水平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2014 年可 转债 市场 还将 增 加新品 种。 我们 认为 ,2014 年可 转债 具有 较好 的投 资价值 。 2014 年本 基金 将继 续谨 慎 投资, 稳中 求进 。 年 初本 基金将 把债 券组 合的 久期 控制在 相对 较低 的水平。主要 投资中短 期 信用债,适当 提高交易 所 信用债的投资 比例。如 果 可转债有比 较确定的 投资机会,则 择机增加 投 资比例。我们 将 密切关 注 债券市场和宏 观经济政 策 动态。如果 债券市场 拐点出 现, 则适 当提 高组 合久期 ,积 极投 资, 获取 更多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管理 人根 据中国 证监 会[2008]38 号 文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等相 关规 定,继 续加 强和 完善 对基 金估值 的内 部控 制程 序。 公司设 立的 基金 估值 委员 会为公 司基 金估 值决 策机 构,负 责制 定公 司所 管理 基金的 基本 估值 政策; 对公 司 旗 下基 金已 采用的 估值 政策 、方 法、 流程的 执行 情况 进行 审核 监督; 对因 经营 环境 或市场 变化 等导 致需 调整 已实施 的估 值政 策、 方法 和流程 的, 负责 审查 批准 基金估 值政 策、 方法 和流程 的变 更。 估值 委员 会由公 司分 管估 值业 务的 副总经 理、 督察 长、 投资 总监、 研究 总监 、风 险管理 总监 、运 营总 监及 监察稽 核总 监组 成。 公司基 金估 值委 员会 下设 基金估 值工 作小 组, 由具 备丰富 专业 知识 、两 年以 上基金 行业 相关 领域工 作经 历、 熟悉 基金 投资品 种定 价及 基金 估值 法律法 规、 具备 较强 专业 胜任能 力的 基金 经理 、 数量研 究员 、风 险管 理人 员、监 察稽 核人 员及 基金 运营人 员组 成( 具体 人 员 由相关 部门 根据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进行指 定) 。 估值 工作 小组 负责日 常追 踪可 能对 公司 旗下基 金持 有的 证 券 的发行 人、 所属 行业 、相 关市场 等产 生影 响的 各类 事件, 发现 估值 问题 ;提 议基金 估值 调整 的相 关方案 并进 行校 验; 根据 需要提 出估 值政 策调 整的 建议以 及提 议和 校验 不适 用于现 有的 估值 政策 的新的 投资 品种 的估 值方 案,报 基金 估值 委员 会审 议批准 。


基金运 营部 根据 估值 委员 会的决 定进 行相 关具 体的 估值调 整或 处理 ,并 负责 与托管 行进 行估 值结果 的核 对。 涉及 模型 定价的 ,由 估值 工作 小组 向基金 运营 部提 供模 型定 价的结 果, 基金 运营 部业务 人员 复核 后使 用。 基金经 理作 为估 值工 作小 组的成 员之 一, 在基 金估 值定价 过程 中, 充分 表达 对相关 问题 及定 价方案 的意 见或 建议 ,参 与估值 方案 提议 的制 定, 但对估 值政 策和 估值 方案 不具备 最终 表决 权。 本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冲 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适用 非货 币基 金) 或影子 定价 (适 用货 币基 金和理 财类 基金 )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 未实 施 利润分配,符 合相关法 律 法规及本基金 合同中关 于 收益分配条款 的 规定。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2014 年1 月14 日 宣告 本基 金 第1 次 分红, 也即2013 年 度第1 次分 红, 向截 至 2014 年 1 月 16 日 止在本 基金 注册 登记 人建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登记在 册的 全体 持 有 人, 按 每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 0.10 元 ( 其中: 建 信双债 增 强 A 每 10 份基 金 份额派 发红 利 0.10 元, 建 信双 债增 强 券 C 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派发 红利 0.10 元) 。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共发放红利 人民币 9,832,712.17 元(包含现 金 和红利再投资形 式 ,其中 :建信双债增 强 A 发放红 利人 民 币6,050,677.65 元, 建信 双债 增强C 发放红 利人 民 币 3,782,034.52 元) , 符合 相关 法律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中关 于收益 分配 条款 的规 定。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自 2013 年 7 月 25 日 建信 双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下 称 “ 建信 双债 基金 ” 或“ 本基 金” )成立以 来,作为 本 基金的托管人 ,中信银 行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 管 协议的规定, 尽职尽责 地 履行了托管人 应尽的义 务 ,不存在任 何损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要求, 对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 公 司在本基金投 资运作方 面 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 产 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 方面进行 了 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 金 管理人有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由建信双债基 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 公司编制,并 经本托管 人 复核审查的本 年 度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收益 分配、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组合报 告 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 完整。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了 后附的 建信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下 简称 “建 信 双 债增 强债券 基金 ” ) 的 财务 报表 , 包 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 负债 表、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的 利润 表和 所有 者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并出具 了普 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4) 第 20289 号 标准 无保留 意见 的审 计 报 告。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建信 双债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86,543,226.02 结算备 付金


8,368,482.46 存出保 证金


43,174.3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35,297,274.16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1,035,297,274.1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7,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2,398,066.68 应收利 息


12,937,278.98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80,946.8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192,668,449.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1,1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10,749,154.09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85,478.49 应付托 管费


228,492.8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57,690.99 应付交 易费 用


14,777.22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48,852.27 负债合 计


33,084,445.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140,049,689.40 未分配 利润


19,534,314.1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59,584,003.5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92,668,449.44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 基 金份 额 总额1,140,049,689.40 份 。 其 中建 信双 债增 强 债券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8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696,840,672.45 份; 建 信双债 增强 债券 基金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016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 443,209,016.95 份。 2、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2013 年7 月25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建信 双债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7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7 月25 日(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4,830,417.60 1.利息 收入 55,672,776.7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3,770,290.13 债券利 息收 入 7,225,364.6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677,122.00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063,445.7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1,063,445.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 列) -36,974.7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58,061.29 减: 二、费用 11,002,762.85 1.管 理人 报酬 6,552,287.01 2.托 管费 2,184,095.63 3.销 售服 务费 1,969,566.14 4.交 易费 用 9,738.80 5.利 息支 出 19,854.58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9,854.58 6.其 他费 用 267,220.69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号填 列) 43,827,654.75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43,827,654.75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建信 双债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7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7 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196,716,975.03 - 3,196,716,975.0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43,827,654.75 43,827,654.7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056,667,285.63 -24,293,340.59 -2,080,960,626.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9,026,032.58 221,128.07 19,247,160.65 2. 基金 赎回 款 -2,075,693,318.21 -24,514,468.66 -2,100,207,786.87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40,049,689.40 19,534,314.16 1,159,584,003.56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孙志 晨______














______何斌______














____ 秦 绪华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以 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证监 许 可 ?2013]第698 号 《关 于 核准建 信双 债增 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核准 ,由 建信 基金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依 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和 《建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合同 》 负责公 开募 集 。本基金 为 契约型 开放 式 ,存续期 限不定 , 首次设 立募 集 不 包括 认购 资金利 息共募集 3,195,585,368.91 元, 业 经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普华 永道 中天验 字(2013) 第 437 号 验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 经 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 建 信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的 基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金份额 总额 为3,196,716,975.03 份 基金 份额, 其中 认购资 金利 息折 合1,131,606.12 份 基金 份额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 建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信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据《建信 双债增强 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和《建信 双债增强 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并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 本 基金 自募 集 期起根 据认 购/ 申购 费用、 赎回费 用收 取方 式的 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 为不 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 认购/ 申购时收取 认购/申 购费用 ,赎回时根 据持有 期限收 取赎 回费 用的, 称 为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 认购/ 申购 费用, 而是 从本 类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服 务费 ,赎 回时 根据 持有期 限收 取赎 回费 用的 ,称为 C 类 基金 份额 。本 基金 A 类、C 类两 种 收费模 式并 存, 由于 基金 费用的 不同 ,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和 C 类基 金份 额 分别计 算基 金份 额净 值。投 资人 可自 由选 择认 购/申 购某 一类 别的 基金 份 额,但 各类 别基 金份 额之 间不能 相互 转换 。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基金 法 》和《 建信 双债增强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合 同》 的有关 规定 , 本基 金的 投 资范围 限于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法发 行上 市的 债券 、 货币市场工 具 及法律 、法 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金 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 本 基金 债券 资 产的投 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基金 持有 的现 金以 及 到期日 在 1 年 以内 的政 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基 金的 业 绩比较 基准 为中 债综 合全 价(总值)指数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于2014 年3 月25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度报 告>》 、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的 《证 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 建信双 债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和 在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监 会发 布的 有 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金2013 年7 月25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财 务 报表符 合企 业会 计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 整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 以及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的 经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等 有关 信息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 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3 年7 月2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 资 和 衍生工具(主 要为权证 投 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除 衍生工具所产 生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衍生金融资产 列示外,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公允 价 值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 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 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 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申购或赎 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同一基 金份额类 别 内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 同 等分配权。本 基金收益 以 现金形式分配 , 但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选 择 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 按 分红除权日的 基金份额 净 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 若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未 实现部分 为 正数,包括基 金经营活 动 产生的未实 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 未 实现平准金等 ,则期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 金额为期 末 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 现部分 ; 若 期末 未分 配利 润的未 实现 部分 为负 数, 则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 即已实 现部 分相 抵未 实现 部分后 的余 额。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债 券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采 用估 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债券按现 金流量折 现 法估值,具体 估值模型 、 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提 供。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 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对基金持有的 上市公司 限 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 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 规 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继续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美国信 安金 融服 务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华 电集 团资 本控 股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建信资 本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的 管理费 6,552,287.0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080,826.08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建 信 基金的管理人 报酬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60%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60%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184,095.63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信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0% / 当年 天 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7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A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C 合计 中信银 行 - 301,167.27 301,167.27 中国建 设银 行 - 1,667,777.46 1,667,777.46 建信基 金 - 287.08 287.08 合计 - 1,969,231.81 1,969,231.81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的约 定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 付给建信 基 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再 由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 公司计算并 支付给各 基金销售机构 。A 类基 金 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 约定的销 售 服务费年费 率分别为 0.35% 。销 售服 务费 的计 算 公式为 :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C 类基金 份额 基金 资产 净值 X 0.35% / 当年 天数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3 年 7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信银行 - 10,048,841.78 - - -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无。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7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信银行- 活期存款 543,226.02 320,979.62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 10,137,222.22 注:本基金的 活期存款 和 部分定期存款 由基金托 管 人中信银行保 管,按银 行 同业利率或 约定利率 计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本基 金未 发生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无。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无。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21,100,000.00 元 , 于2014 年1 月2 日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转 入质 押库 的债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券,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 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i)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根据在 公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 值层级 可分 为 :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级:直 接(比如取 自 价格)或间接(比 如根据价 格推算的)可观 察到的、 除 第一层级中 的 市场报 价以 外的 资产 或负 债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级: 以可 观察 到的 市 场数据 以外 的变 量为 基础 确定的 资产 或负 债的 输入 值( 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ii) 各 层级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3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级 的余 额为 247,712,274.16 元, 属于 第二 层级的 余额 为 787,585,000.00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级 的余 额。 (i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级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债 券, 若 出现 重大 事项 停牌、 交易不 活跃(包 括涨 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 停 牌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 期 间及交易不活 跃期间将 相 关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 入第一层级; 并根据估 值 调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 输 入值对于公允 价 值的影 响 程度,确定 相关债券 公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 级还 是第三 层级 。 (iv) 第 三层 级公 允价 值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035,297,274.16 86.81 其中: 债券 1,035,297,274.16 86.8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 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7,000,000.00 3.1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4,911,708.48 7.9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5,459,466.80 2.13 8 合计 1,192,668,449.44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8,250,000.00 12.7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8,250,000.00 12.78 4 企业债 券 234,659,139.00 20.2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19,450,000.00 53.42 6 中期票 据 19,885,000.00 1.71 7 可转债 13,053,135.16 1.13 8 其他 - - 9 合计 1,035,297,274.16 89.28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6011 08 石 化债 1,457,360 144,876,157.60 12.49 2 071301009 13 招商 CP009 800,000 80,032,000.00 6.90 3 100236 10 国开 36 700,000 69,181,000.00 5.97 4 041353008 13 宁 城建 CP001 600,000 60,108,000.00 5.18 5 041360012 13 厦 门轻 工 CP001 500,000 50,105,000.00 4.32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无。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中 , 由中 国石 油化工 股份 有限 公司发 行的 08 石 化债 (126011)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 公告, 由于 原油 管道 破裂致 使排 水暗渠 爆炸, 从而 引发人 员伤 亡事 故, 中 国政 府已派 出事 故调查 组进 行全面 调查 。目前 该公 司生产 经营 稳定, 成品 油 市 场供 应稳定 。 8.11.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未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3,174.3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2,398,066.6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937,278.98 5 应收申 购款 80,946.83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459,466.80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1 中行转 债 5,779,800.00 0.50 2 110020 南山转 债 5,101,457.40 0.44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建信 双债 增强 债券A 5,919 117,729.46 497,242.89 0.07% 696,343,429.56 99.93% 建信 双债 增强 债券C 4,547 97,472.84 500,135.00 0.11% 442,708,881.95 99.89% 合计 10,466 108,928.88 997,377.89 0.09% 1,139,052,311.51 99.91%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期末 本公 司从 业人 员未 持有本 基金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A 建信双 债增 强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25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411,188,651.09 1,785,528,323.9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595,804.77 12,430,227.81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 总 赎回 份额 720,943,783.41 1,354,749,534.8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96,840,672.45 443,209,016.95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建信双债增强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我公司 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13 年度 第一 次临 时股东 会, 会议 决定 与公 司控股 股 东 中 国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有关联 关系 的马 梅琴 女士 、 俞 斌先 生不 再担 任公 司 董事 , 增 选中 国建 设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提 名的 曹伟先 生和 美国 信安 金融 集团提 名的 欧阳 伯权 先生 担任公 司董 事。 公 司 已将前 述董 事任 免情 况报 告备案 至中 国证 监会 基金 部和北 京监 管局 。 公司 目 前现 有9 名 董事 , 其 中与控 股股 东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有关 联关 系的董 事 为3 名 , 符合 《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 司管理 办法 》第 四十 一条 第三款 的监 管要 求。 2013 年 6 月 20 日 我公 司 第三届 董事 会第 十二 次 临 时会议 一致 同意 副总 经理 张延明 离职 , 我 公司 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 正式上 报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和 北京 证监 局备 案,并 于 2013 年 6 月 21 日 获得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的备 案文 件。 我公 司于 2013 年 6 月 22 日 对外 公 告,张 延明 于 2013 年6 月20 日正 式离 职。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以及 基金托 管人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未 发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 基 金 报 告年 度 应支 付 给普 华 永 道 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所 有 限 公 司的 报 酬为 人 民币 100,000.00 元。该 会计 师事 务所 自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为 本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至今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未 发生 公司 和董 事、 监 事和 高级 管理 人员 被中国 证监 会、 证券 业协 会、 证 券交 易 所 处罚或 公开 谴责 ,以 及被 财政、 外汇 和审 计等 部门 施以重 大处 罚的 情况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的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的 稽查和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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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金公司 2 - - - - - 注:1 、本基 金根据中 国证 监会《关于 完善证券 投资 基金交易席 位制度有 关问 题的通知》 (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规 定 及本基金管理 人的《基 金 专用交易席位 租用制度 》 , 基金管理人制 定了 提供交 易单 元的 券商 的选 择标准 ,具 体如 下: (1 ) 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管理规 范、 内部 管理 制度 健全、 风险 管理 严格, 能 够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在 最近 一年 内没有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设 施满 足基 金进 行证 券交易 的需 要。 (3 ) 具备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研 究人 员, 能够 对宏 观经济 、 证 券市 场、 行业、个股、 个券等进 行 深入、全面的 研究,能 够 积极、有效地 将研究成 果 及时传递给 基金管理 人,能 够根 据基 金管 理人 所管理 基金 的特 定要 求进 行专项 研究 服务 。 (4 ) 佣金 费率 合理 。 2、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基金 管理 人确 定券 商 , 与 被选 择的 券商 签订 委 托协议 , 并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及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3、本 基金 与托 管在 同一 托 管行的 公司 其他 基金 共用 交易单 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金公司 321,215,603.27 100.00% 12,935,715,000.00 100.00%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