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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利(160622)

鹏华丰利: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2 0 1 3 年 年度 报告 摘 要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 0 1 4 年 3 月 2 7 日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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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1 1 重要提示
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董 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重大 遗漏 ,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 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本 年度 报告 已经 三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 0 1 4 年 3 月 2 6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 本
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 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 正文 ,投 资者 欲了 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 文。
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注 册会 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 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 审计 报告 。
本 报告 期自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起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止。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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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2 2 基金简介
2 .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 金简 称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 场内 简称 “鹏 华丰 利 ”
基 金主 代码 1 6 0 6 2 2
基 金运 作方 式 契 约 型 基 金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三 年 内 ( 含 三 年 ) 为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 丰 利 债 A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于 丰
利 债 A 的 申 购 开 放 日 接 受 申 购 申 请 、 丰 利 债 A 的 赎 回
开 放 日 接 受 赎 回 申 请 , 丰 利 债 B 封 闭 运 作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 本 基 金 转
为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 L O F )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管 理人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 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 , 3 3 6 , 5 3 8 , 7 7 2 . 5 3 份
基 金合 同存 续期 不 定期
基 金份 额 上 市 的 证券 交 易所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 日 期 2 0 1 3 年 7 月 1 7 日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丰 利债 A 丰 利债 B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 6 0 6 2 3 1 5 0 1 2 9
报 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 总额 4 3 6 , 6 8 4 , 1 3 3 . 8 0 份 8 9 9 , 8 5 4 , 6 3 8 . 7 3 份
注 :本 基金 在交 易所 行情 系统 净值 提示 等其 他信 息披 露场 合下 ,上 市交 易并 封闭 运作 的基 金份 额
可 简称 为 “ 丰 利债 B ” 。
2 . 2 基金产品说明
投 资目 标 本 基金 在有 效控 制风 险 、 保 持适 当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力 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投 资策 略 本 基金 债券 投资 将主 要采 取久 期策 略 , 同 时辅 之以 信用 利差 策略 、收 益率 曲线
策 略 、 收 益率 利差 策略 、息 差策 略 、债 券选 择策 略等 积极 投资 策略 ,在 有效 控
制 风险 、保 持适 当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力 争取 得超 越
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在 资产 配置 方面 ,本 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经 济周 期所 处阶 段 、 利 率曲 线
变 化趋 势和 信用 利差 变化 趋势 的重 点分 析 , 比 较未 来一 定时 间内 不同 债券 品种
和 债券 市场 的相 对预 期收 益率 ,在 基金 规定 的投 资比 例范 围内 对不 同久 期 、 信
用 特征 的券 种及 债券 与现 金之 间进 行动 态调 整。
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 债总 指数 收益 率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金 是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属 于具 有中 低风 险收 益特 征的 基金 品种 , 其 长
期 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 低于 股票 基金 、混 合基 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丰 利债 A 丰 利债 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丰 利 债 A 份 额 表 现 出 低 风 险 、
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丰 利债 B 份 额表 现出 高风 险 、 高 收益 的显
著 特征 , 其 预期 收益 和预 期风 险要 高于 普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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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
券 型基 金份 额。
通 的债 券型 基金 份额 。
2 .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 目 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名 称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 息披 露负 责人
姓 名 张 戈 张 燕
联 系电 话 0 7 5 5 - 8 2 8 2 5 7 2 0 0 7 5 5 - 8 3 1 9 9 0 8 4
电 子邮 箱 z h a n g g e @ p h f u n d . c o m . c n y a n _ z h a n g @ c m b c h i n a . c o m
客 户服 务电 话 4 0 0 6 7 8 8 9 9 9 9 5 5 5 5
传 真 0 7 5 5 - 8 2 0 2 1 1 2 6 0 7 5 5 - 8 3 1 9 5 2 0 1
2 . 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
址
h t t p : / / w w w . p h f u n d . c o m
基 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 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 6 8 号 深圳 国际 商会 中心 第
4 3 层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深 圳市 深南 大道 7 0 8 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招商 银行 股
份 有限 公司
§ 3 3 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 .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 . 1 . 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 7 , 7 6 9 , 6 0 2 . 0 8
本 期利 润 - 7 3 , 8 5 3 , 7 1 1 . 6 2
加 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 0 . 0 2 9 5
本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 7 . 1 4 %
3 . 1 . 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 0 1 3 年 末
期 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0 . 0 8 2 8
期 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 , 2 1 6 , 4 6 6 , 2 1 5 . 4 2
期 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 . 9 1 0
注 : ( 1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投 资收 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 2 )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 例 如 , 开 放式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费 、基 金转 换费 等 ) ,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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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表 中的 “期 末 ” 均 指报 告期 最后 一日 , 即 1 2 月 3 1 日, 无 论该 日是 否为 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
易 日。
( 4 ) 本 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未满 一年 , 故 2 0 1 3 年 的数
据 和指 标为 非完 整会 计年 度数 据。
3 . 2 基金净值表现
3 . 2 .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 段
份 额净 值
增 长率 ①
份 额净 值
增 长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④
过 去三 个月 - 7 . 9 7 % 0 . 2 7 % - 2 . 3 7 % 0 . 1 4 % - 5 . 6 0 % 0 . 1 3 %
过 去六 个月 - 7 . 6 0 % 0 . 2 1 % - 4 . 1 6 % 0 . 1 2 % - 3 . 4 4 % 0 . 0 9 %
自 基金 成立
起 至今
- 7 . 1 4 % 0 . 1 9 % - 3 . 7 8 % 0 . 1 3 % - 3 . 3 6 % 0 . 0 6 %
注 :业 绩比 较基 准 = 中 债总 指数 收益 率。
3 . 2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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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
2 、 截至 建仓 期结 束, 本基 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 已达 到基 金合 同中 规定 的各 项比 例。
3 . 2 .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照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 . 3 其他指标
单 位: 人民 币元
其 他指 标 报 告期 (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其 他指 标 报 告期 末(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丰 利债 A 与 丰利 债 B 基 金份 额配 比 0 . 4 8 5 2 8 2 9 7 2 : 1
期 末丰 利债 A 参 考净 值 1 . 0 0 8
期 末丰 利债 A 累 计参 考净 值 1 . 0 3 0
期 末丰 利债 B 参 考净 值 0 . 8 6 3
期 末丰 利债 B 累 计参 考净 值 0 . 8 6 3
丰 利债 A 年 收益 率( 单利 ) 4 . 4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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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 ,本 基金 不对 丰 利债 A 和 丰 利债 B 进 行收 益分 配。
§ 4 4 4 4 管理人报告
4 . 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 . 1 . 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 9 9 8 年 1 2 月 2 2 日 ,业 务范 围包 括基 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 资
产 管理 及中 国证 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 公司 股东 由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意
大 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 公司 ( E u r i z o n C a p i t a l S G R S . p . A . ) 、 深圳 市北 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 司组 成 , 公 司性 质为 中外 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 8 , 0 0 0 万 元人 民币 , 后 于 2 0 0 1 年 9 月 完
成 增资 扩股 ,增 至 1 5 , 0 0 0 万 元人 民币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公 司管 理 1 只 封闭 式基 金、 4 5 只 开放
式 基金 和 7 只 社保 组合 , 经 过 1 5 年 投资 管 理基 金 , 在 基金 投资 、 风 险控 制等 方面 积累 了丰 富经 验 。
4 . 1 . 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 职 务
任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理 )期 限
证 券从
业 年限
说 明
任 职日 期 离 任日 期
刘 太阳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7
刘 太阳 先生 , 国 籍中 国 , 理 学硕 士 ,
7 年 金 融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高 级 交 易 员 ,
从 事债 券投 资交 易工 作; 2 0 1 1 年 5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工 作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员 。 2 0 1 2 年 9 月 起至 今担 任鹏
华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 0 1 2 年 1 2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理 财
2 1 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 0 1 3 年 4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 利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 0 1 3 年 5 月 起兼 任鹏 华实 业
债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刘 太阳 先生 具备 基金 从业 资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 生
变 动 , 本 基 金 系 本 报 告 期 内 新 成 立
基 金。
注 : 1 .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期 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 外公 告之 日 ; 担 任新 成立 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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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业 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 . 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格 遵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等 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
以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本 着诚 实守 信、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作 基金 资产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
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运 作合 规, 不存 在违 反基 金合 同
和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利益 的行 为。
4 . 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 . 3 . 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 公 司制 定了 《鹏 华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规定 》 , 将 公司 所管 理的 封闭 式基 金 、 开 放式 基金 、 社 保组 合 、 特 定客 户
资 产管 理组 合等 不同 资产 组合 的授 权、 研究 分析 、投 资决 策、 交易 执行 、业 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
动 均纳 入公 平交 易管 理, 在业 务流 程和 岗位 职责 中制 定公 平交 易的 控制 规则 和控 制活 动, 建立 对
公 平交 易的 执行 、监 督及 审核 流程 ,严 禁在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在 投资 研究 环节 : 1 、 公 司使 用唯 一的 研究 报告 发布 平台 “ 研 究报 告管 理平 台 ”, 确 保各 投资
组 合在 获得 投资 信息 、 研 究 支持 、 投 资建 议和 实施 投资 决策 方面 享有 公平 的机 会 ; 2 、 公 司严 格按
照 《股 票库 管理 规定 》 、 《 信用 产品 投资 管理 规定 》 , 执行 股票 及信 用产 品出 入库 及日 常维 护工 作 ,
确 保相 关证 券入 库以 内容 严谨 、 观 点明 确的 研究 报告 作为 依据 ; 3 、 在 公司 股票 库基 础上 , 各 涉及
股 票投 资的 资产 组合 根据 各自 的投 资目 标、 投资 风格 、投 资范 围和 防范 关联 交易 的原 则分 别建 立
资 产组 合股 票库 ,基 金经 理在 股票 库基 础上 根据 投资 授权 以及 基金 合同 择股 方式 构建 具体 的投 资
组 合 ; 4 、 严 格执 行投 资授 权制 度 , 明 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 分 管投 资副 总裁 、 基 金经 理等 各主 体的
职 责和 权限 划分 ,合 理 确定 基金 经理 的投 资权 限, 超过 投资 权限 的操 作, 应严 格履 行审 批程 序。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1 、 所 有公 司管 理的 资产 组合 的交 易必 须通 过集 中交 易室 完成 , 集 中交 易室
负 责建 立和 执行 交易 分配 制度 ,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 的交 易执 行机 会 ; 2 、 针 对交 易所 公开 竞
价 交易 ,集 中交 易室 应严 格启 用恒 生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交 易程 序, 交易 系统 则自 动启 用公 平交 易
功 能, 由系 统按 照 “ 未 委托 数量 ” 的 比例 对不 同资 产组 合进 行委 托量 的公 平分 配; 如果 相关 基金
经 理坚 持以 不同 的价 格进 行交 易 , 且 当前 市场 价格 不能 同时 满足 多个 资产 组合 的指 令价 格要 求时 ,
交 易系 统自 动按 照 “ 价格 优先 ” 原 则进 行委 托; 当市 场价 格同 时满 足多 个资 产组 合的 指令 价格 要
求 时 , 则 交易 系统 自动 按照 “ 同 一指 令价 格下 的公 平交 易 ” 模 式 , 进 行公 平委 托和 交易 量分 配 ; 3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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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交 易所 大宗 交易 等非 集中 竞价 交易 需依 据公 司《 股票 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 定
收 益投 资管 理流 程》 的规 定执 行;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 交易 所大 宗交 易等 以公 司名 义进 行的 交易 ,
各 投资 组合 经理 应在 交易 前独 立确 定各 投资 组合 的交 易价 格和 数量 ,公 司按 照价 格优 先、 比例 分
配 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 4 、 新 股 、 新 债申 购及 非公 开定 向增 发交 易需 依据 公司 《 新 股申 购
流 程 》 、 《 固定 收益 投 资 管理 流程 》和 《非 公开 定向 增发 流程 》的 规定 执行 ,对 新股 和新 债申 购方
案 和分 配过 程进 行审 核和 监控 。
在 交易 监控 、 分 析与 评估 环节 : 1 、 为 加强 对日 常投 资交 易行 为的 监控 和管 理 , 杜 绝利 益输 送 、
不 公平 交易 等违 规交 易行 为, 防范 日常 交易 风险 ,公 司明 确了 关注 类交 易的 界定 及对 应的 监控 和
评 估措 施机 制; 所监 控的 交易 包括 但不 限于 :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交易 中同 日同 向交 易的 交易 时机 和
交 易价 差、 不同 投资 组合 临近 交易 日的 同向 交易 和反 向交 易的 交易 时机 和交 易价 差、 关联 交易 、
债 券交 易收 益率 偏离 度 、 成 交量 和成 交价 格异 常 、 银 行间 债券 交易 对手 交易 等 ; 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 投资 组合 业绩 归因 分析 和交 易绩 效评 价的 重要 关注 内容 ,发 现的 异常 情况 由金 融工 程师 进行 分
析 ; 3 、 监察 稽核 部分 别于 每季 度和 每年 度编 写《 公平 交易 执行 情况 检查 报告 》 , 内容 包括 关注 类
交 易监 控执 行情 况 、 不 同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收益 率差 异分 析和 同向 交易 价差 分析 ;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
况 检查 报告 》需 经公 司基 金经 理、 督察 长和 总经 理签 署。
4 . 3 . 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格 执行 公平 交易 制度 ,确 保不 同投 资组 合在 研究 、交 易、 分配 等
各 环节 得到 公平 对待 。
4 . 3 . 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违法 违规 且并 对基 金财 产造 成损 失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
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所有 投资 组合 参与 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
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 的 交易 次数 为 3 次 ,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 数成 份股 交易 不活 跃
导 致。
4 . 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 . 4 .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 0 1 3 年 债券 市场 先涨 后跌 。 上 半年 国内 经济 增长 及物 价继 续回 落 , 资 金面 也较 为宽 松 , 债 券
收 益率 整体 延续 下行 走势 。 但 六月 钱荒 后 , 银 行非 标业 务再 次扩 张 , 严 重挤 压了 债券 的投 资需 求 ,
同 时由 于财 政存 款投 放力 度低 于往 年, 且货 币政 策未 能有 效放 松, 导致 市场 资金 面持 续紧 张, 债
券 收益 率出 现了 较大 幅度 的上 行。 自组 合成 立起 至年 末, 除短 融总 财富 指数 外, 主要 全价 及财 富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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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数均 出现 不同 程度 的下 跌, 国债 财富 指数 下跌 幅度 最大 ,跌 幅达 4 . 3 3 % 。
本 组合 成立 于 2 0 1 3 年 4 月, 受 分级 特征 约束 , 成 立之 后我 们采 取了 快速 建仓 的方 式 , 但 组 合
久 期和 杠杆 保持 在中 性较 低水 平; 后续 在资 金面 持续 紧张 及组 合面 临赎 回的 影响 下, 我们 对债 市
走 势日 趋谨 慎, 并适 当减 持了 部分 品种 。目 前久 期维 持中 性略 低水 平, 主要 配置 3 至 5 年 期的 中
期 品种 ,其 中信 用品 种以 中高 评级 为主 。
4 . 4 . 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的净 值增 长率 为 - 7 . 1 4 % , 同期 业绩 基准 增长 率为 - 3 . 7 8 % 。
4 . 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 望 2 0 1 4 年, 虽 然在 影子 银行 扩张 影响 下 , 社 会融 资总 量大 幅增 加 , 可 能有 利于 支持 国内 基
础 设施 及房 地产 投资 ,从 而短 期内 或将 维持 国内 经济 平稳 增长 。但 长期 而言 ,较 高的 债券 利率 势
必 将推 升企 业融 资成 本, 侵蚀 企业 盈利 ,进 而降 低经 济增 长动 能。 因此 ,预 计未 来经 济及 物价 基
本 面并 不对 债市 走势 形成 压力 。
当 前债 券收 益率 与基 本面 形成 背离 ,主 要是 受影 子银 行扩 张导 致的 资金 成本 上升 影响 。虽 然
目 前监 管当 局试 图通 过总 量货 币政 策, 抬升 资金 利率 水平 以倒 逼金 融机 构去 杠杆 。但 考虑 到金 融
机 构较 强的 盈利 诉求 、地 方融 资平 台对 资金 的刚 性 需 求及 房地 产业 较低 的利 率敏 感度 ,很 可能 在
短 期内 影子 银行 将继 续扩 张, 从而 抬升 全社 会资 金成 本, 并加 剧资 金面 的脆 弱性 ,进 而导 致债 券
收 益率 易上 难下 。未 来债 券投 资的 趋势 性机 会主 要取 决于 货币 政策 的变 化。
综 合而 言, 在经 济增 长动 能受 损及 影子 银行 业务 扩张 的双 重影 响下 ,我 们对 债券 市场 持长 期
乐 观、 短期 谨慎 观点 。考 虑到 短期 内政 策难 有较 大变 化, 且经 济仍 将保 持平 稳, 我们 预计 在政 策
放 松前 ,债 券收 益率 可能 呈窄 幅整 理格 局, 投资 收益 将主 要来 自于 票息 收入 。基 于以 上判 断, 组
合 将适 当降 低久 期 , 以 中高 评级 信用 债为 主 , 并 积极 寻找 债市 拐点 , 力 争 为投 资者 创造 更高 收益 。
4 . 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 . 6 .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 作经 历的 描述
4 . 6 . 1 . 1 日 常估 值流 程
基 金的 估值 由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金 会计 对公 司所 管理 的基 金以 基金 为会 计核 算主 体, 独立 建
账 、 独 立核 算 , 保 证不 同基 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 置 、 资 金划 拨 、 账 簿记 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 金会 计核 算独 立于 公司 会计 核算 。基 金会 计核 算采 用专 用的 财务 核算 软件 系统 进行 基金 核算 及
帐 务处 理; 每日 按时 接收 成交 数据 及权 益数 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 金会 计核 算采 用基 金管 理公 司
与 托管 银行 双人 同步 独立 核算 、相 互核 对的 方式 ,每 日就 基金 的会 计核 算、 基金 估值 等与 托管 银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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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进行 核对 ;每 日估 值结 果必 须与 托管 行核 对一 致后 才能 对外 公告 。基 金会 计除 设有 专职 基金 会
计 核算 岗外 ,还 设有 基金 会计 复核 岗位 ,负 责基 金会 计核 算的 日常 事后 复核 工作 ,确 保基 金净 值
核 算无 误。
配 备的 基金 会计 具备 会计 资格 和基 金从 业资 格, 在基 金核 算与 估值 方面 掌握 了丰 富的 知识 和
经 验 , 熟 悉及 了解 基金 估值 法规 、政 策和 方法 。
4 . 6 . 1 . 2 特 殊业 务估 值流 程
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 [ 2 0 0 8 ] 3 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的 相
关 规定 ,本 公司 成立 停牌 股票 、债 券不 活跃 市场 报价 等投 资品 种估 值小 组, 成员 由基 金经 理、 行
业 研究 员、 债券 研究 员、 监察 稽核 部、 金融 工程 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4 . 6 .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值 的程 度
基 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 常估 值。
基 金经 理参 与估 值小 组对 停牌 股票 估值 的讨 论, 发表 相关 意见 和建 议, 与估 值小 组成 员共 同
商 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4 . 6 . 3 本 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 . 6 . 4 本 公司 现没 有进 行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 . 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 . 7 . 1 根 据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3 年 内 , 本 基 金 不 对 丰 利 债 A 和 丰 利
债 B 进 行收 益分 配。
4 . 7 .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 5 5 5 5 托管人报告
5 .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 管人 声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 — —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不 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份
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严 格遵 守了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基
金 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应 尽的 义务 。
5 . 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在 投资 运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计算 、利 润分 配、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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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等 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在 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进 行。
5 . 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润 分配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
准 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 6 6 6 6 审计报告
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注 册会 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 准无 保留 意见 ”的
审 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 7 7 7 7 年度财务报表
7 . 1 资产负债表
会 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 告截 止日 :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单 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资 产 :
银 行存 款 8 , 9 9 8 , 8 9 9 . 5 4
结 算备 付金 2 4 6 , 3 6 6 , 2 1 6 . 0 8
存 出保 证金 4 0 5 , 6 2 9 . 5 1
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2 , 7 1 8 , 4 1 6 , 1 9 2 . 7 0
其 中: 股票 投资 -
基 金投 资 -
债 券投 资 2 , 7 1 8 , 4 1 6 , 1 9 2 . 7 0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 生金 融资 产 -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 收证 券清 算款 6 7 , 5 5 1 , 3 7 8 . 6 3
应 收利 息 8 6 , 0 6 0 , 7 3 1 . 0 7
应 收股 利 -
应 收申 购款 -
递 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 他资 产 -
资 产总 计 3 , 1 2 7 , 7 9 9 , 0 4 7 . 5 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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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和 所有 者权 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负 债 :
短 期借 款 -
交 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 生金 融负 债 -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 , 9 1 0 , 0 0 0 , 0 0 0 . 0 0
应 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 付赎 回款 -
应 付管 理人 报酬 7 4 4 , 2 5 2 . 8 7
应 付托 管费 2 1 2 , 6 4 3 . 6 5
应 付销 售服 务费 1 3 0 , 6 5 4 . 6 9
应 付交 易费 用 1 5 , 2 8 0 . 9 0
应 交税 费 -
应 付利 息 -
应 付利 润 -
递 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 他负 债 2 3 0 , 0 0 0 . 0 0
负 债合 计 1 , 9 1 1 , 3 3 2 , 8 3 2 . 1 1
所 有者 权益 :
实 收基 金 1 , 3 2 7 , 1 1 3 , 3 4 1 . 0 7
未 分配 利润 - 1 1 0 , 6 4 7 , 1 2 5 . 6 5
所 有者 权益 合计 1 , 2 1 6 , 4 6 6 , 2 1 5 . 4 2
负 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 , 1 2 7 , 7 9 9 , 0 4 7 . 5 3
注 : ( 1 ) 报 告截 止日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下 属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基金 A 类 的份 额参 考净 值 1 . 0 0 8 元,
下 属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基金 B 类 的份 额参 考净 值 0 . 8 6 3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1 , 3 3 6 , 5 3 8 , 7 7 2 . 5 3 份 , 下
属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基 金 A 类 的份 额总 额 4 3 6 , 6 8 4 , 1 3 3 . 8 0 份 , 下 属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基金 B 类 的份 额
总 额 8 9 9 , 8 5 4 , 6 3 8 . 7 3 份 。
( 2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无 上年 度末 数据 。
7 . 2 利润表
会 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 报告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一 、收 入 - 1 1 , 8 0 4 , 3 7 7 . 4 4
1 . 利 息收 入 1 2 9 , 7 1 3 , 7 1 6 . 6 5
其 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 , 7 1 1 , 8 4 9 . 8 0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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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券利 息收 入 1 2 1 , 8 0 1 , 2 9 7 . 5 0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 , 2 0 0 , 5 6 9 . 3 5
其 他利 息收 入 -
2 . 投 资收 益( 损失 以 “ - ” 填 列) - 7 5 , 4 3 4 , 0 0 7 . 3 4
其 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 金投 资收 益 -
债 券投 资收 益 - 7 5 , 4 3 4 , 0 0 7 . 3 4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 生工 具收 益 -
股 利收 益 -
3 .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 损 失以 “ - ”
号 填列 )
- 6 6 , 0 8 4 , 1 0 9 . 5 4
4 . 汇 兑收 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 . 其 他收 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2 2 . 7 9
减 : 二 、费 用 6 2 , 0 4 9 , 3 3 4 . 1 8
1 . 管理 人报 酬 7 . 4 . 8 . 2 . 1 1 2 , 2 3 7 , 9 9 5 . 2 4
2 . 托管 费 7 . 4 . 8 . 2 . 2 3 , 4 9 6 , 5 7 0 . 0 6
3 . 销售 服务 费 7 . 4 . 8 . 2 . 3 3 , 9 9 8 , 9 5 5 . 1 4
4 . 交易 费用 3 0 , 9 9 0 . 0 0
5 . 利息 支出 4 1 , 9 0 7 , 0 6 5 . 6 0
其 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 1 , 9 0 7 , 0 6 5 . 6 0
6 . 其他 费用 3 7 7 , 7 5 8 . 1 4
三 、利 润总 额( 亏损 总额 以 “ - ”
号 填列 )
- 7 3 , 8 5 3 , 7 1 1 . 6 2
减 :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 亏损 以 “ - ”号 填
列 )
- 7 3 , 8 5 3 , 7 1 1 . 6 2
注 : ( 1 )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 2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无 上年 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
7 . 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 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 报告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2 , 9 9 9 , 6 3 4 , 1 0 1 . 4 4 - 2 , 9 9 9 , 6 3 4 , 1 0 1 . 4 4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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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
二 、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 7 3 , 8 5 3 , 7 1 1 . 6 2 - 7 3 , 8 5 3 , 7 1 1 . 6 2
三 、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 1 , 6 7 2 , 5 2 0 , 7 6 0 . 3 7 - 3 6 , 7 9 3 , 4 1 4 . 0 3 - 1 , 7 0 9 , 3 1 4 , 1 7 4 . 4 0
其 中: 1 . 基 金申 购款 3 4 , 0 0 2 , 3 0 0 . 6 9 7 5 0 , 0 9 9 . 0 7 3 4 , 7 5 2 , 3 9 9 . 7 6
2 . 基 金赎 回款 - 1 , 7 0 6 , 5 2 3 , 0 6 1 . 0 6 - 3 7 , 5 4 3 , 5 1 3 . 1 0 - 1 , 7 4 4 , 0 6 6 , 5 7 4 . 1 6
四 、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 - -
五 、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
1 , 3 2 7 , 1 1 3 , 3 4 1 . 0 7 - 1 1 0 , 6 4 7 , 1 2 5 . 6 5 1 , 2 1 6 , 4 6 6 , 2 1 5 . 4 2
注 : ( 1 )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 2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无 上年 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
报 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 分。
本 报告 7 . 1 至 7 . 4 财 务报 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 _ _ _ _ _ 邓 召明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毕 国强 _ _ _ _ _ _ _ _ _ _ 刘 慧红 _ _ _ _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 . 4 报表附注
7 . 4 . 1 基金基本情况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 证 监 许 可 [ 2 0 1 3 ] 1 5 4 号 《 关 于 核 准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核准 ,由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依照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公 开募 集 。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存 续期 限不 定。 本基 金自 2 0 1 3 年 3 月 2 5 日 至 2 0 1 3 年 4 月 1 7 日 期间 公开 发售 ,首 次设 立募 集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2 , 9 9 9 , 0 5 2 , 0 7 6 . 3 4 元 , 本 基 金 设 立 募 集 期 内 认 购 资 金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5 8 2 , 0 2 5 . 1 0 元 , 经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普 华永 道中 天验 字 ( 2 0 1 3 ) 第 1 1 7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正式 生效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2 , 9 9 9 , 6 3 4 , 1 0 1 . 4 4 份 基金 份额 ,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5 8 2 , 0 2 5 . 1 0 份 基金 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基 金托 管人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的 相关 规定 , 本 基金 《 基 金合 同 》
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 本基 金通 过基 金收 益分 配的 安排 ,将 基金 份额 分成 预期 收益 与风 险不 同的 两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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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级 别 , 即 丰 利 债 A 基 金 份 额 ( 基 金 份 额 简 称 “ 丰 利 债 A ” ) 和 丰 利 债 B 基 金 份 额 ( 基 金 份 额 简
称 “ 丰 利债 B ” ) 。 除 收益 分配 、 基 金合 同终 止时 的基 金清 算财 产分 配和 基金 转换 运作 方式 时的 基
金 份额 折算 外, 每份 丰利 债 A 和 每份 丰利 债 B 享 有同 等的 权利 和义 务。 丰利 债 A 和 丰利 债 B 分 别
募 集并 按照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比 例进 行初 始配 比, 所募 集的 两级 基金 的基 金资 产合 并运 作。 其中 ,
丰 利债 A 根 据 《基 金合 同 》 的 规定 获取 约定 收益 , 并 自基 金合 同 生 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 月开 放一 次 ,
接 受申 购与 赎回 , 在 丰利 债 A 的 每次 申购 开放 日, 基金 管理 人将 对丰 利债 A 进 行基 金份 额折 算 , 丰
利 债 A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调整 为 1 . 0 0 0 元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持有 的丰 利债 A 份 额数 按折 算比 例相 应
增 减; 本基 金净 资产 优先 分配 予丰 利债 A 份 额的 本金 及约 定应 得收 益, 剩余 净资 产分 配予 丰利 债
B 基 金 合 同 份 额 ; 在 分 级 运 作 期 内 每 次 开 放 时 , 如 本 基 金 净 资 产 等 于 或 低 于 丰 利 债 A 份 额 的 本 金
及 约定 应得 收益 的总 额, 本基 金净 资产 全部 分配 予丰 利债 A 份 额后 ,仍 存在 额外 未弥 补的 丰利 债
A 份 额本 金及 约定 收益 总额 的差 额 , 则 不再 进行 弥补 。 丰 利债 B 在 《基 金合 同 》 生 效后 封闭 运作 ,
封 闭期 为 3 年 。
本 基金 分级 运作 期届 满, 本基 金的 两级 基金 份额 将按 约定 的收 益分 配规 则进 行净 值计 算, 并
以 各自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基准 转换 为同 一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 L O F ) 的份 额, 并办 理基 金的 申购 、 赎
回 业务 。 经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深 证上 [ 2 0 1 3 ] 2 8 4 号 文审 核同 意 , 丰 利债 B 基 金份 额于 2 0 1 3 年 7 月 1 9
日 在深 交所 挂牌 交易 。未 上市 交易 的基 金份 额托 管在 场外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可通 过跨 系统 转托 管
业 务将 其转 至深 交所 场内 后即 可上 市流 通。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固定 收益 类品 种 ,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交 易的 国债 、
金 融债 、企 业债 、公 司债 、央 行票 据、 地方 政府 债、 中期 票据 、短 期融 资券 、可 转换 债券 (含 分
离 交易 可转 债 ) 、 资 产支 持证 券 、 次 级债 、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 债 券回 购 、 银 行存 款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 本 基金 不直 接买 入
股 票、 权证 等权 益类 金融 工具 ,因 所持 可转 换公 司债 券转 股形 成的 股票 、因 投资 于分 离交 易可 转
债 而产 生的 权证 , 在 其可 上市 交易 后不 超过 1 0 个 交易 日的 时间 内卖 出 。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 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 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 金的 投资
组 合比 例为 : 本 基金 对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 0 %; 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 本 基金 整体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中 债
总 指数 收益 率。
7 . 4 . 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 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 0 0 6 年 2 月 1 5 日 颁布 的 《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 准则 》 和 3 8
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应用 指南 、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 下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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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 中 国证 监会 公告 [ 2 0 1 0 ] 5 号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 B R L 模 板第 3 号 <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 、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于 2 0 0 7 年 5 月 1 5 日 颁布 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 务指 引 》 、 《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 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7 . 4 .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 基金 2 0 1 3 年 度财 务报 表符 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 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止期 间的 经营
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 . 4 .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 . 4 . 4 . 1 会计年度
本 基 金 会 计 年 度 为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 2 月 3 1 日 止 。 本 期 财 务 报 表 的 实 际 编 制 期 间 为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
7 . 4 . 4 . 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帐本 位币 ,除 有特 别说 明外 ,均 以人 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7 . 4 . 4 .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7 . 4 . 4 . 3 .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 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应收 款
项 、可 供出 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取 决于 本基 金对 金融 资产 的持 有意 图
和 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资产 分类 为可 供出 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 基金 目前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 债券 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 主 要为 权证 投资 ) 分 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除 衍生 工具 所产 生的 金融 资产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以 衍生 金融 资
产 列示 外,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公 允价 值变 动计 入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 以交 易性 金融
资 产列 示。
本 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应收 款项 ,包 括银 行存 款、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和各 类应 收
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 市场 中没 有报 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 金融 资产 。
7 . 4 . 4 . 3 .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 债及 其他 金
融 负债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负债 分类 为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 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和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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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 . 4 .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7 . 4 . 4 . 4 . 1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于 本 基 金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 于 交 易 日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确认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取得 时发 生的 相关 交
易 费用 计入 当期 损益 ;支 付的 价款 中包 含已 宣告 但尚 未发 放的 现金 股利 或债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
日 至购 买日 止的 利息 ,应 当单 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 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
初 始确 认金 额。
7 . 4 . 4 . 4 .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应 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 法, 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7 . 4 . 4 . 4 .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损 益计 入当 期损 益; 在资 产持 有期 间所 取得 的利 息或 现金 股利 以及 处置 时产 生的 处置 损益 计
入 当期 损益 。
7 . 4 . 4 . 4 . 4 金 融 资 产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 ( 1 )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权 利终 止; ( 2 )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本 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
移 给转 入方 ;或 者 ( 3 )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然 本基 金既 没有 转移 也没 有保 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
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控 制。
7 . 4 . 4 . 4 . 5 金 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 价值 与收 到的 对价 的差 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 . 4 . 4 . 4 . 6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部 分。 终止 确认 部分 的账 面价 值与 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 入当 期损 益。
7 . 4 . 4 .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 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 债券 投资 和衍 生工 具 ( 主 要为 权证 投资 ) 按 如下 原则 确定 公允 价值 并
进 行估 值: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 价值 ;估 值日 无交 易, 但最 近
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且证 券发 行机 构未 发生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 件的 ,按 最近 交
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 价值 。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 重大 变化 ,参 考
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 格验 证具 有
可 靠性 的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技术 包括 参考 熟悉 情况 并自 愿交 易的 各方 最近 进行 的市 场
交 易中 使用 的价 格、 参照 实质 上相 同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的当 前公 允价 值、 现金 流量 折现 法和 期权 定
价 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时 , 尽 可能 最大 程度 使用 市场 参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基 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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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金 以上 述原 则确 定的 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本 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 下:
7 . 4 . 4 . 5 . 1 上 市证 券的 估值
7 . 4 . 4 . 5 . 1 . 1 交 易所 上市 的有 价证 券 (包 括股 票 、 权 证等 ) , 以 其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
收 盘价 估值 ;估 值日 无交 易的 ,且 最近 交 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未发 生重 大变 化, 以最 近交 易日 的收 盘
价 估值 ;如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 大变 化的 ,可 参考 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
化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7 . 4 . 4 . 5 . 1 . 2 交 易 所 上 市 实 行 净 价 交 易 的 债 券 按 估 值 日 收 盘 价 估 值 , 估 值 日 没 有 交 易 的 , 且
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按 最近 交易 日的 收盘 价估 值。 如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
发 生了 重大 变化 的, 可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 大变 化因 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 定
公 允价 值。
7 . 4 . 4 . 5 . 1 . 3 交 易 所 上 市 未 实 行 净 价 交 易 的 债 券 按 估 值 日 收 盘 价 减 去 债 券 收 盘 价 中 所 含 的 债
券 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 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未发 生重 大变 化 ,
按 最近 交易 日债 券收 盘价 减去 债券 收盘 价中 所含 的债 券应 收利 息得 到的 净价 进行 估值 。如 最近 交
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 大变 化的 ,可 参考 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因素 ,调 整最 近
交 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7 . 4 . 4 . 5 . 1 . 4 交 易 所 上 市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有 价 证 券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在 估 值
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7 . 4 . 4 . 5 . 2 未 上市 证券 的估 值
7 . 4 . 4 . 5 . 2 . 1 送 股 、 转 增 股 、 公 开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的 股 票 , 以 其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证
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即 依照 上述 的相 关方 法进 行估 值。
7 . 4 . 4 . 5 . 2 . 2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未 上 市 的 股 票 、 债 券 和 权 证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在 估
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
7 . 4 . 4 . 5 . 2 . 3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有 明 确 锁 定 期 的 股 票 , 同 一 股 票 在 交 易 所 上 市 后 , 以 其 在 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即 依照 上述 的相 关方 法进 行估 值。
7 . 4 . 4 . 5 . 2 . 4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 的股 票的 估值
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 低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的 初始 取得 成本 时, 应
采 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价作 为估 值日 该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价 高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的 初始 取得 成本 时, 应
按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7 . 4 . 4 . 5 . 2 . 5 在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交 易 的 债 券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在 估 值 技 术 难 以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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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7 . 4 . 4 . 5 . 2 . 6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 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7 . 4 . 4 . 5 . 3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上 市日 前, 采用 估值 技术 分别 对债 券和 权证 进行 估值 ;自 上市 日起 ,上 市
流 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中的 相关 方法 进行 估值 。
7 . 4 . 4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 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 债基 本为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 债。 当本 基金 依法 有权 抵销 债权 债
务 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 时, 金融 资产 与金 融负 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列示 。
7 . 4 . 4 . 7 实收基金
实 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 所募 集的 总金 额在 扣除 损益 平准 金分 摊部 分后 的余 额。 由于 基
金 份额 折算 引起 的实 收基 金份 额变 动于 基金 份额 折算 日根 据折 算前 的基 金份 额数 及确 定的 折算 比
例 计算 认列 。 由 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分 别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
上 述 申 购 和 赎 回 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
少 。
7 . 4 . 4 . 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 现平 准金 和未 实现 平准 金。 已实 现平 准金 指在 申购 或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 的已 实现 损益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未 实现 平准 金
指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 / ( 损 失 )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 算的 金额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 于期 末全 额转 入未 分配 利
润 / ( 累 计亏 损 ) 。
7 . 4 . 4 . 9 收入 /( 损失 ) 的确认和计量
股 票投 资在 持有 期间 应取 得的 现金 股利 扣除 由上 市公 司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为 投资 收益 。债 券投 资在 持有 期间 应取 得的 按票 面利 率计 算的 利息 扣除 在适 用情 况下 由债 券发 行
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在 持有 期间 的公 允价 值变 动确 认为 公允 价
值 变动 损益 ;处 置时 其公 允价 值与 初始 确认 金额 之间 的差 额确 认为 投资 收益 ,其 中包 括从 公允 价
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 计变 动额 。
应 收款 项在 持有 期间 确认 的利 息收 入按 实际 利率 法计 算, 实际 利率 法与 直线 法差 异较 小的 也
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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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 . 4 . 1 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 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托 管费 和销 售服 务费 在费 用涵 盖期 间按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
法 逐日 确认 。
其 他金 融负 债在 持有 期间 确认 的利 息支 出按 实际 利率 法计 算, 实际 利率 法与 直线 法差 异较 小
的 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7 . 4 . 4 . 1 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 本基 金在 分级 运作 期内 及分 级运 作期 届满 时,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 则:
(1 ) 本基 金不 单独 对丰 利债 A 份 额与 丰利 债 B 份 额进 行收 益分 配;
(2 )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2 、 本基 金转 换为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 L O F ) 后,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应 遵循 下列 原则 :
(1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为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投 资 , 投 资人 可选 择现 金红 利或 将现
金 红利 按除 权后 的单 位净 值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 投资 ;若 投资 人不 选择 ,本 基金 默认 的收 益
分 配方 式是 现金 分红 ;登 记在 深圳 证券 账户 的基 金份 额的 收益 分配 只能 采取 现金 红利 方式 ,不 能
选 择红 利 再投 资;
(2 )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3 )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 红条 件的 前提 下, 基金 收益 每年 最多 分配 1 2 次 ,每 次基 金收 益分 配
比 例不 低于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2 0 % ;
( 4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净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5 )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另 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7 . 4 . 4 . 1 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 据本 基金 的估 值原 则和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估值 实务 操作 ,本 基金 确定 以下 类别 股
票 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 时采 用的 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
7 . 4 . 4 . 1 2 . 1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和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或 交 易 不 活 跃 (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不 活 跃 ) 等 情 况 , 本 基 金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 2 0 0 8 ] 3 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 根 据具 体情 况采 用 《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基金 估值 工作 小组 关于 停牌 股票 估
值 的参 考方 法》 提供 的指 数收 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7 . 4 . 4 . 1 2 . 2 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 发行 股 票, 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计字 [ 2 0 0 7 ] 2 1 号 《关 于证 券
投 资基 金执 行 < 企 业会 计准 则 >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 事项 的通 知》 之附 件《 非公 开发 行有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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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确锁 定期 股票 的公 允价 值的 确定 方法 》 , 若 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 收盘 价低 于
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投 资成 本, 按估 值日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 易收 盘价 估值 ;
若 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 收盘 价高 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投 资成 本, 按锁 定
期 内已 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 内总 交易 天数 的比 例将 两者 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 为估 值增 值。
7 . 4 . 4 . 1 2 . 3 在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 交 易的 债券 品种 , 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会计 字 [ 2 0 0 7 ] 2 1 号 《 关
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执行 < 企 业会 计准 则 >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 事项 的通 知》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
定 公允 价值 。本 基金 持有 的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债券 按现 金流 量折 现法 估值 ,具 体估 值模 型、 参数 及
结 果由 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提供 。
7 . 4 . 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 . 4 . 5 .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 政策 变更 。
7 . 4 . 5 . 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 估计 变更 。
7 . 4 . 5 . 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 . 4 . 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 2 0 0 2 ] 1 2 8 号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税 [ 2 0 0 8 ] 1 号 《关 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 、 财税 [ 2 0 1 2 ] 8 5 号 《关 于实 施上 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及 其他 相关 财税 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
项 列示 如下 :
( 1 )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 基 金买 卖股 票 、 债 券
的 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 2 )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 权的 股息 、 红 利
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 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 税。
( 3 )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 0 %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 自 2 0 1 3 年 1 月 1 日 起 , 对 基 金 从 上 市 公 司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 持 股 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内 ( 含 1 个 月 ) 的 , 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 , 暂 减 按 5 0 %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持 股 期 限 超 过 1 年 的 , 暂 减 按 2 5 %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对 基金 持有 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解 禁后 取得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按 照上 述规 定计 算纳 税, 持股 时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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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自 解 禁 日 起 计 算 ; 解 禁 前 取 得 的 股 息 、 红 利 收 入 继 续 暂 减 按 5 0 %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上 述 所 得
统 一适 用 2 0 %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 4 )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 0 . 1 % 的 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买入 股票 不征 收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
7 . 4 . 7 关联方关系
关 联方 名称 与 本基 金的 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
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 招 商银 行 ” ) 基 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国 信证 券 ” ) 基 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 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 E u r i z o n C a p i t a l S G R S . p . A . )
基 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 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 司 基 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鹏 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 限公 司 基 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 :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 立。
7 . 4 . 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生效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不满 一年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和
数 据。
7 . 4 . 8 . 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 基金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发 生股
票 交易 、权 证交 易、 债券 交易 、债 券回 购交 易, 也没 有发 生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业务 。
7 . 4 . 8 . 2 关联方报酬
7 . 4 . 8 . 2 . 1 基金管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理 费
1 2 , 2 3 7 , 9 9 5 . 2 4
其 中 : 支 付销 售机 构的 客
户 维护 费
2 , 5 9 2 , 5 0 8 . 4 7
注 : ( 1 )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 报酬 年费 率为 0 . 7 0 % , 逐 日计 提 , 按 月支
付 。日 管理 费 =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 0 . 7 0 % ÷ 当 年天 数。
( 2 ) 根 据《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费 用管 理规 定 》 , 基金 管理 人依 据销 售机 构销 售基 金的 保有 量
提 取一 定比 例的 客户 维护 费, 用以 向基 金销 售机 构支 付客 户服 务及 销售 活动 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
客 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 支。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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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 . 8 . 2 . 2 基金托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管 费
3 , 4 9 6 , 5 7 0 . 0 6
注 : 支 付 基 金 托 管 人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托 管 费 年 费 率 为 0 . 2 0 % , 逐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日
托 管费 =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 . 2 0 % ÷ 当 年天 数。
7 . 4 . 8 . 2 . 3 销售服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 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 关联 方名 称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当 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 服务 费
丰 利债 A 丰 利债 B 合 计
鹏 华基 金公 司 1 , 3 6 3 , 1 9 0 . 8 2 - 1 , 3 6 3 , 1 9 0 . 8 2
招 商银 行 1 , 7 7 7 , 4 6 8 . 3 2 - 1 , 7 7 7 , 4 6 8 . 3 2
国 信证 券 1 4 , 3 5 7 . 5 7 - 1 4 , 3 5 7 . 5 7
合 计 3 , 1 5 5 , 0 1 6 . 7 1 - 3 , 1 5 5 , 0 1 6 . 7 1
注 : 支 付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按 前 一 日 丰 利 债 A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0 . 3 5 %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逐 日
计 提, 按月 支付 ,日 销售 服务 费 = 前 一日 丰利 债 A 基 金资 产净 值 × 0 . 3 5 % ÷ 当 年天 数。
7 . 4 . 8 .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 含回购 ) 交易
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 含 回购 ) 交 易。
7 . 4 . 8 . 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 . 4 . 8 . 4 . 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 额单 位: 份
项 目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丰 利债 A 丰 利债 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1 0 , 0 0 2 , 2 5 0 . 0 0 1 0 , 0 0 0 , 8 7 4 . 0 0
期 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 间申 购 / 买 入总 份额 - -
期 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2 2 0 , 6 5 2 . 3 3 -
减 :期 间赎 回 / 卖 出总 份额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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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 0 , 2 2 2 , 9 0 2 . 3 3 1 0 , 0 0 0 , 8 7 4 . 0 0
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 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 . 3 4 % 1 . 1 1 %
注 : ( 1 ) 本 基金 自 2 0 1 3 年 3 月 2 5 日 至 2 0 1 3 年 4 月 1 7 日 止期 间公 开发 售 , 于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 合同 正式 生效 。
( 2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募 集 期 间 认 购 本 基 金 份 额 2 0 , 0 0 3 , 1 2 4 份 , 2 0 1 3 年 1 0 月 2 2 日 丰 利 债 A 基 金
份 额折 算后 本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2 0 , 2 2 3 , 7 7 6 . 3 3 份 。
( 3 ) 本 基金 管理 人投 资本 基金 的费 率标 准与 其他 相同 条件 的投 资者 适用 的费 率标 准相 一致 。
( 4 )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本 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故 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 . 4 . 8 . 4 . 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 额单 位: 份
丰 利债 B
关 联方 名称
本 期末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持 有的
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 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
2 0 0 , 0 1 0 , 6 0 0 . 0 0 2 2 . 2 3 %
7 . 4 . 8 . 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 联方
名 称
本 期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期 末余 额 当 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8 , 9 9 8 , 8 9 9 . 5 4 3 8 6 , 7 9 3 . 6 6
7 . 4 . 8 . 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 . 4 . 9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 . 4 . 9 . 1 因认购新发 /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 持有 因认 购新 发或 增发 而流 通受 限股 票, 也没 有持 有因 认购 新发 或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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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发而 流通 受限 债券 及权 证。
7 . 4 . 9 . 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 持有 暂时 停牌 股票 。
7 . 4 . 9 . 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 4 . 9 . 3 . 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 从事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7 . 4 . 9 . 3 . 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止 ,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证券 款余 额 1 , 9 1 0 , 0 0 0 , 0 0 0 . 0 0 元 ,于 2 0 1 4 年 1 月 2 日 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 转入 质押 库
的 债券 ,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 8 8 8 8 投资组合报告
8 .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
1 权 益投 资 - -
其 中: 股票 - -
2 固 定收 益投 资 2 , 7 1 8 , 4 1 6 , 1 9 2 . 7 0 8 6 . 9 1
其 中: 债券 2 , 7 1 8 , 4 1 6 , 1 9 2 . 7 0 8 6 . 9 1
资 产支 持证 券 - -
3 金 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 -
5 银 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 5 5 , 3 6 5 , 1 1 5 . 6 2 8 . 1 6
6 其 他各 项资 产 1 5 4 , 0 1 7 , 7 3 9 . 2 1 4 . 9 2
7 合 计 3 , 1 2 7 , 7 9 9 , 0 4 7 . 5 3 1 0 0 . 0 0
8 .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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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
8 . 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 票投 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 票投 资。
8 . 4 . 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 票投 资。
8 . 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债 券品 种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 家债 券 - -
2 央 行票 据 - -
3 金 融债 券 - -
其 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 业债 券 2 , 7 1 8 , 4 1 6 , 1 9 2 . 7 0 2 2 3 . 4 7
5 企 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 期票 据 - -
7 可 转债 - -
8 其 他 - -
9 合 计 2 , 7 1 8 , 4 1 6 , 1 9 2 . 7 0 2 2 3 . 4 7
8 . 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债 券代 码 债 券名 称 数 量( 张)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 2 2 5 8 4 1 2 松 城开 1 , 0 9 9 , 0 0 0 1 0 5 , 7 1 2 , 8 1 0 . 0 0 8 . 6 9
2 1 2 4 3 1 9 1 3 昌 国资 1 , 1 0 0 , 0 0 0 1 0 3 , 8 0 7 , 0 0 0 . 0 0 8 . 5 3
3 1 2 2 6 6 5 1 2 镇 交投 1 , 0 0 0 , 0 0 0 1 0 2 , 5 4 0 , 0 0 0 . 0 0 8 . 4 3
4 1 2 2 6 1 9 1 2 迁 安债 1 , 0 0 0 , 0 0 0 9 7 , 1 4 0 , 0 0 0 . 0 0 7 . 9 9
5 1 2 4 2 9 2 1 3 溧 城建 1 , 0 0 0 , 0 0 0 9 3 , 0 0 0 , 0 0 0 . 0 0 7 . 6 5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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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
8 . 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
8 .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 . 9 .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 未包 含国 债期 货投 资。
8 . 9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 未包 含国 债期 货投 资。
8 . 9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 未包 含国 债期 货投 资。
8 . 1 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中本 期没 有发 行主 体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的、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
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 券。
8 . 1 0 . 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8 . 1 0 . 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1 存 出保 证金 4 0 5 , 6 2 9 . 5 1
2 应 收证 券清 算款 6 7 , 5 5 1 , 3 7 8 . 6 3
3 应 收股 利 -
4 应 收利 息 8 6 , 0 6 0 , 7 3 1 . 0 7
5 应 收申 购款 -
6 其 他应 收款 -
7 待 摊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1 5 4 , 0 1 7 , 7 3 9 . 2 1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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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0 . 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 . 1 0 . 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
8 . 1 0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 告中 数字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
§ 9 9 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 . 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份 额
级 别
持 有人
户 数
( 户)
户 均持 有的 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 结构
机 构投 资者 个 人投 资者
持 有份 额
占 总份 额比
例
持 有份 额
占 总份
额 比例
丰 利
债 A
2 , 3 4 0 1 8 6 , 6 1 7 . 1 5 6 1 , 5 0 7 , 2 1 0 . 7 5 1 4 . 0 9 % 3 7 5 , 1 7 6 , 9 2 3 . 0 5 8 5 . 9 1 %
丰 利
债 B
3 3 1 2 , 7 1 8 , 5 9 4 . 0 7 8 5 9 , 1 5 5 , 3 8 9 . 0 0 9 5 . 4 8 % 4 0 , 6 9 9 , 2 4 9 . 7 3 4 . 5 2 %
合 计 2 , 6 7 1 5 0 0 , 3 8 8 . 9 1 9 2 0 , 6 6 2 , 5 9 9 . 7 5 6 8 . 8 8 % 4 1 5 , 8 7 6 , 1 7 2 . 7 8 3 1 . 1 2 %
9 . 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丰 利债 B
序 号 持 有人 名称 持 有份 额( 份) 占 上市 总份 额
比 例
1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 0 0 , 0 1 0 , 6 0 0 . 0 0 9 1 . 9 5 %
2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 0 , 0 0 0 , 8 7 4 . 0 0 4 . 6 0 %
3 陈 素珍 1 , 8 1 6 , 4 7 3 . 0 0 0 . 8 4 %
4 徐 莉珍 9 6 2 , 0 0 0 . 0 0 0 . 4 4 %
5 全 国社 保基 金一 零零 八组 合 6 3 5 , 6 0 0 . 0 0 0 . 2 9 %
6 陈 学臻 4 9 4 , 0 6 9 . 0 0 0 . 2 3 %
7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 0 1 3 C - C T 0 0 1 深
3 8 7 , 5 6 6 . 0 0 0 . 1 8 %
8 朱 樱 3 6 3 , 3 6 9 . 0 0 0 . 1 7 %
9 王 勇 2 9 9 , 0 5 4 . 0 0 0 . 1 4 %
1 0 程 东文 2 1 0 , 0 0 0 . 0 0 0 . 1 0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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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持 有人 为场 内持 有人 。
9 . 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所 有从 业 人 员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
9 . 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 目 持 有份 额总 数
持 有份 额占
基 金总 份额
比 例( % )
发 起份 额总
数
发 起份 额占
基 金总 份额
比 例( % )
发 起份 额承
诺 持有 期限
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2 0 , 2 2 3 , 7 7 6 . 3 3 1 . 5 1 2 0 , 2 2 3 , 7 7 6 . 3 3 1 . 5 1 三年
基 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 人员
- - - - -
基 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 金管 理人 股东 2 0 0 , 0 1 0 , 6 0 0 . 0 0 1 4 . 9 6 0 . 0 0 0 . 0 0 -
其 他 - - - - -
合 计 2 2 0 , 2 3 4 , 3 7 6 . 3 3 1 6 . 4 7 2 0 , 2 2 3 , 7 7 6 . 3 3 1 . 5 1 三年
注 : ( 1 )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丰利 债 A 份 额 1 0 , 2 2 2 , 9 0 2 . 3 3 份 ,持 有丰 利债 B 份
额 1 0 , 0 0 0 , 8 7 4 . 0 0 份 ,合 计持 有数 量为 2 0 , 2 2 3 , 7 7 6 . 3 3 份 。
( 2 ) 上 表内 基金 管理 公司 股东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持有 丰利 债 B 份 额 2 0 0 , 0 1 0 , 6 0 0 . 0 0 份 ,不 属
于 利用 发起 资金 认购 的发 起份 额。
§1 0 1 0 1 0 1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 位: 份
项 目 丰 利债 A 丰 利债 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2 , 0 9 9 , 7 7 9 , 4 6 2 . 7 1 8 9 9 , 8 5 4 , 6 3 8 . 7 3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申 购
份 额
3 4 , 7 5 2 , 3 9 9 . 7 6
减: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 末基 金总 赎
回 份额
1 , 7 0 6 , 5 2 3 , 0 6 1 . 0 6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额
8 , 6 7 5 , 3 3 2 . 3 9 -
本 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 3 6 , 6 8 4 , 1 3 3 . 8 0 8 9 9 , 8 5 4 , 6 3 8 . 7 3
注 :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份 额。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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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1 1 1 1 1 1 重大事件揭示
1 1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1 1 .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 1 . 2 . 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因 公司 原监 事胡 继之 先生 辞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 职务 , 根 据股 东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2 0 1 3 年 第 三 次 股 东 会 会 议 审 议 , 同 意 由 李 国 阳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 胡
继 之不 再担 任本 公司 监事 职务 。 本 公司 已于 2 0 1 3 年 1 1 月 将上 述变 更事 项报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
员 会深 圳监 管局 备案 。
报 告期 内公 司原 副总 裁曹 毅因 个人 原因 提出 辞职 , 经 公司 五届 董事 会九 次会 议审 议 , 同 意曹
毅 辞 去 公 司 副 总 裁 职 务 , 相 关 高 管 任 免 情 况 已 于 2 0 1 3 年 3 月 9 日 在 指 定 媒 体 进 行 公 告 , 并 向 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深 圳监 管局 备案 。
1 1 . 2 . 2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的人 事变 动。
1 1 . 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 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 理及 基金 运作 产生 重大 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
基 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
1 1 . 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改 变。
1 1 . 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 基金 管理 人聘 请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 殊普 通合 伙 ) 为 本基 金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
所 。 本 年 度 应 支 付 给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费 用 1 0 0 , 0 0 0 . 0 0 元 。 该
审 计 机 构 为 本 基 金 提 供 审 计 服 务 的 期 间 为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 0 1 3 年 4 月 2 3 日 ) 起 到 本 报 告
期 末, 不满 一年 。
1 1 . 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 基金 管理 人 、 基 金托 管人 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在报 告期 内未 受到 任何 稽查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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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处罚 。
1 1 . 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 1 . 7 . 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 商名 称
交 易单 元
数 量
股 票交 易 应 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 注
成 交金 额
占 当期 股票
成 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 金
占 当期 佣金
总 量的 比例
齐鲁证券 1 - - - 1 , 2 4 9 . 1 4 2 1 . 6 9 % -
招商证券 1 - - - 4 , 5 0 9 . 9 6 7 8 . 3 1 % -
注 : 1 、 交易 单元 选择 的标 准和 程序 :
1 )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理 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使 用其 交易 单元 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 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财 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 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二 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 中国 证监 会处 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 的要 求;
( 5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 施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
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 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 6 ) 研 究实 力较 强 , 有 固定 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 , 能 及时 为本 基金 提供 高质 量的 咨询 服
务 。
2 ) 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选 定符 合条 件的 证券 公司 作为 租用 交易 单元 的对 象。 我公 司投 研部 门定 期
对 所选 定证 券公 司的 服务 进行 综合 评比 ,评 比内 容包 括: 提供 研究 报告 质量 、数 量、 及时 性及 提
供 研究 服务 主动 性和 质量 等情 况, 并依 据评 比结 果确 定交 易单 元交 易的 具体 情况 。我 公司 在比 较
了 多家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 究水 平后 , 向 券商 租用 交易 单元 作为 基金 专用 交
易 单元 。本 报告 期内 交易 单元 未发 生 变化 。
1 1 . 7 . 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 商名 称
债 券交 易 债 券回 购交 易 权 证交 易
成 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成 交总 额的 比
成 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
券 回购
成 交金 额
占 当期 权
证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 0 1 3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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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成 交总 额
的 比例
成 交总 额
的 比例
齐鲁证券 6 3 , 7 6 9 , 7 7 7 . 0 0 1 . 4 1 % 2 2 0 , 5 0 0 , 0 0 0 . 0 0 0 . 0 9 % - -
招商证券 4 , 4 6 3 , 6 8 6 , 9 7 6 . 6 6 9 8 . 5 9 % 2 4 3 , 4 3 5 , 9 0 0 , 0 0 0 . 0 0 9 9 . 9 1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