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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双利A(000024)

大摩双利: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摩根士丹利 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 3 月 27 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 资料经普 华 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 出 具了无保留意 见 的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64,513,379.7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24 000025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96,645,252.23 份 167,868,127.5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投资 目标 是在 严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 通 过 积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合 理 配置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力 争使 投资 者获 得长期 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坚 持稳 健配 置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基 础上 , 力 争使 投资 者获 得 长 期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 采取 以下 策略 , 将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在信 用债 、 可转债 和其 他资 产间 进行 配置。 首先, 本基 金分 别对 影响 信用债 市 场 的信 贷水 平、 信用利 差水 平、 信用 债 市 场 供求关 系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 然后 , 对 影响 可转 债市 场的转 股溢 价率 、 隐 含 波 动 率、对 应正 股的 市场 走势 、可转 债市 场供 求关 系等 因素进 行分 析研 究; 最 后 , 本基金 根据 上述 分析 结论 , 预 测和 比较 信用 债、 可 转债两 类资 产未 来的 收 益 率 与风险 , 并 结合 二者 的相 关关系 , 确 定并 调整 信用 债、 可 转债 两类 资产 的 配 置 比例, 在收 益与 风险 间寻 求最佳 平衡 。 本 基 金 将 以 自 上 而 下 的 在 基 准 利 率 曲 线 分 析 和 信 用 利 差 分 析 基 础 上 相 应 实 施 的投资 策略 , 以及 自下 而 上的个 券精 选策 略 , 作 为 本基金 的信 用债 券投 资策 略。 基于行 业分 析、 企业 基本 面分 析 和可 转债 估值 模型 分析, 本基 金在 一、 二 级 市 场投资 可转 债, 以达 到控 制风险 ,实 现基 金资 产稳 健增值 的目 的。 除信用 债与 可转 债外 , 本 基金还 将在 综合 考虑 组合 收益 、 利 率风 险以 及流 动 性 的前提 下, 投资 于国 债、 央行票 据等 利率 品种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企业 债总全 价指数 收 益率× 40%+ 天相可 转债 指 数收益率× 40%+ 中 债国 债 总 全价指 数收 益率× 2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其预 期风 险与 收 益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锦 田青 联系电 话 (0755 ) 88318883 (010 ) 67595096 电子邮 箱 xxpl@m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68 (010 ) 67595096 传真 (0755 ) 82990384 (010 ) 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m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0,323,786.55 12,768,800.91 本期利 润 27,217,500.37 6,847,357.4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43 0.010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 长率 -0.90% -1.2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87 -0.0119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90,552,474.63 165,862,901.2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91 0.988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正 式生 效 ,截至 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 2.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基金本 期利息收 入、投 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扣除 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用期 末资产负 债表中 未分配利 润与未分 配利润 中已实现 部分的孰 低数 ( 为 期末余 额, 而非 当期 发生 数 ) ; 4. 上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括 持有人认 购或交 易基金的 各项费用 ,计入 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 平要低 于 所列数 字。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13% 0.26% -3.59% 0.20% 0.46% 0.06% 过去六 个月 -1.39% 0.23% -4.03% 0.22% 2.64%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90% 0.19% -6.07% 0.27% 5.17% -0.08%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23% 0.26% -3.59% 0.20% 0.36% 0.06% 过去六 个月 -1.59% 0.24% -4.03% 0.22% 2.44% 0.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20% 0.20% -6.07% 0.27% 4.87% -0.07%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 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正 式生 效,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2.按照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基金 管理 人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 起 6 个月 内 使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的有 关约 定。建 仓期 结束 时本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的 有关 约定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 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正 式生 效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未 满一 年。 上 述指 标在 基金 合同生 效当 年按 照实 际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6 日 )至 本报告 期末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 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 为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3]33 号文 批准 设立 并于 2003 年 3 月 14 日 成 立的巨 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公司 的主要股 东 包括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 公 司、摩根士丹 利国际控 股 公司、深圳 市招融投 资控股 有限 公司 等国 内外 机构。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旗 下共 管理 十五 只开 放式基 金, 包括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基础 行业 证券投 资基 金、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资源 优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 摩根士丹利 华鑫 货币 市 场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基金、摩根士 丹利华鑫 领 先优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摩根士丹 利华鑫强 收 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 利华鑫卓 越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摩根士丹利 华鑫消费 领 航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多因 子精选 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深证 300 指 数增 强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 利华鑫主题优 选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丹 利 华鑫多元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摩根士 丹 利华鑫量化配 置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摩根 士丹 利 华鑫双利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纯债 稳定 增 利 18 个 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品 质生 活精 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同时 ,公 司还管 理着 多个 特定 客户 资产管 理投 资组 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 组 )及基金经理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洪天 阳 基金经 理 2013 年 3 月 26 日 - 6 伦敦帝 国学 院计 算科 学博 士。 曾任 职于 摩 根大通 银行 投资 银行 部 , 中银保 险北 京总 公司, 历任 外汇 投资 经理 、 固定 收益 投资 经理 、 权 益类 投资 经 理 和 组合投 资经 理等 职。2012 年 9 月 加入 本公 司,2012 年 10 月 起 任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3 年 3 月起 任本 基金基 金经 理。 注:1 、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日 期为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基 金经 理任 职已 按规 定 在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办理 完毕 基金 经理 注册 ; 3、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按照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基金 合 同及其 他相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 认 真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没 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 照《证券 投 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 易 制度指导意见 》等相关 法 律法规的要求 , 制订了《摩 根士丹利 华鑫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交 易管理办法》 、 《摩根士 丹 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异常交 易报告管 理办 法》 、 《摩根士 丹利华鑫 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公平 交易 分析报告实 施细则 》 等内部 制度 ,形 成较 为完 备的公 平交 易制 度及 异常 交易分 析体 系。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基金管理人的 公平交易 管 理涵盖了所管 理的所有 投 资组合,管理 的范围包 括 境内上市股票 、 债券的一级市 场申购、 二 级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 活 动,同时也包 括授权、 研 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 绩评估等 与 投资管理活动 相关的各 个 环节。基金管 理人通过 投 资交易以及 其他相关 系统实现了有 效系统控 制 ,通过投资交 易行为的 监 控、异常交易 的识别与 分 析、公平交 易的分析 与报告等方式 实现了有 效 的人工控制, 并通过定 期 及不定期的回 顾不断完 善 相关制度及 流程,实 现公平 交易 管理 控制 目标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 格执行《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及 内 部 相关制度和 流 程, 通 过流 程和 系统 控制 保证有 效实 现公 平交 易管 理要求 , 并 通过 对投 资交 易行为 的监 控和 分析 , 确保基金管理 人旗下各 投 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 易执行等各方 面均得到 公 平对待。本 报告期, 基金管 理人 严格 执行 各项 公平交 易制 度及 流程 。 经对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 所 有投资组合的 整体收益 率 差异、分投资 类别 (股 票 、债券 )的收 益 率差异 , 连 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 如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 不 同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未 发现异 常情 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出 现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所有 投 资组合参与交 易 所公开 竞 价同日反向交 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况 ,基 金管 理人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 运作分析 2013 年中 国债 券市 场经 历 了一季 度的 流动 性盛 宴。 2013 年 上半 年, 债券 市场 在 经济基 本面 和 资金面 双轮 驱动 下出 现大 幅上涨,各 品种 收益 率曲 线 均出现 了平 坦化 下行 , 信 用利差 降低 到历 史低 位。 下半 年 , 债 券市 场在 经历流 动性 盛宴 后进 行了 大幅调 整 。 在 政策 监管 加 强、 金融 机构 去杠 杆、 外汇占款减少 、央行紧 货 币政策、债券 供给加大 等 多重因素叠加 的局面下 , 资金面超预 期收紧, 收益率 曲线 一路 上行 ,各 期限品 种均 突破 历史 高位 。 2013 年, 本基 金秉 承稳 中 求进的 原则 , 力 争在 风险 可控的 前提 下为 投资 人获 取绝对 收益 。 四 月中下 旬 , 本 基金 以协 议 存款的 稳定 收益 为安 全垫 , 逐 步配 置了 流动 性较 好 的大盘 转债 。 五月 份, 基于对流动性 的前瞻和 机 构持仓杠杆等 因素的判 断 ,本基金主动 减持了部 分 转债。下半 年维持低 久期、低杠杆 配置,持 有 短融、金融债 和可转债 等 流动性较好的 资产。增 加 了转债配置 ,并随着 股市反 弹逐 步兑 现转 债收 益。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A 类份 额净值 为 0.991 元, 份额 累计净 值为 0.991 元,C 类 份额 净值 为 0.988 元, 份额 累计 净值 为 0.988 元 ;报 告期 内 A 类 基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0.90%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为-1.20%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6.07%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展望 2014 年 , 宏 观政 策偏 向调结 构和 防风 险 , 加 上 高企的 利率 , 经济 增速 可 能略趋 缓 。 预 计 债券市场仍然 面临资金 价 格高位盘整和 经济下行 的 交织。利率债 方面,经 济 维持弱势对 于利率债 基本面 的支 撑 , 经 过半 年 左右的 调整 , 短期 限品 种 配置价 值明 确 , 但 长期 限 品种仍 存在 不确 定性 。 信用债方面,在从紧货币 政策和偏弱的经济周期叠 加之下,信用风险可能加 速暴露,同时 2014 年二、三季度 将迎来信 用 产品到期的高 峰期,估 值 压力可能进一 步压制二 级 市场,信用 债 (尤其 是城投 债 ) 调整 压力 较大 。 展望 2014 年上 半年 , 货 币 政策维 持偏 紧和 信用 风险 暴露将 使债 券市 场的 估值 承压, 而制 度变 革和风 险偏 好改 变可 能催 生股市 的系 统性 机会 。 本基金将坚持 平衡收益 与 风险的原则, 未来一个 季 度将放缓配置 节奏,控 制 组合的久期、 杠 杆和权 益类 仓位 ,适 度增 加组合 流动 性, 在防 御为 先的基 础上 择机 把握 大类 资产机 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 基 金的 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 金管理人 通 过开展专项检 查、加强 日 常监控、完善 管理制度 等 方式,检查内 控 制度的 执行 情况 、基 金运 作的合 法合 规情 况, 及时 发现问 题, 提出 改进 建议 并跟踪 落实 。 本报告 期, 基金 管理 人完 成的主 要监 察稽 核工 作如 下: (1) 完 成专 项检 查工 作。 检查范 围覆 盖投 资交 易、 基金销 售、 客 户 服务、 专 户业务 、 主 要应 用系统 管理 、IT 合 规检 查 、 系统 开发 、 自 有资 金投 资及风 险准 备金 、 反 洗钱 业务等 方面 。 (2)做 好日常监控工 作。严格 规 范基金投资、 销售以及 运 营等 各项业务 管理,通 过 监控基金投 资运作、 优化关键业务 流程、审 核 宣 传推介材料 、监督后 台 运营业务等工 作,加强 日 常风险监控 ,确保公 司和基金运 作合法合 规。 (3)持续完善 公司内控 制度 体系。对业务 制度和 流程 进行合规审 核, 同 时,适时 以“ 合规指引 ” 方式及时清晰 地解读监 管 政策与要求, 加强各项 业 务流程控制 。公司已 建立起覆盖公 司业务各 个 方面,更为全 面、完善 的 内控制度体系 ,保障公 司 合 规、安全 、高效运 营。 (4)加强 员工合规 行 为管理。根 据法律法 规和 业务环境的 变化不断 修订 并充实培训 材料, 并 制作学习手 册,改进 合规 培训形式, 进一步提 升员 工风控意识 及合规意 识。 (5 )有效地推 进投资 风险管理 系 统等合规 监控 系统 的建设 ,加强风 险管 理手段,提 高工作实 效。 (6 )积极深入 参与新 产品设 计、 新业 务拓 展工 作,就 相关 的合 规及 风控 问题提 供意 见和 建议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2014 年, 基金 管理 人将 继 续本着 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加强 风险 控制, 保障 公司 和基 金的 合法合 规运 作, 保障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对 旗下基金 持 有的资产按规 定以公允 价 值进行估值。 对于相关 品 种,特别是长 期 停牌股票等没 有市价的 投 资品种,基金 管理人根 据 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 于 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 基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的要 求进 行估 值, 具体 采用的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说 明如下 : 基金管理人成 立基金估 值 委员会,委员 会由主任 委 员 (分管基金 运营部的 副 总经理 )以及 相 关成员 (包括 基金运营 部 负责人、基金 会计、风 险 管理部及监察 稽核部相 关 业务人员 ) 构成。估 值委员会的相 关人员均 具 有一定年限的 专业从业 经 验,具有良好 的专业能 力 ,并能在相 关工作中 保持独立性。 其中基金 运 营部负责具体 执行公允 价 值估值、提供 估值建议 、 跟踪长期停 牌股票对 资产净值的影 响并就调 整 估值方法与托 管行、会 计 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风 险 管理部负责 评估公允 价值估值数据 模型 ,计 算 并向基金运营 部提供使 用 数据 模型估值 的证券价 格 ;监察稽核 部负责与 监管机 构的 沟通 、协 调以 及检查 公允 价值 估值 业务 的合法 、合 规性 。 由于基金经理 及相关投 资 研究人员对特 定投资品 种 的估值有深入 的理解, 经 估值委员会主 任 委员同意,在 需要时可 以 参加估值委员 会议并提 出 估值的建议。 估值委员 会 对特定品种 估值方法 需经委 员充 分讨 论后 确定 。 本基金管理人 参与估值 流 程各方之间不 存在任何 重 大利益冲突, 估值过程 中 基金经理并未 参 与。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未 与任 何第 三方 签订 与估值 相关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在符 合 有关基 金分 红条 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收 益每 年度 最 多分 配 12 次, 每 次基金 收益 分配 比例 不低 于收益 分配 基准 日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60% 。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的相关规 定以及本 基 金的实际运作 情况,本 基 金本报告期未 实 施利润 分配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净值 计算、利润 分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 期财务 会 计 报告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 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 伙 )审计并出具 了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53,841,918.50 结算备 付金


15,667,021.56 存出保 证金


158,220.7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961,113,485.81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961,113,485.8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49,000,193.5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5,110,541.54 应收利 息 7.4.7.5 6,262,724.15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25,585.3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4.7.6 - 资产总 计


1,201,279,691.06 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33,499,769.85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705,602.97 应付赎 回款


7,970,527.0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75,849.96 应付托 管费


153,560.0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6,634.07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264,482.10 应交税 费


275,600.00 应付利 息


57,797.71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4.7.8 304,491.48 负债合 计


344,864,315.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864,513,379.74 未分配 利润 7.4.7.10 -8,098,003.8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856,415,375.8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201,279,691.06 注: 1. 报 告截 止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A 类 基金 份 额净 值 0.991 元, C 类基 金份额 净 值 0.988 元 , 基金份 额总额 864,513,379.74 份, 其中 A 类 基金 份额 总额 696,645,252.23 份,C 类 基金 份额 总 额 167,868,127.51 份。 2.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9,497,170.22 1.利息 收入


71,927,942.4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46,263,296.66 债券利 息收 入


18,020,229.6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644,416.13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 损 失以 “- ”填列 )


15,985,617.4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1,001,682.18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16,987,299.5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股利收 益 7.4.7.15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4.7.16 -29,027,729.69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7.4.7.17 611,340.04 减: 二、费用


25,432,312.45 1.管 理人 报酬


14,677,026.79 2.托 管费


3,913,873.79 3.销 售服 务费


1,974,785.85 4.交 易费 用 7.4.7.18 602,875.45 5.利 息支 出


3,842,159.3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842,159.33 6.其 他费 用 7.4.7.19 421,591.24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 34,064,857.77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34,064,857.77 7.3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 3,970,122,929.23 - 3,970,122,929.23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 本期 利润 ) - 34,064,857.77 34,064,857.77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3,105,609,549.49 -42,162,861.66 -3,147,772,411.1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99,136,564.39 144,496.28 99,281,060.67 2. 基金 赎回 款 -3,204,746,113.88 -42,307,357.94 -3,247,053,471.82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 864,513,379.74 -8,098,003.89 856,415,375.85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 表 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______ 于华______














______ 张力______














____ 谢先 斌


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 中 国证 监 会 ” ) 证监 基金 字[2012] 1684 号 《关 于核 准摩 根士 丹 利华鑫 双利 增强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 的 批复》核准, 由摩根士 丹 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依照《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和 《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双利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负 责公 开募 集。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3,967,741,507.65 元 ,业 经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 (2013 ) 第 161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摩 根 士丹利 华鑫 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正式 生效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3,970,122,929.23 份 基金 份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2,381,421.58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摩 根士 丹利 华 鑫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根据《摩根士 丹利华鑫 双 利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和《摩根 士 丹利华鑫双利 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的规 定, 本 基 金自募 集期 起根 据认 购/ 申 购费用 、 赎 回费 用与 销售服 务费 用收 取方 式的 不同, 将基 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类 别。 认购/ 申购时 收 取认购/ 申购 费用 , 赎 回 时 根 据 持 有 期 限 收 取 赎 回 费 用 并 不 再 从 本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基 金 份 额 称 为 A 类; 从本 类别 基金 资产 中 计提销 售服 务费 、 不收 取 认购/ 申 购费 用及 赎回 费用 的基金 份额 , 称为 C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类。 本 基金 A 类、C 类两 种收费 模式 并存, 各类 基 金份额 分别 计算 基金 份额 净值。 投资 人可自 由 选择认 购、 申购 某一 类别 的基金 份额 ,但 各类 别基 金份额 之间 不能 相互 转换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摩 根 士丹利华鑫双 利增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 同 》 的 有关 规定 , 本基金 的投资 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债 、 央 行票 据、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企 业债、短期融 资券、公 司 债、中期票据 、中小企 业 私募债、可 转债、资 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 银行存款等固 定收益类 资 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 符 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资 比例 范围 为 :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其 中, 信用 债和 可转 债 合计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的 80% ; 现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基金 不直 接在 二 级 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 权 益类资产,也 不参与一 级 市场新股申购 和新股增 发 。本基金通 过分离交 易可转债认购 所获得的 认 股权证,在其 可上市交 易 后 10 个交 易日内全 部卖 出。本基金所 持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 股获得的 股 票在其可上市 交易后 的 10 个交易日内全 部卖出。 本 基金的业绩比 较 基 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天相可 转债指数收益率× 40%+ 中 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 益率× 20%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批 准报出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 则、其后 颁 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 指 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 以 及其他相关 规定 ( 以 下合称 “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 告和半 年度报 告> 》 、中 国 证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颁布 的《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摩 根 士丹利 华鑫 双利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在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 列示的 中国 证监 会 发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地 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分 类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 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 资 和衍生工具 ( 主要为权 证 投资 )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除衍生工具所 产生的金 融 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 以衍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 融 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 以交易 性金 融资 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初 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 确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 (1 ) 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止; (2 )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 转移,虽然 本基金既 没有 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 资产 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 的 风险和 报酬 ,但 是放 弃了 对该金 融资 产 控 制。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估 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 ( 主 要为权证投资 )按如下 原 则确定公允价 值 并进行 估值 : (1)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按 其估 值日 的市 场交 易价格 确定 公允 价值 ; 估 值日无 交易 , 但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且证券发 行 机构未发生影 响证券价 格 的重大事件 的,按最 近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公 允价 值。 (2)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如估 值日 无交 易且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发 生了重 大变 化, 参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价 值。 (3) 当金 融工 具不 存在 活 跃市场 ,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术 确 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包 括参考熟悉情 况并自愿 交 易的各方最 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 、 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 金 融工具的当前 公允价值 、 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 值 技术时,尽可 能最大程 度 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 用 与本 基金特 定相关的 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的抵 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本 基金 依法 1 ) 具 有抵 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 定权利且 该 种法定权利现 在是可执 行 的;且 2)交 易双方准 备 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 资产与 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 损益 平准 金于 基金 申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并于 期末 全额 转入未 分配 利润/ ( 累 计亏损 ) 。 7.4.4.9 收入/ (损失)的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 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 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 每一基金 份 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本 基 金收益以现金 形式分配 , 但基金份额持 有 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 现 金红利按分红 除权日的 基 金份额净值自 动转为基 金 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 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 实 现部分为正数 ,包括基 金 经营活动产生 的未实现 损 益以及基金 份额交易 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 , 则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金 额为期末未分 配利润中 的 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 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 分 为负数,则期 末可供分 配 利润的金额为 期末 未分 配 利润,即已 实现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后的 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 经 营分 部是 指本 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 (1 ) 该组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成部分 能够 在日 常活 动中 产生收 入 、 发 生费 用; (2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 定期评 价该 组成 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 本基 金能 够取 得该 组 成部分 的财 务状 况、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 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的 债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 时采 用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 键假 设如下 :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估 值 业 务 及 份 额 净 值 计 价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本基金持 有的银行 间 同业市场债券 按现金流 量 折现法 估值, 具体估值 模 型、参数及 结果由中 央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独 立提 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财 税[2002]128 号 《关于 开 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有关 税 收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 有关 问题的通 知 》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 和 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 列示如 下: (1 )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股 权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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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利息 收入,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 含 1 个月 )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 ,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对基 金持 有的 上 市公司 限售 股 , 解 禁后 取 得的股 息 、 红 利收 入 , 按 照上述 规定 计算 纳税 , 持股时 间自 解禁 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 股息 、红 利收入 继续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 上 述所得 统一 适 用 20% 的税 率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买入 股票 不征 收股 票交易 印花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建设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华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 华鑫证 券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摩根士 丹利 国际 控股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中技 实业 (集团 )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汉唐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招融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进行 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鑫证券 20,311,329.08 7.28%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的 权证 交易。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3 月2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华鑫证券 18,491.39 7.28% 18,491.39 7.28% 注:1. 上 述佣 金参 考市场 价格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与对 方协 商确 定, 以扣 除由中 国证 券登 记 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 的证 管费和 经手 费的 净额 列示 。 2. 该 类 佣 金 协 议 的 服 务 范 围 还 包 括 佣 金 收 取 方 为 本 基 金 提 供 的 证 券 投 资 研 究 成 果 和 市 场 信 息 服 务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4,677,026.7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10,603,631.43 注 : 支 付 基 金 管 理 人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0.75%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 0.75%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3,913,873.79 注:支 付基 金托管 人中 国 建设银 行的 托管费 按前 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逐日 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 0.20% / 当 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本期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各关联 方名 称 2013 年 3 月 26 日 (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合计 中国建 设银 行 - 1,897,703.61 1,897,703.61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362.20 362.20 合计 - 1,898,065.81 1,898,065.81 注:支付 C 类基 金份 额基 金销售 机构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一 日 C 类基 金份 额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 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给 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再由摩根 士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计 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机 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 C 类基金 份额 基金 资产 净值 × 0.4% / 当年 天数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 同业 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各 关联 方 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银行 50,405,632.88 40,931,252.60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的情 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 运用 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 人之 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华鑫证券 30,302,020.20 4.35% - - 份额单 位: 份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华鑫证券 20,263,424.52 12.07% -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 存款 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 活期存款 153,841,918.50 1,039,928.61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 7,431,391.67 注:本基金的 活期银行 存 款由基金托管 人中国建 设 银行保管,按 银行同业 利 率计息;保 管于中国 建设银 行的 定期 存款 按约 定利率 计息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 与关 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 本 报 告期 间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交易 。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须作 说明的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 。 7.4.9 期末(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 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流 通受限 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 等流 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 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48,499,807.25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为 抵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0257 11 国开 57 2014 年 1 月 2 日 99.07 500,000 49,535,000.00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合计





500,000 49,535,0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284,999,962.60 元,于 2014 年 1 月 2 日、2014 年 1 月 6 日和 2014 年 1 月 7 日先后 到期。该类交 易要求本 基 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在 新 质押式回购下 转入质押 库 的债券,按 证券交易 所规定 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余 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 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1)公 允价 值 (a)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b)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i)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根据在 公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 值层级 可分 为 : 第一 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级:直 接(比如取 自 价格)或间接(比 如根据价 格推算的)可观 察到的、 除 第一层级中 的 市场报 价以 外的 资产 或负 债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级: 以可 观察 到的 市 场数据 以外 的变 量为 基础 确定的 资产 或负 债的 输入 值(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ii) 各 层级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2013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级 的余 额为 541,883,485.81 元, 属于 第二 层级的 余额 为 419,230,000.00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级 的余 额。 (i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级 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持 有的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 具的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级未 发生重 大变 动。 (iv) 第 三层 级公 允价 值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 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961,113,485.81 80.01 其中: 债券 961,113,485.81 80.0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9,000,193.50 4.0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9,508,940.06 14.11 6 其他各 项资 产 21,657,071.69 1.80 7 合计 1,201,279,691.0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基 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98 工商银 行 226,719,234.60 26.47 2 601989 中国重 工 37,680,000.00 4.40 3 000099 中信海 直 15,540,500.00 1.81 注:“ 买入 金额 ” 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基 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1 601398 工商银 行 225,879,574.56 26.38 2 601989 中国重 工 36,587,148.78 4.27 3 000099 中信海 直 16,471,329.08 1.92 注:“ 卖出 金额 ” 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 成交 )总额 279,939,734.60 卖出股 票收 入 ( 成交 )总额 278,938,052.42 注: “ 买入 股票成本 ” 、“ 卖出股 票收入 ” 均按买卖成 交金额 (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 考 虑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8,625,000.00 11.5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8,625,000.00 11.52 4 企业债 券 266,741,134.40 31.1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9,494,000.00 8.11 6 中期票 据 86,185,000.00 10.06 7 可转债 440,068,351.41 51.38 8 其他 - - 9 合计 961,113,485.81 112.2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2 工行转 债 2,178,760 220,817,326.00 25.78 2 110024 隧道转 债 1,143,540 111,792,470.40 13.05 3 127002 徐工转 债 891,910 83,268,717.60 9.72 4 041361028 13 青 铜峡 CP001 500,000 49,600,000.00 5.79 5 110257 11 国开 57 500,000 49,535,000.00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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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8.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 细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8.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在 本报告期 内 未出现被监管 部门立案 调 查,或在报告 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 8.10.2


本基金 不存 在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58,220.7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5,110,541.5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262,724.15 5 应收申 购款 125,585.3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657,0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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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2 工行转 债 220,817,326.00 25.78 2 113003 重工转 债 19,982,564.40 2.33 3 128001 泰尔转 债 4,201,024.41 0.49 4 127001 海直转 债 6,248.60 0.00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不存 在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大 摩 双利 增 强债 券 A 4,665 149,334.46 40,697,599.17 5.84% 655,947,653.06 94.16% 大 摩 双利 增 强债 券 C 1,466 114,507.59 20,263,424.52 12.07% 147,604,702.99 87.93% 合计 6,131 141,006.91 60,961,023.69 7.05% 803,552,356.05 92.95%


9.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19,900.67 0.0029%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 - 合计 19,900.67 0.0023% 注:1.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基 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 ; 2.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未持 有本基 金。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A 大摩双 利增 强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6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2,785,713,794.41 1,184,409,134.82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40,952,777.69 58,183,786.70 减: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报 告 期期 末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 2,130,021,319.87 1,074,724,794.01 基 金 合同 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 期 末 基 金 拆分 变动 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96,645,252.23 167,868,127.5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增聘孙 要国 先生 为公 司副 总经理 ,公 司 于 2013 年 3 月 2 日 公告 了 上述事 项。 2014 年 1 月 14 日 起,沈 良先生 不再 担任 基金 管理 人副总 经理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公 告了上 述事 项。 2014 年 3 月 6 日起 , 王 文 学先生 不再 担任 基金 管理 人董事 长 , 总 经理 于华 先 生代任 董事 长一 职,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8 日公告 了上 述事 项。 2014 年 3 月 14 日 起, 基 金管理 人增 聘高 见先 生为 公司副 总经 理, 公司 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 公告了 上述 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2013 年 12 月 5 日, 本基 金托 管人 发 布任免 通知 ,聘 任黄 秀莲 为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副总 经理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变 投资策 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生 效, 2013 年 度系首 次进 行基 金年 度审 计, 普华 永道 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系 首次 向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应支 付给 聘 任 会计师 事务 所—— 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合 伙 ) 2013 年 度的 报 酬为 10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 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证券 2 167,762,841.50 60.14% 152,730.71 60.14% - 兴业证券 1 90,863,881.84 32.57% 82,722.30 32.57% - 华鑫证券 2 20,311,329.08 7.28% 18,491.39 7.28% - 民生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东方证 券 2 - - - - - 东海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国金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信万通 1 - - - - - 中信浙江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注:1.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准 (1)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2)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 (3)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具 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4) 具备基 金运作所 需 的高效、安全 的通讯条 件 ,交易设施符 合代理本 基 金进行证券 交易的需 要,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信 息服 务; (5) 研究 实力 较强 ,能 及时、 定期 、全 面地 为本 基金提 供研 究服 务; (6)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提供高 水平 的综 合服 务。 2. 基金管 理人根据 以上标准 进行考察 后确定 合作券商 。基金管 理人与 被选择的 证券经营 机构签 订 《专用 证券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报 证券 交易 所办 理 交易单 元相 关租 用手 续; 3.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的 38 个交 易单 元均 为新 增的 交易单 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 2,119,501,813.62 82.34% 15,005,900,000.00 77.12% - - 兴业证券 187,499,042.91 7.28% 4,073,000,000.00 20.93% - - 华鑫证券 137,190,893.61 5.33% 379,473,000.00 1.95%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民生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11,342,351.62 0.44% - - - - 安信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118,658,293.73 4.61%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信万通 - - - - - - 中信浙江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