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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利债B(150129)

丰利债B: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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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 华 丰 利 分级 债 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27 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 册 会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3 年12 月31 日止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丰 利分 级债 券 , 场内 简称“ 鹏华 丰利 ” 基金主 代码 16062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基金。 本基金合 同生效 后三年内 (含三年 )为 基金分 级运 作期 ,丰 利债 A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于 丰 利债 A 的申 购开 放日 接受 申购申 请、 丰利 债 A 的赎 回 开放日 接受 赎回 申请 ,丰 利债 B 封闭 运作 并在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上市 交易。基 金分级 运作期届 满,本基 金转 为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36,538,772.5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7 月17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0623 150129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36,684,133.80 份 899,854,638.73 份 注:本基金在 交易所行 情 系统净值提示 等其他信 息 披露场合下, 上市交易 并 封闭运作的 基金份额 可简称 为“ 丰利 债 B” 。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有 效控 制风 险 、 保持适 当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 理, 力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 将主 要采 取久期 策略 , 同时 辅之 以 信用利 差策 略 、 收 益率 曲 线 策略、 收益 率利 差策 略、 息差策 略、 债券 选择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 有效 控 制风险 、 保 持适 当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通过 积极 主动 的投资 管理 , 力 争取 得 超 越 基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在资产 配置 方面 , 本 基金 通过对 宏观 经济 形势 、 经 济周期 所处 阶段 、 利 率 曲 线 变化趋 势和 信用 利差 变化 趋势的 重点 分析, 比较 未 来一定 时 间 内不 同债 券 品 种 和债券 市场 的相 对预 期收 益率 , 在 基金 规定 的投 资 比例范 围内 对不 同久 期 、 信 用特征 的券 种及 债券 与现 金之间 进行 动态 调整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总 指数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属 于具 有中 低风 险 收益特 征的 基金 品种 , 其 长 期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 低于股 票基 金、 混合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丰利债 A 份额 表现 出低 风 险、 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丰利 债B 份 额表 现出 高风 险、 高 收益 的显 著特征 , 其 预期 收 益 和预 期风险 要高 于普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征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 券型基 金份 额。 通的债 券型 基金 份额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 第 43 层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招商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769,602.08 本期利 润 -73,853,711.6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9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7.1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2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216,466,215.4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10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开 放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基 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3 ) 表中 的 “ 期末 ”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 即 12 月31 日 , 无 论该 日是 否为 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 易日。 (4)本 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3 年4 月 23 日 生效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故 2013 年 的数 据和指 标为 非完 整会 计年 度数据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7.97% 0.27% -2.37% 0.14% -5.60% 0.13% 过去六 个月 -7.60% 0.21% -4.16% 0.12% -3.44% 0.09% 自基金 成立 起至今 -7.14% 0.19% -3.78% 0.13% -3.36% 0.06%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债 总 指数收 益率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注: 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4 月23 日生 效, 截 至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未 满一 年 。 2、截 至建 仓期 结束 ,本 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已 达到 基金合 同中 规定 的各 项比 例。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照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其 他指 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 2013 年4 月 2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 丰利 债A 与 丰利 债B 基金 份额配 比 0.485282972:1 期末丰 利 债A 参 考净 值 1.008 期末丰 利 债A 累计 参 考净 值 1.030 期末丰 利 债B 参 考净 值 0.863 期末丰 利 债B 累 计参 考净 值 0.863 丰利 债A 年 收益 率( 单利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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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生 效。 根据 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约 定,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本 基金 不对 丰利 债A 和丰利 债B 进行 收益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 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1 只 封闭 式基金 、45 只开 放 式基金 和7 只社 保组 合, 经过 15 年 投资 管理 基金 , 在基金 投资 、 风 险控 制等 方面积 累了 丰富 经验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 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太阳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 4 月 23 日 - 7 刘太阳 先生 , 国籍 中国 , 理 学硕士 , 7 年 金融 证券 从 业经 验。曾 任 中国 农 业 银行 金融 市 场部 高级交 易 员, 从事债 券投 资交 易工 作;2011 年 5 月 加 盟鹏 华基 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从 事 债 券研 究工 作 ,担 任固定 收 益部 研究员 。2012 年9 月 起至 今担任 鹏 华 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2012 年 12 月起 兼任 鹏华理 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3 年4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利 分 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经理,2013 年5 月起 兼任 鹏华实 业 债 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 刘 太阳 先生 具备 基金 从 业资格 。 本 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基 金经理 未 发生 变动, 本 基金 系 本报 告期内 新 成立 基金。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 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 作基金资 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 告 期内,本基金 运作合规 , 不存在违反 基金合同 和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公 司制 定 了 《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规定》 , 将公 司所 管理 的封 闭式基 金 、 开 放式 基金 、 社保组 合 、 特 定客 户 资产管理组合 等不同资 产 组合的授权、 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 , 在业务流程和 岗 位职责 中 制定公平交易 的控制规 则 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 公平交 易的 执行 、监 督及 审核流 程, 严禁 在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在投资 研究 环节 :1 、 公司 使用唯 一的 研究 报告 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 平台 ” , 确保 各投 资 组合在 获得 投资 信息 、 研 究支持 、 投资 建议 和实 施 投资决 策方 面享 有公 平的 机会 ;2 、 公司 严格 按 照《股 票库 管理 规定 》 、 《 信用产 品投 资管 理规 定》 , 执行股 票及 信用 产品 出入 库及日 常维 护工 作, 确保相 关证 券入 库以 内容 严谨 、 观 点明 确的 研究 报 告作为 依据 ;3 、 在 公司 股 票库基 础上 , 各涉 及 股票投资的资 产组合根 据 各自的投资目 标、投资 风 格、投资 范围 和防范关 联 交易的原则 分别建立 资产组合股票 库,基金 经 理在股票库基 础上根据 投 资授权以及基 金合同择 股 方式构建具 体的投资 组合;4 、 严 格执 行投 资授 权制度 , 明 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分管 投资 副总 裁、 基金经 理等 各主 体的 职责和 权限 划分 ,合 理确 定基金 经理 的投 资权 限, 超过投 资权 限的 操作 ,应 严格履 行审 批程 序。 在交易 执行 环节 :1 、 所有 公司管 理的 资产 组合 的交 易必须 通过 集中 交易 室完 成, 集中 交易 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 交易 分配 制度 ,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 行机 会 ;2 、 针 对交 易所 公开 竞 价交易,集中 交易室应 严 格启用恒生交 易系统中 的 公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 统 则自动启用 公平交易 功能,由系统 按照 “未 委 托数量 ”的比 例对不同 资 产组合进行委 托量的公 平 分配;如果 相关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 的价 格进 行交易 , 且 当前 市场 价格 不 能同时 满足 多个 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 时, 交易系统自动 按照 “价 格 优先”原则进 行委托; 当 市场价格同时 满足多个 资 产组合的指 令价格要 求时, 则 交易 系统 自动 按 照 “同一 指令 价格 下的 公 平交易” 模式, 进行 公平 委 托和交 易量 分配;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银行间市场交 易、交易 所 大宗交易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需依据公司 《股票投 资 交易流程》 和《固定 收益投资管理 流程》的 规 定执行;银行 间市场交 易 、交易所大宗 交 易等以 公 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 各投资组合经 理应在交 易 前独立确定各 投资组合 的 交易价格和数 量,公司 按 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 配的原 则对 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4 、 新股 、 新债申 购 及非公 开定 向增 发交 易需 依据公 司 《新 股申 购 流程》 、 《固定 收益投 资 管 理流程》和 《非公开 定向 增发流程》 的规定执 行, 对新股和新 债申购 方 案和分 配过 程进 行审 核和 监控。 在交易 监控 、 分析 与评 估 环节 :1 、 为 加强 对日 常投 资交易 行为 的监 控和 管理 , 杜 绝利 益输 送、 不公平交易等 违规交易 行 为,防范日常 交易风险 , 公司明确了关 注类交易 的 界定及对应 的监控和 评估措施机制 ;所监控 的 交易包括但 不 限于:交 易 所公开竞价交 易中同日 同 向交易的交 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不 同投资组 合 临近交易日的 同向交易 和 反向交易的交 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关 联交易、 债券交 易收 益率 偏离 度 、 成交量 和成 交价 格异 常 、 银行间 债券 交易 对手 交易 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资组合业 绩归因分 析 和交易绩效评 价的重要 关 注内容,发现 的异常情 况 由金融工程 师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部分 别于 每季度和每 年度编写 《公 平交易执行 情况检查 报告》 ,内容包括 关注类 交易监 控执 行情 况、 不同 投资组 合的 整体 收益 率差 异分析 和同 向交 易价 差分 析; 《 公平 交易 执行 情 况检查 报告 》需 经公 司基 金经理 、督 察 长 和总 经理 签署。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 对待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违法违 规且 并对 基金 财产 造成损 失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参与 的 交易所公开竞 价同日反 向 交易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次 数 为 3 次 ,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 数成份 股交 易不 活跃 导致。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债 券市 场先 涨后 跌 。 上半 年国 内经 济增 长及 物价继 续回 落, 资金 面也 较为宽 松, 债券 收益率 整体 延续 下行 走势 。 但 六月 钱荒 后, 银行 非 标业务 再次 扩张 , 严重 挤 压了债 券的 投资 需求 , 同时由于财政 存款投放 力 度低于往年, 且货币政 策 未能有效放松 ,导致市 场 资金面持续 紧张,债 券收益率出现 了较大幅 度 的上行。自组 合成立起 至 年末,除短融 总财富指 数 外,主要全 价及财富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指数均 出现 不同 程度 的下 跌,国 债财 富指 数下 跌幅 度最大 ,跌 幅 达4.33% 。 本组合 成立 于2013 年 4 月 , 受 分级 特征 约束 , 成 立 之后我 们采 取了 快速 建仓 的方式 , 但组合 久期和杠杆保 持在中性 较 低水平;后续 在资 金面 持 续紧张及组合 面临赎回 的 影响下,我 们对债市 走势日 趋谨 慎, 并适 当减 持了部 分品 种。 目前 久期 维持中 性略 低水 平, 主要 配置 3 至 5 年期 的 中 期品种 ,其 中信 用品 种以 中高评 级为 主。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的净 值增 长率为-7.14% , 同期 业绩 基准增 长率 为-3.7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4 年, 虽然 在影 子 银行扩 张影 响下 , 社会 融 资总量 大幅 增加 , 可能 有 利于支 持国 内基 础设施及房地 产投资, 从 而短期内或将 维持国内 经 济平稳增长。 但长期而 言 ,较高的债 券利率势 必将推升企业 融资成本 , 侵蚀 企业盈利 ,进而降 低 经济增长动能 。因此, 预 计未来经济 及物价基 本面并 不对 债市 走势 形成 压力。 当前债券收益 率与基本 面 形成背离,主 要是受影 子 银行扩张导致 的资金成 本 上升影响。虽 然 目前监管当局 试图通过 总 量货币政策, 抬升资金 利 率水平以倒逼 金融机构 去 杠杆。但考 虑到金融 机构较强的盈 利诉求、 地 方融资平台对 资金的刚 性 需求及房地产 业较低的 利 率敏感度, 很可能在 短期内影子银 行将继续 扩 张,从而抬升 全社会资 金 成本,并加剧 资金面的 脆 弱性,进而 导致债券 收益率 易上 难下 。未 来债 券投资 的趋 势性 机会 主要 取决于 货币 政策 的变 化。 综合而言,在 经济增长 动 能 受损及影子 银行业务 扩 张的双重影响 下,我们 对 债券市场持长 期 乐观、短期谨 慎观点。 考 虑到短期内政 策难有较 大 变化,且经济 仍将保持 平 稳,我们预 计在政策 放松前,债券 收益率可 能 呈窄幅整理格 局,投资 收 益将主要来自 于票息收 入 。基于以上 判断,组 合将适 当降 低久 期 , 以 中 高评级 信用 债为 主 , 并 积 极寻找 债市 拐点 , 力 争 为 投资者 创造 更高 收益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的 描述 4.6.1.1 日 常估 值流 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 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4.6.1.2 特 殊业 务估 值流 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立停 牌 股票、债券不 活跃市场 报 价等投资品种 估值小组 , 成员由基金 经理、行 业研究 员、 债券 研究 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4.6.3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6.4 本公 司现 没有 进行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4.7.1 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约定 ,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 本基 金不 对 丰利债 A 和丰 利 债B 进 行收 益分 配。 4.7.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 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 注 册 会计师对本基 金出具了 “ 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审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8,998,899.54 结算备 付金


246,366,216.08 存出保 证金


405,629.5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718,416,192.70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2,718,416,192.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7,551,378.63 应收利 息


86,060,731.07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3,127,799,047.53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91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44,252.87 应付托 管费


212,643.6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30,654.69 应付交 易费 用


15,280.90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30,000.00 负债合 计


1,911,332,832.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327,113,341.07 未分配 利润


-110,647,125.6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216,466,215.4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127,799,047.53 注:(1) 报 告截 止日2013 年12 月31 日, 下属 丰利 分级债 券型 基 金 A 类 的份 额参考 净 值 1.008 元, 下属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基 金B 类的 份额 参考 净值0.863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336,538,772.53 份 , 下 属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基 金A 类的份 额总 额436,684,133.80 份, 下 属丰 利分 级债 券型基 金 B 类的 份额 总额899,854,638.73 份。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4 月 23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末 数据 。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1,804,377.44 1.利 息 收入


129,713,716.6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711,849.80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债券利 息收 入


121,801,297.5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200,569.35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75,434,007.3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5,434,007.3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66,084,109.54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22.79 减: 二、费用


62,049,334.18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12,237,995.24 2.托 管费 7.4.8.2.2 3,496,570.06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3,998,955.14 4.交 易费 用


30,990.00 5.利 息支 出


41,907,065.6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1,907,065.60 6.其 他费 用


377,758.14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73,853,711.62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73,853,711.62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3 年4 月23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4 月 23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4 月 2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4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2,999,634,101.44 - 2,999,634,101.44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值)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73,853,711.62 -73,853,711.6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1,672,520,760.37 -36,793,414.03 -1,709,314,174.4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4,002,300.69 750,099.07 34,752,399.76 2.基金 赎回 款 -1,706,523,061.06 -37,543,513.10 -1,744,066,574.1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1,327,113,341.07 -110,647,125.65 1,216,466,215.42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3 年4 月23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4 月 23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毕 国强______














____ 刘慧 红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丰利分级 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 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154 号 《 关于核准鹏华 丰利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核 准 ,由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 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公 开募 集。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存续期 限不 定。 本基 金 自 2013 年3 月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 期间 公开 发售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 2,999,052,076.34 元,本 基金设立募 集期 内认购资 金产生的利 息收 入 582,025.10 元 , 经 普华 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普 华永 道中 天验字(2013) 第 117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鹏 华丰 利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3 年4 月23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 基 金份额 总额 为2,999,634,101.44 份 基金 份额 , 其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582,025.10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根据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的相 关规 定 ,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起 3 年 内, 本基 金通过 基金 收益 分配 的安 排,将 基金 份额 分成 预期 收益与 风险 不同 的 两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个级别 ,即 丰利 债 A 基 金 份额( 基金 份额 简称 “丰 利债 A” )和 丰利 债 B 基 金份额 (基 金份 额简 称“丰利债 B” ) 。 除收益 分配、 基金 合同 终止 时的 基金清 算财 产分 配和 基金 转换运 作方 式时 的 基 金份额 折算 外, 每份 丰利 债 A 和每 份丰 利债 B 享有 同等的 权利 和义 务。 丰利 债 A 和丰 利债 B 分别 募集并按照基 金合同约 定 的比例进行初 始配比, 所 募集的两级基 金的基金 资 产合并运作 。其中, 丰利 债A 根 据 《基 金合 同 》 的 规定 获取 约定 收益 , 并自基 金合 同 生 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月 开放 一次, 接受申 购与 赎回,在 丰利 债 A 的 每次 申购 开放 日, 基金管 理人 将对 丰利 债A 进行基 金份 额折 算, 丰 利债 A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调 整为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持有 的丰 利 债 A 份 额数按 折算 比例 相应 增减; 本基 金净 资产 优先 分配予 丰利 债 A 份额 的本 金及约 定应 得收 益, 剩余 净资产 分配 予丰 利 债 B 基 金合 同份 额; 在分 级 运作期 内每 次开 放时 ,如 本基金 净资 产等 于或 低于 丰利 债 A 份 额的 本金 及约定 应得 收益 的总 额, 本基金 净资 产全 部分 配予 丰利 债 A 份 额后 ,仍 存在 额外未 弥补 的丰 利 债 A 份额 本金 及约 定收 益总 额的差 额, 则不 再进 行弥 补。 丰 利 债B 在 《基 金合 同》 生 效后 封闭 运作, 封闭期 为3 年。 本基金分级运 作期届满 , 本基金的两级 基金份额 将 按约定的收益 分配规则 进 行净值计算, 并 以各自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基准转 换为 同一 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 的份 额, 并 办理基 金的 申购 、 赎 回业务 。 经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深证 上[2013]284 号文 审核同 意, 丰利 债 B 基金 份额 于 2013 年7 月19 日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 未 上市交易的基 金份额托 管 在场外,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可通过跨系 统转托管 业务将 其转 至深 交所 场内 后即可 上市 流通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 益类品 种,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 行交易 的国 债、 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 债 、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 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可转换债 券(含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 资产 支持 证券、 次级 债、 中 小企 业 私募债 、 债 券回 购、 银 行 存款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 本基 金不 直接 买入 股票、权证等 权益类金 融 工具,因所持 可转换公 司 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 因 投资于分离 交易可转 债而产 生的 权证 , 在 其可 上市交 易后 不超 过 10 个 交 易日的 时间 内卖 出。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 投 资范围。 基 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为 : 本 基金 对债 券等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 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本基 金整 体的业 绩比较 基准 为: 中 债 总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公告[2010]5 号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布 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引》 、 《 鹏华丰利 分 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 会允 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 操 作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3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3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3 年4 月2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关 信息 。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3 年4 月2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帐本 位币, 除有 特别 说明 外, 均以人 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7.4.4.3.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 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 中以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7.4.4.3.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7.4.4.4.1 金 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本基金 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的一方 时,于交 易日按公允价 值 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支 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 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 债 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 应 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 目 。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 债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初始确 认金 额。 7.4.4.4.2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7.4.4.4.3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变 动作为公允价 值 变动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 ; 在资产持有期 间所取得 的 利息或现金股 利以及处 置 时产生的处 置损益计 入当期 损益 。 7.4.4.4.4 金 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流量 的 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基 金 将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虽然 本 基金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 保 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 几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 但是放 弃了 对该 金融 资产 控制。 7.4.4.4.5 金融 资产 终止 确认时 ,其 账面 价值 与收 到的对 价的 差额 ,计 入当 期损益 。 7.4.4.4.6 当 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全部或 部分已经 解除时,终止确 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务已 解 除的部 分。 终止 确认 部分 的账面 价值 与支 付的 对价 之间的 差额 ,计 入当 期损 益。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 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 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本基金 以上 述原 则确 定的 公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本基 金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下 : 7.4.4.5.1 上市 证券 的估 值 7.4.4.5.1.1 交 易所 上市 的有价 证券 (包 括股 票、 权证等 ) , 以其 估值 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 易的,且最近 交 易日后 经 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以最近 交易 日的收盘 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 后 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 化 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7.4.4.5.1.2 交易所上 市 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 交 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如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可 参 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 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 整 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 值。 7.4.4.5.1.3 交易所上 市 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价 减 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 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且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 按最近交易日 债券收盘 价 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 的 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 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 投 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 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5.1.4 交易所上 市 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


7.4.4.5.2 未上 市证 券的 估值 7.4.4.5.2.1 送股、转 增 股、公开增发新 股或配股 的股票,以其在 证 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 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即依 照上 述的 相关 方法 进行估 值。 7.4.4.5.2.2 首次公开 发 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权证,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 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7.4.4.5.2.3 首次公开 发 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估 值方 法估 值, 即依 照上述 的相 关方 法进 行估 值。 7.4.4.5.2.4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确 锁定 期的 股票 的估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应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高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7.4.4.5.2.5 在银行间 同 业市场交易的债 券,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 以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可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估值 。 7.4.4.5.2.6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有 的配 股权 证,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进 行估值 。 7.4.4.5.3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中 的相 关方 法进 行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依 法 有权抵销债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折算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折 算日根据折算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折算比 例计算 认列 。 由 于申 购和 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 适 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 公 允价值与初始 确认金额 之 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 益 ,其中包括 从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也 可按直 线法 计算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 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在分 级运 作期 内 及分级 运作 期届 满时 ,收 益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 则: (1) 本基 金不 单独 对丰 利 债 A 份 额与 丰利 债B 份额 进行收 益分 配; (2)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 另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2 、本 基金 转换 为上 市开 放 式基金 (LOF ) 后, 本基 金 收益分 配应 遵循 下列 原则 : (1)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式 分为两 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 利再投 资 , 投 资人 可选 择 现金红 利或 将现 金红利按除权 后的单位 净 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 行 再投资;若投 资人不选 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登 记在深圳证券 账户的基 金 份额的收益分 配只能采 取 现金红利方 式,不能 选择红 利再 投资 ; (2)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 同 等分配 权; (3)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 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基金 收益 每年最 多分 配 12 次 ,每 次 基金收 益分 配 比例不 低于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可供 分配 利润 的20% ; (4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 后不能低于面 值; (5)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7.4.4.12.1 对于证券交 易 所上市的股票和 债券,若 出现重大事项停 牌或交易 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不活 跃)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 国证监会 公 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 步规范证券投 资基 金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根据具 体情 况采 用 《 中国 证券业 协会 基金 估值 工作 小组关 于停 牌股 票估 值的参 考方 法》 提供 的指 数收益 法等 估值 技术 进行 估值。 7.4.4.12.2 对 于在 锁定 期 内的非 公开 发行 股 票 , 根 据中国 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之附 件《非公开 发行有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明确锁 定期 股票 的公 允价 值的确 定方 法》 , 若在 证券 交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 低 于 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 投 资成本,按估 值日证券 交 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 市 场交易收盘 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股票的市场 交易收盘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 期内已 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内 总交 易天 数的 比例 将两者 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为 估值 增值 。 7.4.4.12.3 在 银行 间同 业 市场 交 易的 债券 品种 , 根 据中国 证监 会证 监会 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采用估值 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 有 的银行间同业 市场债券 按 现金流量折现 法估值, 具 体估值模型 、参数及 结果由 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独 立提 供。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 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对基金持有的 上市公司 限 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 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 规 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继 续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鹏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 生效 ,截 止本 报告期 末不 满一 年。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和 数据。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 金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发 生股 票交易 、权 证交 易、 债券 交易、 债券 回购 交易 ,也 没有发 生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业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2,237,995.2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592,508.47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 为 0.70% , 逐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 0.70 %÷ 当年 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496,570.06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托 管 费年费率为 0.20% ,逐日 计提,按月支 付。日 托管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 ×0. 20% ÷ 当 年天 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合计 鹏华基 金公 司 1,363,190.82 - 1,363,190.82 招商银 行 1,777,468.32 - 1,777,468.32 国信证 券 14,357.57 - 14,357.57 合计 3,155,016.71 - 3,155,016.71 注: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丰利 债 A 基 金资 产净 值 0.35% 的年费 率计 提, 逐 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日 销售 服务费=前 一日 丰利 债A 基 金资产 净值 ×0. 35% ÷ 当 年 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基金本 报告 期内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丰利 债A 丰利 债 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4 月 23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2,250.00 10,000,874.00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220,652.33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222,902.33 10,000,874.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34% 1.11% 注:(1) 本 基金 自2013 年3 月 25 日至 2013 年4 月17 日止 期间 公开 发售 , 于2013 年4 月 23 日基 金合同 正式 生效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在 募集 期间认 购本 基金 份额 20,003,124 份,2013 年 10 月 22 日丰 利债 A 基金 份额折 算后 本基 金管 理人 持有本 基金 份 额20,223,776.33 份。 (3) 本 基金 管理 人投 资本 基金的 费率 标准 与其 他相 同条件 的投 资者 适用 的费 率标准 相一 致。 (4)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本报 告期 末未 满一 年, 故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丰利 债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0,010,600.00 22.23%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8,998,899.54 386,793.66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参 与关 联方承 销的 证券 。 7.4.9 期 末(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 金 没有持有因认 购新发或 增 发而流通受限 股票,也 没 有持有因认 购新发或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增发而 流通 受限 债券 及权 证。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持 有暂 时停 牌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1,910,000,000.00 元,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 求本基 金转 入质 押库 的债券 ,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718,416,192.70 86.91 其中: 债券 2,718,416,192.70 86.9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55,365,115.62 8.16 6 其他各 项资 产 154,017,739.21 4.92 7 合计 3,127,799,047.53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票 投资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票 投资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票 投资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718,416,192.70 223.4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718,416,192.70 223.47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2584 12 松 城开 1,099,000 105,712,810.00 8.69 2 124319 13 昌 国资 1,100,000 103,807,000.00 8.53 3 122665 12 镇 交投 1,000,000 102,540,000.00 8.43 4 122619 12 迁 安债 1,000,000 97,140,000.00 7.99 5 124292 13 溧 城建 1,000,000 93,000,000.00 7.65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0.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本期没有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券 。





8.10.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8.10.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05,629.5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7,551,378.6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6,060,731.0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4,017,739.21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8.10.4 期 末持 有的 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0.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0.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丰利 债 A 2,340 186,617.15 61,507,210.75 14.09% 375,176,923.05 85.91% 丰利 债 B 331 2,718,594.07 859,155,389.00 95.48% 40,699,249.73 4.52% 合计 2,671 500,388.91 920,662,599.75 68.88% 415,876,172.78 31.12%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丰利 债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00,010,600.00 91.95% 2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0,000,874.00 4.60% 3 陈素珍 1,816,473.00 0.84% 4 徐莉珍 962,000.00 0.44% 5 全国社 保基 金一 零零 八组 合 635,600.00 0.29% 6 陈学臻 494,069.00 0.23% 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 险-传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013C-CT001 深 387,566.00 0.18% 8 朱樱 363,369.00 0.17% 9 王勇 299,054.00 0.14% 10 程东文 210,000.00 0.10%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注:持 有人 为场 内持 有人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所有 从业 人员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9.4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20,223,776.33 1.51 20,223,776.33 1.51 三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200,010,600.00 14.96 0.00 0.00 - 其他 - - - - - 合计 220,234,376.33 16.47 20,223,776.33 1.51 三年 注: (1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丰利 债 A 份额 10,222,902.33 份,持 有丰 利 债 B 份 额10,000,874.00 份 ,合 计持有 数量 为 20,223,776.33 份。 (2) 上 表内 基金 管理 公司 股 东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持有丰 利债 B 份额 200,010,600.00 份 ,不 属 于利用 发起 资金 认购 的发 起份额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丰利 债A 丰利 债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4 月 23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099,779,462.71 899,854,638.7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 金 总 申 购 份额 34,752,399.76


减: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1,706,523,061.06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份额 8,675,332.39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36,684,133.80 899,854,638.73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份额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1.2.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因公司 原监 事胡 继之 先生 辞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事 职务, 根据 股东 国 信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推 荐, 并经 本公 司 2013 年 第三 次股 东会 会议 审 议,同 意由 李国 阳先 生担 任本公 司监 事, 胡 继之不 再担 任本 公司 监事 职务。 本 公司 已 于2013 年 11 月将 上述 变更 事项 报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深 圳监 管局 备案 。 报告期 内公 司原 副总 裁曹 毅因个 人原 因提 出辞 职 , 经公司 五届 董事 会九 次会 议审议 , 同意 曹 毅辞去 公司 副总 裁职 务, 相关高 管任 免情 况已 于 2013 年 3 月 9 日在 指定 媒体 进行公 告, 并向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深 圳监管 局备 案。 11.2.2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 大的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聘 请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审 计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本 年度 应支 付给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费 用 100,000.00 元。该 审计机 构为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务 的期 间为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3 年 4 月 23 日) 起到 本报 告 期末, 不满 一年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或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齐鲁证券 1 - - -1,249.14 21.69% - 招商证券 1 - - -4,509.96 78.31% - 注:1 、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 准和程 序: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 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 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 ) 选择 交易 单元 的程 序 : 我公司根据上 述标准 , 选 定符合条件的 证券公司 作 为租用交易单 元的对象 。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 公司的服 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 容 包括:提供研 究报告质 量 、数量、及 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 动性和质 量 等情况,并依 据评比结 果 确定交易单元 交易的具 体 情况。我公 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 营机构的 财 务状况、经营 状况、研 究 水平后, 向券 商租用交 易 单元作为基 金专用交 易单元 。本 报告 期内 交易 单元未 发 生 变化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例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齐鲁证券 63,769,777.00 1.41% 220,500,000.00 0.09% - - 招商证券 4,463,686,976.66 98.59% 243,435,900,000.00 99.91%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