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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支柱产业(260117)

景顺支柱产业: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支柱 产 业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3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3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4 年3 月26 日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全 部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 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 计 报告,基金管 理 人在本 报告 中对 相关 事项 亦有详 细说 明,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止。


1.2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支 柱产 业股 票 基金主 代码 260117 交易代 码 26011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11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3,596,560.9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通过 投资 于具 有投 资价值 的处 于支 柱产 业 地 位的优 质企 业 , 分 享其 在中国 经济 增长 的大 背景 下的可 持续 性增 长 , 以 实 现基金 资产 的长 期资 本 增值。 投资策 略 资 产配置:本基金 依据定期公 布的宏观 和金融数 据以及 投资部门 对于宏 观 经 济、股市 政策、 市场趋势 的综合分 析,运 用宏观经 济模型(MEM )做 出 对于宏 观经 济的 评价 , 结合 基金合 同 、 投 资制 度的 要求 提出资 产配 置建 议, 经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 核后 形成资 产配 置方 案。 股 票投资策 略:本 基金股票投 资主要遵 循 “自下 而上 ” 的个股投 资策略 , 利 用我公司 股票研 究数据库 (SRD)对企 业进行 深入细 致的分析 ,挖掘 出 在制造 业转 型和 升级 过程 中的优 势企 业。


债券投 资策 略: 债券 投资 在 保证资 产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 略、 信用策 略和 时机 策略 相结 合的积 极性 投资 方法 , 力 求在控 制各 类风 险的 基 础上获 取稳 定的 收益 。 股 指期货投 资策略:本基金参 与股指期 货交易, 以套期 保值为目 的,制 定 相应的 投资 策略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中 游制 造产 业指 数×80%+ 中 证全 债指 数 × 2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股 票型 基金 , 属 于风险 程度 较高 的投 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水 平高 于货 币型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混合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杨皞阳 李芳菲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32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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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 2012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2012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856,605.68 2,906,142.41 本期利 润 3,364,912.91 10,579,879.6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559 0.011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23% 5.2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60 0.0069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0,785,989.08 169,290,160.1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86 1.052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3、 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三 位 , 小 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 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资产 。 4、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10% 1.54% -0.08% 1.08% -10.02% 0.46% 过去六 个月 0.93% 1.61% 9.68% 1.12% -8.75% 0.49% 过去一 年 3.23% 1.71% 1.96% 1.17% 1.27% 0.5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8.60% 1.62% 12.40% 1.18% -3.80% 0.44%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 比 例为:本 基金 将基金资 产 的 60%-95 %投资于 股票 类资产,其中 投资于 以制造 业为 主的 支柱 产业 的股票 的资 产不 低于 基金 股票资 产 的 80% ;将 基金 资产 的 5%-40 %投 资 于债券和现金 等固定收 益 类品种,其中 ,现金或 到 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 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 值的 5% ;本 基金 投资 于 权证的 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 。本 基金 的建 仓期为 自 2012 年 11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6 个 月。 建仓 期结 束时,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达到 上述 投资组 合比 例的 要 求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2012 年 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实 际计算 期间 是 2012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2 年12 月31 日。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11 月20 日) 至 本期末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 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 49% 、49% 、1%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29 只开 放式 基金, 包括 管 理景顺长城景 系 列开放 式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内需增长开放 式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鼎益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景顺长城资 源垄断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景顺长城新 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内需增 长贰号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精选蓝筹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公 司治理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能源基建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 盘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稳 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 城大中华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核心竞 争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优信增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证 18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景 顺长 城上证 180 等权 重 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 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 城 支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品质 投资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沪 深 30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 景 顺长城四季金 利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景兴 信用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 城 景 颐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景益货币 市 场基金、景顺 长城成长 之 星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 城中 证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ETF) 。其 中景 顺长 城景系 列开 放式 证 券 投资基金下设 景顺长城 优 选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货币市 场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动力 平衡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贾殿村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研究 部研 究 副总监 2012 年11 月20 日 - 11 管 理 学博 士。 曾先 后担 任上 海 石 油 交易 所交 易员 ,北 海国 投 深 圳 证券 营业 部分 析师 ,北 亚 证 券 研发 部分 析师 ,第 一创 业 证 券 研究 所副 所长 ,大 成基 金 研 究 部 高 级 研 究 员 等 职 务 。 2010 年 3 月加 入本 公司 , 担任 研 究 副 总 监 职务 ; 自 2012 年 11 月 起担 任基 金经 理。 陈晖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景顺 长城 资 源 垄 断股 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2012 年11 月20 日 2013 年12 月 13 日 11 工 商 管理 硕士 。曾 任职 于国 信 证券 , 担 任理 财部 行业 研究 员、 投资经 理 。2005 年1 月 加 入本 公 司 ,历 任研 究员 、助 理基 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LOF ) 基 金 经 理 , 股票 投资 部 投资副 总监 经理等 职务 ;自 2006 年 12 月 起担任 基金 经理 。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3、陈 晖先 生于2013 年 11 月21 日离 任景 顺长 城资 源 垄断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 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 理办法》等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 《 景 顺长城 支柱 产业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 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持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 本 报告期 内 , 基 金运 作整 体 合法合 规 , 未 发现 损害 基 金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投 资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进 一步 规范 和完 善本 基金管 理人 ( 以下 简称 “ 本公司 ” ) 投 资和 交易 管理 , 严 格遵 守法 律 法规关于公 平交易的 相关 规定,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 司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等法律法 规,本 公司制 定了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指引》 , 该 《 指引》 涵盖 了 境内上 市股 票、 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 市 场交易等投资 管理活动 , 同时对授权、 研究分析 与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 交易指令 的 分配执行、公 平交易监 控 、报告措施及 信息披露 、 利益冲突的 防范和 异 常交易 的监 控等 方面 进行 了全面 规范 。具 体控 制措 施如下 : 1 、授 权、 研究 分析 与投 资 决策的 内部 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 制度,明 确 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 和 权限划分;建 立客观的 研 究方法,任何 投 资分析和建议 均应有充 分 的事实和数据 支持,避 免 主观臆断,严 禁利用内 幕 信息作为投 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 组合平等 地 享有研究成果 ;根据不 同 投资组合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投 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 建立不同 投 资组合的投资 主题库和 交 易对手备选库 ,投资组 合 经理在此基 础上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并 独立 进行 投资 决策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2 、交 易执 行的 内部 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 中交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 职能和交 易 执行职能相隔 离;建立 公 平的交易分配 机 制,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 同 时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 严格禁 止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3 、交 易指 令分 配的 控制 所有投 资对 象的 投资 指令 必须经 由交 易管 理部 总监 或其授 权人 审核 后分 配至 交易员 执行 。 交易员对于接 收到的交 易 指令依照时间 优先、价 格 优先的顺序执 行。在执 行 多个投资组合 在 同一时点就同 一证券下 达 的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时 ,需根据价格 优先、比 例 分配的原则 ,经过公 平性审 核, 公平 对待 多个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指令 。 4 、公 平交 易监 控 本公司建立异 常交易行 为 日常监控和分 析评估制 度 。交易管理部 负责异常 交 易的日常实时 监 控,风险管理 与绩效评 估 岗于每季度和 每年度对 公 司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的 整体收益率 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 ) 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分析 , 对连续四个季 度期间内 、 不同时间窗 内(如 1 日内 、3 日、5 日内 ) 公 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临近交易日的 反向交易 的 交易价差进行 分析。相 关 投资组合经理 应对异常 交 易情况进行 合理性解 释, 由 投资 组合 经理、 督 察长、 总经 理签 署后, 妥 善保存 分析 报告 备查 。 如 果在上 述分 析期 间内 , 公司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 合 同向交易价差 出现异常 情 况,应重新核 查公司投 资 决策和交易 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 题完善公平交 易制度, 并 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 监 察稽核季度 报告和年 度报告 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 的 所有投资组合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及《景 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指引》对 本年 度同向 交易 价差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未 发现 异常 交易 情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回顾 2013 年国 内经 济情 况 ,2013 年年 初以 来的 经济 政策对 A 股市 场的 影响 一 直持续 至今 , 如:2012 年 12 月 中央 军委 下发的 《 中央 军委 加强 自 身作风 建设 十项 规定 》 、2013 年3 月 银监 会下 发的 《 关于 规范 商业 银行 理财业 务投 资运 作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以 及抑 制投 机 投资性 购房 政策 的连 续出台 ,持 续 对 A 股 市场 的部分 行业 造成 冲击 ,如 白酒、 地产 、建 筑等 行业 ,虽然 估值 很低 , 但 是由于预期不 好,这类 股 票持续低迷。 国内月度 经 济数据波动较 大,上市 公 司财务报表 显示传统 行业和周期性 行业复苏 依 然非常缓慢, 盈利不佳 , 使得资金持续 流出。成 长 型行业或企 业如医药 股和增 长较 快 的TMT 板块 ,由于 前期 涨幅 较大 ,4 季度也 出现 回调 。 本基金 在2012 年12 月底 开始建 仓, 到 2013 年 1 月 初逐步 达到 目标 仓位 , 并 一直保 持相 对较 高的股票仓位 ,自下而 上 选择公司,适 当考虑行 业 配置。投资思 路方面, 年 初在金融地 产等行业 配置较重,2 季度后在 金 融、地产、煤 炭、有色 、 工程机械、以 及周期性 行 业上配置比 例较低, 重点配置在成 长类股票 上 ,如:电气设 备、电子 、 通信、传媒、 机械等行 业 ,4 季度适 当增加了 医药、 品牌 服装 、军 工、 家电的 配置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3 年,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为 3.23% ,高 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1.27%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宏观经 济 2013 年宏 观经 济延 续弱 复 苏的态 势, 各项 经济 数据 波动较 大,PMI 及出 口数 据均表 现较 大的 波动性,周期性行业和传 统行业开工率和生产状况 显示制造业情况仍不乐观 。因 此,预计 2014 年年初 经济 仍可 能维 持较 弱的复 苏态 势。 经济 基本 面弱复 苏, 政策 面相 对积 极。IPO 年 初开 闸,A 股市场 预计 维持 震荡 整理 的走势 。 证券市 场 从2013 年 全年 市场 表现 来 看, 指 数略 微冲 高后 持续 低迷, 但以 电子、 传媒 、 通信、 医药 服务 等为代表的成 长股表现 优 异,涨幅较大 ,估值目 前 偏贵;地产和 银行等行 业 股票随着政 策的变化 先后出 现调 整, 估值 回到 相对底 部 区 域。 行业走 势 预计2014 年市 场依 然以 震 荡为主 , 行 业和 个股 分化, 随着中 国经 济产 业结 构升 级和消 费升 级, 战略新 兴产 业、 文化 传媒 、生物 医药 、电 子、 通信 等行业 将会 产生 很多 成 长 良好的 企业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部、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控制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 将估值结果以 书面形式 或 双方认可的其 他方式报 给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 人 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估 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 行 复核,基金托 管人复核 无 误后返回给基 金管理人 , 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 布。月 末、 年中 和年 末估 值复核 与基 金会 计账 目的 核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部人员凭借 其丰富的 专 业技能和对 市场产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踪研究 , 综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 展 及个股状况等 各方面因 素 ,从价值投 资的角度 进行理论分析 ,并根据 分 析的结果向基 金 估值小 组 提出有关估值 方法或估 值 模型的建议 。风险控 制人员根据投 资部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 部共同确定估 值方法并 提 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组 共 同讨论通过后 ,基金事 务 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 小组确认的估 值方法对 各 基金进行估值 核算并与 基 金托管行核对 。法律、 监 察稽核部相 关人员负 责监察执行估 值政策及 程 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行 中 可能发生的风 险,并对 有 关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 合规性 审查 。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 管理 人尚 未与 定价 服务机 构签 署任 何协 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截止本报告期 末,根据 相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要求以及本基 金的实际 运 作情况,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研 究决 定暂 不实 施利润 分配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景顺长 城支柱产 业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过 程中,本基金 托管人中 国 农业银行股份 有 限公司严格遵 守《证券 投 资基金法》相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以及《 景顺长城 支 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 合同》 、 《景 顺 长城支柱产 业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 》 的约 定,对景顺 长城支 柱 产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人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 进 行了认 真、 独立 的会 计核 算和必 要的 投资 监督 , 认 真履行 了托 管人 的义 务,没 有从 事任 何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 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景 顺 长城支柱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的投 资 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的 计 算、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问题上,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 行为; 在报告 期内,严 格 遵守了《证券 投资基金 法 》等有关法 律法规, 在各重 要方 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 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信 息 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 人 所编制和披露 的景顺长 城 支柱产业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年度 报告中的 财 务指标、净值 表现、收 益 分配情况、财 务会计报 告 、投资组合 报告等信 息真实 、准 确、 完整 ,未 发现有 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内, 安永华明 会 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 合 伙) 对本基金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 告,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支柱 产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3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0,703,563.88 27,987,044.15 结算备 付金


265,683.79 1,254,545.45 存出保 证金


83,048.59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9,847,480.83 155,314,927.15 其中: 股票 投资


79,847,480.83 155,314,927.15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15,776.15 - 应收利 息


2,590.62 81,261.3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922.79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91,729,066.65 184,637,778.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56,923.59 - 应付赎 回款


74,209.66 13,929,162.21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8,148.98 1,045,843.20 应付托 管费


18,024.84 174,307.2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41,091.68 145,808.89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44,678.82 52,496.50 负债合 计


943,077.57 15,347,618.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83,596,560.99 160,920,601.70 未分配 利润


7,189,428.09 8,369,558.4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0,785,989.08 169,290,160.1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1,729,066.65 184,637,778.14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3 年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086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83,596,560.99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支柱 产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6,129,382.16 12,496,167.75 1.利息 收入


75,769.31 3,350,176.0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5,712.58 2,946,132.01 债券利 息收 入


56.73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404,044.0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12,148,610.52 303,281.6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1,721,406.32 303,281.65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5,598.27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421,605.93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6,491,692.77 7,673,737.24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96,695.10 1,168,972.82 减: 二、费用


2,764,469.25 1,916,288.10 1.管 理人 报酬


1,020,983.46 1,493,913.00 2.托 管费


170,163.85 248,985.53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210,175.16 171,942.57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363,146.78 1,447.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3,364,912.91 10,579,879.6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3,364,912.91 10,579,879.65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支柱 产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60,920,601.70 8,369,558.42 169,290,160.1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364,912.91 3,364,912.9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77,324,040.71 -4,545,043.24 -81,869,083.9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08,168,576.22 27,417,120.40 235,585,696.62 2. 基金 赎回 款 -285,492,616.93 -31,962,163.64 -317,454,780.5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83,596,560.99 7,189,428.09 90,785,989.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 年11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093,042,169.34 - 1,093,042,169.34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0,579,879.65 10,579,879.6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 填列 ) -932,121,567.64 -2,210,321.23 -934,331,888.8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828,882.71 13,471.44 842,354.15 2. 基金 赎回 款 -932,950,450.35 -2,223,792.67 -935,174,243.0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160,920,601.70 8,369,558.42 169,290,160.12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顺长城支柱 产业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系经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 会 (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 会 ” ) 证 监许 可 【2012 】1191 号 文 《关 于核 准景 顺 长城支 柱产 业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的核 准, 由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作为 发起 人 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至2012 年11 月 16 日 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募集 期结 束 经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验证并 出具 安永 华 明(2012 )验 字第 60467014_H02 号验资报告 后,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 基金备案 材料。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11 月 20 日 生效 。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期 限 不 定。 设立 时募 集的扣 除认 购费 后的 实 收 基 金 ( 本 金 ) 为 人 民 币 1,092,826,251.12 元 ,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215,918.22 元 , 以 上实 收 基金 (本 息) 合计 为人 民 币1,093,042,169.34 元, 折 合1,093,042,169.34 份基金 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为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 登记 机构为 本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 以下 简 称 “中 国农 业银 行 ”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范围 限于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股 票、 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货币市 场 工具、权证、 股指期货 以 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 定)。如法 律法 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其他 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 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 资 范围。本基金 将基金资 产 的 60%-95 %投资 于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股票类 资产, 其中投资 于 以制造业为主 的支柱产 业 的股票的资产 不低于基 金 股票资产的 80%;将 基金资 产 的5%-40 %投 资 于债券 和现 金等 固定 收益 类品种 , 其 中, 现金 或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本基 金投 资于 权证的 比例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 。 本基 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证 中游制 造产 业指 数×80%+ 中证全 债指 数 × 20%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 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 制。 同时 , 在 具体 会计 估 值核算 和信 息披 露方 面 , 也参考 了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颁 布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 资 基金执行<企 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 值 计价有 关事 项的 通知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 度报 告> 》 及 其 他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3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3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比较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2 年11 月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 2012 年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 资 和衍生工具( 主 要为权证 投 资)分类为以 公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除 衍生工具所产 生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衍生金融资产 列示外,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公允 价 值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 资 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以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 工具( 主 要为权证投资 )按如下 原 则确定公允价 值 并进行 估值 :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 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 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 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 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本基金 收益以现 金 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分 红 除权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自 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 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 部 分为正 数 ,包括基金经 营活动产 生 的未实现损益 以及基金 份 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 期末可供 分 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已 实现部分 ;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 期 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 为 期末未分配利 润,即已 实 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 分后的 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对于特 殊事 项停 牌股 票, 根据中 国证 监 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本 基 金参考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基金估 值工 作小 组关 于停 牌股票 估值 的参 考方 法》对 重大 影响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特殊 事项 停牌 股票 进行估 值。 对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 发行股 票,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基金 部通 知[2006]37 号 《关于 进一 步加 强基金 投资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风险 控制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若 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一 股票 的市 场 交 易收盘价低于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的初始投 资成本, 按 估值日证券交 易所挂牌 的 同一股票的 市场交易 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 交 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 市 场交易收盘价 高 于非公 开 发行股票的 初始投资 成本,按锁定 期内已经 过 交易天数占锁 定期内总 交 易天数的比例 将两者之 间 差价的一部 分确认为 估值增 值。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采 用估 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债券按现 金流量折 现 法估值,具体 估值模型 、 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提 供。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由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支 付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自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 对 基金 从上 市 公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 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对 基金持有的上 市公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 自解禁日起计 算;解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继 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人 、基金 销售 机构 、 中国农 业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开滦(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景顺长 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年11月20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2 年 12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 - 77,922,812.91 48.03%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长城证券 - -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年11月20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长城证券 68,953.92 47.39% 68,953.92 47.39% 注: 上 述佣 金按 市场 佣金 率 计算, 以扣 除由 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收 取证管 费、 经手 费和 由券商承担的 证券结算 风 险基金后的净 额列示。 该 类佣金协议的 服务范围 还 包括佣金收 取方为本 基金提 供的 证券 投资 研究 成果和 市场 信息 服务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2012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020,983.46 1,493,913.0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99,703.88 370,665.98 注:1 )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1 .5%/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每 日 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 底 ,按月支付 ,由基金 托 管人于次月 前三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2) 基 金 管 理 费 于 本 期 末 尚 未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108,148.98 元 , 于 上 年 度 末 尚 未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1,045,843.20 元。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1 月20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70,163.85 248,985.53 注:1)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按 月 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于 次 月前三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2) 基 金 托 管 费 于 本 期 末 尚 未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18,024.84 元 , 于 上 年 度 末 尚 未 支 付 的 金 额 为 174,307.22 元。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与关 联方 均未 进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持有本 基金 份额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及 上年 度末 均未 持有 本基金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2 年11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2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业银行 10,703,563.88 63,491.92 27,987,044.15 139,182.74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保 管, 并按 银行 间同 业利率 计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在承 销期 内直 接购入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通 受 限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0625 长安汽车 2013 年12 月 31 日 澄清媒体报道 11.45 2014 年1 月3 日 11.72 130,000 1,490,410.65 1,488,500.00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从事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从事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承诺 事项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2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0.3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 2014 年3 月25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79,847,480.83 87.05 其中: 股票 79,847,480.83 87.0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969,247.67 11.96 6 其他各 项资 产 912,338.15 0.99 7 合计 91,729,066.65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2,980,217.63 69.3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6,973,750.00 7.68 J 金融业 2,282,400.00 2.51 K 房地产 业 4,026,713.20 4.44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377,700.00 2.62 S 综合 1,206,700.00 1.33 合计 79,847,480.83 87.95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002 神州泰 岳 120,000 3,541,200.00 3.90 2 601877 正泰电 器 139,961 3,482,229.68 3.84 3 002415 海康威 视 150,000 3,447,000.00 3.80 4 300145 南方泵 业 88,650 3,337,672.50 3.68 5 300303 聚飞光 电 161,816 3,237,938.16 3.57 6 600111 包钢稀 土 143,700 3,200,199.00 3.52 7 600885 宏发股 份 155,600 2,887,936.00 3.18 8 002038 双鹭药 业 50,000 2,527,500.00 2.78 9 000400 许继电 气 80,000 2,487,200.00 2.74 10 000671 阳 光 城 263,080 2,444,013.20 2.69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基 金 管理人网站 的年度报 告正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1 002415 海康威 视 8,596,097.58 5.08 2 300251 光线传 媒 8,066,225.27 4.76 3 000625 长安汽 车 6,590,168.94 3.89 4 300050 世纪鼎 利 5,508,580.67 3.25 5 600067 冠城大 通 5,439,887.40 3.21 6 600406 国电南 瑞 5,196,657.90 3.07 7 000024 招商地 产 4,982,932.12 2.94 8 002482 广田股 份 4,759,144.41 2.81 9 000001 平安银 行 4,619,000.00 2.73 10 300026 红日药 业 4,603,211.00 2.72 11 600332 白云山 4,595,959.35 2.71 12 600801 华新水 泥 4,426,414.12 2.61 13 300145 南方泵 业 4,144,466.80 2.45 14 600739 辽宁成 大 4,048,515.65 2.39 15 601877 正泰电 器 3,962,983.85 2.34 16 600111 包钢稀 土 3,942,036.00 2.33 17 600062 华润双 鹤 3,922,825.00 2.32 18 000671 阳 光 城 3,904,442.24 2.31 19 000826 桑德环 境 3,837,351.62 2.27 20 300303 聚飞光 电 3,763,841.29 2.22 21 600805 悦达投 资 3,763,321.75 2.22 22 002104 恒宝股 份 3,645,953.27 2.15 23 600498 烽火通 信 3,537,630.00 2.09 24 002023 海特高 新 3,456,744.06 2.04 25 002140 东华科 技 3,402,199.34 2.01 注:买 入金 额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未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00 浦发银 行 15,233,109.84 9.00 2 000024 招商地 产 14,466,090.45 8.55 3 601169 北京银 行 12,414,306.74 7.33 4 601328 交通银 行 11,523,400.00 6.81 5 002146 荣盛发 展 10,513,069.74 6.21 6 600805 悦达投 资 9,547,131.69 5.64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7 601318 中国平 安 8,990,020.21 5.31 8 000776 广发证 券 8,905,717.22 5.26 9 300251 光线传 媒 8,663,835.46 5.12 10 600030 中信证 券 8,371,523.04 4.95 11 000671 阳 光 城 7,221,353.37 4.27 12 600348 阳泉煤 业 7,127,712.35 4.21 13 600266 北京城 建 7,054,393.60 4.17 14 000562 宏源证 券 6,887,535.79 4.07 15 002065 东华软 件 5,796,261.58 3.42 16 600403 大有能 源 5,754,076.00 3.40 17 002104 恒宝股 份 5,485,295.23 3.24 18 000926 福星股 份 5,477,595.29 3.24 19 000625 长安汽 车 5,257,296.78 3.11 20 600067 冠城大 通 5,158,983.36 3.05 21 300115 长盈精 密 5,099,139.00 3.01 22 002415 海康威 视 5,061,355.97 2.99 23 002244 滨江集 团 4,763,636.76 2.81 24 300050 世纪鼎 利 4,736,827.49 2.80 25 000001 平安银 行 4,566,418.51 2.70 26 000998 隆平高 科 4,420,308.41 2.61 27 000826 桑德环 境 4,069,793.69 2.40 28 002482 广田股 份 4,050,746.98 2.39 29 000049 德赛电 池 4,040,125.20 2.39 30 002456 欧菲光 3,919,067.24 2.32 31 600062 华润双 鹤 3,892,437.72 2.30 32 600739 辽宁成 大 3,796,866.43 2.24 33 002638 勤上光 电 3,774,412.00 2.23 34 600406 国电南 瑞 3,733,973.00 2.21 35 601231 环旭电 子 3,658,131.30 2.16 36 600498 烽火通 信 3,604,151.23 2.13 37 002241 歌尔声 学 3,603,750.00 2.13 38 600880 博瑞传 播 3,495,575.00 2.06 39 002294 信立泰 3,467,776.76 2.05 40 600332 白云山 3,457,900.00 2.04 41 002140 东华科 技 3,414,523.69 2.02 注:卖 出金 额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 ,未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44,824,744.52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25,521,904.39 注: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 总额 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总额 均为 买卖股 票成 交金 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未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9.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9.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 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的 ,制 定相应 的投 资策 略: 时点选 择: 基金 管理 人 在 交易股 指期 货时 ,重 点关 注当前 经济 状况 、政 策倾 向、资 金流 向、 和技术 指标 等因 素。 套保比 例 : 基 金管 理人 根 据对指 数点 位区 间判 断 , 在符合 法律 法规 的前 提下 , 决 定套 保比 例。 再根据 基金 股票 投资 组合 的贝塔 值, 具体 得出 参与 股指期 货交 易的 买卖 张数 。 合约选 择: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股指 期货 当时 的成 交金 额、持 仓量 和基 差等 数据 ,选择 和基 金组 合相关 性高 的股 指期 货合 约为交 易标 的。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不 包括 国债期 货。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基金 投 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 主 体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 者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3,048.5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15,776.1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590.62 5 应收申 购款 10,922.7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2,338.15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均持 有的 持有人 结构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 户) 基金份 额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460 57,257.92 33,635,036.62 40.23% 49,961,524.37 59.77%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所有 从业人 员未 持有 本基 金。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2 年 11 月20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1,093,042,169.3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60,920,601.7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08,168,576.22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285,492,616.9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3,596,560.99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3 年5 月7 日 发布 公告, 经景 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会审 议通 过, 聘任 Xie Sheng ( 谢生 ) 先生担 任本 公司 副总 经理 ,并向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备案 。有 关 公 告刊登 在中 国证 券报 、上 海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及基 金管理 人网 站上 。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的安 永华 明会 计师事 务所(特 殊普 通合 伙)已经 连续2 年 为本 基金 提 供审计 服务, 本年度 应支 付给 会计 师事 务所的 报酬 为人 民 币 4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195,153,711.29 25.33% 176,556.15 25.35% 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1 117,755,922.46 15.29% 107,205.34 15.39% 未变更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91,941,903.88 11.94% 83,704.30 12.02% 未变更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87,663,716.41 11.38% 78,837.65 11.32% 未变更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71,097,090.88 9.23% 64,726.88 9.29% 未变更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62,782,163.09 8.15% 57,156.42 8.21% 未变更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46,956,014.92 6.10% 41,551.32 5.97% 未变更 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31,870,251.85 4.14% 28,201.98 4.05% 未变更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26,774,201.14 3.48% 23,692.66 3.40% 未变更 川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19,180,022.14 2.49% 17,461.74 2.51% 本期新增 中国国际金融 2 15,952,699.20 2.07% 14,523.36 2.09% 未变更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3,218,951.65 0.42% 2,930.53 0.42% 未变更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邮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本期退租 财富里昂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本期新增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 1 - - - - 未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和 程序 如下 : 1)选 择标 准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具有 较 强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以及全面 的信息服 务 。并能根据 基 金管理人 的 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究报 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49,155.00 100.00%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川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邮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财富里昂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 - - - - -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 201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