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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盛B(150132)

元盛B: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金 鹰 元盛 分 级债 券 型发 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金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四 年三 月二十 六日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8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 2013 年 5 月 2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金鹰元 盛 交易代 码 16210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5 月 2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73,551,073.5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 上市日 期 2013-06-05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元盛 A 元盛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2109 150132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额 322,483,352.11 份 951,067,721.45 份 注:金 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简称: 金鹰 元盛 分级 债 券, 场内简 称:金 鹰元 盛 , 基金代 码:162108 。 其中 金 鹰元盛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之 元 盛A 份额,基 金简 称:元盛 A , 基金代 码:162109 ; 金鹰 元 盛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之 元盛 B 份额, 基金简 称: 元盛 B;场内 简 称: 元盛 B; 基金 代码:150132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投 资管理 , 力争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获 取超 越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 实 现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资产 配置 采用 自上 而下的 投资 视角 , 定性 分 析与定 量分 析并 用 , 结 合国内 外政 治经 济环 境、 宏观政 策、 利率 变化 等, 合理确 定基 金在 普通 债 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等资 产 类别上 的投 资比 例 , 并 随 着各类 资产 风险 收益 特 征的相 对变 化 , 适 时动 态 地调整 本基 金投 资于 普通 债券 、 货 币市 场工 具等 资产的 比例 与期 限结 构。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综 合财 富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当中 风险 较低的 品种 , 其长 期平 均风险 与预 期收 益率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 基金 、 但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下 属 分级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2 年 内 , 元 盛A 的预 期收益 稳定 、风 险低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2 年 内 , 元 盛B 由于 具有一 定的 杠杆 倍数 , 其 预 期 收 益 与 风 险 较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8 页 高。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苏文锋 田青 联系电 话 020-83282627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smail@ge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010-67595096 传真 020-8328285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广州市 天河 区体 育西 路 189 号城 建大 厦 22-23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 标 2013 年 5 月 2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522,574.59 本期利 润 -141,928,145.60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 利润 -0.0526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 率 -10.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 标 2013 年末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8 页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 利润 -0.1454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81,282,179.7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849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 资 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2、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 收益加 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益 ; 3、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用 , 计 入费用 后实 际 收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 字;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5 月2 日正 式成 立, 无去年 末及 前年 末数 据, 以下表 格相 同。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9.57% 0.43% -1.74% 0.10% -7.83% 0.33% 过去六 个月 -9.94% 0.32% -2.74% 0.09% -7.20% 0.23%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10.21% 0.28% -2.50% 0.10% -7.71% 0.18% 注:1 、本 基金 正式 成立 于 2013 年5 月2 日; 2、本 基金 建仓 期为 合同 生 效后 6 个月 ,目 前该 基金 成立未 满一 年。 3、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固定 收益类 证券 , 包括 国债 、 央 行票据 、 金融 债 、 企 业债 、 公司债 、 可转 债 (含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 资产 支持证 券、 短期 融资 券、 回购、 货币 等固 定收 益类 产品,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固定 收益 证券 品种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本 基金 对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80% , 其中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券的投 资比 例不 超过 基金资 产 的20%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8 页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13 年5 月2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比较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8 页 注:该 基金 成立 未满 一年 ,合同 生效 当年 ,按 实际 存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 然年度 折算 。 3.3 其他指标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 本 基金 元盛 A 与元 盛B 份额 配比 为 0.3391 ,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 元 盛 A 本期 约 定年收 益率 为4.5% 。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成立 于2013 年5 月2 日 ,年 度内 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2002]97 号 文批 准, 于2002 年12 月25 日 成立 , 是自律 制度 下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设 立的 首批 基金 管理 公司之 一。 公司 注册 资本 2.5 亿 元人 民币, 股 东 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联 丰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分 别持 有 49 %、20 %、20 %和 11 %的 股份 。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 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 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 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8 页 估公司 的经营过程中的各 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 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 制度的 规定 ,确 定基 金资 产估值 的原 则、 方法 、程 序及其 他相 关的 估值 事宜 。 公司目前下设十三个部门 ,分别是:基金管理部、 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 、金融工程部、产 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 部、市场拓展部、品牌电 子商务部、机构客户部、 专户投资部、运作保障 部、 监 察稽 核部、 综合 管理 部。 基 金管 理部 负责 根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制定 的投 资决策 进行 基金 投资 ; 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 、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 投资策略研究;集中交易 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 资指令;金融工程部负 责 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 工作;产品研发部负责基 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 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 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 以及债券、货币市场的研 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 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 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 、客户服务等业务;品牌 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品 牌建设和电子商务的推广 ;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 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 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 息系统 的日 常运 行与 维护, 跟踪研 究新 技术,进 行相 应 的技术 系统 规划 与开 发 、 基 金会计 核算 、 估值 、 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 清算等业务;专户投资部 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 和管理;监察稽核部负 责对公司和基 金运作以及 公司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 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 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 、人力资源管理、薪酬 制度、 人员 培训 、人 事档 案等综 合事 务管 理。 截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公司共 管理 金鹰 成份 股优 选证券 投资 基金、 金鹰 中 小盘精 选证 券投 资 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 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 略配置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金 鹰核心 资源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金 鹰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鹰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 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金鹰元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 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十七只开 放式基 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邱新红 基金经 理 2013-05-0 2 - 10 年 邱 新 红 先 生 , 美 国 卡 内 基 梅 隆 大 学 计 算 金 融 专 业 硕 士 , 证 券 从 业 年限 10 年。 曾任 职于 美国 太平洋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8 页 投资管 理公 司(PIMCO) , 担 任投资 组 合 经 理 助 理 。2008 年 3 月到 2010 年 6 月担 任 Bayview 资产管 理 公 司 的 投 资 经 理 , 负 责 债 券 投 资组合 管理 。2010 年 8 月 加入金 鹰 基 金 管 理 有 公 司 , 任 职 债 券 研 究 员 , 现 任 本 基 金 、 金 鹰 持 久 回 报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元 丰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 鹰 元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及 金 鹰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 期指公 司公 告聘 任或 解聘 日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各项实施准 则、 《金 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本 着诚 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 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 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为了保证本基金管理人的各类投资者和委托人享受到平等的资产管理服务, 保 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 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内部 控制 指导意 见 》 、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 度指导 意见 》 , 以 及公 司内 控大纲 的要 求, 制定 了 《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并 严格 执 行。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自主 开发了公平交易数量分析 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对 公司旗下任意两个 资产管理账户在一定期间 内买卖相同证券的差价率 与差价金额进行统计分析 ,设置了包括:正向交 易占比 、差 价率 t 检验 值 等监控 指标 ,并 设置 预警 阀值, 通过 定期 或不 定期 对公司 旗下 各资 产管 理 账户的 公平 交易 执行 情况 进行预 警、 分析 和提 示。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8 页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的要求,根据 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 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 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 合,切 实 防 范利 益输 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 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 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 债券库管理制度和 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 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 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 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 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 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 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 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 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 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 良好。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 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主动 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 反向交易的情况; 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 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 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 当日成 交量 的 5% 的 情况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 年债券市场整体表 现 惨淡。上半年在宽松的资 金推动下, 债券迎来了一 轮牛市。 然后, 下半年行情急转直下。在 钱荒的悲观预期下,央行 重拳出击,系统地抬升了 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加上对地方债务危机的担 心,以及对实体企业过高 的杠杆担心,债券市场迎 来了历史上罕见的快速 暴跌, 金融 债和 信用 债的 收益率 创历 史高 位, 10 年国债 的收 益率 最高 到 4.7% 附近 。 本基金 对2013 年下 半年 , 特别是 第四 季度 的急 转直 下的行 情准 备不 足, 没有 降低仓 位, 使得 基 金净值 遭到 重大 损失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 基金份 额净 值0.8490 元 , 本报告 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10.21% , 同 期 业绩比 较 基 准增 长率 为-2.5%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8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对于 2014 年 的债 券市 场, 我们 非常 看好 。 首 先, 各类债 券的 收益 率处 在历 史高位 , 而中 国 的通胀和经济增长均在下 行,而且趋势明显。债券 的配置价值明显。第二, 我们认为地方债务主要 问题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安 排造成的,因此不单是个 债务问题,而且解决的方 式和方法很多,短期和 长期看来均可控。 第三, 随着国家开始清理和规范 非标等影子银行的非理性 融资需求, 流动性有 望迎来 趋势 性的 改善 。 我们继 续保 持相 对较 高的 杠杆, 并希 望在 流动 性好 转的时 候适 当降 低仓 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格遵 守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 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 、2007 年 5 月 15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 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监会 计字[2007]15 号) 与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 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等相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 由 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 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 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 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 金会计 账务 的核 对同 时进 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 常进行,本公司还成立了 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 值委员会由公司总 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 监、运作保障部总监、基 金管理部总监、固定收 益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 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 、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 成。在特殊情况下,公 司估值召集估值委员会会 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 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 策,需到会的三分 之二 估值委 员会 成员 表决 通过 。


本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没 有存 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突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签约 与 估值相 关的 定价 服务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成立 于 2013 年5 月2 日 ,年 度内 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8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 ,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在本 基金 的托 管过程 中 , 严 格遵 守了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 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对本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 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对本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方面 进行了 监督 ,未 发现 基金 管理人 有损 害基 金 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的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经 中审 亚太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 计, 注册会 计师


韩振平 、 王 兵签字 出具了 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0225-16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鹰 元盛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8 页 资 产: - 银行存 款 20,978,567.24 结算备 付金 77,908,740.48 存出保 证金 245,993.3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053,029,858.08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4,053,029,858.0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19,967,562.6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计 4,272,130,721.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185,197,533.85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234,050.63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54,362.52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8 页 应付托 管费 186,960.7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73,921.43 应付交 易费 用 19,727.17 应交税 费 434,630.88 应付利 息 2,509,354.95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38,000.00 负债合计 3,190,848,542.15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 金 1,266,397,831.61 未分配 利润 -185,115,651.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1,282,179.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4,272,130,721.87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鹰 元盛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5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 5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3,286,431.35 1. 利息 收入 149,222,913.8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915,747.68 债券利 息收 入 134,230,361.8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3,076,804.25 其他利 息收 入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8 页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68,535,734.2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0.00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68,535,734.2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 列) -134,405,571.01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431,960.10 减:二、费用 88,641,714.25 1 .管 理人 报酬 12,477,268.51 2 .托 管费 3,564,933.86 3 .销 售服 务费 7,129,867.66 4 .交 易费 用 26,077.62 5 .利 息支 出 65,100,299.88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5,100,299.88 6 .其 他费 用 343,266.72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 列) -141,928,145.60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41,928,145.60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成 立于 2013 年5 月 2 日; 2、截 至2013 年12 月31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0.849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 1,273,551,073.56 份, 其中 元 盛A 基 金份 额净 值1.007 元,份 额 322,483,352.11 份; 元盛B 基 金份 额净 值0.795 元 ,份 额 951,067,721.45 份。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8 页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鹰 元盛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3 年5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 年5 月 2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170,194,908.55 - 3,170,194,908.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41,928,145.60 -141,928,145.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1,903,797,076.94 -43,187,506.29 -1,946,984,583.2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8,868,259.33 1,108,573.12 49,976,832.45 2.基金 赎回 款 -1,952,665,336.27 -44,296,079.41 -1,996,961,415.6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266,397,831.61 -185,115,651.89 1,081,282,179.7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成立 于 2013 年5 月2 日 ,无 上 年度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殷克 胜,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殷克 胜,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傅 军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8 页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本 基金" ) 经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许可 【2013 】 13 号文 《关 于核 准金 鹰元 盛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批 准募集 ,于 2013 年 5 月2 日 正式 成立 。 本 基金 为契约 型, 存续 期限 不定。 ,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3,170,194,908.55 份 基金 份 额。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自 2013 年4 月 8 日起至 2013 年 4 月 26 日止,募 集资 金 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全 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 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验资机 构为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金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管 人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 本准则 》 和 38 项 具体会 计准 则、 其 后颁 布 的企业 会计 准则 应用 指南 、 企业 会计 准则解 释以 及 其他相 关规 定( 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中 国证 券业协 会 于2007 年5 月15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 中国证 监 会 2010 年 2 月 8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 度报告 〉 》 、 《 金鹰 元盛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及其 他中 国 证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 定 而编制 。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3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 2013 年 5 月 2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经 营成 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息 。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际 编制 期间 为 2013 年5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 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 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 明外,均以人民币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8 页 元为单 位表 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 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 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 性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 将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资产划 分为 应收 款项 ,包 括银行 存款 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 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 债两 类。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 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划分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 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 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 融负债 ,相 关交 易费 用在 发生时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 现金股利,应当确 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 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 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 认为投资收益,其 中包括 同时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 止确认 条件 的, 金融 资产 将终止 确认 。


金融负 债的 现时 义务 全部 或部分 已经 解除 的, 终止 确认该 金融 负债 或其 一部 分。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8 页 金融资 产转 移 , 是 指本 基金 将金融 资产 让与 或交 付给 该金融 资产 发行 方以 外的 另一方 ( 转入 方) 。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 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的 , 分 别下列 情况 处理 :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的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 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 资产 ,并 相应 确认 有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 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 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 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的股票复牌 日,冲 减股 票投 资成 本。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 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 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 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 中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 单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 资成本 。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本,按成 交总额 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资 成本 。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 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 和发行期限计算应 收利息 ,按 上述 会计 处理 方法核 算。 卖出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于成 交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 卖出未 上市 债券 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 于成 交日确 认债 券投 资收 益。 卖出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 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 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 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 证数量,该类权证 初始成 本为 零。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出 售权 证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成 交日 结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8 页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 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 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 可转债全部公允价 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 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 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 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 定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 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 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 小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 计提利 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和 方法 如下 : 1、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有 价 证券的 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 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市价(收 盘价 ) 估 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的, 且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 环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 以 最近 交 易日 的市 价 (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 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格 。 (2) 交易 所上 市实 行净 价 交易的 债券 按估 值日 收盘 价估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且最近 交易 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 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 可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因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格 ; (3) 交易 所上 市未 实行 净 价交易 的债 券按 估值 日收 盘价减 去债 券收 盘价 中所 含的债 券应 收利 息 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 值日没 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 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 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 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 公允价 格; (4) 交易 所上 市不 存在 活 跃市场 的有 价证 券,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交易所 上市 的资 产 支持证 券,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在估 值技 术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 的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 2、处 于未 上市 期间 的有 价 证券应 区分 如下 情况 处理 : (1) 送股 、 转 增股、 配股 和公开 增发 的新 股, 按估 值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市价 ( 收 盘价) 估值 ;该 日无 交易 的,以 最近 一日 的市 价( 收盘价 )估 值; (2) 首 次公 开发 行未 上市 的股票 、 债 券和 权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 可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估值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8 页 (3) 首次 公开 发行 有明 确 锁定期 的股 票, 同一 股票 在交易 所上 市后 , 按 交易 所上市 的同 一股 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 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 允价值 。 3、 全 国银 行间 债券 市场 交 易的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固定 收益 品种 , 采 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 值。 4、同 一债 券同 时在 两个 或 两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 债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 估值 。 5、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采用 估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 在 估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值 的情 况下 , 按成本 估值 。 6、 如有 确凿 证据 表明 按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 金 管理人 可根 据具 体 情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 价格估 值。 7、 相关 法律 法规 以及 监管 部门有 强制 规定 的, 从其 规 定。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 国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 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或者 未能 充分 维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时, 应立即 通知 对方 , 共 同查 明原因 , 双 方协 商解 决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 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 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 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 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 论后 ,仍 无法 达成 一致的 意见 ,按 照基 金管 理人对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计 算结果 对外 予以 公布 。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 定权利,且该种法定 权利 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 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 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 实收基金份额变动 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 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8 页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 准金和未实现平准 金。已 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 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 申 购或赎 回款 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平准 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确认。 未实现平准金与已实现平 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 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 认和计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 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 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 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 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 认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 利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 减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 额列示 ; 2、 债 券利 息收 入按 债券 票 面价值 与票 面利 率或 内含 票面利 率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债 券发 行企 业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 持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在 证券 实 际持有 期内 逐日 计 提;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 日计提 ; 5、 股票 投资 收益 于卖 出股 票成交 日确 认, 并 按卖 出 股票成 交总 额与 其成 本和 相关费 用的 差额 入 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于 卖出 债 券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 应收利 息的 差额 入 账; 7、衍 生工 具投 资收 益于 卖 出权证 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权 证成 交总 额与 其成 本的差 额入 账; 8、 股利 收益 于除 息日 确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宣 告的 分 红派息 比例 计算 的金 额扣 除应由 上市 公司 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 额入 账; 9、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系本 基金持 有的 采用 公允 价值 模式计 量的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交 易性 金融 负 债等公 允价 值变 动形 成的 应计入 当期 损益 的利 得或 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 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8 页 1、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7% 的 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4%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4、 卖 出回 购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计 提; 5、 其他 费用 系根 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如 果影 响 基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 五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的方 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2 年内 的收 益分 配原 则: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2 年内 ,不 进行 收益 分 配;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 规定。 2. 本基 金转 型为 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 后的 收益 分 配原则 : (1) 本基 金的 每份 基金 份 额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2) 收 益分 配时 所发 生的 银行转 账或 其他 手续 费用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当 投 资人的 现金 红利 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 除权后 的单 位净 值自 动转 为基金 份额 ; (3) 本基 金收 益每 年最 多 分配 12 次, 每次 基金 收益 分配比 例不 低于 收益 分配 基准日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80% ; (4)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式 分为两 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投 资, 投资 人可 选择 现金红 利或 将现 金 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 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 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 方式;但场内转入、申 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 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 程序等 有关 事项 遵循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及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的相 关规定 ; (5) 分 红权 益登 记日 申请 申购的 基金 份额 不享 受当 次分红 , 分 红权益 登记 日 申请赎 回的 基金 份 额享受 当次 分红 ;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 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 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 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 日; (7)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每一 基金份 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 基金 收益分 配基 准 日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减去每 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金 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8 页 (8)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 另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 无分 部报 告。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无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和 会计 估计 。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差 错更 正。 7.4.6税项 1、印 花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 字[2007]84 号文 《 关于调 整证 券 (股 票) 交易 印花税 率的 通知 》 的规定 , 自2007 年5 月30 日起 ,调 整证 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税 率, 由原 先的 1‰ 调 整为 3‰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 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 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 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经国务 院批 准, 根据 财政 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关 于调 整证券 ( 股票 ) 交易 印花 税率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08 年4 月24 日 起,调 整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花 税税 率, 由原 先 的 3‰调 整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自2008 年9 月19 日起, 证 券 (股票) 交易 印 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由 出让 方 按 证 券( 股票) 交 易 印花 税 税 率 缴 纳 印 花 税, 受 让方 不 再 征 收, 税率不 变。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8 页 2、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 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 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 入,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 应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3、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 , 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息 、 红利 收入 、 债券 的利息 收入 及储 蓄利 息收 入, 由上 市公 司 、 债 券 发行企 业及 金融 机构 在向 基金派 发股 息 、 红 利收 入 、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储 蓄利 息收入 时代 扣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 照财税[2005]102 号 文规 定,扣 缴义 务人 在代 扣代 缴个人 所得 税时 ,减 按 50% 计算 应纳 税所 得额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 置改 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 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 入,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 应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广州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广州白 云山 医药 集团 股份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美的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东亚联 丰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发 起人 、管 理人 、销 售机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通 过关 联方进 行股 票交 易。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8 页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通 过关 联方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通 过关 联方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通 过关 联方进 行债 券回 购交 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 的佣金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应 支付 关联方 佣金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3年5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2,477,268.5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5,856,554.39 注:注 :在 通常 情况 下,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7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 年管 理费 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由 托管 人根 据与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自 动在 月初 五个 工 作日内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进 行资 金支 付, 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 后, 管理 人应进 行核 对, 如发 现数 据不符 ,及 时联 系托 管 人协商 解决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8 页 项目 本期 2013年5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3,564,933.86 注:注 :在 通常 情况 下,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 年托 管费 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由 托管 人根 据与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自 动在 月初 五个 工 作日内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进 行资 金支 付, 管理 人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 令。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 后, 管理 人应进 行核 对, 如发 现数 据不符 ,及 时联 系托 管 人协商 解决 。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 得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各 关 联 方 名称 本期 2013 年5 月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358,136.71 中国建 设银 行 4,793,882.07 广州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61,638.39 合计 5,213,657.17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销 售服 务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4% 的 年费 率计 提。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的 计算 方 法如下 : H=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托管 人根 据与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自 动在 月初 五 个工作 日内 、按 照指 定的 账户路 径进 行资 金支 付, 管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 拨指令 。若 遇法 定节 假 日、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 后, 管理人 应进 行核 对, 如发 现数据 不符 ,及 时联 系 托管人 协商 解决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8 页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与 各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3年5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元盛A 元盛B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3 年5 月2 日 )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5,000,675 - - 期 初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5,000,675 - - 期 间 申 购/ 买 入 总 份 额 - - - 期 间 因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113,439.97 - -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出 总份额 - - -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5,114,114.97 - -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59% -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 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除本基金管 理人之外,基金管理人股 东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认购期认购了本基金 B 类份 额4000540 元。 元盛B 关联方 名称 元盛 B 本期 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的 比例 广州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4,000,540.00 0.42% 注:本 报告 期内 ,除 本基 金管理 人之 外, 基金 管理 人股东 广州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于 认购 期认 购了 本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8 页 基金B 类份 额4000540 元。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5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20,978,567.24 481,190.63 注: 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结算 备 付金余 额为77,908,740.48 元, 当 期产 生的 利息 收入 为1,432,467.28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均 无在 承销 期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况 。 7.4.9 期末(2013 年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 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因 认购新 发/ 增发 受限 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积极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 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 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 券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证券余 额349,697,755.45 元,是 如下 债券 作为 抵押: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080156 10 本 溪债 2014-01-07 99.01 300,000 29,703,000.00 1382311 13 温 工投 MTN1 2014-01-07 96.76 300,000 29,028,000.00 1080038 10 淮 开控 债 2014-01-10 98.99 100,000 9,899,000.00 1380266 13 蚌 埠城 投 2014-01-10 96.68 300,000 29,004,000.00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8 页 债 1280467 12 湖 州城 投 债 2014-01-10 96.32 100,000 9,632,000.00 1280180 12 嘉 兴经 投 债 2014-01-06 97.16 100,000 9,716,000.00 1080038 10 淮 开控 债 2014-01-06 98.99 300,000 29,697,000.00 1382317 13 甘 公投 MTN2 2014-01-03 95.39 500,000 47,695,000.00 1080108 10 丹 东债 2014-01-02 98.76 200,000 19,752,000.00 1382311 13 温 公投 MTN1 2014-01-02 96.76 200,000 19,352,000.00 1380228 13 东 丽债 2014-01-02 95.09 300,000 28,527,000.00 1182254 11 甘 公投 MTN1 2014-01-08 99.41 300,000 29,823,000.00 1080108 10 丹 东债 2014-01-07 98.76 100,000 9,876,000.00 1280467 12 湖 州城 投 债 2014-01-07 96.32 100,000 9,632,000.00 130011 13 附 息国 债 11 2014-01-07 90.78 100,000 9,078,000.00 1380297 13 郑 州交 投 债 2014-01-03 95.94 300,000 28,782,000.00 1080038 10 淮 开控 债 2014-01-03 98.99 100,000 9,899,000.00 合计


3,700,000 359,095,0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 券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3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证券余 额 款 2,835,499,778.40 元,于 2014 年 1 月 2 日(先后)到期 。该 类交 易 要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券 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 购下转 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 按 证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会计 报表 无需要 说明 的其 他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8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053,029,858.08 94.87 其中: 债券 4,053,029,858.08 94.87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8,887,307.72 2.3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20,213,556.07 2.81 8 合计 4,272,130,721.8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 票投资 组合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 票投资 组合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买 入股 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卖 出股 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 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 总额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投 资股 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8 页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9,078,000.00 0.8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840,863,858.08 355.21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 - 6 中期票 据 203,088,000.00 18.78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4,053,029,858.08 374.8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24303 13 咸 荣盛 1,500,000 150,000,000.0 0 13.87 2 122711 12 郑 新债 1,172,180 117,804,090.0 0 10.89 3 124196 13 烟 城建 1,199,980 115,798,070.0 0 10.71 4 122747 12 晋 煤运 1,185,450 115,581,375.0 0 10.69 5 122840 11 临 汾债 1,084,440 111,697,320.0 0 10.3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资 产支持 证券 。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权 证。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8 页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 指期货 。 8.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 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无 8.10.2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国 债期货 。 8.10.3 本期国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本 期没 有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1.2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8.11.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45,993.3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9,967,562.6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8 页 9 合计 120,213,556.07 8.11.4 期末持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 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元盛A 2,562 125,871.72 20,774,401.17 6.44% 301,708,950.94 93.56% 元盛B 2,586 367,775.61 475,044,979.00 49.95% 476,022,742.45 50.05% 合计 5,148 247,387.54 495,819,380.17 38.93% 777,731,693.39 61.0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元盛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西电集 团财 务有 限责 任 公司 10,228,690.15 3.17% 2 黄少娜 10,228,690.15 3.17% 3 周万萍 8,019,955.09 2.49% 4 阮哲伦 5,114,345.07 1.59% 5 金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5,114,114.97 1.59% 6 靖江市 建筑 管理 处 5,000,000.00 1.55% 7 张巧云 4,949,542.74 1.53%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共 38 页 8 刘灿基 4,551,767.12 1.41% 9 曹志芬 2,557,057.49 0.79% 10 曹锦根 2,444,172.54 0.76% 元盛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00,004,860.00 10.52% 2 中国人 民健 康保 险股 份 有限公 司 — 自有 资金 50,009,000.00 5.26% 3 安信证 券- 农行 -安 信 理财1 号债 券型 集合 资 产管理 计划 22,281,235.00 2.34% 4 天平汽 车保 险股 份有 限 公司- 自有 资金 20,002,700.00 2.10% 5 全国社 保基 金一 零零 三 组合 19,692,226.00 2.07% 6 安信证 券- 工行 -安 信 证券瑞 富债 券分 级限 额 特定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18,890,990.00 1.99% 7 日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7,310,936.00 1.82% 8 天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7,212,122.00 1.81% 9 国信- 中行 -国 信" 金 理财" 经典 组合 基金 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15,000,729.00 1.58% 10 东北证 券- 建行 -东 北 证券3 号主 题投 资集 合 资产管 理计 划 15,000,729.00 1.5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 员持有 本基 金 元盛 A 2,801,545.30 0.87% 元盛 B 6,821,390.50 0.72% - - - 合计 9,622,935.80 0.76% 注:1、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人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总量的 数量 区间 为100 万 份以上 。 2、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量 的数 量区 间 为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 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基 金总份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共 38 页 额比例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金 5,114,114.97 0.40% 5,114,114.97 0.40%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理 人员 3,850,791.36 0.30% 3,850,791.36 0.30% 3 年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150,027.00 0.01% 150,027.00 0.01% 3 年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4,000,540.00 0.31% 4,000,540.00 0.31% 3 年 其他 5,622,117.44 0.44% 7,826,773.68 0.61% 3 年 合计 18,737,590.77 1.47% 20,942,247.01 1.64% 3 年 注:本 基金 管理 人、 股东 以及相 关从 业人 员作 为发 起人认 购的 份额 已经 全部 冻结, 因折 算等 原因 会 引起发 起份 额总 数发 生调 整,以 本基 金管 理人 最新 公布的 数据 为准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元盛 A 元盛B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5 月 2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2,219,127,187.10 951,067,721.45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总 申购 份额 49,976,832.45 - -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996,961,415.68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50,340,748.24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22,483,352.11 951,067,721.45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 人 2013 年 12 月 5 日发 布 任免通 知, 聘任 黄秀 莲为 中国建 设银 行资 产 托管业 务部 副总 经理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共 38 页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没有 改变 基金投 资策 略。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 本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通 过,聘请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及 旗下基金的审计工作,原 负责公司及基金审计业务 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 再负责 我公 司审 计业 务。 该事项 已与 托管 行协 商一 致,并 于 2013 年12 月 21 日进行 了公 开披 露。 本年度 为本 基金 审计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为中 审亚 太会 计师事 务所 。 本报告 期内 实际 应支 付会 计师事 务所 的审 计费 为 37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无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的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东吴证 券 2 - - - - - 合计 2 - - - - - 注:本 基金 管理 人负 责选 择证券 经营 机构 ,租 用其 交易单 位作 为本 基金 的专 用交易 单位 。本 基金 专 用交易 单位 的选 择标 准如 下:


(1 )经 营行 为稳 健规 范 ,内控 制度 健全 ,在 业内 有良好 的声 誉;





(2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 的高效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易 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 ) 具 有较 强的 全方 位 金融服 务能 力和 水平 , 包括 但不限 于 : 有 较好 的研 究能 力和行 业分 析能 力, 能及时 、全 面地 向公 司提 供高质 量的 关于 宏观 、行 业及市 场走 向、 个股 分析 的报告 及丰 富全 面的 信 息服务 ;能 根据 公司 所管 理基金 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研 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投 资组 合模 型的 能 力;能 积极 为公 司投 资业 务的开 展, 投资 信息 的交 流以及 其他 方面 业务 的开 展提供 良好 的服 务和 支 持。


本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1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上述标 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单 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2 )基 金管 理人 和被 选 中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位 租用 协议 。 金鹰元 盛分 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3 年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共 38 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吴证 券 6,257,896, 699.03 100.00% 227,679, 837,000. 00 100.00% - - 合计 6,257,896, 699.03 100.00% 227,679, 837,000. 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 根 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 《2013 》854 号) 文 , 金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获准设 立全 资子 公 司, 子公司 名称 为 “ 深圳 前海金 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 , 公司 注册 资本 为人 民币2000 万元 , 从 事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 以及 中国证 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该 事项 已于2013 年8 月6 日进行 了公 开 披 露 。 2、 因 公司 业务 发展 需要 ,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第四 届董 事会第 三十 一次 会议 决议 通过 , 聘请 中审 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及旗下基金的审计工作, 原负责公司及基金审计业 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负 责我 公司 审计 业务 。该事 项已 与托 管行 协商 一致, 并 于2013 年12 月21 日进 行了 公开 披露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