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长盛季季红A(000145)

长盛季季红:收益分配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季季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日期:2014-03-20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季季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季季红 1 年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 6月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年 3月7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16,499,953.4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14,849,958.1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4 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季季红 1 年期
债券 A 
长盛季季红 1 年期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45 00014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1.013 1.01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10,342,695.21 6,157,258.2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1150 0.0950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
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
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3、基准日本基金(A 类)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127元,本次收益
分配的每份 A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为 90.55%;本基金(C 类)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
份基金份额为 0.0105元,本次收益分配的每份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为 90.48%。 
4、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4年 3月24 日 
除息日 - 2014年 3月2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 3月2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作红利再投
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
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红利,且不允许变更分红方式。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
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
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
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销售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徽商银行、大连银行、深圳市新兰 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3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