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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ETF(510280)

成长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上证 180 成 长交 易 型开 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招募 说 明书 ( 更新 ) 摘要 
 
201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上证 180 成 长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 基金”) 根据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2011 年 4 月 7 日 证 监许可 [2011 ]496 号 文 核准募 集。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上 证 180 成长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以下 简称 “招 募 说明书 ” 或 “本 招募 说明 书”) 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 国 证监会 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 的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 判断或 保证 , 也不 表明 投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 前, 需充 分了 解本 基金 的 产品特 性 , 并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因整 体政 治、 经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基 金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 风险 ,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 险 等等 。 本 基金 为股 票基 金 , 其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均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债券 型基金 和混 合基 金 。 本 基 金在股 票基 金中 属于 指数 基金 , 紧 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 属 于股 票基 金中 风险 较高 、 收益 与标 的指 数所 代表的 股票 市场 水平 大致 相近的 产品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本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及其 净值 高低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业绩 表现 , 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也 不构 成对 本基 金业 绩表现 的保 证 。 投 资有 风 险, 投资 人认 购 ( 或申 购) 基金 时, 请仔 细阅 读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基 金合同 。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 投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买 者自负 ” 原则 , 在 做出 投 资决策 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担。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投 资于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 事 人之间 权利 、 义务 的法 律 文件 。 基 金投 资人 自依 基 金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和 本基金 合同 的当 事人 , 其 持有基 金份 额的 行为 本身 即表明 其对 基金 合同 的承 认和接 受 , 并 按照 《基 金法 》 、 《运作办 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 有权利 、承担义 务。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查 阅基 金合 同。 本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 2014 年 2 月 4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审 计。


2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 黄小 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 :韩 东霞 股权结 构: 中方 股东 华宝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51% 的股 份, 外方 股东 领先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持有49% 的 股份 。 (二) 基金管 理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博 士、高 级经 济师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投 资部 经理 、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助理 、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副 总经理 、 南方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总经 理级 副所 长 、 华宝信 托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总经 理、 总 裁。 现任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华 宝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长、 华宝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 事、 总经 理, 中国 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女士 ,董 事, 硕士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 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 务 总监 。2003 年5 月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总 经理 。 In ès de Dinechin 女士 , 董事, 硕士 。曾 任法 国兴 业银行 外汇 及汇 率公 司销 售和风 险管 理方 案 负责人 、 分级 产品 全球 负 责人 、 人 力资 源全 球负 责 人, 领先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 司首席 执行 官 。 现 任领 先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谢文杰 先生 , 董事 , 金 融 学硕士 。 曾任 汇丰 银行 外 汇及期 权交 易员 、 法国 兴 业银行 及投 资银 行 初级市 场及 衍生 品团 队负 责人 、 法 国兴 业银 行及 投 资银行 债务 融资 部亚 洲区 (除 日本 外) 董事 总经 理兼结 构化 衍生 品主 任 、 法国兴 业亚 洲有 限公 司环 球市场 部中 国区 销售 及交 易部门 主管 、 法国 兴业 3 亚洲有 限公 司领 先资 产管 理中国 区业 务部 门主 管 、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现任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亚洲 地区 主管 。 张群先 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任 北 京科技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现 东凌 经济 管理 学院) 教 授、 院 长。 现 任 北京科 技大 学东 凌经 济管 理学院 教授、 学术 委员 会 副主席 , 管理 科学 研究 所所长 。





罗 飞先 生 , 独 立董 事 , 博 士、 教授 、 博 导。 曾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会计 系讲师 、 会计 系西 方会 计研究 室主 任、 会计 系副 主任、 会计 学院 院长 。现 任中南 财经 政法 大学 经济 与会计 监管 中心 主 任 。 江岩女 士, 独 立董 事, 法 学学士、 工商 管理 硕士。 曾任中 国政 法大 学教 师 、 深圳市 轻工 集团 公 司法律 秘书 、 南方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 总部 总经 理、 国际 业务 总部 总经 理 助理 、 总 经理 。 现 任北 京竞天 公诚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2、 监 事会 成员





张 永光 (Jackson CHEUNG ) 先生 ,监事 ,工 商管 理硕 士。 曾 在法 国兴业银 行主 管银团 贷款 、 项目融 资 、 固 定收 益、 外 汇交易 、 衍生 产品 及结 构 性融资 等工 作 , 法 国兴 业 银行亚 洲区 债务 融资 及 衍生产 品业 务部 总管 。现 任法国 兴业 银行 集团 中国 区总裁 。 贾璐女 士, 监 事, 硕 士研 究生, 高 级工 程师。 曾任 宝钢自 动化 部组 干科 主办 , 宝 钢国 贸公 司 人 事部人 才开 发室 主任, 宝 钢国际 公司 人力 资源 部部 长、 组织 部部 长, 宝 钢资 源 (国际 ) 公司 总经 理 助理。 现任 华宝 投资 公司 副总经 理, 宝钢 集团 金融 系统党 委副 书记 。





贺 桂先 先生 ,监 事, 毕业于 江西 财经 大学 。曾 任华宝 信托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现任公 司营 运副 总监 。 3、高 级管 理人 员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 总 经理, 硕 士。 曾 任加 拿大 TD Securities 公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资 公司财 务 总监。2003 年 5 月加 入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曾任 公司营 运总 监、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总 经理 。 任志强 先生 , 副总 经理 , 硕士 。 曾 任南 方证 券有 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助 理 、 南 方证 券 研 究 所 综 合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责 任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总 经 理 兼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理、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 限公司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秘书, 华宝 证券 经纪 有限 公司董 事、 副总 经理 。 2007 年 8 月 加入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华宝 兴业 行业 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刘 月华 先生 , 督察 长 , 硕 士。 曾在 冶金 工业 部 、 国家冶 金工 业局 、 中国 证 券业协 会等 单位 工作 。 现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4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胡洁女 士, 金融 学硕 士。2006 年 6 月加 入华 宝兴 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先后 任 交易员 、高 级产 品经理 、高 级分 析师 、投 资经理 助理 的职 务。2012 年 10 月起 任华 宝兴 业上 证 180 成 长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宝 兴业上 证180 成长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华宝兴 业上 证 180 成 长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历任 基金 经理 为余 海燕女 士, 任职 时 间为2011 年8 月至2012 年 10 月。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任志强 先生 ,副 总经 理、 投资总 监。 郭鹏飞 先生 , 国内 投资 部 总经理 、 华宝 兴业 宝康 灵 活配置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华 宝兴 业新 兴产业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刘自强 先生 ,投 资副 总监 、华宝 兴业 动力 组合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王智慧 先生 , 研究 部总 经 理、 华宝 兴业 大盘 精选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医药 生物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多策略 增长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邵喆阳 先生 , 国内 投资 部 副总经 理 、 华 宝兴 业收 益 增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华 宝兴 业服务 优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三) 基金 管理 人内 部控 制制度 1 、风 险管 理体 系 本系列 基金 在运 作过 程中 面临的 风险 主要 包括 市场 风险 、 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 风险 、 操 作风 险、 合规性 风险 、信 誉风 险和 事件风 险( 如灾 难) 。 针对上 述各 种风 险, 本公 司建立 了一 套完 整的 风险 管理 体 系, 具体 包括 以下 内容: (1) 搭 建风 险管 理环 境。 具体包 括制 定风 险管 理战 略、 目 标, 设 置相 应的 组 织机构 、 建 立清 晰的责 任线 路和 报告 渠道 、配备 适当 的人 力资 源、 开发适 用的 技术 支持 系统 等内容 。 (2) 识别 风险 。辨 识公 司 运作和 基金 管理 中存 在的 风险。 (3) 分析 风险。 检查 存在 的控制 措施 , 分 析风 险发 生的可 能性 及其 引起 的后 果并将 风险 归 类 。 (4) 度 量风 险。 评估 风险 水平的 高低 , 既 有定 性的 度量手 段, 也有 定量 的度 量手段 。 定 性的 度量 是把风险水 平划分为若干 级别,每一 种风险按其发 生的可能性 与后果的严重 程度分别进入 相 应的级 别。 定量 的方 法则 是设计 一些 风险 指标 ,测 量其数 值的 大小 。 (5) 处 理风 险。 将风 险水 平与既 定的 标准 相对 比, 对于那 些级 别较 低、 在公 司所定 标准 范围 以内 的风险,控 制相对宽松一 点,但仍加 以定期监控, 以防其超过 预定标准;而 对较为严重的 风 5 险, 则制定适当 的控制措施; 对于一些后 果可能极其严 重的风险, 则除了严格控 制以外,还准 备 了相应 的应 急处 理措 施。 (6) 监 视与 检查 。 对 已有 的风险 管理 系统 进行 实时 监视, 并定 期评 价其 管理 绩效, 在必 要时 结合新 的需 求加 以改 变。 (7) 报 告与 咨询 。 建 立风 险管理 的报 告系 统, 使公 司股东 、 公 司董 事会、 公 司高级 管理 人员 及监管 部门 及时 而有 效地 了解公 司风 险管 理状 况, 并寻求 咨询 意见 。 2 、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风险 控制 原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和各 级岗 位 , 并 渗透 到决 策、 执行、 监督 、反 馈等 各个 环节; 有效性 原则。通过设置 科学清晰 的操作流程,结 合程序控 制,建立合理的 内控程序 ,维护内 部控制 制度 的有 效执 行; 独立性 原则 。 公 司必 须在 精简高 效的 基础 上设 立能 充分满 足公 司经 营运 作需 要的部 门和 岗位 , 各部门 和岗 位在 职能 上保 持相对 独立 性 ; 公 司固 有 财产 、 各 项委 托基 金财 产 、 其 他资 产分 离运 作, 独立进 行; 相互制 约原则。内部部 门 和岗位 的设置必须权责 分明、相 互制约,并通过 切实可行 的相互制 衡措施 来消 除内 部控 制中 的盲点 ; 防火墙 原则。公司基金 管理、交 易、清算登记、 信息技术 、研究、市场营 销等相关 部门,应 当在 物理上和制 度上适当隔离 ;对因业务 需要必须知悉 内幕信息的 人员,应制定 严格的批准程 序 和监督 防范 措施 ; 成本效 益原 则 。 公 司应 当 充分发 挥各 部门 及每 位员 工的工 作积 极性 , 尽量 降 低经营 运作 成本 , 保证以 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佳 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合法合 规性原则。公司 内控制度 应当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各 项规定, 并在此基 础上遵 循国 际和 行业 的惯 例制订 ; 全面性 原则。内部控制 制度必须 涵盖公司经营管 理的各个 环节,并普遍适 用于公司 每一位员 工,不 留有 制度 上的 空白 或漏洞 ; 审慎性 原则。公司内部 控制的核 心是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订要以 审慎经营 、防范和 化解风 险为 出发 点; 适时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制 度的制 订应 当具 有前 瞻性 , 并 且必 须随 着公 司经 营 战略 、 经 营方 针、 经营 理念等内部 环境的变化和 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制度 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 行相应的修改 或 6 完善。 (2) 内部 风险 控制 的要 求 和内容 内部风 险控制要求不相 容职务分 离、建立完善的 岗位责任 制和规范的岗位 管理措施 、建立完 整的信 息资 料保 全系 统、 建立授 权控 制制 度、 建立 有效的 风险 防范 系统 和快 速反应 机制 。 内部风 险控制的内容包 括投资管 理业务控制、市 场管理业 务控制、信息披 露控制、 信息技术 系统控 制、 会计 系统 控制 、档案 管 理 控制 、建 立保 密制度 以及 内部 稽核 控制 等。 (3) 督察 长制 度 公司设 督察长,督察长 由公司总 经理提名,董事 会聘任, 并应当经全体独 立董事同 意。督察 长的任 免须 报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督察长 应当定期或者不 定期向全 体董事报送工作 报告,并 在董事会及董事 会下设的 相关专门 委员 会定期会议 上报告基金及 公司运作的 合法合规情况 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 。督察长发现 基 金及 公司运作中 存在问题时, 应当及时告 知公司总经理 和相关业务 负责人,提出 处理意见和整 改 建议 ,并监督整 改措施的制定 和落实;公 司总经理对存 在问题不整 改或者整改未 达到要求的, 督 察长应 当向 公司 董事 会、 中国证 监会 及相 关派 出机 构报告 。 (4) 监察 稽核 及风 险管 理 制度 监察 稽核部和风险 管理部依据 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在 所赋予的权限 内,按照所 规定的程 序 和适当 的方 法, 进行 公正 客观的 检查 和评 价。 监察稽 核部和风险管理 部负责调 查评价公司内控 制度的健 全性、合理性; 负责调查 、评价公 司有 关部门执行 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的情况 ;评价各项内 控制度执行 的 有效性,对 内控制度的缺 失 提出 补充建议; 进行日常风险 监控工作; 协助评价基金 财产风险状 况; 负责包括 基金经理离任 审 查在内 的各 项内 部审 计事 务等 。 3 、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合 规控制 声明 书 (1) 本公 司承 诺以 上关 于 内部控 制的 披露 真实 、准 确; (2) 本公 司承 诺根 据市 场 变化和 公司 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合 规控 制。 二、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7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捌佰 肆拾 捌万壹 仟玖 佰 叁 拾捌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及 投资 者服 务部 总经 理:李 爱华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唐州 徽 电话: (010 )66594855 传真: (010 )66594942 (二) 基金 托管 部门 及主 要人员 情况 中国银 行 于1998 年 设立 基 金托管 部 , 为 充分 体现 “ 以 客户为 中心 ” 的服 务理 念 , 中国银 行 于 2005 年 3 月 23 日正 式将 基金 托管部 更名 为托 管及 投资 者服务 部, 现有 员工 120 余人, 大部 分员 工具 有 丰富的 银行 、 证券 、 基 金 、 信 托从 业经 验, 且具 有 海外工 作 、 学 习或 培训 经 历,60 % 以上 的员 工具 有硕士 以上 学位 或高 级职 称。 为给 客户 提供 专业 化 的托管 服务 , 中国 银行 已 在境内 、 外分 行开 展托 管业务 。 作 为国内首 批开展 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 业务的 商业银行 ,中国银 行拥有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 一 对多、 一对 一) 、 社 保基 金 、 保险 资金、QFII 、RQFII 、QDII、 境外 三类 机构 银 行间债 券、 券商 资产 管理计 划、 信托 计划 、 企 业年金 、 银 行理 财产 品、 股权基 金、 私募 基金 、 资 金托管 等门 类齐 全、 产 品丰富 的托 管产 品体 系 。 在国 内 , 中国 银行 是首 家 开展绩 效评 估 、 风 险管 理 等增值 服务 , 为各 类客 户提供 个性 化的 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 内领 先的 大型 中资托 管银 行。 (三)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 银行 已托 管 247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其中 境内 基金 222 只,QDII 基金 25 只, 覆盖 了股 票 型、债 券型 、混 合型 、货 币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 的基金 ,满 足了 不同 客 户多元 化的 投资 理财 需求 ,基金 托管 规模 位居 同业 前列。 (四) 托管 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 国银行托 管及投 资者服务 部风险控 制工作 是中国银 行风险控 制工作 的组成部 分,秉承 中国 银 行风险 控制 理念, 坚持 “ 规范运 作、 稳 健经 营” 的 原则 。 中 国银 行托 管及 投 资者服 务部 风险 控制 工 作贯穿 所辖 业务 各环 节, 包括风 险识 别 , 风 险评 估 , 工作程 序设 计与 制度 建 设, 风险 检视 , 工作 程 序与制 度的 执行 ,工 作程 序与制 度执 行情 况的 内部 监督、 稽核 以及 风险 控制 工作的 后评 价。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 从 2007 年 已经 连续 四年 通过 美 国“SAS70 ”准 则和 英国 “AAF01/06 ” 准则 审 计报告 , 是国 内唯 一一 家 通过两 种国 际准 则的 托管 银行 , 内 控制 度完 善、 风 险防范 严密 , 能够 有效 保证托 管资 产的 安全 。2011 、2012 年度 , 中 国银行 托 管业务 内部 控制 通过 国际 新准则 “ISAE3402”, 8 是国内 第一 家获 得此 报告 的托管 银行 ,再 次领 先于 同业。 (五) 托管 人对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 方 法和 程序 根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基金 托 管人发 现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令 违反 法律 、 行 政法 规和其 他有 关规 定, 或者 违反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 应当 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 及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 发 现基 金管理人依 据交易程序已 经生效的投 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或者违 反 基金合 同约 定的,应 当立 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并 及时 向国务 院证 券监 督管 理机 构报告 。 三、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 构 1、 申购赎 回代 理券 商( 简称 “一级 交易 商” ) (1)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李 良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客 服网 址:www.95579.com (2)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 袁 长清 (代 行) 联系人 : 刘晨 、李 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3)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9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 广发 证券 网 http://www.gf.com.cn (4)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服务热 线:400-8888-666 公司网 站:www.gtja.com (5)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 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李 笑鸣 公 司网 址:www.htsec.com (6)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 -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 务热 线:95536 国信证 券网 站:www.guosen.com.cn (7) 红塔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云南 省昆 明市 北京 路155 号附 1 号 红塔 大厦 9 楼


10 法定代 表人 :况 雨林 客户服 务电 话:0871-3577930 网址: www.hongtazq.com (8)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邮政编 码:200120 客服热 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 机电 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 站: http://www.cnhbstock.com (9)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华泰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25 -84457777 -882 传真:025 -84579763 联系人 :万 鸣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95597 (10)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郑 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 话: 95511 —8 公司网 址: http://www.pingan.com (11)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11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2)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办公地 址 :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0351 -8686659 传真:0351 -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 址:www.i618.com.cn (13)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上 海证 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郁 忠民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021-962518 (14)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 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或 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12 电话委 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5) 西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西南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 :张 煜 (16)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 :黄 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17)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18)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 :田 薇


13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19)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 :田 薇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杜 航 联系人 :戴 蕾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21) 中信 建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 途费) 联系人 :权 唐 公司网 址:www.csc108.com (22)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第 A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陈 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14 公司网 址:www.ce.ecitic.com 2、 二 级市 场交 易代 理券 商 包括具 有经 纪业 务资 格及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会员 资格 的所有 证券 公司。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并 及时 公告 。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地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27 号投 资广 场22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耀先


联系人 :刘 永卫


联系电 话:021-58872625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红 、黎 明 (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 册 会计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长 乐 路 989 号世纪 商贸 广 场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0 楼 法定代 表人 :葛 明 联系电 话: (021 )22288888 传真: (021 )22280000 联系人 :徐 艳 签章注 册会 计师 :徐 艳、 边卓群





15 四、 基金的名称 本 基金 名称 :上证 180 成长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五、 基金的类型 本 基金 类型 :股 票型 指数 基金 本 基金 运作 方式 :交 易型 、开放 式 六、 基金的投资 目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跟踪偏 离度 和跟 踪误 差的 最小化 。 七、基金的 投资范围 本基金 以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 备选成 份股 为主 要投 资对 象, 指数 化投 资比 例即 投资 于指数 成份 股、 备选成 份股 的资 产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95 % , 如 因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调 整、 基金 份额 申购 、 赎 回清单 内现 金替 代、 现金 差额、 基金 规模 或市 场变 化等因 素导 致基 金投 资比 例不符 合 上 述标 准的 , 基金管 理人 将 在 10 个 交 易日内 进行 调整 。同 时为 更好地 实现 投资 目标 ,本 基金也 可少 量投 资于 新 股 (包括 中小 板、 创 业板 及其他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上市的 股票) 、 债券 、 权 证及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 但需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定 , 该部 分资 产比 例 不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金融 工具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后 ,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八、基金的 投资策略 (一 ) 投资 策略 1、 股 票资 产指 数化 投资 策 略


16 本基金 股票 资产 投资 原则 上采用 完全 复制 标的 指数 的方法 跟踪 标的 指数 。 通 常情况 下 , 本 基金 根据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票在 指数中 的权 重确 定成 份股 票的买 卖数 量, 并 根据 标 的指数 成份 股及 其权 重 的变动 进行 相应 调整。 在 因特殊 情况 ( 如成 份股 停 牌、 流动 性不 足、 法 规法 律限制 等 ) 导 致无 法获 得足够 数量 的股 票时, 本 基金可 以根 据市 场情 况, 结合经 验判 断, 综 合考 虑 相关性、 估值 、 流动 性 等 因素挑选 标的指数 中其他 成份股或 备选成份 股进行 替代(同 行业股票 优先考虑 ) ,以 期在规定 的 风险承 受限 度之 内, 尽量 缩小跟 踪误 差。





2 、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流动 性管 理及 策略性 投资 的需 要 , 将 投 资于国 债 、 金 融债 等期 限 在一年 期以 下的 债 券,债 券投 资的 目的 是保 证基金 资产 流动 性, 有效 利用基 金资 产, 提高 基金 资产的 投资 收益 。 3、权 证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具备 投资 权证 的条 件。 本基 金在 权证 投资 中 将对权 证标 的证 券的 基本 面进行 研究 , 结合 期权定 价模 型和 我国 证券 市场的 交易 制度 估计 权证 价值 , 主 要考 虑运 用的 策 略包括 : 杠杆 策略 、 价 值挖掘 策略、 获利 保护 策 略、 价差 策略、 双向 权证 策略、 卖 空有 保护 的认 购 权证策 略 、 买 入保 护性 的认沽 权证 策略 等。 (二 ) 投资 组合 管理 本基金 采用 完全 复制 法进 行指数 化投 资, 按 照成 份 股在上 证 180 成长 指 数中 的基准 权重 构建 指 数化投 资组 合 。 当 预期 成 份股发 生调 整和 成 份 股发 生配股 、 增发 、 分 红等 行 为时 , 以 及因 基金 的申 购和赎 回对 本基 金跟 踪标 的指数 的效 果可 能带 来影 响时, 基金 管理 人会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对投 资组 合进行 适当 调整 ,以 便实 现对跟 踪误 差的 有效 控制 。 1、标 的指 数定 期调 整 根据标 的指 数的 编制 规则 及调整 公告 , 本基 金在 指 数成份 股调 整生 效前 , 分 析并确 定组 合调 整 策略 , 及 时进 行投 资组 合 的优化 调整 , 减少 流动 性 冲击 , 尽 量减 少标 的指 数 成份股 变动 所带 来的 跟 踪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 。 2、成 份股 公司 信息 的日 常 跟踪与 分析 跟 踪标的指 数成份 股公司信 息(如: 股本变 化、分红 、配股、 增发、 停牌、复 牌等) ,以及 成 份股公 司其 他重 大信 息 , 分析这 些信 息对 指数 的影 响, 并根 据这 些信 息确 定 基金投 资组 合每 日交 易 策略。 3、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票临 时 调整 在标的 指数 成份 股票 调整 周期内 , 若出 现成 份股 票 临时调 整的 情形 , 本基 金 管理人 将密 切关 注 17 样本股 票的 调整 ,并 及时 制定相 应的 投资 组合 调整 策略。 4、申 购赎 回情 况的 跟踪 与 分析 跟踪本 基金 申购 和赎 回信 息, 结合 基金 的现 金头 寸 管理 , 分 析其 对组 合的 影 响, 制定 交易 策略 以应对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5、跟 踪偏 离度 的监 控与 管 理 每日跟 踪基 金组 合与 标的 指数表 现的 偏离 度 , 每 月 末、 季度 末定 期分 析基 金 的实际 组合 与标 的 指数表 现 的 累计 偏离 度、 跟踪误 差变 化情 况及 其原 因,并 优化 跟踪 偏离 度管 理方案 。 在正常 情况 下, 本基 金日 均跟踪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不 超过 0.2%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 2% 。如 因 指 数编制 规则 调整 或其 他因 素导致 跟踪 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超 过上 述范 围, 基 金 管理人 将采 取合 理措 施 避免跟 踪偏 离度 、跟 踪误 差进一 步扩 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标 的指数 。本 基金 标的 指数 变更的 ,业 绩比 较基 准随 之变更 并公 告。 本基金 的标 的指 数为 上证 风格指 数系 列中 的上 证 180 成长 指数 (指 数代 码为000028 )。 上证180 风 格指 数是 由中 证指数 公司 编制 并 发 布 。 它 以上 证180 指 数为 样本 空间 , 共 包含4 只 指数 , 包 括上 证180 成 长 指数 、 上证 180 价 值指 数 、 上证 180 相 对成 长指 数 和上 证 180 相对 价值 指 数。 其 中, 上证 180 成长 指数是 从上证 180 指 数样 本股中 ,挑 选最 具代 表性 的 60 只 成长 股票 形成 指数 。 该 指数 从 风 格特 征 的角度 进一 步刻 画了 上 证180 指 数 , 也 为投 资者 提供 了新的 业绩 基准 和资 产配置 工具 。 随着市 场环 境的 变化 , 如 果上述 标的 指数 不适 用本 基金时 , 本基 金管 理人 可 以依据 维护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 进 行适 当的 程序 变更 本 基金的 标的 指数 , 并同 时 更换本 基金 的基 金名 称 与业绩 比较 基 准 。 其中 , 若标的 指数 变更 涉及 本系列 基金 投资 范围 或投 资策 略的实 质性 变更 , 则基 金管理 人应 就变 更标 的指 数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 或者备 案 。 若 标的 指数 变更对 基金 投资 无实 质性 影响( 包括 但不 限于 编制 机 构变更 、 指数 更名 等) , 则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取得 基金 托管 人同 意后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并 应至少 提 前 30 个工作 日在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的信 息披露 媒体 上刊 登公 告。


18 十、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指数 基金 , 具 有较 高风 险、 较高 预 期收益 的特 征 , 其 风险 和 预期收 益均 高于 货 币市场 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和混 合 基金 。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所 载的数 据截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本 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据 未经 审 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301,393,876.69 99.24 其中: 股票 301,393,876.69 99.2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289,565.06 0.75 6 其他资 产 5,556.71 0.00 7 合计 303,688,998.46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指数 投资 按行 业分 类 的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2,360,820.00 0.78 B 采矿业 10,004,193.00 3.30 C 制造业 95,851,220.89 31.64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业 7,695,492.00 2.54 E 建筑业 2,981,600.00 0.9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925,155.00 0.3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 8,462,490.00 2.79 J 金融业 151,486,616.87 50.00 K 房地产 业 19,029,537.93 6.2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919,500.00 0.63


19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677,251.00 0.22 S 综合 - - 合计 301,393,876.69 99.49 (2) 积极 投资 按行 业分 类 的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部 分的 股票 投资 。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1)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 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36 招商银 行 2,898,200 31,561,398.00 10.42 2 600016 民生银 行 3,721,100 28,726,892.00 9.48 3 601166 兴业银 行 2,158,600 21,888,204.00 7.23 4 600000 浦发银 行 2,113,200 19,927,476.00 6.58 5 601288 农业银 行 4,903,700 12,161,176.00 4.01 6 601328 交通银 行 2,964,400 11,383,296.00 3.76 7 600887 伊利股 份 270,000 10,551,600.00 3.48 8 600519 贵州茅 台 78,500 10,077,830.00 3.33 9 600104 上汽集 团 624,500 8,830,430.00 2.91 10 601818 光大银 行 3,054,100 8,123,906.00 2.68 (2)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部 分 的 股票 投资 。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投资 。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投 资。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20 (1 )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 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2 )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2013 年2 月 23 日 贵 州茅台 酒股 份有 限公 司发 布公告 。 贵州 茅台 酒股 份 有限公 司控 股子 公 司贵州 茅台 酒销 售有 限公 司于 2013 年2 月22 日收 到贵州 省物 价局 《行 政处 罚决定 书》 (黔 价处 [2013]1 号 ) 。 该决 定书 认 为: 贵州 茅台 酒销 售有 限 公司对 全国 经销 商向 第三 人销售 茅台 酒的 最低 价 格进行 限定 ,违 反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反 垄断 法》 第十四 条的 规定 。 2013 年9 月25 日中 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因其 作为债 务融 资工 具主 承销 商,近 期涉 及未 按 规定开 展后 续管 理工 作、 未合规 履行 持有 人会 议有 关职责 以及 未按 业务 规范 要求开 展尽 职调 查等 多 项违反 自 律 规则 指引 的情 形, 根据 相关 自律 规定 , 经交易 商协 会秘 书处 专题 办公会 审议 决定 , 给予 农业银 行通 报批 评处 分, 并处责 令改 正。 2013 年11 月 13 日 招商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收到 交易 商协会 自律 处分 。 处 罚 原因 是林州 重机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作 为债 务融 资工具 发行 人 , 在 债务 融 资工具 存续 期间 , 因减 资 事项涉 及重 大事 项信 息 披露延 迟及 持有 人会 议延 迟召开 等情 形 。 主 承销 商 招商银 行 、 中 信银 行在 后 续管理 工作 中未 充分 尽 职履责 。根 据相 关自 律规 定,经 交易 商协 会秘 书处 专题办 公会 审议 决定 ,给 予主承 销商 中信 银行 、 招商银 行诫 勉谈 话处 分, 并处责 令改 正。 2013 年9 月25 日中 国民 生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收到 交易商 协会 自律 处分 。处 罚原因 是江 苏汇 鸿 国际集 团有 限公 司作 为相 关债务 融资 工具 发行 人 , 在债务 融资 工具 存续 期间 , 未 合规 披露 子公 司中 21 融信佳 对外 担保 信息 。 主 承 销商 中信 银行 、 民生 银 行、 广发 银行 在尽 职调 查 中未将 中融 信佳 对外 担 保情况 作为 或有 事项 进行 专项了 解 , 亦 未辅 导企 业 在募集 说明 书中 披露 上述 情况 。 根 据相 关自 律规 定, 经交 易商 协会 秘书 处 专题办 公会 审议 决定 , 给 予主承 销商 中信 银行 、 民 生银行 、 广发 银行 诫勉 谈话处 分, 并处 责令 改正 。 本基金 为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采用 完 全复制 法进 行指 数化 投资 , 按 照成 份股 在上 证180 成长 指数 中的 基准 权重构 建指 数化 投资 组合 。 基金管 理人 对上 述股 票 的投资 决策 程序 符合 相 关法律 法规 和公 司制 度的 要求。 报告期 内, 本 基金 投资 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其 余六 名证 券的发 行 主 体没 有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或 在 本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5,050.4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06.2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56.71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6)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前 五 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积 极投 资股票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 业绩 数据 为截 止 2013 年 12 月31 日的 数据 , 本报告 中所 列数 据未 经审 计。 (一) 本报 告期 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22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1/08/04-2011/12/31 -11.80% 1.06% -19.09% 1.41% 7.29% -0.35% 2012/01/01-2012/12/31 14.17% 1.24% 12.89% 1.24% 1.28% 0.00% 2013/01/01-2013/12/31 -9.33% 1.53% -11.57% 1.54% 2.24% -0.01% 2011/08/04-2013/12/31 -8.70% 1.34% -19.23% 1.40% 10.53% -0.06% (二)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 来基金 累计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变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变 动 的比较 华宝兴 业上 证 180 成 长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累计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1 年8 月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注: 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自基 金成 立日 期 的6 个 月内达 到规 定的 资产 组合 ,截至 2012 年2 月4 日 ,本 基金 已达 到合 同规定 的资 产配 置比 例。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 与基金 运作 有关 的费 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标的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 ;


23 (4) 因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或 结算而 产生 的费 用; (5)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后 的 信息披 露费 用;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后 的 会计师 费和 律师 费; (8) 基金 资产 的资 金汇 划 费用及 开户 费用 ; (9) 基金 收益 分配 中发 生 的费用 ;


(10) 基金 上市 费及 年费 ; (11) 按照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规规 定可 以 列 入的 其他 费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资产 总值 中扣 除。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5% 年 费率计 提。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 方法如 下: H=E×0.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 管 理人 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 支 付给 基金 管 理人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金 托 管费 基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 年 费率计 提。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1%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 方法如 下: H=E ×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基 金 管 理人 与 基金托 管人 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 支 付给 基金托 管人 。 (3) 标的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


本基金 作为 指数 基金, 需 根据与 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 签署的 指数 使用 许可 协议 的约定 向中 证指 数 有限公 司支 付标 的指 数使 用费。 指数 使用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03% 的年 费率 计提 。指 数 使用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 计。


24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0.0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付的 指数 许可 使用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


指数使 用费 的收 取下 限为 每季度 人民 币伍 万元 (50 ,000)。 标的指 数供 应商 根据 相应 指数许 可协 议变 更上 述标 的指数 使用 许可 费费 率和 计费方 式, 基 金 管 理人必 须依 照有 关规 定最 迟于新 的费 率和 计费 方式 实施日 前 2 日在 指定 媒体 上刊登 公告 。 (4 ) 本 章第 ( 一 ) 款 第 3 至第 11 项 费用 由基 金管 理 人和基 金托 管 人 根据 有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 的规定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 用。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本章第 ( 一) 款约 定以 外 的其他 费用 , 以及 基金 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 未履 行或未 完全 履行 义 务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的 损失 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4、 费 用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协商 酌情 调低 基金 管理 费和基 金托 管费, 无须 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大会。 5、 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依 照国 家法 律法规 的规 定履 行纳 税义 务。 (二) 与基 金有 关的 销售 费用 投资 者在 申购 或赎 回基 金 份额时 ,申 购赎 回代 理券 商可按 照不 超过 申购 或赎 回份 额 0.5% 的标 准收取 佣金 ,其 中包 含证 券交易 所、 注册 登记 机构 等收取 的相 关费 用。 十 四、 《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 法》(以 下简 称 《运 作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 销 售办法 》)、 《 证券 投 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 称《信息 披露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 定,华宝兴 业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对 《 华 宝兴 业上 证 180 成长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 明书 》作如 下更 新: 1、 “ 三、 基金 管理 人” 更新了 基金 管理 人 的 相关 信息。 2、 “ 四、 基金 托管 人” 更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相关 信息。 3、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更 新了 代销 机构 的相 关 信息 。 4、 “ 九、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与赎回 ” 更新 了申 购、 赎回清 单的 格式 。 5、 “ 十、 基金 的投 资” 更新了 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的基 金投 资组 合报 告 。


25 6、 “ 十一 、基 金的 业绩 ” 更新 了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7、 “ 二十 三、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对 本报 告期 内的 相关公 告作 了信 息披 露。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之 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3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