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建信安心两年A(000346)

建信安心两年: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 安 心回 报两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放 日常 
申购 、 赎回 业务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4 年 3 月 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0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A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46 0003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是 
注: (1) 本基金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基 金以定 期开 放的方 式运 作,即 本基 金以运 作周 期和自 由开 放期相
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两年为一个运作周期, 在运作周期内, 每季度有一个









































































































































1 工作日 开放申 购、 赎回 (即受 限开放 期) 。自 本基金 成立日 起每 个季 度月( 即 3 月、6 月、9 月、12 月 ) 的日历 8 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为受限 开放日 ,受 限开 放 日距 离当前 运作 周期 首日以 及结束 日均 必须 超过 3 个 月。 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为期 5-20 个工作日的自由开放期,投资 者可选择继续持有、申 购、赎回或者办理其它业务。 (3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免长途 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 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2.1 开放 日及开 放时 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14 年 3 月 10 日为本基 金的第 1 个运作周期内的 第 1 个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 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 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 申购 、赎回 的开 始日 及业 务办理 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 个工作 日起( 含该 日) ,本基 金进入 开放 期, 开始办 理申购 和赎 回等 业务。 每个 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 闭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 周期结束后的 5 至 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 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









































































































































2 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代销机 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 万元人 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 率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 交纳申购费用 。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 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 以 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 端收 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备注 M <1,000,000.00 0.6%


1,000,000.00≤M <3,000,000.00


0.4%


3,000,000.00≤M <5,000,000.00


0.2%


M ≥5,000,000.00 1000 元/ 笔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 《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 理人最 迟应于 新的 费率 或收费 方式实 施日 前 2 个工 作日在 至少 一家 中国证 监会 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 日 常赎回 业务









































































































































3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基金份 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 率 份额类别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N<30 天


30 天≤N<180 天 180 天≤N<2 年 N ≥2 年 1.5%


0.7%


0.2% 0 N<30 天


30 天≤N<180 天 180 天≤N<2 年 N ≥2 年 1.0%


0.5% 0.1% 0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1) 赎回 费用由 赎回 基金份 额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承 担, 并按照 持有 期限的 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注:1 年指 365 天) 。 (2)本次受限开放期是本基金第 1 个运作周 期的第 1 个受限开放期 ,A 类 份额 赎回费率为 0.7% ,C 类份额赎回费率为 0.5% 。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场外 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5.2 场外 非直销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 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5 6.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2014 年 3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各 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 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 第一个运作周 期的 第一个受限开放日即 2014 年 3 月 10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 根据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 、 《 招募 说明 书 》的规 定, 在 本基 金首 个运作 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运作周期期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季度月(即 3 月、 6 月、9 月、12 月, 下同) 的日历 8 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 3 个月, 则不进行开放, 即仍为封闭期 (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 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 3 个月) ; 在本基金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 受限开 放期为自该运作周期首日起每个季度月的日历 8 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 延 至下一工作日) , 若该 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 满 3 个月, 则不进行开放, 即仍为封闭期 (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 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 3 个月)。 (2) 在每 个受限 开放 期,本 基金 将对净 赎回 数量进 行控 制,确 保每 个受限 开 放 期 净 赎 回 数 量 占 该 开 放 期 前 一 日 基 金 份 额 总 数 的 比 例 在[0 , 特 定 比 例] 区间 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 5% (含)。对于本受限开放 期,该特定比例为 5 %。如 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 5%, 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对赎回申请的确 认按照 该日净赎回额度 (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 以 5%) 加计当日的申 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 即发生 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和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3) 如封 闭期或 运作 周期结 束之 日后第 一个 工作日 因不 可抗力 或其 他情形 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 (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 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 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6 (4) 基金 管理人 将于 受限开 放日 后两 个 工作 日内, 在证 监会指 定媒 体及公 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5) 基金 管理人 可根 据市场 情况 ,合理 调整 对申购 金额 和赎回 份额 的数量 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至少在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7)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相 关约定 调整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8) 本公 告仅对 本基 金开放 申购 、赎回 有关 事项予 以说 明。投 资者 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资料。 (9)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10)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址:www.ccnfund.cn ; (11 )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 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