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基金汉盛(500005)

基金汉盛:附件四《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查看PDF公告

汉 盛证 券投资 基金 转型方 案说 明书 
 
一、声明


(一) 鉴于汉盛证券投 资基金 (简称 “基金汉 盛” ) 基金合同将于 2014 年5 月 10 日到期,为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 办法》 和《汉 盛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 同》 (简称 “基金合 同” ) 等有关 规定,本 基金管 理人( 富国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经与基金 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 本次基金汉盛转型方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 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 过,存 在无法 获得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表决通过 的可能。


(三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完 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汉盛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


二、基金汉盛转型方案要点


基金汉盛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二)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汉盛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 (三)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 2014 年5 月10 日到期调整为不定期。


(四) 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 易并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或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后, 基金登记机构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原基金汉 盛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方可办理赎回) 。 (五)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


基金汉盛投资目标是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 确 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 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


投资目标拟调整为:


本基金力争通过灵活合理的大类资产配置与专业的个券选择, 实现基金资产 较高的长期回报。 2、投资范围


基金汉盛投资范围是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 股票和债券” 。


投资范围拟调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 股票(包 括中小 板、创 业板及其 他中国 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的 股票) 、衍生工具 (权证、 股指期 货等) 、债券资 产(国 债、金 融债、企 业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可转换债 券、分 离交易 可转债、 央行票 据、中 期票据、 短期融 资券等 ) 、资产支 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 、 期权的, 本基金 可参与 同业存单 、期权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权证投资 占基金资 产净值 的比例 为 0%–3% ,每个 交易 日日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3、投资策略


基金汉盛投资策略是:


(1 )决策依据 管理人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策略; 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利率的走势 决定国债在投资组合中的比例; 根据对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深入研究决定 股 票投资重点;根据对上市公司的调查研究确定具体的股票投资组合。 (2 )决策程序 1)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非常设机构, 由公司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和相关 部门的人员组成, 投资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主 要负责确 定股票 投资和 债券投资 的比例 ,确定 资产分散 程度和 多项投 资的比重, 监督证券投资业务总体状况。 在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监督下, 采取防范和控制风险 措施,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2) 决策程序 由研究策划部提出研究报告, 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 议,听取汇报,并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分析,作出投资决策并核准投资规模。 3)决策实施 投资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后, 由基金管理部经理主持制定投资计划书, 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后安排基金管理部执行。 4)执行监督 风险控制委员会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追踪市场动向, 根据市场变化评估市 场风险, 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完成后, 基金管理部向总经理提交项目总结报 告和项目结算书,经签署后存档。 投资策略拟调整为: 本基金将采用 “自上而下” 与 “自下而上” 相 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 将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贯穿于资产配置、 行业细分、 公司价值评估以及组合风险管 理全过程中。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 “自上而下” 的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环境, 主要包 括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 增长率、 失业率、 通货 膨胀率、 财政收支、 国 际收支、 固 定资产投资规模、 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等指标, 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 资产配置策略的有机结合,持续、动态、优化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1)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在长期范围内, 基金管理人将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获得战略资产配置的最优 比例, 并以此作为资产配置调整的可参照基准。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大类资产的历 史回报、 历史波 动率、 各类资产 之间的 相关性 、行情驱 动因素 、类别 风格轮动、 行业强弱等,从其变动及趋势中得出未来资产回报、风险 及 相 关 性 的 可 能 变 化 。 2)战术资产配置策略 在短期范围内, 基金管理人将对组合进行战术资产配置, 即在战略资产配置 长期维持均衡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的实现对大类资产配置的动态优化调整。 重点考 虑以下因素: [1] 基 本面(Fundamental Factors) :评 估基 本面 因素 ,包 括国 内外 宏观形 势、工业企业利润、货币政策等; [2] 资金面 (Liquidity Factors) :评估影响股市中短期资金流; [3] 估值(Valuation Factors) :评 估股 市历 史绝对 、相 对估 值及 业 绩调升 调降; [4] 市场面 (Market Factors) : 评估市场情绪指标、 动量、 技术面 等指标。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 “价值为本, 成长为重” 的合理价格成长投资策略来确定具体 选股标准。 该策略通过建立统一的价值评估框架, 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增长潜力 和市 场估值水平,以寻找具有增长潜力且价格合理或被低估的股票。 同时,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投资回报的稳定性、 持续性与成长性, 通过精细化 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技术, 实现行业与风格类资产的均衡配置, 从而实现风险调 整后收益的最大化。 1)第一层:侧重量化筛选 本基金重点关注由以下量化筛选过程产生的股票样本: 本基金构建的量化筛选指标主要包括: 市净率 (PB) 、 市盈率 (PE) 、 动态市 盈率(PEG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1] 价值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 PB、PE 较低的上市公司股票; [2] 成长型 股票 的量化 筛选:选 取动 态市盈 率 (PEG)较 低, 主营业 务收入 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股票。 2)第二层:突出基本面分析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基于 “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 动态静态指标 相结合” 的原则, 进一步筛选出运营状况健康、 治理结构完善、 经营管理稳健的 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运用 (定量的) 财务分析模型和资产估值模型, 重点关注 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 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 成本控制能力、 未来增长性、 权益 回报率及相对价值等方面; 通过运用 (定性的) 上市公司质量评估模型, 重点关 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团队管 理能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 行业地位、 研发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3 ) “自上而下”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将采用 “自上而下” 的投资策略, 对债券 类资产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 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债券选择。 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 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 市场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 (包括: 资金面结构的调整、 投资者结构的变化、 制 度建设和品种创新等) 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 判断债券市场 的基本走势, 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力争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在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后 , 基金管理人将对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 化进行进一步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久期控制、 期限 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 1)久期 控制是 根据对 宏观经济 发展状 况、金 融市场运 行特点 等因素 的分析 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 结构配 置:在 确定组合 久期后 ,基金 管理人将 针对收 益率曲 线形态 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 通过采用子弹策略、 杠铃策略、 梯子策略等, 在 长期、 中期与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 从长、 中、 短 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 获利。 3)市场 转换: 基金管 理人将针 对债券 子市场 之间不同 的运行 规律, 在充分 研究风险-收益特征、 流动性特性的基础上构建与调整组合 (包括跨市场套利操 作) ,以求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 价值判 断:基 金管理人 将在现 金流特 征相近的 债券品 种之间 选取价 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并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 增持相对低估、 价格 将会上升的品种,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会下降的品种。 5)信用 风险评 估:基 金管理人 将充分 利用现 有行业与 公司的 研究力 量,根 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与估测, 以此 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债券投资策略制定与贯彻的过程, 也是基金管理人对于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 管理的过程。 在系统化的风险控制体系下, 通过对管理指标的设定与监控, 结合 对风险定价失效机会的把握, 基金管理人不但可以有效控制整体资产的风险水平, 而且可以在寻求风险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 (4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 在权证投资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 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 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具: 1)运用 权证与 标的资 产可能形 成的风 险对冲 功能,构 建权证 与标的 股票的 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 构建权证与债券的组合, 利用债券的固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特性, 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针对 不同的 市场环 境,构建 骑墙组 合、扼 制组合、 蝶式组 合等权 证投资 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在严 格风险 监控的 前提下, 通过对 标的股 票、波动 率等影 响权证 价值因 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力争 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 的交易成本。 (六)调整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基金汉盛 的收益分配原则 : (1 )基 金收益 分配采 用现金方 式,在 符合有 关基金分 红条件 的前提 下,基 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 (2 )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 90% ; (3 )基 金当年 收益应 先弥补上 一年亏 损后, 才可对基 金可分 配收益 进行分配 ; (4 )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 (5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收益分配原则 拟调整为: (1 )在 符合有 关基金 分红条件 的前提 下,本 基金每年 收益分 配次数 最多为 12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 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供 分配利润金额 高于0.1 元(含),则本基金须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 ; (2 )每 份基金 份额每 次基金收 益分配 比例不 得低于基 金收益 分配基 准日每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 )本 基金收 益分配 方式分两 种:现 金分红 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者 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 )基 金收益 分配后 基金份额 净值不 能低于 面值;即 基金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5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 )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 考虑到自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生效以来,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 《 基金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 基金管理人需要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 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汉盛的历史沿革


基金汉盛遵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后更名 为《汉 盛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 及其他有 关规定 ,经中 国证监会证 监基字(1999)13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于 1999 年 5 月 10 日正式 成立,发行规 模为20 亿份基金份额。 基金汉盛存续期为 15 年(1999 年5 月10 日至2014 年5 月10 日)。 基金汉盛 的基金 发起人 为海通证 券有限 公司( 后更名为 “海通 证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 “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更 名为“山 东省国 际信托 有限公司 ”)和 富国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 管理人为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1999】( 27)号文审核同意,基金汉盛于 1999 年 5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 2014 年 5 月 10 日到期。如果 任其到 期清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变现的冲击成本, 还要承担清算费 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 实施基金转型不但避免了到期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 亦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三)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 2014 年 5 月 10 日为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 可不定期存续。 为避 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 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四)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基金转型运作经验 基金管理人已成功操作过汉博基金和汉鼎基金的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工作, 在 封闭式基金转型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基金法》 的规定, 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可以转 换基金运作方式。 因此,基金汉盛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不存在法律障碍。


3、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 汉盛转型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终止上市后, 将进行基金份额变 更登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登记机构已就 变更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 技术可行。 因此, 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4、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汉盛转型之后, 必须对原有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使其在投 资目标、 投资范围及其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投资策略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 基金合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 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 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 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 议 案公告后, 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 如有必要,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 额持有人意见, 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 并重 新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 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实施集中申购


为降低部 分基金 份额持 有人在基 金开放 后大量 赎回对基 金平稳 运作的 影响, 在转型成为开放式基金之后, 基金管理人将开放基金集中申购, 集中申购期不超 过1 个月。 集中申购期募集新资金, 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和预 期。 (1 ) 集中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 即在集中申购时支付集中申购费用, 该费率按 集中申购 金额 递减,具体见下表: 单笔集中申购金额(M) 前端集中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 100 万元≤M<500 万元 0.8%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后端收费模式, 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 集中申购费用, 该费率随基金份额 的持有时间递减, 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 后端集中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60% 1 年—3 年(含) 0.80% 3 年—5 年(含) 0.40% 5 年以上 0.00% (2 ) 日常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 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具体见下表: 单笔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 100 万元≤M<500 万元 1.2% M≥500 万元 每笔1000 元 后端收费模式, 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 该费用按基金份额的持 有时间递减 ,具体见下表: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80% 1 年 —3 年(含) 1.20% 3 年 —5 年(含) 0.60% 5 年以上 0.00% (3 )日常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 年 0.50% 1 年≤N<2 年 0.30% N≥2 年 0.00% 注:一年指 365 天,两年为 730 天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基金汉盛份额, 持有期限自 《富 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计算; 基 金份额持有 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 起计算。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 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份额折算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 按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原基金汉 盛份额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暂未进行份额托管等原因产生的未领取现金红利, 基 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即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折算日按 1.000 元将该持有人的未领取现金红利自动折算为基金份额, 记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相关账户。


3、基金 转型方 案公告 后,若出 现基金 折价率 持续放大 或基金 净值剧 烈波动 等极端情况,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实际情况, 加快转型进程, 更早开放基金的 日常赎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