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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增利A(519660)

银河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3月)查看PDF公告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


年5 月22 日《关于核准银河 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676号)的核 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 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股东资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0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发起份额认购人(基金管理人股东、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 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 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 将自动终止,且无法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延期,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 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3年 12 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为准。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尤象都(代行)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5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875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875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 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 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西单支行负责 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等职。 原董事长徐旭女士因组织安排离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总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 经理尤象都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 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张国臣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财 务处副处长,中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高级会计师,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 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 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监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 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 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 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 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 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 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 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 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 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5 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 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国家计委、经委、 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 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樊纲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 所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国 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 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监事吕红玲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先后任职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 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经理,中国 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负责人。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部负责人。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 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 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 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 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 路营业部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6 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 行总经理。 督察长李立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 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 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等职。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伟仓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6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 年 5 月加入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研究员、债券经理,期间主要从事数量研究和债 券投资工作。2012 年 12 月起担任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7月起担任银河增利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 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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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8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 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9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协助、 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0 3、不违反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 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 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 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 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 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 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 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1 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 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办法》 、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 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 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 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 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 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 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 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 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 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 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 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 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2 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 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 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 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1996年 01月 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010) 6622 3584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3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 17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 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 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 10大中心城市设立 24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 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 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 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第三批首家银行系基金公司——中加基金公司,开 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 2013年 9月末, 北京银行资产达到 12075亿元, 实现净利润 110亿元, 人均创利 130 万元,成本收入比仅 21.98%。ROA1.22%,ROE18.87%,不良贷 款率 0.61%,拨备覆盖率为 415.24%,资本充足率 11.89%,品牌价值 148.58亿 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 105 位,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 进水平,持续打造“人均最赚钱的银行”。 17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等方面向社会 捐助近 7000万元人民币,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 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 位”、“最佳区域性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支持中 小企业贡献奖”、“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 “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值得百姓 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4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 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 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 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 年 9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 理,2012年9月起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行的高起点优势,陆续引进优 秀人才,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3年9月末,北京银行 资产托管部所有员工均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员 工占比70%。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 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 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 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 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 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5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 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 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 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 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6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尤象都(代行)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3座15楼B5(邮编: 100044) 电话: (010)58301616 传真: (010)58301156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 编:510075 电话: (020)37602205 传真: (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苏宁电器5层银河基金(邮编: 150001) 电话: (0451)53928808 传真: (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7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 (025)84671299 传真: (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 (0755)82707511 传真: (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8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 (0769)23394102 客服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19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0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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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人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68778075 传真: (021)68777723 联系人: 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100、 (0931)4890619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2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3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山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841160 传真: (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经纪业务管理 部(邮编:100125)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4 网址:www.cs.ecitic.com (2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5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6 电话: (0451)82269280-225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6391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3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5)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电话: (024)22955449


传真: (024)22955449


联系人:宋伟 客服电话: (024)22955438 网址:www.chstock.com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7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uaan.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8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9)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29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 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 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0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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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四、基金的名称 基金名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增利债券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选的具有投资 价值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 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获取平稳收益;以股票投资为 辅,以增强投资回报;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提升基金整体收益能力,实现基 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 (含中小板股票、 创业板股票, 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中小企业集合债、资产支持证 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2 股票投资(含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3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 规定执行,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通过债 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益,并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资以增强回报,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VPPI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个股精选策略、新股申购策略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 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判断宏 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主 动调整股票、债券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 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在对宏观经济环境判断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 流动性及各类资产相关性等因素,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优化,在规避风险 的前提下, 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提供支持。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 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 变化趋势等。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 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 市场总体P/E、 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 新股首发上市涨幅、不同主题或行业的市场轮动情况等。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会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 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借鉴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中的VPPI(Variable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可变组合保险策略,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基金资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3 产配置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上的配 置比例,兼顾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通过VPPI策略将基金资产动态优化分 配在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上,并根据数量分析、市场波动等来调整、修正风险 资产与无风险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积极参与分享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收 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运用VPPI策略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步骤如下: 1、分析并考察基金最近一年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净值增长率; 2、分析并研判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在未来一年内的预期收益率;


3、分析并比较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势,确定风险资产放大 倍数。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的确定基于股票、债券等不同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 势比较,当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于债券等低风险资产,则适当 提高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否则,则降低风险资产放大倍数;


4、确定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运用VPPI策略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基金最近一年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债券等低风险 资产组合未来一年的预期收益率) 在本基金成立初期,或者基金最近一年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小 于或等于零时,则: 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债券等低风险资产 的配置比例×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未来一年的预期收益率)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证券市场分析走势及其变动趋势,并综合考量基金 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谨慎原则下对基金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修正或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 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附权债、回购杠杆、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 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4 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 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 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 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若经济下行,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 长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信用溢价要求更高。因此应 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 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 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 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 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 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 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 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5 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1)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 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2)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 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 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实时把握不同市场 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采取适度的回 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 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 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 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 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 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 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估计资产违约 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 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 进行估值。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6 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建立股票库。首先,运 用流动性、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对所有 A股进行定量筛选,构建股票备 选库。其次,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定性分析, 进一步发掘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且估值合理的优质个股构建股票风格库。 (1)个股投资策略 1)定量筛选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以下两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筛选,建立本基金的股票 备选库。 首先,在市场所有A股中,剔除ST、*ST及公司认为的其他高风险品种股票。


其次,在上一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盈利能力、估值等指标,并根据这些指 标综合排序、筛选,形成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 、总资产报酬率(ROA)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率等指标作为盈利能力指标的衡量标准。


本基金选取市盈率(P/E) 、市净率(P/B) 、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例(PEG) 等估值指标,对入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综合评估入选,选取估值合理的个股。 2) 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公司治理结构、运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和 风险因素等几个方面对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定性分析,以构建投资组合。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 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 具有良好的行业成长性; 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在生产、技术、市场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行 业内领先地位,并在短时间内难以被行业内的其他竞争对手超越,在未来的发展 中,其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中的地位预期会有较大的上升。


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规范,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 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营运状况:公司营运状况良好,股东和管理层结构稳定;各项财务指标状况 良好;公司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7 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 备诸如专利技术、资源独占、销售网络垄断、独特的市场形象、较高的品牌认知 度等核心竞争优势。 风险因素考察:公司在技术、营销、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较大风险,同时 公司具备与规模扩张匹配的较强的管理能力。 3)实地调研 对于本基金计划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研究团队将实地 调研上市公司,对上述公司情况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财务数据真实性等进 行深入了解。 (2)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 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 求关系,制定最终的新股申购策略,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 提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货币利率之一,反映了居民 闲置资金在银行存入三年定期存款所能获得的年收益率, 扣除利率税后为实际可 得收益率。该利率可反映本基金目标客户群体风险收益偏好,可以作为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 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 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8 本基金是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属于中低 风险、中低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七)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 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等。 2、投资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通过对宏观、政策、行业、公司、市场等方面 的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运用风险模型及监测指标定期或 根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批确定基金资产配置和 行业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参考研究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 的研究分析,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 理工作。 (3)交易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中央交易 室发出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 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4)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监察部对基金投 资进行日常监督。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对基金投资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39 析,并通过监察部呈报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督察长办公室、投资决 策委员会、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在监察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提供的绩效 评估和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 成果和经验进行反思,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八)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资产(含权证)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2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1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 本基金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 2013年 12月 31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07,308,997.60 87.92 其中:债券


607,308,997.60 87.9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000,000.00 9.7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9,892,949.74 1.43 6 其他资产


6,527,578.91 0.95 7 合计





690,729,526.25 100.00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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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720,000.00 5.8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720,000.00 5.82 4 企业债券 521,299,697.50 76.3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46,289,300.10 6.78 8 其他 - - 9 合计 607,308,997.60 88.95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4378 13 湘九华 600,000 59,700,000.00 8.74 2 1380291 13 塔城债 600,000 58,356,000.00 8.55 3 124368 13 郑交投 550,000 55,000,000.00 8.06 4 130243 13国开43 400,000 39,720,000.00 5.82 5 122877 10 渝南岸 313,150 31,831,697.50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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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8.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8.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8.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9.1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9.2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4 1.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1,633.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84,435.29 5 应收申购款 1,270.00 6 其他应收款 240.2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527,578.91


1.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3001 中行转债 29,570,420.10 4.33 2 110023 民生转债 14,479,500.00 2.12


1.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 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 银河增利债券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00% 0.08% 2.65% 0.02% -1.65% 0.06% 银河增利债券C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5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80% 0.08% 2.65% 0.02% -1.85% 0.0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7月 17 日 七、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 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6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4%。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费用。 C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0%÷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销售 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7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48 八.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增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 部分: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经理的工作年限及管理基金的情况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了修改。原董事长徐旭女士因组织安排离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 通过,由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新增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10 家第三 方独立销售机构,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4、在 “十、 基金的投资”之“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数据截止 日为2013年12月31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但未经审计。 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 在指定报纸上进行的信息披露。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