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 定,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发布了 《鹏华关于进一 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 , 说明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 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 0.25% 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 “指数收益法 ” 估值 确定。 2014 年 2 月 20 日,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 梅花伞 ” (股票代码 002174) 停牌 , 本公 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决定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 基金( 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待“梅花伞”股票复牌且 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 资者 可登 陆我 公司 网站 ( http://www.phfund.com) 或拨 打客 户服 务电 话 400- 6788- 999 咨 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 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