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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活期宝(000539)

中银活期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中 银活 期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开放 日常 申购 、赎 回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4 年 2 月 1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活期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5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合 同》 、 《中银活期宝货币 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2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2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 年 2 月 18 日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办理时 间 中银活 期宝 货币市 场基 金(以 下简 称“本 基金”) 在 开放 日办理 基金 份额的 申购、 赎回等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 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2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 购本基金份额时,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 金份额时, 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 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对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3.2 申购费 率 3.2.1 前端 收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 期赎回时, 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 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 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1、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赎 回基金 份额 时,除 基金 合同另 有规 定外, 基金 管理人 按“ 先进先出” 的原则, 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 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 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2、基 金管 理人可 在法 律法规 允许 的情况 下, 对上述 业务 办理规 则、 程序、 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赎 回金 额的处 理方 式:赎 回金 额为按 实际 确认的 有效 赎回份 额乘 以申请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于四舍 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5.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3 5.1 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 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 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2 办理时间 自 2014 年 2 月 18 日起正式开通,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 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3 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业 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 调整业务办理机构, 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5.4 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 1 元) ,具体以 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 期固定扣款金额。 5.5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 遵循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5.6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说明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5.7 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并以该日 (T 日) 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 +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 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 T +2 工作日。 5.8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可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投资者 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可提出解除申请。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4 关规定。 6. 基 金销 售机构 6.1 场外 销售机 构 6.1.1 直销机 构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谭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传真: (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6.2 场内 销售机 构 无。 7. 基金 份额 净值公 告/ 基 金收益 公告 的披露安 排 自 2014 年 2 月 18 日起,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 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 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 他 需要 提示的事 项 1.本 公告 仅对本 基金 开放基 金份 额日常 申购 、赎回 及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 资者 欲了解 本基 金的详 细情 况,请 详细 阅读《 中银 活期宝 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 、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 拨打本 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5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 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 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