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 于提 请投资 者及 时更新 已过 期身份 证件 或身份 证明 文件的 公告
尊敬的 中银 基金 投资 者:
根据 《金 融机 构客户 身份 识别和 客户 身份 资料 及交 易记录 保存 管理 办法 》 ( 中国人 民银
行、中 国银 行业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中国 保险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令
[2007] 第2 号) 第十 九条 规定: “在 与客 户的 业务 关系存 续期 间, 金融 机构 应当采 取持 续的
客户身 份识 别措 施, 关注 客户及 其日 常经 营活 动、 金融交 易情 况 , 及时 提示 客户更 新资 料 信
息。 客 户先 前提 交的 身份 证件或 者身 份证 明文 件已 过有效 期的 , 客 户没 有在 合理期 限内 更新
且没有 提出 合理 理由 的, 金融机 构应 中止 为客 户办 理业务 。”
根据此 项规 定, 中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本公 司” ) 提 醒广 大投资 者,如 果
您的身 份证 件或 者其 他身 份证明 文件 已过 有效 期 , 请 及时到 开立 基金 账户 的销售机 构办 理身
份证件 或者 其他 身份 证明 文件更 新手 续, 以免 影响 交易。
如有疑 问, 请拨 打本 公司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5566(免 长途 费)/021-38834788 ,
或登录 本公 司网 站www.bocim.com 获取 相关 信息 。
特此公 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4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