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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创新成长(000541)

华商创新成长: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基 金管 理人: 华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 金销 售机构 : 华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 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 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 (北 京) 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 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重 要提 示


1.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4】109 号文批准。 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华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本 公 司 ” ) 。 注 册 登 记 机构为本公 司。 4.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北京直 销中心; 代销机构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 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 (北京) 有限公 司、 北京展 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 京) 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销售网点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销售网点。 6.本基金自 2014 年 2 月 17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 人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 券投资 基金的 自然 人投 资者( 法律法 规禁 止购 买者除 外) ; 机构 投资 者指在 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 会团体 或其 他组 织及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 者(法 律法规 禁止 购买 者除外 )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境 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 公司、证券 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 8.本发起式基金募集规模不少于 5000 万元(不含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 利息,下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9. 本 基 金 为 发 起 式 基 金 , 华 商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申 请 募 集 本 基 金 时 , 承 诺 使 用 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认购份额的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年度对日止 (若不存在该对应日或该对应日 为非工 作日则 顺延 至下 一工作 日) 。 高级 管理 人员或 者基金 经理 (包 括基金 经理 之外的投研人员) 在锁定期内离职, 不能提前赎回发起份额。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起资金持有基金的份额、 期限及期间的变动 情况。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 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 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发 起资金的来源包括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具有基金经理 (包括基金经理 之外的投研人员) 出资认购本发起式基 金份额的资金。 10. 投 资 者 欲 购 买 本 基 金 , 需 事 先 开 立 本 公 司 “ 基 金 账 户 ” 和 在 各 代 销 机 构 开 立的 “ 交易账户” 才能办 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募集期内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 均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 但每个 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 户导致认购失败的, 基金 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如果投资者在 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 则需要在新销售机构 网点办理增开 “ 交易账户 ” , 然后再认购本基 金。 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


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 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 结果。 11. 在 办 理 基 金 账 户 开 户 的 当 日 可 以 同 时 办 理 基 金 的 认 购 申 请 及 修 改 分 红方 式申请手续。 12. 在 募 集 期 内 , 每 一 基 金 投 资 人 在 代 销 机 构 销 售 网 点 认 购 的 最 低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每一基金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 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已在销售网 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 构确认,则不可以撤销。 13. 销 售 机 构 对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 而 仅 代 表 销 售 网 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 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4.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基 金 发 售 的 有 关 事 项 和 规 定 予 以 说 明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刊登在 2014 年 2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 以 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 上的 《 华商 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5.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www.hsfund.com ) 下 载 基 金 业 务 申 请 表 格 和 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6. 代 销 机 构 代 销 本 基 金 的 城 市 名 称 、 网 点 名 称 、 联 系 方 式 以 及 开 户 和 认 购 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7. 在 募 集 期 间 , 各 代 销 机 构 还 将 适 时 增 加 部 分 基 金 销 售 城 市 和 网 点 。 具 体 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8.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8880 ( 免 长 途 费 ) ,010-58573300 ) 及 直 销 专 线 电 话 (010-58573768 ) 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 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 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 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期时代基金销 售 (北京) 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 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 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投 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合同》 。 一 、本 次募集 基本 情况 1.基金名称:华商 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000541 3.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6.发起式基金限制条件: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华商基金管理公司申请募集 本基金时,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且认购份额 的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年度对日止 (若不存在


该对应 日或该 对应 日为 非工作 日则顺 延至 下一 工作日 ) 。高 级管 理人 员或者 基金 经理 (包括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人员) 在锁定期内离职, 不能提前赎回发起份额。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发起资金持有基金的份 额、期限及期间的变动情况。 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 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7.发起资金的来源: 发起资金的来源包括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基金经理 (包括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 人员)出资认购本发起式基金份额的资金。 8.募集目标:本发起式 基金募集规模不少于 5000 万元(不含认购资金在募 集期产生的利息,下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9.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受益于在我国经济转型中涌现出各类创新机遇 的企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绝对收益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10.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 他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 债券 、中 期票据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货 币市 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 债券、 权证、 中期 票据、 中小 企业私募债、 现金、 货 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 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 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3%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 保持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比 例合计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的 5% 。 本 基金投 资于 具有创新能力、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80%。 11.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12.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573768 传真:010-58573737 网址:www.hsfund.com 网上直销: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支持建行卡、 工行卡、 招行卡、 农行卡、 中行卡、 民生 卡、 兴业卡、 浦发卡、 中信卡、 光大银行、 温 州银行、 顺 德农村商行、 浙商银行、 广发银行、 长沙银行、 南京银行、 金华银行、 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天天盈、支付宝)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h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8880 (免长途费) 2)代销机构( 以下排 名不分先后)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8888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 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8)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 96699,上海地区 962699 公司网址:www.wzbank.com.cn (9)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 339 号商行科技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电话:0991-8824667 联系人:何佳 客服电话: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10)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热线:400-689-8888 、0931-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 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滕艳 网址:www.citics.com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0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1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 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78823 联系人:王霈霈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5548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 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4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庞晓芸 服务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 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联系人:胡岩 客服热线: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3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 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cn (3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 ( 安徽省内) 、 4008096518 (全国) (基金业务咨 询电话) 网址: www.hazq.com (3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0769-22100155 传真:0769-22119426 服务热线: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 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梁旭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电话 0791-86281305 传真 0791-86285337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3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3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锐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4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00 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1)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100031 )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客服电话:010-83991737 网址: www.rxzq.com.cn (4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4)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om.cn (4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4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 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 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电话:0755-82083788 传真:0755-82083408 联系人:黄旭成 客服电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4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4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联系人:汤漫川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cn (4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5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5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高翔路 526 弄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杨树浦路 340 号)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5)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网址: www.cifcofund.com (5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联系人:宋丽冉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5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8) 万银财富(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联系人:毛怀营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5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0)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8244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王巨明 客服电话:400 6099 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1)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702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联系人:宋志强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3.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4 年 2 月 17 日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 如需延长, 最长不 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自 2014 年 2 月 17 日起, 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到 2014 年 3 月 14 日, 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5000 万 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其中,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 三年的条件下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三年后年度对日止, 若该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则本基金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 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若 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 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则本公司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三个月届满后 30 天内退 还基金认购 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如发生此种情况, 基金管理人 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12.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 认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 例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费率表 如下: 认购金额区间 认购费率 100 万 元以 下 1.2 % 100万 元( 含) 以上200 万 元以下 1.0 % 200万 元( 含) 以上500 万 元以下 0.5 %





500万 元( 含) 以上 1000元/ 笔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 用。 (1) 认购数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 全额预缴的原则, 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 包 括基金份额的份数)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 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 -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 +5)/1.00 =9,886.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 9,886.42 份基金份额。 二、 募 集方式 及相 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2.各 销售 机构销 售网 点(含 本公 司北京 直销 中心) 可接 受投资 者( 不分机 构和个人) 单笔认购金额在 1000 元人民币以上 (含 1000 元) 的认购申请, 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以上(含 1000 元) 。每一基金投资人在直销机 构销售网点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已 在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认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 超过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认 购, 不设认购金额级差, 认购金额按四舍五入,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募 集期 投资者 可以 重复认 购本 基金, 投资 者重复 认购 基金时 ,可 以在其 开户的原网点认购, 也可以在该网点所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内任一代销机构 的网点或者是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 三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 一)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 必须事先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 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 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作为直销资 金结算账户。 2.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指 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认购金额 起点为 1000 元。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4.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9 层。 5.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14 年 2 月 17 日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 ( 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开 户 时 间: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日 9:00-17:00, 到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代 理 基 金 业 务 网 点 办理开户 ?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 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或护照);








2)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 ?《基金业务申请书》 ?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 代理基金业 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








3. 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 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 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或护照);








2) 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3)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








工 行 网 上 银 行 和 电 话 银 行 可 同 时 受 理 基 金 的 认 购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可 通 过 工 行 网站 ?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工行代销 网点接 受 认购申请 后,当 即向投 资人提供 缴款回 执; 投 资人于发 布本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








4.注意事项:








1) 一 个 投 资 者 只 能 开 立 一 个 基 金 账 户, 已 经 开 立 本 公 司 基 金 账 户 的 客 户 无 需 再次开户;








2) 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 个 人 投 资 者 申 请 认 购 基 金 时 不 接 受 现 金, 投 资 者 必 须 预 先 在 用 于 认 购 基 金 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 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 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








5)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 个 人 投 资 者 指 定 的 银 行 存 款 账 户 须 是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理 财 金 账 户 卡 或 牡 丹 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 个 人 客 户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进 行 开 放 式 基 金 买 卖 时 使 用 的 资 金 账 户 必 须 是 唯一的;








8) 已 通 过 工 行 认 购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客 户 再 次 在 工 行 认 购 本 基 金 时, 需提交首次 进 行 开 放 式 基 金 买 卖 时 使 用 的 理 财 金 账 户 或 牡 丹 灵 通 卡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代 理 发 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 告为准) ? ( 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 :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 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客户发起 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请事 先办妥 或持 有中国 建设 银行理 财卡 或龙卡 通并 存入足 额开 户和认 购资金; (2) 请到 网点提 交以 下材料 ,办 理开户 手续 ,开立 华商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基金账户;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c. 填妥的“ 个人开通/ 取 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 “ 证券买入 (基金认 购/ 申购)


委托单 ” 。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 4.注意事项 (1) 请个 人投资 者本 人到中 国建 设银行 指定 的代销 网点 办理开 户和 认购手 续; (2) 有关 详细的 办理 手续, 请查 阅代销 网点 摆放的 《中 国建设 银行 证券业 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 ( 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 务办 理时间 :基 金发售 日的 9:30 ~16 :00。 周六 、日及 法定 节假日 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6:00 后客户发 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 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业时间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 15:00 以 后的申 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 。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 )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交易即可) ; (2 ) 认购/ 申购基金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 柜台交 易 时 需在 申请 表 上填 写已 有 的基 金账 户 号码 ;网 上 银行 交易 时 需先 进入 “ 帐 户管


理 ” 页面,选择 “ 开 通 已有 基 金 帐 户 ” , 正 确 填写 基 金 帐 户 号 码 提 交 ,成 功 后 再 进 行认购/ 申购) 。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 需本人亲 自到网点并提交以 下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 。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 申购申请时, 需先存入足够资金, 在柜台交易需提交以 下材料(认购/ 申购基金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 :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金额类业务申请表》 。 注: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 且未在交通银 行投资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 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 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网 上银行交易时需先进入 “ 帐户管理” 页面, 选择 “ 开通已有基金帐户 ” , 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提交,成功后再进行认购/ 申购。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 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 托将于 下一工 作日 办理 ) ,个 人投资 者周 六、 周日照 常受理 ,与 下一 交易日 合并 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并存 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 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 居民身 份证或 军官 证件 等有效 身份证 件, 下同 ) ; ② 本人持 有的 可用 于开放 式基 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 95555 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 一网通 证券(http ://info.cmbchina.com )或" 个人银行 专业版 " - 投 资 通 - 股 票 基 金 - 银 基 通 链 接 进 入 , 选 择" 网 上 开 基 金 户" , 或 登 陆 财 富账 户专业版" 投资管理" -" 基金" 选择" 账户管理" , 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 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 17:00 至 20: 00 )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需本人亲自办理; 如通过网 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 易密码进 行。 ( 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 -15:00 。15:00 以后的申 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 机构 证件( 包括 企业营 业执 照副本 、社 会团体 证件 、事业 法人 证件、 技术监 督局代 码、 行政 机关、 军队、 武警 、下 属机构 (具有 主管 单位 批文号 ) 、 基金会、 其它机构证明) 复印件、 预留印鉴、 法人授权书、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 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4.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 八)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九)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 十)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时间为开放日 (详见招募说明书) 上 午 9:30 至下午 15: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 投资 人在乌 鲁木 齐市商 业银 行营业 网点 先行办 理好 个人借 记卡 并存入 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基金账户。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雪莲借记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 (包括 临时身 份证 ) 、 户口薄 、军官 证、 士兵 证、文 职证、 警官 证, 其他证 件不 可办理基金业务。 ) ; 填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 写《乌 鲁木 齐市 商业银 行开放 式基 金交 易协议 书》 、 《乌 鲁木 齐 市商业 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认购、申购当日 15:00 前,客户可向柜台发起撤单申请,若撤单成功, 则核心账务系统将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 十一) 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 序原 则上适 用于 代销本 基金 的证券 公司 及第三 方销 售机构 ,包 括华龙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 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 门证券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 期时代基金销售 (北京) 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资金账户的开立 (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 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 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 (3)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 折(储蓄卡) 。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 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 资金账户卡。 (4)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 折(储蓄卡) 。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 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 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 热自助委托、网上交 易委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 自到网点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 十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本公司的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原 件 ( 居 民 身 份 证 、 中 国 护 照 、 军 官 证 、 士 兵 证 、 港 澳来往内地通行证、户 口本、外国护照/ 永久居留证、文职证、台胞 证)及签字 复印件正反两面。 (2) 委托他人办理的, 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其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3)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账号、 户名、 开户 行 名称) , 账户名应与投资人一 致。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和《投资人风险测评问卷》 。 (5)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一式两份。 (6)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 注: 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须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 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 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 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1) 中国民生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银行账号:0136014040000047 支付系统行号:305100001362 (2)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银行账号:0200098219067040896 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9826 (3)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94000053003828 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25039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 对于 公司新 发基 金产品 ,为 保证认 购确 认成功 ,投 资人的 认购 资金应 保证在基金发行结束日前全额到账,到账截止时间为 16:00 ,提前汇 至直销专户 的款项不计任何利息。





(3) 投资 者在银 行办 理汇款 时, 应在汇 款单 备注栏 内准 确填写 在华 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申请的交易账号, 如果尚未申请交易账号, 则应填写准备 用于开户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4)汇款人名称或缴款人名称与基金账户开户人姓名必须一致。 (5) 认购 确认结 果可 于基金 合同 生效后 到本 公司直 销中 心查询 ,或 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四、 机 构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认购金 额起点为 1000 元。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 一结算账户, 今后该机构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 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在代销机构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 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5.直销中心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9 层。 6.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2014 年 2 月 17 日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 (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


2) 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副 本 原 件, 事业法人 ? 社 会 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2) 填妥的 《基金交易账 户开户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银行预


留印鉴);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身份证?军人证 ?护照等) ?


工 行 网 点接 受 开户申 请 后,投资人可 于 T+2 日 以 后到 工 行指 定 的代 理 基 金 业 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


3.办理 开户的 同时 即可办 理认购 手续,机 构投资 者到中 国工 商银 行基金 代销网 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预留印鉴) ?


工 行 网 上 银 行 和 电 话 银 行 可 同 时 受 理 基 金 的 认 购 业 务, 具 体 情 况 可 通 过 工 行 网站 ?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 投资人 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 续 ?


4.注意事项


1) 一 个 投 资 人 只 能 开 立 一 个 基 金 账 户, 已 经 开 立 华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 机构投资者在 代 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 认 购基金时,其指定的 银 行存款账户 必 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 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 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中的人民币 结算账户;


5) 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 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 户必须是唯 一的;


6) 通 过 工 行 申/ 认 购 开 放 式 基 金 的 客 户 再 次 在 工 行 认 购 本 基 金 时, 需提交首次 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 (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 务办 理时间 :基 金发售 日的 9:30 ~17 :00。 周六 、日及 法定 节假日 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请事 先办妥 或已 有中国 建设 银行的 机构 活期存 款账 户并存 入足 额开户


和认购资金。 (2) 由被 授权人 到开 户会计 柜台 提交以 下材 料,办 理开 户手续 ,开 立华商 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a. 机 构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的 印 鉴 卡 及 印 鉴 、 营 业 执 照 或 事 业 社 团 法 人 证 书 及 复 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开户 单位为 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 机构开通/ 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请填妥并提交 “ 证券买入 (基金认 购/ 申购) 委托单 ” 。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 4.注意事项 (1) 机构 投资者 请到 原机构 活期 存款账 户开 户会计 柜台 办理开 户和 认购手 续; (2 ) 若 有 其 他 方 面 的 要 求 , 请 以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证 券 业 务 系 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 务办 理时间 :基 金发售 日的 9:30 ~16 :00。 周六 、日及 法定 节假日 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6:00 后客户发 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副 本 原 件 ; 事 业 法 人 、 社 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原 件 及 加 盖 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 提供 业务经 办人 有效身 份证 件原件 、法 定代表 人授 权委托 书和 中国农 业银行单位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9:30 至 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户及认申购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 开立 交通银 行基 金交易 账户 (已在 交通 银行开 立过 基金交 易账 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 (2) 认购/ 申购基金 (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的, 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 需 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 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 提交以下材料: (1) 工商 行政管 理机 关颁发 的法 人营业 执照 副本或 民政 部门、 其他 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 《委托开户及密码预留授权书》 (加盖机构 公章、法定代 表人私章) ;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 指定 一个该 基金 代销网 点的 资金结 算账 户为基 金结 算账户 ,用 以对所 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 申购申请时, 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并提交 以下材料: (1) 填写的 《开放式基 金金额类业务申请表》 (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2)认购/ 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 9:30 至下 午 15: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 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被 授 权 人 携 带 授 权 机 构 银 行 存 款 账 户 的 印 鉴 、 营 业 执 照 或 事 业 社 团 法 人 证书及复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 还应 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 f.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 -15:00 。15:00 以后的申 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 机构 证件( 包括 企业营 业执 照副本 、社 会团体 证件 、事业 法人 证件、 技术监 督局代 码、 行政 机关、 军队、 武警 、下 属机构 (具有 主管 单位 批文号 ) 、 基金会、 其它机构证明) 复印件、 预留印鉴、 法人授权书、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4.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九)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办理程序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十)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开放式基金交易的时间为开放日 (详见招募说明书) 上午 9:30 至下午 15: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由被授权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开户时使用的证明文件、 预 留印鉴、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 行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的网点进行办理。 填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 写《乌 鲁木 齐市 商业银 行开放 式基 金交 易协议 书》 、 《乌 鲁木 齐 市商业 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认购、申购当日 15:00 前,客户可向柜台发起撤单申请,若撤单成功, 则核心账务系统将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十一) 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 序原 则上适 用于 代销本 基金 的证券 公司 及第三 方销 售机构 ,包 括华龙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 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 门证券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 中 期时代基金销售 (北京) 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 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 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已开立了资 金账 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其 他 法 人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原 件 ( 营 业 执 照 或 注 册 登 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 预留印鉴; (7)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 复印件 。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 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 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 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 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 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 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 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 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 托、自助/ 热 自 助 委 托 、 网 上 交 易 等 方 式 提 出 认 购 申 请。 (十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1.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 ) 企 业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正 本 或 副 本 原 件 及 加 盖 公 章 的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书原件 及加盖 公章 的复 印件) 、组织 机构 代码 证、税 务登记 证件 及其 加盖公 章的 复印件。 (2 ) 经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的 《 基 金 业 务 授 权 委 托 书 》 ( 加 盖 公 章 ) 一


式两份 。 (3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签字复印件正反两面 。 (4 ) 填妥的《机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 (5 )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 《开户许可 证》 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 开户注明(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 (6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7 ) 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 还需签订 《远程委托服务协议》 一式两 份。 (8 ) 加盖公章的《机构风险测评问卷》 。 (9 )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并签字确认。 (10 )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及 其 签 字 复 印 件 正 反 两面。 (11 ) 其他直销机构所需资料。 注: 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 请时须提交: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 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 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1) 中国民生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银行账号:0136014040000047 支付系统行号:305100001362 (2)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银行账号:0200098219067040896 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9826 (3)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94000053003828 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25039 6.注意事项 (1)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 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 对 于 公 司 新 发 基 金 产 品 , 为 保 证 认 购 确 认 成 功 , 投 资 人 的 认 购 资 金 应 保 证在基金发行结束日前全额到账,到账截止时间为 16:00 ,提前汇至 直销专户的 款项不计任何利息。 (3) 投 资 者 在 银 行 办 理 汇 款 时 , 应 在 汇 款 单 备 注 栏 内 准 确 填 写 在 华 商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申请的交易账号, 如果尚未申请交易账号, 则应填写准备用 于开户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4) 汇 款 人 名 称 或 缴 款 人 名 称 需 与 基 金 账 户 开 户 人 名称 必 须 一 致 , 备 注 栏 内 注明投资人名称、认购基金名称 。 (5) 认 购 确 认 结 果 可 于 基 金 成 立 后 到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查 询 , 或 通 过 本 公 司 客 户服务中心、网站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五 、清 算与交 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 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 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 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募集结 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 、退 款





1.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的退款时间和方式 详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 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基金投 资者已缴 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一)验资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达到以下条件: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5000 万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人民 币 ,其中,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承诺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三年的条件下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三年后年度对日 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达到前述条件, 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 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 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合同生效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 三 个 工 作 日 内予以书面确认;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 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或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电话:010-58573600 传真:010-58573520 联系人:周亚红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赵会军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三)代销机构 本 基 金 的 代 销 机 构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公 告 第 一 部 分 “ 本 次 募 集 基 本 情 况 ” 的第 10 条“ 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 部分。 (四)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直销中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8573768 传真:010-58573737 网址:www.hsfund.com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10-58573572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马砚峰


网址:www.hsfund.com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单峰、王灵 联系人:傅琛慧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 十三日